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

2024-10-01

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精选7篇)

1.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 篇一

关键词: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知晓率,参保率,受益率

目前, 我国各类在校大学生达3, 000多万名,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2008年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9年国务院发布新医改方案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提出将所有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自政策实行以来, 我国各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并不高。截至2011年底,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经覆盖了96.3%的城镇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5%, 大学生的参保率普遍偏低, 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 大学生医保制度仍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进展状况分析, 明确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主要制约因素, 以提高大学生参保率, 确保大学生的医疗权益和健康, 降低和减少重大疾病给大学生及其家庭造成的疾病经济负担。

一、各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展情况

本文选取全国11个城市作为样本对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展情况调查分析, 其中既有东部地区城市、中部地区城市、西部地区城市, 也有南方城市、中原城市和北方城市。这11个城市为:青岛市、成都市、南京市、合肥市、南昌市、泉州市、重庆市、呼和浩特市、镇江市、保定市、昆明市。

(一) 各地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情况

1、实施年份。调查结果显示, 青岛早在2007年即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阶段就把大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各地区则是在国家发布《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之后才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并于2009年实施。

2、筹资状况。各城市人均年筹资总额南京市较高为300元, 青岛市较低为40元, 其他城市均在100~150元。各城市人均年个人缴费南京市较高为100元, 昆明市较低为10元, 其他城市均在20~50元, 其中南昌市由财政全额支付在南昌就读大学生150元/年的保险费。各城市政府补贴南京市较高为200元, 青岛市较低为20元, 其他城市均在70~150元。至于个人缴费则南昌市最低, 个人不用缴费, 南京市最高每人每年缴费100元, 见表1。 (表1)

3、补偿标准。各城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呼和浩特市较高为700元, 昆明市600元, 泉州市较低为250元, 其他城市均在300~500元。各城市封顶线, 合肥市较高为30万元, 南京市为22万元, 昆明市最低为2.5万元, 其他地市均在6~15万元。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大都在100~300元, 南京市较高为400元, 泉州市较低为50元。各城市三级医院补偿比例大都在50~70%, 南京市补偿比例较高为80%。二级及以下医院补偿比例依照三级医院依次递增约10%。

(二) 各地大学生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认知状况。研究结果显示, 虽然调查的城市既有南方也有北方, 既有东部也有西部的, 但是总体上各地大学生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认知状况差。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至今, 知道这件事的大学生比例仍然有待提高, 研究结果显示保定市知晓率较低为50.20%, 南昌市较高仍然只有80.90%。如果我们再深入一步, 研究大学生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了解程度, 我们就会发现大学生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了解率低于40%, 调查的各地市的结果显示, 多数地方大学生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了解率不足30%。如果大学生不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势必会对其是否参保产生影响。 (图1)

(三) 各地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状况。研究发现, 各地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差异很大。南昌市参保率最高为100%, 昆明市参保率为95%, 这两个城市几乎达到全覆盖。而有些城市则不尽如人意, 如保定市参保率为32.8%, 重庆市为53.9%, 南京市为52.5%。总体来看, 调查城市中有约一半的城市大学生参保率不到60%。

(四) 各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受益状况。大学生的受益情况是影响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重要因素。研究显示,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收益率总体不高。重庆等五个城市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参保受益率均低于6%, 其中合肥市相对稍高为5.3%, 青岛市较低仅为0.08%。 (图2)

二、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状况分析

(一) 大学生参保率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无关。研究发现, 大学生的参保率和各地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直接关系, 各地市的参保状况和财政支持力度关系密切, 财政支持力度大, 个人缴费少, 相应参保率就高。

(二) 大学生对医疗保险了解率低。调查发现, 整体上国内大学生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都不熟悉, 只有约1/3的人了解该项制度。同时, 随着时间的推进, 大学生对医疗保险的认识并没有发生显著的变换, 这就要求我们改进工作方式, 实施有效的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宣传。

(三) 大学生医保受益率低。研究发现, 各地的大学生受益率普遍偏低, 基本上都在10%以下, 不少地市甚至在5%以下。面对如此低的受益率, 很多学生感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没有多少作用, 没有几个人能够报销。

(四) 大学生医保补偿比低。调查结果显示, 虽然各地规定了各种各样的补偿标准和条件, 但是由于学生们对医疗保险的不熟悉和医疗服务的信息不对称, 学生们在医院只能听医生的, 但最终报销的费用比例仍然较低, 占全部医疗费用的比例不到1/4。这使很多同学认为参加医疗保险无用, 报销不了什么钱, 从而影响了未来的参保率。

参考文献

[1]刘彩, 王健.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析——以青岛市为例[J].中国卫生经济, 2010.6.

[2]岳小苗, 何骄.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利与弊——基于成都市医职改革的实行[J].经营管理者, 2009.23.

[3]丁凌风, 朱考金.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现况研究——仅以南京市为例[J].劳动与社会保障, 2012.3.

2.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现状研究 篇二

关键词:大学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

2009年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将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大学生列为城镇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2011年印发的《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和《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对在石大学生参保城镇医疗保险的保费金额及相关报销程序进行了调整和细化。

1 石家庄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现状

自2011年起,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费标准由每年60元/人调整至每年20元/人。同时,对于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高校,经办机构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再按参保人数每年每人增拨30元,一并作为大学生门诊医疗基金。大学生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为200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累计支付限额为每年每人800元;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

2 石家庄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1 大学生保险意识淡薄 在校大学生大多数身体健康,很多同学认为自己身强体壮、患病几率低,没必要花钱入保险。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同学甚至认为即使保险费用不高,一年的医疗费也比保险费低。另外,大学生对于医保相关政策知之甚少。所以一部分同学患病时不知可以报销医药费或者由于流程的问题无法报销,这就造成了有同学认为参保无用,这种观念会传给下一届学生。

2.2 政策宣传不到位 实践中,社保部门将大学生医保政策传达给每个高校,高校指定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做好本校大学生的医保工作。多数学校主要依托辅导员开展医保工作,通过网站、班级班会等途径来宣传,宣传形式和宣传方法较为简单和单一,不能对大学生医保的报销流程、报销金额及医保卡的使用等相关政策进行全方位的讲解。很多辅导员面对同学们的疑问,无法给予专业、明确的答复。

2.3 校医院医疗水平不高 校医院作为大学生医保的定点医院,其医疗水平并没有得到同学们的认可,大学生中对于校医院医生的技术水平、用药的质量及服务态度表示并不满意。甚至有同学认为校医院的存在是一个摆设,处于“小病治不好,大病治不了”的状态,所以即使是感冒发烧这类的小病,很多同学会放弃医保报销的机会,选择去专业诊所就医。

2.4 与商业保险产生混同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广之前,商业保险已经走进学校,学生和家长对于商业保险的认知度及接受度相对较高。当大学生医保走入校园进行宣传和推广之际,很多大学生会把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混为一谈,认为自己已经入有医疗保险。

3 石家庄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对策完善

3.1 逐步實行强制参保的原则 当前大学生保险意识淡薄,自愿参保的原则会使一部分大学生处于基本医疗的保护范围之外,所以采取强制性原则既能增强医疗保障体系抗疾病风险的能力有助于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水平。大学生保险意识的提高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必须先有国家相关法律及制度作为保障,需要有高校的配合与支持。在强制参保的原则下,高校可以在每年新生入学时一并扣除大学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让学生统一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对医疗保险费进行减免。

3.2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个高校应该加强对医保的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对其进行详细宣传与讲解。首先,在向新生发放入学须知时,可以包含医保的相关内容。其次,学校可以通过举办知识讲座、竞赛等活动,提高大学生预防疾病的意识。最后,可以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利用网络、电视媒体等进行宣传,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参保率。

3.3 提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 高校应该加大医疗投入,提高校医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让学生享受经济、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校医院应该承担起疾病预防的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向在校大学生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同时,有条件的校医院可以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定期的免费体检,社会在发生较大规模传染性疾病时,组织集体注射疫苗来进行疾病的预防。

3.4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与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商业保险公司要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努力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衔接。保险公司应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没有保障到的项目进行承保实现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对接,最终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互补的结果。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本人在医保政策的制定及宣传实施过程中相互配合,才能构建一个完善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系统。

参考文献:

[1]余佳,蒋婷婷.当前中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研究——以江苏大学为例[J].科技信息,2012(18).

[2]陆霓.大学生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1(08).

[3]孙一.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1.

基金项目: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文社科科技项目(R-201205)。

3.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 篇三

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

深府[2010]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少儿医疗保险制度,市政府决定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可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的住院医疗保险。

(一)本市经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以下简称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少年儿童,和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

(二)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三)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

(四)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二、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缴费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的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执行。即月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其中0.6% 为基本医疗保险费、0.2%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由少儿家庭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

三、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我市非从业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给予医疗保险费补贴,每人每年200元。医疗保险费补贴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医疗保险费补贴按非从业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补贴发放办法进行发放。

四、市社会保险机构每年9月份统一办理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征收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住院医疗保险费。

五、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高校的在册学生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就读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手续时应由学校或街道办事处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存折等资料。

六、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自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住院医疗保险的各项待遇。

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入户1个月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且能够提供出生证明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从其出生之月起缴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入户1个月以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申请当月起缴费,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七、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其门诊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帐范围,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

八、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少儿免缴少儿医疗保险费,免缴的费用由福利彩票基金承担。市民政局统一为低保家庭少儿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时应提交参保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未能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财政不予补助,缴费金额全部由其个人或家庭缴纳。

十、本市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配合完成少儿及大学生的参保工作,协助做好收集学生资料及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工作。市社保机构对其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该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市社保机构部门预算。

十一、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可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或市内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年满14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应当就近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未按规定绑定医院或社康中心的,不享受门诊待遇。

十二、原少儿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年限可与参保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十三、参保人的就医、转诊、结算、监管等按《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办法》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2010年9月1日前已参加我市少儿医疗保险,且在9月份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其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期限可延长至9月30 日,其在9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待遇。

4.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篇四

一、参保对象

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的学生

二、缴费标准

1、每人每年17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财政补助120元。

2、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大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按缴费;每年7月1日-9月30日为缴费期;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待遇享受期。

四、参保缴费流程

1、首次参保的学校工作人员到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学校申报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录入学校的基本信息。

2、首次参保的学生到学校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学校确认后,录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选择续保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提供名单,无须填写《申报表》。

3、社保经办机构对学校上报的参保人员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后开具《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和《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下称《一般缴款书》)。

4、学校持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一般缴款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将医疗保险费划转至温州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凭代收银行加盖收讫章后的《一般缴款书》回单,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相应金额的专用定额收据和社会保障卡。

五、待遇享受

1、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参保人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设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

构700元。

一个医保内设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医保内多次住院且所住医疗机构级别高低不同的,按其住院医疗机构级别最高的一次计算起付标准。

参保人医保内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累计在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由参保人个人自负;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18万元(含)以下的部分,由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参保人个人自负20%;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2、无赔付责任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

参保人发生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其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医保内最高限额为5000元。

3、死亡补助

参保人在参保期内,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死亡的,由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补助。

六、哪些疾病属特殊病种?如何办理申报手续?

1、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

6、血友病的治疗。

患有上述疾病的参保人应当持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到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视同住院。

七、如何办理转诊转院?转外地治疗费用报销有何规定?

参保人持三级定点医院主诊医师填写并经科主任签名、医院盖章的《温州市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批准手续。转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就医终结后,持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病历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负10%,再按大学生医疗保险待

遇支付。

八、哪些费用不属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等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

2、未经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到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

3、在国外或者境外期间的医疗费用;

4、因医疗事故及其他赔付责任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6、其他按照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九、待遇支付流程

1、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

参保学生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在温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记帐,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2、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门诊

参保学生先现金垫付,凭学校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社会保障卡、病历、发票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死亡补助

学生家长凭社会保障卡、死亡证明、与参保学生关系证明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十、温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单

温馨提示:

5.学生医疗保险简明条款 篇五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汕头

分公司

乙方:汕头大学

投保对象:在校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学生。

保险期限: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保险金额:壹万壹仟贰佰元(其中身故保险金额壹万元,意外或疾病门诊医疗保险金额壹仟贰佰元)。

1、指定门诊治疗医院:汕头大学校内校医院。

2、被保险人因疾病需到汕大所属附属医院医治,须经汕大校医院同意并出具转诊证明书。

3、门诊医疗费用的检查费每人每天赔付以200元为限,其它门诊医疗费用总和每人每天一次赔付以20元为限。

责任免除: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不负赔付责任。

1、被保险人不在甲方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被保险人非因治疗需要而要求医疗机构进行不合理检查或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或非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引起的检查或治疗的费用。被保险人患精神病、酗酒、斗殴、故意自伤、洗牙、镶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被保险人因第三者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费用。

4、被保险人在寒暑假、休学及离校期间的医疗费用。

5、被保险人毕业、退学或被开除学籍且脱离汕头大学。

6、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限终止起360天后提出之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索赔申请。

7、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8、被保险人弄虚作假或其他欺诈行为的。

索赔事项(报销事项):

1、被保险人索赔相关资料由各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收集,每星期三(节假日、寒暑假暂停)上午

8:00至11:30,下午2:30—5:00送交校医院313办公室审核。甲方每月到校医院接收索赔资料一次(寒暑假暂停),在收到校医院汇总的完整索赔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赔付手续,赔付保险金经由校财务处转入学生银行帐户。申请门诊医疗保险金赔付时,必须提供甲方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医疗费收据原件、与医疗费收据对应的病历(病历封面须填上身份证号码、学号,要保留原件的可提交病历封面及病历记录复印件)、检查检验报告(发生此项费用的,要保留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不在校医院就诊的还须提供“校医院转诊单”原件。

2、有关申请保险金赔付的医疗费收据等单证由甲方存档。如属甲方拒付的申请,则将有关单证返还给被保险人所在班级的生活委员。医疗费用指在甲方认可的医院就诊的手术费、注射费、药费、检查费,不包括挂号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以本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准。

住院医疗事项:

1、按规定参加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销参照汕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详情可查阅: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

页:http://csi.shantou.gov.cn/

2、随家庭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住院医疗费报销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

身故与伤残保险金索赔资料要求:

申请项目应备材料 残疾保险金1、3、4、5 身故保险金2、7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受益人身份证、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银行帐户;

3、与医疗收据对应的病历及处方;

4、疾病诊断书以及住院、出院证明;

5、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需提供照片);

6、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7、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由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法医鉴定书。

学生医疗管理办法:

1. 校医院实行初级全科医疗服务,为了方便患者就诊,除全科综

合医疗服务外,各诊室专业有所侧重,设有内科、外科、口腔科

中医科、妇科等。

2. 校医院实行 24 小时门诊急诊制。正常门诊挂号时间:

上午 8 : 00 — 11 : 45 ;下午 2 : 30 — 5 : 15,挂号费壹元,门诊病历壹元。

急诊挂号时间:中午 11 : 45 — 2 : 30 ;

晚上 5 : 15 至次日 8 : 00 之前,挂号费两元。

3. 学生就诊时须带病历,出示医疗证。急诊患者就诊后,先交押金,于次日正常上班时间带医疗证到药

房结帐。

4. 对于急、危、重、疑难疾病患者须转上一级医院者(如汕大 — 附院、二附院、肿瘤医院等)需要首

先在校医院就诊,医生确认后开转诊证明,患者可转出就医。

5. 汕头大学在册全日制学生参加学校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学生团体医疗保险。

6. 每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为学生办理医疗保险索赔手续日(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学生医疗保险索赔

资料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收集后于星期五送至校医院三楼 313 室审核。索赔资料包括病历、发票等。

7. 患病需要住院治疗者 , 应自住院之日起十天内将入院通知书或住院登记卡复印件送交校医院,由校医

院传真保险公司备案。

8. 保险费、保险范围、保险金额、赔付金额及索赔手续以当年学校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6.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 篇六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烟台市5所高校的在校各年级本科生。

1.2 调查方法

采用自制问卷进行调查。调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每所学校随机抽取60名学生,其中男女比例各半。

1.3 资料分析方法

采用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运用SPSS 16.0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大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健康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对医疗保险的需求及认知。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一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2份,问卷有效率为94.0%。其中,男生138人,女生144人;大一学生58人(20.6%),大二学生114人(40.4%),大三学生56人(19.9%),大四学生54人(19.1%)。被调查对象年龄均在18~25岁之间。

2.2 调查对象健康状况及就医选择

在本次调查前一年有42人自感身体健康,占调查总数的14.9%,身体比较好的有162人,占调查总数的57.4%,身体状况一般的有78人,占调查总数的27.7%,身体状况非常差的有0人。在就医选择上,首选校医院的有138人,占调查总数的48.9%;首选学校外药店购药治疗的有30人,占调查总数的10.6%;首选校外小诊所的有48人,占调查总数的17.0%;首选综合性大医院的有66人,占调查总数的23.4%。

2.3 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及利用情况

2.3.1 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情况:

在调查的282名大学生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222人,参保率达78.7%。另外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108人,参加其他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2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有30人,具体情况见表1。

在60位未参加城镇医保的大学生当中,51.7%的人认为城镇居民医保对大学生来说报销比例过低,55.0%的人认为报销程序复杂,16.7%的人认为缴费标准过高,45.0%的人认为不了解相关报销政策。在这些未参保的学生当中,健康状况自我评价为一般的有16人,比较好的有31人,从未生病的有13人。而在参保的222人中,身体状况一般的有62人,比较好或很少生病的有131人,身体非常好、从未生过病的有29人。经统计学处理,两组人群健康状况并无显著性差异,具体情况见表2。

2.3.2 医疗保险的利用情况:

过去一年曾利用过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的有96人,占调查总数的34.0%,利用过的有182人,占调查总数的66.0%。未利用的人中,有50.0%的人认为报销比例太低,25.0%的人认为报销程序太复杂,24.0%的人认为报销范围过窄。

2.4 大学生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态度

2.4.1 大学生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了解程度:

对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包括报销方式、报销比例和可报销病种等)了解程度中,非常了解的有12人,占调查总数的4.3%;部分了解的有42人,占调查总数的14.9%;稍有了解的有168人,占调查总数的59.6%;完全不了解的有54人,占调查总数的19.1%。

2.4.2 大学生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态度:

认为有必要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32人,占调查总数的46.8%;持无所谓态度的、认为可参加可不参加的有144人,占调查总数的51.1%;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参加的有6人,占调查总数的2.1%。

2.4.3 大学生认为目前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282名被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报销比例过低的占51.1%,认为报销程序复杂的占65.9%,还有17.02%的大学生认为缴费标准过高。

3 讨论

3.1 就医机构的选择

本次调查学生健康状况较好的达72.3%,这一结果与解合川[2]等人的研究一致。但学生在生病后就医选择上存在较大的问题,有接近30.0%的学生首选就医机构为校外的药店和诊所,选择校医院的比例仅为48.9%。这与唐荣[3]等人的调查有较大的差距,后者有超过70.0%的学生生病后选择校医院就医。校医院作为校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便利、价格便宜,除了少数急性和严重疾病外,校医院应该成为绝大多数学生就医的首选。本次调查的大学生选择校医院就医的比例相对较低,可能与这几所学校的校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收费水平有关系。

3.2 参保比例不高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为78.7%,这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还有较大的差距。超过21.0%的大学生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虽然说大学生处于青壮年时期,生病概率相对较低。但有研究显示,大学生医疗需求仍比较大,两周患病率仍然达到了13.84%,略低于人群整体水平[4]。在没有医疗保险的情况下,这部分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相对较重,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他们的健康状况。大学生作为没有收入的群体,应当为他们建立基本的医疗保障,建议政府适当加大投入,确保每一位大学生都享有医疗保险。

3.3 重复参保现象严重

在参加了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同时,还有12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比例达到了42.6%。这120人参加的其他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报销模式与学生在校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类似。同时参加两种这样的医疗保险,显然是一种浪费。但仍然还有较多的大学生参加,可能是当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衔接机制有问题,大学生担心毕业后没有医疗保障。因此,做好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显得尤为重要。

3.4 医疗保险的受益水平较低

认为有必要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只有132人,不到50.0%。这与医疗保险利用率不高有一定的关系,有34.0%的参保大学生在过去一年没有利用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同时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报销比例过低和费用报销程序复杂的比例也都超过一半。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及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比例为60.0%[5],远低于公费医疗时代的90.0%报销水平。投入没有回报,自然会降低大学生参保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2[EB/OL].[2013-6-18].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2/indexch.htm.

[2]解舍川,石柳琼,石学峰.北京中医药大学在校大学生健康相关行为分析[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2,20(10):956-959.

[3]唐荣,苏雏.大学生医疗保险需求调查以及制度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0,37(4):679-681.

[4]孟秀红,江启成.安徽省大学生卫生服务需要和利用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03,22(12).:46-48.

7.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 篇七

高校医疗保险参保率

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保险形式建立的,为大学生提供因疾病所需医疗费用资助的一种保险制度。它牵涉到每个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校园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提出“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009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也明确提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并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了各项实施细则。各高等学校相应成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机构,负责大学生日常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优势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是对过去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重大改革。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大学生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广,保障高。该项政策惠及所有大学生,且没有像商业医疗保险那样有投保资格的审查,有理赔标准和程序上的种种弊端。第二,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额中,国家财政补助大部分,个人缴费占少部分,学生和家庭基本上都可以承担得起。对某些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如享受低保家庭),可以免交参保费用,同样可以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第三,大学生医疗保险不仅可以解决学生突发伤害、患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解决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问题,这是商业保险所不具有的优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获益的例子很多。100元的参保费,解决了某些学生患大病或发生意外需要花费几万到几十万的医疗费。第四,大学生医疗保险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特点,放宽了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更为大学生的健康着想。第五,大学生医疗保险在时间的延续上和未来的受益方面都要比商业保险更加完善,更加有效。此外,大学生医疗保险还可和以后自己工作时间段内的医疗保险、退休后的医疗保障直接挂钩,这也是普通商业保险无法做到的。第六,大学生医疗保险没有既往病史的疾病检查和限制,如当年未参保学生中发现自己患有疾病,可以参加下一学年的大学生医疗保险。

二、当前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在高校实施以来,给在校大学生带来了诸多好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的问题,面临着种种挑战,使得高校学生的利益不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虽然医疗保险问题在各个高校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学生自愿参保积极性不高,非参保学生患病后悔莫及

相比过去的大学生医疗费主要有政府和学校承担的公费医疗制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个人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医疗保险制度明显“有利于”患有重大疾病者,而一般的小毛病,则需要学生自付一定的费用。有一些大学生自认为身体强壮,属于健康群体,在校期间不会得病。高校工作人员再怎么讲他们也是听不进去,总感觉缴纳一笔费用“不划算”,没有必要参加医疗保险。所以在自愿参保的原则下,有一部分学生不愿参加医疗保险。一些院校也没有对学生很好地做医疗保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很多学生对医疗保险知识一点也不了解。即使有些学生参加了大学生医疗保险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好处和作用。因此,在有些高校,大学生自愿参保率比较低。没有参保的学生一旦患重大疾病,不能得到有效的医疗保障,给学生个人及家庭增加很大的经济负担。学生本人后悔莫及,要求学校给予各种照顾,给学校带来很大压力。

2.门诊报销比例各校差异较大,影响到学生参保的公平性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设有一定的起付线,全国各地不完全相同,存在差异较大,有100、200、300元等等,而且是只针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对于普通门诊,属于门诊包干,没有统一的保障措施。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有的学校干脆直接让财政返回的钱直接返给了学生本人,没起到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效果。有些地区,由于学校省市归属不同,财政返回给学校的经费也不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差异很大,有的报销80%、70%,有的报销50%、40%等,报销封顶费用有1000元、800元的,也有500元、400元的。学生交保费一样,所享受待遇不同,这样有失公平性。

3.转诊管理难度较大,急诊矛盾比较突出

据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险中心希望能通过学校对学生医疗进行一级管理。因为学生全日制居住在学校里,学校对于学生基本的身体状况能有更为清晰的了解,也能更为明确地知道学生需要得到怎样的治疗最为合理,这样可以较好的控制医疗资源不必要的浪费。但是现实情况是,有些校医院医疗设备差、硬件设备缺乏等,不能诊断较为复杂的疾病,或者医生能力有限,一遇到稍微复杂的疾病,就让学生转诊;一些学生出于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对本来可以在学校医院治疗的小病,却主动要求转诊。有的甚至冒充医生签字,私自转诊。

學生通过正常手续转诊到定点医院看病时,有些情况是看急诊。由于急诊及病种范围缺乏明确界定,目前各级医院普遍存在凡是晚间就诊一律按急诊处理,加大了学校费用管理难度。另外,医院急诊往往是医生少,服务态度不好,就医等待时间长,药物不全、开药少、价格高,治疗效果差,报销手续麻烦等。学生对此意见较大。

4.在外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不便

高校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且有部分贫困生。由于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卡只能在参保城市用,所以节假日、实习、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出现疾病和意外需在当地就医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这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来说可能是一种负担。

三、加强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作用与意义

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險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的负担,同时解决不同学校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利于体现社会公平。为提高学生自愿参保率,高校可以通过在校内醒目位置增设宣传栏、开设医疗保险知识普及讲座主题班会、举办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知识比赛等加大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医疗保险概念深入人心,让学生充分了解参加医疗保险的社会意义和作用。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宣传不能仅从个人可以得到多少好处的角度宣传,还应从更高的层次,使学生认识到参加医疗保险也是在为社会做贡献,为他人做好事,是一种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工作到位,学生的认识提高了,参保的积极性将会大大提高,参保率就自然而然提高了。

另外,可以参照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强制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例如,德国的医疗保险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种类型。凡在德国国立大学或国家认可的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否则不予注册。大学生无论贫富,都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美国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必须拥有医疗保险,否则不予注册,有的州的法律也要求全日制学生必须拥有健康保险。法国的医疗保险也是强制的,相关法律规定:凡居住在法国的受薪者或达到高中毕业年龄的学生,无论是法国人或是外国人,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我国高校在开学时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定,强制大学生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把这一制度纳入到学校的管理制度中去,确保每个学生具有医疗保障。

2.政府要不断增加大学生医疗费用的投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建设

社会医疗保险也需要政府的参与,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资金投入,减轻大学生的经济负担,让每个学生都得到一定的医疗和健康保障。政府要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建设,对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缴费金额和报销比例。这样对大学生比较公平,可以避免由于地域差别而保障不同的情况;同时,可以及时解决大学生实习或寒暑假期间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此外,大病全国统筹可以设立全国性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在更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也可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实行医疗救助。

3.提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改善服务态度

不少高校医院目前是负责学生首诊制,学生有病先到校医院就医,如有大病或需住院治疗,再由校医院转到社会上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高校医院理应被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大学生“首诊医疗机构”。这样即方便了学生,也减少了医疗保险费用的浪费,学生转诊的比例就会大大减少。若将学校医院作为首诊医疗机构,学校要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医疗设施要能够满足常见门诊治疗的需要。同时配备较高水平的医务人员,中高级医生要占到一定的比例。条件不足的学校可以实行托管的办法,把校医院委托给有一定资质的医院管理,医院派出高水平医务人员。高校医院应该朝着社区医疗机构的方向建设和发展,提高服务意识,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的职能。政府卫生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将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才是近几年的事情,各项工作制度还不健全,各个高校执行的情况各有不同,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才能使这个惠民制度得以完善。要明确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各政府部门、高校以及各医疗机构的责任,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具体操作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进行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各环节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构建出一个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系统,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开展。

5.建立多元化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

由于各种保险都有一定的报销限额,多元化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可以满足一些学生高费用的医疗需求。多元化医疗保险由高校、政府机构及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参与,共同保障大学生医疗需求。学校报销学生日常门诊费用;政府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保障大学生住院重症疾病的费用;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制定合理的大学生医疗保险险种,让有条件的学生自愿参加,作为补充医疗保险,以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待遇。

参考文献:

[1]张慧.全民医疗保险背景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8(12):86-87.

[2]耿弘.大学生医疗保险与谁同行.中国社会保障,2007(11):38-40.

[3]虞文嫣.我国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研究[D].复旦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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