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村一中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

2024-07-15

段村一中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共4篇)

1.段村一中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 篇一

创建安全校园汇报材料

董店乡第一中学

2010年9月

创建安全校园汇报材料

一、学校概况

我校始建于1980年4月,座落于民太路与董帝路的丁字路口,交通十分便利,环境幽雅,布局合理。学校占地面积约50余亩,建筑面积大约4500平方米。建有标准化教学大楼两幢,可容纳24个教学班,供1500名学生就读。设有多媒体教室两个,办公室三个,会议室1个,学校拥有符合国家一类标准的物理、化学实验室两个,仪器室两个。建有学生餐厅,厕所、跑道、球场、花园等基础设施,并达到国家要求的各项标准。学校在校生达到1500人,教职工80人,并全部学历达标,其中高级教师5人,一级教师20人,省级骨干教师2人,市级骨干教师3人。我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进,管理科学严格,素以校风正、学风浓而著称全县,近年来,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各项评估、抽测名列前茅,并在2005被评为市级示范性初中。目前,学校全体师生在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积极探索,拼搏进取,努力开展董店一中美好的未来。

二、创建工作

我们认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切实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保驾护航,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自学校创办以来,学校坚持“双创”工作重点,现将所做工作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学校领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党支部、校务会经常开会研究安全工作,明确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充实一线保卫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到位。还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所有中层干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了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等,创建日常工作由安全督察员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使创建工作的任务、责任网络完善明晰,创建过程中的安排、统筹协调、资金保障均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解决;另为推动创建工作更好的开展,主动与司法局和东山派出所加强联系和协调,建立了共创机制,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完全得到了落实。

2、强化意识,责任到人

每学期初,学校一把手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范围及目标;同时,学校一把手与校内各处室、教师签订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量化责任要求;学校还强化保卫工作责任制范围,制定分管校长、保卫干部直至门卫的岗位目标及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假期都要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同时在总务处设立专人负责校舍安全检查;另外学校法制安全办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校舍无安全隐患;学校所有建筑均通过区教育局校舍科组织的抗震检查,各项指标均达标。

学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制度,岗位责任落实。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对校园灭火器建有台帐,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狠抓安全用电问题。我们一方面对校内配电室进行增容,还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用电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无违章用电行为,无火灾事故发生。

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卫生部门的要求。在食品采购、员工体检、操作程序、卫生清扫、消毒等方面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学校、各处室都能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校内举办的春季运动会、学生社会实践、军训、元旦文艺演出都及时进行了申报,制定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学校严格安全保卫纪律,出台了奖惩措施,全面启动一票否决制,学校对有关安全保卫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处室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突出处室、个人给予奖励。

3、防范第一,预防为主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稳定教学秩序。取得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校园。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深入开展双创活动,预防刑事犯罪,保障师生及家属安全。

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学校将安全知识教育渗透到学科,融入到教学活动当中,针对性强,成效显著。如:利用国旗下演讲、班会、横幅对师生进行主题安全教育;法制安全办拿出了具有翔实过程、完全可以照本宣科操作的自救自护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聘请了江宁区司法局蔡立新同志为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聘请社区民警王新丽警官为我校110民警;同时请我校法律顾问等,经常性的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大力进行“五五”普法宣传,广大师生积极参加。今年9月26日学校迎接了江宁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验收,检查组对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评价较高。

学校建立了联防互动网络,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与联系,掌握动态,搞好群防群治。抓好学校食堂卫生和饮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就餐安全。重视安全防火工作,制定《防火预案》、《疏散预案》等,预防火灾发生。结合季节特点,抓好

汛期防洪工作,发致家长信争取家长配合学校杜绝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事件发生,保护学生安全。重视预防工作。坚持一手抓预防工作,一手抓教学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晨检制和消毒制,把传染病拒绝于校园之外。

学校校舍严格按照消防要求配备设施和器材所有教学设施、技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等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学校花巨资在专用教学楼“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信息科技办公室”、教室办公楼的“广播室”安装了“红外线探测仪系统”,并且由专门教师负责,提高了学校贵重教学仪器的安全。消防设施齐全,教学楼、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等部位均有明显的禁火标识和相关制度,并配有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消防栓有专人管理。所有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制度,无安全隐患。

学校安保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治理工作,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舞厅等场所。建立了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报送机制和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排查分析机制以及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处理工作预案,制订了《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安全工作细则》、《班级安全检查》、《食堂安全检查和留样》、《水电安全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由区教育局出资、为全体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险,增强了学校应对意外事故的应对能力。一年来我校未发生一起意外事故,确保了校园安定有序。

4、加强检查,整改隐患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校舍走廊护栏加注警示标志,杜绝学生攀爬、伤亡事件发生。检查学生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办公室、各功能室等用电安全,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了用电管理,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设备。加强了食堂用火管理。另外学校还投资三十万元建立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重点部位红外对射报警系统。设立了安全办,配备专职干部一人;建立了十人以上的校卫队;设立了110警务室,保安进校园,从而最大限度完善了校园安全系统。形成了人防、物防、机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有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无论白天还是夜间保安在校内不定时巡逻,并对夜班巡逻的次数提出明确的要求,巡查日志和值班工作记录齐备。平时学校安保办、总务处等对校园的校舍及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维护维修制度,立即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特色工作

1、齐抓共管,构建安全工作大网络

我校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努力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积极营造“人人管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有安全”的良好氛围。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并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如校园网、校报、宣传橱窗、黑板报、图片展览等进行教育,造就氛围,陶冶情操。并层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将抓

好安全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职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感。除了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配备专门的法制安全管理人员外,还在每个班设置“安全岗”,由班级小安全员负责班级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与落实。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食堂的饮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2、双管齐下,确保安全工作出实效

为了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更好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我校自觉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为进一步巩固演习效果,学校利用每天课间操和下午的跑操的进退场进行训练。每个班按指定位置集合、指定路线入场和退场,井然有序,喊着嘹亮的口号,迈着整齐的步伐,跑出了速度、力度、响度和密度,不但强化了安全意识,而且跑出了习惯,跑出了信心。现在这已成为我校一项特色。

为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校成立了心理咨询室,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方面的问题。我校心理咨询室现有专业心理咨询师,便于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工作,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说话、倾诉、交流的地方。两位老师还借助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校报、主题班会等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展个案跟踪辅导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

牢固的安全意识、严密的安全制度、优美的校园环境、完善的教学设施、优良的教师队伍、一流的管理水平使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喜人景象。特别是安全这块,学校自创办两年来,师生无一违法犯罪,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师生对校园安全满意率较高。去年年底我校被教育局评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我们认为:创建“平安校园”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有待于学校内部不断改革创新,拓宽工作思路,逐步建立适合校情的长效机制,以逐步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真正把安全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方法,把本项活动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探索教育方法、继续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2.段村一中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 篇二

(理、工、农、医类学院使用版本)

为全面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盗窃案件的发案率、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明显下降。力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巨额财产损失或盗窃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职责

(一)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学院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相应的各种工作机构。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根据本学院工作实际,与下属单位或重点防范部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将其纳入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之中,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本学院不发生影响大局和导致“平安校园”建设一票否决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有效防止师生中斗殴、盗窃、赌博、涉黄、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认真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切实做好涉及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化解和稳妥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事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信息和事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学校。

(四)认真抓好本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年应结合本学院实际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纪律和消防、治安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卫生安全、保密等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尤其在新生入学后、寒暑假放假前、毕业生离校前和遇有重大节假日,要加大安全法制教育的力度。

(五)着力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配好学生辅导员。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研究,及时化解学生心理疾病。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适时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

(六)严格落实教学、科研和实验中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

(七)严格按照有关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本学院网站的安全管理,保证网络安全。

(八)严格财物、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制度,贵重物品落实保管责任人。加强对本学院物资、设备、重点防范部位的管理。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渎职,发生公共财物被盗的,参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九)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严格执行《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电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和改变用途,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好危险、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使用、处置工作,落实责任人,保证工作到位,严防发生事故。对各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运输、存放、保管、使用,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组织校外人员来校参加短期培训班的,在开班前到保卫处办妥登记备案手续。

(十二)严格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十三)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平时加强对师生维护国家安全、外事纪律和保密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国际学术交流中的有关规定和政治纪律。加强对师生从事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法轮功”和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及成员在校园内从事非法活动。

(十四)负责调解处理本学院师生员工之间的一般纠纷,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和治安或灾害事故。

(十五)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师生员工的各项集体活动如社会实践、旅游等社会活动,严格按照集体活动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方案),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十六)严格遵守外来人员的用工制度,及时办理有关登记、办证等手续,坚持“谁用人,谁主管”的原则,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七)加强对学院所属人员以及业务单位、培训学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对拥有机动车辆的人员要及时敦促其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十八)根据本学院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定期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建好台帐,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领导。

(十九)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对本学院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归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考核办法

(一)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本责任书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制定《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见附件),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分类考核。

(二)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大检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予以记录。检查记录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由各责任单位写出工作总结,按照《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自评打分,并将工作总结和计分表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东四144室)。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考核验收,评定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为合格单位,(四)“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部门)凡当年发生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而引发的5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校舍坍塌、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20人以上群殴、集体上访,50人以上罢课、非法游行、非法聚会等群体性事件;“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失控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超过万分之二的,一律取消当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责任事故的部门,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人事变动,应及时变更责任人,本责任书继续生效。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部门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学院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院责任人(签名):

二OO 年 月 日

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人文社科类学院使用版本)

为全面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盗窃案件的发案率、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明显下降。力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巨额财产损失或盗窃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职责

(一)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学院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相应的各种工作机构。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根据学院的工作实际,与下属单位或重点防范部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将其纳入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之中,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本学院不发生影响大局和导致“平安校园”建设一票否决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有效防止师生中斗殴、盗窃、赌博、涉黄、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认真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切实做好涉及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化解和稳妥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事件,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信息和事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学校。

(四)认真抓好本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年应结合本学院实际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纪律和消防、治安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卫生安全、保密等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尤其在新生入学后、寒暑假放假前、毕业生离校前和遇有重大节假日,要加大安全法制教育的力度。

(五)着力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配好学生辅导员。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研究,及时化解学生心理疾病。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适时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

(六)严格落实教学、科研和实验中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

(七)严格按照有关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本学院网站的安全管理,保证网络安全。

(八)严格财物、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制度,贵重物品落实保管责任人。加强对本学院物资、设备、重点防范部位的管理。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渎职,发生公共财物被盗的,参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九)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严格执行《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电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和改变用途,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十)组织校外人员来校参加短期培训班的,在开班前到保卫处办妥登记备案手续。

(十一)严格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十二)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平时加强对师生维护国家安全、外事纪律和保密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国际学术交流中的有关规定和政治纪律。加强对师生从事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法轮功”和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及成员在校园内从事非法活动。

(十三)负责调解处理本学院师生员工之间的一般纠纷,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和治安或灾害事故。

(十四)认真组织好本学院师生员工的各项集体活动如社会实践、旅游等社会活动,严格按照集体活动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方案),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十五)严格遵守外来人员的用工制度,及时办理有关登记、办证等手续,坚持“谁用人,谁主管”的原则,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六)加强对学院所属人员以及业务单位、培训学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对拥有机动车辆的人员要及时敦促其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十七)根据本学院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定期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建好台帐,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有关领导。

(十八)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对本学院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归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考核与奖励

(一)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本责任书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制定《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见附件),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分类考核。

(二)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大检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予以记录。检查记录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由各责任单位写出工作总结,按照《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自评打分,并将工作总结和计分表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东四144室)。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考核验收,评定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为合格单位。

(四)“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部门)凡当年发生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而引发的5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校舍坍塌、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20人以上群殴、集体上访,50人以上罢课、非法游行、非法聚会等群体性事件;“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失控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超过万分之二的,一律取消当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责任事故的部门,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人事变动,应及时变更责任人,本《责任书》继续生效。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部门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学院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院责任人(签名):

二OO 年 月

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后勤类公司使用版本)

为全面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盗窃案件的发案率、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明显下降。力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巨额财产损失或盗窃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职责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公司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相应的各种工作机构。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根据本公司工作实际,与下属单位或重点防范部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将其纳入本公司管理和研发工作之中,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本公司不发生影响大局和导致“平安校园”建设一票否决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有效防止斗殴、盗窃、赌博、涉黄、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信息和事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学校。

(四)认真抓好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寒暑假放假前、遇有重大节假日,加大安全法制教育的力度。

(五)严格按照有关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本公司网站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六)严格财物、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保管限额制度,贵重物品落实保管责任人。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渎职,发生公共财物被盗的,参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七)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严格执行《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电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和改变用途,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八)严格遵守外来人员的用工制度,及时办理有关登记、办证等手续,坚持“谁用人,谁主管”的原则,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公司所属人员以及业务单位、培训学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对拥有机动车辆的人员要及时敦促其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十)加强对所属的学生公寓、招待所、危险品仓库、锅炉房、变电所、食堂等重点部位(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各项安全措施到位,确保其安全。

(十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制度,严格落实卫生保洁、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采购、疾病预防等卫生防疫制度,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二)加强对水泵房安全管理,切实防止发生生活用水安全问题。

(十三)严密做好重大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各类大型会议,应事先通报保卫处。组织员工外出活动,严格落实集体活动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和规定,并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十四)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平时加强对员工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的教育管理。加强对教职工从事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法轮功”和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及成员在校园内从事非法活动。

(十五)负责调解处理本公司员工间的一般纠纷,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和治安或灾害事故。

三、考核办法

(一)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本责任书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制定《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见附件),对各责任公司进行分类考核。

(二)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大检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予以记录。检查记录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由各责任公司写出工作总结,按照《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自评打分,并将工作总结和计分表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东四144室)。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考核验收,评定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为合格单位。

(四)“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部门)凡当年发生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而引发的5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校舍坍塌、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20人以上群殴、集体上访,50人以上罢课、非法游行、非法聚会等群体性事件;“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失控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超过万分之二的,一律取消当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责任事故的部门,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人事变动,应及时变更责任人,本《责任书》继续生效。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公司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公司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公司责任人(签名):

二OO

****年**月**日

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使用版本)

为全面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力争实现盗窃案件的发案率、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明显下降。力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巨额财产损失或盗窃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职责

(一)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相应的各种工作机构。层层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与下属单位或重点防范部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将其纳入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之中,做到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本部门不发生影响大局和导致“平安校园”建设一票否决的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有效防止盗窃、赌博、涉黄、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涉及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信息和事件,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学校。

(四)认真抓好本部门教职工的安全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寒暑假放假前或遇有重大节假日,加大安全法制教育的力度。

(五)严格按照有关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本部门网站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六)严格财物、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贵重物品要落实保管责任人。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渎职,发生公共财物被盗的,参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七)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严格执行《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用电用火,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和改变用途,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八)严格遵守外来人员的用工制度,及时办理有关登记、办证等手续,坚持“谁用人,谁主管”的原则,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严格做好重大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各类大型会议,应事先通报保卫处。组织重大集会或组织教职工外出活动,严格落实《浙江大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并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十)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平时加强对教职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外事纪律和保密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国际学术交流中的有关规定和政治纪律。加强对教职工从事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法轮功”和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及成员在校园内从事非法活动。

(十一)负责调解处理本部门教职工间的一般纠纷,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和治安或灾害事故。

(十二)加强对部门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对拥有机动车辆的人员要及时敦促其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三、考核办法

(一)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本责任书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制定《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见附件),对各责任部门进行分类考核。

(二)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大检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予以记录。检查记录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由各责任部门写出工作总结,按照《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计分表》自评打分,并将工作总结和计分表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东四144室)。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考核验收,评定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为合格单位,(四)“平安校园,和谐浙大”建设、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部门)凡当年发生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而引发的50人以上集体中毒或校舍坍塌、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20人以上群殴、集体上访,50人以上罢课、非法游行、非法聚会等群体性事件;“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失控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校生非正常死亡率超过万分之二的,一律取消当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责任事故的部门,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责任期内如遇责任人人事变动,应及时变更责任人,本《责任书》继续生效。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单位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部门责任人(签名):

3.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目标责任书 篇三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主题,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2、根据创建目标,2011年我校重点完成:关于师生和校园安全、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机构完善且高效有力运转,校园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校园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次数控制到最低点,无安全事故;校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大力加强“五爱”教育,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师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努力使学校成为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通过创建活动,使我校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发生“质”的变化,硬件设施设备实现“量”的变化。创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3、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校园文明水平。

4、调动家长、社区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争取他们的参与和协调。

5、加强安全卫生设施建设,保障学校安全卫生基本条件。

6、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师生安全感。

7、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调解、协调优势,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使学校领导班子之间、干群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学校与家长之间和谐有序。

何庄中学(章)责任人(签字)

4.段村一中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 篇四

——通泰中心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总结

加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我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以‚积极科学预防、快速有效应对‛为安全工作的基本定位,把创建平安校园列入学校管理的首要内容,常抓不懈,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为做好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学校成立了以彭来仁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交通安全示范学校‛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与各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全校教职员工签订‚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书。要求每位教职工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生至上的安全意识,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求,履行教育教学与安全工作的双重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还聘请通泰派出所的郑礼英警官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全面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使全校师生了解综合治理、建设平安校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在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介绍综合治理工作和建设平安校园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为努力创建制度健全、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校风良好、举止文明的安全文明单位提供了基础。我校的宣传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开辟安全教育专栏,宣传消防、交通、法制、课间活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安全常识,使安全教育专栏成为时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的教育阵地。

2、每班定期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让学生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3、各班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课堂五分钟安全教育。

4、为使安全教育深入到家庭,我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专题的家长会,讲解有关交通、防溺水等安全方面的知识。此外,还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爱贝通信息等形式,向家长及时宣讲交通法规和学校的要求。这些举措使家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5、通过校门口的LED电子屏宣传安全知识,时刻提醒师生及家长提高安全意识。

三、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我校有严格、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纪律、卫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等各方面,《通泰中心小学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学生无故缺勤报告制度》《通泰小学门卫制度》《通泰中心小学门禁管理制度》《保安巡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逐年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涉及学校各个方面和各个场所。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级各类预案以及《通泰中心小学教育事故管理办法》《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训练手册》。学校还明确了保卫工作职责、公共财产被盗赔偿制度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及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管理制度和网络的进一步健全、强化,使学校综治安全工作不断规范、严格。

2、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在党支部、校长室的领导下,实行目标责任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全面负责,在此前提下,具体工作分解到有关处室、年级。年初制订创建管理目标,学期和年终检查总结,奖惩兑现。有关处室再将有关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分解到年级部、班级等具体部门,形成了学校内部的创建平安校园网络,强化了群体管理的体系,使学校的综治创建工作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有人抓。校级领导抓全局,校级中层干部每人管一条线,抓一个片,蹲一个点,推动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层层落实。

3、加强创建综治安全工作队伍的建设。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我校对原来的保卫科进行了充实加强,做到每个重要设施都有专人保管,每时每刻都有保卫人员在巡查。除此之外,学校还建立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管理机制,要求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学校创建平安

校园工作。建立了领导、教师、学生三结合的值日制度,全年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了创建平安校园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4、学校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安全隐患实行周查月检,建立《校本管理每日台账》,天天查,时时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向市局领导汇报并派专人进行整治。

四、抓住防范重点,提高管理功效。

1、重点防范,疏而不漏。为防患于未然,我校采取的对策一是抓好校门的保卫工作,学校门卫严格执行全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通泰小学门禁制度。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严格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出校门,严把门卫关;二是建立门卫昼夜值勤制度,杜绝闲杂人员在校内流窜和非工作人员在重要部位逗留;三是把学生每天的清洁卫生值日改为卫生安全值日,把及时关闭门窗水电作为日常规范和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围绕‚六〃五‛普法做好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认真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社会治安的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求索杯‛教师安全知识大赛,使广大教职工知法守法,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多年来,学校领导廉洁自律、民主管理、依法治教,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3、重视硬件投入,完善防范设施。多年来,我校一方面抓人防,同时也注意物防和技防。因地制宜,结合学校条件,增添防范设施,安装报警设备。建立了安全三个系统:红外线安全报警系统、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校讯通‛家校互动信息网络系统。我校现有12路监控探头,8个红外线安全报警系统。学校定期认真检查重要场所的安全设备设施,保卫组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家校‚互动文件夹‛和‚爱贝通平安卡使用管理制度‛。学校开辟了‚互动文件夹‛这一全面、高效、即时、便捷的互动平台,让教师与家长相互沟通、广泛交流,使每个家长都能及时了解自己孩子在校的情

况,反馈子女在家情况,真正实现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互动教育。‚互动文件夹‛ 加强了家校双方的合作与沟通,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起到重要的作用,其成效与做法曾在《福建日报》头版报道。在‚互动文件夹‛使用的基础上又推行了‚爱贝通平安卡使用管理制度‛,‚爱贝通平安卡‛的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家校联系,做到了第一时间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到校、离校、缺勤等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学生因缺勤造成的安全隐患。

5、为了使学生安全进出校门,学校坚持《放学路队制》和《教师值日定岗制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要求学生排队进出校门。每天安排一名值班校长、三名值日教师值班,由每天值日教师负责护送路队进出校门过马路,维护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学校少先队有专人负责检查路队出入校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于此项工作做到位,为上下学开辟了绿色的通道,有效地保证了学生的安全。

6、认真做好事故管理。学校建立了《校本安全管理每日台账》‚值班校长‛制度,内容有安全值班、校园巡查、师生出勤、课间活动、放学路队、安全事故等方面工作。落实每日早、中、晚三巡,每日排查,做到即查即改。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学校采取‚六步走‛:①坚持‚谁遇见谁处理‛的原则,并同时立即与学校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报告,争取得到及时的帮助;②让学生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的最好的治疗;③给孩子以最好的照顾;④在给学生接受治疗和照顾的同时,及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⑤以最好的态度对待孩子和家长或监护人;⑥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必要时可请求教育行政等部门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注重开展活动,加强安全教育。

我校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开设校本安全教育课,要求任校本教材的教师认真上好每一节安全教育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任校本课程的教师利用《校本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小学生安全知识72问答》的内容,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上好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每学期,各班定期举行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队会,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好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使学生了解溺水的主要原因,掌握简单的溺水自救和救护的方法。培养学生养成防溺水的习惯,珍爱生命,提高安全意识。

3、开展一系列学生喜闻乐见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全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绘画比赛、‚防溺水安全‛绘画比赛、‚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征文比赛等活动,并将优秀的绘画作品、征文作品在学校的宣传栏中展出。这些活动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宣传教育形式上把教育性和趣味性、灌输性和互动性、常识性和实践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4、开展‚滞留学生‛的安全管理。随着学生在校时间的改革,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一、二年级下午提前至4:05分放学,使低年级的部分学生滞留在校门口与学校附近玩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校积极采取措施,一、二年级每周三、四、五下午第三节课安排一名老师对滞留学生进行集中管理,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

5、每学期定期开展以‚防震、防火‛为主题的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全体师生不仅普及了防震、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防震、消防安全意识,还掌握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迅速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提高了抵御火灾、地震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并组织师生们观看市消防大队的消防员们进行的现场灭火演示,参观了消防车,现场观看消防员对各种消防器材的演示,观看了消防知识图片展,听取了市消防大队领导所作的消防安全教育。这一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同学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

6、定期开展‚平安校园宣传月‛、‚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周‛、‚ 安

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周日‛等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校园网站、班级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对安全教育活动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7、开展人人争当‚好习惯小富翁‛活动。通过开办‚好习惯自我储蓄银行‛活动,让同学们积极储蓄安全行为好习惯,人人争当‚好习惯小富翁‛。班级每周进行评定、结算、记录。同时,对每周获得‚周好习惯小富翁‛的同学均在班级进行展示,并在校园设立‚各班‘好习惯小富翁’首富展示台‛进行展示,以此引领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好习惯的自我储蓄,让养成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8、开设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设立了‚学生成长导航室‛,设立‚知心姐姐信箱‛,建立‚心理健康书吧‛,定期添臵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书籍。学校配备了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适时开展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此外,学校还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积极开展了对《学生个性发展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研究》这一南平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课题的实验研究。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校内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综治安全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学校被评为‚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南平市‚文明学校‛、‚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邵武市‚平安建设先进学校‛、邵武市‚平安先行学校‛、邵武市‚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并被确定为‚全国亿万行青少年普法活动试点校‛。虽然我校综治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提高。今后,我们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探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新路子和新经验。

邵武市通泰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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