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共8篇)
1.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一
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之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
2.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二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产权入、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运用现代化的经营手段和修缮技术, 对已投入使用的各类物业 (包括房屋及其设备以及相关的居住环境等) 统一进行维护、修缮、服务的管理活动。物业管理与传统的房屋管理最大区别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 对物业进行的各项管理, 是通过经济核算的制度, 按一定的方式供给一定的货币资金, 用以周转和使用, 完成对物业的正常管理和服务。财务管理以筹集资本为重点, 以资本成本最小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不仅要筹措资本, 而且要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管好用好资金。物业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按照公司管理与服务的需要安排好筹资的规模与时间, 确保公司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还要根据不同筹资方案所需付出的筹资成本与承担的筹资风险, 选择最佳的筹资方案。这就是公司筹资管理的任务。
二、物业管理的目标
1、为业主服务, 使物业保值增值。
良好的物业管理与优质的物业相结合, 就能够使物业长住常新, 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 发挥出最大的使用功能, 体现出物业的最大价值。
2、为业主服务, 创造安全清洁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
一项物业的价值除了价格, 地理位置等因素外, 物业管理的好坏就成为其他诸多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买房是一次性的, 但使用是长期的, 物业管理的就应该为业主提供优良的服务, 创造安全、清洁、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
3、为社会服务, 使家庭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房地产业飞速发展, 对物业管理的需求也是巨大的。物业管理的内容不仅包括维修、保洁, 也包括建设良好的社区文化。管理好这些物业, 使家庭、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居民安居乐业, 也是物业管理服务的宗旨。
4为企业服务, 求生存创效益。物业管理企业不是行政管理结构, 是有偿出售智力和劳务的经营型企业, 获取利润是生存的基础, 也是发展的需要。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 开展多种经营, 增加创收渠道, 以利于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和在竞争中得到发展。
三、规范物业管理财务制度
1、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的法规主要是1998年1月1日施行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该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待管基金、成本费用、营业收入及利润等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此外, 《企业财务通则》 (1992年11月30日) ,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1993年1月1日) 等规章, 也适用于对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004年1月1日执行) 。这些规定为规范物业服务的经营财务管理及服务收费行为, 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收益起到积极作用。
2、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确定与缴纳
(1) 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物业公司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收费办法》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根据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二是物业管理所收取其他特殊费用, 如装修后的垃圾清运费等。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业主大会决定而收取的用于物业公共维修养护的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他用于维持物业公共管理的费用。
(2) 物业服务费用缴纳。
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入主要来源, 一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缴纳。二是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场、广告招牌、商业网点的出租收入。
(3) 水电费用代收代支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 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并且应当接受业主的监督。同时, 提供单位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支也必须以充分协商签订合同的方式来明确权利义务, 并且应当支付物业服务公司一定的报酬。
(4) 物业管理的财务监督。
年终, 物业公司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 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以及涉及业主共同设施设备费用分摊等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专项维修资金的开支情况, 全年财务收支状况, 并且接受业主的质询和及时进行答复。
总之, 在物业建成并投入市场后, 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或用户的委托,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件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实施专业化管理。通过一定的技术方法, 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 依据一定的原则,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 分析公司的维修、管理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
参考文献
[1]杨述兴编著, 国有后勤服务机构改制后的相关经营实务[M].
3.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三
关键词:集团公司;财务控制制度;集权模式;分权模式
财务控制制度是集团公司对其旗下的子公司的财务制度的管理、约束和控制。良好的财务控制制度有助于加强集团公司的控制权和领导权,有利于实现统一的、协调的市场营销模式和服务标准,为实现公司统一的战略目标起到推动作用。目前,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控制模式主要有:集权、分权以及混合式三种模式。财务控制模式的选择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和任务,任何集团公司都应加以重视和关注。
一、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模式
财务控制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如何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划分与财务相关的权利。这里的财务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权,如投资、资本结构调整;现金调度与支配权,指分公司对现金收支的额度范围;日常财务处理事宜。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模式主要有:集权模式、分权模式以及混合模式。
(一)集权模式
集权模式的财务控制模式是指企业的各项财务决策权力都集中在集团公司,各分公司依照总公司的决策和财务政策执行。
集权模式的财务制度的优点主要是:第一,便于统一指挥。各分公司统一执行总公司的决策和命令,使得集团的经营处于统一方针战略上;第二,迅速调动企业资源。现在的市场环境变化比较大,各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比较大,一旦某分公司出现资金不足或者其他的财务危机,如果没有外援的话很可能就面临着破产的后果。如果由集团公司决定财务支出,集团公司就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综合考虑各项影响因素和后果做出调整资金的分配,这样就能够保证企业的完整性;第三,税务运筹的需要。集权式的财务控制制度下,集团公司负责缴纳营业所得税等各种税种。这种集中核算的税收是抵消了各分公司盈亏不一之后的税额,总纳税额比各分公司分别缴纳税额要少一些。
但是集权的财务控制模式也是存在一定缺点的,比如,集团公司对各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所做的决策也不一定适合所有的分公司,这样就会造成一部分分公司在经营方针政策上的失误。另外,这种高度集中的集权式财务控制制度损害了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二)分权模式
分权式财务控制模式是指财务决策的权利下放到各分公司,集团公司只保留少数、重大的关乎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决策。
分权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第一,分公司十分了解自身的运作情况,能够很好的做出符合公司長远发展的财务决策;第二,有利于充分调动各分公司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创造性。赋予各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有利于驱使他们在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努力实现绩效。
分权模式的缺点主要体现在:第一,目标不一致风险。各分公司的目标可能不同于集团公司的总目标,不利于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第二,提高了内部竞争,导致控制失效。权利下放到各分公司后,分公司把落脚点放在了本位利益上,没有考虑整体利益,在使用资源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分公司之间的竞争,一旦集团公司董事会不能有效的控制这种局面,就会使得内部资源配置失效、费用管理不合理以及利润分配不公平的现象。
二、影响集团企业财务控模式的因素
集权和分权两种模式都应该在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的体系下实施和完成,建立财务控制制度首先要了解影响财务控制制度的因素有哪些。
(一)集团公司所处行业
企业所处行业不同是决定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的基本因素。单一化或者一体化行业情况下对财务控制能力要求比较高。多元化经营较适用于分权模式,多元化经营囊括了很多行业,集团企业不可能对各个行业都十分清楚和了解,所以将财务权力适度的下放给分公司是十分明智的选择。以笔者所处的集团为例,以经营钢材业务为主,兼营石油、木材等业务,涉及服装等行业又有多元化的特点,单一中又有多元的因素,钢材连锁在全国各地布点,统一经营政策、统一广告模式、店面设计等,具有集权的特点,推广品牌经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多元产业相对独立,根据经营特点设立连锁管理制度、多元的管理制度,灵活管控,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二)企业的发展战略
发展战略是指导企业一切决策和活动的总方针,企业的任何决策都离不开发展战略这个大的前提,财务控制模式的选择也受到发展战略的影响。扩张性的发展战略鼓励分公司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分权式财务控制模式是比较适用的。当企业实行紧缩型发展战略时,要求企业的经营决策都需要集团总部的审批,集权式财务控制制度是比较适用的。
(三)企业集团的发展阶段
发展、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过程了企业的生命周期。每个阶段企业的经营战略是不同的,所以财务控制模式以及制度的建立都是有影响的。在成熟稳定阶段,企业的各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要加强对份公司的财务控制能力,保证各分公司能在统一的战略上行动。当企业处于衰退期时就要下放权力和财力,刺激和鼓励组织上灵活性和创造性。
(四)分公司对集团公司的重要程度
分公司决策对集团公司的影响程度大小也制约着集团公司对其的财务控制模式的选择。有些分公司的战略目标、核心能力以及市场发布与集团公司的目标一致,而且分公司的收益情况对集团公司来讲占一大部分,对于这类的分公司,就要实施集权式财务控制模式。这样有利于保证高度统一性,降低财务风险系数。
三、集团公司财务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建议
财务控制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发展战略的转变、涉足的行业发生变化以及企业自身的逐步扩大,财务制度模式也会发生变化。为了保证集权以及分权模式能够良好的得到实施,集团公司有必要建立一套规范和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
(一)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控制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权利和责任的划分。完善和建立财务控制制度就是要通过这些组织结构促使一些有关财务决策和制度的达成。其中起着核心作用的是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人员。
建立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首先要保证董事会人员中存在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保证其能在董事会上使得集团公司能够合理的分散财务权利,促使集团财务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得到执行。具体的工作流程是在董事会召开之前或者进行期间,专业的财务人员向董事会提交相关的财务数据,提供专业的意见以及备选方案。另外,董事会也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综合考虑本集团的具体情况,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为了保证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和控制中的作用,首先要保证集团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中要有专业的财务人员,这样才能在一些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财务状况;其次,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要非常明确。职权是赋予工作岗位特定的权利和责任,明确的职权有利于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二)提高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对企业内部的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的独立性工作。内部审计能够帮助集团企业及时了解各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信息,以评价相关的财务决策是否符合集团的整体利益。第一,集团公司要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保证审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独立性,明确规定审计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权利;第二,定期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工作。审计的对象是分公司的各个部门,审计人员要掌握分公司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数据,分析是活动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尤其是对财务部门的审计工作更要注重细节和关键工作;第三,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巨大的工作,需要对各部门的生产和运行情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所以需要制定规范的审计流程以及对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财务文化控制
财务控制制度的实施需要在一个良好的财务文化中执行和实施。财务文化是财务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岗位工作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工作经验和行为规范,使之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体系。建设财务文化要遵守以下原则:第一,财务文化不能与集团公司文化相冲突。成员企业的财务文化应该服从于集团公司的整体目标和组织文化;第二,具体化原则。要把财务文化落实到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工作或者流于形式。尤其是管理人员更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第三,专业化原则。财务文化要与财务制度和财务体系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显示出财务文化的专业性。
(四)适时调整财务控制模式
没有一成不变的财务控制模式,也没有完美的财务控制模式。集团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影响财务控制模式的因素,认清企业目前所处的市场环境、準确定位企业发展现状以及与行业标杆企业的差距,选择适合当期环境的财务控制模式。
四、结束语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主要体现在财务控制制度上。集权式和分权式是两种基本的财务控制模式,这两种模式是根据有关财务决策的权利掌握在集团公司还是分公司划分的。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以及各自适用的条件,集团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所处行业以及分公司对总公司的影响程度综合决定选用哪种模式,而且财务控制模式不是固定不变的,企业要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财务制度控制模式。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需要很多体系和规章制度作为支撑,如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建立企业财务文化等,这些都有助于集团企业实现对分公司的财务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王丽敏,李凯.国有大型总分公司式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评价及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2010(11).
2.张佳林,尉晓君.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对策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2010(1).
3.赵丽.加强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环境建设的几点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1(3).
4.张芳芳,吴伟,张裕明.讨论我国集团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现状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09(5).
5.陈菊华.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J].中国有色金属,2010(12).
4.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四
前 言
为了加强财务部门内部控制,防范财务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我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参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I
目 录 适用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1 4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2 5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3 6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5 7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6 8预算、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6 9实物资产的内部控制...........................................................................................................................7 10风险内部控制.....................................................................................................................................8 11内部报告控制.....................................................................................................................................8 12监督检查.............................................................................................................................................8
II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本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2 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2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2.3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政部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3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3.1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3.1.1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1.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我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1.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单位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2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3.2.1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3.2.2会计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3.2.3会计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3.2.4会计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2.5会计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3.2.6会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3.2.7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3.2.8会计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4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
4.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4.2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5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5.1岗位责任制
5.1.1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任何单位不能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5.1.2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必须实行钱账分管: 5.1.2.1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及保管只能由出纳负责处理;
5.1.2.2出纳不得兼任财务稽核、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出纳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1.2.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由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的出纳以外的人编制。
5.2内部控制环节 5.2.1授权审批
5.2.1.1公司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5.2.1.2坚持月度资金平衡会制度,每月末向总会计师汇报本月资金流向。
5.2.2账户管理
5.2.2.1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账户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支票的遗失与盗用。
5.2.2.2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必须取得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的书面授权,严禁各单位私立账户,禁止各种形式的账外资金,禁止私设“小金库”。5.2.3印鉴管理
5.2.3.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由其授权的人员保管。
5.2.3.2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2.3.3对每一次使用印章都作记录,印章必须与支票签发设备分开存放。
5.2.4库存现金管理
5.2.4.1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现金余额超过2-3天正常使用量的应及时送存银行。5.2.5.2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5.2.4.3出纳应做到库存现金“日清月结”,财务部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出纳每天对现金应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财务部负责人报告,做出处理。
5.2.4.4建立月末现金盘点制度,并与账上现金核对一致。5.2.5银行存款管理
5.2.5.1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
5.2.5.2负责银行往来账调节的人员应在月初3天内直接从银行取得上月对账单,并就银行存款账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
5.2.5.3对于未达账项,应逐笔查明原因。连续两个月未达款项以及金额超过5万元的未达账项,应及时上报财务部负责人。6 主营业务的内部控制
6.1各种营业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对于应收款项应建立账龄分析制度及逾期催收制度,清理未果的应及时上报领导及上级单位。
6.2计划财务部督促业务部门加紧应收账款的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6.3计划财务部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需及时报告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为坏账。对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做出处理。
6.4计划财务部对注销的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6.5业务部门应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7 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控制
7.1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7.1.1请购与审批; 7.1.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7.1.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 7.1.4采购与验收;
7.1.5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7.1.6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7.2物资及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等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保证手续齐全,依据充分;
7.3物资和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尽可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的许可。7.4在办理报销和结算业务时,涉及增值税进项税的事项,相关管理专责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发票必须退回原单位重新开具。审核通过的专用发票应在次日内传递给税务专责进行网上认证。无法通过网上认证的发票,应在确认无法认证的当日及时通知对方单位重新开具,同时通知相关管理专责和出纳暂停付款。预算、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
8.1加强资金的预算控制。规范预算的审核与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审批。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所有预算外资金的支付必须办理预算追加手续。
8.2加强成本的预算控制。严格执行预算指标,成本管理专责应对所报销项目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对于特殊付款项目或超预算指标项目应说明原因并做好备查记录,以便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说明情况,保证成本指标有计划、分步骤、按进度完成。9实物资产的内部控制
9.1实物资产的购置必须按照预算,经过请购、批准、订购、验收、货款结算等环节。9.2 实物资产购置的各个环节依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9.3实物资产至少每年盘点一次,计划财务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10 风险内部控制
要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11内部报告控制
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具体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12 监督检查
12.1公司总部对各环节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
12.2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按要求设置岗位、不相容职务是否分别设置;是否按照权限进行审批,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无审批挂账和付款现象;内部稽核制度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其它不符合内控制度的行为。
12.3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薄弱环节,必须要求其限期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错误及舞弊现象,按要求进行通报或按组织纪律进行处理。13附则 13.1 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13.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3.1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
13.2 本办法与本公司在此之前下发的其他财务管理制度有不符之处,按照本办法执行。
13.3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五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6、利润分析报告;
7、现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6.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六
前 言
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财务电算化工作,保证财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I
目 录 适用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财务电算化管理对象..........................................................................................................................1 4 财务电算化管理内容..........................................................................................................................1 5 日常操作程序......................................................................................................................................2 6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3 7 会计数据的备份..................................................................................................................................4
II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本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2 引用标准
2.1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2.2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3 财务电算化管理对象
3.1 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
3.2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
3.3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子公司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各分公司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财务电算化管理内容
4.1各公司财务部必须使用公司总部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公司的财务核算,并建立本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4.2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行使财务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4.3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拟定。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4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电算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再由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
4.5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4.6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码由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共同管理。
4.7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使用、打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及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毒后才能使用。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玩游戏,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服务器不能直接接入互联网,不具备防范条件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终端机不允许接入互联网。5 日常操作程序
5.1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财务人员每天到岗后,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
5.2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同时签名或盖章确认;
5.3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 操作。如未即时核对机内记账凭证,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严禁未经核对执行“成批审核”操作。
5.4每天工作结束后,电算维护员可依据工作情况选择是否关闭服务器,如要关机应提前通知电算主管,由电算主管通知各在线操作人员,各在线操作人员退出后方能关闭服务器。
5.5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6 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 6.1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1.1电算维护员应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电算维护员应定期对计算机存放场所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对消防和报警设备、地线和接地、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防电磁波等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6.1.2电算维护员应对硬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由于本身条件没有能力解决的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硬件生产或销售商联系解决,并对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等予以记录;
6.1.3需要对硬件设备更新、扩充、更换,应及时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及时实施,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机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6.2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6.2.1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6.2.2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算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电算主管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对财务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等程序维护由财务软件供应商负责,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应与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系,及时得到新版财务软件。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本公司总会计师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
6.3未经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设置,不得更改系统软件、财务软件系统的设置,不得更改网络连接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用户IP地址。7 会计数据的备份
7.1会计数据的备份由电算维护员负责,包括至少每天进行一次硬盘备份或启用自动备份系统,对重要会计数据更新或修改后应及时进行备份,会计结束后及时进行刻录备份;
7.2电算维护员应对每次备份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备份的时间、所备份的会计数据状态(是否过账、结账等)和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等。
7.3 电算维护员或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
7.4 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7.5 各核算单位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8附则
8.1 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7.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七
1 当前广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广告公司资产管理实践中的漏洞较多。广告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 对于公司资金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财物部门的内部岗位设置不合理, 有些与财务相关性不大的部门也出现在财务部门当中。这种情况造成的最大不利就是部门管理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不足, 不了解岗位运作和运转状况。这就造成对这些岗位的管理松懈, 岗位任职人员的表现也由此变得消极。另外, 财务审批制度不严格, 一项较大数额的之处或者并未在预算中体现的大额之处, 没有建立严格的审批手续。审批流程不合格, 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对财务管理造成的损失非常重要。总之, 目前影响广告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财务管理实践中的漏洞较多。随着广告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以及企业面临竞争激烈程度的增加, 这些不规范的地方必将对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到位。一些广告公司受规模和实力所限, 没有建立与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的审计监督部门。以至于一些财务管理制度不能很的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中。这也是一些广告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始终不能提升上来的一项重要原因。因此, 虽然一些公司在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却没有很好的提升资产利用率等财务问题。关键的原因在于制度的执行力不足。对于一些消极懈怠、不作为, 甚至重大失误都无法以规范的制度约束和预防。因此这对企业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这也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程度的不良影响。而且这些事情的原因对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导致整个广告公司在遇到重大市场挑战是难以以高效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对, 甚至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 对预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财务预算是广告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它是企业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的第一道关卡。但是目前广告公司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对于预算中规划的事项在执行当中落实不到位。而财务实践中遇到的一些资金使用问题又和预算存在很大不一致。因此, 这造成了财务预算与资金管理的使用存在一些不相对称的地方, 资金使用没有计划, 状况混乱。这给广告公司的资金使用带来很大不便, 同时也产生了各种难以预料的资金安全威胁。
2 完善和改进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
(1) 依据市场和行业发展状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广告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事关企业竞争力。广告公司的竞争力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行同类广告企业的竞争力状况。因此,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程度和科学性对竞争力的影响也与企业的管理制度也存在非常严重的影响。为此, 广告公司在健全这些制度的过程中应当更加有效地对整个行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做一个全面的调查了解。并在这样的基础上更加有效的整个市场环境中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资源, 例如会计服务机构, 会计人才培训机构等完善自身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据市场和行业发展状况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是给企业发展带来重要影响的一项关键措施。在具体的执行当中企业首先应当成立专门的机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2) 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广告公司的财务执行力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非常重要。为此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当以制度执行力为整个工作的重点。增强广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激发他们在工作中的主动新和积极性。为员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强大的牵引力。二是财务管理工作应当辅之以财务审计和监督制度的确立。
综上所述, 广告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是随着整个广告行业的不断发展而日趋完善的。这种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 为此在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应当对市场环境全面调查、深入了解, 确保广告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与整个市场大环境接轨。在完成这一任务的过程中应当调研行业发展状况, 了解竞争对手, 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建设, 明确岗位权责关系等。
摘要:广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中之重, 为此本文对这一制度结合广告公司行业特点做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对于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财务管理实践漏洞、执行力不足、预算不规范等问题做了深度剖析, 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相应的破解对策。
关键词:广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李芬.试论如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J].现代商业, 2010 (15) .
[2]谢北寒.浅析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J].商业经济, 2007 (03) .
8.建筑公司的财务制度 篇八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法;母公司;利润分配
一、 引言
公司是契约之网(Jensen and Meckling,1976),在这里,构成契约之网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所有者、债权人、代表国家对基础设施和政策环境投资的政府以及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员工等。由于利益相关者中员工、债权人和政府获取的利益分别是职工薪酬、利息和所得税等形式,它们均属于企业费用的范畴,在实务中公司利润分配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所有者的税后利润的分配。税后利润的分配涉及公司相关各方的切身利益,为减少分配过程中相关各方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促进企业和谐、持续地发展,应充分遵循有关法律的规定并考虑有关利益方的合理要求。
按照《公司法》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①,毫无疑问的是,在公司没有子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利润分配基础就是该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若公司有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接下来应当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再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再按照相关规定分配。
然而,当公司本身有子公司从而形成一个企业集团,同时提供母公司②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利润分配基础是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还是合并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呢?由于这两个税后利润数字往往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选择,公司利润分配结果会大不一样,对投资者、债权人等各利益关系方的利益影响也就不同。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本文研究认为,当公司本身有子公司从而形成一个企业集团时,母公司法定利润分配基础应该是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但从经济实质角度而言,为充分反映母公司的实际分配能力,在不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前提下,母公司向其股东分配股利时还应该考虑合并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本文研究结论对于规范和引导公司利润分配实务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 公司法定利润分配基础的确定
《公司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通过的部门规章,而企业会计准则的各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则属于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③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来判断,《公司法》属于上位法,应该首先得到遵循,《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即“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因此,母公司法定利润分配基础应该是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
三、 合并财务报表制度安排与经济实质
与母公司财务报表相比,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对象通常是由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简称企业集团)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企业集团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但由于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有助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因此,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母公司应当编制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即母公司财务报表),同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从这些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制度安排可以看出,我国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位是互补观,即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是互为补充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④,但由于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分别采用成本法和实质上的权益法,加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集团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内部债权与债务的抵销处理、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抵销处理、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的抵销处理等⑤,使得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上的两个税后利润数字往往不一样。当母公司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虽然从法律规定来说,母公司法定利润分配基础应该是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但从经济实质角度而言,因为子公司实质上处于母公司的控制之下,仅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为基础并没有充分反映母公司的实际分配能力,在不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前提下,还应该同时考虑合并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
四、 结论与政策含义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根据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制度安排的互补观要求母公司同时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由于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实质上的权益法,以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集团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等,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上的两个税后利润数字一般是不同的。当公司本身有子公司从而形成一个企业集团的情况下母公司利润分配基础的确定,本文研究认为,公司经营活动首先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要求,母公司法定利润分配基础应该是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但鉴于经济实质的重要性,在母公司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为充分反映母公司的实际分配能力,合并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应该同时纳入考虑。
具体而言,在法定利润分配方面,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首先应该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为分配基础,若母公司有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接下来应当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再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在对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在不超过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前提下,应该考虑合并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区分两种情况:当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大于合并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则应该适当少分配一点;当母公司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小于合并财务报表上当年的税后利润,则可以适当多分配一些。这样的做法既遵循了法律的规定,又充分反映了母公司的实际分配能力,能够兼顾各方的利益要求。
值得指出的是,本来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避免在子公司实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之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情况⑥,但同样需要政策规范予以避免的是,实践中也有子公司有利润却没有合理理由长期留存在子公司而不分配或分配很少,这样做往往是体现了母公司,准确地说是体现了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利益要求,但对母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权益影响很大,特别是对控股型母公司而言,问题更为严重,母公司的少数股东长期不能分享子公司经营成功的好处,长此以往,将严重挫伤母公司少数股东投资的积极性。我们不能解决了一个问题却忽视了另一个相伴而生的问题,这是政策制定者需要高度重视的。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简称《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下同)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②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2006.《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第158页。
③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简称《立法法》,下同),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④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相协调,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为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并入体现为实质上的权益法,在母公司的日常核算及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可以使信息反映更加全面、充分;二是可以避免在子公司实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之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情况;三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相协调。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2007.《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北京:人民出版社,P35页。
⑤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2007.《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北京:人民出版社,P527-552页。
⑥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2007.《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北京:人民出版社,P35页。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58.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5,527-552.
3.Jensen,Michael C.and Meckling,William H..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6,(3):305-360.
重点项目:本文受到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南京大学国际化会计学博士生项目(IAPHD)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05sk112)资助。
作者简介:章铁生,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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