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8-14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选8篇)

1.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印发从化市发改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从化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办〔2011〕7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布置给我局牵头负责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方案要求,本局全体干部必须要自觉行动、扎实工作和加强监督检查来推动和保障由本局负责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确保我市“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珠三角最宜居生态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监督检查按照“谁分管、谁组织监督检查”的原则,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分管领导督办负责,有关科室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围绕我市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着重对以下几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1.牵头负责加强对中央、省、广州市和我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发展的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广州市和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广州市和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责任科室:综合规划科,责任人:欧阳晓勇,责任领导:赵勇副局长)

2.牵头负责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运行情况;根据之前开展的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工作的清理意见,监督、督促落实一批审批手续不齐全、收费许可证手续不完善的收费项目。(责任科室:物价管理科;责任人:李洛锋,责任领导:刘凯明副局长)

3.牵头负责全市医改工作。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广州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路线图的指引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药品采购配套制度改革、健全补偿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任务指标要确保按要求完成。(责任科室:体改办(市医改办),责任人:何道平,责任领导:赵勇副局长)

(二)参与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1.市监察局、本局、财政局、科信局、经贸局共同牵头,负责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省《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申领和审核发放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冒领财政补贴”等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2010年以来规模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监管。(责任科室:投资管理科,责任人:徐柏飞,责任领导:刘德慧副局长)

2.与市监察局、本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局共同牵头,负责加强对省现代化产业500强项目的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我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省现代化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监督监管。(责任科室:重点项目科,责任人:卢智谋,责任领导:刘德慧副局长)

3.由本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局共同牵头,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家、省、广州市和我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投资管理科,责任人:徐柏飞,责任领导:刘德慧副局长)4.由本局、农业局、经贸局共同牵头,负责加强对稳定物价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责任科室:物价检查所,配合科室:物价管理科;责任人:谢润宏、李洛锋,责任领导:潘路明副局长、刘凯明副局长)

5.由本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牵头,负责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责任科室:综合规划科(市节能减排办),责任人:欧阳晓勇,责任领导:赵勇副局长)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从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广州市和我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黄桂明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黄耀祯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潘路明、赵 勇、刘凯明、刘德慧副局长担任;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交流我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开展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组织部署我局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及有关重点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工作。

(三)建立通报制度。各责任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本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资料,于每月22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并于每年6月5日和11月5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时通报各科室推进工作的情况。各责任科室月报材料请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发至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gjbgsxx@126.com)。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向相关纪检、司法机关移送;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本局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落实工作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责任分管领导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对工作任务要统筹协调、落实到人;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加强对有关牵头负责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找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2.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二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11月22日

9月8日全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汇报会后,我委组成四个检查组,围绕承担的四项牵头、六项协办任务,按照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巡回检查的方法,深入了解各地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一是积极营造创新环境。积极落实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制定实施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召开了“唐山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推进大会”,在全社会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注重进一步加大引导支持力度,2011年,全市财政安排科学技术预算支出1.65亿元,比去年增长22.9%;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300万元,激励中小企业增加科研投入。二是打造多元化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实施创新研发平台培育计划,努力打造科技创新的研发、合作、服务和产业化平台。目前,全市已拥有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143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引进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6家,引进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方面技术成果150项;重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00项。三是实施技术创新行动。以钢铁、装备制造、焦化、水泥、电力、陶瓷六大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对标行动,全市应用推广技术成果200项。围绕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组织实施了高速动车组、采选煤机械等工艺技术研发。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性。今年以来,燃煤自动管理系统等5个项目列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13个项目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支持。四是大力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进“院士联谊”、“假日博士”等引智工作,年内新增特邀院士10人以上,引进培养博士100人以上、硕士1000人以上,引进8000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6万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二)着力推进支柱产业优化升级。一是努力推进钢铁产业优化升级。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制订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年内确保淘汰高炉4座,涉及炼铁产能163万吨;转炉28座,涉及钢产能1032万吨。在全行业大力推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装备水平,加快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同时,加快推动首钢京唐钢铁二期、唐山渤海钢铁集团搬迁改造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突出优势产品引领,重点支持铁路客车、冶金机械、选煤机械等优势企业的发展和产品结构调整。实施名牌战略,全市装备行业已有4个品牌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39个品牌或产品获省级名牌称号。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唐山丰润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唐山(开平)现代装备制造工业区、迁安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等三个装备制造业工业聚集区获政府批复为首批省级工业聚集区,产业集聚水平不断提升。1-8月份,装备制造业完成增加值192.93亿元,同比增长38.0%,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速24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的10.7%,比重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6个百分点;三是加快推进化工、建材和能源产业结构升级。积极延伸化工产业链条。以京唐港煤化工、南堡盐化工园区为载体,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一批延伸产业链条重点项目相继投产达产或开工建设。1-8月份,全市化工行业完成增加值135.6亿元,同比增长19.3%。下大力调优建材产业结构。按照“等量置换、上大汰小”思路,积极推动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加大落后水泥机立窑淘汰力度,目前,新型干法水泥比重由较去年底提高9个百分点。构筑现代能源产业体系。重点抓好煤炭集约化开发利用,推进支撑电源优化升级和统一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等工作。全面关闭和兼并重组小煤矿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明确发展重点和目标。立足我市资源、区位、人才以及产业等优势,以新能源、生物医药、环保产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为重点,全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目前的2%达到5%,建设1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相继组织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产业链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关于支持建设高速动车组研发基地和配套产业园区的相关政策》等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和措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组织召开唐山市产业资本战略性转移工作动员暨项目对接大会,动员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实施二次创业,把创业重点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通过项目对接活动,确定首批资本转移意愿企业116家,可用资本212亿元;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市直相关部门现场发布200多项技术成果和招商项目。四是加快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大协调和支持力度,重点推进了高速动车组扩能、大型号钢板桩、焊接机器人、大型多向模锻液压机以及风电和电动汽车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25项,总投资785亿元。

(四)着力发展服务业。一是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清理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歧视性政策,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为发展服务业创造出宽松的政策环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今年已安排2000万元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唐山港的港口优势和产业、资源、区位优势,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特色的现代物流中心和物流示范企业。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完成310亿元,增长15%以上,占服务业比重达到41.0%。三是全力推进既有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出台了《唐山市推进既有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实施方案》,在土地等要素配置上给予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共分离出现代服务业企业222家,全年可实现税收近5亿元。四是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在发展传统商贸流通业的同时,着眼于提升产业层次,精心谋划实施了十大商贸综合体、十大五星级酒店和十大高端写字楼项目。目前,已有丰南维景酒店、新华贸、南湖美食广场等3个项目竣工运营,其他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提升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覆盖面。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农家店2400多家,乐亭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等13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列入“双百”市场。目前,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5.9亿元,同比增长17.1%。五是加快发展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实施了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和丰南运河唐人街等一批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今年前三季度,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49亿元,同比增长36%。

(五)着力提升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抓好一批城市新区建设。以南湖生态城、唐山湾生态城、凤凰新城、空港城、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等5个城市新区建设为重点,谋划实施重点项目127个,今年以来完成投资192亿元。南湖生态城西北片区回迁安置房、唐山湾生态城青龙湖商业街、凤凰新城新青少年宫等项目进展顺利;二是抓好一批城区改造项目。以环城水系公园广场建设及周边区域改造、丰南运河唐人街、古冶金山新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旧城改造步伐。其中,环城水系公园广场建设及周边区域改造作为三年上水平的一号工程,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8.82亿元,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成为我市景观建设、旧城改造和三年上水平的制高点。三是抓好一批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承办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契机,重点实施了新火车站改造、城市路网综合改造、污水处理厂等25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新青少年宫、新工人医院等15个重点公益设施项目。同时,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持续推进“绿、美、亮、净”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四是抓好一批高端服务业项目。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重点推进了香格里拉等十个五星级酒店、硅谷国际等十大高端写字楼、新华联等十大商贸综合体,以及银水集团总部等13个总部基地建设。

(六)着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一是严格控制能耗和排放量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把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新建项目的强制性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严格节能减排关口,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的盲目扩张。对高出本市单位GDP能耗的高耗能项目和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一律不予审批环评,一律不批准开工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予发放贷款。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严格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或年耗电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对845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审查,不存在违规审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问题。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今年我市共有153家企业的284座(台套)装备,列入国家及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共涉及我市钢铁、焦化、水泥、造纸4个行业,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列入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装备必须于11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钢铁行业:今年省达计划为淘汰高炉4座,淘汰炼铁产能163万吨;淘汰转炉28座,淘汰炼钢产能1032万吨。目前,拆除高炉2座,产能77万吨,另有1座高炉停产,1座仍在生产;已拆除转炉9座,淘汰落后产能332万吨,另有13座转炉停产或正在拆除,6座仍在生产。焦化行业:今年省达计划为淘汰焦炉10座,淘汰落后炼焦产能145万吨。目前,全部正常生产。水泥行业:今年省达计划为淘汰水泥窑1座,产能10万吨;淘汰水泥磨203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215万吨。目前,水泥窑已经拆除,水泥磨已拆除193座,淘汰水泥产能2015万吨,另有8座正在拆除,2座仍在生产;造纸行业:今年省达计划为淘汰造纸生产线38台套,淘汰造纸产能40.8万吨。目前,已全部完成淘汰任务。三是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我市重点推进了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污水处理厂、电厂及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等节能减排工程项目。2011年全市共实施111个节能项目,预计11月底前全部竣工投产,年节能能力150万吨标准煤。截至目前,节能项目已完工76项,正在建设35项,已完成投资39.29亿元,完成投资率达到90.7%。其中,“双三十”单位重点实施了62个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能力144.96万吨标准煤;共实施173个减排项目,预计11月底前全部竣工投产,可削减二氧化硫2.3102万吨、氮氧化物0.3704万吨、化学需氧量0.2781万吨、减排氨氮0.0252万吨。截至目前,减排项目已完工140项,正在建设33项。其中,“双三十”单位重点实施了33个项目,可削减二氧化硫1.64万吨、氮氧化物0.23万吨、化学需氧量0.56万吨、减排氨氮0.011万吨。全市建设污水及再生水处理项目14个,分别是唐山市丰润区再生水工程、东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工程、古冶区再生水处理工程、南堡开发区污水管网及再生水处理工程、海港开发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遵化市及再生水污水处理工程、迁安市再生水处理工程、滦县县城污水及管网工程、迁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唐海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乐亭县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玉田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滦南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曹妃甸工业区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双三十”县(市)区2个再生水处理工程已完工投运。全市计划建设9个垃圾填埋处理项目,已建成9个,分别是市中心区、遵化市、滦南县、乐亭县、玉田县、迁西县、唐海县和滦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古冶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双三十”县(市)区暂无垃圾填埋处理项目。四是开展能效对标行动和实施限额标准管理。制订了《唐山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实施方案》,根据企业现状,按照不同起点、分档对标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分年度落实对标措施。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对企业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超过部分电量每千瓦小时加价0.3元,对超过限额标准且未达到一倍的,超过部分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1元。五是强化监督检查。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2011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和预考核,检查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节能减排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分解落实市达节能减排目标、制定综合性实施方案、淘汰落后产能、谋划实施节能减排项目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全社会公布。对目标完成仍低于全年计划目标的县(市)区和企业,实施约谈、项目禁(限)批和“两高”产品限产,实行更加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节能减排项目不按时开工竣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差别电价执行不到位、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对节能减排违法违纪案件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工业结构偏重,上半年重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仍高达95.7%,工业内部依然是资源、能源消耗型产业居主导地位;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0.6和1.9个百分点。经济发展受环境、资源约束的压力依然很大,转方式、调结构任重道远。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为0.9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9个百分点;全市万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2.3件和1.9件,远低于全国8.3件和5.5件的平均水平。劳动者整体素质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高耗高排还较突出。上半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仅为2.70%,距省达计划目标相差1.43个百分点;新增能耗量355万吨标准煤,占全年新增能耗控制量的6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完成2.90%,距计划目标相差3.1个百分点。没有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全市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严峻,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难度很大。四是经济运行效益还偏低。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4.4%,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是近几年来占比最高的年份,但仍低于全国和全省同期13.4个和 1.1个百分点。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创造利润为1577.3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00.6元。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下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继续巩固农业发展基础。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二是推进支柱产业优化升级。继续深入推进对标行动,引导支持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加快推进首钢二期、中石化曹妃甸千万吨级炼油、渤海钢铁集团等一批产业升级龙头项目的前期工作,引导传统支柱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高端化方向发展。三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行“二次创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龙头项目,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机器人、大型多向模锻件等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步伐。四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全力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力争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重点物流项目、城市中心商务区改造、大型商贸综合体等高端商贸项目和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河北创意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旅游文化创意项目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科学调节经济运行。一是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走势,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主导产业预警分析,增强经济运行调节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控物价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稳定物价预期目标的实现。二是抓好生产要素的协调调度。优先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民生领域的需求,通过优化要素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做好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先进适用技术信息的发布推介工作,引导企业大力加强技术改造和科技研发,全面提升现有企业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转移,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扎实推进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快城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对照年初计划目标,加强协调联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努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年初确定的“六个提速”、“六大改造”和“六项攻坚战役”中的重点工程和项目达到时间进度要求。二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组织开展好城市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道路交通、公用事业服务、便民设施、容貌环境整治、城管执法水平等七大专项提升行动,使城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新民居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35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建设,确保完成省达目标任务。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革上,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出台改革总体方案和分系统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确保年底前医改试点工作取得突破。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省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意见。开放上,继续组织开展好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招商活动,要对重点外资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力促外资到位、项目早日落地。全面落实好各项出口扶持政策,做大做强出口企业和出口基地。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特别是引导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走出去,拓展生存空间。

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三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年度检查计划

一、“十二五”经济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工作安排1、2011年全年,落实2011年固定资产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会议。

2、2011年8月,梳理2011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对目前全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3、2011年12月底前,对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分析,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2011年底前,对2011年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完成全年目标计划。

5、2012年1月前,完成2012年度,省、市、区重点项目储备。

6、2012年2月,分解2012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拟定全年计划草案。

7、2012年3月,落实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部门。

8、2012年4月,召开固定资产投资推进工作会。9、2012年5月——6月,对全区经济运行境况进行监督检查。

10、2012年7月,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11、2012年8月,专项检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12、2012年9月,对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13、2012年10月,对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

14、2012年11月,完成2013年度,省、市、区重点项目储备。

15、2012年12月,起草2012年度国民经济和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1、2011年8月前,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2、2011年9-10月,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检查。3、2011年11月底前,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4、2011年12月底前,开展对区属金融机构执行免除部分服务收费情况的检查。

5、2012年1-2月,开展元旦、春节节日市场检查。6、2012年3月底前,完成首届市区 “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

7、2012年4月,粮食价格执法检查。

8、2012年5月,开展五·一节日市场检查。

9、2012年6月,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

10、2012年7-8月,开展涉农价格、收费监督检查。11、2012年9月,开展教育收费执法检查。

12、2012年10月,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检查。13、2012年1——12月,开展日常价格监测及分析预警,及时处置市场价格异动。

检查范围:市区大型商场、超市(含连锁店)、集贸市场,药品、农资零售企业和粮食收购企业,市区和乡镇在售楼盘。区属孝黄公路收费站和玉泉综合市场外来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交费情况。区属金融机构、医院、学校、天然气站、加油站等单位。区属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涉嫌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恶意囤积、牟取暴利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单位和经营者。

三、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计划1、2011年9月底前,检查投资计划安排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投向选准选好项目,做好中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要以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区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地方财力承受能力。严禁将已完工项目作为新项目申报,严禁将同一项目重

复申报。

2、2011年12月底前,检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继续抓好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地方财力要向中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倾斜,确保配套投资需求。严禁挪用地方配套资金3、2011年3月底前,检查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分析等前期工作,认真完备土地、环评、项目审核(备案)等前期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要求和工作深度审核项目。严禁超越权限、化整为零审核项目。

4、2012年6月底前,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到投资计划一经下达,项目就能尽快开工建设。继续实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各项目业主要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在发改局投资计划和财政部预算下达后加快到财政部门请领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5、2012年10月底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把工程建设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严禁搞“三边”工程。要进一步加强中央投资预算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中央投资,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对建成的项目要按照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2012年12月底前,检查项目整改情况。督促各项目业对中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开展经常性自查并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审计、稽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到位。特别是对项目不能及时开工建设、资金不能及时请领使用的,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投资计划或提出调整投资计划申请,通过自查整改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管理长效机制。

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计划 1、2011年9月底前,检查落实分解2011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情况。

2、2011年10月底前,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3、2011年11月底前,检查制定2011年节能减排考核方案情况。

4、2011年12月底前,检查2011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5、2012年2月底前,完成旌阳区“十二五”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6、2012年3月底前,检查2012年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7、2012年5月底前,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十二五”循环经济行业规划。

8、2012年6月底前,检查节能减排宣传活动举办情况 9、2012年8月底前,检查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执行情况。10、2012年10月底前,检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1、2012年11月底前,检查2012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四

市监察局课题组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中央统一部署、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把握转型工作重点,是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落实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五月制发的《宜宾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七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年来,宜宾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落实责任,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和市监察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宜宾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监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均确定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联络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宜宾市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工作原则、任务分解、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各牵头部门研究制定了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目标、细化分工、落实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协调配合,有序推进工作。一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定期向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每次检查结束后提交检查报告。二是建立协调联系会议制度。各牵头单位切实发挥主抓责任,加强与配合单位联系沟通,推进监督检查协调开展。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影响科学发展的违法违纪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和纠正。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力确保了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认真组织,全面开展检查。2011年6月以来,市级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94 次,检查项目615个,发现问题30个,提出整改建议56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通过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调研,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今年4月底,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集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对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从整体情况看,我市转型发展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坚持了正确的发展导向。市委前瞻性地提出了“转型发展、民生优先”的发展指导思想,明确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以“两化互动”为重要抓手,“高位求进”为基调要求,“转型工作”为工作主题,“民生优先”为价值取向,努力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

(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工业经济快速增长,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生产保持稳定。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总量保持全省第四位,总体上迈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县域经济活力迸发,实现突破性发展,市县经济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城乡面貌变化明显,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三)转型工作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结合宜宾实际制定《宜宾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较好地体现了“五个坚持”。体现在:三产业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科技和创新对发展的促进作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科学的用地政策,严肃查处违法供地用地;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全面推进;突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房建设基本达到上级指标要求;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通胀管理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省要求,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与困难。表现在:

(一)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目标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发展压力不断增大。一是投资拉动力有较大幅度下降。我市经济增长对投资拉动的依赖程度较高,随着国家较大规模投资拉动结束,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难度加大。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使依靠出让土地筹集发展资金也受到越来越大的制约。受资金落实、土地供应、征地拆迁等因素的影响,一批续建和新开工重点项目无法顺利实施,争取开工项目进展严重滞后。二是需求拉动不振。通胀已造成普通群众在同等收入情况下实际购买力的较大幅度下降,内需拉动受到很大制约,增加群众收入,扩大消费需求等问题也应引起高度关注。此外,作为重要的煤和电力输出地,因经济发展速度下降造成能源消耗下降,也可能给我市能源产业带来不利影响。三是要素保障困难加大。天然气供应缺口增大,相关部门预计我市进入冬季后,随着民用气的大幅增长,工业用气形势也较严峻。用地持续紧张。今明两年我市在建和即将开工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约2万亩,而用地缺口达1 万亩。企业融资困难。原材料、人工工资上涨挤压企业利润空间,中小企业实际贷款利率超过13%,甚至更高。

(二)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近年来我市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多种原因,水利改革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表现在骨干水利工程严重不足,水资源开发利用滞后,水源涵养能力下降,江河湖库水质受到污染。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1580立方米,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蓄引提水总量7.1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54%,水利用系数0.4。在水利项目建设中,因种种因素影响了工程进度:一是部分项目受前期准备不足、招投标工作环节耗用大量时间、征地赔偿耗费的人力、物力及时间较多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推进缓慢。二是区县财政资金困难,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到位或不能足额到位,或到位较迟。三是工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开展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有的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较差,监理单位也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进展缓慢。

截至5月底,全市保障性住房开工7066套,占任务数的42.5%,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710套,占任务的16.5%,11个区县中,除3个区县外,其余8个区县开工率未达到30%,更有5个区县开工率未达到10%,离省上“6月底完成开工任务”的工作要求还存在很大距离。究其原因,一是土地政策与供给制度设计滞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通常涉及征地或拆迁问题,实施难度较大,一些项目虽然有了用地指标,但很难落实到具体地块,致使建设进展缓慢。二是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保障性住房建安成本约1800元/平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本市本级在4500元/平方米,各区县建设成本在2800元/平方米,而中央(省拨)补助资金在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中所占比例不到成本价的三分之一。三是分配及管理中的问题逐步凸显。首先是收入核定难。绝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收入核对机制,收入证明一般由工作单位或社区单独出具,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加上收入来源及组成方面本身就比较复杂,具体界定时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同时,在财产收入的具体核实中,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障碍。其次是退出保障难。由于现行规章制度在廉租住房退出机制方面没有硬性措施,住房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后,退出廉租住房执行的难度大。其三是举报查证难。虽然各地建立了三级审核公示制度,以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但面对举报,保障部门查证起来非常困难。其四是处罚“成本”低。由于对象的特殊性,相关政策对弄虚作假等违规方面的处罚规定就较为宽松,处罚手段间既无严厉的法律也无罚款等经济制裁,难以起到有效扼制违规行为的作用。

(四)部分科技创新和重点产业振兴项目推进缓慢。

受资金短缺、招投标工作周期长等因素影响,个别项目不能按期竣工;部分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进展缓慢,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科技创新项目资金划拨程序较为复杂,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进展;科技创新项项目单位缺乏专职管理人员,部分会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账务处理不够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缺口仍较大,全市八县二区,几百上千家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项目量大,国、省项目配套量大。要更加有效的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研发,实现科技对经济社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还需要更多的资金倾斜。

(五)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大。一是医疗废物收集范围不够。只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废物进行收集处理,镇乡村和个体医疗单位的废物收集工作还未全面开展。二是农村整治亟需加强。乡镇和集中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达标排放率较低,农村面源污染较重,连片整治难度较大。三是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仍是薄弱环节。近年来全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有所加快,但仍未摆脱作为资源富集城市的很多粗放型发展特点,依靠资源开发的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在工业中占相当大比重,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以石化能源为主,其中煤炭占整个工业能源消费量的70%以上,且年消费比例逐年增加。资源、能源供求矛盾凸显,支撑发展的环境容量不足。随着八县二区城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展,工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势设备和设施投入的不足,势必给环境保护造成更大压力。

(六)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有待加强。

一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耕地保护措施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难以在经济上予以激励补偿。二是“金土地工程”实施同当地农业产业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结合不够。一方面是因为项目区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工作跟不上,影响了整理后的农村土地效益发挥,另一方面,农村村民集中居住的愿望不高,新村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三是受区位影响和招商引资的迫切需求,产业用地土地价格和投资强度普遍较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还比较粗放,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还没有全面形成。

以上种种,反映出我市转型发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是发展不足的现实矛盾。宜宾处于内陆欠发达地区,尽管近年来奋进直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由于历史欠帐,经济总量仍然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产业发展主要依靠投资和资源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与发达地区相比,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会存在因经济量的不足造成质的转变困难,转型发展面临很大的具体困难和压力。二是现行以GDP评价经济发展成绩的目标考核体制与转型发展要求的矛盾。地方在考核压力下,过分重视GDP总量,忽视转型发展,忽视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反映在具体工作中,是一些区县和部门贯彻转型发展的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一旦发展指标与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约束性要求相冲突,选择的往往是踩政策红线甚至突破政策,转型发展还没有成为执政理念的内在要求。三是发展理念与发展要求的矛盾。部分干部对转型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仍不到位,直接体现在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不重视。有的部门仍片面地认为监督检查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摆位不正,积极性不高;有的单位行动迟缓,整体工作推进比较滞后;个别牵头部门工作机构不健全,在组织推动方面存在着人员不足、保障不力、协调不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转变思想。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转型工作年”主题上来,要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形成一个共识:在传统发展模式已造成目前高通胀居高不下、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的情况下,再依靠以大量投资项目,以高耗能、高资源消耗产业拉动GDP发展的模式已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是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只有充分依靠改革创新、科技进步和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工作,才能实现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引导。国务院已将2012年经济预期增长率调低到7.5%,减轻了各地的GDP增长压力,为转型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我市也应进一步强化转型引导,提高经济社会综合发展在目标管理中所占的考核比重。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短期效应与长期发展目标的关系,充分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才是经济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和出发点,从而改变单纯追求高速发展的想法和做法,自觉推动转型发展工作。

(三)提供保障。从调研情况看,涉及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技术、专业人员、管理制度方面的缺失问题,除去客观原因,部分干部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不重视有直接的关系。应按照中、省要求,结合宜宾实际,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资金配套、土地供应、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为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5.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五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严格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强化调控功能,认真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的情况

坚持把“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大举措贯彻和体现到财政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上,着力支持构建中东西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省会建设“三年上水平”,为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和京津冀第三极提供财力保障。具体措施:

一是切实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2011年市级预算安排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涉及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了预算安排总额的65%,全力支持就业富民、教育提升、医疗健康、社保扩面提标、安居保障、食品药品放心、平安省会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等“八大民生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41.54%,重点保证城乡低保、新农保等提标扩面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 元,新农保试点由原来的3个试点县(鹿泉、藁城、正定)扩大到11个县(新增元氏、赵县、晋州、栾城、赞皇、辛集、灵寿、行唐),财政补助资金达到8960万元。市级财政筹措资金10.3亿元,支持了保障房建设。投入6000万元建成了110个警务服务站,安排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资金3000万元,足额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投入,促进了和谐省会建设。

二是大力促进产业发展,推动结构优化升级。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产业发展资金7.39亿元,其中6亿元作为现代产业发展基金。强化资金的导向作用,对资金使用方向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重点用于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对标行动、淘汰落后产能贷款贴息,商贸服务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工业企业流动贷款贴息、动漫产业发展、物联网建设等。

三是积极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在全面落实涉农政策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整合使用农业发展资金、城乡社区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等3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安排资金6000万元启动了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投入9000万元支持全市4452个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支持农业发展。认真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今年全市共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56亿元,比上年增加7900万元,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8亿元,补贴农机具9450台套。下达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42亿元,其中小麦6863万元,面积686.3万亩;玉米7190万元,面积719万亩;棉花196万元,面积13万亩。及时落实小麦后期管理补助资金12826万元,补助面积571万亩。认真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加强与市农业、畜牧和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沟通,积极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结算和监督等工作,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区域覆盖范围。认真落实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市级设立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1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配套资金380万元,上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补助项目21个,申请补助资金6045万元,财政贴息项目18个,申请贴息资金835万元。

二是积极做好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全市共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54651万元。其中城市公交33941万元,出租车16485万元,农村道路运输3128万元,渔业1097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大中专院校学费按每月生均15元标准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累计拨付资金580万元。自2011年起,每年安排1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冬春蔬菜储备。

三、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水利建设资金10579万元,比去年预算安排增长22.5%,高出全市财政收入预算增幅7.5个百分点。

二是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截止7月底,我市已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3085万元水利建设资金。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一号文件规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少于15%用于水利建设的规定。今年我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54130万元,用于水利10150万元,占全部资金19.4%。今年1-8月份落实资金5150万元,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四是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今年安排1300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五是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1-8月份,我市共落实配套资金2700万元,确保了水利项目的顺利开展。

六是加大市场融资力度。前三年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实现融资17.9亿。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整合水利资金和资源,组建了水务集团,开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今年市级安排200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对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进行奖补,调动社会和农民投资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八是严格落实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的补助政策,加大对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力度。2011年共安排水利工程管护费630万元、人员经费3240万元、公用经费779万元,从而确保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正常管护和基层水利机构、人员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多渠道筹集,确保政府资金及时到位。今年以来,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0.3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243万元,地方债券4亿元,国家、省补助3.6亿元。已拨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4.65亿元。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943万元,补助各县(市)住房保障建设。设立了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资金全部通过专户核算。

二是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今年以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7600万元。

五、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计划项目的情况

今年市级安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亿元。制定了科技研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课题费中的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等开支范围做出明确规定。对每个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评审、立项、效果评估、验收。项目资金做到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今年下达科技研发项目资金计划6806万元。

六、中央和省部署的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会同市纪检委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了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组织了对中央、省、市安排的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社保资金、退耕还林工程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三年大变样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资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就业再就业资金及500万元以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在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及资金的下达、拨付方面,没有发现大的违反规定问题。同时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6.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六

转发颍东区卫生局关于做好校园及学生

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区卫生局《关于做好校园及学生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上报自查小结和附表。

颍东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0日

关于做好校园及学生公共卫生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学生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14〕34号)要求,全面排查涉校涉生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涉校涉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检查内容

各中心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开展以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一)各中心校从即日起至6月12日,立即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月12日17时前将自查小结及检查附表报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地址:七院1号楼5楼)。联系电话:0558--2320292,联系人:姚丹丹

(二)区卫生局从6月13日至6月15日,对辖区内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抽查,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措施。

颍东区卫生局

2014年6月10日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现场检查表

校名地址电话

一、供水形式:(1)市政供水□(2)二次供水□(3)自备水□

1.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无□

2.发证时间:有效期:

3.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数人

4.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人数人

5.有无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6.消毒设施有□无□正常使用是□否□ 蓄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是□否□消毒记录有□无□

7.学校对饮水机等涉水产品索证卫生许可批件有□无□ 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无□

8.自备水水源周围30米有污染是□否□

9.进行水质检测是□否□

10.饮用水现场余氯检测:

测试地点余氯含量mg/L

二、饮水方式:(1)开水□(2)桶装水□(3)其他:如是桶装水,则检查是否有索证资料(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是□否□

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

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现场检查表

校名地址电话

1.组织管理

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否□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校医院)有□无□

是否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是□否□

本年度有无发生传染病疫情、水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有□无□

2.教室环境卫生

课桌椅是否每人1席是□否□

黑板有无破损有□无□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是□否□

照明灯管垂直黑板是□否□

3.学生宿舍卫生

男、女生宿舍分区或分单元布置是□否□

保证学生一人一床是□否□

保证通风良好是□否□

宿舍楼内设有厕所、盥洗设施是□否□

建立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是□否□

4.厕所卫生

是否为无害化卫生厕所是□否□

蹲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是□否□

洗手设施有□无□

5.浴池卫生

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有□无□

建立浴室卫生消毒制度有□无□

6.学校游泳场馆卫生

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有□无□

有无强制通过式的浸脚消毒池和淋浴设施有□无□

游池通道及卫生设施是否定期消毒有□无□

是否在入口处悬挂禁止甲肝、戊肝、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皮肤癣疹、性病等患者进入的标志有□无□

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

学校传染病防控现场检查表

校名地址电话

1.是否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是□否□

2.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是□否□

3.是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否□

4.是否开展晨检是□否□ 有无晨检记录有□无□

5.是否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是□否□ 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是否有记录是□否□

6.是否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是□否□

7.学生是否定期体检是□否□ 体检单位是否有资质是□否□ 是否有学生健康档案是□否□

8.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是否畅通是□否□

9.是否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是□否□ 有无专(兼)职老师是□否□ 有无教育计划、方案和课时安排等记录资料是□否□

7.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七

西建段安(2012)5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大检查活动

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车间:

根据西铁安电„2012‟333 号关于做好安全大检查活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以及西铁安电„2012‟334 号关于认真整改铁道部安全检查组反馈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安全大检查活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安全大检查活动成效,现将安全大检查活动第三阶段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1.各科室、各车间要坚持边查边改,对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和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巩固发展安全大检查的成果。

2.各科室、各车间要重视铁道部检查组发现的其他单位问题,逐项对照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

和整改期限,确保我段存在的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各车间、科室要坚持眼睛向内,对照铁道部反馈的全部问题,深入查找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3.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自查问题的整改。一是各科室、各车间要按照“查落实看管理、查履职看作风、找教训抓整改”的方法,进一步改进安全大检查的方式方法,深入查找各科室、各车间、各层面在安全管理、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室、车间对自查的问题要纳入问题库、落实相关责任人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切实找准、找全突出问题和风险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地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要按照这次安全大检查重在查安全管理、查干部作风的要求,对大检查活动第一、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望,落实领导负责、分工负责、逐级负责要求,逐级对各级干部的自查反思报告进行点评,重点点评是否结合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实际,以及自查问题深层次原因分析、制定措施的针对性等,并做好详实记录,做到一盯到底、彻底解决。

4.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由安全科牵头,对全段安全风险管理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重点从“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这两个方面问题进行整改,及时督导纠偏,真正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过程控制、应急处置三个方面下工夫,重点解决风险研判不准确、控制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的目标。安全风险源、点的重新研判力争于7月20日前完成。同时按照段要求补充安全风险管理有

关资料的要求,促进安全风险管理与安全基础建设有效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升我段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一是要明确职责。劳人科牵头,各科室配合,进一步完善各级干部岗位职责,准确界定干部的职能权责,细化岗位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切实把“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标明责”主题教育,切实解决 “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促进各级干部认清职责、牢记职责。三是进一步查找专业管理、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各自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相关机制,补强管理漏洞,全面强化安全基础。

6.全面督导检查。安全大检查各专业检查组、督导组要按照“查落实看管理、查履职看作风、找教训抓整改”的方式方法,对包保片区、各车间、各科室自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帮促和检查。针对干部月度“五定三率”考核表不真实,实际完成量化数量未填写,也未按标准进行扣分,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扣分存在随意性,没有注明扣分理由等问题做好督导检查。干部作风督导组要继续抓好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检查,重点对各科室、各车间对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走形式、自查反思查找问题不深刻、隐瞒问题、整改不到位、活动质量不高的车间、科室,一律推倒重来,及时通报考核,并

由主管领导进行帮助指导,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抓安全、保安全的责任感和危机感,确保实现安全管理和干部作风“双促进”。

7.深刻领会部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彭开宙副部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各级干部努力坚持“居安思危、保持冷静、自觉从严”,力戒自我满足的思想,轻看成绩、重看问题、履职尽责,确保安全;要重点引导职工提高对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干部尽职履责、“严格管理与关爱职工”的认识,增强保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进一步深化安全大检查活动。各检查组要重点抓好“依据岗位职责、对照制度标准、严肃认真考核”三个环节,把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加强规范管理,把落实岗位职责以及相对应的制度和标准结合起来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针对在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到车间进行了检查,但未填写《安全生产指导本》的情况,针对车间每月坚持按时召开了月安全分析会议,但对现场发现安全生产问题摆现象多、分析原因少,且制定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不具体等问题督促做好整改落实。

9.强化干部作风转变。一是各级干部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对照自身岗位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狠抓岗位责任和标准的落实。各级干部要严格落实“五定三率”考核指标,紧盯安全高风险环节和岗位控制,紧盯重点问题的解决整改,深入生产一线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安全不出

问题。二是要严格落实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格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对现场失控、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问题,要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提高事故、故障定责率,进一步营造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氛围。凡因大检查活动领导不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影响安全的问题视而不见,不及时主动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而引发后果,一律严肃追究责任,提级处理。

10.7月12日前,各科室写出检查整改报告,报主管领导和安全科;各车间的检查整改报告报主管业务科室和安全科。安全科按照路局要求负责将段的检查整改报告报路局房产处和路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按照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一般干部的个人自查整改报告科室、车间负责人点评后按车间、科室统一汇总,留存车间、科室备查。中层干部的自查整改报告于7月15日前交主管领导点评后上报,行政干部统一报劳人科,党群干部统一报党群工作室。领导干部的自查整改报告于7月15日前报劳人科,由劳人科按照路局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路局人事(组织)部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做好 安全 大检查 整改 通知

8.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八

【文件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6]92号)

各上市公司:

清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是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以下简称“国发34号文件”)的要求,各上市公司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清欠进度,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各上市公司董事会要把清欠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公司全体董事对清欠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董事长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上市公司要按照所在地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报告清欠工作情况。各证监局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清欠工作表现,衡量公司董事对公司应尽的勤勉忠实义务,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区分情况,分类解决。国发34号文件提出控股股东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各上市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最切实可行的清欠方式。占用额较小、控股股东有还款能力的,公司应要求控股股东尽快解决,凡是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资金占用必须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清偿;控股股东确实不具备现金清偿能力的,公司要督促控股股东抓紧办理以股抵债、以资抵债所必备的法律手续,早日进入清欠程序;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很大的占用问题要采取创新方式解决。凡是有利于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的方案,上市公司都可以在证监局的指导下大胆尝试,加快解决问题的步伐。控股股东拒不清偿的,公司董事会有责任依法起诉控股股东,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公司财产。

三、坚持清欠与股权分置改革紧密结合。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各上市公司要结合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采取以股抵债为主的有效方式,加快清欠进程。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少数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应立即采取以股抵债等方式,迅速解决占用问题。

四、按照年报披露的清欠方案履行承诺。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各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年报披露内容及时开展清欠工作。未制定清欠方案或未按清欠方案及时开展清欠工作的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和当地证监局报告资金占用的形成原因、过程、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两方的相关责任人。届时不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据《公司法》第六章的规定,追究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的责任。

五、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清欠的氛围。各上市公司在清欠工作中,要将清欠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难点及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应国资管理部门,请求给予支持和帮助,在地方人民政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打好清欠攻坚战。

六、严格执法,追究拒不偿还占用资金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各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充分认识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清拒不整改的严重后果,自觉改正错误,认真履行维护本公司法人财产权不受侵害的责任,促使控股股东在规定期限内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彻底归还。对于国有控股股东清欠不积极的,证券监管部门将及时通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组织部门,敦请他们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于非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积极采取措施清偿所占用资金的,证券监管部门将通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其信用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对于不能按期偿还占用资金的控股股东的责任人,除采取上述措施外,我会将依法对其实行严格的市场禁入,依法不予受理其本人或所任职的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的行政许可申请;对于相应的上市公司的责任人,我会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违规情形严重的,将对其实行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前清后欠”问题的产生。各上市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尽责问责机制,明确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审批权限,规范关联交易,严禁发生拖欠关联交易往来款项的行为。各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载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上市公司应力争通过多样化的支付手段进行收购兼并实现整体上市,消除占用资金的根源。

附件:关于G股公司“以股抵债”工作操作指引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G股公司“以股抵债”工作操作指引

依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股抵债工作的基本业务流程为董事会决议、国资委批复(如属于国有股)、股东大会决议、债权人公告、证监会批复、公司股份变动公告、工商登记变更(G股公司以股抵债工作流程图附后)。

一、G股公司“以股抵债”工作流程说明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中特别载明“本公司在以股抵债方案得到国资委批准后确认股东大会通知”(如属于国有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二)国资委批复。经国资委批准后,公司发布临时报告,确认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期间,公司发布两次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催示公告,催告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公司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醒投资者参加网上投票。

(三)股东大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应就“以股抵债”方案进行特别表决,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单独计票1/2以上通过。下列事项逐项表决:

1.侵占资金现值的计算方式、现值金额;

2.以股抵债的股份价格和冲抵侵占资金的股份数量;

3.彻底解决侵占行为和防止侵占行为发生的措施;

4.对董事会实施以股抵债的授权及其有效期限。

(四)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制作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以股抵债申请文件。

(五)证监会核准及实施。证监会在公司发布第3次债权人公告后,做出核准决定并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准情况予以公告,同时公告股份变动报告,实施以股抵债方案。

(六)工商登记变更。公司在公告股份变动报告的次日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办理注销股份的变更登记工作。

二、定价原则

以股抵债是在控股股东无力以现金清偿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用发展办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因此,在确定以股抵债价格时,应当考虑以下方面:

(一)侵占资金金额计算。以股抵债方案应遵循公平对等原则,侵占资金金额不仅包括侵占资金本金,还必须包括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和侵占时间计算出来的利息。

(二)股份定价原则。G股公司“以股抵债”的价格应按符合市场化原则,比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定价按照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确定。

三、信息披露要求

为确保实施以股抵债中及时、准确、真实地充分披露信息,公司应当按照以下内容与格式提交以股抵债申报材料和公开披露信息: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控股股东以股抵债的报告。

(二)董事会决议文本。董事会决议中应就以股抵债事项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董事投票情况;董事投反对票的,应单独予以说明。独立董事就以股抵债事项发表的意见。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实施以股抵债的协议。

(四)上市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施以股抵债报告书。报告书显著位置应当载明“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报告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交易双方情况介绍、双方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特别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抵押、冻结情况)。

2.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侵占发生的年月日、占用的金额、占用原因和方式;如有偿还的其年月日、所偿还的金额;资金占用费收取依据、收取费率、收取金额、收取时间;截至日的侵占资金现值及其计算方式。

3.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偿还所侵占资金的详细原因。

4.以股抵债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实施以股抵债的法律依据和实施原则、目标。

(2)以股抵债金额的确定(该金额小于截至日侵占资金现值的,说明为什么不能全部用以股抵债方式清偿,不能清偿的以后将采取何种方式清偿,控股股东并对此做出有效承诺)。

(3)以股抵债的股份定价及其依据、抵债的股份数量。

(4)以股抵债的交付及交付时间。

(5)以股抵债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5.实施以股抵债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前后对比(指标按年报要求)。

6.以股抵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至少包括是否具备持续上市条件、资产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杜绝控股股东再发生侵占公司资金的措施等。

7.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8.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中介机构职责

独立财务顾问职责。以股抵债是一项重大关联交易,根据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保荐资格的券商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从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财务顾问应当在尽职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出具明确意见:

1.控股股东侵占资金的历史情况,被侵占资金的现值及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的合理性,现值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就以股抵债方案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方面发表专业意见。

3.就彻底解决侵占行为和防止侵占行为发生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发表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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