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关爱帮扶机制

2024-08-01

党员关爱帮扶机制(共8篇)

1.党员关爱帮扶机制 篇一

合肥高新区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组〔2012〕62号)有关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帮扶困难党员长效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设立高新区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困难党员关爱帮扶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采取党费划拨、党员捐款、社会赞助、财政补贴等办法筹集,用于救助由于生病、受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困难党员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资金的来源及募集

第三条

资金主要来源:

(1)区财政资金补贴;

(2)区代管党费划拨;

(3)基层党组织、党员自愿捐款;

(4)社会赞助;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

区财政每年补贴不少于10万元,区代管党费每年划拨不少于5万元,实现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 鼓励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社会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向资金捐款。对捐赠单位或个人高新区工委办均出具收据,对捐赠额超过5000元的,高新区工委办颁发“高新区关爱困难党员优秀单位”、“高新区关爱困难党员优秀个人”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予以报道和宣传。

第三章

资金的救助对象及标准

第六条

资金救助对象为因下列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党员:

(1)因遭受火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2)因患大病、重病、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3)因配偶、子女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社区、农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等子女考上大学难以承担入学费用的;

(5)孤寡、年老体衰,无固定收入来源的;

(6)其他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资金救助范围:

(1)不履行党员义务的;

(2)对所在地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

(3)近五年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服用、吸食、注射国家严禁使用的精神类药品而导致疾病的;

(5)不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社会道德的;

(6)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违法违纪活动,参与或煽动集体、越级上访,扰乱社会稳定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处理的;

(8)近三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第八条

救助标准。根据资金募集和困难党员申报情况于每年8月底前公布。

第四章

资金的审批及发放

第九条

申请。需申请资金救助的党员原则上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填写上报《高新区困难党员帮扶资金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救助申请表》)。

第十条

审核。实行党支部(党总支)初审、党委复审、区工委办审核、区工委分管领导审批的四级审核制度。拟救助对象填写《救助申请表》后,由所在党支部(党总支)核实情况后报所在党委审查;党委接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具体救助意见、救助标准,将《救助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区工委办审核;工委办报区工委分管领导审定。

第十一条

公示。对救助对象,由工委办在党员所在党支部一定范围内进行3-5天的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救助资格。

第十二条

发放。高新区工委办会同有关党委,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困难党员本人。

申请困难党员帮扶资金,以下几类党员救助,除了填写《救助申请表》外,还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对因遭受火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党员家庭特别困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基层党组织的书面证明;

(2)对因患大病、重病、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党员家庭特别困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

(3)党员的配偶、子女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党员家庭户口簿、党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身份证、县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对子女考上大学难以承担入学费用的,需提供党员家庭户口簿、党员本人及其子女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因患病申请救助的,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子女入学的需在每年8月底前提出申请。

第五章

资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资金由高新区工委办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资金由区财务管理中心列为专项,实行专项管理。工委办会同工委督查组定期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调查失真、审批不严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高新区工委办建立资金救助台账,有关党委建立资金救助分台账,内容应包括:救助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救助时间、救助金额等。

第十六条

资金全部用于困难党员的救助。当筹措资金发放完毕,不再受理申请;如有结余,结转下使用。工委办每年公布资金接受捐助及发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帮扶资金属党内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和侵占。

第六章 附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委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一、高新区困难党员帮扶资金2012年救助标准

附件

二、高新区困难党员帮扶资金救助申请表

东安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东安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团结互助的党内和谐氛围,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结合东安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采取财政投入、党费划拨、党员捐款、社会资助等办法筹集而设立,用于发放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企业老党员慰问金和扶助由于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贫困党员的党内非赢利性互助基金,其基本性质是互助性和非赢利性。

第三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坚持立足党内、着眼长效,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公平合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 基金的筹集

第四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筹集:

1、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

2、党费筹集:县管党费的10%;

3、党员自愿捐款:每年开展一次“党员一日工资捐赠”活动,组织发动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职党员自愿捐赠一个工作日的工资作为帮扶基金;

4、社会资助:包括社会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愿捐助;

5、基金的储蓄利息收入。

第三章 基金的使用

第五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对党内关怀帮扶基金实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第六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帮扶对象是:党组织关系和户口关系均在东安县,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企业老党员和由于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存在严重困难,迫切需要关怀和帮扶的贫困党员。捐赠人对捐助对象有捐助意愿的,根据捐赠人意愿确定帮扶对象。

第七条

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能纳入帮扶范围: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2、不交纳党费、不服从党组织管理或不认真完成党所分配工作任务的;

3、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4、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且基本解决生活困难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有关规定处理完结的;

6、参与赌博、色情、吸毒、迷信、邪教或非法组织等违纪违法活动的;

7、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9、煽动、组织、策划、参与或不制止集体上访、群体性纠纷械斗的;

10、在申报党内关怀帮扶基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被组织查出或有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11、经组织认定的其他不适合申请帮扶基金的。第八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发放方式和标准:

1、一次性临时救助:对因病、因灾、失业、年老、残疾等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贫困党员,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标准一般为每人500元—2000元。

2、长期性生活补贴:给予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企业老党员每人每年300元的生活补贴。

3、节日性走访慰问:对因各种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尤其是要把生活困难的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中的党员和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内老先进、老模范列为慰问重点,结合“七一”和元旦春节期间的党内慰问活动,采取送慰问金或慰问品等形式予以慰问。慰问标准一般为每人200元—600元。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县委成立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

第十四条 党内关怀互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具体财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内设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第十五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以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的一家,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内关怀帮扶基金利息是党内关怀帮扶基金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 基金的申报及审批

第九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发放原则是:紧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随时审批、及时发放;长期生活补贴、定期救助等定期审批、定期发放;大病救助或其他大额救助等专项研究、专门发放。

第十条 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的报批,实行党员自愿申请、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受理和逐级审批的制度。党内关怀互助基金的审批程序: 1、1959年12月31日前入党的农村、企业老党员年终生活补贴发放审批程序:乡镇场党委或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核汇总发放对象——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批。

2、对因病、因灾、失业、年老、残疾等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贫困党员提供救助审批程序:(1)申请。需要党内关怀帮扶的党员,由本人向所在党(总)支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党费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所在党(总)支部自接到书面申请后,派人对申请人条件、申请事由及申请帮扶金额等事项进行初步调查,对符合帮扶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

(3)审查。所在党(总)支部组织申请人填写《东安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申报审批表》,经审查并公示后,上报所在基层党(工)委。(4)审核。所在基层党(工)委审核后,出据证明材料(包括党员身份证明、家庭收入、致贫原因等情况),并向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5)评审。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申报材料后对其真实性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提出帮扶对象、方式、金额的建议。

(6)审批。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县申请帮扶的贫困党员组织审批,综合当年基金筹集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确定基金帮扶对象、方式、金额。

第十一条 对已纳入长期性帮扶的党员,本人可以不再提出申请,由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相关基层党(工)委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发放。

第十二条 对个别情况紧急、按一般报批程序可能贻误救助时机的,可执行简易程序,经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先行发放帮扶基金,再完善有关手续。

第六章 基金的监督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加强对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监督。

1、跟踪回访制度。对帮扶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发现帮扶对象将资金用于不正当消费,非本人用于生产经营,弄虚作假、骗取关怀互助基金等行为,要追回关怀互助基金并取消帮扶资格,同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审查公示制度。对基金使用情况,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审核检查,并将审核检查情况在党内公布。

4、严格财务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内关怀互助基金预决算,接受审计,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支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妥善保存开支经费账目和单据。

5、基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欺骗、冒领帮扶基金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基金管理不善、运行不当、审批不严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对调查失真、申报不符合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组织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党内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党员关爱帮扶机制 篇二

1.宁波 “小候鸟”现状调研

1.1调研背景。

据全国妇联2013年5月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 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 占农村儿童37.7%, 占全国儿童21.88%[3]。 在这60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中, 部分孩子会在寒暑假“飞”往外出打工的父母身边与其短暂相聚, 在假期结束又将告别父母回乡读书, 由于迁徙的规律性, 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小候鸟”。 宁波, 作为一个拥有7000年文明史的发祥地,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吸引了无数的外来务工人员。 据有关部门统计, 拥有4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的宁波, 每年夏季则迎来高达数十万的“小候鸟”[2]。

1.2调研方式。

浙江万里学院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 紧邻“小候鸟”的密集地——鄞州南部商务区。 因此, 浙江万里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针对“小候鸟”这一特殊群体专门成立了由20余名大学生组成的关爱“小候鸟”暑期社会实践队。 该团队曾得到宁波团市委相关领导的重视与认可, 其关爱帮扶活动作为宁波团市委2015年暑期安全自护教育的重要子活动之一。 实践队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交流等多种方式参与调研;参观了鄞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观摩了“小候鸟”汉字棋活动, 走访了南裕新村等“小候鸟”集中区域, 还对在甬居住的1000多民众开展问卷调查, 对象涉及基层工人、服务员、教师、白领及企业家等各个阶层。

1.3调研结果。

根据“小候鸟暑期实践调查”收集的数据, 有62.91%的受访者觉得有必要关爱 “小候鸟”, 22.07%的受访者认为非常有必要, 有83.57%的受访者认为在心理陪伴方面最需要得到外界的关怀;而对于目前关爱“小候鸟”的活动存在哪些缺陷调查时, 66.67%的受访者认为活动流于表面、 形式化, 56.81%的受访者认为覆盖范围太小、受益人群有限, 37.56%的被采访者认为不够规范化、举行时间很不稳定。 在对“小候鸟”频繁发生安全问题的原因进行调查后, 发现主要有监护的缺失、环境的不适应、管理的边缘化这三方面原因。

2.“小候鸟”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陌生城市给孩子带来的安全隐患令人无法忽视, “小候鸟”的最大问题是安全问题。 据相关数据显示, 夏季是儿童意外发生的高危期, 城市“小候鸟”更是高危人群, 每年寒暑假, “小候鸟”走失、坠楼、溺水、被伤害的悲剧时常发生。 实践队通过访谈宁波市参与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有关专家后得出, “小候鸟”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主要为以下三点。

2.1监护缺失。

“小候鸟”未到城市时, 可以由祖父母或亲戚和学校共同承担监护职责。 但来到父母身边后, 由于父母忙于工作及正值学校寒暑假期的原因, 形成了“小候鸟”居住在“空巢”中的现实环境, 其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

2.2环境适应。

“小候鸟”进城后, 其在面对人口密集、 高楼耸立、 交通繁忙等环境时, 与之前在农村有巨大差异, 而在城市又缺乏城市安全自护知识, 其在城市环境适应过程中的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2.3管理盲区。

“小候鸟”来到城市与父母团聚后, 老家无法监护, 父母又无暇顾及, 直接导致“小候鸟”在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中成了“隐形人”, 处于管理盲区的境地。

3.大学生参与关爱 “小候鸟”帮扶对策

浙江万里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通过现场体验、模拟演练、发放宣传资料、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方式, 围绕“小候鸟”的心理健康、人身安全、防范意外伤害和侵害行为等内容开展一系列探索与实践, 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安全自护意识。

3.1结合大学生实际, 开展各类帮扶活动。

积极组织各类大学生志愿帮扶活动, 为“小候鸟”这一特殊群体奉献爱心。 例如, 实践队依托当地少年宫、农民工集中区域开展“寒暑期安全自护教育”系列活动, 活动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溺水自救、防拐防骗等多方面安全自护知识, 制作了《儿童安全自护宝典》 (漫画科普版) 并免费发放;发动学校各级志愿服务团队进行大学生“一对一”结对帮扶, 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课业辅导、 爱心陪伴及心理服务等活动;实践队还特别采用体验式、情景模拟、游戏互动等环节, 增强了活动的趣味性, 让孩子们在学中玩、玩中学, 充分调动了“小候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2整合社会力量, 加强安全自护教育。

有效切断引发“小候鸟”安全问题的三个主因, 是切实保障“小候鸟”安全的有力措施。 针对这三方面, 实践队从“有效监护”、“安全自护教育”和“加强管理”三个方面着手, 对“小候鸟”的人身安全进行全方面保护, 积极与当地未保办联系, 整合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丰富了“小候鸟”在城市的假期生活, 加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 让“小候鸟”尽快适应“第二故乡”;针对个别自卑、内向等儿童, 实践队还应开展一对一专门结对帮扶, 开展心理疏导, 使其尽快融入城市。

3.3加强协调联动, 探索大学生 “一对一”帮扶机制。

一是积极走访“小候鸟”集中区域, 与各社区设立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地少年宫沟通协调, 开展大学生志愿者与“小候鸟”“一对一”结对帮扶, 旨在解决 “ 小候鸟” 监护缺失问题, 杜绝“小候鸟”的“二次留守”;二是定期举办“小候鸟”安全知识讲座, 旨在解决“小候鸟”环境适应问题, 讲座内容可以围绕城市与农村安全环境的差异, 开展城市交通安全教育, 提高在城市生活中安全自护的意识, 讲授其安全自护的方式、方法等;三是常态化组织 “小候鸟”夏令营、冬令营活动, 丰富“小候鸟”城市生活, 提供联谊交友平台, 使之快速适应城市生活。

摘要:本文基于浙江万里学院关爱“小候鸟”暑期社会实践的调研, 对城市“小候鸟”安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 就大学生参与关爱“小候鸟”的帮扶对策进行探索。

关键词:大学生,“小候鸟”,留守儿童,帮扶对策

参考文献

[1]毛乃佳, 王翠玉.“迁徙”之忧———“小候鸟”假期生活之初探[J].教育论坛, 2013 (8) :9-10.

[2]陈利权, 夏以群, 周威锋.更好地开展关爱“小候鸟”文明行动[N].宁波日报, 2013-7-23, 第A08版.

3.党员关爱帮扶机制 篇三

一、推进帮扶长效机制对老企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重视困难职工的关爱帮扶一直以来是我们国企的优良传统,更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困难职工长效帮扶机制,不仅能对困难职工起到一定的帮扶解困作用,而且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增强企业职工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因此,镇电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困难职工的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防、控、治、扶” 四字帮扶方针在镇电公司的具体实践

目前,镇电公司对困难职工的长效关爱帮扶工作基本上实现了由节日活动型向长效机制型的转变,由零星突击帮扶向全程帮扶的结构型转变。对此,我们进行了总结分析,认为主要是形成了以“防、控、治、扶”四字方针为主线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

(一)“防”字方针重在源头关爱,防患于未然,创造条件为职工建起一道病困的防护墙。

首先是加强体检,完善体检项目,使职工的关爱帮扶工作做在事前,落在实处。针对镇电公司地处沿海地区的地域特征以及职工年龄结构老龄化的特点,在职工健康体检中增加了甲状腺B超和CT筛查项目,增加这些项目后,先后共检出了23例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以及7例早期肺癌。由于发现及时,治愈率大为提高,目前这些职工术后都已正常上班。

其次是加强劳动保护,严防意外伤害以及工作环境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影响。并通过健康讲座和针对特殊时期的温馨提示加强职工的健康知识普及,切实为职工筑牢抵御风险的防线。

(二)“控”字方针重在制度的健全完善,从制度上保障困难职工的权益,为这一弱势群体构建一道可控的保障体系

首先是注重源头维护,在集体协商中为困难职工谋福利。公司从2010年第五轮集体合同开始就专门增加了针对于长病假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条款,真正为这一弱势群体构建起了一道有力的保障体系。

其次是有的放矢,针对各类群体制定针对性的关爱帮扶制度,真正把关爱帮扶落实到实处。如专门建有离退休职工病困济困制度、女职工关爱帮扶制度、党内关怀组织网络等。

三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健全职工的关爱应急制度,职工家庭出现困难,能够立马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帮助职工解决问题。

(三)“治”字方针重在病程困情关怀,真正履行起“第一知情人”的职责

帮扶工作要落到实处,前提是要清楚困难职工的具体困难情况。经过这几年的实践,镇电公司基本形成了工会小组、分工会到公司工会自下而上层层递进的困难职工动态建档模式。

除此之外,公司还加强了跟地方三甲医院的联系。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伤员救治应急预案、为就医遇困难的职工主动联系医院、专门邀请体检医院医生上门讲解体检单指标等,帮助职工得到更好更及时的救治。

(四)“扶”字方针重在帮扶到位,旨在解人困、暖人心,是整个关爱帮扶工作中的重点环节

除建立专门的帮扶资金,有针对性地对困难职工进行经济帮扶外,也在困难补助以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上积极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解困。在职工遗属补助中,也一直执行优于国家政策的条款,把对子女的遗属补助延长至大学毕业为止。同时还深入开展好元旦春节等专项节日送温暖活动,近几年来每年都要集中上门探望困难职工和遗属近百户。

以上一系列的帮扶资金渠道在实践中经过了不断地完善和健全,使困难职工困有所助,难有所依,解人困的同时暖人心,使帮扶工作真正落在了实处。

三、长效帮扶机制进一步尝试探索的几点思考

思考一:构建困难职工关爱帮扶机构。一项工作要得以更好地完善推广,往往离不开强有力的机构支撑。在今后的长效关爱帮扶工作中可以考虑构建起一个由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工会运作的困难职工关爱帮扶机构,从全局考虑长效帮扶机制的运作。

思考二:拓宽帮扶资金筹集途径。帮扶工作是否能真正到位,最直接体现在帮扶资金的落实上,因此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应继续探索拓宽帮扶资金筹集的新途径,增强关爱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思考三:积极融入社会保障大体系。随着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空前的高度重视,今后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会实现突破性进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支柱的商业保险也将日趋完善。因此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可以考虑跳出自我循环的小圈子,主动融入到整个社会保障大体系中去,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合力。

思考四:加强心理疏导工作。病痛与困难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人的心理健康,因此在今后的长效帮扶工作中应加强困难职工的心理疏导方面的工作。首先可以考虑加强专职人员的心理知识培训,培养一支“心理医生”队伍,在日常工作中把握困难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同时也可多举办一些减压培训、心理知识培训,以提高职工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

思考五:突出更具针对性的分类帮扶。随着病困职工的日趋增多,在今后的关爱帮扶工作中有必要突出分类帮扶的针对性。可以通过不断完善困难职工信息库,全面、准确地掌握不同层面职工在思想、生活、工作方面的合理诉求,对帮扶对象进行分类帮扶,确保有的放矢地做好关怀帮扶工作。

四、结语

4.党员关爱帮扶机制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通过建立党员扶助金,帮助困难党员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带动群众发展的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体现党内关怀和激励,为全面建设和谐保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扶助对象

扶助对象为全县困难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扶助金:

1.符合扶助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和生活水平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居民党员(目前农村党员标准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393元;城镇党员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0元);

2.本人或家庭遭遇重病、重大灾难及其他突发性事件,个人难以承担损失的党员;

3.1949年10月1日前入党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党员或入党50周年以上的无职困难党员;

4.连续担任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15年以上或累计担任村(社区)干部25年以上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

5.获得县委以上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村(社区)干部;

6.其他困难党员。

三、扶助方式和标准

(一)在生活上扶济

1.对生活特困党员、年老党员一年一次性补助500元以上;

2.对遭受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故党员的救助3000—10000元,帮助改善生活条件,缓解生活压力。

(二)在子女上学费用上扶持

1.对遭受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故党员的子女考上本科一线(包括本科提前批)一次性资助4000元,本科二线一次性资助3000元,大专院校一次性资助2000元;

2.对遭受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故党员的子女考上中专(技校)的一次性资助1500元;

3.对农村特困户、贫困户、城镇低保户中的党员、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子女考上中专(技校)的一次性资助1000元。

4.助学申请原则上只能向一种助学活动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如有重复申请的,按照申请助学的最高金额进行资助。

(三)在生产上扶技。对缺技术、缺技能的困难党员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实行以奖代补,给予免费培训或对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的困难党员一次性奖励500元以上,着力增强困难党员的自我“造血”功能。

(四)在项目上扶资。对有创业项目而缺启动资金的困难党员,实行项目扶资。

(五)在思想上扶志。按照“四联五帮”工作要求,机关各党组织、党员要与一名困难党员结对子,帮助其解决思想问题,即扶志提高其自身发展能力,又要跟踪监督有关帮扶资金使用情况。

四、扶助金申请、审核、拨付及发放

扶助金扶助由“保亭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把关。扶助金按照申请、审核、公示、拨付和发放的程序阳光操作。

(一)个人申请。由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党(总)支部要了解党员生活、创业的现实情况,确定符合申请扶助金条件的困难党员,组织一定范围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征求意见,然后结对帮扶的党员指导填写《保亭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申请表》(附件二),并逐级上报。

(二)组织审核。采取党支部初审、基层党委复审、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办公室审核三道程序进行审核。基层党委对要求创业扶助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办公室研究。

(三)公示。经审核后,困难党员扶助名单在各自所在党支部公示7天,接受群众民主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扶助资格。

(四)拨付发放。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给予审批。扶助金由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办公室拨付至各党(工)委,然后由各党(工)委转发至党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由其转发给受扶助党员本人。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我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的管理和运作,县委成立保亭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保亭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制定资金筹集通知、使用方案的拟定、款项核拨和使用情况督查、通报、报告等工作,各党(工)委要指定专人做好困难党员管理和扶助金扶助工作,切实落实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

(二)建立困难党员动态管理机制。1.建立档案。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办公室要对困难党员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规范管理,内容包括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含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内容)、申请表(附件二)、户口簿和本人(或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2.实行动态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调查摸底,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党员纳入扶助范围。加强定期复核工作,原则上每年度复核一次。新增困难党员要及时纳入到扶助体系,不符合扶助条件或已经脱困的党员和已故党员要及时取消,实行动态管理。

(三)健立健全检查督促机制。为保证扶助金充分发挥扶助金的效用,各级党组织要将扶助金的申请、审核、公示、拨付和发放的程序实行全程公开。与困难党员结“对子 ”的党组织、党员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正确引导困难党员合理使用扶助金,切实解决生产、生活等问题,各乡镇、挂钩联系各单位要有专人跟踪。每年县困难党员扶助金管理办公室将跟踪监督检查扶助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党(工)委要将困难党员扶助工作纳入党建考核范畴,负责跟踪、联系党组织和党员对困难党员开展的帮扶活动,使扶助困难党员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5.建立困难党员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篇五

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调动困难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困难党员的安全感和归宿感,质监局实施“阳光普照”工程,建立困难党员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系统内部“关系熟悉型”结对帮扶机制。在单位、系统内、党员干部结合本支部和本系统实际,优先与本支部、本系统困难党员结对,建立帮扶机制,通过系统内部的组织资源优势,以“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发展上扶业、健康上扶强、教育上扶学”为工作重点,为困难党员想办法、谋出路定期走访问慰,引导困难党员自强自立,确保“离岗不离党,管理不断线”,切实帮助解决困难党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困难党员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强化党员干部为普通党员服务,基层组织为广大党员服务的意识。二是建立系统外部“关联型结对帮扶机制”。在单位、系统外,结合困难党员生活条件、家庭情况、居住区域等实际状况,将党组织的“扶”和社会各界的“助”有机结合起来,聚合各方力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生产、生活和居住等平台,掌握困难党员在社会救济、职业指导、子女教育、医疗保健方面的迫切需求,积极

发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开展“一助一”爱心帮扶和“爱心一日捐”活动,使“扶贫帮困、共献爱心”在辖区单位中形成共识。开展“一对一”、“一包一”的挂钩联系困难户活动,通过帮思想、帮资助、帮技术、帮服务、帮项目等各种途径,开展多样化的帮扶活动。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再就业帮扶援助机制”。党员再就业帮扶援助体系以各街道、乡镇党员服务中心为依托,为需要帮助的下岗、失业党员建立起集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解答、上岗推荐于一体的立体化就业服务新平台。抓好困难党员的就业观念转化工作,宣传再就业有关政策以及困难党员自主择业、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先进典型,使其了解就业形势、政策和他人的成功经验,增强就业竞争意识和艰苦创业意识。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困难党员就业能力。采取劳动网络解决一批,兴办实体吸纳一批,利民便民网点安置一批,共助、共建推荐一批的办法,增加就业机会,建立困难党员就业信息库,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积极与企业联系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把困难党员作为推荐的重点对象,优先向困难党员提供环卫、绿化、基建等季节性公益岗位。

6.创建农村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新机制 篇六

最近,**县委组织部就全县农村困难党员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和个别面谈的方式进行。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农村中一些困难党员急需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要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体现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

农村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

**县是贫困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据调查,目前共有农村困难党员3365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22.4,占全县党员总数的13.1。这些农村困难党员有如下特点。

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党龄偏大的多。困难党员中,60岁以下的643名,占19.1;60至70岁的1390名,占41.3;70岁以上的1332名,占39.6。这些困难党员年龄大,大多数也有较长的党龄,党龄在20年以上的占困难党员总数的83%。

从文化结构来看,文化水平偏低的多。农村困难党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有331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8人。他们对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的接受能力差,缺乏相关生产技术,致富本领不强,生活困难。

从组成结构来看,无职党员偏多。当前农村困难党员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过去曾担任过村组干部现已退下来的无职党员,占困难党员总数比例的42;二是参军入伍退役后的党员,占困难党员总数比例的18;三是普通党员,占总数比例的38。

据调查,人均年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困难党员2142人,无任何收入的困难党员1223人。生活上或靠子女照顾、或靠亲戚朋友接济、或靠政府救济,其生活条件、居住环境普遍恶劣,处于较贫困的生活状态。诸多因素导致农村党员生活困难

导致农村党员困难的因素主要是党员个人因素所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因病致贫。80以上的困难党员自己或家人生病,丧失劳动力,生活十分困难。二是观念落后。部分困难党员自强自立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思想。三是缺乏技能。许多党员从村干部岗位下来以后,无一技之长,不愿外出打工,导致贫困。

同时,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帮扶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农村困难党员脱困难的客观原因。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思想帮扶多,资金帮扶少。农村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大部分乡镇、村因取消乡统筹、村提留而面临正常运转难的状况,更不可能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扶助困难党员中。因此,对困难党员帮扶更多是在思想上关心、精神上的慰问。二是党内帮扶多、社会帮扶少。在涉及困难党员帮扶时,被认为是“党组织分内的事”的认识比较普遍,扶助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党费等党内工作经费。三是临时帮扶多,经常性帮扶少。目前,对困难党员的帮扶主要集中在元旦、春节和“七一”期间,仅靠采取送钱送物等应急性、“输血”式的救济方法,未能充分地考虑到党员的具体困难,导致帮扶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的新思路 强化科学管理,增强帮扶工作的规范性。通过建立困难党员台账,规范管理,为困难党员实施帮扶提供依据。要按照实际情况,科学界定帮扶的标准。按照生活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暂时困难等档次确定帮扶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确定下一年的帮扶对象。同时,要规范困难党员的申报程序,采取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并将申报情况公示,然后由支部向党委申报,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进行,确保对象的准确。要结合党员信息计算机建库工作,建立农村困难党员信息台账,对农村困难党员进行分析、归类,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帮扶对象,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

加大物质投入,增强帮扶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发展经济,增强物质基础,增加对困难党员的帮扶投入。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三级联创”、“党员小康示范户”、“百姓创家业”等活动,想方设法增加群众、党员收入。二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采取“党费出一点、财政拨一点、党员捐一点、社会助一点、上级扶一点”的办法,设立困难党员扶助金,进一步完善困难党员帮扶工作体系,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使困难党员凝聚力工程成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三是抓好配套措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困难党员“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对低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困难党员,要视生活困难程度给予生活补助,一年一次性补助一定资金,并及时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对因大病、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给予一定资助;对农村70岁以上、党龄50年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实行定期生活补助制度。

加强思想引导,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对存在“等、靠、要、怨”思想的困难党员,要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把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开思想疙瘩。要不断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村党支部要经常召开党员干部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不断激发党员的参政、议政意识和党员的荣誉感。要继

续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为困难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制定扶助政策,增强帮扶工作的操作性。要因人因地而宜,制定不同的扶助措施,提高工作的可操作性。对因缺技术、缺资金、缺信息等导致困难的党员,重在政策扶持。要出台农村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帮扶工作意见,对农村贫困党员帮扶予以政策倾斜。一是技能扶助。对农村困难党员,要“造血”、“输血”并重,切实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采取科学灵活的培训方法,通过开展农村夜校及种植养殖加工等技术培训班,把科技素质培训从枯燥、空洞说教的传统模式中解脱出来,力求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同时要以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为载体,进行普及性培训,提高困难党员致富技能。二是资金扶助。对那些有脱贫愿望和信心,因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困难党员,可视不同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无息或低息借给其启动资金,帮助他们落实一些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短、平、快”的生产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同时根据情况,整合帮扶力量,努力构建“公司 农户”、“基地 农户”等产销联合体,加快脱贫项目产业化。三是信息扶助。通过建立困难党员科技服务网络和党员服务队伍,充当他们的创业信息员、产品推销员和技术指导员,利用宣传单、会议、广播电视、党员农经信息网站等渠道,定期发布农产品销售、新技术新品种、就业岗位等信息给困难党员,实行信息扶助,引导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加快脱贫步伐。

健全各项制度,增强帮扶工作的长效性。通过建立制度,对困难党员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关心,在生活上关爱,在事业上关注。一是完善社会扶助体系。要整合和积极引导社会帮扶资源进行帮扶,把帮扶困难党员放在帮助困难群众的大局中去思考,将困难党员与困难群众一道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县委要探索建立困难党员帮扶中心,负责全县困难党员的相关帮扶工作,制定对策和措施,并建立帮扶协作联动机制,在坚持依靠党内力量进行帮扶的同时,有效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二是完善结对帮扶体系。要建立结对帮扶和定期走访制度,对困难党员实施“一对

一、长期帮助、一帮到底”,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定点、定事长期帮扶,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使走访制度形成一项固定、完善基本制度,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7.党员关爱帮扶机制 篇七

一、当前困难党员现状及原因分析

最近,我们组成专门的调研组,深入到乡镇村、企业和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个案剖析等方式,对全县困难党员帮扶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县困难党员现状及原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年龄偏大、丧失劳动力而导致的困难党员。这部分党员年龄都在60岁以上,且70岁以上的占很大比例,他们已届风烛残年,丧失劳动力,生活缺少保障,生活十分困难,有的甚至处于一种无助的处境,只能在每年“七一”或春节期间领到各级党组织送去的微薄慰问金。

2、缺技术、缺资金而导致的困难党员。一是文化程度偏低。有70%的困难党员只有小学文化,生产技术简单,收入低,生活维艰。二是创新意识不强。种田沿用传统的那一套耕种方式,不敢大胆运用新的实用技术,遇到自然灾害,往往抗御能力低,望天兴叹。三是缺少资金。对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投入,金融部门也不愿意给予他们贷款,致使低投入、低产出现象严重。

3、因病因灾而导致的困难党员。由于年龄偏大,很多人身患肝、肺、癌、高血压等大病,以致劳动力弱,有的甚至丧失劳动力,只能是过一天算一天。同时,由于生活担子重,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异常艰难。

4、因

企业下岗而导致的困难党员。一是由于原企业已停工或关闭,企业未发下岗费或生活补贴,造成生活无来源;二是年龄偏大缺少技术,外出务工没人要,靠政府微薄的救济度日。

二、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的对策

1、建立建档立卡的管理机制。一是界定帮扶对象标准。农村家庭年收入在700元以下的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其他原因造成的暂时困难的家庭;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建国前老党员。二是确定帮扶对象。根据认定标准,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确定帮扶对象。规范困难党员申报程序,即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初审,并将申报困难党员名单及有关家庭情况在所在支部进行公示,然后由支部向党委(组)申报,党委(组)集体研究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台帐。按照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三个层次,分别在各党支部、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建立电子管理台帐。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并根据帮扶进展情况每年审核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因情施策的帮扶机制。根据困难党员的致困原因,因人制宜,分类实施帮扶,确保帮扶效果。

(1)对存在“等、靠、要、怨”等思想的困难党员,重在思想引导。要采取正面引导、集体谈心、典型激励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帮助他们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陈旧思想,克服思想障碍,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主要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尽快脱贫致富。

(2)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的困难党员,重在生活救助。要采取雪中送炭式的生活性扶助措施,帮助困难党员解燃眉之急,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一是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制度。本着“强化管理、扶出效益”的思想,采取“留存党费补助一点、财政支持一点、党员捐助一点、社会募集一点”的办法,多途径筹措困难党员帮扶资金。基金的帮扶方向有两种:一种是无偿救济,即每年的定期与不定期走访慰问,资金来源主要是基金的创收部分;另一种是有偿扶助,即利用基金以借贷形式扶助困难党员发展生产,实现滚动使用。坚持“党内帮困、有偿使用、两年还本、滚动利用”的扶贫原则,采取党员申报、党委批准、组织部实地考核、党支部或乡镇政府财政担保的办法,每年确定扶贫党员50名,突出抓住资源开发和发展“短平快”项目,以“短”突破,实现当年脱贫;以“长”稳定,帮助他们上1—2个长期项目,增强“造血”功能,保证困难党员脱贫后仍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成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管理和监督小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帮扶基金使用。为加强基金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分别建立被帮扶党员家庭台帐,设立项目建设进度表,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发展情况,切实抓好跟踪管理。二是建立困难党员子女教育救助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党员子女结对帮扶制度,实行定人、定责、定标准帮扶。城乡困难党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完善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资助制度,对考入大学的困难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给予1000元资助,并促成相关单位党组织与其结对帮扶对子,实行对口帮扶。三是建立困难党员优诊制度。卫生医疗系统要为困难党员看病就医提供方便和帮助,在县内指定医疗单位就医实行减免挂号费、检治费等医疗费用,对就诊医药费数额巨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给予一定资助。四是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坚持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党组织名义上门进行走访慰问。对家中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生活一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要及时进行上访慰问。

(3)对缺技术、缺资金、缺信息、缺岗位等原因导致的困难党员,重在生产扶持。一是技能培训。对农村困难党员,切实加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集中培训、上门指导,发动种养殖党员大户进行结对帮扶,提高困难党员致富技能。充分整合劳动、党校、职中等部门和单位资源优势,加强对下岗分流干部职工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的再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困难党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创业和再就业的本领。二是资金扶持。对那些有脱贫愿望和信心,因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困难党员,可视不同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无息或低息借给启动资金,帮助他们落实一些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生产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联系,对创业项目可行、规模较大、安排困难党员较多的,可以协商提供部门创业贷款。三是提供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选聘一定数量的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农产品销售、新技术新品种、新业岗位等信息,通过传单、会议、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定期发布给困难党员,引导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加快脱贫步伐。

3、建立整体联动的责任机制。一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各级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采取“一帮一”“几帮一”的形式,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重点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致富技能,提高自我脱贫致富的能力。实行“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帮扶,直到脱贫致富。建立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管理台帐,及时记录帮扶措施和效果,并实行微机管理。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劳动、民政、税务、工商、财政、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帮扶工作联席会,研究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制定对策和措施,强化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考核总结评比,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三个文明”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8.党员关爱帮扶机制 篇八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决定在广大教师中开展帮扶家庭困难学生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帮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组织全校党员教师、行政领导、全体班主任、部分教研组长与家庭困难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加强对他们的关爱、教育、管理,树立起学生自强自立精神,为他们营造健康、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二、活动主体、对象

活动主体为全校党员教师、行政领导、全体班主任、部分教研组长,活动对象为在校家庭困难的学生。每名教师结对帮扶一名学生。

三、启动时间 2013年9月启动。

四、帮扶内容

根据我校家庭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对帮扶活动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

1、学习辅导。教师要具体分析帮扶对象学习情况,制定帮扶计划,明确阶段效果,加强学业辅导,帮助解决学习上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2、生活帮助。教师要对帮扶对象多问一声,多带一把,指导合理安排生活,加强营养,提高生活质量,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心理疏导。教师要经常与帮扶对象谈心,随时掌握思想动态,及时矫治不良心理,培养健康人格。

4、情感关怀。教师要对帮扶对象定期家访,当好“代理家长”,用心呵护,经常组织活动,让学生真实感受亲情温暖。

五、具体要求

1、认真组织,结对帮扶。全校党员教师、行政领导、全体班主任、部分教研组长至少确定一名家庭困难学生结对帮扶,要深入帮扶学生家中,认真开展帮扶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帮扶措施要切实可行,注重实效。

2、认真建立好帮扶学生档案。

3、家校联动,强化沟通。教师要与帮扶对象家庭建立良好帮扶关系,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正确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优化家庭教育行为。通过书信、网络和通讯等多途径加强与帮扶对象家长联系,进行真诚沟通交流,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师生齐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让人人献出一点爱。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活动。充分发挥校报、校园网、橱窗、校园之声等多种媒体优势,精心组织开展关爱学生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在全校形成关爱家庭困难学生、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友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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