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2024-09-0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11篇)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一

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XXXX总[200X]XX号 签发人:XXX

关于申请《XXXX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请示

卫生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单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已委托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编制完成《XXXXXXXXXXXXXXX项目

—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并通过了专家初审,现上报你厅审核(或备案)。

妥否,请批示。

二○○X年X月XX日

主题词: XXXXX 职业病危害

备案

请示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0X年X月XX日印发

—2—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二

1 内容与方法

1.1 评价范围与内容

评价范围:焊接夹具生产线和汽车部品配件生产线。评价内容: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其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1.2 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采用类比法、检查表法及经验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的识别主要依据工程分析和参照同类企业相似工作场所检测数据和职业接触限值进行计算分析。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评价主要依据工程分析,以及建设项目有关职业卫生内容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对比分析。

2 结果

2.1 职业卫生学调查经过对工程分析和类比现场调查,其生产工艺主要为焊接夹具生产线。

2.1.1 主要工艺流程

首先将购入方管、圆钢、角钢、工字钢等钢件材料按照图纸的尺寸要求用切割机进行切割,然后针对不同的钢材料进行铣、车、钻、磨等机加工作业,完成后进入焊接工序。再将机加工完成后的钢件采用手工弧焊机、CO2保护焊、氩弧焊等焊接方式焊接组合成产品的钢结构件,之后打包外运至外加工厂进行工件涂装处理。涂装外协加工完成的工件经外观检验合格后,进入组装工艺备用:将外购进来的气缸电磁阀、传感器、定位销块、分离型接近开关等组件利用螺钉螺母人工固定在涂装合格的钢结构件上,组合成为夹具产品,此过程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污染产生。夹具组装完成后,进行精度检测工序,其检测方法为一种在线三坐标测量技术,通过专用三坐标室进行测量,测量工件的空间坐标值,将此坐标值与工件的理论值进行比较,得出工件的三维空间坐标的偏差,利用这些偏差值就可分析、调整工件,以达到提高工件本身几何尺寸的目的。

2.1.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2.1.2. 1 生产性粉尘

电焊工序主要是对钢结构件进行焊接加工,所使用的焊机有交流电焊、CO2保护焊和氩弧焊等,所使用的焊丝为:手工弧焊机在焊接中使用低碳钢焊条,CO2保护焊机和氩弧焊机使用的是焊丝(主要含锰),工人在焊接时,由于焊条和母体焊件,含有不同合金元素和各种化合物,在焊接高温电弧作用下发生一系列的复杂冶金反应,并且熔化金属产生沸腾和蒸发,产生以气溶胶状态存在的多种有害物质。

2.1.2. 2 有毒物质

生产过程中使用电焊机进行焊接,在工人进行焊接操作时,当电焊温度达2 000℃以上,在电焊弧光和高温的作用下引起空气电离、化合产生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氮等有毒气体;被焊金属或焊条(丝)在电弧高温下熔化、蒸发和氧化,产生少量电焊烟尘并且焊条(丝)中含有的锰化合物等有害物质。

2.1.2. 3 有害物理因素

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较多,噪声源主要为焊机及辅助设施空压机,各种风机及各类泵等。从噪声类型看,主要有空气动力噪声、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以及气体在管道中流动所产生的气流噪声等。

2.2 类比调查

2.2.1 类比企业基本情况

通过对类比企业的调查,对类比企业与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产品、原料、作业方式以及建设规模的可比性进行分析,类比企业具有一定的相似参考价值,同样具有较强的可比性。类比企业的选址、各功能区的分布基本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比较齐全,能按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因此,类比企业对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2.2.2 类比检测结果分析

对类比企业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结果见表1~3。

注:3种有毒物质测定地点均为组立下型焊接作业。

2.3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2.3.1 防尘、防毒技术措施。

(1)厂房内均设置有焊接位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劳动者在操作时手持防护面具;(2)通过各自工位配备的吸风系统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3)在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均通过各自工位配备的吸风系统收集后统一经车间顶部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4)在磨具组装过程中采用自动化密闭设备并有通风装置。

2.3.2 防噪声技术措施

(1)控制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向主辅机制造厂家提出设备制造限制噪声要求,使之满足噪声的有关标准;(2)选用低噪声减振设备,机械设备的半自动化、自动化操作减少了操作人员与设备的直接接触;(3)劳动者现场操作或巡视时戴保护性耳塞。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4)空压站单设机器间,设备下设独立基础;巡检人员佩戴防噪声耳塞。

2.4 评价结论

该项目焊接操作过程中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等有害烟气,而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等均为高毒物质,根据卫生部第49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该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其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从职业卫生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3 讨论

经类比企业现场调查分析,打磨机布置密集,产生的噪声相互叠加是导致高噪声的主要原因,虽然耳塞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长期的高噪声作业可造成工人听力、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的损害[3],因此,防噪工作不容忽视。打磨操作位作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减少停留时间,配备声衰减值足够、舒适有效的护耳器等个人防护用品建立监督机制,督促岗位人员佩戴防噪声耳罩或耳塞等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有效防护的目的。

企业应进一步完善与提高卫生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对员工进行定期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教育等工作。完善与提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尤其要注意: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结合该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对于易产生噪声工作场所的生产设备,如打磨机,要定期检查其隔声、消声效果,保证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隔声休息室应选用或设计隔声效果好的隔声门、窗等措施。

按照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4]的规定,企业应在工作场所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和设备醒目位置,设置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参考文献

[1]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S],2006.

[3]张东普.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危害控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88.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三

方法

评价内容。包括厂内总体布局、主要生产工艺、新增设备及利旧部分的辅助设施、个人使用防护用品、卫生管理措施等,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设备仪器在常态运行下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对作业场所空气、噪声、物理及化学等危害因素进行测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为评价依据。通过现场调查、职业健康检查等收集相关资料,并对数据进行整理,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检测结果做出评价。

结果

危害因素分布。啤酒生产首先需对原料及辅料进行预处理,包括麦芽、啤酒花、二氧化碳、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玻璃瓶、瓶箱等。改造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以糖化、发酵和包装为主,其中在糖化环节,投料和糖化产生的危害因素有谷物粉尘、噪声、高温等;在发酵环节,清洗、脱氧水制备和滤酒产生的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二氧化氮、硅藻土粉尘、噪声、高温等;在包装环节,洗瓶、灌装、压盖、贴标、装箱等产生的危害因素主要是噪声和高温。此外,在动力工段,涉及制冷、空压、污水处理等工序,产生的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气、噪声等。

检测结果分析。在正常生产状态下,采用现场检测、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相结合的方法对作业场所中粉尘和化学毒物进行检测,结果见表1;以每周40h等效等级LEX,W为参照对作业场所中噪声进行检测,在接噪时间均为12h/d情况下,糖化岗位的LEX,W为77.0dB(A)、锅炉岗位的LEX,W为80.0dB(A)、制冷岗位的LEX,W为81.5dB(A)、二氧化碳和空压机管理岗位的LEX,W为76.00dB(A)、洗瓶的LEX,W为96.0dB(A)、灌装的LEX,W为88.5dB(A)、压盖和装箱的LEX,W为90.0dB(A)、贴标的LEX,W为92.2dB(A)、成型箱机的LEX,W为84.2dB(A);进入高温季节后,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其中糖化、包装和锅炉的白天气温均在30℃左右,体力劳动强度均为1级,其中糖化岗位时间加权平均WBGT指数为26.2℃,接触时间率和职业接触限值分别为44%、32℃;包装岗位时间加权平均WBGT指数为26.5℃,接触时间率和职业接触限值分别为6%、33℃;锅炉岗位时间加权平均WBGT指数为25.8℃,接触时间率和职业接触限值分别为25%、33℃。

讨论

某啤酒厂项目采用当前行内先进技术,并加强各项防护设施建设,包括防尘、防毒、防高温、防噪声以及个人防护,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上达到可控范围内,经多种方法联合检测显示,投料岗位中淀粉操作位谷物粉尘的短时间接触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分析认为,与淀粉粉尘粒径小于麦芽等投料,且重量较轻,倒出时需多次抖动包装袋,容易逸散;包装岗位中洗瓶、灌装等工序的噪声强度也超过规定限值,这已成为该项目噪声的关键控制点。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建议对淀粉投料岗位和包装各工序防护设施进行持续改造,使所有技术参数均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从而更好地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

(作者单位: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科)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四

从事职业卫生评价工作,我们始终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执行。本文拟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的四大依据进行简单介绍,但限于本身了解,如有谬误,请及时

从事职业卫生评价工作,我们始终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执行。

本文拟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的四大依据进行简单介绍,但限于本身了解,如有谬误,请及时指正。

1.法律、法规、规章

1.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1.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者主要区别在制订机构的不同。

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

在规章中,标准的行文方式又包括:文和令;一般情况下,以令下发的是卫生部或安监总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而以文下发的是部属司,比如疾控司或者职业健康司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如果上述文件出现了冲突,法律>法规>部门令>部门文

另外随着我国公文行文体系的完善,令的行文可以不带年号,令是逐年累加,故行文时可仅叙述令号,可不单独叙述年号,但为了方便好记,令的行文可以加上年号。

文件形式下发的,以文为结尾的,行文上是年号+文号,因为文号每年会重新编号。

2.标准、规范

我国标准和规范,是以标委会的形式批准产生的,和国外的不同,国外的标准有的是和法律一并下发,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我们的标准被某部法律所引起,那么该部标准将通过被法律引用后而具备了法律效应。

举例:《职业病防治法法》规定了相关标准的研发单位(第十二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那么这些单位研发的标准即被法律认定,从而具备了某种意义的法律效应。

如GBZ1-2010,作为职业卫生标准领域的源头标准,其开篇即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基础上修订的,本标准除个别语句明确表示为参照条款外均为强制性条款。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Z 1-2002已于2010年8月1日起被GBZ1-2010代替实施。

2.1 强制性标准

凡是未带推荐性文号的标准,即为强制性标准,比如GBZ1,GBZ2.1等等

强制性标准不可违背,但部分强制性标准内有非强制性条款。

2.2 推荐性标准

凡是带推荐性文号的标准,即为推荐性标准,比如GBZ/T 196 等等。但如果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或部分引用,并成为强制性标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因为被强制性标准引用的那部分具备了强制性。

2.3 标准引用介绍

举例:GBZ1-2010 引用部分的阐述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5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18083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T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上述文件被GBZ1引用后,成为了强制性标准。

标准被引用的日期及版本的区别。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如果注明了被引用标准的版本及日期,那么仅引用注明日期的这一版标准。如今后修订了标准,那么标准将不会被自动引用。

如未注明日期,那么其后的修订版标准将被自动引用。

2.4 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规范性附录也是标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的文件;而资料性附录虽然也是标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属于推荐性性质。

2.5 标准行文

A.5.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应”,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A.5.2 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做,但硬性规定这样做有困难的用词:采用“应尽量”或“尽可能”。

A.5.3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A.5.4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宜”或“一般”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A.5.5 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按„„执行”或“符合„„要求”,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参照„„”。

上述发语词代表的是不同层次的强制度,建议我们的报告书行文,亦参考上述行文,以规范报告行文。

3.基础技术资料

一般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比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啊等等,在报告编制时,应注意引用资料的唯一性。

比如可研的版本,编制单位,等等。

现场调查资料是我们评价的最核心的资料,必要时现场收集的资料均应盖章存档。

4.参考文献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过多使用参考文献,评价报告书并非一般的学术报告。

评价报告是依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出具的具有一定的行政规范的文书,本身被法律、法规所赋予了一定的法律效应。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五

ZW—JB—2014—004

(报告编制部分)

1.汇总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与资料性附件的编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拟建项目预评价工作的结论性内容与结果,应用语规范、表述简洁,并单独成册。

3.资料性附件应包括评价依据、评价方法、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分析与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分析、检测、检查、计算等技术性过程内容,以及地理(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等和其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资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报告的章节和内容组成以及报告书格式参见附录A、B。

附 录 A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主报告的章节与内容组成 建设项目概况:包括拟建项目名称、拟建地点、建设单位、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还应阐述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以及工程利旧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评价:概括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存在的作业岗位、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频度,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及导致的职业病等。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给出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结论;针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给出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结论;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给出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结论;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给出在可研条件下各个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及其评价结论。综合性评价:给出拟建项目拟采取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符合性的结论,列出其中的不符合项。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给出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建议。评价结论:确定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给出拟建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明确其是否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附 录 B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

封页: XXXX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封二: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影印件 封三: 声 明

XXXX(评价机构名称)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XXXX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过程中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XXXX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承担法律责任。评价机构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 报告编写人: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 报告审核人:姓名、技术职务、资质证书号,签名 报告签发人:姓名、职务、签名 封四:目录

正文:按照目录内容编写,纸型规格A4纸,字体为国标仿宋体,标准4号,28行/页,30字/行。页眉: XXXX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字体为国标宋体,标准小5号。页脚:评价机构名称,页码(),字体为国标宋体,标准小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六

识别、分析某新建年产3万吨有机硅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控制效果评价。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等方法进行评价。结果 经现场调查、检测、分析,该项目除个别监测点噪声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外,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范围内。结论 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状况基本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有效,但应该加强个别工作场所噪声的控制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受企业委托,对该企业有机硅工程项目投产后作业现场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现场调查、监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评价对象与方法

1.1评价对象

本次控制效果评价选择某市化工园区有机硅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4.3亿元,产量有机硅3万吨/年。

1.2评价范围

3万吨/年有机硅项目生产装置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装置。生产装置主要有硅粉加工、氯甲烷合成、甲基单体合成、分离、水解,裂解装置,盐酸吸收及脱吸;配套辅助生产装置有水处理、变电站、污水处理、维修等。1.3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等[1-9]。

1.4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表分析等方法进行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0] 2 结果

2.1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年产3万吨有机硅,在某市化工园区建设。本项目采用铜催化剂体系、直接法合成甲基氯硅烷工艺。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氯甲烷合成、单体合成、单体分离、硅粉加工、二甲水解和裂解及环体蒸馏等工序,主要原材料为甲醇、硅块、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现有生产工人241人,生产车间工作制度为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 8 h。2.2职业病危害因素

经调查,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粉尘、高温、有机硅 2.3职业卫生现场检测结果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的规定,对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氯化氢、硫酸、甲醇、氯甲烷、SiO2粉尘、噪声进行布点检测。检测在各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生产装置满负荷生产状态下进行的。该项目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短时间检测浓度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相应的岗位工种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值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非稳态噪声。频谱分析其噪声频率主要分布在2KHz~8kHz之间。在对19个作业岗位工种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中,硅粉加工的破碎工、磨机工、班长;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的空分空压及冷冻工,4个岗位工种接触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详见表2~表4。其余岗位工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见表5。

2.4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2.4.1选址及总体布局

该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为新征土地,项目所处区域为非自然疫源地、非地方病区,周围无居民生活区及公共服务区域。生产区、辅助区按照工艺流程、交通运输等要求合理布局。厂区道路设置为环形道路,并设置有一定的绿化带。厂生活区远离生产区。该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4.2生产工艺与设备布置

该项目生产过程采用DCS控制系统,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设备基本为密闭化设备。产生毒物的生产场所主要为露天布置或敞开式建筑,其装置根据其不同的物料设置为分隔的单独建筑,通过管道和控制管线连接。产生粉尘的硅粉加工装置为单独建筑;产生噪声与振动较大的压缩机、空分空压装置、冷冻装置、硅粉破碎磨粉装置均设置在单层厂房内,且设置有隔振措施。成品灌装区各个灌装口均设置有抽风集气装置,罐区设置有相应的围堰防止物质的泄漏,项目中控室设置在办公大楼内,远离生产现场。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4.3建筑卫生学

该项目生产现场以自然通风为主,在硅粉加工现场设置有10台机械通风装置,在中控室设置分体式空调。车间、操作室、办公室、道路等处照明灯具的选择符合照明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的采暖、通风、空调、采光、照明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4.4主要职业病防护措施评价

2.4.4.1防尘毒措施

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基本实现全过程的密闭化生产。接触毒物和粉尘生产装置采用DCS系统进行集中控制,并对某些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调节,自动报警。项目生产装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条件情况下尽量露天布置,其中除硅粉加工、空分空压冷冻、变电站评价单元为室内布置外,其他评价单元基本为露天敞开式布置,能够有效的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在工作场所的聚积。对项目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机械抽排风设置,加强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在控制休息室设置空调。罐区设置相应的冷水喷淋系统,其中:成品罐区甲基单体罐7套,原料罐区甲醇罐1套,氯甲烷罐区2套。在盐酸脱吸、报警检测系统,并设置有相应的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氯甲烷合成、二甲单体合成装置以及相应的罐区设置有针对氯化氢、氯甲烷、甲醇的毒物。在生产现场配置有一定数量的喷淋洗眼器、空气呼吸器器等应急救援设施。对作业人员还发放有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防酸碱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4.3防噪声措施

对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以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DCS控制系统,现场作业人员尽量巡视作业,减少接触噪声的时间。对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多种措施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影响。具体表现为:对项目中各个评价单元使用的泵、空压机、冷冻机、磨粉机、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均采取减振措施;对硅粉加工的颚式破碎机、园盘给料机、磨粉机、筛分设备等均设置在隔声房间内;空分空压冷冻单元的空压机、冷冻机设置在隔声房间内,同时对空压空分机设置有消音器;甲基单体合成单元的冷冻机设置在隔声房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较大的作业人员在生产现场配备有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2.5应急救援措施

公司成立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和六个专业应急救援小组。公司总经理担任指挥领导组组长。公司消防急救和医疗急救由总公司保安消防大队和总公司医院承担;公司编制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体预案》。预案中规定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明确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响应程序,采取的处理措施,以及演练和培训相关内容。同时还编制有重大危险源《一氯甲烷应急救援预案》和《甲醇紧急救援预案》;但未编制针对盐酸、浓硫酸、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预案。本项目在氯甲烷合成装置区、盐酸脱吸装置区设置有氯化氢报警探头6个,氯甲烷报警探头7个。在整条生产线上设置工业电视摄像装置11套,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远程电视监控(DCS);生产现场配置有喷淋洗眼装置15套、空气呼吸器12台、长管呼吸器4台、防化服3套、防爆对讲机4部等应急救援设施。

2.6职业病防护用品

公司按GB 11651-2008 《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要求为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发放了劳动防护用品。并制定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穿(佩)戴规定》制度,这些制度对防护用品的配备、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穿(佩)戴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规定。2.7辅助卫生用室

根据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考虑设立了卫生间、更衣室、休息室。其他辅助卫生用室如食堂、浴池等由总厂统一安排。该项目的辅助卫生用室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8 职业卫生管理

该公司在环安部设有专人负责全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该项目在试生产期间,由取得职业性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了职业性健康体检,本次体检无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征患者。本项目的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投入包括除尘设备、报警及联锁设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培训等几个方面。本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基本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3讨论

3.1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总体布局、建筑物卫生学、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卫生工程技术防护措施、辅助卫生用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法律及职业卫生标准规定要求。该项目在生产建设中,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1],现场调查和检测结果显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的运行效果基本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该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沉淀SiO2(白炭黑)、氯化氢、氯甲烷、甲醇、二甲基二氯硅烷、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结合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潜在危险、接触时间考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12]规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一般。

3.2建议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七

1 内容与方法

1. 1评价范围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的原料、熔炼、吹炼、精炼、烟气净化、制酸、电解、污水处理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

1. 2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

1. 3 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 部分: 物理因素》《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范〔1 - 4〕。

1. 4 评价方法 ①检查表法: 依据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律、规范及标准, 列表进行检查、评价; ②类比法: 选择与建设项目同一市区且生产工艺相同、规模相近的另一铜冶炼企业作为该项目的类比企业; ③工程分析: 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卫生特征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 了解项目所具有的工艺特点、工艺流程和卫生防护状况等, 并剖析其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及其分布。

2 结果

2. 1 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经过“奥炉熔炼+ 转炉吹炼+ 阳极炉精炼”工艺生成阳极铜, 再经过“电解精炼”工艺生产阴极铜; 冶炼过程中的废气采用制酸工艺处理, 生产硫酸; 此外, 用人单位还有污水处理系统、尾气处理系统、动力系统 ( 包括锅炉房、发电厂及变电站等) 及维修系统等不同生产工艺。

2. 2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见表1。

2. 3 类比检测结果依据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除放渣口、阳极炉口和圆盘浇铸机等岗位属于高温作业岗位外, 紫外辐射强度和工频电场强度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其职业卫生限值要求, 但尚有部分作业岗位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检测结果不符合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原料系统中, 圆盘给料机、振动料斗、皮带输送机和制粒机等岗位的粉尘浓度超标;熔炼系统中, 给料机作业岗的粉尘浓度超标, 奥炉炉口和堰口的铅烟浓度超标, 奥炉炉口、堰口和放渣口的砷及其无机化合物和镉及其化合物的浓度超标, 奥炉风机和制氧站的噪声水平超标; 精炼系统中, 阳极炉口的煤尘、铜烟和铅烟的浓度超标, 圆盘浇铸机的噪声水平超标; 电解系统中, 泡洗槽和板式加热器的硫酸浓度超标; 辅助系统中, 锅炉出灰口的矽尘和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的浓度超标, 发电机房和尾气塔循环泵的噪声水平超标。见表2、表3。

2. 4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设置建设项目附近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 不在自然疫源地和地方病发病区, 不在风景名胜区, 不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区; 且总体布局功能分区明确, 工艺流程布局合理, 充分考虑了交通、消防、安全、卫生防护隔离距离, 建筑卫生学设计满足生产工艺需要, 辅助用室设置合理, 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 5 职业病防护用品与应急救援建设单位制定有较为严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根据不同工作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 试行) 》 ( 国经贸安全〔2000〕第189 号) 的规定发放。同时, 在有毒物质产生、使用和储存的场所及工人接触毒物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冲淋装置、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系统, 并制定有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设置有应急救援站点等。

2. 6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建设单位设置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费用、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费等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未按相关要求单独列出。

3 讨论

3. 1 评价分析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 结合类比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结果综合判断,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等级为“严重”, 其生产运行后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铜尘、矽尘、煤尘、电焊烟尘、石膏粉尘、其他粉尘、SO2、CO、NO/NO2、铜烟、铅烟、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氧化锌、H2S、砷化氢、硫酸、盐酸、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和振动, 放渣口、阳极炉口、圆盘浇铸机、振动料斗、皮带输送机、制粒机、给料机、奥炉炉口、堰口、奥炉风机、制氧站、泡洗槽、板式加热器、锅炉出灰口以及发电机房和尾气塔循环泵等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建设单位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设置、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但部分作业岗位的防尘、防毒、防噪设施尚不能完全满足职业卫生防护的要求,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未详细单列。

3. 2 建议 ①生产中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 尽可能采取自动化控制, 最大限度地减少操作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 ②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的防尘、防毒、防噪设施进一步完善; ③拟建项目的个体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应依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

摘要:目的 识别某铜冶炼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评价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效果, 为铜冶炼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合理可行的建议。方法 采用类比法、检查表法等对该铜冶炼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结果 通过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粉尘、毒物、噪声等进行类比调查检测, 发现25个作业岗位的粉尘、铜烟、铅烟、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硫酸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水平存在超标现象 (超标率为20%60%) ,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够完善。结论 该拟建工程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应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关键词:铜冶炼,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八

【关键词】综合评价;职业危害;应用

【中图分类号】R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8-0562-02

职业危害评判工作是职业卫生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综合评价对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都具有积极意义。目前常常采用某种有害因素的超标率或者体检异常率等单一指标作为评价因素,不能对同时存在的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不难看出, 这种评价方法有其局限性, 它不能真实反映用人单位整体职业危害程度。本文探讨借助模糊数学综合评价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根据职业病防治的内容, 来综合评判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程度, 以期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法能在职业危害评判工作中得以应用。

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职业危害问题进行综合评价,将所有职业危害相关因素进行等级化,并合理地引入了权重系数使得原先难以直观的问题得以量化。兼顾各种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接触时间等信息,采用加权平均运算,使主次信息均衡兼顾,防止了信息的遗漏,因而能真实的反映职业危害程度,从而实现企业职业危害的科学分级[1]。并在科学分级的基础上实现对单一企业、区域行业的职业病危害的综合评判,从而指导日常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1 综合评价法的概念以及应用

综合评价法是指利用多项指标对某个评价对象的某种属性进行定性、定量评估,或者对多个评价对象的属性进行定性、定量评估,并进行优劣顺序排序的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是对评价对象的深入分析,把握对象的性质以及各类属性及其影响因素,针

对性提出相关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全面分析。这套评价方法通常由评价者、被评价对象、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综合评价模型所组成,所谓多指标综合评价,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数学模型将多个评价指标值“合成”为一个整体性的综合评价值[2]。

这种方法的评价往往不是逐个指标顺次完成的,而是通过一些特殊方法将多个指标的评价同时完成的,在评价过程中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加权处理,评价结果不再是具有具体含义的统计指标,而是以指数或分值表示参评单位"综合状况"的排序。通过综合评价法可以实现对评价对象的对比以及择优,根据系统的属性判断确定这些系统的运行(或发展)状况哪个优,哪个劣,即按优劣对各被评价对象进排序或分类[3]。根据评价对象的优劣分级从而实现对事物发展的决策,因此综合评价法在实际生活中是很有意义的,特别是在经济、环境、医学、社会及军事管理、工程技术及科学决策等领域都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2 我国职业危害评判工作现状

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用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生产场所面积在500平米以下,都属于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较小,管理意识滞后,资金投入短缺,造成企业在职业卫生工作上的人力、物力投入严重不足。加上中小企业的劳动者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人群文化程度偏低、流动性高、职业病防治和法律知识比较贫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因此我国职业危害隐患长期存在,形势严峻。目前具备合法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由于服务力量实在有限,其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测”,只是简单停留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有毒有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而对于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与“评”涉及不深,从而导致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控制评价整改建议、缺乏防范处置事故的能力。一方面职业卫生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形势严峻;一方面监督服务力量无法满足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监督管理部门能对监管企业实现有效的职业危害评判,进而合理利用监督服务力量,分类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职业危害隐患。

近年来,我国在职业危害评判方面开展了系列的研究工作。如湖南省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开发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湖北襄樊市建立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系统;原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预防保健所探索建立了企业职业卫生1-2-0分类管理模式[4]。但是我们在评判企业职业危害程度轻重的时候,通常根据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单一因素(如行业、化学原料等)进行职业危害评价,简单分级,并没有对各因素共存产生的相互作用加以考虑,往往失之偏颇。而在正常的生产环节中,往往同时存在多个职业危害因素,他们之间相互干扰、相互影响,共同决定生产场所的职业危害程度。这就需要一种能从方法上增加了评判的客观性,大大地淡化评价人的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影响的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法可以将不同的评价因素综合化,从而对比不同因素对于评价对象的影响程度大小。因此综合评价法在职业危害评判中的应用具有较强的现实应用意义。

3 综合评价法在职业危害评判中的应用

职业危害问题就是一个多目标,多准则,多因素,多层次的空间分布极其复杂的问题,其中人、机、自然等方面因素共存,在判断职业危害时往往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的因素。由于职业危害含有多种属性,这些属性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职业危害的不同特征,而这些特征往往又带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即具有非线性特征,因此采用多目标决策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影响职业危害的主要因素,确定职业危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综合评价法对职业危害问题进行评判,将更具实际意义。

3.1 职业危害评价指标体系

职业危害评价指标体系是进行职业危害评估的依据。因此,建立良性的指标体系是进行职业危害评价的关键。职业危害评价应综合考虑反映職业危害状况的各项指标,而且只有对职业危害进行定量评价,预知各种可能的危害级别,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达到降低职业危害风险,保护劳动者的目的[5]。根据某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分析出职业危害问题的各种因素,根据指标具有代表性、确定性、区别性、独立性的原则对影响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的各项指标进行系统筛选,建立职业危害问题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如:有害因素评价等级、体检异常率、控制措施状态、人员暴露程度、健康培训宣传力度等,形成职业危害评价体系。

3.2 职业危害评价因素权重的取值

职业危害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明确了影响职业危害程度的主要因素,但在这些具体的影响因素中,因素各自所对整个职业危害问题的影响程度又不尽相同,因此就需要在指标建立的基础上开展各项评价因素权重的取值。一般可以通过专家评分法和调查问卷法实现评价因素权重的取值。例如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5-20名职业病防治、预防医学、统计学家、数模等相关专家对评价因素进行权重赋值,同时也在用人单位、职业病监督管理单位、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调查问卷工作。综合两种方法结果完成评价因素权重的取值工作。

3.3 权重取值的可靠性评估验证

由于专家专业局限性以及个体思维差异性,权重的取值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我们需要在权重取值后开展结果可靠性评估验证。针对专家评分法和调查问卷法所取得的评价因素权重取值结果,采用肯德尔和谐系数验证专家意见和调查结果的一致性,从而实现评价因素权重取值的可靠性评估。如果系数达标,该权重取值结果即可用,继续进行接下来的工作;反之,就说明权重取值结果不可用,则需要重新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并重新开展权重取值工作。

3.4 评价因素的指标量化与取值

各项评价因素的确定是对评判对象的简单描述, 只有评价指标明细化才能确定不同的评判等级。不同的评判等级间必须有明确的界限, 这样方能保证在使用时客观明了, 简单易行, 反之各等级之间界限不清, 就可造成评判工作困难, 使评判结果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6]。分别就确定的指标体系中的评价因素进行评判分级,如对有害因素的评判分级可按其浓度与MAC(车间空气最高容许浓度国家标准)之比而定, 以浓度/MAC=0.5~1.0作为分级的基础(即一般水平), 0.2~0.5为良,1.0~5.0为差。

3.5 采用一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及模型开展评价事例分析

根据各个因素相互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已完成的指标量化与取值,确定模糊集合和模糊数,选取具备代表性的行业开展评判事例分析,并最终开展模糊数学模型演算工作、分析模型评判结果。一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如下:[1]将评判因素记为由k个因素组成的因素集U=(U1,U2,…,Uk),同时确定评语集V=(V1,V2,…,Vm)。[2]建立隶属函数,求出各因素的评价矩阵R。[3]确定因素权重,求出类别中各因的权重集A,然后对每个U按广义模型B=A?R=(b1,b2...bk),得到的B即为一级模糊综合评价结果[7]。

4 讨论

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程度的分级管理,能合理配置有限的监督资源,使监督管理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能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危害高风险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利用评价结果对用人单位分类和分级,并确定管理等级,对于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重点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为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工程防护改造的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预防措施。而对于危害一般的企业,监督巡查工作应以指导为主,向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治信息,推动其自律。因此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程度的科学分级成为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一环,而作业场所中职业危害多种多样,影响职业危害的因素也很多,采用单一因素指标来评价一个企业的职业危害程度,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是不够全面科学的[8]。现有的评分模式只能在职业危害评判工作中起到一些提示的作用,而职业危害体系建设并不完善。综合评价法的实质是通过把各种因素归类,进而把评价目标进行归类,尤其在评价集中所属的类,来衡量评价目标的优差,这种方法对于多指标有些麻烦但它能很详细的给出各个指标的优差,这将有利于实际运用。利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考虑各个职业危害影响因素,进而实现企业职业危害评判,便于对各企业相互比较,也可以利用该方法对区域内行业职业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具备可行性。

综合评价法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问题实际出发,考虑了职业危害各种复杂的因素,构建了职业危害评价指标体系。利用一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职业危害问题进行了综合评判,将所有职业危害相关因素进行等级化,并合理地引入了权重系数使得原先难以直观的问题得以量化。利用综合评价法实现职业危害评判,一是能科学、准确、全面地掌握监管企业职业危害程度,做到基本情况“掌握得了”;二是能基于评判结果分级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利用监督资源,切实实现“控制得住”。

参考文献:

[1] 杨伦标,高英仪.模糊数学[M].广州:华南理工出版社,1998,146-153.

[2] 孙振球,颜艳.医用综合评价方法及其应用研究[J].医学研究通讯,2004,3 (12 ):23.

[3] 徐贻萍,朱宝立.模糊数学法进行健康监护综合评价的探讨[J].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01,14(4):183-185.

[4] 袁斌,宋文华.模糊数学法综合评价化工企业职业危害的研究[J].中国职业医学,2007,34(3):210-214.

[5] 曾庆民,陈才等.模糊数学法应用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探讨[J].中国职业医学,2010,37(3):263-265.

[6] 张忠彬.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风险综合评价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6(4):124-127.

[7] 王善文, 劉功智等.企业职业危害综合评价和风险分级系统及其应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5(2):103-106.

[8] 李新海,冀占领.应用模糊数学的方法综合评价职业危害因素[J].中国公共卫生,2002,18 (7):889-890.

作者简介:

9.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请示 篇九

关于放射线科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请示

虎林市卫生局:

虎林市疾控中心放射线科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已委托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虎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线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09]756号文件),疾控中心此项目总投资40万元,属虎林市卫生局审批范围,现正式申请对疾控中心放射线科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虎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 篇十

现将《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同时,请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行政服务处。

此《审查要点》的起草得到了江苏泰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各有关专家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9日

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试 行)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1、形式审查要求

1.1 审查评价单位资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评价、检测和审核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和有效期要求。报告封面、总体结论、封页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1.2 审查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具体。1.3 审查报告格式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是否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是否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要求,从七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2、报告附件审查要求

2.1 建设单位对报告的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是否对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识别、防护措施结论和建议予以确认。

2.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图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是否正确,项目周边环境图是否详细标注企业(项目)与周边企业(单位)环境的实际距离;是否注明建设项目四周相邻单位名称、性质;是否注明项目与相邻单位关键建筑物、生产、储存设施的间距;是否注明交通线路等。

2.3 总平面布置图

总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注明生产车间、储存设施、控制室、剧毒化学品仓储、室外变配电站、消防泵房、办公楼等重点部位。是否标明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或坐标),说明设计规范依据,附建(构)筑物一览表(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类别、备注等)。所附图纸是否有图签。是否有相应资质(法定有效期内)的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当地的风速玫瑰图等。

2.4 类比报告

是否提供类比项目的现场检测报告。

3、技术审查要求

3.1 建设单位及项目概况 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建设项目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建设项目背景和企业概况的描述是否清晰;项目选址和自然条件描述是否清晰;项目工作制度和岗位设置及定员的描述是否清晰。

3.2 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项目性质和规模描述是否清晰;每个产品详细的反应原理、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生产工艺采用的控制方式是否清晰(存在利旧现象的,对工程利旧情况是否说明清楚);主要生产原料、辅料、产品名称和用量描述是否清晰(含MSDS等);主要生产设备、布局及自动化生产水平描述是否清晰;生产建筑基本参数描述是否清晰(含建筑物间距、朝向、采光照明、采暖通风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建设、能源消耗数量等描述是否清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描述是否清晰。

3.3 建设项目预评价依据

建设项目预评价依据是否全面、准确、现行有效。3.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评价方法

是否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选用合适的风险评估法、类比法、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评价结果是否准确、可信。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一般采用风险评估法、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等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2)采用类比分析法。类比企业选择是否恰当,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条件、检测指标、数据分析和结论是否表述清楚,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除了比对生产工艺、设备、规模以外,还要注意类比企业在生产制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方面的相似性。此外,自然环境、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等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3)采用风险评估法。要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理化性质、浓度(强度)、暴露方式、接触人数、接触时间、接触频率、防护措施、毒理学资料、流行病学等表述清楚,对建设项目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4)采用检查表分析法。要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要列出检查单元、部位、项目、内容、要求等,编制成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3.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分析(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是否全面、正确。

(2)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预测分析是否恰当、正确(包括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环节及原因、危害程度、暴露与接触水平等)。

(3)预测的结果和影响是否准确可信,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程度是否描述正确。

(4)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定性是否准确。

3.6 建设项目拟采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

(1)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是否表述清楚、分析到位。

(2)对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有效性是否阐述清楚,结论是否明确。对职业病危害防护存在的问题是否明确表述。

3.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 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是否表述清楚,对存在问题及依据是否表述清楚。

3.8补充措施及对策建议

(1)在对拟建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补充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基础设计资料)中存在的不足,是否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供设计单位在编写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使用。

(3)措施是否明确具体。例如:对项目拟采取的个体防护要明确具体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对应急救援要明确分析职业病风险的类别,是否根据职业病风险大小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措施。

3.9 报告结论

职业病危害类型、等级分类是否明确;不得采用基本符合要求等字眼。是否准确归纳拟建项目的选址、布局、工艺、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护措施等评价结果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是否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评价结论是否明确。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形式审查要求

1.1 审查评价单位资质

建设项目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否由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评价和审核人员是否符合资质和有效期要求。报告封面、总体结论、封页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1.2 审查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范围是否准确、具体,是否与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内容以及相关设计内容相一致。

1.3 审查报告格式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否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规范编制。

2、报告附件审查要求

2.1 职业卫生预评价、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文件

是否提供由安监部门颁发的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批复文件。2.2 建设单位对报告的初审意见

建设单位是否对评价单位的验收结论和建议予以确认。2.3 建设项目地理和周边环境图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和周边环境图是否正确。周边环境若发生变化是否表述清楚。

2.4 总平面布置图

是否提供与设计文件一致的总平面布置图,总平面布置图若与预评价、设计图纸发生改变是否表述清楚;总图是否有相应资质(法定有效期内)的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等。

2.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是否提供项目的现场检测报告。

3、技术审查要求 3.1建设项目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性质、建设规模描述是否清晰。(2)项目建设地自然气象条件、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描述是否清晰。

(3)项目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防护措施建议落实情况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是否描述清晰。

3.2工程试运行情况分析

对项目施工建设情况、试运行时间、工程试运行生产状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试运行情况描述是否准确、清晰。

3.3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调查与分析

对项目总体布局情况、项目主要设备及设施布局调查分析是否清楚、合理。3.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审查

(1)项目产品反应原理、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生产工艺简述、生产工艺控制方式分析表述是否准确。

(2)项目涉及的原料、辅料、产品、副产品、中间品等物料的种类及用量(及其物质安全性资料MSDS)是否表述清楚。

(3)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及因素是否叙述清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对象)的设置/选择、检测方法的选择、检测因子选择,检测样本量、采样时间、采样条件(工作场所状态)、采样地点、检测时间、检测条件是否描述清楚,监测数据处理、检测结果分析是否明确,作业现场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否检测。

(4)项目劳动定员、劳动制度、岗位定员描述清楚,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方式、接触时间调查说明清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定性是否准确。

(5)检测及控制结论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测超标的是否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并对控制结论明确表述。

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1)项目所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形式是否按照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内容表述是否准确、符合实际。(2)项目所采取的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发生变更,表述是否清楚;如发生变更,是否有变更依据的佐证材料。

(3)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维护管理情况调查是否说明清楚,对防护设施及其效果分析评价是否合理,是否明确达到预期控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其依据是否明确。

3.6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评价

(1)对建设单位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参数及其使用情况的调查是否清楚;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维护管理情况是否进行分析评价,是否对配备标准的符合性、适用性进行确定。

(2)对项目建筑结构、采光照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建筑卫生学条件的调查分析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3)对项目设置的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生活室等辅助用室调查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4)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人员及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是否表述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5)对设置的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医疗资源与条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情况的调查表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6)对项目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描述是否清楚,分析评价是否合理。

3.7 职业健康监护

(1)是否对建设单位及本项目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制订的完整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2)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建立情况是否表述清楚,是否符合一人一档的要求。

(3)职业危害岗位劳动者职业危害体检方案及职业危害体检项目的符合性是否表述清楚,并有明确分析结论。

(4)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情况是否表述清楚、分析到位。对劳动者作业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及基本特征和处理方法告知情况是否表述清楚、分析到位。

3.8 补充措施及对策建议

报告书提出的建议是否明确,是否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应针对试生产存在的不足,具体提出包括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措施建议),是否遵循四个原则,即:预防原则、控制原则、警示原则、个人防护原则。

3.9 报告结论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篇十一

1材料与方法

1.1 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GBZ/T 229-2010)等法律、法规[1,2,3,4]。

1.2 评价内容

对本项目的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存在形式、危害程度以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等进行评价;并对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进行评价。

1.3 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类比法、检查表法、定量分级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预评价。

2结果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完成后镀铬件每月满足液压支架配套1 200架,月产镀铬面积80~90万dm2;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 350万元。采用两班制,每周工作5 d,每班工作8 h。工作人员共计107人,其中生产工人68人,主要分为抛光工27人、电镀工38人、加药工3人。

2.2 生产工艺

镀双铬工艺流程:上件→超声波除油→二级逆流漂洗→阳极电解除油→热水洗→冷水洗→酸活化→纯水洗→镀乳白铬→镀硬铬→回收→热水洗→干燥→下件→检查→打磨抛光→检查→入库。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工程分析,本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铬酐、铬酸、硫酸、氢氧化钠、噪声。见表1。

2.4 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2.4.1 类比企业检测及有害作业分级

对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结果见表2~表8。毒物检测结果显示:大件、中件、小件镀铬线电镀工接触氢氧化钠、铬酸、硫酸CTWA和CSTEL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加药工接触铬酐CSTEL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危害作业分级属于重度危害作业[4]。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抛光工接触噪声8 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镀铬工、加药工接触噪声的8 h等效声级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经噪声频谱分析发现,抛光工接触噪声为中高频噪声。根据《噪声作业分级》判定,抛光工属轻度危害作业(Ⅰ级);电镀工、加药工属安全作业(0级)[5]。超标原因为抛光前未关闭抛光机门就开启设备,致使抛光工接触噪声8 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粉尘检测结果显示:抛光工接触粉尘CTWA为0.9~1.1 mg/m3,CSTEL为5.1~6.3 mg/m3,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注:氢氧化钠最低检出浓度0.002 mg/m3。

注:三氧化铬最大超限倍数为3,其PC-TWA为0.05 mg/m3,计算CSTEL为0.15 mg/m3;铬酐最低检出浓度0.001 mg/m3。

注:硫酸最低检出浓度0.13 mg/m3。

注:0级为相对无害作业,Ⅳ级为重度危害作业。

注:0级为安全作业,Ⅰ级为轻度危害作业。

2.4.2 类比企业健康检查

类比企业2011年对89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其中接触六价铬作业52人(电镀、加药、挂件工),接触粉尘噪声作业工人(抛光工)37人。结果显示:抛光工电测听仪听力检查异常3例,检出率8.1 %,2例表现为高频听力下降、1例为语频高频段听力下降,可见噪声已经对作业工人的听力系统产生了损害,提示厂方应重视噪声强度的监测和防护;未检出职业性铬鼻病、铬溃疡及铬所致的皮炎;检出1例尿铬增高,尿铬异常率2.0%。

2.5 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护设施

2.5.1 防毒物

电镀生产线通过设备自带的槽边抽风装置将有毒、有害气体排至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采取全室通风。

2.5.2 防噪声

除尘用的排风机、废气处理设备用的排风机及处理塔、废水处理设备用的水泵等设备工作时产生噪声,设备选型时注意选择转速较低,风机质量较好的产品,使其噪声级对操作位置的影响不得大于85 dB(A)。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础。

2.5.3 防粉尘

将产生粉尘污染较大的抛光设备与车间其他部分隔开,布置在单独的抛光间内,由设备自带或配置布袋除尘器集中除尘。

2.6 本项目拟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

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述及工人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噪声耳塞或耳罩、防紫外辐射面罩等,制定有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3讨论

本建设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有待补充、完善。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粉尘、三氧化铬、氢氧化钠、硫酸、盐酸或氯化氢等有害因素,其中,铬酸和三氧化铬是《高毒物品目录》中所列的化学因素,职业危害大,接触人数多,接触时间长,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措施存在一些问题,但如能按报告的要求整改,从职业卫生角度是可行的。

本项目使用铬酐为主要原料,人体吸入铬酐后可引起急性呼吸道刺激症状、鼻出血、声音嘶哑、鼻黏膜萎缩,有时出现哮喘和紫绀,重者可发生化学性肺炎,重者出现呼吸困难、紫绀、休克、肝损害及急性肾功能衰竭等。此外,铬酐还对人体有致癌作用[6]。本项目防毒设施与类比企业相同,因此,本项目应结合类比检测、健康检查资料,增加加药槽抽风装置的设计,抽风装置风速应足以将加药过程产生的铬酐粉尘吸入,确保高捕捉率;为加药工配备防尘口罩,向加药槽加完药待盖子盖好后方可加水搅拌;拟采取的车间全面机械通风系统,其通风换气量应足够有效。

铬酐、铬酸可致铬疮、铬鼻病、化学性皮肤灼伤、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眼灼伤、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烧碱可引起皮肤、眼灼伤、烧伤。本项目应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特点,为电镀工配备防毒口罩、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橡胶手套、防护眼镜,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类比企业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噪声已经对作业工人产生了听力危害。本项目噪声控制措施优于类比企业,抛光间单独设置,抛光工接触噪声强度会低于类比企业。但本项目仍应吸取类比经验,为接触高噪声作业人员(抛光工、空压工)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并督促作业工人正确佩戴。

同时,抛光机配备的袋式除尘器,应性能合适,并经常维护和管理,使用中应及时清灰,保证除尘效果。必要时为抛光工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防尘口罩。

摘要:目的 识别、分析某镀双铬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选择与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生产制度相似的企业作为类比企业,采用类比法、检查表法、定量分级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预评价。结果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三氧化铬(铬酐、铬酸)、氢氧化钠、硫酸、噪声等。类比企业检测结果显示,电镀工接触各种毒物的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加药工接触铬酐CSTEL为1.659 mg/m3,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抛光工接触噪声8 h等效声级为86.6 dB(A),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类比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接触三氧化铬52人,检出尿铬增高1例,异常率2.0%;接触噪声37人听力检查异常3例,均为抛光工,检出率8.1%,说明噪声已经对类比企业工人的听力产生了损害,提示建设项目应重视噪声强度的监测和防护;项目选址、总体布局、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措施等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个别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有待改进。结论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措施如能按报告的要求整改,从职业卫生角度是可行的。

关键词:铬酐,铬酸,建设项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188-200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229-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LD80-1995噪声作业分级(S).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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