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

2024-07-23

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共8篇)

1.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 篇一

滦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年,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进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根据《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认真梳理汇总,逐项核对、逐项衔接、逐项处理。全年衔接国务院第二批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 151 项权力事项,衔接市政府下放 14 项权力事项。二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县农牧局、住建局等***个部门统一设置了行政审批股。三是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推进审批单位、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方式。四是开展民生领域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对涉及公安、司法等部门重点领域证明材料事项由 108 项规范精简为 17 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依据、草案内容等是否合法逐一进行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年,县政府制定的 4 件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办进行了审查把关。二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

效性。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进行了报备。三是组织实施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年分别于 7 月和 10 月两次开展了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的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县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重新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县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滦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等 5 件文件因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代替、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或有效期已过等原因,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加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一是坚持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政府法制办主任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制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和讨论。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辅助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今年,各级各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39件,审核协议、合同54件,参与重大事故、信访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 72 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经过清理,对因调离、退休或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个部门共计***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进行注销。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均已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已完成,并做到随时更新录入,实现了我县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三是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唐

山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本单位执法实际,紧扣《实施办法》要求,聚焦执法证据不全、证据不固定、记录不完整、记录方式单一等常见问题,建立了本单位全过程记录制度,并根据本单位执法需要,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电子设备。《审查办法》的落实,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公正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全县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未出现处罚主体违法、处罚依据适用不正确等情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坚持主动报备,全面审查、有错必纠、严格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审查报备案件 78 件。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和县级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提案42件。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四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5677 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3 条,财政资金使用信息 320 条,公共服务信息 308 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一是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全年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对涉及工伤、农民工工资等 52 件案件进行了调解,有效化解了矛盾。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全年 38 起应诉案件都做到了及时递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在诉讼案件中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诉讼庭审。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以加强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成法治宣传橱窗***个,发放法律知识手册 1000 份。二是积极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进行学习,全年分两次进行了培训,提高其法治思维。三是明确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对拟提拔的***名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

总结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三是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滦县。

2.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 篇二

所谓学习型政府组织,是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党政机关为奋斗目标,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政府的学习气氛,塑造全新、前瞻、开阔、系统的思维方式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符合人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政府组织。与传统机关管理模式相比,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不是依靠权力、领导意志及行政命令来推动,它侧重于依赖机关成员的自律和自主,依赖于机关内部相对稳固的运行机制,通过保持旺盛的学习力,及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从而推进政府再造。学习型政府组织具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政府组织成员拥有一个共同的意愿(version),即政府组织的共同构想。二是政府组织与各成员均善于学习。三是政府组织结构扁平化。四是政府组织具备极强的自我创造力。五是政府能够实现充分的自主管理。本文试从我国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的国际背景、我国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的必要性及其途径三方面对论题进行分析论证。

1 我国提出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的国际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是世界发展最为迅猛的时期,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动摇并改变着原有政府运作的机制和方式。许多国家都在寻求新的政府替代模式,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是学习型组织理论传入我国后,与中国的政府管理理论相结合的产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彼得·圣吉关于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巨著《第五项修练》一书开始传入我国,该书推介一种最成功的企业组织模式———学习型组织———精简、扁平、网络化、有弹性、能够不断学习、不断自我创新未来的组织。

1.1 企业界大力推行学习型组织

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企业界推广和研究学习型组织的热潮已汹涌澎湃、风靡全球。美国的杜邦、英特尔、苹果电脑、联邦快递,加拿大的皇家石油、汉诺威保险公司等世界一流企业,纷纷对外宣布,立志建立学习型的企业。据有关部门的初步统计,美国排名前25家的企业中,已有20家按照学习型组织的模式改造自己。在世界排名前100家的企业中,已有40%按照学习型组织的模式进行彻底改造。著名的微软公司,可以说已经成为时代的标志,微软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倾心创建学习型组织。欧美日许多跨国公司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纷纷建设“学习型企业”。

1.2 管理思想界对学习型组织开展了多方面深入研究

有的学者称学习型组织是“21世纪的金矿”,有的学者认为建立学习型组织就是“未来企业的应变之道”,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彼得·圣吉在全面分析了学习型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规律后认为:学习型组织是21世纪企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新趋势。世界企业界学会对学习型组织理论高度重视,于1992年授予彼得·圣吉最高荣誉———“开拓者奖”。日本管理学教授野原深刻地总结了其中的原因:“一个惟一能肯定的东西,就是在什么都无法肯定的经济世界中,保持竞争优势的惟一源泉是知识。”所以,建立学习型组织日益风靡世界。

1.3 世界上许多城市和国家也纷纷提出要建设“学习型组织”

美国提出了要成为“人人学习之国”、“把社会变成大课堂”的“学习型社会”。日本提出要把大阪建成“学习型城市”。新加坡、荷兰则提出建立“学习型政府”。

在这种国际背景下,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也着重指出:“面对新形式、新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党同志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政府机构改革,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成败在此一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提了出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紧跟党中央,积极推进学习型政府建设。我国学者也把学习型组织的理论应用于政府管理领域,试图用这种理论把政府打造成高效的、廉洁的、与时俱进的、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政府组织。

2 我国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的必要性

2.1 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建立学习型政府组织势在必行20

世纪90年代以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已成为当代世界经济最突出的特征,经济生活的全球化联系带来了文化观念的全球性展现,这种全球性联动必将溢出经济领域渗入文化、政治领域,传统的行政观念已无法适应“市场化”时代的变化。政府面临如何处理融入世界潮流和坚持本国特色的关系的挑战,需要我国政府在行政观念上要作出适应新的时代变化的调整,即要由传统的行政观念向学习性管理观念转变。我国政府在面对“全球性”市场时所应作出的调整,应是用管理中的学习理念来改造传统的行政理念。重要的是依据政府活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政府的行为,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简言之,就是实现政府官员的管理理念向“学习理念”、“经营理念”、“责任理念”的转变,即改变原来那种只强调政策的执行而忽视大量

资源投入后所产生的实际结果的状况。

2.2 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要全面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这是又一次“政府革命”和“政府再造”。政府能否成功地进行职能转换,关键在于政府是否善于学习,因此,加快学习型政府的建设,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新的实践,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的重要前提。

2.3 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迫切需要

现代化政府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素质的提高和精神的铸就,然而这些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要在长期的实践、不断的学习中逐步发展。随着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在全球化浪潮中向人类社会各行各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全方位地扩张、渗透,已使知识产业成为与农牧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并驾齐驱的第四产业。人类社会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空前活跃,知识更新日益加快,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综合实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知识创新能力的竞争和人的综合素质的竞争,个人不能有效学习,将无法生存、发展。然而,对照这些看自身,一些机关里吃喝之风、玩乐之风、享受之风盛行;一些干部上班晕晕然,下班飘飘然,学习起来淡淡然,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忧虑。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就是要求人与社会同步发展,公务员必须增强危机意识,切实把学习作为推进工作的第一动力、提高素质的第一手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提升知识层次,使自己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更好地承担起领导发展的历史责任。

3 我国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的思路选择

3.1 提倡在实践中学习

公务员的本职是工作而不是学习,如果学习影响了工作,或者为了学习而放弃工作,那只能是本末倒置。实践性学习就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知识和经验相统一。这种学习方式表明在工作场所和在教室一样能够提供同样多的学习机会。所不同的是,实践性学习要求结合工作经验反复的思考。实践性学习的过程包含3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1)知识从实践中来,并且应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2)知识的创造和应用是一种集体行为,因此学习是每一个组织成员的工作;(3)使用实践性学习方法的人都倾向于去探索该如何学习,这有助于他们解放思想,使他们敢于质疑实践中的一些基本假设。

3.2 多方式多渠道地学习

一是要坚持研究式学习。以深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途径,以推动创新为目的,营造深入思考、探讨争鸣的氛围,使学习研究与科学决策、解决问题、推进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二是要坚持开放式学习。要开阔眼界、开阔胸襟、开阔思路,以世界眼光博采众长,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学习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三是要坚持互动式学习。就是要在平等参与、互相交流中学习,每个工作人员都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成为政府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课堂、研究问题的平台和创新思路的阵地。四是要坚持反思式学习,这是学习的继续和深化。在反思中探求规律、升华认识,不断调整完善自己,变经验为智慧、变教训为财富,在反思中审视问题,用更好的思路办法解决问题。

采取现场教学、外出学习培训、菜单式学习、网上学习、论坛交流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以实实在在的载体吸引广大公务员参与,增强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的实效性、感召力和吸引力。在充分利用和完善原有学习载体的基础上,不断推动学习载体创新、设计和拓展,以满足各层面公务员学习的需要。

3.3 重视积累经验,鼓励尝试,包容错误和向错误学习

虽然有大量论述学习型组织和组织学习的文献,但是一方面因为这些文献大多集中于纯组织或赢利性组织;另一方面,各种著作也是各抒己见,见仁见智,没有什么压倒性的理论,也没有最好的实践方法。因此,在实践中摸索和积累经验尤其重要。实践的学习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尝试的过程。尝试难免就会犯错,禁止犯错就会扼杀尝试和抑制创新。通过尝试获得的连续性的经验能够描绘知识发展的清晰轨迹。重视积累经验并在经验中总结,重视新理论,以及思考新理论出现的含义能够帮助我们把握学习内容并且更有效地学习。

3.4 区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以及防止“信息过载”

(Information Overload)显性知识指的是那些通过“明文”传递的信息,通过文字、图像、音频或者视频就能够传递的知识。隐性知识指的是那些难以或者不能用“明文”传递的信息,那些只能“言传身教”的知识或者更深入地讲,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这并不是在故弄玄虚。虽然,人类知识的大部分是显性知识,但是隐性知识往往在某些时候起着关键的作用而且常常被忽略。隐性知识大多是一些战略性的宏观知识以及操作性的技巧。这些对于成功来说都是必需的。当然,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要注意防止“信息过载”。知识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信息量的剧增。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掌握所有知识,而且一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还会带来副作用。所以强调知识的有用性和可获得性也非常重要。

3.5 提高政府机构整合相关信息和知识的能力以及提倡跨部门合作

政府机构面临处理和融合一个复杂的知识大系统,这个知识系统囊括了几乎所有的知识:科学、艺术、商业、政治;工农业、服务业;法律、文化等等,整合这些专业知识是实现政府知识管理的第一步。另外,应该重视发展政府官员和专业人员之间的和谐关系。这些专业人员包括各个领域的研究人员,各种NGO人士,以及各行业的专业性公司等。此外,组织学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跨部门合作与知识分享。应该提倡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而不是仅仅遵照职能的划分。上面提到的政府官员和专业人士的合作实际上就是一种知识的外部分享。更重要的是,政府机构内部应该有畅通的信息传递和知识分享渠道。

3.6 实施小单位学习和质量小组活动

学习型组织在越小的单位中越易于实现。这是因为小单位组织内成员之间的沟通比较方便,容易建立起信任感甚至是比较亲密的关系。“质量小组”借用的是一个质量管理的术语,指由服务于同一产品但是从事不同种类工作的人组成的质量控制小组,由他们协调不同的工种、部门以保证产品质量。学习型政府里的质量小组要保证的不仅是小组的工作质量,也是小组的学习质量。

3.7 在政府机构中引入竞争机制

政府组织成员学习的动力一部分会来自自身的觉悟,但是外部的激励也很重要。虽然竞争的结果通常会有淘汰,但这并不是竞争的本来目的。竞争是为了保证政府组织有效的服务于自身的使命,生存下去并且更加高效。竞争提醒了政府组织成员危机的存在,因为政府组织也面临着竞争,成员不努力,政府组织也会被淘汰。那样,所有的成员都会受到伤害。竞争应该是大多数营利性机构比政府组织更高效的原因之一。

3.8 建立政府机构成员的共同愿景(Shared Vision)共同愿景

是圣吉在他的“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描述的第4项修炼。所谓“共同愿景”,是指能鼓舞组织成员共同努力的愿望和远景。主要包括3个要素:共同的目标、价值观和使命感。共同愿景为学习提供了焦点和方向。如果有任何一项领导的理念,一直以来能在组织中鼓舞人心,那就是拥有一种能够凝聚、并坚持实现共同愿景的能力。建立学习型政府,要创造一种适合学习型政府的文化,要在政府文化发展过程中导入学习型组织理论,转变政府价值观,创设新型政府精神。学习型政府应建立起政府组织成员之间的共同愿景,并保持共同使命感的稳定性。营建良好的学习文化和团队精神建设,改善心智模式,这是组织文化迈向学习型文化的重要途径。

3.9 建立学习型政府的学习机制

创建学习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创新,离不开政府公务员的现代化、知识化,离不开各种学习机制。(1)要建立学习考核评估机制,“在组织学习中,一定要把学习贯穿于学习———运用———评价的整个循环之中。”要把学习与绩效相联系,要对学习效果进行科学考核与评估,主要看工作的效能。(2)要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建立物质、精神奖励制度和职务晋升制度,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学习突出的公务员要给予奖励。(3)要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的作用,坚持学习,带动整个政府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4)要建立个人学习与团体学习相互促进机制,个人学习是团体学习的基础,个人要把学习与工作、生活相结合。团体学习是个人学习的升华。个人通过团体成员间学习方法、学习经验交流,从而促进个人学习。

摘要:学习型政府是知识经济的必然产物,是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政府改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性选择。我们要从多方面探究我国建设学习型政府组织的具体思路,为成功地建设学习型政府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学习型政府组织,国际背景,必要性,思路选择

参考文献

[1][美]彼得.圣吉著,郭进隆译.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8.

[2][美]彼得.圣吉著,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研修中心译.第五项修炼:实践篇——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战略与方法[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2.

[3]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2.

[4]李阳.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学习型政府建设[J].理论前沿,2004(15).

[5]陶学荣,李荣华.创建现代政府管理新模式:学习型政府[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1).

[6]叶肇芳.我国创建学习型政府的动因探微[J].现代企业教育,2009(4).

[7]许正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政府管理创新-学习型政府[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0.

3.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 篇三

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部门,在中国政府网上公布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各部门将2009年一年的主要工作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等部分进行了公开。内容涉及国家大事小情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报告称,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信息1144条,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共发布信息13889条。另据统计,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外交部网站主动发布信息总量为195420条,计约8.97亿字。而国家发改委2009年在其网站上共发布了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145条,发布的各类信息达38270篇。

在此之后,各地政府也公布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其中北京市2009年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专栏公开信息10.12万条,答复比率提升13.2%; 上海市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7.5%; 深圳市通过“深圳政府在线”发布政府信息19352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咨询会等会议287场。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各级领导的指导下,稳步推进。对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有政府部门领导指出,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结果的公开,政策措施解读不够,行政审批过程公开不够,社会公众参与不够。

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篇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制定了职业资格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明确可鉴定职业工种。目前全县有可鉴定工种38项,取消工种17项。二是清理出林业、卫生计生、水务、商务、发展改革等5个部门共计23项中介服务事项,并公开发布。三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对30个部门、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机关、服务对象等进行调整和规范,确定我县《事项目录》共大项287项(大项中有子项72项)、子项243项,共计458项。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完成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市管部门等60个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将“两单”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面明晰了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办理时限及群众办事流程。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取消或停止执行收费基金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2项、停征25项、降低1项,政府性基金取消1项、扩大免征范围1项。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有序开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新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640户,为4672户次纳税人办理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登记,实现了存量纳税人工商部门换照与识别号变更保持一致。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对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及程序实行网上公开制度,对县内产能落后的污染源项目进行取缔淘汰,对污染物治理水平较差的污染源项目进行整治,建立禁投行业名单和生态红线制度。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为基础,对城市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组建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一并纳入市政综合管理,把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有效促进城市管理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到报备率、及时率、审查率、规范率100%。明确所有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收到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36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120余条,因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予印发文件17件。全年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9件,报备率达100%。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落实《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程序,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常规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改革的方案、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等事项,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法律顾问均提前介入审查把关。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建立了决策后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部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观念逐渐形成。全年无重大行政决策过错情况发生。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把聘请法律顾问纳入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全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聘请率100%。法律顾问为领导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信访事件、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严肃追责问责。出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家公职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结果运用规定》,对应予追究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不因其调离、辞职、退休等职务变动情形而免于追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28个行政执法单位自评自查行政处罚案卷1712件,并组建案卷评查小组,对21个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37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案件优秀率达82%。通过案卷评查,对执法单位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更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二)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县28个部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年抽查事项326项,开展抽查次数1433次,检查对象10414户。所有抽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检查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为符合条件的158名执法人员办理《重庆市行政执法证》;收回退休、转岗、没有具体从事执法工作以及其他没有在职在岗等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16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性。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将全县386名公安辅警人员工资及社保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各级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年政府序列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3件、满意率达99.24%,政协委员提案142件、满意率达97.18%。

(二)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等领域的专项审计和执法监察。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具体办,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追究。畅通监督渠道,开通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开辟县内媒体举报窗口,27个乡镇(街道)统一制作信访举报公开栏,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定,坚持正面导向、问题导向和群众需求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16条,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舆情和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切实提高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能力。及时回复群众来信,全年共收到县长信箱信件405件,按期回复率达100%。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登记、权利告知、统计报备、案卷评审等相关制度,对于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由承办人员提请集体讨论。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对民事争议裁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

3件视为未申请(逾期未补正);依法受理7件,已审结7件,其中维持5件、撤销2件,没有复议后起诉及败诉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完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规定》,面对诉讼案件大幅增加的新情况,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积极做好应诉工作的同时,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强化司法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全年县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5件,其中审结40件,未审结5件,胜诉率达97.5%。全年收到司法建议1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回复处理。

(三)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积极在重点领域及平台公司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文本,签订约定仲裁合同文本100余份,涉及金额20亿元以上。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强化法治宣传。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宣传联动机制,依托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禁毒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各项免费法律服务咨询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理性维护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县、街道(乡镇)、村(社区)、组四级矛盾纠纷联动排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29件,化解381件,化解率88.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行政监察、公安、司法等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注重把学法、懂法、守法的干部选拔到班子中去,注重考察干部的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二是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针对“1+3”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约谈2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2个单位财务负责人,梳理问题线索12条,立案3件4人,诫勉谈话1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28人,给予纪律处分12人。三是积极开展学法教育活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6300余人参加**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完成92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3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八、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全县上下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加强政府法治干部的培养。将依法行政专题纳入干部教育年度计划,全年共培训200人次;先后选拔5名优秀法治干部参加市级调训,选派2名法治干部赴发达地区挂职。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年,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全面依法治县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展不平衡,重点执法部门相对其他执法部门推进力度大。二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与所承担的职能还不相适应;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5.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汇报 篇五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展示政府形象、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现将政府网站建设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政府网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我县政府网站在市里的统一安排下,于去年12月份完成改版工作,由于服务器后台由市里控制,新网站中存在的不足不能及时修改补正,网站建设存在局限性。

2、政府网站管理人员不足制约了网站建设。我中心共有管理人员10人,其中2人歇产假、每天2人在大厅值班、2人为企业代理服务、1人负责县长公开电话承办、还要随时派出记者跟踪县里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能在网站建设中发挥作用的人捉襟见肘。

3、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乡镇和个别部门未对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提起重视,报送信息量少,网站更新缺乏内容,不能全方位反映我县各领域工作的实际情况。

4.办公经费不足,没有外出采风的交通工具。我中心自2004年成立以来,办公经费一直保持在20万元,是全市唯一一个没有配备车辆的政务服务中心,却承担着日常运行管理、网站建设、政务公开、县长公开电话等多项职能,随着物价上涨、设备老化等因素,经费严重不足,使政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无法采访,制约了网站建设。

二、今后政府网站建设的几点建议

1、恳请县政府安排4--6名懂网络、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网站管理办公室,并拨付政府网站建设专项资金、配备专车一部,为网站建设提供人员、资金保障。

2、县政府发文,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网络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乡镇及窗口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确保网站更新所需的信息的质与量。

3、拓宽信息采集渠道。我中心与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加强沟通,增加信息采集渠道、实现信息共享,每天派专人到两个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审核把关后上传,丰富政府网站内容。

4、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宣传力度。下一步我中心将派记者到相关乡镇及企业进行实地采访,收集相关信息,建立连接,在政府网站上给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免费宣传,助力我县经济发展。

6.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 篇六

乡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晋城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晋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晋城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将其摆在全市工作重要位置,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的重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强化统筹推进。印发了《2018 年法治晋城建设工作要点》,出台了《晋城市 2018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和时间进度。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清单,确保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共同担当。同时,积极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向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乡、村两级延伸,各级政府部门和 84 个乡镇、38 个试点村(社区)全部建立起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构建了全方位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市县两级政府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并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调度。

加强督查考核。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具体责任列入了述职范畴,通过完善考核方案、优化指标设计、改进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作用,让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全市上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的重点工作。

二、依法履职,深化改革,政府履职效能不断提升

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动态调整了 18 个部门的 117 项权责清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精简 41%。高平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省级试点推进顺利,备案类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3545”专项改革均提前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新建成的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启用,审批事项入驻率达到 98%,日均办件 4400 件,当即办理事项达 60%以上,落实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证照分离”改革,统筹文化、商务、公安等 20 多家部门,对首批 106 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了改革。直接取消审批 2 项、审批改为备案 1 项、告知承诺 19 项、优化准入服务 83 项。政府行政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实施,执法行为更加高效透明。

三、加强立法,严格管理,制度引领作用日益显现

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热点,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起草、论证、研讨等工作。2018 年,市政府共提交市人大审议地方性法规 3 部围绕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提交了《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围绕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提交了《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围绕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提交了《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草案。目前,三部地方性法规已全部公布并实施,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备案,不断提高审查效能和质量。市政府法治机构共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 15件,向省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已发文规范性文件 5 件,无一漏报误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40 件。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计清理证明事项 60 项,其中市本级 50 项、各县(市、区)10 项,现已全部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四、严格程序,强化审查,依法决策水平有效提升

积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市、县两级政府及市直部门针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价格管理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做出决策前,全部按要求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2018 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67 份,办理法律顾问案件 82 件,服务领域拓展到了决策咨询、合同审查、信访投诉、复议调解应诉等多个方面。同时,在全市加快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了公职律师,通过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作用,促进各部门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五、加强监督,规范行为,公正文明执法步伐加快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稳妥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5 支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机构编制职能“三定”方案全部制定出台。

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邀请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小萍教授为全市 1000 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授课。举办了新办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全市参考人数共 1027 人,合格率 91%。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共计年检 5280 个行政执法证件。

六、公开透明,多维监督,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2018 年,全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 495 件,市政协委员提案 515 件。全部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完毕,办结率 100%,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达到 98%。各级行政机关设置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教育等列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2018 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6325 条,反映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 39521 条,回应政策解读 375 条,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七、完善机制,定纷止争,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市本级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134 件,2018 审结 126 件,维持率、直接纠错率、调解和解率、驳回申请率分别达到 30%、18%、42%和 10%。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案件审议会议 4 次,集中审议案件 11 件。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行政应诉相关要求,严格做到行政机关依法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2018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137 件,结案 117 件,胜诉率 91%。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2421 个,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委员会 113 个。20xx 年共排查矛盾纠纷 21390 次,调处 7107 件,调处成功率达 92%。

八、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宪法学习教育为重点,制定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开展学法 6 次。市政府班子集体参观了宪法主题展,专题听取宪法辅导报告,模范带头学习宣传宪法。为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举办了 2 期法治报告会,先后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焦洪昌教授和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进行了专题辅导。领导干部就职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分别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全年共开办领导干部宪法学习讲座 15 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实现了全覆盖,先后开展学法用法考试 3 次,参考人数达 8 万人。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出台实施了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了市直 52 个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结合本部门职责,广泛开展

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首个“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了全省首家宪法历史资料展,开展了全省首次 52 个市直单位现场宣传网络直播。积极组织参加“晋城市改革开放 40 周年十大法治事件(业绩)”评选,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批典型经验入选。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全市 175 家部门积极参与。搭建了新媒体普法矩阵,微信“每日一题”普法互动栏目圈粉 14 万人,日均答题6000 余人。以“太行山里红”公众号为中心的微信“4+1”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受到司法部领导的高度赞扬。

20xx 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开展较少;行政复议知晓率不高,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发挥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xx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攻坚之年,也是推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的重要一年。我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主动对标全国一流,努力推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晋城建设,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乡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过去一年,**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 号)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将**镇 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及主抓法治建设的镇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委、镇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相关标准列入镇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法治政府创建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我组织镇班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

组织全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2018 省纪委监委作风暗访警示教育片》。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特别是公务员、在职党员干部的学法工作重点抓,要求他们学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民法、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镇公职人员在 2019 学法考试中,通过率 100%,90 分以上 100%。

重视农村基层普法工作,利用“一村一栏”、宣传车等送法下乡,对农村干部群众进行普法,大力宣传《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土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通过普法,增强了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教育活动。对本镇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全面的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新《劳动法》采用以点带面的形式进行,请法律教师到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工厂去讲课,并发放录像和图片等法制宣传资料,使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守法和懂法。

三、扎实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在集中排查矛盾纠纷上,坚持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并且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及时解决群众上访、上诉的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20xx 年,全镇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2 件次,已办结 32 件,办结率100%。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在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方面,教育部门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促使学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由镇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每学期到每个学校上法制宣传教育课,主要讲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

五、大力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展的最后一年,**镇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七五”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普法教育工作。我们常态化开宣传车到镇的大街小巷、村(居)委播放法治教育宣传 60 余次,利用**镇圩日上街集中宣传 5 次,发放宣传资料 2300 余份,悬挂宣传标语 17 幅,解答群众咨询 200 余人次,受教育面超过 83%。

六、强化镇人大的职能作用

**镇人大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镇人大认真落实镇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基层,同时强化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了**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乡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立足于基层政府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服务基层中心及民生工作水平,推动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为我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镇 2020“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部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发挥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镇战略的实施;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细分到各个职能部门,做好任务分解,研究落实措施,区分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径图,切实抓好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整体推进。镇直各单位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镇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原则,加强依法治镇工作研究。

二、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开设远程视频法律服务平台将全镇 32 个村(社区)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四个片区,在各片区工作室内设置远程视频法律服务平台对接南安市司法局,采用“一对一“和”多对一“的视频互动交流方式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 ”面对面、零距离“的公证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保障了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公益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法律服务;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法律服务覆盖全镇 32 个村(社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并要求法律顾问在重大纠纷调解、村务决策、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法律咨询及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时能有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三资”监管工作邀请镇法律顾问,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对“三资”合同进行法治体检,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三、完善各项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7.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 篇七

明确住房供应体系总方向

改善住房条件、圆“住房梦”, 实现安居乐业, 是现阶段群众最迫切的期盼。

在住房体系建设的总方向上, 习近平指出, 从我国国情看, 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陈飞分析认为, 这为我国住房政策构架的完善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强调, 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同时, 总有一部分群众由于劳动技能不适应、就业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原因而面临住房困难, 政府必须“补好位”, 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对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卫民表示, 要满足不同的住房需求, 就要通过市场的手段, 政府只承担基本保障。保障的归保障, 市场的归市场。这一层关系的提出, 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的主导作用、基本功能。

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 在城镇化过程中, 住房供求关系紧张局面将长期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说:“特别是城镇住房体系还不够健全, 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还比较窄, 必须探索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供应为主的住房政策框架。”

增加住房供应是重点

从住房体系思路上看, 这次集体学习直接提出“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概念, 将供应体系放在显著位置, 是整个住房体系思路的大转变。过去限购等着重于抑制需求的思路, 将转变到增加住房供给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思路上。习近平强调, 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 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 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习近平指出, “十二五”规划提出, 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 (户) , 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这是政府对人民作出的承诺, 要全力完成。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 要注意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 努力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习近平还指出, 保障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但要好事办好、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 就必须加强管理, 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 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要坚持公平分配, 使该保障的群众真正受益。对非法占有保障性住房行为进行有效治理, 依法依规处理, 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加以防范。

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最新数据显示, 截至9月底, 全国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20万套, 基本建成410万套, 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98%和87%, 完成投资8200亿元。

冯俊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既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居住权利的客观需要, 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尽力而为,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尽早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完善住房支持政策

习近平强调, 要完善住房支持政策,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完善土地政策, 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 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完善财政政策, 适当加大财政性资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力度。

陈飞认为:“土地和金融是住房发展的两大根基。土地是城市的主要资源, 是经济社会活动的空间载体, 在市场体制下, 土地供应短缺常常是住房供给短缺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低收入居民来说, 资金短缺是造成其住房问题的根本原因。财政政策的支持, 实质上是二次分配, 是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紧张的必要举措。”

刘卫民说:“公共资源投入有很多形式, 最主要的是土地和财政。要完善住房保障, 土地供应的规模和结构要有更加优化的安排。财政投入方面要向公租房倾斜, 因为它的投入周期长、回款慢、盈利空间小, 政府要有更大的投入。”

值得关注的是, 习近平在讲话中还提出, 要积极探索建立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

刘卫民认为:“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 政府可以制定政策并进行监管, 具体项目由第三方来执行, 一方面减轻政府的压力, 一方面可以使建设运营管理等更加专业化、透明化。”

处理好住房问题中的“四个关系”

住房问题, 牵扯面广, 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如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如何看待住房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等都是需要破解的方向性问题。

习近平指出,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 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

冯俊表示, 住房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的一个侧影。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这四个关系的提出, 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此次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讲课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刘洪玉说:“总书记提出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这意味着我们目前还没有很好地处理好这几个重要关系, 或者说在处理上述关系时有进一步探索、完善的空间。”

刘洪玉进一步解释说, 比如过去我们在推进住房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的过程中, 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比较重视住房的经济功能, 崇尚市场力量的作用, 不太重视住房的社会功能, 忽视政府保障的作用, 使住房问题越来越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当然, 如果反过来政府大包大揽, 忽视市场的作用, 也是不可持续的, 就会遇到后面的两个关系即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与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

(二)

逐步落实长效机制政策

很多人都注意到, 习近平在谈到解决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时, 并未谈及“降房价”。

在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看来, 不谈房价, 并非是不解决高房价问题, 只是房价问题的解决不是短期手段能够促成的, 更多地需要建立在供需关系的调节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上。

RET睿意德高级董事王玉珂认为, 这意味着调控思路转变, 把需求人群做了明确划分, 并针对多层次的需求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政府来保障, 中高收入人群则交由市场手段去解决。这是尊重市场规律的表现, 有利于市场的平稳发展。

之前的调控思路颇受业界诟病, 原因在于, 调控政策大多针对控制房价和限制需求, 停留在表面, 每年推出大量政策, 包括限价、限购、限贷等, 但从压制需求入手, 容易造成“一刀切”问题。这种调控思路导致政策难以持续, 市场出现震荡, 房价也难以控制。本次讲话虽只字未提房价, 却更加深入地从供需关系入手, 可谓釜底抽薪。政府本没能力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问题, 此次明确自身职责, 没有大包大揽, 着力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首次置业需求。对于改善型需求不再过多干涉。

中金公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宁静鞭表示, 增加供应被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 意味着政府已经形成对目前房地产问题的解决思路, 区分政府和市场的职能, 分层拆分需求, 保障归政府, 市场化改革促供给, 从而构建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将住房的消费品和资本品属性在不同层次的住房体系中得以区分, 有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住房市场, 该项制度设计旨在中长期解决好房地产发展问题, 是治本之道, 同时强调‘加强顶层设计’, 意味着接下来更多围绕住房市场长效机制的政策将逐步落实。”宁静鞭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提出, 在住房供应体系的顶层设计之下, 政府主要职责重点在于组织资源、制定规则和实施对入住者的“进与退”的管理。而市场主要管规则、管收税。以经济手段为主, 其中包括税收的手段, 从土地开发到商品房的交易和保有, 各环节上的税费应系统地合理化。调控中原则上宜区别住房的居住需求、投资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 采取差异化政策区别对待。

打造符合国情的住房供应体系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 还存在着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保障性住房总体不足、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平衡等问题。”刘洪玉表示。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 到2010年底, 全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不成套, 设施简陋。其中1000多万户居住在棚户区中。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 厨卫设施不全, 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处于城镇“夹心层”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其后, 又发生了部分城市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过于旺盛, 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 “购房难”由单纯的经济问题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刘洪玉说, 因此, “十二五”期间, 需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弥补“十一五”甚至“十五”期间保障房安排不足。

这次习近平讲话中没有提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减少经济适用房、限价性商品房等产权房的数量, 是在确保住房保障、防止福利陷阱时的有效手段。”陈国强说, 所以, 要按习近平所说的, 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加快建设廉租住房, 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

陈国强认为, 一方面, 必须抑制大户型、豪华大面积、别墅类住房的供给和需求, 因为土地资源就那么多, 少部分人占得过多, 就会造成大部分人的住房难、买房贵。另一方面, 要保证住房消费的多层次化, 即保证住有所居, 而不是人人有产权房。

处理好发展和分配的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区域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表示, 房子问题有两个极端, 一是完全市场化、政府缺位;一是过度保障, 盲目放大受保障人群, 房子出现独立化陷阱的问题。两种极端情况都要避免。

他认为, 习近平提出处理好四大关系, 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新时期中央对于如何更好地推进房地产发展的思考, 打破了过去将近一年时间政策的静默, 回答、理清了社会各界对于如何定位房地产、如何发展房地产的争论:最关键地还要处理好发展和分配的问题。

他表示, 改变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的关键不在于不断地调控, 而是完善住房供应支持的制度体系。通过税收、信贷以及土地、信息等措施调节住房资源, 避免浪费,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特别是在土地政策上, 要完善土地政策, 坚持民生优先, 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 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可以预见, 未来集体土地的入市, 以及国有土地供应结构偏向于工商业的局面将改变。

而在资金来源上, 要用财政来撬动大量的社会资金, 使得社会资金不仅要进入商品房领域, 还要鼓励它进入保障房的建设。

最难的问题不是建设快慢的问题、建设多少的问题, 还是一个分配公平的问题, 一定要在一个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公平的机制是特别重要的, 如果没有这么一个机制, 建再多的保障房, 也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积累更多的社会矛盾。

(三)

“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习近平关于中国住房问题的讲话, 凸现了新一届中央集体下决心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决心, 也折射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住房体系的政策走势和构架。就此而言, 习近平的讲话事实上是为中国的住房制度和政策定基调、明方向。

据此, 经济学博士、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 中国的住房政策将发生颠覆性的变化, 行政调控将逐步淡出, 住房政策的重要性和综合性将大大提升, 住房公平和住房分配将在未来的政策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国将告别以前的以行政调控措施为主体的政策体系, 而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在住房供应方面的定位, 各得其所, 通过制度建设, 最终实现住有所居的中国梦。

在这个过程中, 分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是政府做好住房保障的第一步。如习近平所强调的, 在住房供应问题上, 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的市场化没有错, 畸形的高房价不是市场化的结果, 而是市场化不彻底和政府错位、越位和缺位的总体结果。过去10多年, 住房问题的改善主要是依靠市场的力量。但由于政府在住房市场上的巨大利益, 导致在土地供应以及住房的公平分配政策上, 出现极大的扭曲, 在保障房问题上严重缺位, 从而使得房价畸高和保障缺乏共存。未来在住房供应体系上, 大部分住房靠市场来解决, 剩下部分为政府保障, 这一结构将成为政府和市场的供应边界。

在住房支持政策上, 土地政策、财税政策、准入政策以及信贷政策等都应有所改革。比如农地直接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应当突破, 房产税应当扩围并全国性推广, 行政化手段过浓的限购等政策则要逐步退出。

8.学习型政府建设情况 篇八

赵克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出席座谈会的老领导、老同志,向全省所有离退休老干部致以亲切慰问和崇高敬意。在通报了去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今年工作打算后,赵克志说,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与各位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密不可分,与全省广大老干部在不同时期为贵州发展付出的艰辛努力密不可分。老一辈领导同志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精神,时刻感染着我们、激励着我们。赵克志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赵克志强调,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全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老干部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对老同志在政治上多重视、工作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心,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努力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希望老领导、老同志继续关心支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发挥优势,奉献力量,为我省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陈敏尔在主持会议时说,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对省委、省政府工作给予了很多关心支持,对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给予了热情呼应,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老干部工作,继续关心好、照顾好老同志,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老同志在发言中对近年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感到由衷高兴,对省委、省政府今年的工作安排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大家表示,将继续关心支持省委、省政府开展工作,并衷心祝愿贵州不断书写新的篇章。

参加座谈会的老同志还有:何仁仲、肖永安、唐世礼、李玲、禄文斌、李万禄、杨守岳、王淑森、步智信、刘思培、杨光林、司徒桂美、徐敬原、庹文升、姜延虎、顾庆金、林明达、陈华祥、吴嘉甫、袁荣贵、李元栋、王思明、刘鸿庥、许乐仁、何永康、李平、王录生、相小青、程天赋、王惠业、王中刚、蒙素芬、谢锦汉、张林春、王安新、陈俊平。(贵州省委老干部局)

上一篇:五年级第一学期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下一篇:九年级上学期家长会班主任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