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25

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10篇)

1.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唐山市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河北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联合整治,推进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管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工作范围及主题

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主题: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为确保做好联合整治工作,唐山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成立联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唐山市卫生局主管局长为组长,协调小组制定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联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应当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抗菌药物合理用药 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联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原则

(一)专项整治与联合整治相结合。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职责范围内针对人用和兽用抗菌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各部门开展的联合整治工作不留空白。

(二)单位自查与行政督查相结合。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所辖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纠建并举。通过自查与督查,切实改进和加强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三)当前任务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本次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纠建并举,逐步探索、完善我国抗菌药物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抗菌药物全流程管理体制。

五、重点工作和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1、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通过开展临床药师制、强化处方点评、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干预等措施,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2、加强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3号)和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地收集和上报相关数据,根据监测结果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以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和知识水平,促进临床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抗菌药物流通领域的监管。

加强抗菌药物流通领域的监管。继续加强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的监管力度。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抗菌药物生产的行业管理。加强抗菌药物生产的行业管理。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药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抗菌药物产品结构调 整,促进抗菌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四)市农牧局负责兽用抗菌药物的管理。

1、加强养殖用药监管。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对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逐步建立执业兽医师制度,推行处方药制度,保证养殖业在兽用指导下安全用药。

2、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清理整顿,规范兽药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抗菌药物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严格控制人用抗菌药物流入兽药市场,严禁兽药经营企业违法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

3、加强抗菌药物残留检测。认真做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重点加强抗菌药物残留检测。

4、加强养殖用药科普宣传。积极开展养殖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加大兽药安全使用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养殖者依法、安全、规范、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五)发动社会参与,强化合理用药意识。

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全社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以滥用抗菌药物造成细菌产生耐药性的严峻形势、不合理使用药品造成不良反应等案例,向公众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的意义和在医师指导下用药和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必要性,提高社 会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认知度和合理用药知识,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六、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4月)

各部门分别成立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联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治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

1、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抗菌药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内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25日)各部门根据管辖范围的联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我市联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联合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对口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 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相关工作,确保联合整治扎实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和通报联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合理有序地推进联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管理,加强监督。按照联合整治与专项整治结合、单位自查与行政督察结合、当前任务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各单位于5月20日以前将自查总结上报对口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于5月31日前对口上报检查结果和工作总结。

附件:唐山市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附件

唐山市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陈秉云 唐山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岳志喜

成 员:刘瑞杰

陈建国张玉果蔡文民王 斌郝恩科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唐山市农牧局副局长 唐山市卫生局医教处处长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处处长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消费品处副处长

唐山市农牧局医政药政处处长

2.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1 材料

收集我院2011年4月20日到5月19日和2011年10月20日到11月19日门诊全部抗菌药物处方(我院新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办法从10月20日正式开始实施)。查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参考资料。

2 方法

对处方中抗菌药物的通用名、用法用量、金额以及对应的疾病诊断等信息进行采集,采用excel数据处理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对比法分析两个时间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 结果

3.1 一般情况(见表1~2)

3.2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见表3~6)

注:*各年龄段分别为y≤12、12<y<60、y≥60岁表2 疾病分布

注:**部分无感染性诊断处方未纳入统计

4 讨论

4.1 可比性

虽然处方时间处于不同的两个时间段,但本地区这两个时间段气候接近,且实施前后两个时间段内处方数、男女比例、各年龄段比以及疾病分布相近,故具有可比性。

4.2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4.2.1 品种数减少

实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后,门诊抗菌药物使用品种数由42种减少到36种。使用品种虽然少了,但优化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结构,减少了因品种分布不合理而造成的不合理用药。

4.2.2 口服剂型使用比例上升

专项整治后,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使用比例上升,注射剂比例下降。门诊患者感染大部分属轻症感染,口服剂型使用率上升,说明医师给药方案更趋合理,符合“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完全吸收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1]的原则。

4.2.3 联合用药比例下降

经专项整治,抗菌药物联用率由19.6%降至14.1%,医师对于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较前谨慎,合理性提高。

4.2.4 基本药物使用率提高

抗菌药物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原来的41.9%上升为67.1%。基本药物是指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2]。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3]。基本药物使用率提高,减轻了患者就诊的费用,表明医师治疗时对于药品的选用更趋合理。

4.2.5 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下降

专项整治后抗菌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虽然较专项整治前下降,但占处方金额比仍偏大,有待改进。

4.2.6 喹诺酮类使用率下降

通过控制喹诺酮类临床应用品种数量,严格限制其临床应用指征(经验性治疗只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照本院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严格控制作为外科围术期预防用药),喹诺酮类使用率由实施前的22%降至9.46%,不合理应用情况得到了有效地遏制,减缓了其耐药率的增加。但是,需警惕喹诺酮使用率下降导致其他抗菌药物使用率上升带来的其他抗菌药物耐药率的增加。

4.2.7 不合理使用情况有改善

对比专项整治前,抗菌药物使用频次、联合使用以及使用时程的合理情况有一定的改善,但仍然存在不合理现象,如使用抗菌药物但缺乏相应的感染性诊断、未根据抗菌药物药代动力学特点使用、对药物抗菌谱不明联用不当,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5 小结

经过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我院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上有了提高,但仍然有些问题需改进,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教亦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抗菌谱、药代动力学特点等。

参考文献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卫生部令第69号.

3.抗菌药物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持续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遵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2012年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胶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胶卫医字【2012】1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责任

1、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医院工作体系分工,进一步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建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组织责任基础。

2、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标和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挥,由院长与各科室主任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层层落实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3、由分管药剂与临床管理的副院长会同药剂科与医务科研究确定具体分工,开展2011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认真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为医院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客观依据。调查内容按胶州市印发的《2012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规定执行。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4、在感染科配备2~3名感染专业医师,责任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5、药剂科设立临床医学工作室,配备3名以上临床药师,指定其中一名药师从事抗菌药物临床药学工作。

6、争取在第二季内建成电子处方(医嘱)系统,电子处方(医嘱)点评系统,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7、根据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关于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规定,由临床科主任严格督导本科医师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概念,严格杜绝本科室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现象。

8、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流程,并重申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五)认真落实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9、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规定,建立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制度,按规定严格控制医院抗菌药物采购品种、品规数量,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青岛市卫生局备案。

10、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定期对医院 购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评估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的品种和品规,对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

11、严格掌握超规定和特殊治疗需要情况下抗菌药物采购程序,严防抗菌药物采购违规。

(六)严格执行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控制指标

12、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达到以下标准: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2)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3)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严细手术操作改善手术室环境条件,落实好预防手术过程感染的综合措施。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13、医务科组织对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进行监测与分析,对不适宜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实施干预。

14、药剂科应每月对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向医院报告,由医院研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相关情况按要求向胶州市、青岛市卫生局报告。

(八)加强细菌耐药监测和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

15、检验科(细菌室)每季度将住院患者的细菌培养及耐药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发布抗菌药物细菌耐药预警,按要求向胶州市、青岛市两级细菌耐药监测网报告细菌耐药情况信息。

16、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同医务科、院感科根据不同细菌耐药水平按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第四条的规定,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17、以临床科室为单位,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应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应不低于80%。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

18、由医务科与药剂科组织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考核。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十)加强抗菌药物处方点评

19、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月一次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和临床药师对抗敏药物处方(用药医嘱)实施专项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消化科、重症医学科以及Ⅰ类切口手术的病例,每名医师不少于50张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对科室和医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20、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6个月的抗菌药物处方(用药医嘱)权。

21、药师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用药医嘱)或者发现处方(医嘱)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为正当理由的,取消其6个月的药物调剂资格。

(十一)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报告制度

22、由药剂科负责每年一次向胶州市、青岛市两级卫生局报告非限制使用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一次报告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十二)完整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

23、医院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列入对科室、医师、药师的奖惩条件,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处理办法和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力度,引导临床科室及其医师摒弃不合理用药的理念,营造合理用药氛围。

(1)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视情形依法依规的通报批评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等行政处分与相应经济处罚;超出医院处理权限的,交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处理。

(2)对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视情形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行政处分与相应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对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仍无改进的,予以相应组织处理。

二、活动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至6月)

根据市卫生局整治方案确定的活动内容,组织力量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认真开展调查,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各临床科室的自查整改报告务必于6月10日前报医务科。由药剂科负责完成调查报告,医务科负责完成自查整改报告,两报告于6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

(二)迎接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7月至9月)

在持续抓好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连接胶州市、青岛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准备工作,连接上级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按照市卫生局的相关规定,对上级行政部门督导检查中提出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不断提高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水平,全面实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控制指标,形成基本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10月10日前形成医院的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局。

三、工作要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院各级领导与全体医师、药师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提高对专项政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医院各级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保证活动的顺利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医院与各部门、各临床科室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各自存在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制定切实的应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和解决,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注重宣传,强化培训。要采取一切可利用的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强化对患者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说明告知,纠正社会公众与患者对抗菌药物作用的不正确认识,引导社会公众与患者理解、支持、配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医患纠纷。要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掌握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和技术,提高医务人员防治病原微生物感染的综合能力,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4.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卫生局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整治工作范围及主题

范围:使用抗菌药物的全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主题:促进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管理

成立全镇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指导、落实相关工作。

组 长: 田纯兴 石桥驿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廖朝雨 石桥驿镇卫生院业务副院长

张一付 石桥驿镇卫生院盐池分院副院长

成员:张家海 帅小晖 芦元娟 廖开容 彭艳丽

刘桂梅 丁红星 徐红明 望美菊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开展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培训,加强考核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减少临床工作中经验用药或不按规定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培训过程中要重点突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建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和《中国国家处方集》,医疗机构要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建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干预制度并抓好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2009]38号),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推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4、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预警机制。加强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建设,提高病原微生物监测和细菌药敏试验水平,确保准确、快捷出具药敏试验结果,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5、积极推进临床药师制。继续推动临床药师制试点,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允许并鼓励临床药师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指导,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

6、加强细菌耐药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收集、上报、分析和结果反馈等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7、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检查。组织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情况等。根据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推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8、将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纳入医师定期考核重要内容,认真考核,严格奖惩,推动医师合理用药,规范诊疗。

五、整治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1年6月)

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镇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6月—2011年8月)

各有关单位根据本执行方案及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抗菌药物的管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0月)

根据各地、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暗访。

(四)总结上报阶段(2011年11月)

根据督导检查和暗访情况,对各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卫生局。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持续改进和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2013年)各医疗机构要在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持续整改,建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石桥驿镇卫生院

5.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2013年关于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12年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决定2013年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下发我院组织制定的《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成 员:********************** 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具体日常事务由***科负责。

二、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四、活动范围

全院各临床、医技及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建立联动机制。

五、组织管理

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六、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二)、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

(三)、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对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率、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进行调查。

(四)、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的培训、考核,确定药师抗菌药物的调培资格,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五)、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六)、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

序。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本院药事管理与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七)、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乳腺疾病手术等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八)、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九)、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根据点评结果,对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并予以表彰;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每月通报一次。对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二)、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负责人责任。

七、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

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

2.重点抽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重点抽查。

3.严肃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全年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半年及年终总结。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下一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根据本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

6.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1 资料与方法

利用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抗菌药物销售金额、各类抗菌药物销售金额及销售前10位抗菌药物原始数据。将以上数据进行排序和分析,评价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对临床用药的影响。

2 结果

2012年1月—6月我院抗菌药物销售金额及占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见表1。2012年1月—6月各类抗菌药物使用金额排序及构成比,见表2。2012年1月—6月抗菌药物按使用金额排序前10位药品,见表3。实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后,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更加科学和规范,抗菌药物占药品销售总金额比例逐月下降,三线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明显下降。主要表现在:一是抗菌药物整体销售金额呈现下降趋势;二是头孢类抗菌药物应用最为广泛;三是头孢吡肟应用显著减少。

3 讨论

结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2009]38号文件[2]对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3.1 由表1可以看出,2012年1月—6月我院抗菌药物销售金额随季节变化而不同,但是抗菌药物销售金额占药品总额的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说明我院在这段时间抗菌药物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把握指征,防止滥用,合理应用已成为我院医务人员的共识。

3.2 由表2可以看出,2012年1月—6月销售金额排名前3位的药品类别为头孢菌素类、喹诺酮类和大环内酯类药物,基本占到了抗菌药物90%左右,说明这几类药物在我院临床应用广泛。头孢菌素类药物是以破坏细菌细胞壁为靶点的抗菌药物,对细胞选择性高,对人体毒性小,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品种较多;加之很多细菌对青霉素类药物都耐药,因此头孢类药物应用较多,尤其是第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因其对革兰阴性菌抗菌活性强,临床用药频度很高。喹诺酮类药物为化学合成药物,对很多革兰阴性菌所致的泌尿道、呼吸道、肠道等感染都有效,因其抗菌作用强、不良反应少的特点而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目前我院较为常用的有诺氟沙星胶囊、氧氟沙星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但近年来,因国内滥用现象突出,细菌对该类药物耐药性明显提高,耐药率已经达到了60%~70%[3],直接影响了该类药物的用药效果。对此,我院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临床应用的品种数量。大环内酯类药物主要用于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过敏的患者,或者支原体、衣原体感染患者。另外,该类药物的口服剂型阿奇霉素分散片、琥乙红霉素片、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应用较广。这类药物疗效确切,过敏反应少,故而用量相对较大。

3.3 由表3可以看出,针对第四代头孢类抗菌药物头孢吡肟用量一直较大的问题,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中,通过组织培训,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等多种措施完善应用流程,堵塞漏洞。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患者确因病情需要需用头孢吡肟时,应具有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签名。采取这些措施后,头孢吡肟的用量明显下降。第一代抗菌药物头孢唑啉钠抗菌谱以革兰阳性菌为主,临床上呼吸道感染和手术切口感染多以革兰阳性菌为主,所以头孢唑啉钠的销售金额上升至首位。抗菌药物销量前10位药品基本是注射剂,说明我院患者就诊应用抗菌药物以静脉输液为主,这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精神不符,这方面的工作有待改进。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使医师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真正认识到轻症患者应选择口服给药,重症患者和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应静脉给药,病情好转后能口服及早转为口服给药,谨防抗菌药物的滥用。

4 结论

总体来说,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中,我院能按照活动要求,规范抗菌药物应用,严格把握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临床选用抗菌药物时尽量先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减少经验用药的盲目性,真正实现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摘要:目的 了解我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及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对临床用药产生的影响,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 对2012年1月—6月全院抗菌药物的用药金额进行统计、比较,并对各类抗菌药物用药总金额和销售金额前10位药物进行排序。结果 实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后,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更加科学和规范,抗菌药物占药品销售总金额比例逐月下降,三线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明显下降。结论 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可以规范抗菌药物应用,减少经验用药的盲目性,真正实现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关键词: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用药分析,分级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S].2004-08-19.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S].2009-03-23.

7.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三、活动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

四、组织管理

医务科负责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医院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务科每年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可根据需要设置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务科必须明确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8‟38号),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务科应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要向市卫生局备案。

医院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经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卫生厅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和品规的数量和种类。

因特殊治疗需要,医院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创造条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药剂科按照要求及时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医院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个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十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十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包括利用电子处方(医嘱)系统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开发利用电子处方点评系统加大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力度,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和点评数量;开发相应统计功能软件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医务科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省卫生厅报告。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对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半年报告一次。医院要根据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医务科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三)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医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六、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3月-10月)。各临床科室根据医院的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11月)。

1.专项检查。医务科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好医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

2.重点抽查。医务科组织感控科和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对呼吸科等科室进行重点抽查。

3.严肃处理。医务科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2011年12月底前,医务科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各科室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医务科要根据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努力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8.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2011)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认真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三、活动范围

全院各涉药科室。

四、组织管理

根据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各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本科室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细则,负责本科室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科室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科室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院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医院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院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

2、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4、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药学部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1、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2、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3、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科室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种类。由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五)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院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七)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由检验科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八)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院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九)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医院组织医疗、感染、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定期组织对25%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2、医院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医院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情况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科室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一)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医院治理领导小组将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医院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申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院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六、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科室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7月)。各科室根据本方案和本科室具体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8-10月)。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医院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组织开展的专项督导检查。二是接受省卫生厅组织的重点抽查。三是进行严肃处理。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将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四)总结交流阶段(2011年10-12月)。2011年10月底前,各科室将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医院将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科室明确分工、活动安排及工作重点。要结合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通过“突出重点、集中治理”达到“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目的。医院将对各科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与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工作紧密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9.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九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病案管理及数字化查询系统中, 骨一科Ⅰ类手术出院病历2010年1月~6月共536份, 设为整治前组, 2012年6月~12月出院病历695份, 设为整治后组, 设计抗菌药物预防用药调查统计表进行数据统计和比较分析。

1.2 评价指标

根据卫生管理部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56号) 等规范[1,2]。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0年1月~6月, 共536份出院病历, 总住院天数为5425天, 平均住院10.12天。2012年6月~12月, 出院病历共695份, 总住院天数为5551天, 平均住院7.99天。

2.2 整治前后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整体比较

见表1。

2.3 抗菌药物合理性应用

2.3.1 预防用药率

整治前预防用药病例497例, 占所有手术中的92.7%, 而整治后降低为221例, 占所有手术中的41.2%, 预防用药比例下降很大一个幅度, 达到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30%。

2.3.2 药品选择正确率

整治前使用率最多的前三位依次为第二代头孢类、第四代头孢类和第三代头孢类, 其中第一代、第二代头孢类的病例数为337例, 占预防用药病例数67.8%, 整治后第一代头孢类占62.4% (138/221) , 其次是第二代头孢类, 占总数的19.5% (43/221) , 居第三的是林可霉素类为15.8% (35/221) , 第一代、第二代头孢类的总使用率为81.9%。

2.3.3 用药时机正确率

在手术前0.5~2.0h内正确给药的病例数整治前317例, 占总体的59.2%, 整治后687例, 占总体的98.9%。

2.3.4 预防用药时间

整治前人均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天数是7.39天, 整治后是1.25天, 减少了6.14天, 预防用药天数下降了83.1%, 具体如表2。

2.4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整治前使用强度从高到低为头孢西丁、头孢吡肟、头孢噻肟钠。整治后为头孢唑啉钠、头孢呋辛、克林霉素。整治前抗生素的使用强度为64.9DDD, 整治后抗生素的使用强度为14.3DDD, 下降率为78.0%。

2.5 抗菌药物的费用

人均抗菌药物从整治前的866.3元降到整治后的167.3元, 抗菌药物平均费用减少了699.1元, 降低率为80.7%, 抗菌药物费用占西药费用中的比例降低率为79.3%。

3 讨论

围手术期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为预防术后感染, 增加手术的安全性及提高切口治愈率的有效措施。骨科Ⅰ类切口清洁手术, 无高危因素 (如高龄、营养不良、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等) 不建议使用抗菌药物。

骨科围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用药应首选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在整治后使用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和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病例未出现过,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使用率明显上升。预防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给药时机, 正确的术前给药时机为0.5~2.0h内给药, 足以使手术时暴露的切口达到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3]。整治后用药时机合理性几乎达到标准。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南》中, 应用异物植入时, 可再用一次或数次抗菌药物到24h, 特殊情况可延长到48h, 不必连续多日用药甚至到拆线, 延长使用抗菌药物并不能降低手术部位感染 (SSI) 发生率, 反而增加医院耐药菌株的产生[4,5]。整治后患者平均抗菌药物的费用下降幅度较大, 这跟药品品种的选择、预防用药使用率的降低及总预防用药时间的减少有关。

从本次干预结果中可见, 抗菌药物的使用强度已达到了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干预效果有明显的变化。但是抗菌药物预防用药率还达不到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虽有特殊情况, 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

摘要:目的 评价实施抗菌药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前后我院骨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方法 以干预前、后骨科手术出院患者病例为对象, 采用回顾性调查法, 抽取骨一科Ⅰ类切口住院病历, 整治前536份, 整治后695份, 设计手术预防用药调查统计表,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评价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整治前抗生素的使用强度为64.9DDD, 整治后抗生素的使用强度为14.3DDD, 下降率为78.0%。预防用药时机正确率为整治前59.2%, 整治后为98.9%, 用药时机正确率上升67.1%;平均预防用药时间整治前为7.39天, 整治后为1.25天, 下降率为83.1%;人均抗生素的费用从866.33元降至167.23元, 药品费用下降率为80.7%。结论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骨一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明显有改善, 管理干预可以有效提高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

关键词:专项整治,骨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S].北京, 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S].北京, 2009.

[3]凌艺兰, 徐文科, 汪峰, 等.管理干预对骨科围手术期患者抗菌药物应用评价指标的影响[J].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 (03) :77, 86-87.

[4]李福宣, 曾明辉, 陈瑶, 等.骨科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调查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0 (18) :9.

10.抗菌素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活动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第一责任人。

五、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医疗机构要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具体负责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与辖区内所属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医疗机构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省直医疗机构与省卫生厅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详见附件1)。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我厅将把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提高指标权重。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要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本机构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医疗机构要将抗菌药物采购目录(附件2,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类别、通用名称、剂型和规格)于7月1日前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上述规定,填写“安徽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申请表”(附件3),经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经省卫生厅核准同意后方可采购。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并在调整后半月内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有条件的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以上医院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向全国和安徽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jl2] 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及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暂停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3个月,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恢复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充分发挥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作用。安徽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承担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的日常监测与管理工作,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互联互通,定期公布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在我厅领导下督促和指导全省医疗机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

(十二)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卫生部和我厅将根据抗菌药物监测情况对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十三)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六、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卫生部和我厅将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组织全省专项督导检查。2.重点抽查。我厅将对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和飞行检查。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2011年11月20日前,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厅医政医管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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