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的奖惩制度

2024-07-13

销售人员的奖惩制度(共10篇)

1.销售人员的奖惩制度 篇一

销售人员奖惩机制

销售人员奖惩:新生收入奖惩+续班奖惩

一 新生收入奖惩:

(1)奖金:完成新生任务的80%--100%

奖励新生学费收入的1%

(由销售人员和行政主管分摊,一个主管和一个销售人员,员工奖金比例不少

于35%,一个主管和两个销售,销售人员每人不少于25%)

(2)超出100%任务奖励:

超出部分奖励新生学费收入的2%

(分配比例同上)

(3)罚款:

完成新生招生任务的60%以下,按照6元/人进行处罚.(比例同上)

二 续班奖惩

(1)奖励:

幼少儿续班率70%奖励 50元

中学生新一续班率50%奖励 50元

中学生新二续班率40%奖励 50元

分配比例同上

(2)罚款

幼少儿低于续班率40%

中学生新一续班率40%

中学生新二续班率30%

按照每生5元进行罚款(比例同上)

2.我院实施护理人员奖惩办法的体会 篇二

【摘要】目的:观察我院实施护士奖惩办法的效果。方法:将护士的劳动纪律、仪容仪表、培训考核、工作质量、护理科研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奖惩分值,对考评优秀者给于奖励,对考评不合格者给于惩罚。结果:通过实施护士积分奖惩办法,护士的劳动纪律、仪容仪表明显改善,三基考核成绩明显提高,论文发表数量有所上升,护理差错及不良行为明显下降。结论:该办法客观、真实、目的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助于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士行为,提高护理质量,促进医院发展。

【关键词】护士奖惩;体会

【中图分类号】R473.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5)03-0419-01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医院,由于医院扩建,2011年下半年--2013年招收新护士200来名,护理人员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人员年资、学历低且大部分都是聘用制护士,这与医学科学的飞速发展不相适应,由于医院的發展壮大,加强护理队伍的优化建设,有效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随着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对护理工作的多元化要求,如何提高护理质量,进行科学护理考核,成为摆在护理管理者面前的迫切问题[1]。为此我院护理部从2013年开始实施富有实效、充分量化、便于操作的护士奖惩办法,该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客观真实、激励上进的原则,采取评比与考核相结合,有效提高了护士的学习氛围,加强了护理管理,规范了护士行为,提高了护理质量,促进了医院发展。现将我院护士奖惩办法的内容、方法及结果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院护理人员总数377人,年龄20-54岁,其中20-29岁人员254名占护士总数的67.4%, 30-39岁人员66名占护士总数的17.5%, 40-49岁人员42名占护士总数的11.1%, 50岁以上人员15名占护士总数的4.0%,平均年龄29.7岁;其中大本及以上学历 63名占护士总数的16.7 %,大专225名占护士总数的59.7%,中专学历89名占护士总数的23.6%;主任护师2名占护士总数的0.5%,付主任护师7名占护士总数的1.9%,主管护师56名占护士总数的14.9%,护师77名占护士总数的20.4%,护士235名占护士总数的62.3%。

1.2 奖惩内容:护理部结合我院妇产科护理管理特点和我院实际情况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奖惩内容,内容包括1.劳动纪律2.仪容仪表3.培训考核4.工作质量5. 科研项目.

1.3实施方法:通过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学习护理部奖惩办法,使其意识到此办法是依靠制度约束人,而非人管人,正确对待自己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得到纠正,起到了自我控制、自我加压的作用。各科室根据护理部奖惩办法制定本科室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护理部通过每周的护理大查房,护士长夜查房,质控小组检查,平时不定时下病房检查等途径,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我院护理人员奖惩办法做到奖惩分明,对护理工作中患者发来的感谢信、好人好事等进行核实后,由护理部统一进行奖励。基于我院低年资、低学历人员比重大,所以经常进行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做到用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培训什么,经常培训新知识、新技术、新业务。50岁以上人员可不参加三基考核,其它项目人人均等为参加科研的护理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来提高护士参与护理论文书写的热情。

2.结果

我院实施护理人员奖惩办法后2012年与2013年前三季度各项目比较,劳动纪律、仪容仪表以平均每月查到的人次总和计算,理论考核、技能考核以每季度每人平均成绩计算,满意度则是通过护理部发放的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见表2。

表2:我院实施护理人员奖惩办法后各项目比较(P≤0.05)

2.护理人员从思想上意识到仪容仪表不仅代表医院的形象,更是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如:不按规定戴口罩现象及不及时洗手等细节问题明显减少,以前只批评指正大家印象不深,屡教屡犯,奖惩办法执行后大家体会到切肤之痛,印象深刻,知错必改。

3. 护理人员养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了奋发进取的竞争意识,各项考核成绩明显提高。有的护理人员以前不重视护理部培训,现在利用公休或下夜班时间主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了护理人员素质。

4.护理人员养成了严谨的工作作风,护理差错及不良行为明显减少,形成了热情周到的主动服务意识,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5.护理科研项目及护理论文的发表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3.结论

通过实施护理人员奖惩办法,明确了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基本要求,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改变了以前懒懒散散的作风,奖罚分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利的调动了护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明确了努力方向,促进了护理工作的不断改善.

参考文献

3.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篇三

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严格科学的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使之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是优质高效的完成护理工作的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护理人员的管理,强化护理管理制度,杜绝护理差错及纠纷的发生,保障医疗护理安全,结合我院奖惩办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三基”理论考试,操作考核

1.考试考核:理论80分合格,操作85分合格,护理部每季度

论、操作考试一次;科室每月理论、操作考试各一次,业务学习两次,护理查房一次,每周小讲课一次,不参加者每人罚款50元。

2.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考试考核者,每人每次罚款5分。

5.无故不参加医院业务讲课者每次扣5分。

二、护理质量

1、发现生命体征不真实者,每次扣2分,造成影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未及时记录生命体征者,每次罚扣0.5分,发热病人未测生命体征者或一小时内未测生命体征者扣3分,造成影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发现病人外出回院未补测生命体征者,每次扣0.5分。

2、凡发现使用过期消毒瓶、棉签、碘伏、输液器、针管、吸痰

管抢救包者,每次扣2分,凡发现有过期失效药物者,扣当事人5分。

3、凡应作过敏试验的药物未先作试验给药者,扣当事人10分,造成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4、准确执行医嘱,合理安排输液顺序,一日二次治疗按规定时间执行,否则扣当事人2分,特殊药物不得与普通药物混装,否则扣当事人2分。

5、保持胃管、吸痰管、留置导尿管、吸氧管通畅,凡发现不符合要求每次扣当事人2分。

6、凡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凡隐瞒不报者,扣科室护士长10分。

7、凡避免一次可能发生的事故者,奖当事人5分。

8、科室未做晨间护理,一次扣科室20分,护士长5分。

三、医德医风

1、与病人或陪人发生争吵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发生争吵者扣当事人10分。

3、因服务态度恶劣、生硬、,由病人和陪人反映到医院或职能科室,经调查情况属实者,扣当事人10分,情节严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四、护士素质:

1、未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扣2分。

2、未按护理操作规程执行,发现一次扣2分。

3、对病员病情不熟,发现一次扣2分。

4、未及时巡视病房或未正确填写输液卡,发现一次扣2分。

5、操作未戴口罩,发现一次,扣1分。

6、基础护理未作好,发现一次,扣1分。

7、健康宣教不力,扣1分。

8、各种记录不认真,扣1分。

9、各班职责未完成,扣1分。

10、各自分管职责未完成,扣奖金1分。

11、交接班不认真未造成影响者扣2分,造成影响者按情节

轻重另行处理。

12、危重病人护理不周,扣奖金3分。

13、开会时无故缺席,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

14、上班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扣当月奖金20%。

15、上班时间,电话聊天,手机上网,朋友、家属陪坐,查实1次扣2分,因接听私人电话造成病员投诉者,按投诉处理,扣奖金5分。

五、组织纪律

1、迟到、早退每次罚当事人1分,10分钟以上者每增加分增加罚款1元

以此类推。

2、脱岗,发现一次扣奖金5分。

3、私自调班、发现一次扣奖金3分。

4、值班人员值班时睡觉,扣10分。

5、节假日提前下班、私自调班发现一次扣奖金2分。

注:1分等于10元,第二次犯同样的错误者翻倍扣分。

护理部

4.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篇四

1、对护士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护理部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a、大会表扬

b、经济奖惩

c、旅游疗养。

3、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护士和护理单元,应当给予奖励,在护士节活动和年底总结时进行。(1)爱岗敬业、积极负责,工作得到病人一致好评的护士,评比优秀护士。

(2)护理操作规范,技能过得硬的护士,评比岗位操作能手。

(3)业务精湛,理论水平较高,教学意识强,带教效果好的护士,评比优秀带教护士。(4)不断求职,积极开展护理科研、护理新业务新技术,且取得一定成绩的护士,评比科技进步奖、新业务新技术引进奖。(5)工作认真细致,严格遵守护理规章制度,能防范杜绝护理不良事件的护士,评比杜绝不良事件优秀事例。

(6)管理有方,护理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的护理单元,评比先进团队。(7)对医院作出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个人及事迹。

4、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1)因护理工作疏漏、服务态度等原因引起行风投诉或纠纷的护士及护理单元,报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讨论,有效投诉扣科室基础管理考核4分、一般投诉扣1~2分。

(2)违反护理工作制度导致护理不良事件的护士经护理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后,给予教育指导,并督促改进护理工作;严重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3)护理工作质量,由护理总值班、护理督导组、节假日查房等多种方式检查考核,经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后,扣除相应的科室基础管理考核分,报医院基础管理考核委员会。

(4)着装违反护士仪表规范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应予以处罚。

5、给予护士处分或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6、对护士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7、护士及科室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8、受处分的护士,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提出辞职。

护理投诉接待

病人、家属来投诉

热情接待(请坐,必要时倒茶水)

认真听取投诉内容并准确全面地记录

安抚投诉者,同时将投诉内容汇报领导

针对投诉的问题,尽量解决,不能解决时,寻求其他部门帮助

在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留下投诉人的联系方式)

门诊护理管理制度

1、负责门诊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及科研工作。

2、执行医院工作目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做好实施、检查及总结。

3、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协助护理部做好护理质量检查。

4、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保证门诊各科室工作正常运转。

5、督促做好预检分诊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6、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就诊环节。

7、做好护患沟通及卫生宣教,设立“意见簿”,及时改善服务。

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度

1、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所有出院病人进行电话回访工作。具体由回访室护士于病人出院后1周内进行电话回访。

2、认真执行回访工作,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提升病人满意度。

3、回访内容:病人满意度调查、出院后状况,适时进行健康教育。了解住院期间医、护、技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有五违规行为,及医院其他方面情况。

4、记录病人的意见和建议,填写“回访意见沟通处理单”交与相关科室处理。

5、督促相关科室负责人于3日内调查处理并反馈,保存书面记录。

6、医院行风办每月随机抽查50名病人,督察回访室工作,及时反馈整改。

电话回访流程

打开电脑进入“医院住院管理系统”

点击“病人回访信息处理”界面

搜寻全院出院1周内病人信息

电话回访

问候病人,了解病人出院后情况

了解住院期间医、护、技人员服

务及医院其他方面情况

病人满意度调查情况录入电脑

记录病人反映意见,填写“回访

意见沟通处理单”

适时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指导

相关科室3日内调查处理并反

馈,保存书面记录

院行风办抽查出院病人回访工作质量

制定措施,持续改进工作

术前访视

1、凡10岁以下、75岁以上病人,特殊手术体位,新开展手术及各专科“★”号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访视。

2、术前访视由巡回护士进行,巡回护士不在时,由器械护士访视,必要时护士长指定人员或亲自访视。

3、术前访视内容:

(1)了解病人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

(2)了解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备皮、备血、皮试。

(3)到病人床边做自我介绍,告知病人术前及术中需注意事项及需要配合之处,做好解释、说明及心理护理。

(4)评估病人血管状况及手术要求。

(5)了解手术体位及手术要求。

4、在访视记录本上登记。

手术病人接送

1、接送病人前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手术时间、手术间号。

2、外勤人员凭通知单到病区接手术病人。病人上手术推床前核对姓名、床号、性别、年龄(高龄、幼儿、意识不清病人,接运时可有家属陪同)

3、病人进入手术室,必须穿病人服。私人物品(如现金、手机、首饰、手表等贵重物

品,义齿)不得带入手术室。手术用物(如病历、X片、术前用药、腹带等)须与

病区护士交接。

4、运送病人时保证安全,注意保暖并妥善固定。推送要平稳,搬动要轻巧。

5、病人接入手术室外勤人员与巡回护士交接。并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床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及带入物品。

6、对一些重大手术或术后呼吸循环功能不稳定的病人,手术室护士应陪同护送,途中

要注意输液及引流管通畅,防止脱落。观察呼吸、脉搏等生命体征,到达后做好交

接班方可离开。

接待手术病人礼仪规范

1、摘去口罩至病人推床旁。

2、面带微笑问候病人作自我介绍。如:你好!我是配合你手术的护士,我姓X。

3、根据病历首页、腕带、手术通知单与病人核对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手术名称

(注意保护性医疗措施)。做交流,如:“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告诉我,我尽量帮助

你解决,现在我们进手术间。”

4、平稳运送病人入手术间,移上床后注意保暖。

5、进行各种侵袭性操作前,做好解释说明,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

6、连台手术病人入室后,做好接待工作。

术后回访

1、手术室与病区保持经常联系沟通。

2、术后2~3日对特殊手术体位及重大手术病人进行术后回访。

3、征求病人对手术室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了解病人受压部位情况及恢复情况。

5、进行健康教育。

术后支持服务制度

目的:

1、降低病人及家属在术后的应激程度。

2、减轻病人及家属焦虑情绪,增强自信心,缩短病人术后恢复期。

3、保证病人安全、舒适。

内容:

1、根据麻醉方式准备好病床单元。

2、床位责任护士与手术室护士详细交接术中及术后麻醉恢复情况,检查病人生命体征、切口、引流管、皮肤等情况。

3、妥善安置病人,按医嘱执行各项护理措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准确记录各项监测指标及引流量。

4、按医嘱及麻醉方式确定术后病人翻身、起床活动时间,对于绝对卧床休息的病人,床位责任护士定时为病人做好皮肤护理。严格做好床头交接班。

5、减轻术后疼痛。及时评估疼痛程度、性质、部位,给与必要干预措施,如舒适体位、分散注意力、药物治疗等。

6、床位责任护士负责术后不能自理病人的基础护理,如:饮食、大小便、体位、活动等。给予病人术后健康教育,协助病人康复功能锻炼,防止发生压疮、坠积性肺炎、下肢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

7、护士长每天检查手术后3日内的病人护理措施落实情况。

8、保持病室内空气新鲜,限制探陪人员。

5.保安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篇五

石家小学

保安人员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保安队伍的管理,鼓励先进,使保卫人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保安队伍实现 “五好”、“四知”、“二无”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月度考核奖

第一条:设立月度考核奖。设立保安人员月度考核奖。按照《保安队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评比,对综合表现好的保安队员进行奖励。保安队长或队员达到受奖标准(70分及以上)方可受奖,奖励金额分别为100元、80元、50元。全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二条:月度考核评比方法。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时对保安队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评结果及时登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安队长负责对值勤队员的日常检查(安保队每日白天巡查不少于6次,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每周讲评,每月小结,每年年末进行总评。对总评优秀的人员另行奖励。

第三条:月度考核评比形式。《保安队员考评实施细则》采用百分制,在百分基础上扣、加分,计算出每位队员当月总得分。考核起止时间从每月1日至月底,考核分数于次月3日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队员若有异议,保卫部迅速核实并于5号前上报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保卫部以通报的形式进行表彰,同时将考核结果告知保安公司。每学期末兑现半年月度奖金。

第四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停发月度奖金。

1、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保安队没有在五分钟内发现、制止、报告,造成轻伤以上并被公安机关处理或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

2、保安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校园一个月内发生外部盗窃事件,且被盗物品总价值在500元以上。

3、校园内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事件,而保安队员没有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4、学校领导检查后发现有以上行为或发现有严重违纪现象时停发奖金。发生以上情况,导致严重后果,除停发当月奖金,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实行末位淘汰。对保安队员的考核成绩每月进行排名,凡连续两次被评为倒数第一或一个学期内三次被评为倒数第一者,对其进行末位淘汰,退回公司,不再聘用。

第六条:坚持每月培训考试。每学期开学前对安保人员集中培训,每月30日定为安保队培训考试时间,保卫部组织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当月奖金。

第七条:坚持每周例会。每周一8:00定为安保队例会时间,由保安队长主持会议,保卫部人员参加。对安保队上周工作进行总结、讲评、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并明确本周工作任务和要求。

突出贡献奖

第八条:突出贡献奖奖励下列人员:

1、抓获不法分子偷盗者,奖励100元。抓获一名县级以上挂号的重特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者,奖励200元。

2、协助公安部门查破一起治安案件者,奖励50元;查破一起刑事案件者,奖励100元;查破一起县级以上挂牌的重特大案件者,奖励100元。

3、及时发现火情或接到火警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妥善组织并奋不顾身扑灭火灾者,奖励50-100元。

对上述行为除单项奖励外,月度考核另行加分。

第九条:突出贡献的认定。由保安队提供基本事实依据,保卫部对事情发生的过程进行核实认定并上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兑现。奖励采取即时兑现的方式,校领导决定后,保卫部在3日内负责通报表扬并兑现奖金。

特别奖

第十一条:设立安全特别奖。学校为保卫部设立安全特别奖,奖励金额人民币200元。

第十二条:特别奖的条件:

1、全校全年被公安部门处罚的刑事发案率为零。

2、学校无任何盗窃案件发生。

3、学校全年无任何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以上的现象发生。

4、学校无重大刑事案件,保安队员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特别奖的兑现。特别奖由保卫部根据保安实际工作情况,依照特别奖评比条件进行评定,报校领导批准后,在保安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兑现奖金。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保卫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7日起施行。

主题词:保安人员 考核奖励 办法 通知 送:教委安监科、乡政府安监办、县保安公司。发:学校各科室,安稳小组成员,各村小。

6.食堂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篇六

为了确保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为了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和谐饮食,特制定如下奖惩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惩罚细则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健康体检一次,并持证上岗,否则扣50元

2、不按时上下班,发现一次扣20元。

3、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5分钟,发现一次扣10元。

4、饭菜供应不及时或饭菜未熟,发现一次扣责任人40元。

5、开水、热水不按时提供或者量严重不足,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6、食品从业人员留长指甲,工作时戴戒指、涂指甲油,炒菜、打菜时掏耳挖鼻,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上了厕所不洗手,下饭、切菜、炒菜、盛菜时发现汗水、鼻涕滴入食品、不穿工作服上岗等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7、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20元。

8、在食堂操作区范围内存放个人物品(如脏衣服、鞋袜等),发现一次扣10元。

9、未经允许将食堂或学校财物占为己有,一经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另扣20元一次。

10、侮辱、打骂学生,发现一次扣10——5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奖励细则

按月统计,如一个月内未出现任何违规,奖励相关人员100元。

大田方中学

7.教学人员评选与奖惩制度 篇七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级别、名次(等级)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30、25元,省级30、25、20元,县级15、12、10元,镇级10、7、5元,校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1、教职工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2、参加各级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3、在各级交流、评先或在cn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4、参加各级公开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学比武;

5、学生集体参赛获奖的主要辅导者;

另:在国家、省、市、县发表新闻报道分别奖励20、15、5、2元。

二、获奖学生指导者的奖励办法

在上级各类评选、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奖,学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对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9、8、7元,省级8、7、6元,市级7、6、5元,县级6、5、4元,镇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三、校内班级活动记分办法

1、在学校举行的各类竞赛、评比中,均按班级获奖次数、名次(等级)对班主任进行奖励,一、二、三名(等)分别奖5、4、3元。

2、学校每周进行“文明班”、“升旗手”评选。被评为“文明班”的,每次奖班主任4元;学生被评为“升旗手”的,每人次奖班主任2元。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奖励办法

期末评选“优秀班主任”。按上述校内班级活动情况进行评选:所辅导班级在年级中相比,期末合计总分属前两名,为当然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奖。

五、参加上级学科抽测、竞赛奖励办法

年级内各班全抽的按如下奖励:班级单科(语、数、综合)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科任教师50元,县第三名、镇第二名的奖励40元,县第四名、镇第三名的奖励30元(综合科的奖金由科任教师按卷面分数的比例分享,担任多班同一学科并多班获奖的,按最高的班级获奖数额进行奖励);年级内只抽一个班的只奖励上级排名的前两名。

2、班级各科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该班任课教师100元,按所占分数比例分享;

3、年级各科总评获上述名次的,奖励包级领导50元。

六、期末教学奖奖励办法

(一)语、数教师:分3项记分:

1、总分记分:按单科总分记分,每10分记1分;

2、年级前50名记分:前10名、中20名、后20名分别记5、4、3分;

3、平均分记分:年级单科平均分第一名记200分,第二名以后的以第一名为基础,每降低0.1分减记1分。

以上3项记分之和系该科任教师总分。期末按年级单科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奖金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学期的经济状况研究决定。

(二)常识科教师

计出所任学科总平均分,在常识科教师中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

语、数教师兼任自然、社会课的,在语、数成绩居年级前2名的情况下,自然、社会成绩为年级第一名的,可评为期末校级先进工作者;五班前三名、四班前两名的,期末教学奖可提高一个档次。

(三)体音美教师

8.电梯维保人员奖惩制度 篇八

一、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维保部人员。

三、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四、奖励制度:

奖励办法:奖金奖励、晋升提级。

(一)奖金奖励:每季度或年底公司评选优秀员工并予以奖金奖励。

评选标准:

1、全勤上岗,并遵守《员工手册》《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职责》《电梯维修安全手册》认真属实填写《电梯保养记录》《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单》。

2、无违纪行为、无投诉、无甲方通告批评。

3、熟练掌握电梯维保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

4、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细心周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受到乘客及甲方点名表扬的,且有实证者。

5、按照公司要求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得体。

6、员工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并随时接受公司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

7、认真搞好电梯的月检、季检和年检工作,协助电梯质检部门人员做好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8、坚守岗位,无事应在本部门的工作室内待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实证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所采纳,而有成效者。

(二)晋升提级:

1、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无严重违纪行为者。

2、工作积极负责,并能够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3、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且有实证者。

4、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公司总经理批审;

五、处罚制度:

处罚方法:警告类处罚、严重违纪类处罚、辞退开除。

(一)、警告类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00元,由公司出具罚款单。

1.电话未按要求保证24小时畅通。

2.紧急维修未按要求时间到达。

4.着装不整及未按公司要求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5.不随身携带工具包,造成延误维保、急修工作。

6、未按公司要求属实仔细完整填写相关维保记录。

7、轿厢内未按公司要求张贴《安全检验合格证》《24小时服务承诺书》《乘客须知》,并保持完整、干净。

8、机房、主机、控制柜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9、井道、轿顶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10、层门、地坎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11、底坑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12、电梯运行无噪音。

13、电梯五方通话畅通,警铃、应急照明有效。

14、安全开关无故障,安全部件工作正常。

15、轿门运行良好,清洁卫生。

(二)、严重违纪类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0元以上现金罚款,由公司出具罚款单。

1、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无故缺勤空岗,当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3、行为或语言顶撞乘客及甲方人员。

4、被甲方投诉并产生罚款单的。以甲方开据罚款单为准,所罚款金额由该电梯负责班组人员共同承担。

5、对于使用不慎造成工具、仪器损坏时,要照价赔偿;恶意损坏

维保工具、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要加以处罚。

6、因工作不负责导致电梯配件损坏并造成经济损失者,由本人承担相应损失。

7、疏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由本人承担相应损失。

8、因严重违纪受到公司记过处分。

(三)、辞退开除: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开除。

1、连续受到公司通告批评或甲方投诉且屡教不改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3、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保密规定。

4、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个人私利人员。

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6、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8、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9、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保安人员治安巡逻制度及奖惩办法 篇九

为了加强社区保安队伍的管理,落实街道综治办的有关规定,确保思儿亭辖区范围内社会治安的安定稳定,提高社区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保证巡逻质量,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维护辖区治安的作用,本社区特制定保安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1)严格按照社区制定的排班工作时间上下班。遵守上下班制度,并实行签到点签到制度,本社区设有三个签到点,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缺勤,代签视为缺勤,无办理手续不到岗的也视为缺勤,三次以上缺勤(包括三次)视为自动辞职。未请假且无故不上班的被查到者,第一次扣工资贰拾元,第二次扣工资叁拾元,发现第三次则开除。

(2)社区保安在进行社区巡逻时应着装整齐,举止端正,配备齐全;(包括袖标和帽子,晚上值班必须配备警棍)衣装不整的或无着保安服装的,首次进行告诫,第二次扣工资贰拾元。

(3)社区保安人员在开展巡逻时应有记录,对辖区内部单位和各宿舍门卫进行互相监督检查;值班人员应认真及时做好登记、记录和汇报工作(如重大政治、安全、火灾、水灾情况应及时向社区主任或治保主任、民警汇报)。

(4)严格明确交接责任。值班期间的接案、咨询及其它有关情况应交接清楚。

(5)保安队员每人必须配备一部手机或小灵通,无此者不予聘用,并保持通讯畅通。

(6)禁止社区保安人员违法乱纪,敲诈勒索,损害群众利益,如有发现将予以解聘。

(7)负责社区、次干道、区间交叉路段的治安巡逻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在责任时间内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案件高位运行将追究保安人员责任。

(8)禁止社区保安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对嫌疑人员进行搜身,如发现打骂嫌疑人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9)社区本月内无发生入室盗窃、机动车被盗、路面双抢等案件,社区居委会将对每位保安奖励五十元;在责任时间内由上班的人员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案件高发将追究社区保安人员责任,并扣发当月工资伍拾元。

(10)在执勤期间抓获犯罪嫌疑人在交警方处理达到治安拘留、劳教等或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警方破获案件的进行奖励壹佰元。

10.销售人员的奖惩制度 篇十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凡中层干部,一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

(二)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单位与职工(国家干部、固定制工人和合同制工人)订立

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聘用关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2xxx年x月x日至2xxx年x月x日)。

2、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须经区卫生局鉴证后生效)。

3、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5)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6)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7)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4、订立聘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x万元。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含组织培养学习等费用)。

(三)实行双向选择

各科室人员明确编制,科主任、护士长与相关职工实行双向选择,职工在首次聘用中落聘下岗的,可给予半年时间的内部待聘期限,并为其提供转岗培训和两次上岗机会。待聘人员在待聘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浮动物价补贴)。待聘期满后仍未能上岗的,由医院办理辞退手续,本人也可以辞职,到人才(劳动力)市场登记,重新就业。待聘人员,男50周岁,女45周岁,个人提出内部退养申请,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报区卫生局审核备案,内部退养期间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贴,不参加考核,可参照在职人员增加档案工资作为参保基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四)实行到年龄退休和离岗退养

1、到龄退休。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从到龄的当月起办理退休。

2、离岗退养。干部身份:男57周岁、女52周岁;工人身份:男50周岁、女45周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区卫生局批准,可以安排离岗退养。退养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贴。并按国家规定调整工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五)退休人员返聘留用

1、工作人员退休后,原则上不返聘留用。

2、确因工作需要,需返聘留用的,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本人和科室负责人申请,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报区卫生局审批。

3、返聘留用期限1—5年。

4、返聘留用期间,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有关待遇按中办发[1986]32号暂行规定和单位聘用合同执行。本实施意见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用〓工〓制〓度

(一)用工原则: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二)健康体检:应聘者须参加录用前体检(特殊情况可先录用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用人方式:实行聘用(合同)制。医院与员工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及权利与义务(详见合同书),医院与所有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合同书。

(四)试用期(见习期、初期):

1、临时工原则上实行1—3个月的试用期,每次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2、对新录用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初期),见习期(初期)为一年,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定级。

3、试用期(见习期)内发现员工不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或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医院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延长试用期(见习期),直至解除合同。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被延长试用期(见习期)的员工在原合同书上说明原因,由双方签字(盖章)。

(五)工作职责:医院各岗位都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每一位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工作时间:

1、实行无假日医院,24小时全天候服务;双休日及节假日由科室负责安排轮班、轮休。

2、非工作时间根据需要接通知后应及时到岗。(七)考核:

1、考核对象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平时考核是考核的基础,考核于每年12月底开始,翌年1月底结束。

3、考核在院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科组织实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半年(含半年)。

(2)本病假、事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3)本内办理退休、退职或离岗退养手续的。

5、单位派出学习、进修、出国人员由对方单位对该同志出具书面的评语,回医院考核。

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级。

6、科室将个人考核材料报人事科审核后,再由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7、其它不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八)离职手续:

1、职工离职时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按医院规定移交工作和结清财物。

2、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其人事关系不能转出;若造成财物损坏、遗失或工作脱节,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实行到年龄退休和离岗退养制度:

1、到年龄退休:

(1)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文件规定,原则上当月办理退休手续,次月享受退休待遇。

(2)对即将退休的职工,人事科提前两个月通知其本人和所在的科室。

(3)本内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在职期间的待遇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退休期间的待遇按退休月数计发。

2、退休人员返聘留用:按本院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3、离岗退养:按本院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医院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暂行办法

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是转型期医院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人事制度改革,激活内部运行机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广纳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医疗成本。

根据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报经区卫生局同意,决定由医院自主招聘录用合同制卫技专业人员,充实到人员相对紧缺的临床科室,作为对计划编制不足的有益补充。为规范这项工作,特制定“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暂行办法”。

(一)聘用

1、聘用性质: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指不占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医院增员指标、不列入医院正式职工编制,由医院自主招聘、录用、管理、解聘,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工作或医疗辅助工作的编制外职工。

2、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胜任工作;身体健康,无明显疾患,年龄在28周岁以下(特殊情况者除外);持有教委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具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予以优先。

3、招聘程序:被聘用者本人申请,医院人事科审查,科教科、护理部组织专业考试,院领导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4、聘用办法:录取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正式予以聘用。医院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其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制卫技人员劳动合同,并报区卫生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管理

1、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一经录用,即分配至相关科室,纳入科室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2、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我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考核,评出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与合同续聘、工资、奖金、晋升晋级挂钩。

4、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符合卫生局招考条件,参加理论考试成绩按招考比率列入医院面试者,医院在招考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2、聘用合同期限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也可根据医院、聘用者双方实际情况及聘用者考核结果,决定续聘与否,但续聘年限最多不超过10年。

如聘用者连续二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证,即不再续聘。

3、聘用者在合同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聘用者工作责任心原因导致严重医疗缺陷、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

(2)违反行风与职业道德建设有关规定,有损医院声誉者;(3)严重违规违纪、经教育无效者,触犯法律法规者;(4)聘用后无法胜任工作或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者;(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含)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含)30天者;

(6)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

(7)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者也可与医院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

(2)试用期内发现医院未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的;(3)依法应征入伍的。(四)待遇

1、基本工资:试用期内,月工资为xxx元;正式聘用后,中专毕业生月工资xxx元,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月工资为xxx元;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者,次年起月工资增加xx元,连续晋升工资年限为5年;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等级者,次年起月工资增加xx元。对中级及以上资质人员的工资可参照并略低于正式在编职工的标准,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2、奖金:试用期内不建奖。对有执业资质的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不低于本人所在科室在编职工xx%的效益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当年医院经济效益酌情发放。

3、福利:误餐与在编职工同等享受;节日福利、通讯费减半享受;节假日加班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参照在编职工办法发放;各类假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对有突出贡献的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各类假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5、保险: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医院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个人自缴部分由院部在其工资中扣除后代交。缴费基数按城镇职工最低标准缴纳。

6、职称晋升:按上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有关精神执行。

7、学习培训:自聘合同制卫技人员参加院部及科室举办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医务、科教、护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其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和培训;非指令性培训、学习、考试,一切费用自理。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聘用者与医院解除或终止合同,都必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离院不得带走医院科技成果、内部资料、设备器材,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时工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一)招收使用临时工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属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待业人员。

(二)招收临时工的工作顺序

1、招收临时工须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向院部提出申请,院部根据相应科室工作任务及用工指标情况审批(特殊岗位,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批)。

2、招收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待业人员须审验身份证、镇村允许外出务工证明、50周岁以下女性计划生育证明、城镇下岗、待业人员下岗证和待业证。

3、临时工录用之前,须进行健康体检(由院保健科组织,并出具健康证明)。

4、临时工被录用,须与院方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并接受上岗前培训。

(三)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

1、各科室使用临时工必须经过招工程序,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协议书后方可使用。

2、全院临时工的招收及录用由院人事科负责。

3、全院临时工的科间调配及岗位变动由院总务科会同相关科室协商负责。

4、使用临时工的科室,应将临时工与在编职工一样进行教育和管理。

5、各科室需辞退临时工和临时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书时,须报总务科和人事科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6、临时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计划生育。

7、临时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积极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使用各类假期及其待遇的若干规定(一)请假、销假

1、职工需要请各类假期,一律先用年休假(或放射假、积假)冲抵,并服从工作需要,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任何人不得擅作主张,采取自行休息或“先斩后奏”的方法。职工请假应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同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登记,分管领导批准,人事科办理手续,需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归者均作旷工处理。

2、职工休假期满回单位工作后,本人应及时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如没有按时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而无特殊原因者作旷工处理。

(二)休假

1、病假

职工生病如需请病假须有本院保健科诊疗证明,具体按下列规定: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60天)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180天)的,第三个月(61天)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181天)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80%计发。

(2)活动工资部分的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本人活动工资部分的80%计发;对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按本人活动工资部分的70%计发。

(3)病假期间省定职岗津贴按本人固定工资部分比例发放;病假半个月以上(含15天)市定职岗贴补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止发放。

(4)病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一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的,当年不参加工作人员考核。

2、事假

职工有私事需请假的,科室应严格控制,一般不准请事假。但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由科室合理安排,具体按下列规定:

(1)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2)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内(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的50%[扣发基数工资(月基本工资+省定职岗律贴)÷21天];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省市职岗津贴。

(3)因私事请假出国出境的工资待遇:事假15天以上不超过30天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的70%计发;事假31天以上不超过60天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的的60%计发;事假61天以上不超过90天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的50%计发;事假超过91天的,从9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加省定职岗津贴。

(4)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含15天)市定岗位补贴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止发放;

(5)事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一年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的,当年不参加工作人员考核。

3、妊娠假

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需请假休息者,由科室合理安排,具体按下列规定:

(1)职工在休妊娠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和活动工资)和省定职岗津贴的80%发给;市定岗位补贴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发。

(2)妊娠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

4、产假

(1)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规定: ①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②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④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⑤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⑥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⑦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⑧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2)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和年休假;产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3)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省定职岗津贴、市定岗位补贴全额发给,卫生岗位津贴停发;在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内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5、哺乳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需请假者按下列规定: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180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90天。哺乳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和法定节假日,其工资均按本人固定、活动工资和省定职岗津贴的80%发给;市定岗位补贴和卫生岗位津贴均停发。

(2)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假时间,每次每婴30分钟,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在规定的休哺乳假期间内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6、护理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休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

7、节育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1周内不作重劳动。(2)取宫内节育器:当天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16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1个月。(6)中期终止妊娠:休息1个月。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7)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休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

说明:上述规定,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师决定。

8、婚假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需请假者,按下列规定:(1)法定婚假为3天(不含路程)。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者(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除法定假期外,增加婚假12天。

(2)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常享受。

9、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请假者,按下列规定:假期一般为1—3天,赴外地料理丧事,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1—2天。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车船费自理。

10、探亲假

(1)职工享受探亲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①单位工作满一周年的在编在职正式职工;

②与父母亲和配偶不住一起,或者虽同父母亲住在一起但和配偶不住在一起;

③不能利用公休假团聚的。

(2)具备以上条件者:已婚职工每年给予探望配偶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职工每四年、未婚职工每年给予探望父母亲一次,假期均为20天。

(3)按规定请假且休假的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探望父母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亲的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按财务规定标准)报销。

(4)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 ①已享受结婚假的当年或离婚、丧偶的当年; ②当年累计休六个月(含180天)以上长期病假者; ③当年累计休一个月(含30天)以上事假者; ④产假满一个月后与家庭团聚一个月的。

(5)享受探亲假的当年,不影响当年年休假;利用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再另给结婚假;在探亲假期间遇丧事,不再另给丧假;已享受婚假的当年并探望过父母,4年一次享受的探亲假从结婚的次年算起。

(6)探望父母亲,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公婆。(7)在职职工符合规定出境、出国需请探亲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职工请探亲假可按实际需要另加路程假,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

11、年休假、放射假、积假

单位在编在职正式职工,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和本人要求,由职工和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合理安排休假。

(1)年休假:

本院在编在岗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职工,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和本人要求,由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合理安排休假。

①年休假的假期

A、符合下列情况的职工,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a、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b、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 c、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d、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e、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B、6月30日前调入并报到(包括人才引进)的职工,7月1日及以后调出(包括退休、辞职)的职工,享受本人全年的年休假;7月1日后调入并报到(包括人才引进的职工),6月30日前调出(包括退休、辞职)的职工享受本人全年年休假一半。

②当年的年休假当年用完,未用完者不得跨使用。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如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的假期要扣减按规定应享受年休假假期中所包含的公休假日的天数。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A、上考核不合格; B、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C、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D、当年事假、病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再请事假、病假,其事假、病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请休哺乳假的人员,1年不享受年休假。

④符合休假条件的职工在休假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本院规定发放的午餐补贴不再享受。

(2)放射假:

①放射专职人员每年给予假期30天,当年的放射假当年使用,不得跨使用,未休完的一律不补。

②放射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

(3)积休假:积休假一般应当月内补休,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补休的,由科室合理安排可延迟补休,但不得跨。(4)年休假、放射假、积休假不得冲抵(星期

六、星期日)加班;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照发。以上假期除积休假外,其它各种假期均按日扣除医院发放的午餐补贴。

(三)其它:

1、职工学历教育,医院应鼓励,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根据科室和医院的实际工作需要,由科主任(护士长、科长)合理安排,经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并登记,分管领导批准。但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医院每日发放的午餐补贴。

2、对无积休假、年休假而本人又需外出学习的教育人员,仍按医〔2000〕11号文件《关于科研教育的有关规定》中的规定执行。

3、关于职工各种假期的奖金扣发按医院有关奖金发放条款执行。医院医(农)保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医(农)保工作的文件、条例,充分认识到医(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广泛地向医(农)保病人进行宣传,取得理解与配合,减少医患矛盾与医疗纠纷的发生,力争社保机构、医院、医(农)保病人三赢的局面。

二、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对待医(农)保工作,认真按要求核对就诊医(农)保病人的身份,防止医保卡、医疗保险号(个人编号)被冒用。医务人员要严于律己,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医疗保险号(个人编号),如发生此类情况将严肃处理。

三、认真执行医(农)保中心的“三个目录”,正确录入医(农)保病人的疾病名称,严格按医(农)保中心审批的诊疗项目进行收费,用药做到不超范围,用药品种选择合理,门诊病人日人均费用及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应控制在医(农)保中心规定的范围之内,门诊处方药量及出院带药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对违规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管理的要求予以处理。

四、按医(农)保中心要求做好规定病种鉴定工作。申请科室要提供详尽的临床资料及实验室数据,医院成立规定病种鉴定小组,鉴定医(农)保规定病种病人,经治医生要按要求填写规定病种门诊继续治疗建议书,由医教科审核盖章后,方能去医(农)保中心办理规定病种证历卡。各临床科室主任要组织科内人员认真学习医(农)保中心的规定病种病人用药、检查范围及相关政策,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超范围用药、检查,对违规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五、做好特治特检及转院审批工作。按医(农)保中心要求,对限制使用的特殊药进行书面审批及电子审批,1000元以上的特检项目书面向医院医保科申请,医保科根据要求向医(农)保中心提出电子申请。特治特检及特殊药物必须待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及使用,不得“先斩后奏”。医(农)保病人转院应严格控制,对转院病人,经治医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审核,经向医(农)保中心电子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转院。

六、各住院科室要认真做好医(农)保在院病人的管理,杜绝“挂床住院”情况发生。医(农)保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医院,个别特殊情况需短期离开医院者,需向所住科室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能离开,离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七、各相关科室计算机必须严格按医(农)保操作流程正常操作,要求做到信息完整、准确。要及时上传医(农)保数据,整理、核对医(农)保资料,上报医(农)保中心审核。

医保管理的若干规定

1、个人医保卡帐户的组成:工龄补贴24元/年;统筹补贴45周岁以下全省平均工资(15768元)的2.7%,45周岁以上全省平均工资的3%,退休人员全省平均工资的4.5%。

2、门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在个人当年医保卡帐户中支付,个人当年帐户用完后,在职人员45周岁以下自理500元、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自理400元、退休人员自理300元后,由单位按30年工龄以下(含30年)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30年工龄以上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的比例报销。

3、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杭州市区以外医院、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600元;其它医疗机构为4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4、本院职工患病应严格控制转院转诊,确因病情危重、诊断不明、本院无治疗条件的,由经治医师提出院转意见,经分管医保院长审批同意,并报区社保局医保科批准后,方可转入本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凡转非定点医院诊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省内为15%、省外(上海)为20%后,再按规定报销。

5、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医疗费用,难产按省人均工资的20%报销,平产按省人均工资15%报销,超过部分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负。计划内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费用核算。

6、一个内,当年上述医药费按比例自负部分(不包括自理的500元、400元、300元)以及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上和大病救助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超过2200元(历年个人帐户可抵冲)以上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向单位申请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助。

7、临时外出人员、市级劳模、异地安置等医疗费报销按“余杭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8、计划内临时工发医疗包干款每人每年xxx元。门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负xxx元,超过部分按50%报销;总医院费用在xxx以上按60%报销。

9、子女统筹:门诊帐户xxx元用完后全自理,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80%报销。需转外院就诊的,报销办法按医保规定执行(2xxx年x月x日起执行)。

10、处方用药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执行。

11、严禁“一人持卡、全家享受”、一旦发现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2、医药费用报销时间半年一次,即7月下旬、12月下旬各一次。

13、本规定自xxx年x月x日执行,解释权属医院医保办及财务科。

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若干规定

1、医院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调休、年休需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病假、事假按原程序审批,严禁自行先休息、事后补请假的行为。各科负责人外出2天及以上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备案。

2、各科主任及护士长应加强对科室人员劳动纪律管理,严肃日常排班及节假日加班人员上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对业余休息时间会诊者,凡已领取劳务费的,一律不得再考勤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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