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2024-10-09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共2篇)

1.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篇一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 理论联系实际,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意识,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企业的人才招聘提供便利。经协商, 并经过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甲方同意乙方学生到甲方进行顶岗实习。在实习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可根据需要在同一专业领域为学生安排不同的实习岗位,给乙方学生安排工作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甲方应在不妨企业的整体管理的前提下为乙方学生提供轮岗实习的机会。

2、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学生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的机会,并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3、负责乙方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具体事宜,双方根据各自的实际协商商定;

4、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学生的具体表现,为乙方学生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

5、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学生。

6、利用甲方生产、服务等条件为乙方教师提供锻炼机会。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甲方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协助甲方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甲方就业,对甲方来学校举办招聘活动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2、协助甲方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3、定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到甲方现场指导和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加强与甲方指导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利用乙方教育资源为甲方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培训、技能考证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学生实习期间的待遇及相关规定:

1、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为表述方便,以下简称实习工资)执行下列

标准:前三月实习工资不低于元/人,三个月以后实习工资不低于元/人。学生的实习工资视为基本劳动报酬,乙方不得以学生考核不达标、工资

应与企业效益挂钩等理由为依据降低上述实习工资标准。

2、甲方为实习生提供的生活保障(如交通补贴、住宿条件、餐饮标准、文体娱乐等):

3、学生在岗实习期间的休息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相关制度执行,但甲方应保证学生每月正常休假不少于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学生加班按照国家规定和乙方相关制度享受相关加班待遇(或给予调休)。

4、学生的奖惩按照甲方的奖惩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学生享有与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轮岗、晋升、调休、评优获奖的权利,享有与甲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各项奖金和福利待遇。

3、甲方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学生人身及工作安全。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因实习的原因发生的一切伤害)的,甲方应将学生视为在职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的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对在职职工工伤事故处理的归责原则和赔偿标准等妥善处理赔偿及一切相关事宜。乙方不得以学生系实习生、甲方与学生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及其它责任。

学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地遭受第三人伤害的,即便甲方对此伤害依法依约均不应承担责任,甲方也应积极协助乙方、学生、学生家长妥善处理。

四、实习生名单:

五、其它未尽事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共同协商处理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同实习期。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篇二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具有专业特点的综合实践性课程,也是使学生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培养与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一、实习目的

通过毕业实习,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验证和巩固充实所学理论知识,加深对相关内 容的理解,接触课堂以外的实践知识,加深了解社会对本专业的需要。并培养他们独立进行资料收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促使其将学到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从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实习要求

1.按专业培养目标,训练学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务工作或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各 种基本技能,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使学生了解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及技术方法等。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并为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业务及管理工作打下必要的实践基础。

3.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独立完成毕业实习报告一份,总结自己在思想认识与业务认识上的收获、感想、心得体会及合理化建议。报告可穿插图表,既要有实习参观、讲座的内容,又要简明扼要。实习期间每位同学都必须记实习日记,将实习内容记录下来,为完成实习报告积累资料。

4.实习时间为5周,学生在第五学期前完成实习,并将实习总结、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表按要求编辑排版后在网上提交。

三、实习形式

采取校外分散实习的形式。由于大部分是在职的业余班学生,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如果工作性质与所学专业相对应可直接在本单位实习。

四、书写要求

1.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毕业实习的工种或岗位;在毕业实习中从事了哪些方面的具体工作;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认识或掌握的程度,有何感想;通过毕业实习,对本专业的认识和了解;通过毕业实习,对本专业的专业知识、课程结构的建议和想法。

2.学生实习报告必须自己独立完成,凡内容抄袭或实习与专业不相关者,其成绩为0分。

3.学生实习完成后,必须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包含自我鉴定和实习单位鉴定,是对自己毕业实习工作的一个综合评价,实习单位鉴定必须有实习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方有效。如果毕业实习鉴定表没有实习单位加盖的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实习报告将不予通过。

五、提交步骤 学生实习完成后,必须将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实习鉴定表按学院统一提供的模板编辑排版后在网上提交。提交时间和操作方法以“华师在线”首页公布的公告为准。

模板见“华师在线”主页-教学教务-管理规定。

六、其它说明

1、选课与缴费

高起专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参加选修毕业实习这门课程。选课需满足以下要求:

学期条件:第4学期末选第5学期的毕业实习; 学分条件:已取得34学分且已修在修达到54学分。

选课操作与其它课程相同,也须统一交费。毕业实习一科没有选课或选课后没有按时交费的同学将不能参与毕业实习

2、预约考试

毕业实习不需要预约考试,也不占预约门数。

七、本办法若有调整,以“华师在线”主页-教学教务-管理规定公布的为准。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附: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学生

毕业实习报告写作规范

一、文本结构

1.封面:按附件二封面给出的格式进行封面打印

2.实习报告正文:正文2000-3000字,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3.实习日记:日记篇数约为25篇。

4.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表按要求填写并由实习单位签章,扫描成图片后放在正文后面一起排版。

二、字体要求

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正文字体为宋体五号。

三、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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