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医院慈善基金

2024-09-24

妇产医院慈善基金(共10篇)

1.妇产医院慈善基金 篇一

杨受成在商界的成功绝对不是偶然,而是凭借着自己争气的信念。杨受成不仅是位商界大亨,更是一位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慈善家。长期以来,杨受成始终坚持“千年经典,公益慈善为先”的原则。多年来,他为祖国内地捐款两亿多元。杨受成并成立了英皇慈善基金、新报慈善基金、成龙、杨受成公益慈善基金等。多年来杨受成成立多个公益慈善基金,以帮助那些需要资助的人们。杨受成表示,要通过这种慈善工作,唤起社会各界人士更加关注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在贫困地区的灾民。

2.妇产医院慈善基金 篇二

桂馨书屋——“桂馨书屋”力图帮助乡村中小学生改善和提升学习内容。为乡村学生拓展知识、开阔视野、培养良好的学习、思维和生活习惯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也为乡村教师提高教学教研水平提供一定的条件和支持。此外,桂馨书屋还可以成为乡村社区开展扫盲、农业科技培训、环境教育、公民社会建设等多种活动的载体,成为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发展的文化中心。

桂馨乡村小学科学课教师培训——乡村小学科学课教师培训项目,是基金会为支持中国乡村小学提升教学质量、完善和规范开展教学而特别设立的乡村教师支持项目。项目旨在提升乡村小学科学课教师的教学理念,增强系统知识,改进教学技能,使其成为对学生科学素养形成有决定意义的合格教师。

3.爱基金:快乐慈善5周年 篇三

10月20日晚,山东省首个由中小民营企业家自发创立的专项基金青岛市慈善总会爱基金在海尔洲际酒店庆祝了自己五周岁的生日,吸引了240位各界爱心人士及爱基金会员参加,共筹集善款1159999元,并签订2000万元冠名基金。

爱心连连拍

拍卖一向是爱基金活动中的亮点,此次庆典也不例外。经常参加爱基金活动的会员都知道,爱基金拍卖所用的拍品,大部分是爱基金的会员及各界爱心人士免费提供的。也许价值并不高,却能拍出高于拍品本身价值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价格。20日晚,为了让爱心人士能提前选定自己喜爱的拍品,做到举牌时心中有数,19件由爱基金的会员、委员们捐赠的拍品,早已陈列在海尔洲际大厅一侧。拍品种类繁多,有成本价仅数百元的爱基金五周年签到水晶墙,也有价值8万元的精美唐卡。

第一件拍品是爱基金五周年水晶签到墙,爱基金成立五年来,从最初的不足百人,已发展为600多名会员,爱心也如滚雪球般,越积越多。尽管这些会员们平时很少见面,但是每次爱基金的活动他们都积极参加,一次又一次地奉献着自己的爱心。这道爱基金五周年水晶签到墙象征着爱基金因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方能发展壮大为青岛知名的慈善组织。最终,水晶墙由今晚酒会的冠名公司——颐生家庭医生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立刚以35000元拍得。

由中国男乒第三位奥运双冠王青岛籍运动健将张继科的外甥刘宫澳提供的拍品张继科签名的球拍,以及张继科妹妹姜坤婧提供的拍品——张继科签名的伦敦奥运吉祥物不出所料受到了嘉宾们的热烈追捧,两件拍品最终拍得善款22500元。

唐卡是藏族文化中一种独具特色的绘画艺术形式,具有浓郁的雪域风格。由爱基金会员高波提供的拍品绿度母唐卡,作者夏·热巴·丹增,四川德格县人,系藏区著名唐卡画家,现在60多岁了,已于两年前收山。一幅唐卡要画3个多月,这幅唐卡全部为纯手工制作,采用矿物颜料,其中的金色为印度纯金粉,捐赠者于2009年收藏。最终这幅唐卡由爱基金委员高贵佳以5万元拍得,成为当晚价格最高的拍品。

此外,青岛哈雷车友会的秘书长、爱基金委员郭云波的科比亲笔签名的球衣、爱基金会长艾松波捐赠的曾先国山水画《湖光烟岚图》等拍品均拍出了较高的价格。

冠名基金是慈善机构向社会募集基金的形式之一,它以捐赠者本人或其公司的称谓及救助项目名称命名。捐赠者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分期分批地将一定数量的资金捐给爱基金,用于助学帮困项目。迄今为止爱基金已有永胜基金、国鑫书香救助金、荟龙轩助学金、威海商会基金、红妮慈善基金等五个冠名基金。

继今年6月9日青岛红妮集团服饰有限公司设立3000万元的冠名基金之后,五周年酒会上,爱基金又与博宁福田智能通道设备(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宁公司)签订了2000万元的冠名基金的协议,为期三年。基金的本金留存于博宁福田智能通道设备(青岛)有限公司运作使用,每年用其增值部分实施救助。爱基金会长艾松波代表爱基金与博宁公司总经理夏继禹签署了协议。

定向捐助 快乐慈善

爱基金的宗旨是助学帮困,所资助的学生中一部分是会员们定向的,如每年7月底与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圆梦寒门学子慈善拍卖会”,资助每年考上大学的贫困高中毕业生每人3000元,以帮助他们顺利进入大学学习。从2010年至今,已资助寒门学子258名。他们在大学里的学习及生活顺利吗?爱基金的资助对他们有怎样的影响?来自胶南市大村镇西南庄,就读于青岛农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10级7班的丁春霞,和来自崂山区沙子口街道于哥庄社区,就读于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前教育系11级2班的王鑫分别向大家汇报了在大学里的情况,并向资助人——爱基金名誉会长及常委夏继禹、爱基金会员高波献上了鲜花,孩子们的感恩之心和资助人的爱心赢得了嘉宾们的热烈掌声。

参加庆典的260余位嘉宾中,有的是多次参加爱基金活动的老会员,有的则是第一次参加活动。来自山东递速物流有限公司的总裁柴海涛先生就是一位“新人”,当他听说爱基金可以定向资助,有着浓浓玉树情结的他便决定向玉树定向捐款15万元,用于当地校舍的改造和新建。

根据爱基金管委会的规定,捐助人捐款2万元以上即可定向,也就是说,可以根据捐款人的意愿,将善款通过慈善总会的爱基金专用账号,捐到捐款人指定的受助学校账号上,专款专用。此前爱基金已有委员张怡民向母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的定向捐助、会员于国鑫向母校青岛第五中学的定向捐助、会员高波先生向九中部分女生的定向捐助等多个项目已完成。

此次慈善拍卖酒会得到了青岛颐生家庭医生服务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承担了大部分费用,还为爱心人士提供了价值3万元的特等奖用于抽奖。除了参与慈善拍卖,还可以捐款来表达自己的爱心。在捐款台前,义工们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填捐款表、捐款、开具慈善总会的正式收据、开具爱基金感谢状等工作,大屏幕上滚动着不断上升的捐款额,引起了主持人邱磊的连连赞叹。

爱基金有个口号:“快乐慈善”,意思是奉献爱心的同时也要快乐工作,快乐工作,并收获快乐。所以爱基金会定期举办爬山、植树、聚会等活动,在奉献爱心的同时,大家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各展才能。当然,所有这些费用都来自爱基金管委会成员们所交的会费,不会动用一分钱善款。

4.慈善基金会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金会全称为善爱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是对本公司内外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基金会宗旨是:凝聚爱心,传递温暖。第四条 本基金会接受瑞山人民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机构设置及相应职责: 1.本基金会设理事会、工作小组;

2.理事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工作小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

(1)会长:负责全面的工作,是核心人物,有权知道会内的一切事务,有决策权;

(2)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基金会,由会长委任;

(3)秘书长: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4)会计:负责对收集到的善款进行收支记录,保留相关票据。与出纳一起负责制作收支情况表张贴在捐款箱旁,并将收支情况表上交会长;(主要是管账)(5)出纳: 负责发放资助资金,与会计一起负责制作收支情况表张贴在捐款箱旁,并将收支情况表上交会长;(主要是管钱)

(6)工作小组组长:对小组工作总负责、小组内部监督和小组成员的人事安排,使小组工作得到顺利进行。

(7)副组长:在组长的委任下负责安排本基金会人员对把资助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和调查情况递交本协会会长审批通过,并负责对资助对象进行后期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

基金来源与使用

第六条

基金来源:

1.瑞山团队活动所得的奖金; 2.公司的资助,公益活动收益等;

3.接受社会个人、法人及其他合法团体的捐赠,也可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资助; 第七条 基金使用范围:

1.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孤儿、重大疾病患者、孤寡老人 2.开展扶贫、助残的公益慈善活动,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新的观念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和运作的公益慈善基金。

3.开展志愿者活动及募集基金有关的活动。4.其它合法、符合基金规章的用途。

第四章 基金会管理

第八条 按照科学、合法、公开的原则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第九条 基金管理原则: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会计及出纳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手续不全、凭证不实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支出,有权拒绝报销、付款,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应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理事会严肃处理。

2.财务支出本着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3.所有款项的使用情况账目由专人管理,做到账钱分管,账实相符。4.一切支出,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同时在付款时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发票、账单、收据)。

5.基金管理目标:严格化,专人化,统一化,公开化。6.理事会每月初对上月基金使用情况作一小结,并对外公布。

7.每年年底理事会必须对该年所有账务作总体检查,以确保会费使用合理,账实相符。出现不符现象,应确定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8.基金的进出必须在基金专用账簿上做详细的登记,并在每年年末进行公布。接受瑞山人民的监督核查。第十条 公益基金的申请:

1、资助个人申报条件:道德品质优良,生活遭遇特殊困难者(如:失去父母的孤儿并且自己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家庭突然遭受重大灾害;本人患严重疾病或受到严重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等)可申请基金资助

2、本人提出申请,需填写《“公益基金”资助个人申请表》,经本基金会调查评议、审核,签署意见后,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3、接受资助人员有义务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用爱心回报社会。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一条 对本基金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5.怎样建立慈善基金会 篇五

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协会与省慈善协会请教。

1)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2)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基本条件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按照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即民政厅)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6.村慈善基金倡议书 篇六

2015年我市的慈善万人行活动将踏入第24个年头,为弘扬博爱精神,传承香山文化;凝聚社会力量,发展人道主义事业.更好地开展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活动,为建设两个适宜的和谐中山作贡献.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筹集善款活动,请各有关单位踊跃募捐.现就有关事宜倡议如下:

1、捐款以自愿为原则,以社区、厂企、公司、学校、机关及其他社会团体等为单位进行筹集善款,请各单位统一收集善款后汇到石岐区红十字会帐号,凭银行收据到区红十字会财会室(办事处408室,联系人:程月影23328201、周凤萍23328057)开具专用收据.各单位在缴交善款的同时,请一并交捐款人名单和捐款数额至财会(如有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邮箱并及时上报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

2、接收捐款时间:20xx年12月13日—2011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收款单位:中山市石岐区红十字会;开户行:工商银行石岐支行;开户帐号:2011002409024915344(工商行任何一间储蓄所均可汇款)

3、石岐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区办事处217室;

电话:23328087(饶远)、23328035(喻慧东)、23328xx(张源灿、廖伟强)、233286x5(欧阳汉锵);

4、凡捐款100元以上的个人和1000元以上的单位,在《石岐通讯》专刊上鸣谢并在2011年3月28招商活动期间在《中山日报》登报鸣谢;捐赠3000元以上的个人赠送纪念碟;捐赠10000元以上的单位赠送纪念牌匾.

石岐区红十字会

7.妇产医院慈善基金 篇七

一、相关立法缺位、法效力层级较低

马克思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 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地, 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慈善事业正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然而国家在慈善立法中却表现出了滞后性。因为相应法律法规迟迟不能出台, 没有给慈善事业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 没有为其发展在法制层面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我国目前对于调整慈善基金会组织产生及受捐行为的法律主要有国务院1998年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04年颁布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民政部2000年5月12日民政部令第22号《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可以发现,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外, 其他几部法律效力相对较低, 主要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慈善事业是国家的基本事业, 应该通过完善的立法加以保障, 2005年启动的《慈善法》尚处于国务院讨论层面, 迟迟不能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要在境外慈善组织管理、慈善基金会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慈善事业的功能和定位尚存在较大争议。

二、私人慈善基金会难以获得公募基金法人地位

从“壹基金”三年来的发展道路看, 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在法律层面得不到公募基金会的法人地位。法人理论的关键就在于独立, 要求具备名称独立、意识独立、财产独立以及责任独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点。

私人慈善基金在公共募集方面一直没有成功的案例, 这主要缘于政策和法律方面不允许私人成立公募基金会。《条例》中将基金会界定为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 同时将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一般要求成立慈善基金会都要依附于某些行政机关, 不能独立成立法人, 特别是像壹基金一样的私人成立的基金, 一般都是在行政体制中打着擦边球。

按照《条例》规定,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所以深圳市本没有权限成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但是在2009年民政部与深圳市共同签署了《关于民政事业综合改革合作协议》, 为深圳市能够有权成为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找到了依据, 也为壹基金的存续找到出路, 深圳壹基金公募基金会法人地位的确立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私人慈善基金会急需《慈善法》出台, 对私人公募基金的注册作出肯定性的规定。《条例》第三条还规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 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壹基金”按照注册登记机构来说实际上是地方性的公募基金, 但是在现实运行过程中, 壹基金的募集对象实际上是面向全国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 壹基金完全符合《条例》中全国性公募基金的规定。以上的矛盾的解决之道应该在于尽快出台《慈善法》, 取消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分类。

三、慈善基金会内部治理结构法律规制

美国非盈利组织研究专家拉塞蒙于1981年提出“第三方管理理论”, 认为NPO存在“志愿失灵”问题, 进而提出导致NPO出现“志愿失灵”的多种原因, 主要包括慈善的供给不足、慈善的特殊主义、慈善组织的家长式作风、慈善的业余主义。 (2) 壹基金作为国内较为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从成立之初借鉴了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 但是从考察壹基金三年多的运作模式和公关模式上来看, 它有着强烈的李连杰个人色彩, 其在过去几年的运作中一直缺乏一个有效且具有高度制约机制的内部治理结构, 使其在很大程度上难以避免所谓的“志愿失灵”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个完善的具有约束性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必不可少的。理事会是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关, 也是最高权力机关, 类似于《公司法》中董事会。《条例》对理事和监事人选只做了原则性和一般的禁止性规定, 如公募基金会不能有近亲属同时担任理事, 但是并没有规定哪些人有资格担任理事或监事, 这不免有些宽泛。理想的做法应该是从正反两个方面作出规定。

从行为分析角度看, 米尔顿·弗里德曼将福利性国家消费行为分为四类:你为自己花自己的钱、你为别人花你的钱、你为你自己花别人的钱、你为别人花别人的钱。 (3) 对于慈善基金来说, 绝大多数处置资产的行为表现为后两种,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 只要不花自己的钱, 行为者一般不会产生强烈的责任感。《条列》第二十九条“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壹基金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共筹集善款2.9亿元, 2006年12月8日至2010年6月30日共计支出1.3亿元, 其中管理费用大概为五千万元。

壹基金管理费用占到总支出的40%左右, 但是善款数额很大, 这就要求加强基金会内部的管理制度。首先, 明确理事会的职权、加强理事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理事会是基金会的管理机构, 理论上讲它负有决策制定、方案发展、预算与财务监督、募款、甄拔与解聘行政主管、作为与社区沟通联系的桥梁等六项基本功能。 (4) 其次, 赋予理事更多的监督职能。根据权力制约权力理论, 通过监事的监督权对理事会的重大决策、人员组成等进行及时的监督。

对于慈善基金会内部的制约和管理, 应该借鉴《公司法》中对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定。而且由于慈善基金非营利的特殊性, 应该比公司企业更加严格, 同时还要建立高效率的执行机构, 《基金管理条例》在这方面显然对此过于宽松。

四、与慈善基金会有关的财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壹基金将其资金来源主要定位在善款上, 通常被称为捐款主导型模式, 问题是壹基金对小额捐款依赖性较大, 一旦经济低迷, 人们的慈善热情就会消减, 其慈善项目将难以继续。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方式是实现慈善基金会现有财产的保值增值。《条列》第二十八条“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公益事业捐赠法》有类似规定。但是捐赠财产到底如何实现保值增值, 法律却不明确。在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问题上首先要确定的原则就是增值的收入不得在捐赠者之间进行分配, 所得收入只能归入慈善基金会账目。因为捐赠财产一旦捐赠给慈善基金会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其财产所得收益亦应归慈善基金会所有, 但是应用于公益事业。

传统上的保值增值是将基金会财产存入银行获得利息, 但是收益率很低, 已经不能满足慈善基金会的发展需求了。因此,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法律确认更多的投资途径, 但是许多高回报投资由于风险过大并不适合慈善基金。所以应该通过法律的确认建立和完善对慈善基金会的系统评估机制, 评估主体应该具有中立性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在慈善资产进行投资时, 通过第三方对投资项目进行系统的评估, 选择最优秀的投资资源进行投资。

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尚不完善是制约慈善基金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很欠缺, 法律只规定了15项个人捐款可全额税前扣除, 其他个人向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事业团体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可以从其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12%的优惠, 个人30%的优惠也过低, 也不足以激发公众的捐赠热情。另外, 英国、美国法律都规定征收高额遗产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 也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开征遗产税, 一方面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 另一方面可以让富人将财产捐给慈善基金会。

五、基金会外部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加强

我国的慈善基金会大多需要依靠行政背景的机构而生存, 是慈善基金会难以独立的最主要的体制性因素, 随着壹基金在深圳注册成立法人地位的公募基金, 它将逐步摆脱行政体制的束缚。但是这并不是说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没有作用, 相反, 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许多积极的作用, 尤其是在外部的监管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前政府对基金会的登记和管理机关是相互分离的, 一方面增加了成本, 另一方面往往使基金会难以找到《条例》所规定的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单位这样一个业务主管单位, 造成基金会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困难。所以, 确立民政部门为基金会的登记和业务管理部门实属必要。

政府的监督往往是事后的, 必须要建立慈善基金会本身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对壹基金的信息公开制度进行考察发现, 在其网站主页有三分之一的版块是关于信息公开的内容, 还有三分之一的内容是关于各种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 另外壹基金还聘请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中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Deloitte) 和毕马威国际会计师公司 (KPMG) 对善款的收支进行审计;凯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KCS) 提供善款的财务报告, 都为公众及政府及时对基金会的监督提供了很好的途径。

壹基金无论是在组织产生上还是在运作模式上都为我国慈善基金会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尤其是对于渴望建立独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私人公募基金会来说, 具有开创性的指导意义。但是壹基金本身在善款的募集、预算和使用上都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 更需要吸收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 为中国的私人慈善基金事业提供更多的可借鉴的成功模式。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人民出版社, 1961:291~292.

②田凯.西方非营利组织理论评述[J].中国行政管理, 2003, (06) .

8.妇产医院慈善基金 篇八

放下美的后,70岁的何享健开始“思考另一段人生”。

一年多以后,他照常品红酒、打高尔夫,延续着之前“中国最潇洒老板”的形象,但是这些持续多年的人生乐趣不得不让位于他的新乐趣。他的员工们打趣说,它占用了他大部分时间,事事亲历亲为,“从没见过他在美的时问得这么详细。”

2013年年末,以他本人命名的慈善基金会成立,何享健开始以比之前更高的频率在公共场合露面。

离开美的时,为了激励高管团队,这个千亿级企业的创始人拿出3%的个人持股,相当于真金白银十多亿,转让给了50多位职业经理人。“很多老板做不到!”何享健底气十足。

而现在,他想要通过他的家族基金会做到的,远比这深远得多。他称,新的人生就是“回馈社会、回馈国家和地方”。

坊间曾有说法称,相比别的大企业,美的集团总部太安静了。这显然源于何享健一贯要求的“少说、多做、悄悄干”原则。现在,这一原则同样移植到了他的基金会。

2014年2月28日,何享健慈善基金会举办了成立仪式,没有邀请任何一家媒体。“不做任何宣传,”何享健要求。

这样的低调,也源于传统。广佛地区的慈善观念一向传统,当地人认为,做善事就不应该宣扬。积善得福,如果太高调或有其他功利目的,适得其反。

在基金会成立仪式上,何享健发表了20分钟的谈话,据称为他退休以后在公开场合所作最长时间的发言。他首次谈到了作为一名企业家对于慈善的理解,以及何氏家族为何要成立家族式慈善基金。

他的初衷来自于最简单朴实的逻辑—得到之后要有所回报。“没有国家的发展,也没有美的的发展、没有我今天的成绩。”他希望,“在顺德带头创造一个社会氛围,从一个企业家的角度,做一些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民生的实实在在的事情。”

2008年始,他即考虑成立一个慈善机构或组织,最终决定,为了更系统和可持续地推动家族慈善的传承和发展,“成立一个考虑得更远、能够传承的家族慈善基金会。”其间,谈及做慈善与母亲的关系时,72岁高龄的何享健悲伤难掩,几度哽咽,令人动容。

在成立仪式上,何享健承诺前期将捐赠4个亿,启动两个顺德本土项目。第一个是顺德善耆养老项目,这也是广东首个慈善养老项目。第二个是具有岭南水乡特点的古典园林精品—和园。

围绕这两个项目以及基金会的运作,何享健一改往昔的深居简出。人人皆知他是最从容、最悠闲的企业家,在美的时,信奉“做事找对的人来干,让别人为自己操心”,从不加班,从不在办公室多加停留。但是现在,他甚至比担任美的集团董事长时更加上心和细致。

2014年10月23日早上9时,顺德伦教龙洲路以北、羊大路以南,何享健与他的儿子何健锋、美的CEO方洪波同时出现在善耆养老家园工程奠基处。这是自他两年前退出美的后,三人首次同时在公开场合现身。他从他的私人飞机737上走下来,迈步走向现场,有媒体抓住那一瞬间,称其“霸气雄心依旧”。

为了这个项目,何享健曾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考察香港和台湾的养老产业发展模式,并安排与顺德区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到广州、上海、安徽等地做了调研。他力推在养老院的机构模式上变革,用他一贯做企业的严谨来做养老事业。

按照规划,养老家园总建设床位1500多张,为顺德目前全区养老床位的半数以上。它不只是经营老人的托养和照料业务,更是一个融老人医疗、护理、康复、娱乐、休闲、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型老年公寓、老年康乐机构,所有设计都是为了使“老年人像儿童一样快乐生活”。

在运作上,养老家园按市场化经营,盈利将全部用于基金会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扩大,同步接受社会监督。

这次露面之后的第四天,10月27日,“和园”在顺德北新城区正式奠基动工,何享健再一次出现。这一汇聚岭南特色的古典园林公园由他捐资3亿建设,占地70亩,将融合顺德祠堂、粤剧、顺德美食等多个元素,计划于2017年正式开园,对市民免费开放。

和园最初取名“何园”,被何享健否决,后取名和园。“和”字包含多层含义,《道德经》有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按现代说法,则取“和顺美满”之意。

在推进这两个实体项目之后,何享健慈善基金会开始资助“本土公益支持项目”,以“影响顺德年轻人关注本土文化、培育本土文化保育团队”。第一期,基金会拿出80万元,通过顺德社会服务交易所作项目招标,资助了包括顺德图书馆“顺德口述历史”、顺德古村落研究、沙边村祠堂活化项目在内的16个文化保育类及养老领域类的项目。今年,基金会将资金增加到200万元,并扩大资助领域,新增青年公益、教育创新及环保三大领域。

这一项目引来很多关注,有人赞称,“实实在在感到顺德人的眼光和思考在出现新的转变”。

不同于将美的完全放手,交由一支职业化团队打理,对于基金会,何享健视其为家族慈善事业的里程碑,不但将接力棒交给儿子何剑锋,让其担任基金会主席,他的两个女儿也分别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

何剑锋是何享健的独子,与美的关联极少,专注投资行业,多在香港发展,五年前成立了佛山地区首家非公募基金会——广东省盈峰慈善基金会。该基金会后来与何享健慈善基金会合并。

盈峰慈善基金会在4年时间里,共计投入资金近500万元,兴办了“儿童助养计划”、“鸡蛋计划”及“盈峰奖助学金”等六个公益项目,覆盖广东、贵州、湖南、安徽等地,直接受益群体近2万人。

9.爱心慈善基金会筹备方案 篇九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慈善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筹集慈善基金的宗旨(向全社会展示供电营业女职工的风采----全市第一个且唯一的由女职工组建的爱心基金会)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供电人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动员会员的力量,筹集慈善基金。在本基金会的范围内进行自救、互助。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给受帮助的人尊严,让他们能够自助,甚至因而也能帮助别人,这是本会奉行的态度。带动社会的慈善风气.让善的循环力量,使公益精神发挥最具体的效用。

二、资金来源

1、会员捐赠

2、社会各界捐赠

3、政府资助

4、利息

5、其他合法收入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

2、管委会的职责:负责慈善资产的宣传、劝募、发放及监督使用。

3、人员组成:基金管委会的组成人员由泰州市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女职工和公司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自愿入会人士组成。

4、议事规则:公开,公正,全透明,共同管理。管委会实行绝对多数的议事原则。

四、基金募集

1、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

2、接受政府资助,公司资助和会员捐赠外,也可采取义卖,义工、义拍、义演、义赛、义诊及网上专项慈善捐赠活动等各种形式向会员及社会公开进行募捐。

3、募集资产:可分为定向募集和不定向募集,实物捐赠和现金捐赠。

4、捐赠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实行直接定向救助,直接定向救助以外的资产通过变现列入不定向救助。

5、定向募集:(专项募集)以特定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活动,该活动募集的资产在完成指定对象救助任务后,其剩余部分转入基金,实行不定向救助。

6、本会在接受捐赠后,向捐赠者出具有效的收据或荣誉证书,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对受赠资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如需变现由基金管委会决定。

五、基金使用原则

1、本会的基金由定向和不定向捐款组成。捐赠协议、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应根据捐赠协议、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约定使用。使用的基金须按理事会通过的预算实施,并于次年进行决算。预、决算接受本会监事会的监督。

2、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侵占、截留、私分和挪用。

3、本会基金管委会本着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组织实施救助项目,适时向会员及捐赠者通报资产使用的情况及效果。

4、参照基金会议事规则,所有慈善活动的参与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基金使用范围

1、本基金会特定救助对象

2、资助各类符合救助条件的慈善项目;

3、求助各类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体;

七、基金使用方式:

1、定向救助。在同一内,同一对象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救助。

2、临时性救助。包括医疗救助、求学救助、灾难救助等。在同一内,同一对象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救助。

八、资产使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1、救助的实施:求助者应向爱心基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基金管委会核查后按有关权限逐级审批实施资助。

2、基金管委会在每计划初期向理事会报告全年募集资金计划,由理事大会批准实施,每末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报告收支执行情况。

3、慈善基金的支付权限: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下同)的由副会长和分管财务人员联合把关审批;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上由会长审批和分管财务人员联合把关审批;日常活动经费支出审批:凡200元以上的事项均实行事前预算申报制,由副会长核准后方可实施。支出凭据由财务负责批报。任何资产使用权限产生的救助资产支出,均需报会长签字方可入账。

4、慈善基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保证各项收入及时入帐。

九、资产的管理与监督

1、基金由基金会财务管理,在基金会财务帐中单独建账立册、实行财务公开、专款专用、坚持会计核算。

2、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专户,一切收支按照财务规定办理。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募集资产的使用,编制的报表,定时向会员公布,接受基金会财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十、本办法经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爱心慈善基金会筹备小组名单

须经本会大会研究决定理事会、管委会、会员(含法律顾问)发起组建人:林成尧,吴丽莉,许秋月

爱心基金会全名(须经本会大会研究决定)(刘宝生)

简称(须经本会大会研究决定)(刘宝生)

整 理 目录(经大会研究后整理)

一、前言(在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的同时,时刻不忘履行社会责任。除参与助学捐赠之外,慈善活动涵盖助残、扶老、赈灾等多个方面。)

二、基金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突出全国首个且唯一的由女职工自发组建的慈善基金会)(给社会弱势群体和残疾人创造就业的机会,支持勤工俭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支持与推动社会公益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三、基金会组织结构(理事会纯女性,由营销本部女职工及社会各界巾帼风采女性组成)

四、基金会业务运行管理模式

五、基金会发起人和管理层简介

组织结构图:

理事会----顾问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资助项目运营部,研究部,资产财务管理部,传播外联部,综合管理部

资助项目运营部----勤工俭学、就业培训项目总协调;勤工俭学、就业培训执行管理;基金会捐赠者

研究部----项目研究、评估、制作、评价;法律法规;内网编辑

资产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基金会资产保值增值管理

传播外联部----资金募集;合作伙伴;伙伴关系管理;多媒体管理;对外宣传统筹

综合管理部----组织协调;行政事务;人事管理;志愿者管理培训;会员服务 自觉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以诚信作为基金会的生命保障。

指定媒体、省慈善机构官方网站、自有网站公布披露有关信息,建立基金会与社会的双向沟通渠道,使基金会的信息公开透明,以诚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爱心慈善基金会倡议书

在中国,以往参与的慈善救助工作由于信息渠道不通畅、专业化操作手段欠缺、个人时间和精力有限等原因受到很大局限,有时甚至事与愿违:慷慨的施予却伤害了受助者的自尊心,无私的援助却培植起受助者对捐助者的依赖心,甚或播下不满和埋怨的种子;更不用说由于监督不力,管理不严造成援助过程中资金使用不当和流失等不良后果。

这样的现状不仅难以满足我国扶贫事业的当前需求,还往往会阻碍扶贫事业的积极性和持续性。因此建立一个连接公益慈善与被捐助者的桥梁,帮助基金会以更加专业化的方式有效地从事扶贫慈善活动,已经成为一种迫切的社会需求。本基金会就是在这种社会需求的呼唤中应运而生。

扶危济困的慈善行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人可慈善”的口号是现代慈善事业方兴未艾发展的一个理念。人们通过捐赠资金、参加自愿服务活动和组织实施面向困难群体的慈善项目,都是慈善行为的范畴。由于人们社会工作和生活的角度不同,能力和个人的状况也不同,各企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规模也不同,因此,在“人人可慈善”的理念中,或者说践行这个理念,是按照自己的爱心和能力大小来体现,任何一份爱都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宝贵动力和不可缺少的能量。伸出你的双手,做自己与别人生命中的天使

许多人常常有错误的观念,总觉得要有钱才有能力去付出,甚至是退休以后才有时间做公益事业,但我想告诉大家,公益慈善最重要的不是捐出金钱的多寡,而是一种精神,一颗愿意帮助别人的心。给被帮助的人尊严,让他们有能力帮助自己,甚而反过来有能力去帮助别人,这种善的循环力量,也才能使公益精神发挥最具体的效用。

方案

一:筹备工作

1、制作爱心基金会宣传手册,倡议书;爱心基金网站,内网与公司网站联网,外网与省、市慈善协会联网。

2、开设爱心帐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3、“两会”代表陈燕萍具体联系事宜;市十大巾帼风采人员具体联系事宜

4、市总工会、妇联、公司及市公司支持单位具体联系事宜

5、营业大厅及各供电所设立爱心基金箱,爱心帐号,爱心建议箱,救助箱

6、对前来办理用电业务的大客户发放爱心倡议书

7、对查处的窃电用户所罚资金建议部分划拨至本会

8、营业大厅设立公示牌,进行“巾帼文明岗”宣传报道

二:近期活动

1、走访特困学生,尽社会公民之责,让各位贫困学子更专注于学业,倡导同学们要具备三心:“感恩的心、上进的心、快乐的心”,要感谢父母和老师,扶养并教育同学们成人;面对困难积极向上,不要甘于贫困;永远保持快乐的心!

2、“六一”儿童节前夕走进校园,宣传用电知识,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从娃娃抓起。

3、走进聋哑学校,宣传用电知识,组织活动,用于今后政府、各企业大型庆典活动现场表演,所获报酬用于自救及更多的公益慈善活动。

4、新希望英语走进校园,用英语告诉孩子“节约用电”

5、全年可与各大商家开展联谊活动

6、整理会员及社会各界所捐的衣物,进行修补,按尺码进行统筹安排

7、与医院联合开展体检活动,象征性收费纳入基金会

筹备期间友好支持单位:

江苏省军区歌舞团

江苏省朗诵协会

江苏卫视《服务到家》栏目组

泰州市广电局慈善协会办公室

泰州市新希望英语

泰州市慈善基金会

中国银行泰州分行

2010-3-15重新考虑的问题

谁是基金会最合适的主席人选,这个平台在哪里?

泰州市优秀企业家名单(有资金没名气的企业家)

泰州市2009突出贡献人物名单(已准备)

谁是最合适的基金会监督人?陈燕萍“两会”代表、火炬手及法官的身份是否是最合适的人选?

启动资金是多少?如何最大化?

委员会包含的商界、政界以及金融界人士有多少?怎样做到最大化? 获得监督人(陈燕萍)大力支持的资源有那些?

如何让商界支持者来竞争基金会主席的位置?

谁是新闻媒体最有影响力的人?

10.河仁慈善基金会章程 篇十

2011年05月10日04: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金会名称、注册金额和住所:

(一)基金会全称:河仁慈善基金会(Heren CharityFoundation,缩写 HCF)

(二)原始资金:来源于曹德旺和曹晖捐赠的354900万元人民币等值股票。

(三)基金会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八楼,邮编:350013

第二条 基金会宗旨: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机会平等,推动社会和谐。

第三条 基金会性质: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 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

第五条 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基金会遵循弘扬慈善精神,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理念,业务范围包括:

(一)关注中国教育事业,扩大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提高其人文与科学素质;

(二)资助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改善和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助并促进环境生态保护;

(四)资助紧急灾害救助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

第三章 组织机构、法人代表及管理模式

第七条 本基金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11至15人组成。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本基金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理事会闭幕期间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九条 理事资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认同并执行本基金会章程,保证有足够时间服务于理事会;

(三)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够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具有较强议事决策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五)具有在某一专业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经历,在该领域拥有独到建树并享有较高个人声望,且其专业素养能够切实服务于理事会和机构发展。

第十条 理事产生与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理事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理事会会议,其理事资格自动取消,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再履行理事职责的,应及时辞去理事职务,报理事会通过生效;

(五)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由理事会有效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六)理事选举与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一)了解基金会的运行状况;

(二)有权对提交理事会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询;

(三)查阅理事会记录和基金会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时参加理事会议并积极参与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五)有权参与理事会各项事务的表决,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六)有权提请理事会审议相关议题,积极为基金会的发展建言献策;

(七)推荐理事;

(八)为基金会介绍资源,推荐志愿人员;

(九)承担力所能及的理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十)维护基金会的声誉,负有按规定不泄露本基金会秘密的义务,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代表理事会和基金会发言;

(十一)监督秘书长工作,不干预秘书处行政管理事务及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十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决定基金会的使命、战略和目标等;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三)决定和批准计划和重大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公益项目计划;决定基金会资产运作的原则、策略、途径和重大投资事项;

(四)确定机构收支预决算,监督财务执行过程;

(五)审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项目等的管理政策,确保有效决策;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考核秘书长工作业绩;

(九)保证机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理事与本基金会发生利益冲突;

(十)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关于理事会议:

(一)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原则定于每年3月和10月召开,特殊情况则按临时会议形式召开;

(二)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召集,由副理事长召集。

(三)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的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四)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30天通知全体理事、监事。会议通知必须注明会议讨论议题。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3/4以上理事出席,所做的决议方为有效;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参会理事80%以上通过,所做的决议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资金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五)每年捐赠资金分配方案;

(六)理事们认为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

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至9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从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三)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四)监事应具备履行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五)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及理事遵守法律和章程情况;

(二)监事有权核查理事会或秘书处的工作是否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并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意见,情节严重者可向司法机关举报;

(三)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及理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本基金会理事、监事一律不领取薪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监事应签署利益冲突声明,当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相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应当在理事长缺席或不能行使权力时担负起理事长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协助理事会指导、协调秘书处工作。专业委员会由理事长任命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理事担任委员会主任。

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家或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与基金会业务相关的战略管理、经济、法律、金融、投资和国际合作等方面专家组成。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有不良记录的。

第二十七条 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或监事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每届任期五年,原则上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本理事会设秘书长,由理事会决定聘用,签署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届理事会剩余任期。理事会任期到期后,秘书长职务同时解除。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审批后聘用,其他人员由秘书长决定聘用。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四)本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开展日常工作;

(三)协助理事会的召开;

(四)组织实施基金会公益活动计划并报理事会批准;

(五)拟订本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六)拟订本基金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报理事会审批;

(七)拟订本基金会经费预算、基金会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批;

(八)向理事会提请审议基金会重大捐助活动与公益救助活动,由理事会作出决定;

(九)报告重大活动进展和审计工作;

(十)提议聘任或解聘基金会秘书处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十一)提议聘任或解聘基金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十二)决定秘书处各机构工作人员聘用;

(十三)本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资金来源:

(一)曹德旺家族捐赠的私人财产:

1)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240,089,084股;

2)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59,910,916股,共计3亿股,按公司股票捐赠交割日前30天在上海交易所加权平均价扣税后净金额作价;

3)原始股票转让给本基金会所需缴纳的税款,按合同规定,在过户手续完成后,由本基金会负责缴纳。

(二)通过经营上述资产取得的合法收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四)基金会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资金筹措与投资管理

本基金会可运用自有资产进行盈利性投资、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保证基金保值与增值。

本基金会应按照与曹德旺家族的股权捐赠协议,严格执行相关条款,充分履行基金会作为股权持有人的股东权益和义务。除非本基金会授权的投资和经营,处置曹德旺家族所捐赠福耀玻璃股票需经基金会全体理事90%以上同意,形成理事会书面决议,方可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属于社会公共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第三十八条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资产及其运营所形成的实际的现金收益主要用于:

(一)本基金会业务领域的公益支出;

(二)管理费用;

(三)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活动;

(四)理事会决定的其他合理支出。

第四十条 资金使用及日常费用管理

(一)基金会资金使用由秘书长根据理事会决议执行批付。理事会未作出决议的项目,由理事会决议在一定额度内授权理事长决定。

(二)日常紧急救助资金,单笔不超过50万人民币;日常行政管理支出,单笔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理事长审批。但上述两项支出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00万人民币;

(三)非预算内支出,每笔不大于10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由秘书长直接批付。

(四)紧急救灾资助项目,由捐资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和秘书长根据实际需求做出决定,并事先通报各位理事。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规定的重大资金活动是指资金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公益项目,资金投入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必须列入:

(一)投资计划;

(二)财务预决算计划;

同时以上重大捐助、救助与投资活动非经本章程第十四条第三款重要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得立项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实际的现金收益的80%.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四十四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包括当捐赠者名册、资产管理报告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检查。第五十一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后,将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未按主要捐赠人与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协议运作基金会,经法院判决撤销或解除捐赠协议的。

第五十三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捐赠给与本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相关的公益组织。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4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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