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4-06-16

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共10篇)

1.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一

2016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青建办字【2016】67号)要求,现将我办2016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和项目基本情况(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等财综字【1998】157号文件规定,自1998年起,设立征收政府性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主要用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设施、装备建设或改造项目建设以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宣传推广等。

(二)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基本情况

我办2016年由财政局批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14.07万元,其中未安排项目支出13.87万元,安排项目支出500.2万元,分别为散装水泥推广、综合利用节约宣传14.7万元、城市“禁现”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城市“禁现”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19.4万元、城市“禁现”、执法检查及会议费20.6万元、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直销配送中心扶持资金30万元、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市场调查18万元、退还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60万元、预拌砂浆、散装水泥物流配套扶持资金100万元。

项目目标为统筹推进散装水泥发展,散装水泥生产580万吨,散装率保持在90%以上,全年使用预拌砂浆150万吨。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办大部分专项为跨年度项目,拨付专项资金时间滞后于预算年度。2016年支付专项资金177.72万元,其中使用2015年结转资金43.33万元,2016年当年预算资金134.39万元。其他2016年预算资金需在2017年按照项目完成进度进行支付。

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组织散装水泥宣传周及全年常态化宣传报道;散装水泥生产634万吨,完成预期目标的109.31%,散装率达到92.9%,完成预期目标的102.9%;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增至32家,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中心城市实现全面城市“禁现”,砂浆使用量达到155万吨,完成预期目标的103.33%。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发挥散装水泥基金的引导作用。专项资金注重预拌砂浆新兴产业发展,对建成项目的企业自投资金补贴10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7000余万元投资到环保节能领域,为我市扎实推进城市“禁现”预拌砂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强化管理措施。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有些采用联合市财政现场核查等办法,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发挥效能。

三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内外监督等纳入管理体系中,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退还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算因受建设单位申请和工程建设的影响,预算执行率较低。

2.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二

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17〕64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1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概况(1)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桂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工作部门,也是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报告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 1

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异动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监督;负责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及续缴费等。

根据县编委会会议纪要[2014]第1期,预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7万元。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等。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为预算安排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7万元,资金已于2016年初到位。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专项经费实际使用2.45万元,节余4.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办特制定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 2

出的原则,使用规范并达到了预期目的。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办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项目管理。同时加强技术指导,进行项目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

4、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①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项目预算7万元, 全部用于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工作中通过成本比较的方式,对项目成本进行控制,有效节约了成本。

②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16该项目的预算为7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2.45万元,节余4.55万元。

③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该项目到2016年底已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项目完成质量较好,深入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项目,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2016年对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9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项,衔接新增行政审批项目6项。清理规范后,县本级保留实施行政许可项目197项,同比减少35项;省市委托县级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2项;县级初审行政审批项目15项。

(2)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2016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继续抓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优化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流程,着力推进网上审批。

(2)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现在的项目指标面临着物价等因素的影响,我办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6、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该项目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推进了办事服务简化优化,创新了管理服务方式,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中共桂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3.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三

防治)绩效评价报告

一、结核病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基本情况

青岛市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是为保障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连续性和结核病人的诊疗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设立的(青财社〔2012〕27号《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项目的依据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相关技术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6]224号)、《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7]239号)文件精神要求而设立。随着结核病防治任务的加重,国家和省财政均增加了专项经费的投入,经费的落实和有效使用是影响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

2.项目种类、数量及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协调、组织、管理、预防和控制的中心,位于山东路175号,邮编266033,法人代表高汝钦,编制185人,隶属青岛市卫生计划委员会行政管辖。上级技术指导部门为山东省结核病防治中心(合并在山东省胸科医院)。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结核病防制科,编制5人,博士1人,研究生3人,本科1人。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具体措施的实施和指导。在2013-2016年3年期间结核病防制科在使用项目经费中没有出现财会违规行为。

2016年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中央转移支付结核病项目的补充和完善,补助项目和标准随工作任务和中央转移支付结核病补助项目的变化而适时调整。重点用于补充抗结核治疗、耐药检测管理、督导和管理、健康促进、业务培训、疫情处理等。2016年项目申请资金86万元,项目数量为6个,分别为药品费、基层工作督导管理费、耐药检测费、培训费、疫情处置费、健康促进等。

3.项目绩效目标

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2016目标是保持以县为单位DOTS策略覆盖率100%,并切实提高各地DOTS实施质量。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及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初治涂阴完成治疗率保持在90%。项目时间为2016年1-12月。

二、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绩效情况

(一)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整体评价结论 1.2016年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860000元,至2016年12月31日共支出858700元,结余1300元。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青岛市DOTS策略覆盖率达到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1025例,发现率达到了70%以上。2014年全市登记的1062例新涂阳病人中,治愈946例,治愈率达89.08%,维持了较高的治愈率水平;登记的初治涂阴病人1466例中,完成治疗1430例,完成治疗率97.5%。2016年结防机构共登记活动性结核病人2600例,专报录入2600例,活动性病人病案录入率100%。各区(市)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录入及时率、首次病案完整率均达到了100%。2016年非结防机构网络报告疑似肺结核患者1082例,其中转诊到位560例,转诊到位率63.13%,需结防机构追踪的网络直报肺结核及疑似病例共327例,追踪到位320例,追踪到位率97.86%,转诊和追踪总体到位率99.21%,超出国家90%的预定目标。目前转入患者到位信息反馈率、病案初次录入及时率和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均达到了100%。治疗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超过95%。2016年全市共发现疑似耐药肺结核患者(复治涂阳、初治失败2月末痰检阳性)331人,进行筛查患者247人,筛查率为74.62%。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圆满完成了2016年青岛市结核病防治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制科,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发动和落实。全市9个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结核病防治科;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有结核病防治所,黄岛区有结核病定点医院,市内有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结核病肺病防治所负责全市的结核病诊疗工作。这些专业机构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系统的三级防痨网络,有专业的诊疗仪器设备,有专业的传染病治疗条件。结核病防治资金项目申请资金8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我市肺结核病人免费诊断、治疗、管理、预防等问题,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控制我市结核病的蔓延。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制科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合理有效地使用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支出情况:

1、药品费:每例初治肺结核病人全程治疗药品费用平均400元,每例复治肺结核病人全程治疗药品费用平均650元,费用标准随着采购药品价格的变化而浮动,按药品实际采购额予以补助。经费使用率100%;

2、基层工作督导管理费:按照《指南》的有关规定,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督导一个区(市)补助1000元。经费使用率100%;

3、耐药检测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部分涂阳肺结核病人和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进行耐药检测,每检测一例补助300元,包括试剂费、耗材费、培养费、菌株运送费、外协费、专家费等,依据实际检测数量予以补助。经费使用率100%;

4、培训费:根据《指南》要求,市级每年为下级单位举办2~4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区(市)级每年至少为街道(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进行2次基础知识培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培训,按项目执行情况确定补助数额。经费使用率100%;

5、疫情处置费:在人群密集的场所发现一例传染性肺结核病例,应对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筛查。如果筛查中(PPD试验或酶联免疫检测、X光片检查、痰涂片检查)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结核病病例,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同时对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胸部X光片正常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按照实际处置人数及费用等安排补助。经费使用率99.9%;

6、健康促进:根据《指南》要求,市、区(市)两级需要对学校、社区、监狱等重点场所开展经常性的健康干预活动,包括在学校、监狱、社区及因特网等开展现场活动,聘请专家、演员产生的劳务费、场地费、宣传材料等,市级按实际工作量拨付。经费使用率100%。

项目资金为我市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作出贡献,并能极大地促进我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目标的实现,推动我市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可持续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也必将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发生,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1、因患肺结核而导致死亡的病例减少:肺结核病患者规范的按照结核病防治规划进行治疗和管理,可以明显减少肺结核患者的死亡人数,从而降低肺结核病死率;

2、肺结核病新发患者减少.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可以避免将结核杆菌传染给其他健康人群,使健康人群免受结核杆菌的感染,从而减少产生新的肺结核患者的产生;

3、社会医疗费用支出减少(直接社会效益):通过治愈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避免新发肺结核患者的产生,可以减少这些新发患者因治疗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医疗资源消耗;

4、社会劳动力损失减少(间接效益):由于肺结核病具有传染性,通过治愈传染性患者,除了挽回患者治愈后个人的劳动力损失以外,还可以因避免传染给其他健康人而产生的额外劳动力损失,从而为社会挽回更多的社会经济价值。

三、制定的制度及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合理有效地使用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市卫生、财政部门从项目的设立、实施、药品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委定期对青岛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起项目登记和审查制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有关规定建立起了健全的各项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结核病防治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专款专用,没有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和挪用。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对所需药品和设备等按有关规定实行集中采购,对采购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发放、登记和管理。

4.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四

摘 要:我国现代化建设要求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国家重视危房改造任务,专设资金保障其顺利开展,这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但是,当前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存在一定的问题,或是没有落实到实处,或是程序不够规范,不符合我国的惠民政策,所以国家和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本文将从当前我国城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出现的问题出发,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并对保障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提出合理建议,确保我国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关键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惠民政策;落实

危房专项资金是提供给改造危险房屋的专用款项,主要有中央财政支付。我国幅员辽阔,现存很多危险房屋,一部分是历史遗留的房屋,受当时建筑工程技术的限制,房屋已经到了预定寿命,还有一些是乡镇平房老旧,受自然天气影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关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保证专款专用,真正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是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的体现。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目前专项资金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人民利益难以保证。

一、当前我国城乡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出现的问题

(一)危房改造相关工程忽视民众利益。一部分地方政府忽视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没有落实到改造工程中。国家大力推动危房改造工程,对这个项目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这个过程中出现个别利用危房改造创造自身经济利益的情况,这不利于保护民众的利益。

(二)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调查和监管的方式有待改进。相关部门在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的监管和调查的方式方法上有待改进,地方上报的改造数量准确性难以核实,这就不利于这项资金专款专用。另外,到居民家中访问的次数比较少,也很难保障资金的使用去向。

(三)忽视帮助弱势群体。房屋改造专用的资金是为了帮助贫困群体的,而不是只要房屋需要改造就发放资金,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忽视弱势群体,政府建立过多“面子工程”,浪费财政费用,还有一些地区对申请房屋改造资金的宣传不到位,居民不知道程序,或者受文化水平的限制不会申请[1]。

二、造成现阶段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现状的影响因素

(一)没有深刻认识到房屋改造的重要性。房屋改造项目是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关键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保证居民居住的安全,也改善了居住的环境,对现代化建设也有推动作用。但是,当前一些政府忽视它的重要性,尤其是偏远地区,导致开展房屋改造只停留在表面。

(二)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基本的保障。国家重视房屋改造,拨出大量资金支持这些工作,但是法律条文上缺少相关内容,没有明确这笔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则和奖惩制度,这就直接导致各地区政府在执行的时候,无据可依,难以在短时间内把握相关的原则,开展工作的时候容易出现问题。

(三)缺少相关内容的宣传,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不高。房屋改造的专用资金申请环节需要严密的程序,需要进行公示,从而在全社会得到广泛的认识。而当前宣传力度不足,相关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能力,核实账目、发放账目存在纰漏,甚至还有乱用资金的现象。

三、关于保证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到实处的合理建议

(一)将房屋改造的专项资金加入法律法规。关注房屋改造的专项资金首先要保证有据可依,所以国家要建立健全关于专项资金的法律法规,保证政府在做相关工作的时候有法律基础。首先,做好对发放资金对象的统计,重点考虑弱势群体,这个过程要做好走访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资金的数额;其次,做好房屋改造的规划,保证规划设计的科学性,这个过程要注意体现实际情况,也要注意保护历史建筑;最后,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严格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加强财政管理的力度,保证这笔资金用到房屋改造工程中[2]。

(二)加大对专项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的力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要注意专项资金使用和发放各项过程的监管力度。首先,在政策宣传方面,加强宣传,保证政策普及的范围,在这个过程中注意引导有需求的群体,让他们了解办理的流程;其次,资金发放过程中,注意监管,严格审核资金的流动去向,严肃处理违法、懈怠等人员;最后,做好这笔专项资金的统计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详细记录,这样有利于保证资金落实到实处,提高政府的诚信度[3]。

(三)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除了上面两点主要内容外,还要注意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方面,提高政府的信息化水平,这样可以保证资金落实各项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相关人员运用信息技术的手段,提高专业的能力,做好统计;另一方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社会责任感,培养他们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并且注意反馈环节,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四、结论

总之,做好并时刻关注房屋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保证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的关键,也是我国城乡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需求。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点内容外,国家方面要做好监督工作,建立信息平台,做好各个地政府房屋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在线汇报,认真分析研究,从而合理规划,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5.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 篇五

龙爪山村民委员会: 东川镇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系东川镇龙爪山村村民李东辉,全家五口人,原有土坯房屋1间,厨房1间,共约60平方米左右。建于1986年,自建房至今已有30年,年久失修及连续遭遇风雨灾害,自2002年起,房屋出现了多处裂缝,屋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明显漏雨现象,险象环生,因长时间无钱修葺,房屋损坏更加严重,于2004年发生后脊倒塌事故,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只能借宿在我二弟家中,直至2015年8月房屋已经岌岌可危,不敢进人(今年7月镇政府领导到本村考察时也指出我家房屋必须要修葺);今年8月我二弟也要修葺自家住房,所以我只能借宿我小兄弟家中至今。

最后考虑到我家的实际人口和住房情况,也为了让我的家人住进自己家安全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住房的问题,所以我把几近倒塌的危房改造重建,可是由于一直以来没有什么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十分困难,全部改造资金只能通过向亲戚们借款和银行贷款筹措,但是房屋建设过半后筹集的资金已经不够了,我自己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改造工程只能暂时停工。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旧房改造的惠民政策及构建和谐、小康社会的精准扶贫保障项目。恳请村委及镇政府领导切实体察实情,帮助本人向上级部门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特此申请。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龙爪山村民李东辉

6.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六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街道改造项目

评价时间:

自评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13年3月25日

自 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为改善集贸一条街街道路面损毁,排水不畅造成群众出行难,商贸居住环境差的问题,根据上级财政下达的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街道实施改造。

(二)项目主要内容

拓宽改造中垛村主街道道路一条,总长文秘助手,总宽度拓宽为米,街道路面砼,街道两侧设纵向一米宽片石砌筑排水、铺设米宽混凝土盖板米,C25砼排水米。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街道改造工程,总投资元,修建道路公里,排水沟改造公里,铺设涵管米,混凝土排水米,通过验收,项目质量全部合格,确实解决老区群众行路难、排水难等问题,较大改善了群众居住,便于出行,提高收入。项目的实施要使受益群众达到实施地的100%。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准备阶段:对街道改造项目进行调研,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实施阶段:年6月,根据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我乡对街道改造工程进行采购招标,采购中心对中垛村街道改造项目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手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招标。纪检、财政、采购、监理公司、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

3、验收阶段:街道改造项目工程于8月28日开工,2013年11月18日竣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及时进行阶段性验收,并按合同要求付款。项目竣工后,由纪检、审计、财政、施工、监理公司等多个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签字表,以确保项目质量。

(二)目标完成情况

我乡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积极筹备项目施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完成了街道改造工程,按时拨付资金元。

三、项目经费管理及执行情况

2013年下达我乡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元,项目

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项目经费使用支出严格按照报帐程序执行,项目实施后根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据实报帐,工程款拨付必须有主要领

导、分管领、项目监理三方签字。建立项目档案,进一步提高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支出情况:

街道改造造资金元,建设项目的资金支出均

与项目设计预算资金相符合,无超出预算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各个有关部门对街道改造项目的验收检查,项目质量全部合格,不存在“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

2、通过项目的实施,道路的改善,解决了出行难问题,改善了集贸一条街的环境,使得群众得以更便捷地与外界联系,苹果销售流通更加畅通,降低农民运输成本,有效地提高农民经济效益,改善了村容村貌,群众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都有所提高。

3、通过对完工的项目村进行调查,项目村村民对所建设项目非常满意。项目的建设完全根据村民的意愿来建设,从选项到竣工项目村民全程参与。

五、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全省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要求。项目按期完成了中垛村街道改造工程,有效地改善了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

境,受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地的100%,使老区群众享受到长期的经济、社会受益。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7.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的报告 篇七

新开镇民政所:

我叫xxx,xx年出生,现年xx岁,岳阳县新开镇共和村陈内组村民。我孤身一人,无儿无女,是一个五保户。目前,我居住在二间破旧的泥瓦屋中。由于泥瓦屋修建年代已久,现墙体出现了多处裂缝,屋顶漏水。一到下雨天,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基本上是不能住人了。亲朋好友为了我的安危,都劝我重新做二间房子,并答应资助部分建房款。但我一个五保老人,经济条件有限,再说建房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为了我的安危,也为了我能安享晚年,只能求助于政府了,望政府有关部门亲临我处实地察看,并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我建房补助为感。

申请人

8.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八

执行情况报告

报告级别:方框内选择

√项目级 □

□县(市、区)级 □州(市)级 □省级

主管单位名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

报告单位名称:麒麟区越州镇向桂小学(签章)

2014年6月27 日

麒麟区越州镇向桂小学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麒麟区越州镇向桂小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简要叙述

越州镇向桂学校地处越州镇东面,距离麒麟城约30公里,石恩公路贯穿境内,国土面积约4.6平方公里,居民户数868户,农业人口3549人。学校始建于1951年。现有教职工19人,专任教师18人,在校生350人,教学班级12个。学校占地7040平方米,建筑面积3020平方米。

(二)项目概况及目标

根据向桂小学幼儿园远景规划,我校在未来10年内将增至3个教学班,在校生达120人左右。为此,为达到《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市区教育局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将对学校综合楼三间教室进行改建,才能满足学校未来发展的需要。改建面积232平方米,预计资金20.131万元。

越州镇向桂小学幼儿园改建项目建设,将改建成一所硬件设施完善,师资力量较强的幼儿园,填补越州镇向桂社区目前幼儿教育空白面,满足越州镇向桂社区孩子的学前教育需求,为越州镇向桂社区的 学生获得良好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有利于及时开发本社区儿童的智力,有助于帮助本社区的群众解决孩子接受幼儿教育难的问题,有利于发展和规范本镇的幼儿教育事业。项目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良好。

二、项目单位建设报告情况

1、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小学幼儿园改造工程

2、建设地址:麒麟区越州镇向桂小学校园内

3、建设单位:麒麟区越州镇向桂小学

4、建设性质:改建

5、建设规模:改建面积232平方米,门6道,窗子12道,窗帘12道,室内仿瓷560平方米,墙砖126平方米,线路、灯光、床30张,吃饭喝水容器、不锈钢大门、课桌椅、教师办公桌、黑板、大小玩具、图书等。

6、投资概算:项目估算总投资20.131万元。

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8、项目实际支出

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0.131万元,实际支出21.631万元,超出预算投资1.5万元,已经到位21.631万元,支付给承包方21.631万。项目总投入资金21.631万,改建内容包括改建面积232平方米,门6道,窗子12道,窗帘12道,室内仿瓷560平方米,墙砖126平方米,线路、灯光、床30张,吃饭喝水容器、不锈钢大门、课桌椅、教师办公桌、黑板、大小玩具、图书等。

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校专门制定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和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实施操作,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另附表3加以说明)

四、项目绩效情况

我校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实际总支出未超出预算。

2、效率性:装修改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有效性:通过对幼儿园的改造装修,使我们的教育教学环境符合当前幼儿教育的新要求,让孩子们在新的环境得到健康发展。

4、可持续性:通过本项目装修改造,改善了教学环境和活动环境,在使用空间及环境创设的可变性方面,都顺应当前学前教育要求,更好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幼儿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为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成长空间,成就孩子们童年的幸福和快乐。

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幼儿园环境设置必须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需要和目前所存在的实际问题,经校务委员会讨论确定了以上项目,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成本,我校根据上级精神要求,通过多方比较最后确定施工方和供货方,项目完成后,由本校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每个项目实施前我校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项目设定目标:改建面积232平方米,门6道,窗子12道,窗帘12道,室内仿瓷560平方米,墙砖126平方米,线路、灯光、床30张,吃饭喝水容器、不锈钢大门、课桌椅、教师办公桌、黑板、大小玩具、图书等。现已全部完成,并计划于2014年9月开始招生办园。

六、项目综合评价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实施的前期准备充分,组织实施到位,经上级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检查验收,项目综合评价为:优(另附表4加以说明)

七、存在问题

幼儿园改建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仅有如下一些细小问题:

(1)施工过程未全程记录,尤其是图像资料较少。(2)外墙底部涂料鲜艳,容易弄脏。

八、意见建议

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改建工程建设的成效。

麒麟区越州镇向桂小学

9.201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全市计划完成945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0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任务592户,省级下达任务353户。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各地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危房改造任务。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镇(街道)、村庄的危房改造任务,重点向省定贫困村倾斜,全力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严执行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加强改造档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

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0.1万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改造方式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探索符合国家、省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对于农村分

(一)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镇级审核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镇(街道),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极措施,切实落实上级规定的筹资政策,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

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镇(街道)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镇街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镇街进行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四)强化抗震设防要求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户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

惯,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区)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改造农户比例等情况,于2016年11月底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

(七)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年底检查考核。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市住建局,月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将作为绩效考评指标;要及时报送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信息。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发改、民政、1

有关规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信息公开属性:此件主动公开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10.湖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篇十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以及我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省设立的用于支持全省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两部分;省级补助资金是根据工作任务,由省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支持贫困农户,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战略确定的重点区域危房改造任务,整体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

2房改造无关的支出。

第十三条 各地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市、县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

第十四条 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2‟87号)要求,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C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困难户不超过4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3000元;D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0元,困难户不超过10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8000元。

第十五条 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

第四章 绩效考评

第十六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的内容包括:

(一)地方资金安排:主要考核市级(含市级)以下地方政府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规模以及资金到位情况。

(二)项目资金管理:主要考核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效果:主要考核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和改造质量等情况。

(四)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是被审计、财政监督机构、发改委稽察等部门查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违纪行为。

绩效考评结果是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上一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补助资金安排的参考因素。

第十七条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在每年1月底前汇总所辖县(市、区)情况,联合上报本地上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第五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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