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精选10篇)
1.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一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医疗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8月22日下午,泗阳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县人民医院召开。
会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厉查处有证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非法开展性病诊疗、等违法行为。将打击无证行医与规范有证行医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对如何实施此次行动,会议强调,一是摸清底数。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的作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底数,做到有的放矢,查之即准,重拳出击;二是抓住重点。各单位要围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抓工作重点,抓重点区域,抓重点对象,抓重点环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方位覆盖、全面取缔严厉打击。三是严厉打击。要狠抓大案要案查处,敢于碰硬,要加强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加大案件惩办力度。四是社会参与。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要大力营造声势,动员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的力度和作用。
会议宣读了市卫计委《关于经开区打击非法行医情况的通报》,下发了《关于印发《泗阳县打击非法行医实行属地管理工作方案》、《泗阳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全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2.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二
镇安县卫生局
(2011年6月29日)
尊敬的刘处长一行督查组各位领导:
正值盛夏时节,在我县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时刻,刘处长一行督查组各位领导不辞辛苦,莅临我县检查指导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市各级领导对我县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支持。首先,我代表镇安县卫生局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忱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我县打击非法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镇安县地处秦岭南麓中段,县城距省会西安98公里,距商洛市178公里。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农业县,属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辖19个镇、204个村4个社区、1060个村民小组、2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5万人。201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7.37亿元,财政总收入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18元。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38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8个,乡镇卫生院25所,村卫生室312所,社会办医疗机构93个。乡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床位693张。有卫生2-
人员,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抽调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3人,同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了联合执法队,为打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人力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打非高压态势
3.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卫监函[2011]第3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个体诊所;
(三)“义诊”、“医疗咨询”非法行医点;
(四)非法医疗美容机构;
(五)非法性病、皮肤病防治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哨点监测试点工作,构建非法行医哨点监测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经常开展互查,发现非法行医情况,及时向院长报告,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查处,坚决取缔。分管院长、初保办人员、基层卫生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无证行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卫生监督所及时掌握动态,接到群众举报,将立即组织卫生监督员赴非法行医场所进行查处。
(二)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的通知,结合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工作和《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
(三)应用“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录入、更新辖区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资料,并将“不良行为记分通知书”及时送达医疗机构和登记机关
(四)落实桐乡市公安局驻卫生监督机构联络室,进一步完善联系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等,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媒体的力量,发挥联动作用。
三、检查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
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生活美容店非法开展纹眉、纹身、绣眉等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登记范围开展诊活动的行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市级医院、民营医院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2011年1-11月为整治阶段,开展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行医案件、日常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完成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工作。
4.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四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局
(2007年1月25日)
尊敬的督查组各们领导、各位专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区从2005年6月份开始至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平川区是1985年随白银市建市而成立的一个工业区,全区总面积2016万平方公里,辖区4乡3镇4街道办,总人口19.5余万人,辖区有三级医院1所,二级医院7所,专科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院7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厂矿企业医务所6家,村卫生院室58家,个体诊所64家。
二、明确目标,加强领导,积极开展舆论宣传
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区卫生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认识,锁定了专项行动目标,即“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倾尽全力,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明确了工作范围,即“从基层抓起,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各种从事诊疗活动的场所全面进行检查整顿”,确定了专项行动的6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非法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四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五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六是严肃查出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区上成立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下发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为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我们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普及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加大曝光力
度,及时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设立了3个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共同参与,配合默契,专项行动进展顺利的工作局面。
三、全面调查、联合行动,做到打防并举
按照《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积极行动,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了抓紧、抓细、抓出实效。为确保专项行动层层落实,我们按照方案要求,首先在全区范围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明查暗访和拉网式排查形式,开展了全面调查措底,做到坚决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隐瞒一点真相、不漏掉一个死角。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对我区医疗市场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存在一些无证行医现象;二是个别医院仍存在科室承包现象;三是部分药店存在无处方抓药、坐堂行医现象;四是超范围行医、摆摊设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五是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针对这些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无证个体诊所、科室承包、摆摊设点、坐堂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全面行动计划,组织7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大规模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一些非法活
动。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出动巡回宣传车15余次,检查人员170人次,检查单位56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乡镇卫生院7所,个体诊所26家,村卫生室8家,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家);处理各类举报案9件,警告3户,责令改进12户,通报批评3家,取缔无证行医4家(包括摆摊设点2家),自动关闭2家,查封地下皮肤性病诊所2家,吊销执业许可证3家。典型的案例有:对靖煤公司职工总院外包皮肤性病科室,予以查封并全区通报,责令整改;平川区人民医院内科2名护理人员无证上岗,责令整改;平川区养生堂大药房坐堂行医,责令整改;郭玉琴内科诊所非法给某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做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区卫生局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区计生局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向全区通报;接市卫生局转省卫生厅督办平川区宝积中心卫生院出租科室一案,区卫生局时调查处理,责令卫生院收回出租科室。2006年12月26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顶住说情风,查扣了假借省计生委乳腺疾病普查普治项目办公室名义,打着查治农村妇女病的幌子,借助虚假宣传出售高价药品的赵峰等8名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诊疗设备。此案我们正在调查取证,也将给予严厉处罚。
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随着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渐趋规范,这一民心工程切实取得了实效。目前,全区非营
利性医疗机构无一家有科室出租、承包行为,无皮肤性病诊所,无妇产科诊所,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无证上岗、药房坐堂行医、无处方取药行为得到明显改善,摆摊设点,游医、假医现象极少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再未发现。可以说,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明显减少,打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我们将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把关,合理规划、设臵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臵标准的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通过这些大量工作,使我区非法行医活动得到有效根除,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打击非法行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活动开展以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专项行动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及体制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工作难度大,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大量艰巨的任务还
5.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五
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强打击无证行医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遏制无证行医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打击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严厉打击“黑B超点”和“黑B超车”等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非法行医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单位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科目的超范围行医、任用非卫技人员、发布无证医疗广告及违规医疗广告等不规范行医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
制定下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调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召开有关工作会议,部署辖区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形成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同时,组织各村(社区)、非法B超点和其他非法行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非法行医点详细情况,为下阶段集中整治提供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
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卫监、卫协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实非法行医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完善非法行医定期排摸与报告制度,采取发现一家打击一家的形式,建立打非台帐,对打击过的窝点进行不定期回访,防止非法行医反弹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街道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本街道内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尽心尽职,密切配合,争取形成部门合力,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法,注重程序。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法,查实非法行医现象,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予以处理,同时要注重执法程序,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6.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六
为贯彻落实省扫黑办《关于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力度,以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
(二)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城区生活美容机构、写字楼美容工作室、健康养生机构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四)以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4月-10月,分为部署、打击、总结3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20年4月)。
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设立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二)打击阶段(2020年5-9月)。
各地组织专项行动,开展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
各地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效果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数量及涉嫌犯罪移送等工作进行总结。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国家2020年“双随机”抽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强化医疗机构抽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卫生、市场监管、公安、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加强信用监管,强化监督抽查结果的运用。
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建立健全无证行医“黑名单”库,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曝光查处的非法行医行为,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非法行医的辨别能力,有效震慑不法分子。附件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检查处理情况
单位
数量
出动监督检查人员
人次
检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
家
2.1其中检查医疗美容机构
家
检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
家
3.1
其中检查生活美容场所
家
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次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家次
责令改正
家次
移交公安机关
件
案件查处情况
立案数(件)
警告
(次)
罚款
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案件
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案件
查处超出核准登记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案件
查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案件
11.1其中生活美容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
容活动的案件
查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的案件
查处其他违法行为案件
合计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7.整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篇七
近日,市卫计委印发《宿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和偏僻农村地区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在职村医生为重点,严厉打击村医生在家行医、在卫生室(服务站)以外的非法医疗活动行为;四是以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五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体检、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80天,分全面布置、查处打击、规范管理三个阶段,至10月下旬结束。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市医疗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8.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八
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 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三、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四、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2.2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 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五、现场监测,积极开展“蓝盾行动”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 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六、广泛宣传,积极营造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 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9.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检查表 篇九
被检查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地址:
1.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是()否()
黑诊所()游医假医()城市生活美容机构()零售药店()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期校验 是()否()3.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是()否()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名
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未注册 名,未变更 名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名,未注册 名 其他未取得相应资质卫生技术人员 名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
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 是否超范围执业 是()否()超出科目: 5.是否出租承包科室 是()否()出租科室: 6.是否存在以传统医学、养生为名开展非法诊疗活动 是()否()7.是否存在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开展非法诊疗活动 是()否()8.是否存在打着中医中药旗号开展非法诊疗活动 是()否()9.是否地方单位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是()否()10.是否地方人员假冒军队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是()否()11.是否存在雇佣“依托”欺骗患者 是()否()12.是否存在非法发布广告、制作节目欺骗患者 是()否()13.违法违规线索是否投诉举报 是()否()
实名举报()匿名举报()
14.是否存在“两非”行为 是()否()15.是否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是()否()
16.其他存在问题: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10.芜湖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十
为深入落实《龙岗区2008年终“龙安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确保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大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打击非法医疗违法行为,防止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岗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詹绍铮局长任组长,邱技伦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街道执法队队长及区执法监察大队、局法制科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汇总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执法监察大队,由区执法监察大队冯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街道执法队负责专项行动中各项具体执法工作的落实和辖区内有关行动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行动时间
2008年12月13日至2009年2月13日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非法行医问题的底数由各街道执法队组织人员,联合辖区内的出租屋管理所、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尤其是外来人员集中的城中村和人口密集的工矿企业集中区域)的黑诊所、药
店坐堂行医、非法设置医疗广告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的详细情况,摸清非法行医问题的底数,建立管理台帐。
(二)深入开展专项打击,严格执法,取缔非法行医活动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取缔黑诊所,严厉处罚坐堂行医行为,坚决拆除、清理非法设置的医疗广告招牌、条幅以及其他各种非法医疗广告,认真查处卫生监督部门或其他部门移送的非法行医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及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非法行医行为的纵深打击 主动加强与卫生、药监、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街道城管办的联动,全面收集信息,强化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实施纵深打击。对持有合法证照的药店内存在的坐堂行医行为,在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药监、工商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吊销其证照;通报街道城管办,严禁非法医疗广告的设置审批;通报出租屋管理部门加强出租屋管理,对容纳非法行医行为的出租屋业主给予相应的严厉制裁。
(四)强化监管,严密监控非法行医行为
由各街道执法队组织力量联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活动严防死守,精确打击。由区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开展对非法行医及相关问题的专项监察,并在2009年1、2月份的下旬组织开展对各街道执法队查处非法行医工作的任务部署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台帐管理情况以及2008非法行医类案件处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各街道实际工作绩效纳入综合执法考评。
(五)梳理线索,复查全年查处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 由各街道执法队组织人员对2008年全年查处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进行梳理,查找线索,对涉及多次处理的药店、诊所及其他非法行医行为进行重点复查,对屡犯不改、顶风作案的要给予重点打击,对其中有正规手续的药店,及时通报药监部门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加强医疗安全知识宣传和就医引导
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各街道执法队要主动协调卫生及街道城管部门,加强医疗安全卫生宣传引导工作,指导辖区内的合法医院和社康中心在显著位置设置就医指示标识,为正规医疗指引标识的设置开通绿色通道。
四、工作要求
(一)非法行医问题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政治高度看待这一问题,各执法队队长要高度负责,真抓实干,亲自牵头组织措施制定和工作落实。
(二)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行动期间,各街道执法队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执法人员全天值班,对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群众投诉、部门移送等渠道转来的所有涉及
非法行医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予以查处。
(三)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完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妥善组织公共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诱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对行动的战况要主动联系媒体给予正面报道。
(四)要保持高度责任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及时、稳妥地处理非法行医案件。查处坐堂行医行为时,要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拍照并复印;对发生在出租屋内的非法行医行为,要及时录像取证并妥善保存音像数据资料;对2008查处非法行医案件的卷宗要及时整理归类,单独存档,妥善保管。
(五)要及时通报信息,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道执法队应当于每周一中午12时将上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报送区执法局(详细附表);2009年1月13日将前月行动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材料、2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整体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材料,报送区执法局。(联系人:李国涛联系电话(传真)2894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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