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业发展现状(精选8篇)
1.市建筑业发展现状 篇一
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为妥善做好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六人社〔2015〕2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保缴费
(一)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应当依照《办法》规定在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以2015年6月1日后工程剩余总造价为基数参加工伤保险。
1、已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以下简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过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建筑企业,向登记所在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2、未在我市各级社保征缴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建筑企业,向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3、在我市既无社保登记也无工商登记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在六安城区范围内的,向市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施工地点在六安城区范围以外的向项目所在地社保征缴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参保登记
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含有参保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工程地点、工期等内容的中标通知书等相关页码原件及复印件;在建项目申报时还需携带工程财务报表等能证明工程完成进度的材料;
3、填写《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及《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申报表及花名册可到社保征缴机构拷贝也可登陆六安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4、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社保征缴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三)缴费
参保企业或项目部应持《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及时前往参保地地税部门办理银行转账或刷卡缴费手续,一次性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出具参保证明
参保企业或项目部在足额缴费后,将地税部门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税收完税证明》交社保征缴机构,由社保征缴机构开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持该证明到住建部门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或竣工备案手续。
(五)变更
1、参保企业或项目部用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人员上岗前及时将参保花名册等变更信息报送给社保征缴机构备案。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送人员变更信息,该人员发生工伤的,应在48小时内向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调查确认后,按参保人员处理。
2、参保企业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后,又将工程转包、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应及时向社保征缴机构备案。
二、工伤认定
参保企业或项目部在参保项目工地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应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向参保地的人社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为受伤害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本起事故的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所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时限
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单位不按规定时限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作为申请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三)认定程序
1、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参保地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对于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审核。人社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尽快进行审核调查,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或公示,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3、结论。人社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送达。人社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参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负责。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或确认项目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4、有效的诊断证明和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鉴定程序
1、申请。鉴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将需提交的材料准备完整,交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医学鉴定。受理鉴定申请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及时组织专家对被鉴定人的伤情进行医学鉴定。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应提前3天通知被鉴定人。被鉴定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3、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及时对医学鉴定结论进行评定,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伤情简单的,应在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送达。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参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将鉴定结论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四、工伤待遇支付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只要求支付工伤医疗费不需提交);
2、工伤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相关医嘱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个人或单位转账银行帐户、开户行及联系方式 ;
4、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还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二)领取程序
1、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将需提交的材料准备完整后,提交到参保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受理,对于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待遇核定
(1)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核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参照全市上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本人工资高于这一标准且在法定上限以内的,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解决。
(2)待遇标准
1、工伤职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的高低,除工伤医疗费外,还分别享受不同月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解除合同时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亡职工,其近亲属享受的待遇主要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待遇的具体项目和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规定核定。
3、待遇发放
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待遇支付申请后次月通过银行将工伤保险待遇打入申请人指定账号。
本细则自2015年6月22日起执行,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做好建筑业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该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总《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和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转发该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本办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建筑业企业中已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仍按原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二、参保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所有职工优先办理工伤保险。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地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在总承包单位依本办法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出具。
总承包单位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三、缴费费率
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参保人员工资总额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办法下发前未参保的在建项目在参保缴费时以项目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缴费额。
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建筑业上工伤保险费的收支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提出费率浮动意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缴费主体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各类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本办法规定的职工工伤保险缴费主体。
五、缴费方式
总承包单位在签定总承包合同后,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含有建设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工程地点、工期等内容的合同相关页码复印件等,到所在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处填写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经审核后,及时到地税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凭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六、参保期限
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参保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在建项目的参保期限自参保次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工程延期竣工的,总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合同工期满前30日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备案并申报延长期限。
七、费用来源
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hng期提交的“有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材料中,应当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八、参保人员管理
总承包单位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时,应当按规定向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及参保花名册,存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还应提交相应合同。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其上岗前及时报送新增人员劳动合同及参保花名册。
因临时增加或调用工人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送增员职工花名册,临时增加或调用的工人发生工伤的,应在48小时内向当地人社行政部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调查确认后,按参保人员处理。
九、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时,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雇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社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单位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作为申请人,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负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各级人社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认定、鉴定时间。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十一、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从参保登记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登记次日起发生的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在核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参照全市上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本人工资高于这一标准且在法定上限以内的,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解决。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宣传和培训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人社部门统一规定的式样,制作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公示牌,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安排有关工伤预防及工伤保险政策讲解的培训课程,让广大职工知晓其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及相关办事流程。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等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建筑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工伤维权意识和岗位技能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
十三、争议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等应如实申报工伤认定,凡伪造工伤事故现场、提供虚假证言等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由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及时、如实向安监、住建和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补报。对谎报、瞒报事故和迟报、漏报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依法查处。
十五、管理和监督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通过建设项目工会、托管工会、联合工会等多种形式,努力将建筑施工一线职工纳入工会组织,为其提供维权依托。提升基层工会组织在职工工伤维权方面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具备条件的企业工会要设立工伤保障专员,学习掌握工伤保险政策,介入工伤事故处理的全过程,了解工伤职工需求,跟踪工伤待遇支付进程,监督工伤职工各项权益落实情况。
各地人社、住建、安监和工会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对违法施工、非法转包、违法用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要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业职工工伤维权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项目开工、项目用工、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监管等信息,实现建筑业职工参保等信息互联互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2.市建筑业发展现状 篇二
纵观漫漫人类历史长河,商业建筑的源头已经无法准确追溯。城市取自“城”与“市”,意味着其防卫与商业功能的结合。随着人类进步和社会分工细化,商业和交易早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并且永远伴随人的生活。
在《周易·系辞》“日中为市”的时代,交易的场所已经确定,商业建筑雏形隐现;及至唐代,在当时世界上最宏伟的大都会城市唐长安,东西两市的市楼旗帜飘扬,井字型街道和市场,井然有序;宋代以后,城市突破了里坊制束缚逐渐走向开放,宋东京城中的商业建筑也摆脱了时空限制,遍布全城的商业街、店铺、勾栏、酒肆,已是《清明上河图》和《东京梦华录》中所描绘的熙熙攘攘、摩肩接踵、通宵达旦、热闹非凡的景象。近代以来,百货商店叩开中国大门,商业建筑更令人眼花缭乱。
古今中外,商业建筑承载了城市的繁华。战国时代,齐国临淄“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战国策·齐策一》);而克里斯托福·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在《模式语言》中,也勾勒出了西方国家前工业化社会中,商业建筑在理想社会生活中的图景。
远离古代的繁华与盛景,步入现代社会,城市商业经济高度发达,在步履匆匆的快节奏城市生活中, 承载购物、餐饮、娱乐的商业建筑更是融入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商业建筑是城市生活的舞台, 是城市社会活力生生不息的源泉, 是城市大众文化的代表, 是城市特色与魅力的窗口, 从伦敦牛津街、巴黎香榭丽舍大街, 到纽约第五大道和北京王府井大街, 商业建筑从来就是体验一座城市不可缺少的重要场所, 是城市的客厅, 是城市形象的标志性代表, 是构成凯文·林奇 (Kelvin Lynch) 城市“意象地图”的重要节点。
商业建筑形式往往是光怪陆离、纷繁复杂,缺少文人所谓的“文化”、“纯粹”和“优雅”,殊不知,大众化、多样性恰恰是它的特征,当罗伯特·文丘里(Robert Venturi)号召向拉斯维加斯学习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城市的复杂性和矛盾性,看到了商业建筑在城市中的形象和地位,在这个层面上,商业建筑与城市具有共同之处。
商业建筑的历史也伴随着城市的繁荣兴衰。20世纪,随着汽车时代的来临,商业建筑的发展步入新时代—购物中心在城市郊区异军突起,以完善的功能和服务满足购物者衣食住行、吃喝玩乐等多样化生活需求,自称是一座“城市”。与此同时,传统的城市中心商业区却在经历衰落的梦魇,经历了城市急剧扩张和“城市病”的人们若有所失,商业建筑又成为引领城市走向复兴的急先锋。在新城市主义者的眼中,在彼得·卡尔索普和威廉·富顿(Peter Calthorpe and William Fulton)的区域城市概念中,城市不再是蔓生,而是沿着公共交通延伸方向有序扩张,在这种理想的城市空间结构中,郊区遍布以商业核为中心且充满邻里特色的步行化的TOD (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单元,宜业宜居,职住近接,充满了24小时的活力,这是否就代表城市和商业建筑的未来?
时至今天,商业建筑承载的功能,早已从“购买商品”转变为全方位的“体验式享受”,既有闲情逸致,又能惊险刺激。改革开放以来,超级市场、仓储商场、折扣商店、目录购物、奥特莱斯接踵而来,各领风骚。上世纪90年代,一夜之间,购物中心风靡中国,但也很快陷入艰难痛苦的挣扎,寒冬过后,才终有羽化成蝶的机会。
3.普洱市茯苓栽培现状 篇三
【关键词】普洱市;茯苓;栽培技术;生态保护;经济发展
茯苓为多孔菌科真菌茯苓 Poria cocos (Schw.) Wolf 的干燥菌核[1]。茯苓有栽培和野生2种,栽培者以安徽产量较大,称为“安苓”;野生者以云南产量最大、质量最佳,称为“云苓” [2]。我国普遍认为云南为茯苓的地道产区,然而随着栽培技术的发展,安徽、湖北等省已成为茯苓主产区。当前,由于国家实施的“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政策,茯苓的寄主植物——松树这一种植茯苓不可缺少的原料正在逐渐减少,致使主产区如云南、湖南、湖北、四川等地的种植产量骤减。普洱市作为全国的重点商品林基地,有着丰富的思茅松资源,全市每年有国家批准的100多万立方米的伐木指标,为茯苓栽培提高了丰富的寄主资源,目前,普洱市已成为云茯苓的一个主产区。
1 茯苓的生长习性
茯苓适应能力强,野生茯苓分布较广,在海拔50~2800m均可生长,但以海拔600~900m处分布较多。茯苓多生长在干燥、向阳、坡度15~35°、有松林分布的微酸性砂壤土层中,一般埋土深度为50~80cm[3]。茯苓菌丝生长温度为18~35℃,以25~30℃时生长最快且健壮,35℃以上则菌丝容易老化,10℃以下生长十分缓慢,0℃以下处于休眠状态。子实体则在24~26℃时发育最迅速,并能产生大量孢子,当空气相对湿度为70%~85%时,孢子大量散发;20℃以下时,子实体生长受限制,孢子不能散发。茯苓对水分的要求以寄主(树根或木段)的含水量在50%~60%、土壤含水量在25%~30%为最好。
2 普洱市茯苓栽培方法简介
2.1 段木栽培
把砍倒的思茅松先剃枝丫,再用斧头去皮留筋,将去皮留筋的树干锯成60~70cm长的段木,一层层架码成井字形,上盖树皮茅草,日晒风吹使其干燥,定时翻堆,确保料筒均匀干燥,直到料筒周身有很多细小的裂纹、手击发出“叩叩”的清脆响声、含水量约在25%~28%时即可下窖。提前10d挖窖,顺坡挖长1m左右、宽深各0.5m的窖,窖距为30~50cm,中间留排水沟。温度稳定在18℃以上即可下窖,可以1窖3木或5木,呈梯形排放窖内,段木靠紧,用砂土固定。将栽培菌种播于料筒夹缝的顶端,若窖内较潮湿则可将菌种从料筒一端开始1片接1片呈一字形辅放在夹缝中间,以提高成活率。接种时,菌引均应尽可能地和削面相吻合,防止悬空。随后覆土6~8cm,使其呈龟背形。接种后10d左右,于晨露未干之前检查苓场,若窖面表土较干燥,则表示接种成活;接种后40~50d,茯苓菌丝已生长到段木下端并往回生长,料筒表面也因茯苓菌丝的蔓延生长而出现网状或膜状连接现象;70~100d时,表土龟裂,开始形成菌核[4]。
2.2 树桩原地栽培
选砍伐后2~3个月内、未腐烂、无虫蛀以及根皮完整的思茅松的树桩,将lm范围内的杂草、灌木、石头等杂物清除掉,铲去树桩周围的表土;选择晴天在松桩周围挖30cm深的沟,用斧头劈去露出的树皮,并在周围喷洒药性较长的农药以防白蚁发生;再用刀将装菌种的袋子破开(不要弄碎菌种),将露出的菌种紧贴在劈去树皮的新创口处,使菌袋朝外,一般直径为15~25cm的松桩用1袋菌种左右,大的樹桩可酌情增加菌种用量[5];最后用土把菌种覆盖好,覆土厚度为20cm左右;接种后要经常检查,及时修沟排水,以免雨水浸渍和覆土被水冲刷。接种后10d,菌丝已开始长入树桩内,此时应检查是否上菌,不上菌的要及时补接种。一般接种后2~3个月,树桩就会开始结苓。秋末和冬季,茯苓会进入冬眠期,第二年气温回暖后开始长大,4~6月为茯苓生长的旺盛期,此时要经常给茯苓和树桩补土,防止茯苓露出土面被太阳暴晒。
2.3 袋料栽培
将米糠(或麦麸)与熟石膏混匀,再加入松木屑,将其拌匀,然后加入溶化了的蔗糖水,翻拌均匀,使培养基料含水量为44%~70%,培养基料配制后放置30 min,待水分均匀透入料中后再进行装袋。菌袋采用聚丙烯塑料菌袋,每个菌袋装人基料后要夹入松木条,菌袋为两端开口、套环。为防止菌袋被培养料刺破,在菌袋外面再套一层同样的菌袋,然后高压灭菌2h,冷却后在菌袋两端各接入茯苓菌种,置于25℃温室内培养至菌丝发满菌袋。参照茯苓段木栽培选择适宜场所挖栽培坑穴[6,7] ,大小为80~90cm×30~35cm×20~25cm,穴底与坡面平行,然后将菌袋划口并接种菌核,将菌袋横卧摆放于坑穴底部,用1根松树段木做“诱引”将段木和菌袋紧贴、不留缝隙,然后用挖出来的土覆盖,覆盖厚度约为20cm,土顶略呈龟背形,茯苓窖的边缘外的四周可略低,以利排水,避免茯苓窖内积水而造成菌丝死亡。
3 茯苓栽培中存在的问题
茯苓栽培中选用的原料、场地条件、栽培方式、栽培的时间以及茯苓栽培多为场窖,而苓场要求背风向阳、坡度15~35°、含砂量为70%的砂壤土,因此带来了水土流失、生态破坏、松木资源过度利用、挖场使生产成本加大等诸多问题。在山坡上开挖的苓场,茯苓生长的温度、水分等条件全部取决于自然气候,是典型的靠天收。由于山坡都远离水源,云南的3年大旱使茯苓产量骤减,导致了茯苓的产量不稳定。采用树桩原地栽培的,由于树桩较为分散,故管理不方便而投入的管理成本较大。
4 对策
茯苓能形成一个经济产业,但茯苓也是“生态杀手”。 为确保茯苓市场供应和经济产业的持续发展,政府、农、林和水保部门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茯苓栽培这一产业的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认识到其严重的生态破坏性,在此基础上做好深入广泛的宣传工作,提高苓农的生态保护意识;其次要提高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地规划茯苓生产,使茯苓栽培不超过资源和生态的承载力,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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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雄杰,林芳赞,王克勤等.茯苓基本生物学特性研究[J].茵物学报,2006,25(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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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兴长.松树兜栽培茯苓技术[J].农家致富顾问,2008(5).
[6]吕作舟主编.食用菌栽培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20.
[7]赵莲花,朱思军,唐杰等.人工栽培茯苓[J].林业实用技术,2004,47(10):29-30.
4.市建筑业发展现状 篇四
关于公布来宾市建筑业2013年“评先评优”
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3年来宾市建筑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经施工企业和个人自愿申报,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评委会进行了评审,决定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12来宾市建筑业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来宾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日
附件:
先进企业(9家)
广西新桂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昌海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优秀企业经理(9个)
广西新桂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昌海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郑新明权龙福田宽楼谢
泉左居顽陈善雄顾
杰巫振先张禧华
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
广西新桂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朱小平、何永递、杨韦镔、张才泽、罗佩兰、莫秋明、陈昕、唐新明、邱恒海、严德礼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吴运宏、杨庆宣、潘癸鹏、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昌海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日新、卢荣姣、杨庆桓、韦延力、丘兆明
张秋荣、罗明泽、何寿宝、刘红彪、张现良、韦祖局、梁宏红、黄雪荣、覃文武、田宽楼、覃能嵩、韦武节、梁梦洁、梁丽菊、覃航、何基良
陈婷、李刚毅、沈泽君、樊彬龙、李均恒、王刚、黄金坚、李星海、谢翼、简阳、梁园美、谢宗黎、蒋慧琼、彭柳志、杨刚、兰猛、秦茂森
黄福泉、吴少文、蓝超、谭建 张树民、余承江、林永富、韦香桂、林永川、蒋雄、李向荣 张富强、黄永德、巫树可、廖桂、莫德滚、陈家锐、覃家谊、刘培、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覃柳芳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李茂红 优秀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市建筑节能工程监督工作汇报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海南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我市本地区资源优势,发展节能建筑,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动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势在必行,并积极有效的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面铺开。
(二)制定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方案
为了保证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实施,有序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依据《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海南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站特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方案》,下发到每一个建筑工地,并组织各参建主体进行建筑节能监督工作交底。
要求各参建主体严格执行监督方案,认真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加强做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监督,并实行建筑节能备案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贯彻实施。
(三)认真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XX年年1月,我市相关部门认真执行了《关于推广应用太阳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通知》,并积极有效的把节能建筑工作展开来。我站重点抓“汇丰国际”小区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通过隔热、遮阳、通风和利用太阳能等全方位实施建筑节能措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这个试点工作的开展和示范项目的建设,对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起了明显作用。
(四)存在问题
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较为滞后,节能建筑目前大约只占20%。XX年7月,海南省建设厅来三亚对节能建筑进行检查,发现我市推广建筑节能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建筑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节能标准来设计,在设计中对标准规范掌握得不够准确,造成建筑给排水、电器、暖通、建筑结构没有达到节能的要求;二是图纸审查把关不细,有节能设计遗留问题;三是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一些开发商、施工单位没严格按审查过的图纸施工。随着对建筑设计和图纸审查的逐步规范,因此,问题最多的是在施工阶段。
随着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及应用,市场上不断地出现了众多的品种墙体材料,例如:灰砂砖、水泥砖等,然而有些墙体材料并未到达节能建筑标准的要求,在XX年年的建筑节能检查中,发现我市在建的建筑物外墙很多工程都在使用灰砂砖而不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
(五)今后的工作意见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引导社会接受建筑节能的正确观念。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针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各个环节,培训相关的节能技术和规范。
2.完善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建筑节能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没有后边的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前面的设计图纸就不能保证落到实处,建筑节能设计也失去意义。
3.推动太阳能在建设领域的应用。要求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酒店、工厂集体宿舍等和12层以下居住建筑强制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探索太阳能热水器在高层建筑中应用的各种可能形式(包括墙体侧面悬挂太阳能集热板等形式),加强太阳能热水器与高层建筑一体化的研究。在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光电照明技术,如使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楼梯灯、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广告灯箱及城市景观照明用灯等。
4.继续抓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6.##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
工程,促进全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宜昌市建筑协会负
责组织。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和评审
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与市优质工程(夷陵杯)评委会
和评审办合二为一,不再另设。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范围:
一、在本市范围内列入国家、省、市及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
门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批准开工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1 5 o o m2及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2 o o o o m
2及以上的住宅群体工程,2 5 o o m2以上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
三、工程造价在2 o o万元以上的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
物。
第四条 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质量监
督和安全监督。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已备
案。
第五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二、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四、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
质量事故的工程。
五、未执行“禁实”、“禁现”相关规定的工程。
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七、重大设计变更未经设计审查通过的工程。
八、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
工半年以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六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创优质结构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十五日
内填写《创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见附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
评审办。
二、评审办在收到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于五个工作日内
完成核准,经核准的项目评审办按施工进度安排核查人员进行核
查。
第七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三、优质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四、声像资料计划
第四章核查程序及内容
第八条 市优质结构工程核查程序如下:
工程在地基与基础或主体结构通过分部工程验收后,施工企
业应向评审办递交《地基与基础结构核查申请表》(见附表)或
《主体结构核查申请表》(见附表),评审办在收到申请表二个工
作日内安排评审人员到现场核查。
第九条 核查人员对工程实物和工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评
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总体情况的介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评价意见。
二、实地核查工程的观感质量,并对工程结构进行实测实量。
凡是核查组人员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部位,被核查项目应为核
四、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记录及会议纪要
五、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提出
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六、施工单位优质结构创建小结
七、监理单位优质结构创建评估意见
八、混凝土、砂浆试块验收批判定及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九、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效果图片资料
十、优质结构工程检查评分表及核查记录
第十四条核查组将当年符合推荐评审条件的工程,提交评
委会集中评审,评委会根据核查组提供的评审资料和有关声像资
料,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市优质
结构工程名单,公示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第六章奖励
帚六章 奖励
第十五条 获市优质结构工程,由市建筑协会向承建单位授
予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
第十六条 获市优质结构工程是评选市优质工程(夷陵杯)的必备条件。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对已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经市评审办核实后,取消其市
优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宜昌市建筑协会负责解释。
7.市建筑业发展现状 篇七
聂市镇位于湖南省临湘市中北部, 地处长安河 (又称聂市河、源潭河) 注入黄盖湖的入口处, 东抵羊楼司镇, 西接云溪区, 南与五里牌乡接壤, 北与源潭镇为邻。南距岳阳市中心城区主城区60 km, 距临湘市长安镇30 km。聂市是湘东北地区著名古镇之一, 已被湖南省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
聂市镇曾是我国“晋商万里茶路”的南方起点, 尤其是聂市古街中“前店后宅”商住建筑是湘北地区茶叶商号的典型宅院, 见证了聂市古街的发展历史, 并带着丰富而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 是聂市目前保留下来为数不多的茶商活动实物证据, 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和历史意义。
2 聂市古街历史及现状
聂市因水而兴, 因茶而旺, 明弘治《岳州府志》载其为洞庭湖区的著名古镇。唐宋以来, 聂市便是南方茶马古道的起点之一。按民国二十四年 (1935年) 《中国实业志·湖南省卷》载:湖南全省有茶庄184家, 其中临湘多达36家 (占全省的20%) , 临湘36家茶庄中, 聂市占17家。
经由聂市老街的王爷庙, 可进入黄盖湖。黄盖湖横跨湘、鄂两省, 曾与长江一脉相通, 是聂市茶叶贸易的重要通道。在围垦黄盖湖、修铁山嘴大闸的1958年之前, 聂市河在丰水期间有小火轮进出聂市, 枯水季节则由木板帆船, 运至聂市沿河各码头, 聂市一度成为湘北一带的物质集散地之一。
聂市集镇商品经济萌芽于明代。清代初具规模。从咸丰年间晋商来此开办茶厂, 依托聂市河水运贩运“西湖茶”起, 商业气氛渐浓。镇上原有数家码头, 几十家商行, 店铺沿河而建, 有数百家之多, 连绵七八里, 被誉为“小汉口”, 是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和砖茶制作场所。聂市老街有上街、下街之分。现存聂市老街建筑少数为清代, 大多以民国建筑为主。
1938年11月9日, 聂市遭日军入侵, 是湖南沦陷最早、抗战最激烈的地方, 下街半条街被焚毁。
1954~1967年, 聂市老街几度遭遇长江洪水与本地山洪的顶托侵袭, 冲毁了不少商号住宅。
20世纪的“大跃进”运动、“文革”运动, 以及改革开放的前期, 聂市老街的古建筑———民居、商铺、教堂等, 几度遭受建设性地改造与破坏[2]。如图1~2所示。
聂市是岳阳地区著名古镇之一, 现存聂市古街风貌已毁, 但是框架保留还算完好, 古街的尺度及空间感随着后人的改造及拆毁已经消失, 现保存相对完好的有商铺、茶庄、教堂, 牌坊、古街、古桥及码头基本消失。
3 聂市古街及古建筑特色
3.1 古街特色
聂市老街格局:聂市老街临聂市河而建, 南北向, 沿河一侧的街道与乡镇街道并行, 中间是商铺, 这也是聂市“前店后宅”的商住建筑形成的原因———前后沿街, 街道形成于明代和清代前期, 以方氏牌坊为界分为上街和下街, 曾经长约1 500 m, 街面宽4~5 m, 路面约2 m, 蒲圻石铺地, 两旁青石镶边, 石下有下水道, 聂市老街现状仅长约850 m。
聂市古街的空间尺度不像其他的历史古街一样空间尺度怡人, 老街由沿河的纵向街道为主, 以西部新街口、福积、土地、胡家、西仪、蔡家等8条小巷为辅, 交织而成, 街道由青石板交错铺设而成, 约4 m, 路面宽约2 m, 所以街道空间略狭窄拥挤, 特别是聂市老街还是一条商业古街;而小巷两边系高墙、中间是石块, 巷宽1.5~2 m, 系聂市老街的入口, 现存4处。
滨水建筑特色显著。聂市古街因水而兴, 水陆交通便利, 所以滨水建筑发展很快, 街道沿河一侧有方志盛、牌楼口、万寿宫、康公庙、土地巷、方九太、金福堂、聂市大桥等码头11个。
街道商业性文化浓郁。聂市古街“因水而兴, 因商而名”, 所以在聂市古街当时的商业文化非常浓烈, 沿江一侧的街道两侧建筑都是商铺店面, 店前都打着灯笼, 在店的一侧挂着招牌, 还有人在门口吆喝等等, 十分热闹。
3.2 古建筑特色
聂市老街建筑。现存传统建筑多为清代、民国年间所建。由于聂市老街为南北走向, 因此老街建筑大多为东西朝向。聂市老街建筑既具有典型的江南民居风格———“天井屋”式建筑 (相较北方民居有体量较小、注重室内排水、防潮等特点) , 又反映一定的商业特点———前店后宅。
1) “天井屋”形制的住宅建筑。聂市老街的天井院落, 具有江南民居的结构特点, 一般布置紧凑, 院落占地面积较小, 住宅的大门多开在中轴线上, 迎面正房为大厅, 后面院内常建2层楼房。2楼设有回形走马廊, 由四合房围成的小院子通称天井, 仅作采光和排水用。天井四周各边房屋很多, 但每间房屋均互通, 此种类型的民居多为清朝时期大户人家所居住。
建筑结构多为硬山搁檩式与山墙结合的砖木构架, 外围砌较薄的空斗墙或编竹抹灰墙, 建筑外墙不是我们常见的“封火山墙”和“人字形山墙”, 而是延用当地外挑深远特色鲜明的马头垛墙建造成形的硬山墙, 是传统与地方做法融合的产物与发展。
2) 前店后宅的商住建筑。聂市老街以前是商业集镇, 临街建筑功能为前店后宅, 是一种典型的商住建筑。建筑外观类似于湖南湘西“窨子屋”形式:平面呈围合形四合院。有高墙环绕, 防火、防盗, 冬暖夏凉, 且木屋适住性更强, 符合商贾人家的居住心理。因此成为当地商号中的一种“标配”形式而引人注目 (见图3~4) 。
这种“前店后宅”的标配建筑布局非常新颖。建筑虽有“前店后宅”之别, 但其后门采用豪华砖质垂莲门、窗罩, 在气度上并不逊前店门面。一改古建筑偏重门户功能, 忽略装修后门的规律, 是户主在传统建筑理念上的一次突破, 在聂市商号中之独创。还有一主要原因是:前门是店门, 后门是宅门, 所以后门的装饰才会不逊色于前门。
装饰装修时代特色鲜明。采用活动可拼接组装内壁木隔板;引入西洋彩色玻璃亮子窗;曾引入天井水落管等, 使工程具备社会转型时期的变革新意。
聂市老街中的古建筑类型多样, 除去以上两类特色显著的建筑还有信仰天主教的天主教堂、茶庄、码头及牌坊等各具代表性的建筑或者建构筑物, 它们不仅是文物, 更是聂市古街繁荣景象的历史见证和文化的传承。
3) 宗教建筑。清宣统元年修建的天主教堂, 位于下街末端;天主堂外观类似西欧巴西利卡风格 (basilica) 教堂形式, 平面布局呈长方形:东西长21.78 m, 南北宽14.05 m, 建筑面积226 m2。砖 (石) 木混合结构;正立面采用西洋三间三门重楼式牌坊, 外墙立面还砌有类似于欧洲多立克柱的变形体的连壁柱;后接六进间的单层双坡顶建筑, 小青瓦屋面, 檐口配黄褐色釉陶寿头滴水瓦;建筑后墙加开后门两扇, 可与原有的生活设施连接 (见图5) 。
天主堂是“中西合璧”的产物, 更是西方宗教文化在中国传播的历史史实, 更加体现出聂市经济的繁荣, 文化的交流与发展与政治、经济息息相关。然而在建筑领域中, 天主堂是西方的建筑理论与中国的建筑装饰完美融合的一次体验, 也是湖南湘北地区进入近现代的标志性建筑。
4 保护与利用
4.1 古建筑的修复
古镇中古建筑的修复与改造工作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清洗:建筑中没有破损的构件可以继续使用, 其表面如有灰尘则应清洗干净, 如有化学或物理的腐蚀痕迹则要使用相应的化学或物理方法及设备来进行去除。 (2) 更换:建筑中破损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构件则要进行替换。方法是采用与原先一样的传统材料和传统手工艺来进行更换。 (3) 修复:建筑中的木构件局部或者轻微的遭朽或破损, 需要采取局部的修复和加固等措施[3]。
4.2 古建筑的改造
4.2.1 内部现代化空间的改建与设施的添置
关于室内设施的改建与添置这个问题, 一直也是古建筑中难以协调的一大问题, 住在古建中并不等同于生活条件简陋落后, 相反, 好的改造和维护能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来更好地提升其生活品质。首先对于室内空间, 可保留其基本的格局, 在不改变原有空间特点的整体性和可逆性的原则下做加减法, 比如在最后一进天井空间附近加设现代化整体浴室, 或是在较大的空间中添加玻璃隔断进行空间层次处理。
关于古建筑内部的装饰及设施, 能够反映历史价值和社会发展的我们应该尽可能地保留并将其复原, 但是对于那些没有价值的室内陈列设施我们可以改建或者更换, 与时俱进;比如说, 电路电线的铺设, 可以将木柱中间打通一个直径为30 mm的管道, 将电路电线掩藏在里面, 或者在有挑檐的卧室, 可以用玻璃檐廊围成一个封闭空间, 可以在檐廊上摆放座椅及植物, 或者放一个榻榻米, 作为休闲的空间等等。
总而言之, 不管如何改造和设计, 在将现代的室内设施运用到古建筑中, 必须不破坏古建筑的灵魂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满足人们在现代建筑中的生活要求和心理需求。
4.2.2 建筑的外立面改造
对于历史街区而言, 沿街立面是整个街区风貌及格局的体现, 也是街区的重点改造内容, 在建筑的立面改造上, 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统一性, 主要表现在建筑的样式及风格, 建筑材料, 颜色和比例; (2) 原真性, 建筑的立面改造并不是简单的“穿衣戴帽”, 并不是在建筑上做简单的“加减法”, 而是通过对建筑历史研究及发展, 总结出建筑的各个要素, 并将其特有的要素有序地排列与组合在建筑的立面上; (3) 遵循形式美法则, 在前面两个原则都满足的条件下, 须要从人的角度去体验与感受, 看建筑的尺度及比例是否符合形式美法则。
5 结语
总而言之, 建筑的立面改造必须是对当地建筑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必须尊重历史, 还原建筑的原真性, 而不是做“拿来主义”, 随便将其他建筑的元素运用到各种地方。
[ID:003171]
摘要:主要探讨关于聂市古街的的特色研究以及保护利用, 主要分析了古街的历史及现状, 重点阐述了古街和古建筑的特点, 以及古街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条件, 才造就了建筑特有的地域特色;其次从古建筑的修复方法与立面改造方面进行简单地论述, 从而将现代设施与古建筑结合, 达到可持续有效的发展, 使人们能够在其中舒适地生活与享受。
关键词:古建筑,特色,修复,改造,保护,利用
参考文献
[1]肖海虹.聂市镇政府主导、推进古镇保护[J].城乡建设, 2012, 57 (12) :15.
[2]百度百科.聂市古镇[EB/OL].http://baike.baidu.com.
8.浅析昌都市音乐高考生现状 篇八
关键词:昌都音乐高考生;家庭;学校;社会
昌都,地处西藏东部,山高谷深,受其地理、社会环境的影响,音乐高考生们的心态也在发生变化。目前,昌都音乐高考生接受着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压力,怎样面对这些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影响因素
1.来自家庭
昌都学生的文化基础较为薄弱。小学、初中、高中之间出现脱钩的情况。
家庭是影响学生的重要环境。家长的思想、家长的行为对学生产生直接的影响。在广大农牧区,经济收入主要是牲畜、虫草。部分家长看到眼前既得利益,不愿把孩子送到学校上学。
随着政策的落实,很多农村孩子走上工作岗位,部分家长看到此景,愿意把孩子送到学校上学,可孩子已经过了读小学的年龄,只能送到初中学校。到了初中,就成了脱节的学生,给教师带来了压力,这些学生进入高中后,文化知识跟不上进度,就形成后进生。
在音乐高考生中,有一位学生向我倾诉:“老师,我想高考报考音乐,可家长要我报考体育,我不想学,更不想考体育。我准备体育第一次选拔时表现得不好,因为我喜欢音乐。”
2.来自学校
学校是知识传播的主阵地。师资配备、学校制度等因素直接影响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效率。
(1)师资配备
作為音乐学科,农村小学音乐教师严重不足。有些中心小学校无音乐教师,上音乐课用其他学科教师,更无音乐设备。初中音乐教师也存在着不足。高中音乐教师专业技能良莠不齐,有的声乐好,键盘差;有的舞蹈好,声乐、键盘差;而有的只教理论。
(2)课程配置
在小学,有的无音乐课;在初中,有些学校音乐课未开齐,并不断被挤占。大部分初中学校每周开设一节音乐课,只开设初一、初二两个年级,初三年级不开设,目的是为了应付中考。存在着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帜,实质上还是应试教育的做法。
(3)学校重视程度不够
高考音乐中,西藏大学音乐学专业必考四项:乐理、视唱练耳、声乐、舞蹈。按照每项每周一次课,四项就应安排四次课,但课时却压缩了一半,再减去学校公共活动的时间,所剩时间寥寥无几。产生的影响是学生没学到多少知识,也降低了教师的积极性。在有些人眼里,音乐是副科,所以带着另类眼看待:“只有文化成绩不好的人才学。”有的学生向我诉苦说:“班主任不让我学。”教学用的钢琴,七八年才调一次律。
(4)学校只为追求升学率
在接近音乐术科考试时,学校把成绩不好的学生安排到音乐特长班进行学习。有的家长甚至在术科考试前十天时,才把自己的孩子送来特长班。
(5)大学院校近年来招生人数与考试人数出现新的变化。西藏大学2014年音乐专业招生人数为30人,2015年降至24人,而报名人数呈上升趋势。对音乐高考生来说压力也越来越大。
3.来自社会
昌都市是一个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所以,音乐高考也不被人们所重视,甚至受歧视。在这里,音乐高考生接触到的培训、比赛、演出少之又少。音乐培训仅限于学校培训,如果加之学校不重视,更是苦了想学音乐的学生们。由于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交通不便,信息滞后,经济落后,因此,对音乐高考了解得甚少。在他们的音乐世界里,流行音乐占据主角。有些学生对高中音乐课的开设抱着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想法。有的学生说:我又不考音乐,学它干吗?
然而在学校组织的音乐特长班中,连最基本的音乐资料都无法解决。不能收费,上乐理课只能教师在黑板上抄,学生在本子上抄。空白五线谱也要老师制作。
二、解决因素
1.个人持之以恒
学生个体因素决定其以后的发展。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知识结构、身体素质等情况可自行决定自己现在能干什么?通过努力,将来能干什么?有些学生没有主见,家长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家长、老师、他人只能是建议的作用,将来的道路还得自己走。因此,综合思考后,认为什么是自己将来想要的,选对方向,就大胆地、持之以恒地走下去。
2.家庭大力支持
家庭对音乐高考生的支持,主要指物质经济上、思想上和精神上。精神思想上,主要是家长要支持学生对音乐高考的决定,感情上认同学生以后人生的发展方向。家长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必要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左右学生的思想。物质经济上,家长要大力支持学生学习音乐所交的一些必要费用,如资料费、学习费用等,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
3.学校阵地作用
学校是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场所,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以下帮助:
(1)配备良好师资
按照音乐高考专业要求,配备相应师资。一个好的老师能带领学生少走很多的弯路,而且效率倍增。
(2)安排足量的课时
足时保量是保障效率的前提,只有具备一定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飞跃。因此,课时的保量是前提。
(3)提供锻炼的机会
音乐是一门表演艺术,没有经常登台演出的实际经验,就不会获得好的直接体验。学校可组织各种演出、比赛的活动,既可达到释压、放松的效果,也可达到锻炼的目的。
(4)提供物质保障
在不能收资料费、学费等前提下,学校提供给音乐高考生所必需的学习资料、学习费用,保障并帮助其完成音乐高考生的大学梦。
(5)通过学校召开家长会、座谈会、电话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使家长、学校对音乐高考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6)提供教师培训机会,提升教师综合能力
现代知识不断猛增,思想观念、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更新,为适应现代条件下的教师快速成长,增加教师培训机会。
4.社会辅助
社会对音乐高考生可以提供以下帮助:
(1)通过网络资源,可能提供给音乐高考生丰富的在线音乐资源。这些资源,大多是免费的。通过浏览、欣赏这些资源,可以增加音乐资源量,拓宽音乐视野,了解多元音乐文化,丰富音乐情感。
(2)参加乡、镇、县、市的一些音乐活动。可增加演出经验,积累舞台经验。这些直接的经验来自对活动的亲身体会,如跳锅庄、跳踢舞等等。
(3)通过录音软件录制自己演唱歌曲。录音软件的网络化,给学音乐的人提供了即时演出反馈。通过录音,听听自己的声音,也是一件幸福之事,可以反复听,找出不足,提升演唱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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