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市政施工合同范本

2024-09-15

13年市政施工合同范本(精选5篇)

1.13年市政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

发包方(全称):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南昌居住主题公园部份市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南昌居住主题公园部份市政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市政工程。

2、工程地点:xx象湖新城。

3.建设单位:xx平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清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xx居住主题公园香榭丽居市政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甲方认定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xx居住主题公园市政工程中的砼垫层、检查井、化粪池、排水管道、景观基础、围墙、加筋管埋设、砼管埋设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具体施工承包内容和清工承包计价依据

1、化粪池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工作内容:配合协助放样,基坑底300mm内人工修整(不包括机械挖土及回填土),基坑砂包支护,材料100m内水平运输,基坑抽排水(在粉刷强度未达到前要保证水位在基底以下),砼拌制浇捣、养护(包括预制盖板),砖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抹光,管子预埋,预制板安装、找平等。

(2).计价依据:基坑砂包支护:15元/m³;砼浇捣55元/m³;预制盖板7元/块,基坑抽水、排水:100元/座;砖砌体:0.15元/块;内外粉刷:5.5元/㎡,所有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为依据。

2、排水管道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砼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工作内容: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槽支护、支模,排水、抽水,砼垫层拌制、浇捣,100m内水平运输,砼管吊装就位、承插口封头、管座砼拌制、运输、浇捣、养护、砼修补、检验后人工土方回填夯实(不包括基槽机械挖土、回填土及夯实,机械吊装的台班费用)。

b.计价依据:直径ø500~ø800:15元/m,直径ø1000:20元/m。

(2)塑料加筋管施工承包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工作内容:配合甲方放样测量(设专人),基槽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平,管子埋设,管子底超挖部位回填,人工夯实(防止管子机械回填土时下沉,造成倒返水或管内积水。管子周围150mm必须回填砂土,不允许有石块、砖碴物等回填以免压破管子),不包括机械挖土、回填的费用。

b.计价依据:ø200塑料加筋管子:2元/m,ø300管子3元/m。埋设超过1.8m管子:6元/m

3、雨污水检查井施工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a.施工内容:配合甲方施工放样,基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坑支护,排水、抽水,支模,垫层、流槽及暗井盖砼拌制、浇捣、养护,砌块浇水湿润,砂浆拌制、砌筑,内外粉刷,安放井座、井盖,爬梯、养护,材料100mm水平运输(井座盖从仓库提货),井内清理干净。根据绿化地坪及铺装面层、检查井进行高度调整、修改(机械作业后破损需返工重做,另行计算),配合水电安装施工。

b.计价依据:直径为1500:250元/座;直径为1250:180元/座;直径为1000:140元/座;直径为700:63元/座(深度在1.2m内),直径为700,深度在1.2m以上:100元/座,检查井盖板700×700×80,每块4元。

4、围墙施工内容和包清工计价依据

(1).施工内容:配合甲方测量、放样,基底300mm内土方人工修整,基槽灌水、人工夯实,卵石垫层,支模,砼垫层拌制、浇捣,砂浆拌制、砌筑,人工回填土(不包括机械开挖,回填费用)夯实,水平距离100m运输。

(2).计价依据:砼垫层(含卵石垫层):7元/m²;砖砌体:0.15元/块;预制板安装另行计算。

5.其它景观、台阶、明沟、路侧石安装等工程内容和计价依据

(1).施工内容:所涉及工作面内基底300mm内的人工土方开挖、回填,人工土方平整夯实,场地平整,饰面块材料粘合层以下的所有泥工施工内容,砼浇捣、养护、粉刷、砌筑等工程,材料100m水平运输。

(2).计价依据:砼垫层含卵石垫层(汽车停车为位):8元/㎡,人行道、公园、入户通道、自行车位饰面块粘合层以下的垫层:6.5元/㎡,区内小路砼7元/㎡,随捣随抹压光1元/㎡,水泥砂面层压光地面:3元/㎡。圆弧形花坛砖砌体0.20元/块,其它砖砌体0.16元/块,砼构件、砼道路浇捣55元/m³。

6.施工作业所需要的机具,如翻斗车、砼平板振动机、砼振动棒、铁镐、铁锹、灰桶、放样墙线、抹子、铝合金贴尺、榔头、凿子等施工基本机具,概由乙方自备和维修保养、保管,且乙方自备的上述机具必须满足其施工承包内容的施工需要,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统一规范管理,乙方自备的上述机具费用均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给定的包清工单价内。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施工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搅拌机一台,泥浆泵二台,电缆和配电箱,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妥善维护和保管,工程完工后及时交还甲方,对乙方非自然损坏的机具设备,乙方应参照市场价赔偿。

7.乙方应根据其工程包清工价款,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编制员工工资表给甲方。

8.乙方包清工价款已包含其施工管理、施工机具、施工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夜餐、劳保福利、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具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安置以及气候影响的停工、窝工之类非生产用工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9.上述承包范围以外的施工内容,所发生的点工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技工和普工作业。甲乙双方约定在保证质量、安全和进度效率的情况下,技工按6元/小时,普工按4元/小时结算。

10.遇特殊情况,现场需紧急处理的材料、机具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指挥,予以清理或搬迁等。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组织充足的作业人员,与各相关工种密切配合,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延期施工,则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其工程包清工价款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

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工程量签证工作。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临时设施和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乙方员工住宿由甲方负责,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甲方提供的机具、水费、电费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8)负责向乙方做好安全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放样测量工作。

(9)协调乙方内外施工环境,为乙方施工做好后勤服务。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其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1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其专职管理人员的到位(规定必须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满勤在现场),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18)乙方作业所需的安全帽、工作服、雨衣等与甲方协商后,按照甲方管理要求,统一由甲方采购供应,做到全员配合,其发生的购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

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施工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及时供应到位。

九、质量验收

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在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其承包范围内的质量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验收通知后,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价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到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工作完成后退还,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签证单和甲乙双方认定的签证单、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包清工价款的结算按双方合同有关约定条款计算工程包清工价款。

3、每月工程包清工价款结算,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办理好劳务、安全教育等手续的工人,当月出勤率不少于25个工日的,经市政项目部管理人员认可后,于下月18日至20日发放每月每人600元整的生活费,如缝年关发至工资总额的80%,编制工人工资表,随同出勤表上交项目部统一发放生活费。

4、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完成后两个月内,甲方应付清全部包清工价款。

5、如由于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场停止施工,甲方和乙方的价款结算,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保证金由甲方视情处理。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劳务公司、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之日生效,工程价款结算之日失效。

6.本合同于XX年5月29日订立。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附:乙方经济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2.13年市政施工合同范本 篇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意思的表达, 具体规定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合同同时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 往往工程实施周期较长, 不确定性因素多, 同时很多工程管理人员对施工合同管理重视不够, 导致合同管理工作做的不够好, 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而且双方如果对于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 会发生很多的合同纠纷, 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和后期的投产。

2 招标方施工合同的风险因素的辨识

对于招标方而言, 施工合同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工程量变化的风险, 工程量的变化主要来源于工程变更和工程量漏项、错误。2) 综合单价的变化, 综合单价变化主要来源于工程量的变化导致的单价变化。3) 物价变化和法律法规变化导致的合同变化。4) 暂列金额。5) 甲供材的影响。以上几因素有时不能绝对分开, 是相互作用影响工程造价, 因而, 更增加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难度。

3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招标方有必要根据GB 50500-2013相应条款, 从合同订立之初, 就关注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率。13版新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已经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经过前面两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实践, 新清单计价规范根据以往实践应用中出现的典型问题, 条款部分做出了改动, 说明更为具体, 更加适应现实对于合同管理的要求。下面就GB 50500-2013中相关条款, 从招标方角度出发, 就如何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做出探讨。

3.1 选择合理的合同类型

GB 50500-2013条款7.1.3明确指出, 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而工程规模较小, 设计较为明确, 施工周期短的工程应用固定合同。本条是对08版清单规范中的4.4.3条做出了修改, 说明更加详细。具体采用哪种合同形式, 应根据工程特点来进行确定。目前, 一般是根据风险分摊的原则, 选择可调单价合同较为合理。但是, 有些招标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对自己较为有利, 这种认识有些片面。固定总价合同对招标方有利, 要建立在工程量只发生减少的假设上。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因工程变更发生工程量减少时, 合同对于招标方反而是不利的。因此, 在开始选择合同类型时, 一定要综合考虑工程的工期、设计等情况确定。

3.2 加强综合单价调整管理

选用可调单价合同, 那么就需要明确以下两点:1) 何种情况下, 综合单价可调。新清单计价规范明确规定, 出现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幅度达到工程量清单的15%时, 单价可以调整, 同08版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相比, 明确工程量变化的范围, 可操作性更强。2) 单价调整方法。关于综合单价的具体调整方法, 08版清单只是指出应做相应调整, 而13版计价规范中9.6.2也给出了具体说明。当由于工程变更和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15%时, 增加工程量部分综合单价适当调低, 如实际工程量减少超过15%, 剩余工程量部分综合单价适当调高。

基于上述条款, 分部分项工程费可以按下面公式进行调整:当实际工程量q>1.15q0时, q0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某分部分项工程原始工程量, 该项目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Q= (q-1.15q0) ×p+1.15q0×p0;当q<0.85q0时, Q=q×p0。其中, q0, p0分别为原始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q为实际的工程量;p0为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本条条款的意义在于给出了综合单价调整的方向。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有经验的承包方利用工程量的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如果按照不平衡报价的策略, 其中关键一条是投标方考虑到工程量要增加, 从而在投标报价时适当调高该项目的综合单价, 期望在结算时能够获取更多利益。但是根据该条款, 工程量增加之后, 一部分增加量的综合单价要在原始综合单价基础上适当下调。所以根据新计价规范中的该条条款, 投标方提高综合单价时, 就要考虑结算时再调低综合单价的情况。但是条款中只说明了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向, 至于综合单价的具体应如何调整, 则没有说明。具体可以参照尹贻林提出的成本加利润原则, 由各招标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确定综合单价的调整。

3.3 做好合同价款调整管理

合同价款是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而合同价款调整可以根据工程的类型不同, 规范附录中推荐以下两种方法:

1) 利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的调整。本方法适用于工程中采用的材料品种少, 但每种材料使用量比较大的土木工程。根据风险分摊的原则, 规范9.8.2明确规定,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的幅度和范围。如没有明确约定, 材料、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 就应进行调整, 具体按照下式进行调整:

要准确应用上述调值公式, 必须搞清以下几点:

a.式中各参数的含义。ΔP为需调整的价值差额;p0为约定应得的金额;A为定值权重;Bn为变值权重;Ftn为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F0n为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

b.价格指数的时点选择。现行价格指数选取为约定付款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 d的价格指数, 基本价格指数选取为投标截止日前28 d的价格指数。

c.关于价格指数的选取和管理。价格指数反映了报告期与基期相比的价格变动趋势, 是建筑市场价格变化的反映, 上面调值公式中所需的价格指数主要是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指数, 也就是单项价格指数, 主要用来研究单项价格变化的趋势。它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如下:工程造价指数是调整工程造价的有效工具。以与典型性的工程造价指数相结合来计价, 可以将工程造价与实际生产要素价格有效地结合起来。工程造价指数是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工具。各种造价价格指数一般由造价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半年或每季度发布一次, 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有可能在需要进行调价时, 没有相应的价格指数可以选用。此时, 可以选用基期和报告期的相应价格进行替代。如果价格指数是采用同比指数形式, 即选取某一固定时点的价格为基期价格, 记为P0, 现行价格记为P2, 基本价格记为P1, 根据指数的编制方法, , 根据上述两个公式, 计算, 说明采用价格指数和相应价格, 结果是一样的。

d.在合同中要合理确定定值权重和变值权重的大小。

e.做好造价信息、造价指数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2) 利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与第一种方法不同, 本方法适用于材料品种较少, 每种材料使用量不多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3.4 加强暂列金额的管理

暂列金额用于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 有可能会出现价款的调整和索赔金额的支付。其中合同价款调整前面已经分析。在进行索赔金额支付时, 要做好以下几点:1) 明确可以进行索赔的事由。2) 条款9.6.3由承认工程量偏差和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超过15%, 引起相应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3) 条款9.13.5当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要求共同出现时, 在做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 同时结合工程延期, 综合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3.5 加强甲供材料的管理

甲供材料是指业主为了确保工程工期、保证质量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将主要建筑材料和对建筑结构、性能有重要影响的材料列为甲方指定供应材料。即由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材料供应商的做法。但到了价款支付和工程结算时, 业主和施工方容易就甲供材的计价和退款问题发生争执。如果工程中有甲供材出现时, 首先GB 50500-2013条款3.2.1就明确指出, 承包人投标时, 甲供材料价格进入综合单价。签约后,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 不予支付。因此, 要做好该部分价款的管理, 关键是要搞清楚甲供材料退款时数量和单价的问题。甲供材退款时的数量在条款3.2.4中说明如果承发包双方对甲供材的数量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时, 应按照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同类项目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至于甲供材退款时的材料单价的确定, 采用的较多的做法是按照, 其中1%作为施工单位的材料保管费。但是目前也有认为采用以甲供材的实际购买价为依据进行退款的计算更加合理。其实两种方法的关键在于招标文件给定价和实际购买价两者究竟哪个高。总之, 甲供材的退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在进行退款计算时采用的甲供材的数量和价格的确定, 极易引起承发包双方的争端, 因此在处理该部分价款时, 要谨慎对待, 在合同中明确。

4 结语

工程合同是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有效工具, 也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工具。做好合同管理, 就能提高投资收益。根据GB 50500-2013中关于合同的条款相应说明, 从合同类型的选择, 再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容易引起双方争执, 以及影响工程造价值的重点因素做出分析。从而探讨了在GB 50500-2013下, 如何有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有效控制风险, 提高投资效率的途径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 招标方造价管理人员应该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 进一步理解新清单规范中的相应条款的含义, 为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工作服务。

摘要: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 不确定因素众多, 合同管理中的相应风险也比较多的问题, 对13版新清单计价规范中有关合同管理条款进行了分析, 并对招标方如何根据新版清单规范, 有效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 以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工作。

关键词:13版清单计价规范,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GB 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3.市政道路施工合同 篇三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位于 的 项目 小区外市政道路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根据甲方(包括市政道路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市政道路的施工、、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2.3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市政道路施工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合同价款: 4.1暂定总价为RMB 万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4.2本市政道路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风险费、人工费、供货费、施工费、安装费、验收费、包装费、成品保护费(含对第三方的)、施工设备费、工具费、各项检验费、垂直运输费、临建费、运杂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进出场费、人工费、材料费、当地和国家各种税费(含规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管理费、利润、水电费、机械费、竣工前的开荒保洁费、采保费、约定年限内的保修费、预埋费用、知识产权费以及所有履行本合同的风险等及其他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子目中,乙方承诺不因实际的差异而向甲方提出其它任何索赔或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综合单价不会因本工程的漏项、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而调整,也不会因其他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而调整。综合单价中有但乙方实际未施工的项目或施工不到位的,相应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不享受优化设计节约的工程造价。

4.3本市政道路工程之图纸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乙方工作的,乙方亦应照作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120%在乙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4.4合同内的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执行本合同综合单价。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7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5.2全部施工完成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结算后14天内除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5.5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6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各种罚款、违约金等,乙方收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5.7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

5.7.1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1.1实测实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该阶段的工程款暂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5.7.2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2.1工程进度滞后2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支付。5.7.2.2进度滞后3天以上10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9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5.7.2.3进度滞后超过11天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8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2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2.1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

定)。

6.4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七、工程质量:

7.1本市政道路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优良标准。验收分数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85分以上,创 杯,创 示范小区。

7.2乙方承诺,由乙方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不会影响本工程整体建筑申报并被评定为 杯工程,否则,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3乙方承诺,为使市政道路工程达到 杯验收标准而需增加的额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

二、通用条款

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8.1本合同协议条款; 8.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8.3中标通知书; 8.4本合同通用条款; 8.5招标文件;

8.6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 8.7供货一览表; 8.8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8.9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8.10甲方和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的文件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

九、合同外价款的结算依据和原则:

9.1 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批准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9.2合同外价款的调整原则:

9.2.1如该子项目工作内容在附件清单报价中有的,则套用该子项目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9.2.1如该子项目工作内容在附件清单报价中没有的,则执行 年的《 省建筑工程计价表》、《 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其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和国家、省、本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取费级别为三类工程费率取费,该部分单项设计变更及签证的主材单价由甲方认价,辅材按当月本市造价信息,发生拆除费用套用现行修缮定额并按配套相关费用定额和文件进行计取费用;发生零星用工或点工按 元/工日计取。依据以上约定计算的费用,按照 %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调整的合同价款。以投标截止日前颁布的文件为准。

9.3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批准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合同价款。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须附有签证前后的对比照片)所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审查批准(须加盖甲方公章)后予以调整,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一并结清,施工期间内不予支付该调整费用。

9.4就本工程因设计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部分,乙方须在该部分工程完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变更、签证资料,逾期提交的或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相应费用已含在其它综合单价内,不予调整。

9.5由于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增加的,增加造价不超过中标价的3%时,结算价不予调整,超过3%时,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

9.6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的变更报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经核实,如发现乙方上报的变更报价资料有意弄虚作假,则该份变更报价资料甲方不再认可、办理。

9.7若甲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9.8本工程实际竣工后28天内,乙方须将详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呈交给甲方,乙方逾期未能提交的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部分资料所对应的费用甲方不

再认可。乙方需要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9.8.1甲方发出的开工令;

9.8.2经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9.8.3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扣款单及明细、甲供材料领用清单;

9.8.4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原件)和各种奖罚单(如有);

9.8.5经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共同签字确认后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证明(如发生延误); 9.8.6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合同书;

9.8.7认质认价资料;

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港甲方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最终结算价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9.9工程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甲方的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审计值为准。

9.10乙方所报结算不得弄虚假,若乙方递交结算值与最终审定值差额超过5%的,则按核减额的5%由承包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1凡是在签证、结算等过程中发现乙方与甲方人员之间发生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的,乙方支付5万元/人·次违约金予甲方,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按照超出部分的120%扣除工程款。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优良工程验收标准。达不到该标准的,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本合同对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与“优良”两个标准的定义如下:

1)分项工程: 1)合格

①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②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③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优良

①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②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

③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分部工程

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

3)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①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②质量保证资料必须合格并齐全;

③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2)优良

①质量保证资料必须合格并齐全。

②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和装饰分部工程。(其中;主体、门窗、地面、层面、安装五项必须为优良)。

③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其以上。

合格工程标准(若有更新,则执行新版本)见ZN-GF-2010《中南控股集团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上下册、ZN-SC-2010《中南控股集团施工操作手册》上中下3册、ZN-SC-2010《中南控股集团施工技术标准》上中下3册,以上规定中没有的,执行相应国家规范标准。

(1)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发包人专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

(2)本工程竣工验收时,经验收如不能达到优良工程验收标准,乙方负责自费返修直至符合优良工程验收标准,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除须据实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外,还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针对各分部分项的验收、综合竣工验收,若第一次验收达不到优良工程验收标准、乙方返工后经第二次验收才达到优良工程验收标准的,乙方须按结算工程总价款的3.5%支付违约金【合同决算价*3.5%】;若经第二次验收仍达不到优良工程验收标准、乙方返工后经第三次验收才达到优良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按结算工程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合同决算价*5%】。

②经乙方整改后,工程未达到优良工程验收标准,但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的,乙方须按结算工程总价款的8%支付违约金。

③经乙方整改后,工程未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的,乙方无权取得工程价款,且乙方须赔偿发包人因此导致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④乙方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违约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

(3)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通知工程师。在采用乙方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设计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4)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乙方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对工程的全面质量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

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5)发生质量问题,按给发包人或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双倍支付违约金。此款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上述质量问题,导致本工程被确认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乙方除不能取得该部分房屋相应的工程款外,还要以房屋市场销售价回购该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工程并且赔偿对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0.2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以及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10.3甲方可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鉴定,如发现乙方产品中的主材与辅材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封样标准不一致时,乙方需进行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工期损失。乙方必须使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用于高层的)的主辅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图以及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并在本分包合同签定后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监理递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并承担一切因质量问题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10.5本工程需要的制品、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到现场。乙方应提供原材料的符合合同要求证、质保书、试验书,在完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乙方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甲方采购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对工程的全面质量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10.6标高误差超出国家验收规范的,乙方须无条件整修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0.7本工程经整改后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不能取得本工程的工程款,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工程款,同时,乙方还须以房屋市场销售价购买本工程的房产。乙方不能够买的,则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以上条款约定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无须任何其它证据,也无须乙方认可或确认,但乙方能够证明甲方照片是伪造的除外。10.8检查和返工

10.8.1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

10.8.2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10.8.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凡乙方没有严格按照甲方分部分项验收程序施工的,乙方除无条件免费整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弄虚作假的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

10.8.4上道工序未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坚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再由甲方工程部验收。乙方不履行先自检义务或弄虚作假的,须按照1万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对乙方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切实落实自检、互检、专检,做到按程序验收,针对窗套、防水渗漏、不同材料之间的开裂等细部的通病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验收表格,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事项应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验收不合格,进入下道工序的,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弄虚作假的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且暂停支付该期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工程合格为止;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主要包括:

10.8.4.1基础处理、路面施工 ;

10.8.4.3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10.8.4.3为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如本条所述相关工序),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市政道路安装、防水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

10.8.5开工前,乙方需复核测绘院移交的点位,复核后如果再出现点位错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8.6乙方应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控测量岗位,完成工程所有的监控测量工作,并积累完整的技术资料。

10.8.7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每一分项完成后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同时须服从甲方对专项验收、综合验收、工程与物业交接等重要节点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接受相应奖励和违约处罚。

10.8.8施工过程中每日应清理场地,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清理费用的120%,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施工范围内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地面清扫干净,该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0.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9.1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要求详见合同附件。隐蔽工程需在甲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验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

现场验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任何就质量应负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整改。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所造成损失的120%。

10.9.2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测量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

10.9.3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后修复。检验合格后,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

10.9.4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详细记录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

10.9.5严格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未执行分部分项隐蔽验收的按每个作业段、每个作业面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责任,弄虚作假的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10.9.6乙方须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对相关地块进行夯实,并达到规范要求,否则,视为质不合格,乙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十一、样板施工及其特别约定:

11.1乙方必须先施工样板,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甲方对样板的确认不作为工程质量最终的确认,最终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11.2乙方未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先施工样板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作,因此延误工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1.3乙方未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先施工样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已经完成施工的工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以及家具清单,包括品牌、数量、规格、品质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12.1本工程要求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均应使用合格产品,且不低于地方性品牌。

12.1.1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相关材料和设备如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检测的,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执行实物封样机制(对一些涉及到材质、款式、颜色、工程质量的物资,在选定前必须进行封样,包括担管材管件、五金件、玻璃、胶等均需封样),送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12.1.2甲供材料设备(如有)进场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负责卸货,并在6小时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含部分不合格),乙方有责任要求甲方在48小时退货,在48小时内承担保管责任;逾期未验收,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相应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对甲供材料的装卸、保管等,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12.2属甲方供应及认价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其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15日内编制计划并报甲方采购(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发包人就该材料设备进行招标前60天提出),乙方不及时上报,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300元违约金,因此延误工程进度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造成供货及施工的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供应以及认价范围内材料、设备在结算时,工程量按图纸计算,损耗套用定额及本合同规定的理论用量,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或认价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上资料上报书面资料三份,电子文本一份。

12.3乙方须严格做好物资进场验收的过程监督。

12.3.1乙方按照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供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且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并且,乙方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

使用,检验或试验费按规定执行。甲方可对乙方已验收的材料、设备进行复验,如经复验不合格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2甲方必须严格对照封样样品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凡是每次材料进场验收由甲方两名以上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乙方共同验收,按照国家材料验收规范和甲方内部规范标准仔细检查材料规格、产地、壁厚、材质等,凡是与样品不符的一律拒收,防范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

12.3.3对乙方自购材料,甲方可审核乙方的材料认价单,结合施工图纸要求和材料信息库数据,对材料的品牌、规格、产地、材质、价格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审批。12.3.4不论是甲方采购材料还是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明确对供应商的要求是有资质、有实力、地方品牌以上、AAA企业,重点是厂家,其次是一级供应商或厂家直接委托的供应商,所有材料均须达到国标,如没有国标的,执行行标。

12.4乙方按照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供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其中承重墙、外墙填充墙砌筑不允许使用粉煤灰砖。并且丙放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按规定执行。甲方可对乙方已验收的材料、设备进行复验,如经复验不合格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可要求由乙方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且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6除合同规定的甲供材料外,甲方有权对任何材料品牌、质量、价格等做出要求,为确保质量,必要时甲方可指定厂家,再由乙方签订采购合同。甲方和厂商商定的价格作为最终的材料结算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此部分材料改为甲供的方式,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此部分材料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12.7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甲方指定材料及施工单位除外)以及自购材料的验收、卸货、搬运、仓储、安装及成品保护。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或供货厂方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并接受厂方技术人员的指导。12.8乙方在甲供材料的收货、验货、搬运、仓储、安装、成品保护过程中损坏甲供材料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及工期索赔等责任。

12.9在支付认价材料的货款时,由供应商向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及相应资料,乙方向供应商支付该批货款;甲方供货合同的货款,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合格单后才能向供应商支付(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的除外)。甲方与乙方按下列办法清算甲供材料:认价为现款现货价,无论承包单位接受与否,甲方有权直接将此价进入决算(采保费按 %计取),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给予施工,那么此项苗木、材料总价的2倍由承包单位承担,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12.9.1根据结算审核结果和现场签证数量,确定甲供材料的合理使用量。

12.9.2根据乙方签收的材料供货单,确定甲供材料实际合格产品的供应量。

12.9.3根据以上两项数额,向乙方开材料扣款单。

12.10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乙方无条件接受。

12.11本合同其他条款对材料设备采购有约定的,该约定的条款同样适用。

十三、关于质量及材料、设备条款的特别约定:

13.1 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以本条款优先执行。13.2材料、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联系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的样品,且须附带齐全的书面资料。材料设备经甲、乙方共同封样后由甲方工程管理部(项目部)负责保管,封样的材料、设备作为进场材料设备的主要验收标准和依据。甲方有权确定需要封样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范围等。

13.3甲方在材料进场、施工、验收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现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材质、等级、各项性能等不符合本工程要求,如该材料设备属假冒伪劣产品,或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的,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重做,并按照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款的120%支付违约金;如该材料设备的使用不影响功能、结构安全的,乙方仍须拆除重做,对确实不能拆除重做的,该部分的工程价款按照30%结算。以上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3.4甲方在材料进场、施工、验收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现乙方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短斤少两(包括但不限于规格上降低标准,如壁厚、长度等)的,但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的,按照实际规格与合同约定规格的比例的2/3进行结算,同时,乙方须按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5在材料进场、施工、验收过程中或竣工后,若发现乙方所用材料设备的品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若尚未开始使用必须无条件退场并重新采购,若已经开始使用,按照该材料设备实际品牌价格的2/3进行结算,同时,乙方须按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6甲方在乙方材料进场、施工、验收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现乙方对施工工艺、产品构件尺寸上偷工减料的,按照检查到的最小实际尺寸与国家规范规定的尺寸比例,就该材料、设备的全部按照80%进行结算;凡不按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工艺环节的,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120%。

13.7超用甲供材的(若有),甲方有权除扣按实扣除,同时,乙方另支付相应金额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

13.8发生其它偷工减料行为的,有与上述款项相同或类似情形的,按以上条款执行;上述条款中 没有约定的,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合格的责任。

13.9以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

利。

13.10发生以上条款约定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无须任何其它证据,也无须乙方认可或确认。

十四、安全施工: 14.1安全施工与检查

14.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1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4.2安全防护

14.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4.2.2甲方对乙方安全设施的投入进行验收,对未按要求投入的,甲方可自行投入,相关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4.3事故处理

14.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4.3.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五、双方权利义务: 15.1甲方权利义务

15.1.1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15.1.2甲方委派 担任本工程的甲方代表,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15.1.3甲方委托 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协议履行。

15.1.4为避免歧义,甲方在此明确: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涉及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标准、造价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及批准均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并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15.1.5按现状提供基本满足乙方施工要求的场地。施工期间,甲方有可能将部分场地另作他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保证提供足够面积的场地供乙方作业。

15.1.6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甲方负责协调,提供供电分表接口,由乙方装表使用。如此提供电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自备发电机,费用自负。乙方负责计量分表使用期间的保养、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从计量分表(包括分表)至用电设备的线路安装由乙方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购置费、电费及用电耗费由乙方支付。从分水表接口(包括分表)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乙方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购置费及水费由乙方支付。

15.1.7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组织,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已有的坐标、高程控制点。

15.1.8甲方统一协调各专业施工人的进度、工期、界面等。15.2、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5.2.1乙方就本工程的设计、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对甲、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15.2.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材

料总需求计划各一份;每月25日前分别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上月实际完成的产值报表

(施工图预算和签证、变更分别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材料进场计划、下月计划完

成产值报表等各一份;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15日向甲方提供。乙方不按以上要求上

报的,每延误一天将承担2000元/份的违约金。

15.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需要时间和地点,根

据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对工程进行保

护,为有权留在现场上的人员提供安全通道(防护网、灯光、护栏等),并对上述义务负责任。

乙方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和方便(实施方案须经甲方批准),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5.2.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乙方自行解决

并承担费用。

15.2.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已完但尚未交付的工程成品

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在工程师通知的时限内自费予以修复。

15.2.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15.2.6.1严格按照 市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否则,乙方自行

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因此被媒体曝光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

约金。

15.2.6.2乙方须按照甲方批准的本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各种料具要按施

工平面图中规定的位置存放、堆放,确保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15.2.6.3乙方需要每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各种垃圾并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15.2.6.4本工程必须达到 市文明工地标准,争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15.2.7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15.2.7.1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

施工。

15.2.7.2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乙方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15.2.7.3从乙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5.2.7.4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15.2.7.5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乙方指令。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反一项(或一人),须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项目经理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5.2.7.6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15.2.7.6.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或监理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或监理合理指令者。

15.2.7.6.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15.2.7.6.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15.2.7.6.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15.2.7.6.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15.2.7.6.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15.2.7.6.7高空抛掷垃圾者。15.2.7.6.8随地大小便者。

15.2.7.6.9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应在本项目从事工作的。15.2.7.7乙方项目经理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乙方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达3次的或施工队伍被甲方驱逐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则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预算总价10%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每一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违约金。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

15.2.7.8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事件或非甲方指令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5.2.7.9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进行,甲方可按照现实情况给予乙方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可抗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利用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增加措施费用,严格禁止无方案、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15.2.7.10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天发现、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2.7.11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15.2.7.12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15.2.7.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结果不达标的,乙方须按2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工整顿,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投入进行验收,发现未按要求投入的,乙方除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甲方要求外,乙方将按少投入的费用的120%在结算款中扣除。

15.2.7.14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象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15.2.7.15与室内交接处的处理方案的设计与施工;

15.2.7.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署发。

15.2.7.17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双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双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机会,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2.7.18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和甲方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15.2.7.19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

区域等非计划内施工,并按甲方指令限时完成。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VI形象标准做好现场形象布置,未按标准布置的,除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甲方要求外,甲方将对少投入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

15.2.7.2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双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实际费用的2至3倍违约金)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5.2.7.21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10天内清理现场,并将市政道路等擦拭干净。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双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实际费用的2至3倍的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5.2.7.2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乙方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责任由乙方承担.凡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含管理不到位)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15.2.7.23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15.2.7.24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甲方声誉受到不良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暴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15.2.7.25乙方接到甲方任何承包范围内合理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扣除1.2倍实际发生金额。对于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因甲方前期手续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需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15.2.7.26乙方必须遵守南通地方的法规,服从行甲方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外地施工单位进南通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

15.2.7.27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甲方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乙方应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

15.2.7.28如果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临时用水、电设施在合同实施期间为其它乙方提供分表接口,乙方应予无条件同意。其分水电表以后的管线由使用单位承担和安装,同时本合同乙方也应安装分表,水电费用按各分表用户分摊。各分表用量总和与供水、供电部门计量的差额,按分表用户的用量比例分摊。乙方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

15.2.7.29乙方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土建乙方和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比如办公室和施工生产用水的总量和分部的耗水量、供水系统水压、水泵的容量和安排等,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必须符合中国及 市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乙方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15.2.7.30原有砼道路的破除及垃圾外运已经包括在合同之内,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对施工区域进行看护,如出现非临时道路破除产生的垃圾,不进行阻止或不知缘

由的,也由乙方承担。

15.2.7.31在现场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否则造成的损失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2.8交房工作(本合同其它条款有同类问题约定的,以本(8)条优先适用):

15.2.8.1承包商有义务配合甲方交房,直到全部移交购房人,交房验收流程: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验收→工程部验收→物业部验收→甲方验收的流程。

15.2.8.2在交房过程中,乙方要派驻专人配合,对一般问题在8小时内处理完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未造成损失的,对一般问题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重大问题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额度的200%。

15.2.8.3乙方维修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双方或自行完成,费用记取方式如下:人工费以500元/工记取,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3倍记取,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维保金里扣除(甲方凭照片和物业公司签字及甲方单方出据的结算手续即可扣除,而无须乙方做任何认可)。

15.2.8.4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导致购房人投诉至政府机关或上访或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人次,乙方支付违约10000元。

15.2.8.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误交房的,相关购房人要求赔偿额度的150%由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还须另外承担)。

15.2.8.6在维修过程时,与购房人发生纠纷的,每发生一人次,乙方支付违约5000元。15.2.8.7严格执行交房后1-5年内返工、整改、维修制度。凡是交房后出现的影响外观、使用功能、质量问题的必须进行返工;凡是交房后出现的质量通病,必须进行整改;凡是交房后仍存在有假冒伪劣材料的,必须做到包换;凡是交房后仍存在因采购原因导致的材料质

量问题的,必须包修。以上返工、整改、维修、包换、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如在保修期内的必须由乙方、材料供应商全额承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保修期外的工程,若在质保期内没有维修好或系原施工质量问题或系原材料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15.2.8.8乙方交付的技术方案、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须经甲方审定后书面确认,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在施工前有义务对施工图纸进行复核,由于乙方未进行准确有效地复核,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15.2.8.9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15.2.8.10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6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十六、竣工验收:

16.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本合同工程竣工之前,乙方须按国家、省 市颁布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整理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提供),移交给发包人。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6.2工程竣工交付时发包人严格按照一户一验的原则进行验收,凡是达不到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优良工程验收标准,乙方承担100元/次日违约责任,同时,做好拍照、编号、登记、备案等,为下次检查整改情况提供参照。

16.3竣工验收以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以及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等为依据(以较高的质量标准为准)。竣工验收工程范围是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包括各专项分包工程。

16.4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14天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后14日内组织初步验收,乙方对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实后,发包人在接到乙方复验申请后14天内批复乙方的工程复验申请,乙方协助发包人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乙方应在验收后7天内按质监站及发包人所提整改意见自费修改完成。整改完成后,报发包人再次组织验收,为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6.5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公司相关部门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以及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细部整改。

16.6乙方在竣工验收后28日内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四套、竣工图纸四套,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

16.7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撤除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管理该工程的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将会造成发包人向甲方交楼时间延误,因此,每逾期一日,乙方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但发包人不能以不合理理由拒绝接收。

16.8工程在未移交发包人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果发包人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6.9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6.9.1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标准,并经发包人召集的验收部门及技术验收组、质量监督机构实地核定验收通过。

16.9.2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材、构配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16.9.3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16.9.4已签署工程保修书。

16.9.5竣工档案由乙方负责主送,发包人档案管理员协同报档案馆验收。

16.9.6为办好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乙方须保留部分维修人员协助甲方直到入住结束或甲方认定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该部分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结算价中。

十七、违约责任(本合同其它条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执行本条): 17.1除不可抗力的外,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17.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条款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3乙方逾期竣工,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应按结算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逾期竣工超过15天的,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7.4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未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所提交资料(含图纸)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外,还需按工程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还按本条第3款执行。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无权取得任何工程款项,并退还已经收取的工程款。

17.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分包单位、转包、挂靠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及/或该单位退场,并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十八、履约保证金:

18.1乙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7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十(取千元以上)的履约保证金。

18.2当乙方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相应的工作时,甲方有权推迟退还的时间,并以此充抵第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违约赔偿费。

18.3当乙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以该履约保证金充抵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18.4除按合同约定扣除外,履约保证金(无息)于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14天内返回给乙方。

十九、争议的解决:

19.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其他约定:

20.1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书、承诺、补充说明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以上所述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20.2本合同有三个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20.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乙方 份.20.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附件二 :经双方确认的图纸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厨房、卫生间、市政道路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但甲方提前拆除的,保修期至拆除日止)。

二、保修范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甲方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甲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120%后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在质量保修期内,甲方或用户未经乙方事先同意而进行的改造或人为或不可抗力引起的

损坏,乙方也应按约定进行保修,除材料的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在物业收房后,甲方保修款项由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管理,支付每笔保修金前须取得物业公司的确认。施工单位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来人维修,由物业公司自行维修,其中人工费以500元/工记取,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3倍记取,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维保金里扣除。

如果同一部位质量缺陷经乙方两次修理后再次发生,物业公司采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开发公司和乙方12小时内赶到现场核实。且无论双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在物业公司对维修部位拍照存档后,由物业公司代替工程乙方实施修理,以确保甲方利益及中南品牌美誉度,其发生的人工费以500元/工记取,材料费按照市场价格的3倍记取,并收取20%的配合费。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维保金里扣除。

四、保修的时间性: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甲方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1.5倍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甲方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甲方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甲方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符合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中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150%后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上述费用时,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甲方证明可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8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负责免费无偿修复。

5、如乙方拒不保修或经保修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甲方证明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120%。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甲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

1、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或替补人为项目经理):(1)通讯地址;(2)电话/手机;(3)传真:

2、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3、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4、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甲方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保修款;

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五年保修期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那上述条款所计算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附件四: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市政排水灌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J01-13-95)(闭水试验部分采用)、《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地下室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等级评定按建设部城建(1992)68号文关于《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95)建城市字第1号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的要求执行。以上规范或标准若有更新,则执行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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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政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规模:工程量以实际验收为准。

二、工期:总工期 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其总工期顺延。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工程承包方式:

四、承包内容

甲方、监理、设计按实际情况调整认可的工作内容。

五、质量标准:

1、合格。

2、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审计部门审定造价,下浮 %为乙方决算价。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督促检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甲方负责协助协调沿线单位房屋、电力、通讯及地下各种管网的拆迁等工作。

3、乙方需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以及设计文件中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妥善记录、整理和保管全部工程相关资料,按时限、要求上交各种报表和工程相关资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4、乙方需严格按工程设计文件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 如需更改设计,必须经甲方、监理、设计三方同意后才能实施。

5、乙方在工程中要严格管理,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业务知识及操作规程,服从指挥,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施工,不得有损甲方的声誉和形象。

6、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7、乙方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工后,(包括全部工程量)必须经甲方、监理验收签证, 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8、工程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劳动法》,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如有违反,造成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办理直接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费用。工地上出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损害施工范围内的国防光缆、电信、邮电、市政等设施,均由乙方负责自行恢复,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12、乙方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 年。

八、其他条款

1、如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外,另给予经济处罚。

2、甲方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电话 ,现场责任人: 电话 。

3、乙方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电话 ,现场责任人: 电话 。 。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xx、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工程施工分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20__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__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CJJ1-20__、CJJ3-90。

3、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工程施工分包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分包承建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工程内容:室内田径馆和室外田径场地铺设7cm沥青砼,室内田径馆面积暂定为5012平方米,室外田径场地面积暂定为8919平方米。

四、承建方式:根据甲方审定工程造价,乙方对工程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建设工期:20天

六、工程造价:

1、底层为重胶沥青砼单价:4cm_12元 /cm_平方米=48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_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面层为改性沥青砼单价:4cm_14元/cm_平方米=42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_42元/平方米=585102元 13931平方米面积为暂估面积。待工程完工后,应按实际铺设沥青砼面积据实结算。实际工程造价为:底层实际面积_单价+面层实际面积_单价

七、付款办法:乙方机械全部进场后,跑道底层乳化沥青喷洒完毕,甲方付工程造价30%进度款。乙方底层重胶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甲方再付工程造价40%进度款。面层改性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经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再支付至实际工程造价总额的95%,余额5%质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资料必须按规范及监理收集、归整。整理完善后移交项目部归档。

八、材料供应:乙方自行采购。

九、技术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修改厚增减项目必须经过业主同意,方能施工。

十、质量要求: 甲方驻派一名项目经理配合现场质量管理,并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指派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实行工序、部位、单位三级质量检验制。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精心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均需在仔肩合格的基础上交业主质监代表,对质量不和格的,无条件返工或停工,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一、施工管理:乙方在开工前须按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向业主及监理投送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监理批准后方能开工,乙方要积极配合搞好施工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搞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交通畅通,要进行硬质打围,保证文明施工。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由双方商定。

十三、工程保修: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保修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签章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工程施工分包合同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工程分包承建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工程内容:室内田径馆和室外田径场地铺设7cm沥青砼,室内田径馆面积暂定为5012平方米,室外田径场地面积暂定为8919平方米。

四、承建方式:根据甲方审定工程造价,乙方对工程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建设工期:20天

六、工程造价:

1、底层为重胶沥青砼单价:4cmXX12元 /cmXX平方米=48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XX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面层为改性沥青砼单价:4cmXX14元/cmXX平方米=42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XX42元/平方米=585102元13931平方米面积为暂估面积。待工程完工后,应按实际铺设沥青砼面积据实结算。实际工程造价为:底层实际面积XX单价+面层实际面积XX单价

七、付款办法:乙方机械全部进场后,跑道底层乳化沥青喷洒完毕,甲方付工程造价30%进度款。乙方底层重胶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甲方再付工程造价40%进度款。面层改性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经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再支付至实际工程造价总额的95%,余额5%质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资料必须按规范及监理收集、归整。整理完善后移交项目部归档。

八、材料供应:乙方自行采购。

九、技术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修改厚增减项目必须经过业主同意,方能施工。

十、质量要求:甲方驻派一名项目经理配合现场质量管理,并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指派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实行工序、部位、单位三级质量检验制。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精心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均需在仔肩合格的基础上交业主质监代表,对质量不和格的,无条件返工或停工,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一、施工管理:乙方在开工前须按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向业主及监理投送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监理批准后方能开工,乙方要积极配合搞好施工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搞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交通畅通,要进行硬质打围,保证文明施工。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由双方商定。

十三、工程保修: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保修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签章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5.13年市政施工合同范本 篇五

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家园” 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 工程地点:龙岗区****

发包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2014年月日

“***家园” 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家园”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岗区****。

三、承包范围:

1、承建范围:建筑工程造价计算书中所包括及必须施工的全部内容。

2、具体内容包括: 室外给水管(UPVCDN100 ¢110PN=1.6MPa)安装、法兰阀门安装、法兰套筒伸缩过滤器安装、法兰水表配旁通止回阀、阀门井砌筑、拆除及恢复、土方开挖及夯填等。

3、乙方负责报建、报批、验收、施工中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采用固定总价的包干方式。

2、工程造价按预算优惠价包干,工程造价一次包定: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风险、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竣工资料、包调试、包一次验收通过、包免费保修二年、包各种费用,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本工程不增加任何费用。

3、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交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乙方必需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

4、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及备件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用材料、设备、备件必须符合深圳市有关室外给水工程设备、材料的规定。

5、工程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保证给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供水无障碍,包括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工期:

1、工期: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4年2月22日;竣工日期:2014年3月6日。

竣工日期以乙方送交竣工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取得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包括需整改才能通过验收的时间)。

2、使用条件下的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人为因素破坏的除外)。

六、质量要求及经济处罚:

1、本项目的所有项目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要求采用优质管道及阀门。

2、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或者要求

其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部分工程经返修后质量达到合格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七、合同价

1、本工程一次包定合同价为¥6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除规费中的保险费外还包含了第三者意外伤害险。

2、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包括其它未列明但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4、包办理需要乙方办理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支付¥20000.00元;

2、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式通过验收合格,甲方在接到乙方经监理单位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请款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3、在各期付款中,按规定扣除应扣款项金额。

4、乙方向甲方请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正规的建安工程款(地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九、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

2、负责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处理施工中有关事宜。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并及时签署验收意见。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甲方有权对材料、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2、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质文件。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并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要求,并保证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若发现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有假冒、伪劣材料或残次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每次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指令,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组织安装施工,并做好自检。

5、做好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和余土,做到工完场清。

6、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出资修复。

7、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间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要求时间内无条件保修。

8、认真作好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的管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患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9、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该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解决员工的食宿和交通问题,负责保管自己的施工工具、设备、材料和成品,并承担费用。

11、材料、产品到货要通知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检验其型号、规格、品牌、质量,但并不免除乙方应对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承担的责任。

12、施工中给他人带来损失,凡属乙方造成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3、负责办理报建、竣工报验。甲方出具有关资料。

十一、竣工验收:

1、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质量标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合格的日期。

十二、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为二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情况下应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逾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终端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乙方确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维修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免息)一次付给乙方。

十三、争议 :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3、因为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按要求返工

直至符合要求,工期不予顺延,费用不予增加。若乙方不按要求返工或改正,甲方可请第三方实施返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十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十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属个人、未注册单位的,乙方签字生效)。合同履行后自行终止。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公章)深圳市******承包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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