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201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024-08-11

高邮市201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精选7篇)

1.高邮市201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篇一

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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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环办〔2012〕3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经各市、县(区)环保局筛选和我厅核定,现公布我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环保局要及时将此通知转发给辖区内的县(区)环保局和有关企业,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要求认真负责开展审核,确保清洁生产审核在污染防治工作中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评估和验收不得一并进行,验收原则上由省辖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不得再次进行委托。对列入名单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申请评估、验收的依法进行处罚;对评估、验收“不通过”的,要求其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直至通过评估和验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管,对存在弄虚作假、恶性竞争、低价竞争、转证卖证等恶劣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上报省环保厅。

二、有关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委托经省环保厅备案的清洁

生产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咨询机构基本资料和与咨询机构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报当地环保局。企业应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向省辖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部分中/高费方案未实施完成的企业,可申请在下年度半年度进行验收,但必须在本年度完成评估)。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省环保厅每季度对全省清洁生产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各省辖市环保局应分别于1、4、7、10月10日前将上季度清洁生产审核进展情况及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上报省环保厅(见附件2),省厅在核实后将名单上报环保部进行公告。

附件:

1、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2、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季报表

2.广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篇二

评估验收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广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制定广西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作为广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依据。

一、适用范围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本要求适用于《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自治区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

二、评估和验收的申请

1、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⑴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过程,编制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⑵ 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的实施。

⑶ 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⑷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2、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⑴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报告(连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

⑵《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⑶ 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⑷ 咨询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3、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 已经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⑵ 按照评估意见所确定的验收时间,完成大部分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提出验收申请。

⑶ 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得到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3个月后,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物减排指标。

4、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⑴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报告(连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或工作总结)。

⑵ 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2—

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包括评估时所提交的四种材料)。

三、评估和验收的工作程序

1、由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查证和评估或者验收工作。

2、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企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核实提交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明晰,是否符合开展评估验收并作出结论的要求。

3、现场召开评估或者验收汇报会议,由企业主管领导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初步成果、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及计划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要人员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主要内容以及清洁生产审核成效等。

4、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查询及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无/低费和已实施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问询、查看工艺流程、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培训记录等。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要侧重:查验、对比企业相关历史统计报表(企业台账、物料使用、能源消耗等基本生产信息)等,对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验证,提出最终验收意见。

5、专家质询,针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答辩及情况交流。

6、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以及审核报告等材料的完整性、科学性、质量及水平等,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其成效进行评定,并形成评估或者验收意见。

四、评估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员参与。发文成立了清洁生产的组 —3—

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组建有推行清洁生产的骨干队伍;将清洁生产列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了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以及全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制订了具体详细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有健全、可操作的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包括清洁生产奖励制度等。

2、过程评价。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按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规范、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规范、真实、有效,技术方法选择科学合理。

3、审核重点。审核重点的选择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不存在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清洁生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可实现性。

4、生产和污染控制。提交了完整、详实、规范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不存在物料平衡、水平衡、能源平衡、污染因子平衡和数据等方面的原则性错误。

5、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并进行了无/低费方案实施效益的初步统计和分析。企业环保设施规范并正常运转,生产现场不存在明显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6、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审核中制订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科学、合理、有效,实施效果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对于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能够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4—

7、目标达成和效益统计分析。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经济和环境绩效进行了详实统计和测算,其结果证明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

8、持续清洁生产。制订了可操作的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并将其纳入了企业正常的生产过程和管理制度中,少部分尚未实施完成的清洁生产方案有明确的实施安排。

五、评估和验收的结论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基本结论均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于已经规范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其提交的材料均能够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的,评估或验收结果为“通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或验收不通过:

1、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不能满足上述技术条件中的任何一条或几条。

2、现场审核中发现有明显与审核报告及材料不符合的重要问题。

3、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期间,企业有严重超标排污行为、重大污染事件发生、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等情况。

4、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评估或验收意见的基本内容

评估和验收的结论除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基本结论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及其技术工艺设备状况。

2、清洁生产领导组织机构、人员及培训教育、宣传工作情况。

3、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及其制度的建立,并有效发挥作用。

4、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及审核实施的规范性评价。清洁生产 —5—

审核成效,包括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效益分析等,对照清洁生产标准评价企业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的等级和水平。

5、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材料的完整情况、编制质量和水平。

6、存在问题简述及整改(或持续实施)建议。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完成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将按照国家的要求,汇总形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上报环境保护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3.清洁生产审核在淀粉企业的应用 篇三

清洁生产审核在淀粉企业的应用

清洁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清洁生产审核是企业实现清洁生产最成熟最有效的`手段.在对某淀粉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中,针对行业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提出并实施无/低费方案20项,中/高费方案5项.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在改善厂区环境的同时,每年可节水64 500吨,节电约31万度,减少废水排放48 000吨.该企业初步实现了在提高企业自身资源回收利用能力的同时,达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淀粉企业今后的清洁生产审核积累了经验.

作 者:刘田 裴宗平徐崇喜 左芳萍 Liu Tian Pei Zongping Xu Chongxi Zuo Fangping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江苏,徐州,221008;江苏省资源环境信息工程实验室,江苏,徐州,221008刊 名:环境科学与管理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MANAGEMENT年,卷(期):33(12)分类号:X38关键词:清洁生产审核 淀粉企业 应用

4.高邮市201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篇四

2008.7.1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重点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确保取得清洁生产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也适用于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

第四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开展的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各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机构的评估、验收能力进行考核。

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五条 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3.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4.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第六条 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4.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七条 申请评估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评估申请(企业需在上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提交评估申请);当地环保部门对申请企业的条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逐级上报。省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定期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

第八条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过程

1.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2.召开评估会议,企业主管领导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初步成果、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及计划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要人员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主要内容等。

3.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无/低费和已实施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问询,查看工艺流程、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培训记录等。

4.专家质询,针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5.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以及报告书质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评定,并形成评估意见。

第九条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标准和内容: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员参与,进行了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

2.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进行了规范、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规范、真实、有效,方法合理。

3.审核重点的选择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不存在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清洁生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时限性、前瞻性。

4.提交了完整、详实、质量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不存在物料平衡、水平衡、能源平衡、污染因子平衡和数据等方面的错误。

5.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6.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科学、合理、有效,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预期效果能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对于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能够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

7.企业按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

第十条 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满足第九条全部要求的企业,其评估结果为“通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不通过:

1.不满足第九条要求中的任何一条。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质量上存在重大问题,主要指:

(1)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或清洁生产目标设置不合理。

(2)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

(3)数据存在重大错误,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

3.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

4.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第十一条 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按照评估意见所规定的验收时间,综合考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时限要求提出验收申请(一般不超过两年)。

2.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3个月后,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

第十二条 申请验收企业需填报《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附表),连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意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过程

1.审阅第十二条所列有关文件资料;

2.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查验、对比企业相关历史统计报表(企业台账、物料使用、能源消耗等基本生产信息)等,对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验证,提出最终验收意见。

第十四条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标准和内容:

1.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的清洁生产工作。企业持续实施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并认真、及时地组织实施了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2.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实施了清洁生产方案,并对各清洁生产方案的经济和环境绩效进行了详实统计和测算,其结果证明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

3.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证明自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企业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对于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

4.企业生产现场不存在明显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5.报告中体现的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纳入了企业正常的生产过程。

第十五条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满足第十四条全部要求的企业,其验收结果为“通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通过:

1.不满足第十四条中的任何一条。

2.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费用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安排不低于10%的环保专项资金用于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积极争取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经济贸易部门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费用的支持。

五、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全国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情况及评估、验收的相关机构进行抽查,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每年按要求将本辖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情况报送环境保护部。

第十九条 承担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机构和专家要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对其曾经提供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第二十条 公布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申请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通过”的,视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在地方主要媒体公开曝光,要求其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指南引用的有关规定,如有修改,按修改的执行。

5.高邮市201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篇五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验收要点》(苏经贸资源[2003]594号),结合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验收要点。

一、产业政策

企业没有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组织生产,或已开始实施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技术改造(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时间进度安排等)。

二、环境管理

(一)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完整的清洁生产工作计划、制度和规定;

(二)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三)对企业的环境现状有客观、完整的分析,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已制定对策方案并已实施,或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计划。

三、技术指标

对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水平有客观、完整的分析,并针对国内先进水平已实施或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改造计划。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包括:综合物耗、综合能耗、工序能耗、新鲜水单耗等。

四、污染物排放

对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水平有客观、完整的分析,并对比国内先进水平或现有的环境保护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已实施或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改造计划。

五、方案实施

审核中提出的方案总实现率达30%以上,其中无、低费方案实现率100%,中、高费方案实现率20%以上。

六、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七、为强制清洁生产企业开展审核提供服务的咨询机构,应提供审核评估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是否是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二)企业提供的审核报告中描述的企业环境现状和技术现状是否真实,所提出的方案是否可行;

(三)针对强制审核的原因,是否已经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八、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分为报告验收、现场查看和不定期抽查三部分。企业完成审核工作,提出验收申请后,由企业所在地省辖市环保局会同经贸委联合组织验收。验收程序如下:

(一)取企业介绍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过程和取得的效果;

(二)听取咨询方的评估说明;

(三)到企业现场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查看;

(四)针对审核报告和现场查看情况,验收小组提出现场验收意见;

(五)对符合验收要点的企业,经评审后,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其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一个月内无重大问题投诉的企业,出具正式验收意见,在当地主要媒体宣布其通过审核验收。

(六)自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后,各地应将本辖区实施强制性审核的企业情况(企业名称、是否完成审核、中高费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等)报省环保厅和省经贸委,省环保厅将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公布各地实施情况。

6.高邮市201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篇六

1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

2、阜阳市俊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一级

3、安徽阜阳荣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一级

4、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

5、阜阳市嘉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一级

6、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

7、安徽阜阳金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一级

8、安徽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9、安徽省阜阳市第九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10、阜阳市同济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

11、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12、阜阳市鸿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13、阜阳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

14、阜阳安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15、安徽省阜阳市明达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

16、安徽华成建设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17、阜阳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18、安徽省界首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19、安徽中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

7.高邮市201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篇七

关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写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第一部分

报告编写的理念

1、首先区分该企业是第一轮审核还是第二轮审核;若是第一轮审核的项目,编写就按首轮审核的格式编写;若是第二轮审核其开头就应该是上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简介,如:由谁于什么时间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有什么技术咨询单位协助企业完成,审核中提出了多少方案,完成了多少项,取得的效果,持续清洁生产中由提出了多少项应该继续完成的项目及其完成的情况,清洁生产领导机构保留的情况;在存在的认识问题方面就不应该再写成对清洁生产审核的意义认识不足,而是有没有必要再进行审核的问题。

同时还要考虑到本次清洁生产审核的性质如:政府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自身开在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上报项目所必需的清洁生产审核,类型不一样,侧重内容也是有所不同的。

2、是用创新的编写方式还是采用省内通用的编写方式;建议采用省内目前通用的流行格式来编写,有时候标新立异会带来很多麻烦。

3、不要把报告书写成教科书,尽量减少意义、概念、作用、效果的篇幅。因为那些内容是培训用的、宣传用的,而参加评审报告的专家,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不需要看这些内容 的;其次这部分内容篇幅太长,还很容易出现错误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些内容少了,报告书的蝙蝠也就减少了。

4、本论清洁生产审核的结论是放在前面还是放在后面。按照省内现在通行的实况,换是放在前面好,就像俗语讲的那样“将粉擦到脸上”让人一下子就可以看到你们的实力、水平。

5、在第一章中就应该有企业的简单概况的介绍:

6、企业生产产品、规模、技术工艺、污染物的产生、排 放、达标;近三年物耗(有毒有害物质)、能耗、水耗;主要生产设备、环境保护设备;企业现阶段清洁生产水平的介绍;

7、必须要有本论清洁生产审核近期、中期、远期所要达 到的清洁生产目标的设定。目标的设定要结合国家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内、外同行业的水平来确定。例如:企业现阶段处在三级水平,近期目标就要设定到二级,远期设定部分指标好于二级水平;如果企业现在已经达到二级水平,那么近期部分指标可设定到一级半的水平上,远期目标可以设定在一级的水平或者使其主要物耗、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继续降低。总体上一定要体现出进步、提高、削减。

8、关于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无费和低费方 案的产生,主要是从企业领导、职工在认识、操作、管理的方面存在的问题中产生;中、高费方案主要是从企业生产技

术、设备先进、生产控制所用仪器仪表、物耗能耗、资源综合利用的水平物排放量的大小分析中产生,这一部分是要花费用的;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即必须进行改造的问题。

筛选中要结考虑以下因素:(1)建议选用技术的先进性,同行业使用的情况;(2)企业经济能力的支撑;(3)与有毒有害品进行替代、有否明显的减污减排作用;(4)推荐技术的可行性。参考资料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19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国家环保部发布的清洁生产实用技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企业适用的节能技术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产业准入政策中提存的准入技术。

9、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的时间阶段的安排。

10、清洁生产审核的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文件,人员及 人员的职务以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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