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2024-07-23

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精选11篇)

1.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一

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必须手写。(单位、局计生办、霍州市计生局各留一份)

2、婚姻状况这一栏填⑴已婚⑵未婚⑶离异⑷丧偶这四项中属于哪项填哪项。

注:离异、丧偶的也要填写初婚时间

3、职务调整一行不填。

4、家庭住址一栏:在小区住的写成:xx小区xx楼xx单元;不在小区住的写成:xx街道xx门牌号。

5、现有子女,政策内外这两栏填内或外。

6、是否持证是指属于政策内的(内二孩或内三孩)的再生育服务证。

注:若有再生育服务证的,还需要将再生育服务证复印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7、审批原因(有再生育服务证的才需要填写)⑴病残⑵双独⑶单独⑷再婚⑸少数民族这五种情况。

8、超生处理一行:是指政策外生育二胎或三胎的。属于哪项就在哪项后打钩,经济处罚的还要在后面填上处罚时间和金额。

注:党纪、政纪的需复印党纪、政纪处分文件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经济处罚的需复印罚款单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2.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二

关键词:技术合同,交易情况,认定登记

0 引言

近年来, 江苏省技术市场着力推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技术交易规模和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据全国技术市场网上统计数据显示, 2013 年江苏省技术交易成交量再创新高, 共签订技术合同31 427 项, 成交金额为585.56 亿元, 较2012 年增长10.08%。其中, 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合计21 939份, 成交金额达542.35 亿元。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 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合同的, 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订立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 通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认定来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

1 江苏省技术合同交易总体情况

2013 年全省技术市场共登记技术合同31 427 项, 成交金额585.56 亿元, 较2012 年增长了10.08%, 与处于第二位的上海市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 以较大的领先优势继续稳居全国省份第一。据全国技术市场网上统计数据显示, 江苏省技术市场交易进一步活跃, 技术交易的内容更加丰富。江苏省技术合同成交情况如表1 所示。

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转移体系的要求, 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等形式, 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据全国技术市场网上统计数据显示, 2013 年通过技术市场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20 528 项, 成交金额为347.12 亿元, 占全省技术市场成交总额的59.28%, 位居四类合同的首位。随着国家鼓励技术转移优惠政策的发布实施, 技术扩散能力进一步增强, 技术交易日益活跃。2013 年全省共签订技术转让合同1411 项, 成交金额195.23 亿元, 占江苏省成交总额的33.34%, 与2012 年相比上涨25.19%。从图1 中可以看出, 2010-2013 年间江苏省技术转让成交金额上涨幅度较快, 江苏省持较高的技术转移效率。

2 技术合同登记依据和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依据主要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免征增值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所得税优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相关规定。

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务

3.1 合同申请的要求

(1) 书面合同真实完整, 字迹清楚, 签字盖章完整有效,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认定。

(2) 合同需采用示范文本或符合《合同法》的其他文本。四类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可在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服务平台 (www.jstcr.com) 网站下载。

(3) 技术合同为外文文本的, 需提交经公证的翻译件。

(4) 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技术合同,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 应出示纸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5) 由委托代理人代办合同登记, 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6) 封面填写准确不缺项。合同封面上需要明确合同性质、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和受托方 (乙方) 需采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上规定的法定名称, 同时还需要明确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地点以及合同的有效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认定、登记及减免税事宜。

3.2 技术交易额的界定

(1) 为帮助受让方 (或委托方) 掌握所转让 (或委托开发) 的技术, 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其价款须与技术转让 (或开发) 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 如此可免征增值税。

(2) 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 其免增值税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 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 其认定的技术交易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 应按有关规定不能免税。

(4) 提供生物技术时, 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 应包括在免税额内。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 则不能免税。

(5) 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部分不能认定为技术交易额。

3.3 计算机软件合同注意事项

计算机软件合同是较为特殊的技术合同, 国家对此类合同的开发、转让有相应的规定:

(1) 软件转让合同:苏财税〔1999〕273 号文中规定, 计算机软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 在免税范围内;不涉及著作权转让的软件销售或转让业务, 则不在免税范围内 (苏国税发〔2003〕241 号) 。

(2) 软件开发合同:苏财税〔2000〕06 号文中规定, 凡在开发合同中注明软件的所有权归委托方或开发方和委托方共同所有的, 软件收入可免增值税 (原营业税) ;如在开发合同注明软件所有权归受托方或未约定所有权归属的, 软件收入则视同销售, 不在免税范围。

3.4 医药类开发合同注意事项

(1) 对完成药学、药效学、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等全过程的医药研发工作所订立的合同, 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技术开发合同规定的, 可以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2) 凡订立的合同中, 含有药学研发的, 对药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稳定性等研究内容, 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技术开发合同规定的, 可以认定技术开发合同。

(3) 对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指国内及其它国家的国家标准) 进行仿制, 且对已有标准有所提高为目标所订立的合同, 可参照前面两款规定认定技术开发合同。

(4) 对已经上市药品的给药途径、剂型进行改变, 且工艺上有质的改变为内容所订立的合同可以认定。

3.5 专利类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凡涉及专利转让合同的, 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类型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或授权日期、专利号、有效期限, 专利证书复印件应作为合同附件。

4 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合同认定流程

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由江苏省科技厅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授权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可认定全省范围内的技术合同。目前, 江苏省创业中心合同登记采用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清晰, 合同登记方便、快捷。

4.1 合同受理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 由合同卖方当事人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 可将合同送至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初审登记机构将对合同内容、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进行审核, 确认符合《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要求, 予以受理, 并在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 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承办人章、日期章。

4.2 企业注册

初次登记的单位在合同受理后, 登录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平台 (www.jstcr.com) 完成“企业注册” (见图2) 。

4.3 合同申报

企业注册通过后, 可将已受理的合同在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平台 (www.jstcr.com) (见图3) 进行网络申报, 点击“企业登录”———“合同申报”———选择登记机构“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填写合同详细信息 (带* 为必填项) ———“提交” (请注意有效期的填写, 合同必须在有效期内完成申报减免) , 具体操作如图4 所示。

4.4 合同审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已受理待审批”状态的合同性质、技术性收入等内容进行复核。此时, 企业请按照要求上传承诺书, 等待通过审批, 具体操作如图5 所示。合同通过审批后可取得技术合同申请认定表及认定清单。各单位开发票后, 可去平台系统中及时添加每笔到帐额。

4.5 申请减免税

3.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三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合村并居;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概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保障,通过颁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可以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纠纷,化解土地使用矛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有序发展。对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市场,进一步促进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2.合村并居后驻地土地情况概述

合村并居,也被称之为“合村并点”,简单的说就是将邻近的村整合成一个大的农村社区。这个举措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之下设立的,主要是为了改善农村落后的现状和管理体制,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2.1合并后驻地所有用权情况

土地对农民生产生活来说意义非凡,它是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和生产资料的基础。在合村并居的过程中,各地政府都颁布相关文件明确规定 “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因城镇建设需要收回转制土地的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给予补偿。”同时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村民委员会将建制地转为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然而这样的转变目前还缺少宪法和法律依据,因此,农民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损失。

2.2合并后驻地使用权情况

在实际中,合村并居后农民圆了住宅梦,下面以德州为例说明合村并居后农民住宅新气象。近年来,德州某县在农村推行村庄合并,然后进行社区建设,这样科学合理规划,在拆迁方面推行和谐拆迁,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的住宅建设化和城镇建设的推广。合村并居过程中,在城市建设规划方面聘请专家进行实地论证,与此同时还对部分偏远村庄进行超前规划,这样更能保证村庄合并更加合理到位。除此之外当地主管部门还结合需要进行了招商引资、社区建设及农村支部书记量化管理,充分利用资源要素,将推进合力聚集在合村并居建设上,创造出了若干优秀先进社区建设模式。

3.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问题

在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过程中,在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方面相对集体农业用地使用权登记来说较为完善,但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的困难也存在。

3.1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有缺陷。正由于这些缺陷直接影响到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因为我国集体土地权利复杂多样,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类型的分类和怎么界定土地权利内容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的问题所在。

3.2除了上述问题还存在地籍调查困难。进行全面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首先要对大范围的地籍进行调查。要全面覆盖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时首先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员进行地籍调查,由于我国目前土地管理人员存在良荞不济,工作人员既要完成土地管理的通常事务又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中的地籍调查任务,对集体土地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在农村集体地籍调查方法体系设计中, 急需解决以下难题:如宗地的划分、地籍号的编排等等。

3.3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激励奖励机制存在缺陷。由于若干因素,目前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保障体系还存在缺陷,特别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犯问题就特别突出,因为农地收益原先就低而且农民对使用农地得到的收益的预期原先就不稳定的情况下, 登记与不登记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农民来说意义也就不大。除次之外,土地登記机关的确定与对原有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处理也存在一定问题。

4.合理登记办法的提出

为了让农民更好享受到合村并居的美好生活,我们应该合理规划建设住宅,在拆迁方面进行和谐拆迁,保证拆迁居民能够统一有序地回迁安置房,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出售,并在县财政方面设立专项资金对相关居民进行补偿、奖励,还有对合村并居群体在住房贷款给予利率优惠。而针对登记出现的一些小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可以循序渐进在法律程序上进行约束,进行全面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要对大范围的地籍进行调查,严格、严厉打击土地虚假登记相关人员,严格禁止在未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违法用地。对于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不依法依规的情况,或由于不规范造登记成不良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还有应对登记工作者进行完善的培训工作,同时也应在激励奖励上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5.结语

合村并居在一定条件下改善了农村集体宅基地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使农民过上了好日子,他们的生活水平很大程度上得到提高。不过仍存在以下问题:合并后驻地所有用权情况、合并后驻地使用权情况、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合理拆迁等方面还有缺陷,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激励奖励也存在缺陷等。为了使合村并居在更大范围推广,应该解决上述棘手问题,只有这样合村并居体系才会更加完善,而解决述问题应该从法律、人员培训、激励奖励、合理规划和和谐谈判拆迁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裴彬.土地登记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1

[2]耿正增.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J].文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

[3]牟秋颖等.我国土地权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城市建设理论研究[J].科技资讯.2012

[4]陈沉.农村集体土地双轨制产权制度的构思[J].改革与战略.2012.9

[5]李烈干等.把好技术操作关确权发证更规范--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纪实[J]南方国土资源2012

[6]韩忠.浅谈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

4.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四

2、表内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不能缺项。

招调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

一、招调人员入户条件

经市(区)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及随招调人员同时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市(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招(调)通知书;

2、招调录用迁户的入户指标卡;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招调迁户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5、已育已孕人员需提供拟入户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有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簿(如无以上证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根据入户地的选择情况,提供本告知书第三条第3点所述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当事人持以上材料到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人口科窗口交民警审核(对于入户地的选择办法:①配偶或父母是本市家庭户户主的,可挂靠入户;②以本人合法自有住宅用途的房产作为入户地,自立家庭户;③配偶或父母不属本市户口,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住宅用途房产,该房产无他人立户的,可在该址入户;④以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地作为入户地,入单位集体户;

2、核验无误后,一般情况下,当场打印户口准迁证;

3、当事人持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户后持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调动通知书及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和一寸白底免冠大头照片一张、根据入户地的选择情况,需提供①配偶或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②房产证明材料;③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房产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四、注意事项

1、招调人员应如实申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须同时阅读此告知书并签名。

五、责任

招调人员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本招调申请将不予办理,并由辖区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阅,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如提供了假情况、假证明材料,本人愿意承担以上责任。

申请人签名:

5.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五

莲花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地址在莲花社区党员活动室,依托宽带接收转播,站点联系电话84331392。设置兼职管理员,成学军,女,本科学历,兼任教研员。活动室面积200㎡,桌椅数量100套。硬件设备有21 寸电视1台,电脑1台。

站点所属党组织党员数量350人,在远程教育过程中,能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工作制度,“五防”到位。

远程教育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在组织原则上,坚持党员干部与居民并重,远程教育不仅服务于党员干部,还要担负起向社区居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正确引导的责任。在教学中,不局限于党课内容,积极引入教育理论、政策法规和科学技术知识等内容。做到与当前形势任务相结合;与实际工作对象需要结合;了解教学对象的需求,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分类施教。为了搞好现代远程教育这一教育阵地建设工作,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现代远程教育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配备了政治素质高、网络应用能力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站点的接收、播放、设备维护等工作,推动现代远程教育进一步趋向规范化。

在教学方法上,社区党总支按照“边建、边管、边学、边用”的要求,把党员远程教育与“三会一课”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抓学习、抓应用,利用网络优势,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用能力,提升社区党建的覆盖率和渗透力。远程教育设备不光是开展培训的重要手段,更重要的是还是一条信息

高速公路。我们不光是培训,还要分布一些先进教育信息,及时向党员发布,引导应用。

在技术培训上,一是突出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政治理论培训。这样不仅十分方便,而且容易被党员干部接受。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通过远程教育网,进行互动学习、讨论和交流,大大提高了党员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使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二是突出教育内容丰富的优势,加强技能知识辅导。社区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以市民学校为载体,对社区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传播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三是突出宣传教育方式灵活的优势,强化对社区群众的服务。

在服务民生上,我们经过共同的努力,远程教育已经成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帮手和重要措施,成为了社区党员的教育主阵地,社区党员、群众进步的摇篮。近来,共组织集中学习4次,参加学习达300多人次。使用率在90%左右,利用暑期、假日对社区学生、父母开放,通过收看亲情影片、革命影片,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播放“人防”宣传片,提高社区居民自救、自护意识;服务社区,开展了“宣城文化”知识讲座和“禁毒”展示活动,营造了“社区是我家”的良好氛围。

成果转化情况。

1、通过远程教育学习使党员队伍、领导班子、社区居民的政治思想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理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2、开拓了社区党员干部及居民的视野,由过去坐井观天变为“一览纵山小”,举止言谈显得有高度,有素养。

3、通过远程教育学习为社区节省学习开支,我们可以坐在家里看世界,利用很短时间学到最先进的东西。

总之,通过现代化网络建设,使党的领导在基层强化,把党的基础在社区打牢,让党的宗旨在基层践行,帮助社区工作插上了“信息化翅膀”。远程教育已成为社区党组织凝聚人心、教育党员、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平台。

6.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六

规范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XXX关于开展收养登记专项检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开展收养登记规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收养登记工作人员X名,实行信息化管理,配备了收养登记专用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全面登记收养人的经济、健康、婚姻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家庭住址等信息,为群众收养登记提供信息化服务。登记全部实现了网上登记、电脑出证,程序规范,方便快捷,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二、收养登记规范工作落实情况

(一)有法可依,依法登记

严格执行《收养法》,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工作中依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关于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合法登记,坚持实行“四严禁一杜绝”;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登记;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条例》之外的证明、证件;严禁在登记过程收取押金或搭售商品;严禁以收养服务等名义收费,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坚决执行“四不办”:当事人不到收养法规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条件不办。确保每一个登记都有据可依,有实可查,确保合格率和居民满意率达到100%。在收养登记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了“一切为了孩子”的收养登记工作宗旨,明确收养登记机关的性质职责、管辖权限、办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了收养登记管理制度。始终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收养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收养法律和政策规章,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坚持依法行政。

(二)立足根本点,提升收养服务水平

加强收养登记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在服务态度上无论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还是不符合条件的,无论是对于年轻的还是年长的,登记员都是笑脸相迎,热情服务。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我们都会耐心解释,并为其办证提供正确的政策指导。

(三)不断加强收养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创建了收养登记录入信息系统,收养登记机关办理后及时在信息网上录入、统计,有力提高了收养登记信息使用、查询效率。极大提高了登记机关的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程序。在档案收集上,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审核并收集收养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依法受理登记。在档案整理上,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整理,按照《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顺序,按收养关系登记类文件材料、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类文件材料和撤销收养登记类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在档案保管上,实行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管好收养登记档案。同时,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严密保管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信息化设备比较落后;对收养法律法规落实学习不够,工作经验不足;对《收养法》等法律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档案分类、立卷、归档不够科学。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收养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项工作,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以及《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三是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四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

学习《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政部关于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7.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对无居民海岛的定义是“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2]。我国无居民海岛陆地面积基本上都小于5 km2, 在现阶段面临的生物多样性危机更为严重。无居民海岛的物种登记工作既是保护生物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工作, 也是对无居民海岛进行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评价的基本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四条规定,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十九条规定, “国家开展海岛物种登记, 依法保护和管理海岛生物物种”。2010年年底, 根据上述法律精神, 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下达了“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规范编制”的任务。

但是, 目前对我国无居民海岛进行物种登记还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为了保证物种登记的技术指导文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以“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规范编制”工作为依托, 面向国内有关专家设计并开展了问卷调查。

1问卷设计

根据《海岛调查技术规程》[3]《海洋调查规范》[4]等标准, 问卷的内容主要从立项决策、项目执行和成果验收3个层面进行设计, 基本覆盖了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的诸多方面。整套问卷共20个问题, 以选择题为主要形式。其中:立项决策层面主要设计了经费来源、技术支持、组织形式、调查范围和内容等问题;项目执行层面主要设计了调查优先权、调查时长/频次、实施方式、有效期等问题;成果验收层面主要设计了成果内容、标本采集和报告编写等问题。

此次调查共发出26份专家问卷, 回收有效问卷26份, 回收率为100%。调查对象在中科院、“985”高校、国家海洋局综合研究所和业务中心以及浙江自然博物馆等10家单位工作, 包括动物学、植物学、生态学、海洋地质、海洋技术、海洋管理等专业领域的科研和业务人员, 其中高级职称15人, 中级职称7人, 初级职称4人。受访对象的专业门类宽泛, 科学素养高, 知识面广, 认知程度深, 问卷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立项决策层面的问卷调查分析

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是一项长远的战略型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短期内经济上不会有回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国家所有, 国家开展物种登记工作。因此, 在对经费来源问题的回答上, 所有专家都认可由国家出资, 少部分专家 (约12%) 认为地方政府以及开发无居民海岛的投资人可以辅助性出资, 作为国家经费的一种补充。

技术力量是影响物种登记工作成果质量的控制性条件, 尤其是物种的鉴定专家对登记成果的可信度起着决定性作用。在问卷调查中, 所有的专家都认可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的技术力量应该主要依赖于海洋、中科院、大学、农林、环保等部门现有的生物调查与研究力量, 而不认同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建立自己的技术力量。在组织形式上, 有85%的专家认为应该由海洋部门牵头, 联合环保、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实施, 仅15%的专家认为应该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包揽。

与大陆不同, 无居民海岛是由岛陆、潮间带和环岛海域组成的一个完整而独立的生态地域系统。我国的岛屿星罗棋布, 分布在广阔的海域, 考虑到任务的可行性, 在物种调查过程中是否应包括潮间带和环岛水域 (即潮间带向外的海域) , 以及环岛水域应控制在多大的范围之内, 各位专家有不同的意见。65%的专家认为调查范围应该是海岛陆地、潮间带和环岛水域的总和;27%的专家认为调查海岛陆地和潮间带即可, 只有8%的专家认为调查海岛陆地物种即可。可见, 大部分专家还是认可将岛陆、潮间带和环岛水域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物种登记。但是, 在环岛水域的扩展范围上, 专家们意见不尽相同, 30%的专家认为应该自潮间带下限向海延伸至20 m等深线, 19%的专家认为应该自潮间带下限向海延伸1 km, 有8%的专家认为应该自潮间带下限向海延伸、延伸距离为与海底陆地等面积圆的半径的5倍, 有12%的专家认为应该是以上范围最大者, 有31%的专家认为应该在具体实施的时候, 先选用几个方案做试点和对比, 再根据调查结果而定, 并且不同的海岛应该因地制宜, 不宜“一刀切”。

根据“908”专项调查, 我国有10 312个海岛, 是真正意义上的万岛之国, 其中无居民海岛约占总数的94.4%[5]。每个海岛由于天然的地理隔离, 都是一个相对独特的生态系统, 那么哪些物种在这个小的生境中占据较高的生态位, 哪些物种 (包括外来物种) 对于脆弱的海岛生态会产生重大影响, 这些问题对于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具有重大意义。在对“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的调查对象”问题的回答中, 所有专家都认同将陆地野生动物和陆地野生植物纳入调查对象;超过80%的专家认同将高等植物、低等植物、大型真菌和潮间带底栖生物纳入调查对象;仅有23%的专家认可将家禽家畜纳入调查对象。对于调查对象“是否应该包括岛陆水生生物”的问题, 58%的专家持肯定态度, 42%的专家持反对意见。基于我国无居民海岛基本小于5 km2, 且缺乏稳定的淡水水源和淡水水体的情况, 笔者认为在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不必包括岛陆水生生物。

3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执行层面的问卷调查分析

“调查优先权”的问题, 考虑的是物种登记的工作顺序, 应该优先调查那些物种极易受到外来因素影响的无居民海岛。结果显示:应该优先调查已列入可开发利用名录的无居民海岛的专家支持率为52%, 应该优先调查特殊用途的无居民海岛、或者邻近大陆和有居民岛的无居民海岛的专家支持率为42%, 优先调查边远无居民海岛的专家支持率仅为6%;也有小部分专家建议, 大于某一面积的较大无居民海岛或者和邻国有争议的岛屿应该优先调查。

对于“调查时长/频次”的问题, 问卷结果显示:“至少1年、4个季节”和“至少1年、2个季节”的专家认可率较大, 都为35%, “至少1年、3个季节”的专家认可率较小, 为7%;也有23%的专家认为应该根据物种习性而定。

关于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成果的有效期 (或者无居民海岛物种调查工作的更新频次) , 受访专家见仁见智, 意见不一, 多数认为应该每10年更新一次。

实施形式可以保证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空间上, 对于纳入物种登记规范调查对象的生物种类, 58%的专家认为应该按照陆地植物、陆地动物、潮间带生物、海洋生物等分类实施, 23%的专家认为应该一次性进行所有物种的调查与登记, 19%的专家认为应根据现有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具体内容有选择地实施。时间上, 88%的专家认为物种登记应该业务化、分片区、分时段完成, 12%的专家认为应作为国家专项, 一次性、全覆盖完成。

4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成果验收层面的问卷调查分析

成果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问卷调查显示, 超过80%的专家认为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成果应该包括调查报告、物种名录、现场记录、成果图件和影像记录。对于生物标本是否是强制性的成果, 65%的专家持赞同的态度, 专家认可率有所下降, 主要原因是与一些特殊物种的保护原则相冲突, 同时标本的采集和保存也存在现实的困难。因此, 问卷设计进一步考虑了“需要保留哪些生物种类的标本”这一问题, 结果显示, 总体上专家对于采集标本持保留态度, 超过50%的专家认为无居民海岛优势物种、特有物种和新发现物种可以采集生物标本, 其他物种在实地工作中如若采集标本, 应谨慎实施, 尽量使用影像记录。需要指出, 生物学背景的专家全部赞同保留生物标本。

调查报告的编写, 可以检验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的条理性, 是归档的重要成果形式。54%的专家认为应该以每个无居民海岛为基本单位提交报告, 再按县、省、国家三级汇总, 形成一套体系, 便于日后管理 ;31%的专家认为应该每个岛提交一份整体报告;19%的专家认为应该每个岛按生物物种大类提交专题报告, 再汇总一份单岛整体报告。

5几点建议

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而浩大的工程, 涉及多个部门, 需要众多的专业人员参与。如何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引起重视。

(1) 在物种登记工作前期, 应该首先建立生物物种鉴定的专家库, 广泛吸纳海洋系统、农林系统、中科院、高校及地方专业机构的生物分类学家, 以便在标本采集和物种鉴定上得到有力支持。

(2) 物种登记是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需要进一步检验和实践, 建议先选择几个试点海岛, 对多种方案和方法进行检验, 再择优实施。

(3) 在实地工作过程中, 应该明确物种登记的目的, 充分考虑海岛物种分布和资源现状的特殊性;参与登记工作的人员要加强物种保护观念, 避免破坏和损毁, 避免引进外来物种。

(4) 注意协调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与该岛附近海域已经进行过的类似调查工作的衔接。如果周边海域已经有过完整的生物物种调查, 则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的重点可放在陆地和潮间带;如果周边海域没有完整资料, 可在适当海域内进行小范围调查。

(5) 在自然条件下, 某个海岛物种应该较为稳定, 因此, 10年的更新周期对无居民海岛物种登记工作较为合适;如果人类活动影响较大, 建议将更新周期缩短为5年。

参考文献

[1]“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总报告编写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94.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0:5.

[3]夏小明.海岛调查技术规程[M].北京:海洋出版社, 200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_12763.9-2007海洋调查规范[S].2007.

8.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探索 篇八

【关键词】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措施和方法;流程程序

一、现阶段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状况

农村房屋具有很多特性与城市房产有一定的不同,农村房屋一般是村民在集体土地上自建的房屋,具有自主性、随意性。房屋建成后作为不动产依赖于土地而存在,房屋与土地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失去土地则房屋也将不会存在。农村房屋宅基地一般都是无偿取得,而且受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比较宽松、落后的影响,农村违规占用土地、违法建房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导致农村房屋管理系统比较混乱,成为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阻碍。因此,摸清整改农村房屋产权现状,建立全方面系统的房屋信息,是目前乃至今后农村土地房屋产权登记的头等任务。

二、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在保证房屋所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进行有序、合理、合法的开展,实现房地产物权的需要,农村房产被确立所属权后,能够合理进入交易市场,可以由原来的不动产变成可流通的动产流向社会,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

2、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是顺应社会需求、市场需求迫在眉睫的任务,有利于对农村房屋产权的管理。然而随着大量农民不断涌入城镇,进城务工经商等现象越来越普遍,导致农村房屋闲置情况越来越多,闲置私宅转让情况也会越来越普遍,因此也会产生诸多问题,由于农村私宅没有产权证,交易时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办了过户手续等,没有切实的法规条例来保障权益,势必会造成交易的风险,带来隐患。因此,农村房屋登记工作全面开展能使私建农宅合法、有法律保障有序的买卖,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有序全面发展。

3、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能够更好的促进经济,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农村房屋交易中的纠纷提供依法解决的保障,因此农村房屋的产权确立,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农房产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和措施

由于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相对迟缓,因此在开展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扶持完善,对问题分类处理,妥善的解决问题,整体原则应该是:在对农村私宅按照程序进行手续上的补办,补交相关费用,这就需要积极的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措施来推动工作:

1、人员的配备问题。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也相对的复杂些,需要多部门的参与协作分工才能完成,因此应该成立专业的工作组,组织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组,各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用。

2、经费充足到位。农房产权登记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需要大量经费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为减轻农民负担,政府应安排专项经费并提供配套设施,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3、加强宣传。思想指导行动,针对偏远薄弱地区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提高对房屋产权登记的认知,了解办理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好处,提高农民觉悟性,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实施农村房产登记的具体工作内容

1、农房产权登记的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应记录农房所有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农房权限内涵盖的内容、房屋现阶段的具体情况,土地使用范围情况, 还应该记录房屋使用面积、位置、结构等客观存在的现状。并且要附上房屋的平面图以及房屋周边土地的实际测量图纸。如果农房的所有人是单个自然人要记录单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多个自然人要同时记录每个自然人的基本情况。

2、农村房产登记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在进农村房屋登记时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房屋主体要合格符合登记条件;申请房屋登记人应该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有合法合格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来源合格;利害关系人对登记没有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农村房产登记应该具备的流程。办理初始登记时,对自建房屋时应该提交所建房屋用地的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建造的房屋要提供有效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已经批准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自建的房屋超过一层低于三层(含三层)的工程完成后,无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对于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要求必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一些受历史原因影响没能进行竣工验收的,应该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房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合格的应予以办理。

结束语

在我国,因为城市和农村的差异性,城市的房屋和农村房屋的产权登记制度也不尽相同,城市房屋登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可以依规定登记取得产权证,而农村因为受各方面条件原因的限制,农村房屋登记一直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因此大都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样就导致财产权利上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存在诸多差异,不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农村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对农民的利益有影响,容易引发家庭纠纷、邻里亲戚纠纷以及征地纠纷等。因此,加快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建设,完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是必要的迫在眉睫的。

参考文献

[1]黄安盛.厦门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J].房地产行政管理,2006(5):96.

[2]黄安盛.对农村房屋产权管理的思考——福建厦门为例[J].房地产市场,2001:40-4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0.

[4]喻燕,胡高原.“城中村”改造综合支撑系统探析[J].资源与产业,2006.8(6):45-48.

[5]王艳霞.农村房屋流转法律问题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08.

[6]高菊英.从城市房屋产权制度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的构建,金卡工程,2009.

[7]李银凤.农房产权登记法律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3.

[8]马宇莉.农村房屋产权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国房地产业,2012

[9]江雅.基于农民认知视角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研究.江西师范大学,2012.

9.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九

前期,社区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社区宣传栏张贴公告、发送短信、微信通知、电话联系等方式做到信息采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信息采集的过程中,社区领导要求规范信息采集流程,要求信息采集人员如实填写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工作要做到一人一表、一人不漏。社区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做到不错登、不漏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登记工作。此次摸底调查主要是对退伍军人的入伍时间、退伍时间、就业情况、参保情况及联系方式等方面进行登记,并及时建立信息台账及数据库,为日后社区双拥工作奠定基础。本次退役士兵登记工作,不仅完善了退役士兵数据管理,让社区进一步摸清了辖区内退役士兵的基本情况,更让退役士兵感受到了回家的温暖。

社区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为退役人员办实事、解难题,做到真尊重、真关怀、真帮助,全力以赴做好退役士兵信息登记工作。目前,社区已登记79名退役军人信息,在这里,我们提醒北翟营辖区内退役军人及时进行信息登记。

10.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为此,省市召开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专题会议后,我县迅速部署,召开了多次会议,报县政府下发了《广丰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整个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启动,已经完成了大南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工作,编制完成了经费预算。目前,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情况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县去年12月在大南镇开展了试点工作。历时5个月,到目前为止,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全部完成,1:500宅基地调查底图及建设用地调查接近收尾。所有权共调查涉及6个村97个村民小组,调查总面积46.3平方公里,共498宗,其中:李家村11个共91宗,茭塘村17个 1

共98宗,古村村23个共149宗,大南村12个共30宗,塘狮村17个52宗,石桥村17个共78宗。宅基地调查底图月底可以外业测量结束,共测宗数约5000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完成了2463宗,约完成调查任务的50%。整个试点外业工作预计5月份可全部完成。

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我县已委托上饶鑫兴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投标,目前,编制完成了项目经费预算,将送县审计局审核后报县政府研究,整个项目经费预算共1350万元。该项目经费预算已于2011年底向县政府报告,暂尚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现拨付到位的试点工作经费共10万元整。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约束与保障并重,应该具有统一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还要采取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是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组织保障。该项工作必须取得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和配合,如在所有权定界时,各村必须协调每天有村或组长代表到场指界。

2、舆论宣传是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思想保

障。前期的宣传工作必须到位,为此我县分别通过电台、报刊、网站、制作宣传册、宣传单等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了“编”(资料汇编)到村,“册”(宣传手册)到组,“单”(宣传单)到户。很好地取得当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选好队伍是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质量保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技术人员起早摸黑,合理安排作息白天做外业,晚上搞内业。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是做好农村土地集体确权登记工作的质量保障。

4、科学调研是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技术保障。为确保试点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在试点工作实施之前,县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相关人员到基层进行调研,邀请市局地籍科姚骏科长又专门到试点乡镇进行调研,在大南镇召开了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通过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了试点过程中遇到人员协调难、组织安排不合理、调查路径不科学等一系列问题,大幅提高了试点工作效率。

11.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篇十一

一、坚持试点先行,实施以点带面。为了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兰西县在2014年选择榆林镇和北安乡的两个村,作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试点村。通过试点,探索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推进、工作方式、工作流程、风险防控、技术培训、测量手段等做法,摸清了试点村资产资源底数,建立完善了农户信息档案,清查找出了新增地源,培养了业务骨干。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为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投入力度,做到保障有力。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吸纳所有涉及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内设业务指导、质量监督、情况综合、信访维稳等4个工作组,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全县“1号工程”,研究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在资金投入上,县财政筹措资金200多万元,保证工作需要。同时,组织包括525名驻村干部、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干部、村“三职”干部、村民组长、“五老”(老村支书、老村长、老会计、老党员、老屯长)人员共1800多名,投入确权工作。

三、把握关键环节,严格程序标准。主要把握了八个关键环节:一是调查摸底。深入村屯,采取进村查账、入户到地、实地摸排的办法,全面摸清底数。二是组织培训。全县巡回培训283场次,累计培训4380人次。三是权属界定。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合同为基础,对土地现状、发包、承包等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明确互相间权属、界限、基本农田信息、农户基本信息等。四是测绘公司招标。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15家有测绘经验的公司和1家数据库软件公司。五是现场指界。以找到人、找准人、指准界为标准,杜绝“以图定界”、“以面积定界”、“以台账定界”现象。六是现场打点。要求测绘公司每100米就要穿垄打点,拐点处必须打点,见地见洼必须打点,在“弓”字形敞口处根据距离和形状打点。七是底图绘制。每个测量小组完成界址点测量后,当天必须绘制成调查草图,然后结合国土二调数据及航拍图,把调查草图制成工作底图。八是信息核对。实测底图与农户承包台账、经营权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相关数据交由村确权工作小组审核。同时,对人口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四、突出重点难点,确保平稳推进。突出搞好宣传发动,印发《致农民一封公开信》9.5万份,《宣传手册》、《问题解答手册》6000份,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突出土地权属界定,遵循农村土地政策,准确还原历史信息,保证林地、水面、草原等各宗地的性质、用途及权属;突出地块精确测量,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运用先进测量方法,精准确定土地面积、位置、形状和空间分布; 突出政策宣传口径,涉及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规定,县乡村三级政策宣传口径一致,避免政出多门、相互矛盾。针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制定相应预案,对群众的答复坚持合法性、一致性,确保农村确权工作稳定推进。

(黑龙江省绥化市农委经管站邹纯富供稿)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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