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

2024-08-04

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共8篇)

1.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根据《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对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校认真组织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二、学前教育资助自查情况

经核查,20xx年我区建档立卡幼儿XX人,农村低保幼儿X名,残疾幼儿X名,全部按照国家资助政策XXX元/学期的资助标准享受相应资助,资助金于20xx年全部发放到位,不存在漏发、少发现象。

三、义务教育资助自查情况

经核查,我区中小学X所,在校学生XX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XX名,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XX名,农村低保家庭学生XXX名,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XX名,残疾学生XX名,城市低保家庭学生XX名。按照相关规定,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全部享受相应资助。

四、发挥长效机制

我区将持续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在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上积极探寻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多方位、多途径、多形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服务,做到应助尽助,尽力而助。

2.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一、研究内容和方法

(一) 研究内容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过程管理研究”总体思路

自2007年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整个新资助政策体系出台后,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基本进入了正规化的管理过程, 各高等学校在具体实施中, 根据各地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 在资助形式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 取得了显著成效, 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 由于多种原因, 资助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根据多年的工作实际, 课题组认为新政策框架下的资助过程管理科学化问题尤为重要, 因为资助过程管理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新政策体系目标能否真正实现。为此, 该课题研究的总体思路如下。

第一, 坚持以人为本的资助理念。把“爱”融入资助过程中, 坚持制度规范与人文关怀相统一、经济资助与精神抚慰相统一;把资助工作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 激发被资助对象自强不息的精神。

第二, 构建一个政策实施的科学化管理过程。即如何科学认定贫困生;如何开发资助资源;如何科学有效地配置有限的资助资源——引导学生各得其助;如何做好助后管理, 引导学生花好钱、学好习、成好才;如何加强诚信教育配合银行做好还贷工作;如何帮助政府和银行建立一套科学的、人性化的贷款偿还政策与机制;如何做好资助的成效评价等。

第三, 范例分析。课题组成员长期从事高校贫困生资助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 积极探索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 推动本校与中国银行合作建立了信用助学贷款机制, 为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范例, 受到国家高度重视。范例的突出特色是“盲助” (即隐形资助) 和“1+2+2+1”资助过程管理模式。

2.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过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新资助政策执行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 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过程管理中存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主要概括为六个方面: (1) 无偿的资助和有偿的资助充满了矛盾; (2) 银行的还贷无论在时间上还是机制上都缺乏资助的本意, 体现不了人性化; (3) 社会企业资助缺乏应有的责任; (4) 家庭负担过重; (5) 学校承担了无限的责任; (6) 学生对资助的认识模糊。

这一系列问题, 使得课题组对过程管理的研究延伸到了资助各参与主体及其客体 (学生) 的责任与义务上来, 开始追究资助各主体到底在资助中是否有利可图, 各方的投入是否得到了客观的回报, 受益者应当如何承担他们的义务与责任。

3.“盲助”的主要思想

盲助, 又称隐形资助, 就是表面上看不见的资助。它是与传统“可视性”资助相区别的一种新型资助方式:一方面, 不能为了公平采用公开“比贫”确定受助人和资助额度;另一方面, 资助人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公开受助人信息。盲助具有隐匿性、科学性和制度性三大特质, 体现人本、科学、文化三重价值维度。它是一种基于构建和谐教育, 渗透尊重、爱护、帮助、鞭策, 追求“以爱铸爱”的资助模式, 既是一种资助理念 (发展性理念) , 也就是要更多关注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发展、能力发展、道德发展, 也是一种资助方式, 体现资助以人为本的本质价值, 它关注的是不仅仅是贫困生的物质需求, 更关注其心理的健康、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以期把贫困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之人。

为了构建这样一种盲助资助模式, 国家必须要通过建立一个可靠的、不公开的信息库来认定贫困生及其贫困程度, 必须通过一种隐蔽的方法来将资助资源分配给受助学生, 必须通过一种动态信息档案及时掌握贫困生状态的变化, 以便及时调整资助力度, 必须通过一种不公开的途径来评判受助学生的情感、心理、能力和品德。这种资助模式, 充分考虑贫困生的心理需求, 以隐匿资助方式将人文关怀悄然融入到资助管理过程中, 理解、尊重贫困生, 了解他们的物质与心理需求, 培养他们创新创业的能力, 资助价值导向上引领发展, 资助过程中融入关爱, 资助目的归结育人, 彰显盲助人文关怀价值理性, 促进贫困生和谐发展。

4.“1+2+2+1”资助过程管理模式

所谓“1+2+2+1”管理, 即建立一个档案、开展两类教育、落实两个联系、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课题组在“1+2+2+1”资助过程管理模式提出:建立一个档案, 即搭建贫困生信息系统平台, 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两类教育, 即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经过思想政治教育, 帮助贫困生树立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信心, 已达到促进贫困生和谐发展之目的, 经过心理辅导, 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增强其承受挫折、适应社会能力, 引导其成为健康人格和高尚情操之人;落实两个联系, 即经常关注贫困生的发展, 把其在校情况及时反馈家长;强化一个能力, 即创新创业能力教育。

课题组在2008年提出的“1+2+2+1”资助过程管理模式, 先在长安大学试行, 后作为我国高校资助贫困生过程管理的一种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 是国家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

(二) 研究方法

1. 文献研究法

该课题搜集了大量关于贫困生资助的研究文献, 并对文献进行分类、筛选、鉴别, 分析整理出了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 为课题研究提供基础理论支持。

2. 比较研究法

该课题充分利用比较法, 研究国内外不同社会体制、价值理念及经济基础下的资助参与者的职能定位、管理模式等, 进而分析我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管理体系及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 为促进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科学管理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

3. 案例与实证研究法

近年来, 教育部所属的一些学校与中国银行合作建立信用助学贷款机制, 为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的完善总结了很好的经验, 课题选取其中一些经验作为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同时, 课题采用调查问卷、个别访谈、局部试点、信息反馈等实证研究方法, 在实践中总结理论, 理论又用于指导资助贫困生的实践。

二、研究结论和对策

(一) 资助的终极目标是育人

无论是寻找科学化的过程管理还是对资助体系中各主体责任的追问, 要么是在追求资助的公平, 要么就是探讨投入与回报的关系, 其本质都是把人作为一个受助体或一个特殊的产品来对待的。在实际工作和教学过程中, 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交往, 同时参阅已有的研究成果, 课题组越来越认识到:要把将未来交付于他们的当代大学生, 当做产品研究时需要介入情感与精神, 当作受助对象时, 要更多的体会他们的心理, 他们的自尊, 他们受助后产生的情感与动力。所以解决经济问题是资助的低级目标, 追求教育机会的公平, 也只是资助的显性价值, 资助的意义更在于让受助者与其他同学有相同的心态, 激发起他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 所以资助的终极目标是育人, 隐性价值是构造和谐的教育。那些理性的、凉冰冰的公开、公平的过程管理应当加以改造, 让资助显现她春风雨露般的灵魂, 为此, 课题组提出的“盲助”的育人资助理念。

(二) 完善多元资助的政策体系

1. 建立多层次复合资助体系。

正确区分无偿与有偿的概念, 科学界定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 优化组合现行的资助项目, 通过合理的配置, 使我国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最大限度地体现科学化、规范化, 使贫困程度不同的学生各得其助, 从而使得资助效益达到最大化。

2. 资助政策应走向法制化道路。

贫困生资助工作走向法制化道路, 是解决资助问题的根本途径, 不仅仅用制度, 更要用法律去规范政府、高校和贫困生的行为, 明确三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从而深层次推进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3. 完善资助育人政策机制

“资助育人”是高校资助政策价值的最高体现。贫困生资助不仅仅是物质上资助, 更体现在心理上的帮扶, 能力上的提升, 通过经济—心理—能力的系统资助, 使贫困生成为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之人。因此, 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应是冰冷的政策文本和面无表情的经济资助, 更要彰显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教育他们自强自立自爱,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荣辱观, 培养他们创新创业能力, 引导他们彻底走出人生的困境, 做成为于国于社会有用之人。

4. 建立高校贫困生政策的保障机制

建立国家贫困生动态信息库、信用制度、思想和能力教育政策机制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可靠保障。

(三) 盲助是构建和谐教育、“以爱铸爱”的资助形式

盲助, 又称隐形资助, 是与传统“可视性”资助相背的一种新型资助方式, 既是对“范式资助”的理论纠偏, 又是高校贫困生资助路径的实践探索。它通过搜集有效的信息, 进行整理分析, 确定贫困生, 然后采取一种隐匿方式将补助直接打入贫困生个人账户。

1. 盲助的特征与价值

盲助具有隐匿性、科学性和制度性三大特质, 体现人本、科学、文化三重价值维度。

(1) 人本价值。人本价值是盲助的首要价值维度。盲助的人本价值是指通过隐形资助方式, 彰显资助人文关怀的基本维度, 使贫困生在受资助过程中接受诚信与励志教育, 完善自身人格, 培养其追求卓越的精神, 发挥资助工作的德育教育功能, 真正起到“经济上解困、心理上解惑、品格上扶志”的独特作用。人本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助方式的人性化。盲助具有隐匿性, 体现对贫困生的关爱, 人文关怀的彰显。把促进贫困生的全面发展放在首要第一, 变“强权关心”为“人文关怀”, 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二是资助目的的去功利化。盲助通过有效信息认定贫困生, 以隐匿的方式直接对贫困生予以资助, 体现了高校资助工作去功利化、以人为本价值理念。

(2) 科学价值。盲助的科学价值, 在于把定量与定性方法分析相结合, 克服了以往简单的定性带来的工作失误。通过对学生家庭所在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家庭劳动供养关系、家庭突发状况等学生信息的搜集整理, 建立贫困生资助信息库, 进行科学分析, 随时监控贫困生资助信息的变化, 根据不断变动的资助信息随时更新资助名单, 把有限的资金用到需要帮助的贫困生身上。

(3) 文化价值。任何事物归根结底都是文化在不同层面的表现, 盲助的文化价值具体表现为与大学文化一脉相承性。盲助追求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 关注贫困生的和谐发展, 所形成的人本文化, 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盲助的四重原则

(1) 制度规范与人文关怀相统一。它是现行资助方式的扬弃, 坚持贫困生资助的制度化、规范化, 融入人性化, 坚持资助目标和教育规律的统一。

(2) 社会效应和个体效应相结合。国家实行贫困生资助政策, 显性目的就是实现教育公平, 隐性目的是资助育人。从目前资助工作实践来看, 资助工作缺乏对贫困生个体的情感需求的关注, 忽视个体效应, 造成资助效应的短板。因此, 必须构建以爱心为基础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资助教育全过程, 满足贫困生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需求, 激发其热爱国家和回馈社会的内在热情, 把社会效应和个体效应完美结合起来, 开创资助工作的新局面。

(3) 经济资助与精神抚慰相结合。贫困生的“贫”, 不仅具有经济内涵, 还包含精神外延, 因经济困顿而造成心理的高度自尊或自卑, 皆为贫困生的资助教育范畴。资助工作必须改善原有的资助方式, 不能借公平、公正之名, 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资助工作要高度重视贫困生的情感需求, 加强经济资助和精神抚慰的结合, 使贫困生摆脱经济和心理的双重贫困, 彰显资助工作人性光芒, 体现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

(4) 共性统一与个性区别相结合。贫困生的共性在于“贫”, 而共性却蕴于不同的个体中, 因而又是千差万别的, 资助方式应因人而异, 资助手段人性化, 坚持资助目的无功利化, 包容贫困生的不足, 限制其负性情感的伸延, 激发其积极向上的热情, 培养其创新创业的时代精神。

3. 盲助的实现路径

(1) 树立以人为本的资助理念。盲助作为全新的资助方式, 它尊重贫困生的个人隐私, 强化对贫困生的人文关怀, 注重物质资助和精神抚慰的有机结合, 促进贫困生的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盲助以人为本的资助理念, 使资助工作更加人性化, 彰显了高校贫困生资助育人的本质特性。

(2) 构建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明暗两条主线。盲助体系的两条主线包括明线物质和暗线精神的资助。通过物质资助这个明线对贫困生进行经济层面的资助, 确保其完成学业;通过精神资助这条暗线, 把资助工作与感恩教育、励志教育有机结合, 激发贫困生中自强不息的精神, 达到资助育人之目的。

(3) 构建立体三重保障机制。首先, 建立高校贫困生数据库, 对贫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集成处理, 随时把握贫困生信息的动态变化, 保障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其次, 构建贫困生资助制度体系, 保障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再次, 建构资助工作德育教育体系。通过树心, 树立贫困生自信自强的信念;通过励志, 坚定贫困生的理想信念, 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加强教育, 培养贫困生创新创业的能力。

(四) 贫困生资助过程的科学管理方案

1. 资助体系过程管理的运行思路

贫困生资助体系过程管理的关键环节就是贫困生资助体系运行 (执行) 环节。这一环节涉及到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源的配置、经费的筹措等方面内容。

(1) “一体两翼五化”:贫困生认定科学化。“一体两翼五化"的认定构想主要是建立以国家为主体, 高校和政府分属两翼, 以学生信息的网络化、认定标准的科学化、认定人员的专业化、认定制度的规范化和政策宣传的广泛化为基本内容的“五化”贫困生认定体系。它在传统的政府和高校二元组合认定的基础上, 融入新的元素, 加强国家的指导职能, 强化政府的主导功能、细化高校的实施功能, 发挥社会的监督功能, 利用多个支点, 组成新的锥体, 由点组面, 点面结合, 相互补充, 力图构建一个国家、政府和高校三维的科学认定模式。

(2) 多方参与:贫困生资助资金筹措多元化。目前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 高校自筹和社会捐助及其他方面资助的比例较低, 相对于需要资助的经费来讲, 数额较少, 远远达不到需要, 因此要建立国家、银行、高校和社会多渠道筹措机制。

课题组以长安大学为试点进行研究, 取得了良好的效应。学校利用学科专业优势, 积极与相关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争取企业的资金投入, 设立各类社会奖学金 (如法士特奖学金等) , 为学生提供创业的机会。长安大学2008—2013年社会奖学金总额约为1, 618.35万元, 资助人数为4, 205人次;社会资助总额为308.96万元, 资助人数为816人次 (图2-1) 。

长安大学募捐和社会资本在资助资金比例逐年增大, 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贫困生的需求。因此, 贫困生资助资金的来源渠道, 在以政府为主体的前提条件下, 应积极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 特别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 拓展社会捐赠的资金来源渠道, 形成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

(3) 二元组合:资助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效果关键在于其产出的情况, 贫困生资助的产出体现在贫困生个人的发展及贫困生对社会的回馈等方面, 这就要求科学合理的调配贫困生资助的资源, 在国家的指导下, 高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 综合分析学校贫困生现实状况, 在不同贫困生群体之间的进行调配, 协调学院与专业之间的配置情况, 落实国家关于贫困生资源配置的政策法规, 达到资源配置合理化。

2. 资助过程监测反馈的管理设计

(1) 健全贫困生资助资金的监管机制。健全贫困生资助资金的监管机制, 确保贫困生资助资金下拨过程中无挪用、克扣等现象发生, 必须实行高校、资助单位及中介机构的三重监管机制, 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资金的社会效益。

(2) 构建立体多维贫困生资助的监督体系。贫困生资助监督体系的构建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贫困生资助工作, 确保资助资金、政策等落实到位, 发挥出贫困生资助的最大效益。因此, 必须构建立体多维贫困生资助交流监督机制。一是建立监督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 明确对教育部门及高校监督的内容、方式及其原则, 定期向教育部门及高校反馈监督所得信息。二是贫困生资助的教育主管部门与高校、院系之间纵向的监督。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及资助主体的自我监督机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把贫困生资助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保证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公开性, 使资助主体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工作。

(3) 搭建贫困生资助立体交叉式信息反馈系统。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需要实时反馈, 确保资助主体能根据反馈信息确定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际实施情况, 以便纠正资助过程中存在的失误问题。建立由政府、高校、家庭、贫困生等组成贫困生资助立体交叉式信息反馈系统, 及时反映贫困生资助的最新动态, 监控实施效果, 适时调整不合时宜的政策, 保障贫困生资助政策时效性。

3. 资助过程反馈改进环节的科学管理

(1) 助学贷款的跟踪管理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资助项目, 在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但是助学贷款是有偿的资助项目, 是以国家和高校信誉作担保, 存在着一定风险。近年来,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不是十分理想, 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国家助学贷款缺乏科学化的管理, 特别是贷后跟踪管理。因此, 要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的管理水平。加强诚信教育, 建立贫困生信用管理系统, 形成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 大大提高违约人的失信成本, 迫使信用行为当事人不敢失信违约, 设立由政府、学校、银行共同出资的贫困生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把高校纳入助学贷款的还款管理工作中来, 实现风险共担的机制, 解决极个别学生不还助学贷款的风险问题。

(2) 构建四位一体的贫困生就业实践模式。要解决高校贫困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单靠高校或贫困生个人是不行, 需要政府、社会、高校、贫困生等共同发挥作用, 形成政府主导、高校主动、社会帮扶、学生能动四位一体的就业实践模式, 更好地解决贫困生就业难问题。

(五) 构建贫困生资助过程的管理模式

根据过程管理理论, 结合PDCA循环四阶段过程管理模型, 把贫困生资助的管理过程分解为政策、执行、检查、改进四个子过程。并分别就贫困生资助的各子过程 (各资助项目) 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与建议。课题组初步构建了贫困生资助过程管理模式 (图2-2) 。

3.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摘 要】阐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分析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现状,并指出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力度的几点建议,切实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体系。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 义务教育 资助政策 执行情况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4C-0009-03

目前,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是“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从2006年开始,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将学生资助经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08年我国已全面实现了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另外,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本文对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探讨,提出进一步提高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力的建议,切实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体系。

一、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两免一补”是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二)资金分担。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分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西部地区分担比例8∶2。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所需资金。中央不出资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资金分担。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三是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分担。中央和西部地区的资金分担比例为5∶5。四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所需资金,中央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政策执行部门。从国家层面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主要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实施,政策的制定由教育部财务司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各不相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由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或者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有的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资助政策的制定,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政策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有的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执行和管理,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四)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足额、公开、透明地安排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经费,要把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由各级地方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现状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两免一补”政策。政策补助对象: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都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特殊教育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对象: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学生。具体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内容。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开展国家试点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启动自治区试点,将全区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没有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纳入试点范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

(二)政策执行的主体。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执行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制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牵头负责。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营养办、教育局财务科(股)负责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和执行工作。

(三)政策执行的措施和效果。一是条件保障。各市县(市、区)都成立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市县(市、区)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领导组成,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为做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人员和经费上的保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影响,让政策家喻户晓。为了使国家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做到家喻户晓,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中小学校采用全体师生大会、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各试点区成立相应机构参与并监督学校营养改善试点工作,保障食品和资金安全。贺州市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监督委员会。河池、来宾两市所有营养改善试点学校都成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各试点区还根据实际创新供餐模式,贺州市采取学校食堂供餐、教师托餐和企业配餐三种形式供餐,有效解决了部分学校因学生食堂设施不完善难以供餐的难题。endprint

三、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助覆盖面小,影响政策的执行效益。例如,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虽然减轻了部分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在校寄宿学习解决了后顾之忧,但同时发现在寄宿生生活费资助面达到了寄宿生总人数的65%后,除特困家庭外,经济困难条件相近的农村贫困家庭较多,而农村家庭经济收入难以准确衡量,这就给评定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以目前的资助名额来看,还不能完全解决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补助的问题,存在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或相似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没有得到相应的资助,影响惠民政策执行效益的全面提升。

(二)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面临较多困难,政策执行成效不理想。一是重复使用教科书不便于学生课堂学习。为保证循环教科书的整洁、卫生,要求学生不能在循环教科书上做记号和笔记,学生只能另用笔记本来记录,不方便学习和记忆。如小学《科学》一书,每册书中留空给学生动笔记录观察现象、实验过程、思考或讨论问题的篇幅,几乎占整本书的1/4,不让学生在书上做记录,实际改变了《科学》教科书的功能,大大削弱了教科书的作用。二是不便于学生课外学习。不少学校为减少循环教科书的破损,防止丢失,采用教材集中使用的管理方式,由科任教师进行集中保管,上课时拿到教室,下课回收,学生无法在课余时间进行复习和预习。三是重复使用仍然存在卫生隐患。回收的旧课本一般比较脏,滋生大量细菌,部分学校缺乏专业的消毒设备和技术,消毒工作不到位,家长担心循环使用会引发传染病,不愿意让孩子使用循环教科书。四是循环教科书存放困难。各学校普遍反映循环教科书回收难,保管麻烦,而且规模大的学校还需要足够的柜子和存储空间。五是书本印制质量达不到循环使用的要求。教科书的印制质量受严格定价的限制,达不到反复使用的质量要求。如初中《体育与健康》教材,有两种版本是全一册的,即初中三年共用一本,能够反复使用三年,保持不破损不散页都十分困难,更不用说再继续循环。

(三)受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有待完善。为确保寄宿生生活费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保证资金的安全,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以发放现金或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的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通过3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发现单一采取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学生的模式,不完全符合各地补助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不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学生在校期间膳食营养状况,并且现金发放不利于资金监管,存在补助资金被学生或学生家庭挪作他用的情况。

(四)硬件设备不足,管理不规范,监控不到位。有的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炊具、餐具、保洁柜、消毒柜、水柜、留样冰箱等食堂必备设施设备短缺。部分地处边远山区的学校,为营养餐采购的食品,卫生安全监控不到位。有部分学校的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近两年也没有及时更新,对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也未予以公示,部分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记账、公示不够规范。

(五)地方财政紧张,配套资金难落实。“两免一补”由中央负责部分经费,地方财政也要承担部分经费。如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按5∶5的比例分担。对由自治区承担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补助费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与各地按8∶2的比例分担。但部分贫困县财政较为困难、国家贫困县财政更加困难。尤其是农业税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取消之后,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这给一些地区,尤其是较贫困地区的财政带来新的压力。市县财政困难,拿不出配套资金开展“一补”,“一补”也就名存实亡。由于“一补”资金没有到位,或者到位率低,不能真正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困难问题。

(六)多头管理,管理措施不畅通。目前广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分别由多个部门分管和执行,职责分工不明确,执行力不畅通,工作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屡次发生。由于自治区级工作职责分工不同,多部门监管,造成各市、县(市、区)也校同自治区的情况,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另外,各级部门由于人员和编制的限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等原因都不愿意主动承担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使各项资助政策的执行效果不佳,管理水平和效率也不高。

四、提高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力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影响力。建议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类受资助的学校加大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广播、板报、校园网、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对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公平的资助,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解决义务教育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受助面,提高政策的社会效益。建议对广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施补助生活费政策。一方面,可以让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都能享受中央的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力;另一方面,能够更加充分体现中央对西部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关怀,对稳定社会、激励群众守疆固土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提高政策的人性化。为方便和规范资金管理,使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更好地用于改善学生的生活,防止占用、挪用补助资金,建议采取以下方式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并由学校选择根据实际需要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发放:其一,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其二,转入学生食堂就餐卡或发放食堂用餐券。要求学校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补助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县级统一发放,通过银行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这样便于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也使受助资金更加有效地使用在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上,吃到学生的嘴中,使政策的执行效果更加科学合理和人性化。endprint

(四)重新研究评估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政策,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循环教科书虽然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但是循环教科书在使用、保管、消毒等方面要求较高,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条件,加上教科书内容会有调整(课程标准已经修订,教材也要跟着修订),书本的纸张用材、印装质量跟不上,建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进行专门调研,对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科目进行再论证,并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建议在循环教科书的用纸和装订上要充分考虑到循环使用的问题,教材编写、审定部门要改变教科书的编写思路,突出循环教科书的工具性特征。

(五)加强评审和监管,提高政策执行的公信力。如在学校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写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社区开具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根据申请学生名单,由班主任进行家访、调查,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并上报年级组,再由年级组讨论、核实、筛选,汇总至政教处,政教处按一定比例,评出最困难学生,确定补助对象,并且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名单及补助标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并将名单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报同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审核,并上报上一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六)加大配套资金的考核力度,使政策执行不打折扣。根据有关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但广西处在西部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各市县级财政比较困难,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制定配套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政策规定,并把资金配套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七)统一监管,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提高政策执行力。建议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管理和执行工作统一交由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管理,各级政府要给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人员专门负责各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并加强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专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执行力、业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关于对2013年度教育惠民工程项目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S].广西教育工作简报,2013(24)

[2]推进“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的建议[S].财政监督,2006(9)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课题(2013AA024)

【作者简介】吴大平(1977- ),男,湖北人,硕士,广西教育厅。

4.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 篇四

2007年8月28日,监利县政府、县教育局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要求县级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文件精神,相应成立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监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4年以来,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广泛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捐赠,对家庭贫困的大学生、高中生、中职生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进行资助,最大限度地保证各学段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为了让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社会以及学生、家长全面了解资助政策,我们每年按照上级要求,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下发宣传画报、传达各级各类文件精神、印发各类资助资料,确保各种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严格规范资助程序

1、摸准资助对象。

为了把资助工作做实、做到位,我们严格把握认定资助对象这一环节,认定资助对象的操作过程是:首先,由学生个人申请,然后学校根据学生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学校确定对象后再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对象名单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县、镇(乡)、校公式7个工作日,无举报现象后确定受助对象。

2、健全资助资料。

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同时也备受社会关注,每年资助结束以后,从下至上,对受助的对象资料都进行全面的归档整理,做到资助对象可查、可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3、严格发放手续。

我们根据不同的资助对象,按照上级规定的发放要求,严格执行发放程序。发放中我们尽可能减少资金经手环节,采取了实名银行卡和实名存单的形式由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学生个人,虽然一度程度上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但也从根本上杜绝了腐败滋生的可能,确保政策落实。

三、资助学生具体情况

1、寄宿生生活补助。近几年来省级和县级都会对当年的学校寄宿生进行生活费补助。特别是农村全面实现“两免一补”后,寄宿生生活补助将成为资助中心的工作重点之一。

我们建立和完善了资助学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计财,普教等部门,每学期组织全面检查,对学校落实情况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进行一看、二查、三访。一看:看各校是否对受助对象进行张榜公示;二查:结合受助对象,查学生签收凭证,查受助学生名册签名情况是否真实,是否为学校住宿生;三访:访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是否规范、及时,访受助学生、家长确认受助情况,访非受助对象,了解群众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认识和看法。每学期县教育局都会定期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助项目真正落实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上。

2008年省级拨付资金1218万元用于资助3276名小学、13987名中学生及69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009年省级拨付资金877万元用于资助3986名小学、8876名中学生及80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010年12月省级财政拨付资金1229万,用于全县贫困义务教育阶段18811名寄宿生生活补助。12月下旬,又增补下拨资金217万元用于提高资助标准;2011年省级拨付资金1593万元,现在正陆续的发放中。

由于我县人口基数比较大,在发放过程中我们坚决执行实名发放存折,在银行打印存单时间跨度比较大,因此照成了发放时间延缓推迟。针对这一问题县学生资助中心将与财政局、银行进行协商改进,尽量提高发放实效。

2、高中彩票公益金资助。每年10月前后,省资助中心会对高中在校贫困生实施“彩票公益金”资助,每生分两期发放1000元。

2007年下拨资金59.5万元,分别用于资助全县8所高中的595人。2008年下拨资金445万元,分别用于资助全县8所高中的445人。2009年省下拨资金92.5万元,用于资助全县8所高中的925名贫困高中生。2010年省里下拨资金82.1万元用于资助全县9所高中的821名贫困高中生。

3、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2010年12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将高

中国家助学金纳入资助体系,2010共发放高中助学金425万元,用于资助全县5666名贫困高中学生。2011年8月补发425万元高中助学金,现发放中。

4、免费教科书发放。免费教材订单由学校订好后交基教科和资助中心审核后报新华书店,新华书店将免费教材发放到各学校,学校在签收单上签字后分别报教育局、财政局、新华书店。

学校为开展教科书循环使用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添置、配备必要的图书存储、消毒设施和设备,学校提供适宜的保管、贮存场所和空间,以保证循环使用工作的顺利、正常开展。学校在实施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中,积极引导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学方式。要教育学生爱护课本、节约资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资助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反响强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这些惠民政策更好的落到实处。

监利县学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 篇五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县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保教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园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1、为使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我园成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园长何永燕担任组长,韦昌业担任副组长,各班教师为组员。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依照国家相关政策对贫困生进行认定、评审。

2、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我园印发了资助宣传资料,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在校门、村口贴宣传海报,并通过电话、QQ、微信转发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并组织多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家长开展资助政策扶贫政策宣讲。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收集扶贫手册。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幼儿园审核后上交资助办。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所提供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审核是否真实有效。

(4)资助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栏有投诉,监督电话,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对有关情况进行从新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的学生名单,填写好《广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开学交费时直接免除保教费,并做好免款签字手续。

4、建立贫困生资料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对我园贫困生资助工作资料的收集、检查、整理及资金发放。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同时加强对贫困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

5、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何永燕 副组长:韦昌业

组员:黄春梅 胡丽琴

梁秋芳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园长签字:

年 日

6.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篇六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东海小学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佛教财[2014]16号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对照文件要求对“教育资助政策” 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59人,享受资助人数10人,合计金额0.4万元;春季学期565人,享受资助人数10人,合计金额0.4万元。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65人,享受资助人数6人,合计金额0.3万元;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72人,享受资助人数6人,合计金额0.3万元;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572,享受资助人数4人,合计金额0.2万元;春季学期560,享受资助人数4人,合计金额0.2万元。2008年享受帮困助学63人次,2009年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623人,2009年享受帮困助学32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1%.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校自实施“教育资助政策”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张标校长为组长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学校帮困学生的情况。明确了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操作,1 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

(二)积极实施,规范操作,把“教育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这次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办好顺德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把好事办实、办好。教育资助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证明,开学前一个月集中受理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申请手续,经过核查、审定后,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上送给教育局。

2、教育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册及相关资料,汇总名单后,由上级直接把现金打入帮扶对象所提供的帐号上。

(三)建全制度,加强管理,形成教育资助的长效机制。

1、学校对申请、受理、审定、登记、办理、结算、备案等环节,建立起相应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困难学生不被遗漏,确保每一个特殊困难学生都受到特别关注,得到特别关爱。

2、学校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受助学生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更好地落实帮困措施。

3、学校每学期末对帮困助学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梳理、总结,及时调整和优化帮困助学工作的措施,不断提高帮困助学工作水平。

实施“教育资助政策”是一项 “民心工程”。我校通过自查深深 2 认识到这项政策的意义,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东海小学

7.学生资助情况调研报告 篇七

1 甘肃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整体情况分析

1.1 甘肃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整体较少,个别单位突出

2004~2008年,在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单位中,兰州大学最多,获得14095.4万元;其次是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获得8384.1万元;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获得3283.4万元。相比较,资助经费主要分布在中央在甘科研院所,省属科研院所获得较少,如图1所示。

1.2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量来看,2008年甘肃获得基金支持项目数处于全国中游

从西部省份来看,甘肃排在前面,但从全国层面上看,甘肃获得资助项目较少,只有250个项目左右,排到19位,与发达地区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1.3 甘肃省属单位获得资助经费,整体较少,差距明显

2004~2008年,在省属单位中,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获得经费最多,分别是1052万元、775万元、418万元,其他单位获得较少。

2 甘肃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类别情况分析

2.1 面上项目数与资助金额逐年递增

2006年之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统计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从2007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统计口径变化,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平行统计。2004~2006年,全省受到资助的项目共311项,年增长率为36.5%,其中自由申请项目240项,青年基金项目71项;资助金额总共8635万元,年增长率为57%,其中,自由申请项目资助金额为6782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1853万元。见表1。

2007年,甘肃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数为109项,资助金额350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51项,资助金额1009万元。

2.2 重点项目数波动增加,资助金额增长迅速

从获得重点项目数来看,近5年来,都在稳定增长,从2004年的3项到2008年的7项;从资助金额来看,增长快速,从2004年的385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1330万元,增长了3倍,项目涉及到多个学部,资助强度逐渐上升,见表2。

注:2004~2008年甘肃省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未获得资助,未列入表。

2.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数波动发展,资助金额有所下降

2004年甘肃省没有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05~2006年获得的项目数和资助金额都有所提升,项目数从2项增加到5项,同时资助金额由2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2007~2008项目数和资助金额均有所下降见表3。

2.4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量少

5年中,甘肃只有在2005、2006年获得海外及港澳台学者合作研究基金2次,资助金额80万元,而且都来自地球科学部,项目数量少。

万元

注:2004~2008年甘肃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未获得资助,未列入表。

摘要:2009年2月,甘肃省被增列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基金资助省份,这一举措将有利于提高甘肃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对甘肃省20042008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情况做了分析研究,为甘肃省科技管理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甘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参考文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7年度资助情况细分解[J].神州学人,2008(8).

[2]实验技术与管理编辑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8,25(3).

[3]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揭晓[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4).

8.关于德国大学生实习情况的调研 篇八

根据德国联邦政府与各州于2006年5月签订的《高校公约》,原先在全德具有普适性的《高校总法》被取消,联邦教研部只拥有对高校学术与科研的宏观调控方面的管辖权,包括教学在内的其他权限则下放到各州。因此,关于大学生的实习,德国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对那些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在校期间的实习是一种义务,相关院系会制定专门的实习或实习生规定及守则。其他的实习则被视为志愿实习。

一、义务实习

义务实习主要针对工程、经济、管理、社会、外文、法学、医学和师范类等学科专业,是大学学习的组成部分,必须完成并得到考试委员会认可,否则,学生不能毕业或获得以律师、医生和中小学教师为职业目标的国家考试资格。据了解,德国综合性大学规定义务实习的学位课程约占总数的10%~20%,而在应用技术大学则达到90%以上。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博罗尼亚进程的不断推进,德国传统的单一硕士学位课程中,目前已有67%完成了向学士、硕士两级学制的转换,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学位课程设置的模块化。义务实习在课程设置中的地位一目了然。如,柏林洪堡大学艺术与绘画史专业2008年~2009年冬季入学的本科生必须修满180个学分,其中实习占30个学分,占学分总数的1/6。

关于义务实习,实习规定或守则对服务、管理、期限、场所报酬务等都有具体描述。

1. 服务

德国大学生实习的基本特点是社会化、市场化,强调的是学生自我负责。但德国高校、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社会普遍注重对大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咨询和服务。很多高校都设置了形式各异的专门机构,如实习办公室、实习处、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等,并保证必要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此外,联邦和各州的各级劳动局下设的大学生职业指导处和信息中心,以及各类官方、半官方和民间实习介绍机构、信息中心、网上数据库和交易所等,也为大学生实习提供便捷的咨询和服务。由此,各方力量构建了一个全德通行的网络平台,为大学生实习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平台。

2. 管理

大学实习生的管理由大学内的实习办公室或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与实习单位共同进行。如计划实习,学生一般得提前半年向学校提出休学术假的申请,并及时申请实习。每次在同一单位的实习至少4周,否则很难被受理。一般来说,实习单位会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对实习生像对正式员工一样严格要求和管理。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填写学校规定的实习报告或实习日记,记录详细的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会为其出具实习证明或实习生证书,对学生的勤、能、绩等方面给出客观的评价。实习协议、实习证明或实习生证书一般由当地工商行会统一印制,学生实习结束后要交学校主管部门存档备案,以便校方日后自动或经学生事先申请在其毕业证书上注明关于实习的信息。

3. 期限

义务实习的期限因校、因专业而异。综合性大学的义务实习(师范专业除外)一般为2月~ 6个月,应用性大学,特别是应用技术大学的则更长。应用科技大学的四年学制中包括两个实习学期,一般安排在第三和第六学期,进行专业认识实习和岗位训练实习等。工程类的义务实习分为基础实习和专业实习两部分。比如,柏林自由大学机械制造与生产技术学院的基础实习为期6周,必须在中期考试最后一门考试之前完成;20周的专业实习则在毕业考试最后2门考试之前结束。少数专业要求学生在入学前就要完成部分实习,有的专业,如机械制造、市场营销等甚至把实习作为新生录取的必备条件。例如,斯图加特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就要求新生入学前完成至少8周的实习。

4. 场所

根据专业情况,义务实习可在企业、野外、科研单位和校内研究所进行。德国高校与企业的关系较密切:企业是学校生存的依靠、发展的源泉;学校则是企业发展的人才库、技术革新的思想库。这一关系在应用技术大学体现得尤其明显。应用科技大学一般建在著名大企业的周围,开设的专业适应邻近企业的需求,并根据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德国大型企业一般都设有实训生产岗位和企业培训中心,中小型企业则提供实际的生产岗位,为实践教学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企业界常年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并且负责实习生的培训与考核。学生可以利用企业的资料和工作实践做毕业论文。接受大学实习生的企业一旦被工商行会认证为专业培训机构,还可享受减免税收政策。

5. 报酬

德国大学生实习不以获取报酬为前提条件,而以检验所学知识、积累实践经验为主要目的。因此,知名企业和机构所提供的实习机会往往是其首选。即便有报酬,一般也不会很高。根据德国《联邦培训促进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居住地的劳动局申请实习补贴。另外,欧盟框架内的达芬奇项目和苏格拉底项目也为义务实习生提供部分实习补贴或奖学金。

二、志愿实习

在德国,实习、实践经历是企业录取大学毕业生的重要参考之一。仅靠一张毕业文凭找工作的做法基本行不通。大学期间的实习被看作是毕业后挺进职场的入场券。德国职业咨询专家们建议,大学生们尽早通过实习接触实际工作,建立联系,获取或完善相关职业资质。即便实习没有被写入学生守则,考虑到将来的就业机会,德国大学生普遍选择在大学学习期间完成一段时间的志愿实习。近年来,德国高校纷纷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例如,本着学生自愿、自主的原则,弗赖堡大学鼓励未被硬性规定实习的本科生在校期间进行与将来就业能力有关的实习,为期4周~6周,形式为脱产或工读,由该校关键能力中心具体负责管理,包括申请审批、实习评估和学分折算等。

三、国外实习

在全球化时代,具备国际教育或培训背景的人才在国际劳动力市场倍受欢迎。因此,德国高校、政府和企业界特别重视大学生到外国进行实习,并为其创造申请实习奖学金或实习补贴的可能性。

毋庸置疑,德国大学生是德国高校较完善的实习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其一,通过实习,积累经验,熟悉未来职场,弥补不足,提高自己的社会融合能力;其二,通过实习,确定自己的专业兴趣,及时调整理论课程学习计划,尽早找到自己所学专业与社会的最佳契合点;其三,通过实习,提升就业机会并为迅速进入职业角色奠定基础。德国联邦劳动局公布的调查报告《2007年受过高等教育者劳动力市场稳固》表明,德国2006年高校毕业生失业率仅为3%~4%,远低于全德综合失业率(8.8%)。

四、启 示

德国高校的实践表明,制度化、规范化地推行大学生实习、实践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创新、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值得我们借鉴。拟建议如下:

1. 完善关于大学生实习的制度

深化实习是弥补大学生实践经验不足、促进大学生就业有力措施的理念。明确实习不仅是特定专业教学的延续,更是高校基础教育体系的一部分。

2. 构建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将接纳大学生实习和实践纳入企业及有关部门社会责任的必要组成部分,并提供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

3. 促进高校与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合作

加强和促进高校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在对大学生实习的服务、指导和管理方面的合作,为大学生们搭建一个稳定、宽广的实习。

(作者单位: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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