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精选9篇)
1.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 篇一
房产证办理流程
1.通常各机构办事的有效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1:30AM(下午:14:00-16:50PM)
2.无论你处于哪步手续或要去哪个地点;最好把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明都带上,文具店买个活页夹1元钱那种吧,很好用的。另外无论办理什么手续在哪办;始终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带上
第一步:换购房发票和办证证明地点:中信凯旋国际售楼处
过程:向里面财务人员说明来意,然后取回购房发票和办证证明。
所需资料:首期付款收据+身份证
第二步:去借款所属银行,领取《业主抵押贷款期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申请表》地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国际营业部
过程:向银行咨询台说明来意,领取申请表。
所需资料:按揭合同,买卖合同
注意事项:如果买卖合同是两人,请一同前往,填写确认无误后,业主签字按手模!
第三步:开发商办理初步手续 地点:东泰花园小区内金信联行
过程:向里面职员说明来意,领取《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填写签名按手印),所需资料: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如果买卖合同是两人,请一同前往,填写确认无误后,业主签字按手模!
金信聯行收走簽字按手摸后的《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业主抵押贷款期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申请表》后要統一送到開發商處蓋章,預計15天后會通知我們去取質料
第四步:取回開發商盖章后的相關資料 地点:东泰花园小区内金信联行
过程:向里面职员说明来意,领回開發商蓋章后的《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业主抵押贷款期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申请表》、房产平面图及房地产查丈登记表等
所需资料:金信聯行的收據
第五步:第二次去贷款银行,银行盖章 地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国际营业部
过程:交給銀行从开发商处取回的已盖好章的《抵押贷款期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申请表》。所需資料:無
大约7个工作日左右银行会通知过去取盖好章的《抵押贷款期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申请表》
第六步:第三次去贷款银行,取回盖好章的申请表 地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国际营业部4楼信贷部
过程:向银行咨询台说明来意,到四楼取回的已盖好章的《抵押贷款期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申请表》。
所需資料: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如果买卖合同是两人,请一同前往,填写确认无误后,业主签字按手模!
第七步:房管所审核办证图纸 地点:南城房管所2楼7号窗口(广彩城后面)
过程:向里面职员说明来意,提交从金信联行处取回的房产平面图及房地产查丈登记表 所需资料: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约一周左右可以到房管所取回审核并盖章后的房地产查丈登记表及房产平面图
第八步:房管所缴纳登记费及查档费地点:南城房管所2楼2号窗口(广彩城后面)过程:向里面职员说明来意,缴纳费用合计140元
所需資料:业主身份证原件及购房合同原件
注意事项:只能用银行卡支付,不能支付现金
第九步:房管所提交办证资料,领取收件受理单地点:南城房管所2楼3号窗口(广彩城后面)
过程:向里面职员说明来意,提交办证的所有资料,资料提交并登记完成后领取《东莞房屋登记申请受理单》
所需資料:(1)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2份);(2)购房合同原件 ;(3)《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4)《业主抵押贷款期间办理房地产权证申请表》;(5)契税完税证(第四联);(6)房地产销售(转让)办证证明(第一联);(7)登记费、查档费缴交单据原件;(8)查丈表、平面图;(9)住宅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把(5)和(6)粘贴在一张A4纸上,如果买卖合同是两人,请一同前往,填写确认无误后,业主签字按手模!
业务办理后约30个工作日会短信通知,查询电话:0769-22900868 领证电话:
0769-2298878 ;也可登陆东莞市房产管理居公众信息网(http://dgfc.dg.gov.cn)查询
第十步:房管理所领取房产证地点:南城房管所2楼9号窗口(广彩城后面)
过程:向里面职员说明来意,领取证件。
所需资料:收件受理单、缴费票据、业主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
1.2.3步一天一起辦理
金信聯行辦理完開發商的蓋章手續后
4.5.7.8步一天一起辦理
等銀行通知去取蓋好章的表格后
6.9步一天一起去房管所辦理
用三天的時間就可以把資料全部提交到房管所了。
2.企业房产证办理流程 篇二
一、测绘提交资料: 1.测绘联系单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工程开工前办理
4.规划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规划核准图1: 1 复印件(查验原件)5.人防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查验原件)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及房屋工程编号与公安门牌号对照表。工程开工前办理。
8.与实地一致的建筑设计图CAD光盘 9.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10.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变更测绘的,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2.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必须完成房屋竣工验收后才能领取结果)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
5.立项批文复印件(查验原件):项目申请前办理 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8.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备案表(申请测绘和领取测绘结果的先决条件:必须先行办理完毕)(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工程竣工后办理(3)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工程竣工后办理(4)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工程竣工后办理(5)工程质量设计检查报告:工程竣工后办理(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后办理
(7)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后办理(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工程竣工后办理(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后办理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后办理(11)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文件——房屋现场强制性竣工验收(12)规划部门许可认可文件——规划强制性验收
a.竣工工程测绘
b.规划部门规划验收
(13)法律规定应当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消防部门強制性 验收
(1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强制性验收(1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1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1~15项完成、及土建相关工程全套资料。(17)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工程竣工后办理,强制性验收(18)工程质量保修书
(19)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发放承诺(20)工程款支付情况表(21)子单位工程申请审批表(22)已使用工程申请审批表(23)说明及附件
9.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10.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备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1.附件说明:强制性验收详细流程:
(1)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工程监督部门,业主参加。(2)规划部门许可认可文件:由建设工程所在地规划部门主导,审查竣工项目与规划节点否一致,并出据相关证明。
(3)消防认可文件:法律规定应当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主导,试生产三个月内,审查环评批复要求是否一致,并进行现场环境指标监测。(5)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工程竣工后办理
三、收费标准:
住宅:房产登记费:80元/套,房产测绘费:1.0元/平方米 非住宅:550元/件
工业厂房测绘费:1.2元/平方米,商住楼测绘费1.5元/平方米 商业、办公、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房屋测绘费2.0元/平方米
备注:行政事业性、社会公益性单位非住宅和工业的工业厂房登记费减半计收
四、工作时限
测绘时限:办公楼、综合楼:22个工作日,其他房屋:15个工作日 登记办证时限:自登记受理后,10个工作日
3.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篇三
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登记费80元/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买房流程:房产证办理步骤 篇四
居民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鉴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购房者的身份证和私章,鉴证过的购房合同以及由开 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发票、红线图、位置图(蓝图)、平面图(蓝图)。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
(3)交费。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5.农村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篇五
地税局办理契税完或减免凭证
受理
三十日领证
申请人提交证件: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中国居民:身份证;
3、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或复印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6、契税完税证或减免税凭证;
7、其他必要材料
交纳费用:
1、印花税:计算公式:计税金额(或按照最低指导价计算的总房款)×万分之五;
2、房证印花税:5元/本。
赠与办理流程:提交证件 受理 三十日领证
房屋赠与提交证件: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中国居民身份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6、契税完税证或减免税凭证;
7、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补充提交原购房合同或复印件;
8、已购央产房赠与:补充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
9、直管房屋赠与:(原房管局产权):补充提交与北京市朝阳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结清协议;
10、其他必要材料;
交纳费用:
1、印花税(双方分别交纳):计税金额(或按照最低指导价计算的总房款)×万分之五
2、土地出让金(买方交纳):
(1)成本价公有住房,计算公式:房产证建筑面积×1560×1%;
(2)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安居、康居、补贴出售、单位房改经济适用房、绿隔项目、危改回迁房),计算公式:成交价×3%;
3、综合地价款(买方交纳):
(1) 5年内上市经济适用房:
[计税金额(或按照最低指导价计算的总房款)-审核的购房额度]×10%
(2)5年后上市经济适用房:计税金额(或按照最低指导价计算的总房款)×10%。
4、房证印花税:5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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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武汉市房产证办理流程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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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发表于 2011-8-1 10:07:48|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一.到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珞狮南路318号、洪山区政府大楼南门,乘车在北岗村站下)领取《武汉市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各领一张。若无抵押贷款情况则只领取第一种表格。可在此时先将表格填好,大厅正中有填表样本,照着填就好了,其中《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房款总额以购房发票为准,不要照着合同上填,因为合同上为预估面积(期房),与实际核算面积会有些许误差。二.拿以上三种表格,以及合同原件、身份证到开发商那里盖
章;领取办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合同原件两份;领取《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房屋平面图;领取《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有贷款情况的另付五百块钱押金,等开发商通知后,再去领取银行盖章后的后两种表格,以及《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
三.带好现金,再到政务服务中心(不能刷卡)。先领号,有三种号分别为“维修基金”、“交易”、“抵押”,如果人多,可把前两种号一起领取了。然后到“维修基金”窗口(3号窗口)交付《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工作人员开具缴款单并将权属证明书退还给你,然后到二楼57号窗口缴款,拿着缴款后的两联票据回到一楼三号窗口盖章。“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
四.到“交易”窗口(7、8、9号窗口)交付购房合同原件X1、《武汉市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X2、购房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维修基金缴款联;有抵押贷款情况的同时交付《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法人授权委托书》。工作人员开具缴款单,然后到二楼60号窗口递交缴款单、到63号窗口缴款,其中契税=总房款的2%,交易转移印花税=总房款的0.05%,权属证照
7.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 篇七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开始实施。由于牵涉到千家万户,这一《条例》的实施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对于老版房产证等证件实行两证并用的政策。市民需要对房产进行交易或者变更时,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目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一年多,很多地区都已停止发放房产证,不动产证登场。那么,如何办理不动产证?办理不动产证要多少钱?
●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一、如何办理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所需资料
(1)《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10)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时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登记机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二、旧证换新证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权籍调查或数据整合。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旧换新所需资料
(1)《东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地产权属证书。(4)补发不动产权证还需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公告材料(刊登的遗失声明需满15个工作日)。
(三)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窗口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适逢节假日需调整时间的,则按国家有关节假日安排执行。上班前两小时内为窗口收件高峰期,建议市民尽量提早前来排队取号。
●办理不动产证要多少钱?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现就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3、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4、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5、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证书工本费标准。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三、收费优惠减免。对下列情形,执行优惠收费标准。
(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
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三)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四、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
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五、登记费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申请人缴纳。按规定需由当事各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用)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共有(用)人共同缴纳,具体分摊份额由共有(用)人自行协商。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六、做好政策衔接。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按上述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原分部门制定的有关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收费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工本费标准,以及各地制定的其他有关土地、房屋登记资料查询、复制、证明的收费标准一律废止。
尚未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区,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林权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即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除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的,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供并收费。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8.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 篇八
一、缴纳维修基金
1、第一步:9号窗口交物业维修基金(先填写维修基金申请表、发票、购房合同、测绘图)
二、第二步:到1号窗口取号需提供以下内容: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售房单位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售房单位统一发放);
3、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正本);
6、物业维修资金交款发票;
7、抵押登记申请表;
8、主债合同(借款合同);
9、房地产抵押合同;
10、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三、然后拿取号到17、18、19号窗口等办理
四、在办理缴纳契税前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90平方以下1.0%契税。90平方以上(含90平方)至144平方以下1.5%契税,否则按照3%缴纳契税
1、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6、填写“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申请表7、5号窗口缴纳20元档案查阅费可以同时把工本费80元一起缴纳
五、去27、28、29、30号窗口办理缴纳契税手续、然后去25号窗口加纳契税款然后在回办理窗口拿契税发票。
六、去5号窗口缴纳办证工本费80元(可以在第四项内一并解决)。
七、拿契税发票去24号窗口领证。
如果合同上是夫妻共同名字一定要2人同时到现场(有几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几个人到场),在登记受理窗口要照相。
办理土地证流程(雨花国土分局软件大道)
1、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和第1、2、3、4、最后一页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可以在办证处复印1元);
4、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
5、缴纳工本费18元(100平方以下含100平);
9.回迁户房产证可否自己去办理 篇九
回迁户房产证可否自己去办理
核心内容:手头没有购房合同,只有拆迁协议书,因为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不能正常买卖,导致回迁户户主不能把房产出让。回迁房产证能否自己办理?可以自己办理房产证,但是要交税。在回迁户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要明确哪些内容?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回迁户房产证可否自己去办理?
回迁户在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其中,回迁户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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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XX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此外,房主可以自己去办理房产证的,但就不能免掉所交税费,而是像新建商品房一样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如果房主并不在意,可以直接到房管局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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