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应急报告

2024-07-28

水污染应急报告(精选8篇)

1.水污染应急报告 篇一

水污染应急预案

为避免和防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对学校食品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产生影响,确保我校师生的饮用水安全可靠,维护正常校园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校饮用水安全,将水污染对食品安全和师生的生活影响降到最低点,特成立万峰湖中学水污染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校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邓 东

副组长:邓 徽

成 员:罗 瑜 杨 林 吴仕平罗仕坤 黄 剑 贺兴龙

二、工作职责及应对措施

1.负责对水质实施预警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合格达标。2.严密监控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质污染,按下列程序操作:

A.立即采取停水措施,同时通知校长办、后勤处主管领导共同研究应急方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校师生的饮用水安全;

B.将污染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C.继续监测水污染现状,并及时将监测信息汇总,向水污染领导小组领导及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为他们制定水安全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信息保证;

3.对水污染产生的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危害进行调查和先期处理;

4.搞好文字材料的综合。及时做好应急工作文字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上报材料要数据准确、事实确凿,严禁虚报、瞒报。重要的汇报和总结材料要经领导小组审阅后方可上报。

2.水污染应急报告 篇二

应急水质监测任务之一是针对水环境发生突发性的死鱼事件, 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的情况下, 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 起着鉴定和查明污染物类别、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重要的技术支持作用, 为事故处置快速、正确决策赢得宝贵的时间, 为有效地控制污染范围、缩短事故的持续时间, 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我站监测人员在监测的过程中, 不断地总结经验, 使应急监测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1 应用化学法鉴定鱼的死因

2008年, 广州市郊某河段出现死鱼现象, 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后, 首先立即沿河流自事发点往上、下游进行调查。同时注意观察事发现场水质的颜色和有无异味, 死鱼品种、事发河段范围内有无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口, 再进行布点和采集水样。

针对该类应急事件, 监测人员立即进行pH值、溶解氧 (地表水)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挥发酚、汞、铬、铅、镉、锰、铜、锌和镍等水质项目的分析。同时对死鱼进行解剖观察, 观察死鱼的鱼鳃是否正常, 鱼体、鱼体的分泌物和颜色是否正常, 有无异味。

监测结果显示, 各监测点位重金属、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pH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标准[1]。利用SDI急性毒性检测仪对各个监测点位水样进行毒性检测, 均显示水质正常。

但其中死鱼现场及下游20米的断面溶解氧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标准的限值, 溶解氧仅为1.14mg/L、2.01mg/L, 水体缺氧特征明显。

另一事件是某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两个企业的生产废水呈酸性排放, 未达到相关标准。大量超标的酸性废水排放, 导致局部河段水质偏酸, 溶解氧迅速下降, 造成鱼类急性缺氧死亡。

应用化学法鉴定鱼类死亡的原因是目前应急监测常用的一种快速检测手段, 但工作量较大, 并且需要配置多种快速检测仪辅助判断, 一般三级监测站难以承担。

2 应用生物毒理试验鉴定鱼的死因

某企业运送废渣到某村鱼塘边堆放, 由于这些废渣含有各种各样的农药、杀虫剂、油漆和化工原料等有机物, 堆放前又未做好环保方面的特殊防范处理措施;结果, 该鱼塘受到废渣渗出液的严重影响, 鱼塘的鱼类首先出现厌食现象, 接着陆续发现死鱼, 在大雨过后, 更是出现大量死鱼, 造成13亩鱼塘大部分鱼类死亡的污染事故。在接到有关鱼塘死鱼投诉后, 我站立即对鱼塘水进行采样和分析, 水质监测结果详见表1。

从表1水质监测结果来看, 鱼塘水体中BOD5、SS (悬浮物) 、硫化物、石油类和酚均超过渔业水质 (淡水) 标准。但为了确定受污染的鱼塘水的毒性程度, 我站除做了上述指标外还进行了鱼类毒理试验。

2.1 鱼类毒性试验[2]

2.1.1 样品材料:在鱼塘边的废渣堆中采集样品。用斑马鱼 (Brachydanio rerio) 作鱼类毒性试验。

2.1.2 鱼类毒性试验方法和依据:根据我国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 生物监测 (水环境) 部分,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所规定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

2.1.3 试验方法:在做了预试验后, 废渣称取不同的重量分为5份的浸出液, 分别置于5个缸中, 每缸加水4升, 置鱼10尾, 采用静止试验, 经过96小时的观察, 随着观察幼鱼的中毒症状时和记录每缸鱼的死亡数目。

2.1.4 试验结果

毒性实验结果详见表2、表3和图1。

备注:①每组10条斑马鱼。②.计算LC50所需各组剂量的公比r的计算公式为:

r=EC100EC0n-1 (n为剂量分组数目)

③.LC50及其95%置信限的计算公式为:

LgLC50=lgDmax-lgr2i=1n-1 (Ρi+Ρi+1 (Dmax为最大剂量, r为公比, Pi为各组死亡率) 。

LC50的95%置信限T计算公式:

lgΤ=lgLC50±F (n-1, 0.05) ×lgr×Ρi (1-Ρi) ni

(F (n-1, 0.05) 查统计数学用表得到, ni各组数量) 。

④.安全浓度计算公式:S=96小时LC50×0.1。

应用生物毒性试验鉴定可知, 该鱼塘的鱼类急性死亡与废渣渗出液流入鱼塘的高毒性有关。

3 应用浮游藻类监测鉴定鱼的死因

2008年9月, 我站接报调查某水库死鱼的死因, 因该水库是当地的饮用水水源, 在现场采集水样后, 回站做全面的水质分析和浮游藻类密度分析。

据现场调查与观察, 该水库的库边有几百条死鱼, 大多数是鳙鱼, 少数是鲢鱼, 死亡了3~4天, 正在发臭, 有许多小鱼正吃这些死鱼, 没有非洲鲫鱼和埃及塘虱等耐污鱼种死亡。

首先应用化学法检测, 结果显示该水样全部符合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标准的限值。

藻类监测结果见表4。

经过显微镜观察所采集的样品浮游藻类的密度检测, 该水库蓝藻的优势种是微囊藻, 密度是1.74×108个/L, 占总密度的95.6%。经过鉴定, 微囊藻主要由铜绿微囊藻Microcystis aeruginosa 组成。

富营养的水体中有大量的铜绿微囊藻和其他的蓝藻时, 会产生有毒物质引起鱼类中毒, 如1L水中有50万个群体时, 可使鱼中毒, 鳙鱼鱼种特别敏感;若1L水中有100万个群体以上, 则青鱼、草鱼、白鲢、鳙鱼都可大量死亡, 甚至全部死亡[3]。由此可见, 高温天气和水质富营养化容易造成铜绿微囊藻大量繁殖, 在超过1000万个/L群体时, 其产生大量的微囊藻毒素使一些鱼类中毒死亡。

4 存在问题和建议

4.1 生物监测虽然补充了化学法监测的不足, 但技术不易掌握, 监测周期也比较长, 如鱼类毒理试验时间更要长达20天左右, 不能进行快速检定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服务。因此建议在条件允许下各监测站应购置便携式的快速测定仪, 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定性甚至定量的分析。

4.2 应加强应急监测人员对鱼类中毒的病理学基础知识教育, 各监测站可考虑聘请鱼类专家做应急监测的顾问, 提高对该类污染事故的判断能力和工作效率。

4.3 加强对环境水体的日常监测工作, 积累长期的环境质量数据, 为判断水体质量的变化提供科学依据。各监测站对位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企业建立电子档案库, 对化学危险品加强监督和管理。

4.4 为切实保护环境水体, 各地环境管理部门应禁止污染源企业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直接排污。集污范围内的各污染源企业将所产生的污水切实要排入污水处理系统[4]。

摘要:应急监测是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处置中的首要环节, 本文从化学法与生物法2类应急监测方法处理鱼类急性中毒的污染事故的应用中, 分析不同的监测方法的存在问题, 表明应急监测的关键在于正确运用和掌握各种分析方法, 及时和准确查出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危害程度。

关键词:鱼类,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化学法,毒理试验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北京.

[2]国家环保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 [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北京.

[3]陈锦富主编.鱼病防治[M].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161-164.

3.水污染应急报告 篇三

[关键词] 突发性 水污染事件 应急监测

福建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属于丰水带,全省人均水资源十分丰富,年总降水量为2011亿m3,河水径流总量平均为1150亿m3/年,地下水资源也很丰富。但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水环境污染事故尤其是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日益增多,这也成为危害人类健康与生存的重大环境问题,应急监测和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具有相同的重要性,是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其成因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是指污染物进入水体,超过水体所能容纳的污染物最大负荷量,使水质迅速恶化。其特点是极强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可能产生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社会影响大;历时长,覆盖面广;暴露问题多;涉水事务多,突出反映了水利工作的整体性、关联性及其需求特点[1]。

近年来,福建省突发的水污染事件有: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2010年9月27日,漳州市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的峰头水库大坝坝头局部位置发现绿色的藻类,28日有所加剧,在库区和上游各支流入库位置均出现藻类,至29日下午约五分之四库面暴发藻类,库面呈现翠绿色……

各类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虽然具有显著的不可预测性,但主要成因有:一是企业违规排污或泄漏事件;二是过度捕捞鱼类,导致水生态破坏,库区附近的农业污染负荷已超过工业和生活污染负荷,大面积的果园施肥和农田受雨水冲刷退水,畜禽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再加上我省部分水库存在水体富营养化,所以一旦有外因刺激,就很容易形成藻类突然暴发;三是洪水冲毁有污染物的工厂、仓库等,造成污染物向河流排放。

2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现状

2.1 制定应急监测的方案

当遇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处理原则就是及时和快速。首先要由专家组了解事故源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迅速组织应急监测人员赶赴现场,依照具体情况制定监测目的、采样位置、数量、方式和分析方法,先定性后进行定量分析,实施时注意根据事件发展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还要结合此阶段的水文气象条件及上游水库放流的情况[2]。

2.1.1 监测点的布设

污染事件发生地和供水水源地等敏感河段需要布点,从事发地往下游,一直到能监测到水体污染物的浓度明显上升但不超标的水域,通过实时监测数据来体现污染物的变化强度。

干流、一级支流重要饮用水供水水源地等水功能区和地下水在布点时还要考虑设置背景监测断面,实时掌握污染团进入干流的情况,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湖库需要在入库、出库和库中心进行布点,可视湖库大小、水面宽窄,沿水流方向适当布设1~5条垂线。

干流的界河也需要布点,以便及时通知下游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相关的措施。

2.1.2 监测的频次

由于污染物经过稀释、扩散等方式进入水体,污染浓度也随之改变,需要实时跟踪监测,每个阶段的监测频次也应随时改变。而采样频次应把握“先密后疏”的原则,在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初期,加强采样频次,因为此时入水污染物浓度最高,对人类健康威胁最大。依照监测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降低,即可适当减少监测频次,直至水体中的污染物消失。另外还要考虑到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高级别的应比低级别的水污染事件监测频次密。

2.2 监测项目

依据水污染事件发生的性质及现场调查的情况来初步确定应急监测的项目,在河道发生的水污染事件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样品,监测项目为pH值、生物毒性和评价水质类别的主要特征污染物,湖库监测项目为评价营养程度的指标:pH、叶绿素a、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和透明度;突发性的水污染事件还要考虑是否是外因造成的污染,比如危险化学物品和废品运输时发生事故引发的水污染,要先了解相关人员收集化学品的名称和数量,以便快速确定监测项目。

2.3 监测数据

组织人员迅速采集水样,采样时应考虑质量控制要求,每批控制10%~20%的平行样和全程序空白样。根据不同的项目采用速测仪器或者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及时得出数据。

2.4 数据评价和上报信息

依照监测所得的数据,对相应水体进行评价水质类别,分析其受污染的原因。同时配合水文的水量变化,通过量与质的关系,预计其所带来的危害,为解决污染事件提供科学依据。水污染事件要把握在4h以内,检测出污染物的种类,24h内检测出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受影响的范围,出具评价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上级行政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4]。

2.5 跟踪监测

处理水污染事件后,监测的频次可以稍作调整,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还要继续跟踪监测,定期评价水体,尤其在发生洪水或者高温等自然因素改变的情况,水质往往也会发生改变,以此监控污染事件是否对水体造成长期的影响。

2.6 国内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实例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河的突发性镉污染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并成立了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一方面在柳江支流龙江河段糯米滩电站采取降解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另一方面调用柳江干流上游的四个水电站实施冲淡稀释;供水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还能保持市民用水安全;环保部门加大监测次数,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市属媒体及时向市民发布相关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从1月18日起,广西河池市为切断新污染源,龙江上游7家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停产。当地先后派出重金属自动监测车4辆,采样车40辆,监测单位17个,监测人员200余人,在龙江及下游水域布点监测;23日,又增设7个监测点,密切监控龙江水质变化情况。1500多位专家、消防官兵、保障人员奋战在龙江应急处置一线。27日,柳州市开始紧急施工,将城市自来水管网与原柳州铁路局的供水管网连通起来,后者可以提供部分安全地下水。通过寻找地下水源,柳州启动日供3.5万吨地下水源潜能。当地利用大坝控制受污河水的流量,在污染源至叶茂电站、叶茂电站至龙江三桥、龙江三桥至洛东水电站、洛东水电站至三岔水电站、三岔水电站至三岔铁路桥等断面设立5道“防线”,通过放水稀释、投放降解吸附物等方式降低镉浓度,主要使用的是“弱碱性化学沉淀应急除镉技术”,也就是往江水里投放烧碱或石灰以及聚合氯化铝。投放烧碱或石灰提高受污染江水中的PH值,使水呈弱碱性,此时镉离子将以碳酸镉、氢氧化镉细小颗粒沉淀;而聚合氯化铝则能把这些细小颗粒混凝在一起,形成不溶于水的大颗粒沉淀。聚合氯化铝是自来水厂常用的药剂,加药量也与自来水厂的加药量非常相近。通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污染水体经防线拦截削污,絮凝除镉,调水稀释,龙江河水镉浓度峰值从超标80倍降解到超标25倍。在此后一段时间内跟踪监测,持续开展高频的重点水域污染物监测工作,因为沉到河床里的碳酸镉、氢氧化镉颗粒还会慢慢地释放,即使在监测到河水中镉达标后,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重点跟踪镉沉淀物沉淀到江底后所产生的二次污染,以此监控污染事件是否对水体造成长期的影响,保证饮水的卫生安全。

3 福建省应急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福建省的应急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水污染事故信息渠道不畅,有关污染企业隐瞒污染事故,使事态危险扩大,这样延误了处理的时间。在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最好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尽可能保证污染被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第二,职责不明。处理突发性事件涉及很多部门,但每个部门间缺乏应有的沟通,水文只作为水利的技术部门参与监测和分析,无法参加事故调查。第三,应急终止后没有及时总结恢复。应急处理后应对受灾范围的生态环境做恢复建设,行业和行业间交流调查结果和新的预防措施,如果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就无法快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4 完善应急监测体系的措施建议

4.1 制定应急监测预案

预案的制定必须考虑入河排污口登记的具体情况,根据污染源的影响程度,结合水文、气象、河道情况和实验室监测能力等的条件,制订水质应急监测预案。成立应急专家小组和指挥中心,加强监测人员的应急监测设备和专业知识培训,当水污染事件发生时,可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开展应急监测,查出污染源种类,检测出浓度,对水体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进行现场处理的建议,为及时控制污染事故的影响提供科学依据。

4.2 建立水质预警系统

水质预警系统包括实时监测系统、分析工具、数据库和快速通信系统,做好入河排污口登记资料的录入,建立重点污染源数据库,查清各个污染物种类、工艺流程、生产环节和污水排放量,进行污染事故风险分析。建立现代化的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和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响应系统,比如配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用于实时监测水体主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重点生成生物水质信息预报模块,对环境应急所需的风险源、应急专家、事故案例等应急业务数据进行统一建库管理,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辅助依据。及时直观地提供重大事故隐患及重点污染源信息、发生事故后抢险的救援信息,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4.3 明确水体质与量统一监测

水资源是质与量的结合,两者缺一不可,同一条河流排放同样的污染物量,如果水量不同,污染物的浓度也会不同,即控制入河污染物的总量不同;水量相同,污染物不同的情况也会造成水质状况的不同。所以当发生水污染事件时,要实施水质与水量同时监测,利用二者关系控制事态发展。水文部门已经有几十年的水量和水质监测资料,可以根据该河段水文特点,建立水质水量耦合模型,分析研究稀释自净的规律,采取人工曝气或引水冲污稀释等辅助措施,强化自净能力,是减少或消除水体污染的途径之一。

4.4 配备先进的应急监测仪器和技术

目前我局配备的应急仪器有紫外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多参数分析和测定仪、叶绿素测定仪和毒性光度计等,而市级监测机构没有配备,对于近期频繁发生的水污染事件,通常省中心距离事件发生地都比较远,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市级监测机构虽然可以及时赶到事件发生地,但因为缺乏相应的设备,无法对污染物种类作出准确分析,影响处理水污染事件的进度。例如可以考虑建立水源地水质模型,设计的基础是“3S”技术(地理信息技术GIS,遥感RS,全球大地定位GPS)的水源地决策支持系统,采取措施监控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对水体的影响。

5 结束语

在突发的水污染事件中,水文部门充分发挥其在河流、湖库水质评价等应急工作中耳目尖兵的作用,为事故的处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但在新的形势下,水文部门要不断完善应急监测体系,引进先进技术,建立可靠的水质预警系统,协调与各部门的联系,防范和降低水污染事件对水环境造成的重大影响,保证水环境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祈丽燕,张向军.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分析[J]. 河北水利, 2010 (6):17.

[2] 孙子孟,陈家厚,周爱申. 水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相关内容的探讨[J]. 黑龙江环境通报, 2010,34(4): 40.

[3] 李合海,杜广伟,刘媛媛. 浅议水文部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思路[J]. 山东水利, 2007(12): 40—41.

4.水库水污染应急预案 篇四

1、编制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活动,建立快速反应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参与自治区应急预案,做好部门联动等活动,以确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保护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

(8)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

(1)跨设区的市以上行政区域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

(2)超出事发地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

(3)需要由自治区水利厅参与处置的较大及以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供水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及造成的危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2)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加强监测,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水体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国际界河、重点河段、湖库监测,做到尽早发现和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影响。事先制定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对策,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实施这些对策的各项准备工作。

(3)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4)坚持依法行政,工作到位不越位的原则。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属突发环境事件,其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部门分工,事件处理牵头部门是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但是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与水利水资源保护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都是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故水利部门应服从大局利益,协同应对,团结协作,做好相关的监测、报告、通报和参与决策等配合工作,以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带来的危害。

(5)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为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地方、部门之间协同合作,不断完善水污染联防工作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其应急功能。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组织应对广西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自治区水利厅成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领导小组由水利厅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厅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水资源管理处、农田水利处、水土保持处、区防汛办、厅信息中心、区水政监察总队、区水文水资源局、区水利工程管理局、区水电发展局等。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资源管理处。

2.2工作职责

2.2.1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职责;

(2)统一领导自治区水利厅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水利系统应对机制;

(3)在自治区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协同合作,完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厅应急工作;

(4)指导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向水利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报告有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6)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其他水利系统的应急救援任务。

2.2.2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受理和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参加现场调查;

(3)负责与自治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联络,执行指挥部的指令,完成指挥部下达的任务;

(4)制定自治区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文件;

(5)负责起草调查处理报告,并及时向水利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流域委报告有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分级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3.1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

(2)因水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使社会安定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因水污染可能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4)因水污染造成重要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5)其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水污染事件;

(6)国际界河发生有可能导致跨国界影响的水污染事件。

3.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水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可能使区域生态功能较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较严重破坏;

(4)重要河流、水库发生大面积水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发生水污染,影响安全供水;

(5)跨省重要河流、水库发生大范围水污染,或可能导致跨省界影响水污染事件。

3.3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

(2)因水污染造成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4、信息来源报送及处理

4.1信息来源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

(1)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上报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主要是通过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包括:河流水文(水位)站、水库站等测验数据异常;入河排污口监测异常;水库或河流发现有大面积死鱼、死鸭,水体颜色变化明显等等异常现象;

(2)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部门或上游省通报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3)由交通部门、水上派出所、安监局等涉水部门报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造成的`水污染事件;

(4)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5)其他发现、涉及、经历水污染事件的人员报告。

4.2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报告时限和程序

自治区水利厅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等上报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应立即向自治区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指挥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在确认为较大及以上的水污染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采取或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时向水利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4.2.2报告方式与内容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确认为较大及以上的水污染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响应结束后按有关规定上报。

初报可先用电话简单报告,随后立即补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5、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自治区水利厅根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分级相应,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和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5.1.1响应范围

(一)当发生以下水污染事件时,自治区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应对,按照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监测调查,并按规定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1)在自治区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水污染事件的;

(2)在跨设区的市界河流或自治区水利厅直管水库水域发生较大水污染事件的。

(二)在国际交界河段、省际交界河段水域发生较大水污染事件的,自治区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流域委负责组织开展水污染事件调查,并按规定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当发生其它较大或一般水污染事件时,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逐级上报至自治区水利厅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5.1.2响应流程

自治区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水污染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接报人根据了解的情况初步判断事件等级,提出拟处理意见,呈报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向自治区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根据初步判断启动自治区水利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按分级响应标准应急响应,提出应急措施,启动必要的应急子预案。同时上报水利部、自治区人民政府。

5.未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一、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标

xxxx年,完成省市下达x个乡镇(西兰、洪洋、鉴江、碧里、中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附件x:《罗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推进省市下达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完成xxxx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附件x:《xxxx-xxxx年罗源县村庄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xxxx-xxxx年,巩固完善建设成果,重点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二)治理标准

乡镇、村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xxxxx)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三格化粪池数量(需按《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xxxxx-xxxx)建设)达到村庄常住户总数xx%以上;条件具备的,要在村域内全覆盖。对于不会对公共水体造成污染、仅用于农田、耕地灌溉的村庄,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沟消纳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后,还要配建相关设施对尾水进行处理,包括尾水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微动力设施等或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后续处理,具体排放标准在项目建设阶段由环保部门把关。

(三)资金补助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两个方面:

1、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新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含提升改造),总投资在xxx万元(含)以下,按实际投资额的xx%给予补助,每个乡镇补助不超过xx万元;总投资在xxx—xxxx万元,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总投资在xxxx万元(不含)以上,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

2、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1)三格化粪池补助

省级财政给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每户xxx元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我县xxxx要完成xx个乡镇xx个村庄xxxx户三格化粪池建设,县补助资金xxx.xx万元,总投资xxxx.xx万元。

(2)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补助

对村庄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微动力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xx万元。

(3)污水管网建设补助

镇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四)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罗源县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制定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标准,协调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2、具体落实

各乡镇应在充分摸底基础上,严格项目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经开展过村庄污水治理、农户改厕且已领取过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单;并对列入省级美丽乡村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全面覆盖。并于各乡镇签订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责任状。建立县、乡(镇)两级共同承担的长效运行资金分担机制,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按相关规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3、促进项目实施

由县住建局联合环保、爱卫办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统筹抓好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改造指导工作。村两委要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协调解决化粪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问题,按照农村布局建立档案(xx户以内各乡镇根据住户地形区位自行安排分布,可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xx户以上要报县住建局与其他部门商议后确定),施工前后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档。同时,鼓励乡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机制

1、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根据考核结果,达到要求的,全额拨付奖补资金;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予以扣减或取消奖补资金。

2、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根据废水流量计、电费缴纳单、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核算),每降低xx%扣减奖补资金xx%,年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3、未按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年终考核无法提供设施管理维护相关资料的(包括管理人员聘任合同、人员工资发放单、日常检查记录等),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

4、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进出口水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质监测不达标;人工湿地杂草丛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时更换。发现x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发现x次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发现x次(含x次)以上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5、污水处理设施无进、出水或进、出水质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被人为损坏无法使用的;弄虚作假,伪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料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处分的,或造成群众x次(含x次)以上有效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治理、建管并举、条块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农村垃圾管理,明确各乡(镇)、各级部门职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网络,xxxx年要完成市下达xx个行政村(附件x:《罗源县xxxx年农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务清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个乡镇(附件x:《罗源县xxxx年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任务清单》)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以及自选建设一个(霍口乡)阳光堆肥房任务(附件x:《罗源县农村阳光堆肥房处理任务清单》)。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xxx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洁常态化机制;xxxx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多数行政村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体制及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x月,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研究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并广泛宣传。

2、集中治理阶段:xxxx年x-xx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动,指导各乡(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乡(镇)指导各行政村配足村级环卫保洁人员。

二是各行政村组织人员清理积存陈年垃圾和其它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河道、池塘、沟渠、田头等区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改建开放式垃圾池为密闭式,购置垃圾桶;各乡(镇)配齐垃圾转运车辆,加强辖区转运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

1、检查验收阶段:

xxxx年xx月,县将对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拾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行政村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xxxx年xx月,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各乡(镇)原则上抽查x个行政村。

2、巩固成果阶段:

xxxx年l月x日起,对于抽查验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四)农村垃圾管理标准与要求

1、配齐充实保洁队

(1)一般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建立乡(镇)级专业环卫管理队伍,并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环卫队伍,负责乡(镇)区域的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将村里清扫保洁、收运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和人员,实现乡(镇)域范围的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2)具体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则上按照每xxxx人(含外来常住人口)配备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员)的标准,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会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③各乡(镇)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盖的要求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优先选用压缩车,方便桶车对接,压缩式运输车原则上按xx~xx个村一台配置。

2、合理选择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的农村应纳入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离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远且垃圾产生量大的乡镇村庄,可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边远村庄、海岛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提倡农村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即“会烂”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质)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今年选择若干乡镇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

3、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

(1)一般要求

①各乡(镇)要加快新增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区域集中处理;鼓励远离县级垃圾处理场的乡镇建设模块化垃圾处理设施,以乡镇为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各乡(镇)要加快村庄垃圾房(池)建设。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庄规划,本着就近方便、便于运输的原则进行设置。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则上要封闭,现有的露天垃圾池要进行封闭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易产生二次污染的简易填埋设施、焖烧炉等。现有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时新、改(扩)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2)具体要求

①县将建成一座垃圾处理场,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置,鼓励相邻乡(镇)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

②除偏远乡镇、海岛外,所有乡(镇)应建成x座以上压缩式转运站或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直接转运。

③每个村庄至少设置x个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有防雨和污水收集功能,配备大型垃圾桶(箱)、冲洗设备或有分类收集设备。

④村庄内公共设施、集市、车站、停车场、街道及活动广场、进出村道等场所应设置垃圾桶(箱)。居住区按每x~xx户配置x个,村庄公共设施、停车场等活动广场一般按xxx~xxx平方米设置x个,沿街道路按每xxx米配置x个,其他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点数量应根据行政村面积、人口按实配置。

4、农村垃圾收集转运方式

(1)一般要求

各乡(镇)农村垃圾收运主要通过各乡(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后,经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至县处理场处置。

(2)具体要求

①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和数量应与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

②采用压缩车直运模式的,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内得宜选用x~x吨的垃圾运输车辆,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上,垃圾压缩转运车吨位宜选择x~x吨。

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应依据垃圾收集量、运输距离及道路状况选择运输模式:

当运输距离小于xx公里采用“直运模式”,将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装箱)为基础,将收集的垃圾直接运往处理场;当垃圾运输距离大于xx公里或垃圾量较大时,采用“转运模式”,将村垃圾收集点上的垃圾通过区间垃圾收集车送至乡(镇)垃圾转运站后转运至处理场。

5、完善村规民约

(1)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

(2)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xx%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村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6、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3)一般要求

我县按照市农村垃圾日常管理经费标准,每人每年经费不低于xx元。其中,省财政补助xx元,市财政补助xx元,县(市)财政补助xx元,乡、镇和村合计补助不低于xx元,村民自筹不低于xx元。我县xxxx年要完成x个乡镇xx个村庄约有xxxx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县财政补助xxx.x万元,总补助资金为xx万元;我县垃圾转运站建设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县财政各出一半(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xxx万元);市对开展阳光堆肥房的试点补助为xx万元。

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各乡(镇)、村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4)具体要求

①清扫保洁员工资村委会负担,乡(镇)给予补助,垃圾转运费用由乡(镇)负担。

②垃圾池建设、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会负责,乡(镇)给予补助。

③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与运行由县财政负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住建局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分解落实责任。

2、落实例会,推动工作。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职能部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安排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住建局每月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会议。

3、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各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乡(镇)成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组,定期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下发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乡(镇)、村通报批评。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小组,实施日督导、月考核制度,定期汇冬、评比、通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要严格进行问责。

5、加大宣传,舆论引导。通过开辟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6.重大污染应急预案 篇六

版本号:第一版

单位名称:XXXX有限公司

**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关于发布实施《XXXX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其它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的《**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批准人: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减少或避免重污染天气的持续,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反应机制,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⑥《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⑦其它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面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1.4术语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Ⅲ级(黄色预警)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责任追究、附则等共13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

1.6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监管,部门联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预警,及时响应;信息共享,全员参与。

1.7风险评估

我公司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验收-选料修整-煮制-切片-配料-炒干-摊盘-烤制-包装,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污染物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我公司针对重污染天气成立急指挥小组,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

长:

副组长:

员:

2.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及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2.2.1应急指挥小组及组长职责

承担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批准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批准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终止;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报告有关情况。

2.2.2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面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组员职责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面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4应急办公室职责

传达、执行应急指挥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跟踪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并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负责对重污染天气的事件的分析、总结和评估。

2.3.4应急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3.预警预报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预警会商

当接到XX政府或XX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重污染预警通报后,应急办公室必须及时对环保、气象部门的监测和气象数据进行分析,预测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和强度,并将会商结果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

3.3预警发布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要提前12小时以内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Ⅲ级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连续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预报预警组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办公室。黄色预警信息,由应急办公室审查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小组发布。

3.4预警解除与调整

3.4.1预警解除、预警等级的调整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一致。

3.4.2预警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Ⅲ级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3.4.3预警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要及时采取升级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5.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办公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启动Ⅲ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批准启动I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6.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办公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启动Ⅲ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由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批准启动I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7.应急响应措施

7.1Ⅲ级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

7.2Ⅱ级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原辅材料。

7.3Ⅰ级预警期间:锅炉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8.保障措施

8.1经费保障

公司要加大重污染天气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以及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8.2物资保障

各部门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设施、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责任人、种类与数量,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8.3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应急办公室应及时关注胶州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和胶州市气象局发布的环境和气象信息,及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8.4通信、信息及交通保障

各部门之间要保持信息快速传输,应急办公室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通讯录,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8.5医疗卫生保障

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送医治疗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一旦发生疾病突发患者,可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9.信息发布

9.1预警信息发布

9.1.1发布的内容

预警期间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9.1.2发布的形式

通过移动电话、公司邮箱、微信群等方式进行信息发布。

9.1.3信息发布的组织

公司应急指挥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应急指挥小组和应急办公室负责针对相应级别的预警级别,进行信息发布,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9.1.4信息发布的时间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期间,适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微信群、邮箱等渠道及时发布。

10.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

10.1应急培训

各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对各自职责的落实进行培训。

10.2宣传教育

宣传培训组负责预警条件下应急宣传,组织各部门依据本预案全面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

11.应急演练

安全环保部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情况,演练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预案。

12.责任追究

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13.附则

13.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山东省、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附件:应急指挥小组成员通讯录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7.水污染应急报告 篇七

近年来, 发生的多起重大水污染事故, 不仅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也严重威胁着我国水环境。如2005年11月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4年2月四川沱江化工产品入江事件, 2002年11月陕西延河油污染事件。在所有突发性污染事故中, 水污染事故占了一半以上。面对日益紧张的水资源, 如何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控制污染, 保障用水安全, 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因此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就显得尤为重要。

1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特征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是指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 使污染物介入河流湖泊水体, 导致水质恶化, 影响水资源有效利用, 使经济、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危害的事故。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一般具有不确定的突发性, 影响范围的广泛性和危害的严重性等特点。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1 形式多样性

根据污染的性质和常见的水污染事故, 水污染事故主要分为:核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溢油事故、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事故等类型。

1.2 暴发突然

水污染一般无固定的排放形式, 污染物种类不可预知, 发生比较突然, 来势凶猛, 往往在短时间内难以控制。

1.3 危害严重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 破坏性大, 影响范围广, 可破坏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 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和社会财产的巨大损失。

1.4 处置艰难

由于突发性水污染涉及的污染因素多, 发生突然, 一次排污量大, 危害强度大, 而处置这类事故又必须快速、及时, 措施得当有效。因此, 对这类事故的监测和处置比较复杂, 难度大。

1.5 影响的长期性

重大水污染事故不仅对当地的水环境和水生态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还会遗留下一些需要大量资源、长期整治和恢复的难题, 甚至加剧水环境危机, 影响供水安全。

2 目前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2.1 水污染事故信息渠道不畅

在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中, 我们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 第一时间处理。这样才能保证污染被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造成水污染事故信息渠道不畅主要有以下原因。

(1) 认识不足。水污染事故被当地居民发现后, 认识不到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直到影响了其正常生活才向有关部门反映。污染情况报告到相关部门后, 也存在因重视程度不够而拖延逐级上报或处置时间的情况。

(2) 水质检测站点设置不足。相当一部分水文站不设水质监测站, 尤其在北方的山区河道, 上下游水文站相距几十甚至上百公里, 都没有水质监测点。山区人口少, 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本地污水、废水排放相对较少, 但不排除水污染的可能性。

(3) 水文站职工缺乏水质知识培训。水文检测站职工有优先发现水污染事故的条件, 但由于缺乏相关培训, 对水污染事故的敏感性不足, 且水文站无监测设备, 仅凭感官很难判断水污染的程度。

2.2 事故处置不及时

目前, 大部分单位都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预案, 但预案的执行仍存在着制约因素。

(1) 不能快速准确判断污染性质。要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进行处置, 必须快速准确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 这就需要相应的仪器设备。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污染物大多数是油类、危险性化学物品, 其成分复杂、种类繁多, 而目前各级水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大多数只能分析常规项目, 不能满足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要求。

(2) 应急物资不足, 无法尽快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具有多样性。水体污染物不同, 所需的处置方案及应急物资也有所不同。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 因此必须时刻备好相应物资, 并在其超过保存期限后及时更新。

3 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建议

近年不断发生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因此, 必须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机制建设。

(1) 加强广大群众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教育, 使其掌握必要的水污染知识。发动社会力量, 让人们意识到水资源紧缺的现状及水污染事件的严重性, 形成社会性的监控网, 使预警应急系统管理者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获取信息。

(2) 树立“危机是常态”的忧患意识, 建立应急体制。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要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纳入日常工作体系及行政管理中。

(3) 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理而制订的一项应急反应计划, 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 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 有序实施现场监测, 包括水量、水质同步检测。要根据污染源影响程度和范围、水量条件、河道条件、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监测能力和条件来制订应急预案。

(4) 成立快速反应队伍并加强演练。配置流动监测车、船及便携式监测分析仪器, 提高监测能力, 以便在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迅速投入监测,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作出判断, 提供及时、准确的污染动态数据, 为决策及善后处理提供基本的科学依据。

(5) 建立各河段污染源档案。各级水环境监测中心要对所辖范围内的污染源做到心中有数, 对每个污染源都建档立案, 搞清楚各个污染源的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排放量。对污染较大的污染源, 根据河道情况、周边环境和经济发展, 进行污染事故风险分析。

(6) 加强水质监测人员和水文测站职工的培训。水资源是量和质的统一。对一条河流, 排放相同的污染物量, 水量不同, 污染物的浓度就不同, 也就是说应该控制的污染物总量不同。相同的水量, 入河污染物的差异决定了水质情况的不同, 因此, 应树立水量水质同步监测的理念。要对水文站职工加强水污染事故的敏感性及发生水污染事故时采样的代表性进行培训。

8.突发污染事故环境应急监测的研究 篇八

摘要:本文分析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重要作用,阐述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应急监测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研究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类的活动强度增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次数有明显上升的趋势。我市与广西省交界,近两年出现了几次跨省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如何加强我市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使环境应急监测能在事故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就这方面进行研究分析。

2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重要作用

环境应急监测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中的前提和关键环节,发挥着重要的决策支持和技术保障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环境应急处置系统正常运转。通过应急监测,可以及时判断突发事故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的危害,为环境应急处置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突发事故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污染事故后的恢复计划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数据,为事故的评价和吸取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供极为重要的参考资料。

(2)确保企业员工和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通过应急监测可以快速准确地判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危害范围,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人员和财产的更大损失。

(3)做好信息发布,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应急监测,可以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避免突发事故后果被人为夸大,以致造成经济损失,造成紧张气氛,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3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预案的制定

应急监测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的行动指南。为了给环境污染事件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操作指导,增强监测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快速、准确、高效地查明环境污染原因、范围和程度,总结以往的应急监测经验,我站制定了《肇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预案明确了各科室人员职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进行分级响应,对现场采样、样品交接、分析测试、数据报送、后勤保障、质量管理、机动协调小组工作程序实施细则作了详细的说明。从以往应急监测来看,只有详细且可操作性高的预案,才能更好地让应急监测人员找到自己位置。预案还包含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内容,并附有肇庆市交通路网及主要保护区分布情况、肇庆市主要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地、大型工业企业分布图和统计表以及肇庆市环境功能区划等内容。

3.1 确定应急保护目标及防护范围

根据突发性事故性质、事故危险源所处的区域(单元)物料的性质、事故污染物的特性来划定防护的范围,明确应急监测过程中的保护目标。

3.2 确定应急监测方案及工作开展

3.2.1 采样点位布设

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小组要根据突发性事故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风向、风速或污水、消防水排放流向、堵截情况等,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结合敏感点位置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以2013年7月賀江出现的铊污染事件为例,两广监测部门制定了联合监测方案,共布设了13个监测断面,主要布设在污染河段、饮用水源上游、交接断面、河流交汇处等,见图1。

3.2.2 监测项目的选择

依据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事故的性质(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装置及存储设施单元介质情况确定应监测的污染物项目。如无法确定污染源,应根据污染物形态、污染程度等逐一排查。如2014年3月在我市贺江封开段江面出现不明浮游物质,经过监测人员现场初步判断为藻类生物,确定监测项目为生物毒性和石油类。

3.2.3 监测时间和频次的确定

事故发生初期,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尽量加密监测频次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逐步减少监测频次,直到确认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结束,宣布应急响应行动的终止。对于跨区域的地表水联合监测方案,监测时间和频次最好一致,这样有利于污染物浓度变化的分析。

3.2.4 应急监测方法的选择

根据污染事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在未确定污染物的情况下,尽量使用便携式分析仪器法来做定性或定量分析。对于联合监测方案分析方法应统一,特别是前处理方法,如悬浮物较高的水样,前处理方法不一致可能会造成分析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这样不利于后期监测数据的分析。

3.2.5 开展应急监测分析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布点、项目、频次、监测方法后,应迅速开展监测分析工作。在事故应急监测过程中应:

(1)做好现场监测记录。按规范格式记录,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主要包括环境条件、分析项目、分析方法、分析日期、样品类型、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测定结果、分析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签名等。

(2)如需送样到实验室分析,应了解周边的实验室条件及监测能力,尽快选择较近的实验室。市站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进行实验室间的比对工作,尽快开展项目分析。如超出我市监测能力范围,及时联系其它监测站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确保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收到准确的监测数据。

(3)做好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

3.2.6 应急监测数据分析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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