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2024-10-23

2023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开发合作协议(精选2篇)

1.2023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篇一

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 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等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设立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为保障风险补偿金高效、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第三条

中小微企业贷款是指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以及向未曾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中小

— 1 — 微企业贷款的单笔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亿元。

中小微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

第四条

合作金融机构是指与市金融局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兴农贷款公司等。

合作金融机构原则以当年贷款增速较上年贷款增速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等为开展合作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市金融局根据各金融机构上年贷款增速和贷款余额等,在合作协议中确定。

市金融局向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达到全市中小微企业平均不良贷款率的合作金融机构提示风险;对不良贷款率超过5%的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暂停合作或停止合作。

第五条

风险补偿金首期规模为60亿元,由市财政、滨海新区财政和其他区县财政筹集,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由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为合作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按法定程序核销额的50%。风险补偿金具体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和《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补贴资金归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合作协议与贷款

第六条

市金融局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合作金融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服务效率高,信贷审批流程先进,风险防控能力强,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适用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产品。

(二)合作金融机构总部对我市行政区域单独增加信贷规模,并确保在每季度初按计划落实到位,承诺在我市行政区域当年贷款增速达到合作协议约定的水平。

第七条

中小微企业应主动与银行对接,自主提出贷款申请,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合作金融机构应独立审核和发放贷款,搞好企业融资服务,提高管理效率,防范贷款风险。

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后,通过天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备案系统向市金融局进行备案。

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合作金融机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具体贷款事项。

第八条

对于银行业合作金融机构每月达到合作协议约定贷款条件的,按照其每月新增贷款余额,由市金融局委托市财政局配比2%的风险补偿金存款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该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收入归入风险补偿资金池。

第三章 贷款损失补偿与监管

第九条

合作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等有关规定,保证贷款风险分类准确、信息完整。定期并及时对贷款质量进行分析,就五级分类下调等事项向市金融局提交贷款质量报告。

合作金融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核销不良贷款。按照核销不良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50%,向市金融局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并提交相关法定核销凭据。

第十条

市金融局委托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对风险补偿申请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书,报市金融局复审并经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照核准的额度将风险补偿金拨付到津融集团专用账户,津融集团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补偿金支付后,津融集团提交核销方案,经审定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核销。

第十一条

津融集团和合作金融机构对已核销的呆账继续保留追偿的权利,并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表外应收利息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等继续催收。清收所得按照双方实际损失承担比例返还风险补偿金专户。

第十二条

合作金融机构弄虚作假或与企业合谋骗贷、套取风险补偿金的,一经查实,全额收回已存入的风险补偿金存款,取消其合作金融机构资格,3年内禁止其申请补助资金及其他政策性资金。

对骗取、挪用银行贷款的企业,永不纳入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取消对其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并通过法律手段清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第十三条

成立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和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职责:组织研究和审议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确定全市贷款增速目标任务;批准风险补偿和不良贷款核销事项;协调合作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他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金融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保监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日常机构设在市金融局。

市金融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工

— 5 — 作;负责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复审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申请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归集风险补偿金,管理风险补偿资金池,向合作金融机构配比存入风险补偿金存款,委托津融集团支付风险补偿金,核销风险补偿金损失。

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引导商业银行、租赁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为合作金融机构在我市行政区域增加信贷规模提供帮助,并督促考核其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贷款增速。

市公安、司法部门负责依法保护风险补偿贷款的债权,依法打击骗贷、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配合追偿和处置风险补偿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市审计局负责风险补偿金使用的审计。

津融集团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向合作金融机构代理支付风险补偿金,代持与支付的风险补偿金相对应的不良贷款债权,按照债权比例将清收所得返还风险补偿资金池。津融集团应成立专门团队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按照本办法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协调工作,解决银企对接有关问题,管理本区县的风险补偿金,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合作金融机构成立由行长(总裁、总经理)任组长的工作组,6

积极向总部申请中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规模,确保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贷款增速,协调配合全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工作。

第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7 —

2.2023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篇二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科技服务平台,调研,混合型模式,市场化运作

2001 年至2012 年,广东省专业镇的数量从21个涨到342 个,产值占全省GDP从3. 66% 攀升至39. 3 % ,惠及人口3000 多万人,专业镇已成为广东省经济发展和转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发展专业镇特色,加强专业镇创新能力,是广东发展经济、提高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产业竞争能力的关键举措,符合广东省经济发展趋势。目前,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截止2014 年,广东省公共创新服务平台达到315 个,创新平台成果转化项目产值665 591 万元。但是,重复建设、发展模式单一、协同作用弱等问题严重阻碍着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的发展,平台建设仍处在探索发展的过程当中[1]。目前广东省建设的大部分服务平台缺乏自身循环发展机制,很少有能够自给自足并有长足发展的平台,说明在建设平台的过程中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这些不完善导致了平台不能够如预期那样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不仅如此,其对广东省财政也造成了巨大负担。所以,有必要梳理有关服务平台建设模式的总体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提出更为完善的建设模式,提高服务平台的运作效率。

从现有研究来看,国外学者很早就认识到创新服务平台对企业的发展有非常大的作用,如Johnson认为建立服务平台有利于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提高企业生产效率[2]。国内学者在研究专业镇时也注意到这个规律,如薛捷提出组建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的三种模式[3]; 刘畅等从政策角度探讨了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本质[4]。

1 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模式分类

前期的典型调查中,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江门市、惠州市等6 个地市的93 个服务平台中提供单一功能服务的专业性平台有70 个,占75% 以上,提供多元化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仅有23 个。其中,技术创新平台25 个,其次是信息网络服务平台22 个,其余的平台依次为质量检测( 9 个) 、人才培养( 5 个) 、创业孵化( 3 个) 、电子商务( 2 个) 、工业设计( 2 个) 、知识产权( 1 个) 、融资服务( 1 个) 。如下是根据调研结果对平台建设模式的分类:

1. 1 自有团队模式

自有团队模式是强调服务平台拥有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自身拥有专业研发团队或者是专业服务团队,很少或者几乎不用和服务平台外有关机构进行合作,依靠服务平台自身力量给服务平台辐射范围内的企业提供专业性服务。

1. 2 外包模式

外包模式是强调服务平台自身也拥有一定基础的研发队伍,但受到自身资源不足的限制,不能单独发展,所以利用渠道优势等将部分服务业务外包给服务平台外有实力的相关机构,以此展开服务平台的运作。

1. 3 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是强调服务平台自身较为缺乏资源,实力较低,为了给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性服务,需要与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服务平台等机构展开相关合作,实现各方共赢的运营模式,比较经典的是产学研合作模式。

1. 4 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模式

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模式强调服务平台重在通过互联网技术、数据库技术,整合有关数据,给企业之间提供一个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的平台,平台的生产技术研发能力一般较弱,以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为主。

1. 5 混合型模式

混合模式是指服务平台的建设模式同时涵盖了以上所讲的四种建设模式中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这种服务平台实力一般比较强大,提供的服务内容也比较全面。混合模式的服务平台以提供多功能服务为主,自身拥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又同时与政府、企业和高校等展开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弥补自身的不足,有的是直接将一些服务外包,提供的服务最为全面。

表1是从平台功能定位、投资建设主体、日常收入来源、人员构成、服务企业数量和代表性平台6个方面对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模式进行深入分析。

2 影响平台建设模式选择的相关因素分析

2. 1 专业镇经济发展基础

专业镇经济的发展情况直接影响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如果专业镇经济落后或者一般,失去经济基础的支撑,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将失去需求,其建设工作也将难以展开,那就更不用讨论有关服务平台建设模式的选择问题了。所以,专业镇经济的发展是影响服务平台建设模式的首要因素。

2. 2 政府的支持程度

政府的支持主要是指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支持程度也会影响平台建设模式的选择。针对我国广东省专业镇目前的发展情况而言,企业资金有限,资源不足,人才缺乏,研发设施昂贵,大部分的服务平台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区别只在于支持力度的大小。政府支持力度越大,就越有利于五大模式进行更加高端层次的开发研究。

2. 3 科技水平

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大多属于科技服务业,需要依靠科技支撑平台的持续运营,掌握着不同程度的科技水平,需要采用不同的建设模式。一般而言,如果掌握了较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就越有利于采用自有团队模式,依靠发展自身的研发团队提供专业服务,并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否则依次只能采取合作模式、外包模式、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模式,借助外部资源共同研发。

2. 4 功能定位

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不同,所适合的建设模式也不尽一样。如果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那么平台应该采用外包模式比较合适;如果服务平台是通过网络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服务的,那么平台应该采用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模式比较适合; 如果服务平台注重联系政府、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等进行项目合作提供多方面服务的,那么平台应采用合作模式比较适合; 如果服务平台只注重某一方面的专业化服务,那么平台应该采用自有团队模式比较适合。当然,如果功能定位更复杂的,可以将集中建设模式相结合组建新的建设模式。

2. 5 高校、科研院所机构的支持

服务平台自身研发能力有限,一般需要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展开相关项目的研发,不同的平台建设模式,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依赖程度也不一样。自由团队模式对其依赖程度最低,其次是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模式,合作模式和外包模式几乎都要与其展开一定的合作,需要用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资源。

综合以上分析,服务平台的有效建设和运营,需要依靠各方资源的结合,采用适合的建设模式,完善服务平台的内部建设,才有可能使服务平台发挥应有的功能。同时可以确定,前四种平台模式功能太过单一,不能完美满足现实生活中的多样化需求,未来广东省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会引导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的进一步发展。

3 典型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模式创新

下文所提及的5 种服务平台,本质上都是混合型的服务平台,只是在不同的功能上各有侧重,给出的建设模式创新建议是建立在本原则上的。

3. 1 多种形式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已建有专业镇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专业镇,应该加强资源整合、产学研联动等充分利用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的各类服务资源,做大做强。还没有建设专业镇生产力促进机构的专业镇,应当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的作用,由镇政府牵头,联合联盟、行业协会、科技服务企业等机构,组建镇一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要将公营性质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逐渐发展成为私营性质的企业法人单位,要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让生产力促进服务平台市场化运作,提高其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的退出,相反,政府应当扮演好监管者和助力者的角色,为生产力促进服务平台的发展保驾护航。

在业务范围上,生产力促进中心可以适当扩展其教育培训功能领域。充分利用专业镇周边的高校科研资源,组建出一支具有针对性的专家团队,针对本专业镇的具体情况展开相关培训,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教育科研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要建立起教育培训的行业标准,包括师资标准、教材标准和培训标准,重点建设职工安全教育、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职工工作技能素质培训以及劳动普法教育[5]。

3. 2 公共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平台

围绕全省各个市县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专业镇特色产业的发展建立一批研发平台。整合各市科技研发资源,建设覆盖全市专业镇的研发和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支撑、扩大本市专业镇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如在中山建立家具研究院、食品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研究院、园艺技术研究院等; 在珠海建立船舶制造技术研究院; 新材料公共技术研究院等。

对于已经建设投入使用的公共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平台,将各镇发展比较薄弱的平台进行资源优化,以全省产业结构化发展为目标,合理舍弃,集中资源发展与目标相适应的创新服务平台。同时,发展一批集共性技术研究、企业孵化、成果转移和品牌推广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平台,从省级层面为各专业镇品牌建设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各专业镇的产业竞争力。

3. 3 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要加强农业专业镇服务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高科技资源,如高校研究、大型国有农业企业、政府投入科研等,服务农业发展。在线上,可以以政府部门为依托,结合社会各界农业专家资源建立技术指导平台,为农户或中小微农业企业提供远程指导,同时也可提供技术撮合和信息分享服务。在线下,各专业镇可以建立农业创新服务驿站,为有需要的农民和企业提供涵盖选种、防治虫害、施肥、控温、收获、寻找买家等全方位一体化的农业服务。

在技术研发方面,建议以广东省或各市农业龙头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为试点依托,设立农业物联网研究院。农业物联网技术作为一种先进的农业技术已经被欧美等发达国家大范围应用到农业,实践证明其能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解放农业生产力。目前,国内对于农业物联网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广东省应抓住此次机遇,充分利用先天气候和地域优势,实现广东省农业专业镇的产业升级。

3. 4 信息服务平台

建议从省级层面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官方的专业镇信息服务平台,但在建立的过程中应注重将其市场化运作以应对多样的市场化要求提高其运行效率。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创新驿站以提供综合服务,本类型平台发挥的作用就是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针对性技术支持和信息共享平台。

在平台内容规划方面,可以采用网站的形式,要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分类功能,针对不同的专业镇产品,提供不同的技术资源和相关信息,并在各个分类之间建立联系,保证全省专业镇结构化发展的要求; 除此之外,对不同类型的专业镇建立对应的信息资源库,该资源库应包含专业镇的企业资料库、典型成功企业资料分析库、产品信息库、核心技术库、相关专家资料库、产品买家资料库等。网站采取会员收费制,平台为其会员提供从研发到生产到销售一揽子信息服务。为方便客户使用,可以开发一系列网站周边产品,如APP等。平台日常管理的有效进行是维持平台高效运转的基石,可以采用企业化运作模式,但本平台又不同于市场上的私有化信息服务类平台,因为它涵盖了很多专业镇发展的关键信息,所以政府的有效监督必不可少。具体措施是,政府作为最大控股股东,引入适当私人资本,同时政府可以下发相关规定文件,明确规范该平台的企业化运作过程中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使其具有法律效益。

3. 5 商会

目前广东省商会的发展受政府的限制较多,且商会的法人人格不健全[6]。所以要促进商会的发展使其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减少政府对商会的限制,同时,商会本身应该完善其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其法人人格。目前广东省的大多数商会都是面向政府的,为政府提供一系列服务,这就导致了商会的市场服务效率低下,它不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为市场提供有效的服务。所以,商会和政府都应该转变商会的发展观念,商会本身应该要将自身业务往会员、非政府客户方向转移,政府应当倡导商会直接面向其客户群。在商会设立方面,政府应该出台文件法令,降低商会设立条件,推动商会充分市场化运作。

参考文献

[1]孙凛楠,谭宏.广东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现状的定量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5(5):94-98

[2]JOHNSON J L,SOHI R S.The development of interfirm partnering competence:platform for learning,learning activities,and consequences of learning[J].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03(56):757-766

[3]薛捷.广东专业镇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发展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8(9):87-91

[4]刘畅,肖丕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理论解释与政策含义[J].科技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1):72-74

[5]广东省委广东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的决定[R].广东省: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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