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精选8篇)
1.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 篇一
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眸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有不足,这时候,最关键的自查报告怎么能落下!来参考自己需要的自查报告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1根据区纪委下发的《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公务及执法用车使用、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公车使用管理。
我局对公务及执法用车使用管理高度重视,根据《市城管局的车辆管理规定》制定了《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及执法用车的使用管理。坚决落实纪委的规定实行车辆定点加油,限车号、限油品、限定额;定点在政府指定的有资质修理厂统一维修,统一结算;车辆手续全部齐备,保险及年审全部办理。由办公室分管车辆,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指导,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及执法用车管理、执行公务及执法用车规定的重要性。
二、提高公务及执法用车使用人的责任意识。
加强公务及执法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不但是个人廉洁自律的体现,也关乎到整个单位的`形象。我局专门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出台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一再强调公务及执法用车使用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为上要严格遵守,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不要有不负责任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务及执法用车管理制度,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必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局里用车采取每台车定责任人使用,出了事就找该车的责任人,避免事后责任不清。
三、公务及执法用车的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我局公务及执法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责任人进行提醒,除正常值班用车外,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方可使用。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及执法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
四、公车资料登记、手续齐备。
我局安排指定办公室对单位的车辆进行清理核实,将车辆信息登记造表,各台车辆相关手续全部归档。登记上报的信息真实、完整,不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通过本次对全局车辆进行自查自纠和审查核实,掌握每辆车的情况,将每辆车的文件相关资料整理归类,存档保管。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发无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五、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制度建设。
我局将以本次开展公务及执法用车问题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基本信息的登记,规范车辆使用手续。下一步,由于城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城管下基层,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我局执法车辆已经交付给各街道、乡镇城管队使用,车辆管理责任也将一并移交给当地政府。
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2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泉洛纪办〔20xx〕14)号精神,现将我乡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公务用车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关公务用车4辆,国土资源所执法用车1辆,虹山彩虹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1辆。
二、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车使用责任意识。
召开班子联席会议,学习传达区纪委《转发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对领导干部私驾公务用车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虹山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强调公车使用责任意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不要有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准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必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公车实行定点加油、维修、洗车和停放,公务用车不允许停放在居民小区、餐饮、娱乐和风景名胜等场所,停放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封存,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三)建立长效机制。
乡党政办认真抓好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维修、保险和油料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实行派车单制度,规范用车行为。乡纪委加强日常监督,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3次,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和公车乱停放等违规行为。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3根据《关于重申公务用车管理纪律要求的通知》(屯纪字〔20**〕40号)精神,我社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供销社现有公务用车1辆,专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公车私驾和违纪违法现象。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社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亲属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我社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我局现有配备公务用车辆:本田雅阁轿车1辆,尼桑天籁轿车1辆,北京现代轿车1辆,东风爱丽舍轿车1辆。均为局机关日常公务使用车辆,购置时间均在五年以上。所有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二、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车使用责任意识。
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我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强调公车使用责任意识,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在行为上要严格遵守,坚持实事求是,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有任何特权思想,不要有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一旦发现未经报批的非公务用车情况,必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到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我局还定期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有效杜绝出现公车违法违纪现象。
(三)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车辆使用管理基本信息的登记,规范车辆使用手续。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
进一步加强对局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经认真自查,我局无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20**年7月12日
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5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西车治办发〔20XX〕2号)精神,我乡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2辆,专职司机2名。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公车私驾和违纪违法现象。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我乡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2.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 篇二
1. 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的意义
(1) 有效控制费用, 节约支出。
2011年国家各部委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和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公布显示, 商务部2010年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171.41万元, 2011年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24.07万元。可见, 公务用车的费用之巨大, 且车辆拥有量每年都在大量增加。因此, 控制车辆数量, 提高车辆有效利用率, 完善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是节约支出和提高资金利用率的有效手段。
(2) 遏制腐败行为,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的方式、方法, 形成如同享受一种待遇的现象。买车、坐车已不仅仅是公务需要, 车辆好坏已成了权利和地位的象征, 助长了奢侈之风。机关公务用车存在公私不分、公车私用现象;在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维修、保险及燃料等支出方面, 存在较为严重的不正之风。完善公务用车管理, 将会有效地遏制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腐败现象, 促进党风廉政的建设。
(3) 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是由交通规费投资购建的国有资产。多年来, 由于管理不善, 致使一些单位将公务车辆随意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抵押、担保和处置,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能有效维护这一部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同时也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全部国有资产提供了有益经验。
(4) 有利于实现公务车辆合理配置。
长期以来,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存在着配置严重不合理现象, 同样业务且业务量差别不大的事业单位之间, 公务车辆占有的数量和质量差别很大, 造成有的单位车辆非常紧张, 有的单位车辆出现闲置和浪费。配备数量的不合理, 不仅导致了单位之间经费预算安排的不合理, 而且造成了职工之间待遇上的差距。因此, 加强车辆管理, 是实现车辆在单位之间的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2. 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公务用车编制不合理, 支出逐年攀升。
公务用车是按单位人员编制、级别和领导职数定编。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车辆经费的原则是“超编车辆按编制, 短编单位按实有, 达到控编节支的目的”。然而它的负面效应则是, 从财政经费上没能体现对短编者或空编单位给予奖励的政策, 使得有条件的单位千方百计向上要车、借车、购车, 使公务用车规模逐年加大, 车辆费用逐年攀升[2]。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购车现象普遍, 有些地方由于车辆购置限制不力, 其数量年年增长, 车辆购置经费支出逐年攀升。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一方面反映行政事业经费不足, 另一方面挤占挪用各种专项经费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购买公务用车;资金不足的单位, 不惜靠收费、罚款、摊派和挪用专项资金购车、换车、养车, 致使单位负债累累, 个别单位甚至连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都不能得到保障, 群众反响较大。
(2) “公车私驾”现象屡禁不止。
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 公车使用有3个1/3:公事占1/3, 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 司机私用占1/3[3]。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中层干部外出开会、个人办事、度假旅游、钓鱼休闲全都驾着公车。更有甚者, 不少驾驶员经常开着单位的车辆, 利用工作之便和节假日到处跑生意、拉货物, 单位负责人视而不见, 不闻不问。同时, 由于公车的使用过于频繁会增加油费、修理费、保养费的支出, 既浪费了社会资源, 不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 又不利于低碳环保;过度使用公车还加重了交通拥堵现象, 不利于和谐城市的构建。因此为了能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 必须杜绝公车私用的行为。
(3) 互相攀比, 浪费严重。
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讲排场、摆阔气, 相互攀比, 本单位已无法购车, 却巧立名目, 以各种形式拨款给下属单位要其帮助购置车辆;车辆不在本单位帐上反映, 造成帐实不符。时下, 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浪费较为严重, 比如一些单位即使有条件也很少利用兼职驾驶员;公车外出时对其用油及路线等缺乏必要的限制;人员外出不管远近, 不管事大事小一概用公车;车内不满员, 开空程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线路上重复派车等。还有一些单位不仅相当一部分的科级干部有专车, 甚至基层站所的负责人也有专车, 加重了公务用车支出负担。
(4) 使用效率低, 资产流失。
目前, 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这种管理方式形成了多投入、少产出、高消耗、低效益、浪费严重的现象。由于单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 重物轻管的现象, 受车辆配备、使用及车辆管理体制所限, 单位对机关公务用车费用无法进行必要的经济核算和有效管理, 致使部分车辆利用率低, 资产闲置状况严重, 造成人为的浪费和自然消耗。由于公务用车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 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各单位的车辆配备、更新、报废等手续得不到有效监控, 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为国家和集体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3. 公务用车管理方案设想
(1)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2) 公务用车管理对策建议。
(1) 成立机构, 建立管理机制。为完善公务用车管理, 应该从上到下成立由相关领导参加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同时建立公务车辆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召集有关负责人研究部署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重大事项则提请最高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
(2) 控制车辆编制、严禁超标准购车。以单位人员编制数、基本业务需要为依据, 区别不同的行政级别, 对管理用车和业务用车分别核定编制数。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需求配备车辆, 不得超编制、超标准购车, 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借用、调换和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 各单位对公务用车要登记, 如实填报相关申请, 并予以公示。
(3) 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停车场, 夜间和节假日, 车辆一律停于停车场。因工作原因, 确需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的, 驾驶员需向有关领导报告, 经同意后, 方可将车带回家停放, 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 必须在用车前提出申请, 说明原因、时间、线路, 确定驾车人员, 填写《公车临时借用许可证》, 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经同意后, 方可出车。
(4) 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程序。公务用车的配备严格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各单位需购置车辆的要严格按审批的车型、购车价格和排气量, 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认真做好登记, 办理好有关手续, 力求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共同监管。
(5) 采取“三定”管理办法。“三定”管理办法即:定点维修, 车辆统一由指定汽修站维修和保养;定点加油, 车辆统一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定点采购, 车辆配件统一到指定特约维修站采购。各单位可选择1~2个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 作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点加油点和定点维修点, 实行对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管理, 并由纪检和财政部门定期督查。
摘要:文章论述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现实意义, 分析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编制不合理、支出攀升、公车私驾、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探究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公务车辆,管理,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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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 篇三
关键词:参照 公务员法 管理 问题 分析
中图分类号:U6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09(2009)5-0144-02
依照《公务员法》第106条规定及中组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称《参照管理意见》),将具管理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称参照管理单位),全国各地由此出现了一批前所未有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参照管理单位。参照管理单位依照一定的程序审批,问题并不复杂。但随之而来的参照管理人员的问题却不简单,各地的反响不小,而且有的问题还比较棘手。
1关于工人身份与工勤岗位问题的探讨
《公务员法》第106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参照管理意见》规定,参照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实行逐级负责,由组织确定登记对象,登记对象必须是该单位中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工人身份还是从事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各省的规定不尽相同,部分省实际操作的标准是,具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登记为参照管理人员,工人身份则不能,即“工勤人员”是指所有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员。可见,身份问题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将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今天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工人”是50年代的产物,从建国初期起,将在政府及国有企业就业人员的身份分为干部和工人。机关和企业从事管理或技术的工作人员定为干部,有的干部身份是天生的,如国家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报到时就是干部。在生产性岗位上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则是工人,并且只能在设定的工人岗位上流动(除非转干)。外部调入人员亦根据其相应的职级(一般是比照党政机关)放在企业相应职位上。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工人身份形成的方式比建国初期多:除通过劳动部门招收的体力劳动者外,还增加(1)非国家计划统招统分的“五大”毕业生;(2)计划内招生的大学生毕业时因没有在规定的协议择业期内就业未保留干部身份;(3)原来身份为干部,后来因多种原因丧失了干部身份,如购房入户按社会人员迁入的,或辞去公职未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和变待业人员随迁入户后又重新就业的等。由此可看出,工人的内涵比过去丰富得多,相当一部分是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
在九十年代初,企业就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了干部与工人身份的界限,统称企业员工;从1998年开始,事业单位淡化干部与工人身份的界限,工人可提拔,从事管理工作,可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技术工作。2002年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中,实行聘用制时没有规定干部身份才可以聘任管理和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就不能聘任。
现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一般解释为后勤打字和生产人员,强调的是岗位,并非泛指“工人身份”。 工人聘用专业技术职称且套取相应职称级别工资同样需经市级人事部门审批,足以说明这些人在技术岗位上。再说同样的岗位无论干部或工人干,都不会改变岗位的性质。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解释“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公务员法》和《参照管理意见》均未明确规定工勤人员是工人身份,《公务员法》释义,工勤人员是事业单位中从事后勤杂务如清洁、维修工等人员。虽然一些省尚未在事业单位中实行岗位管理,但不能因此否认这些人工作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因而在参照管理工作中不以岗位而按身份来划分工勤人员,将工勤岗位与工人身份等同缺少法规和政策上的依据。
2 参照管理人员问题
工人面临着个人发展受制约的困境。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按身份界定工勤人员的参照管理单位中。工人中有不少能人,工作独挡一面,甚至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力量,有的在行政管理岗位,提拔为科级或处级干部,个别人还是单位或部门领导,工资也是行政级别;有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甚至是副高级职称,拿的是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工资。对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工人来说,前途一片光明,有“奔头”。参照管理后工人无论有多大的能力,实质上从事何岗位的工作,均不能套取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更别指望提拔使用了。没有专业技术工资可享受,撑死也就是个机关技工。在政治、技术都靠不上边,可谓前途暗淡,前景和切身利益均受到重创,难免怨天尤人。
专业技术干部套取的行政级别待遇偏低。参照管理单位实行的是公务员管理模式,干部套取行政级别待遇,《参照意见》没有明确专业技术职称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不少地方参照管理后将专业技术人员按无行政职务套改,即从科员开始,职务级别跟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差无几,辛苦奋斗多年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转眼成过眼云烟。在国人心目中,职位、级别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和能力的体现,同时稳定且收入不菲才使公务员职业成为一般人就业的首选,参照管理自然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趋之若鹜的事。工作还是从前的工作,工资一下子被裁去一截,甚至比不上一个高级技工,工资福利的刚性增长原则此时消失了。参照管理后职务级别套级的偏低和工资不升反降,使中级特别是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难以接受,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
整体转制致使个别参公单位出现超编情况。有的地方的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前本来就超编,正等待自然减员,参照管理后有资格进行登记的人员多于下达的单位人员编制,出现超编情况。如A单位230人,其中干部60人,工人170人,参照管理前编制被压缩为150人(超编人员等待自然减员)。参照管理后的参照管理人员编制35人,机关雇员或工勤编11人。按《公务员法》106条规定,60名干部登记后均成为参照管理人员,参照管理人员超编25人,雇员或工勤编超编159人,超编的情况还颇为复杂。该单位若靠自然减员,得等多少年才减至编制核定数?
整体转制同时也为“庸人”登记开绿灯。原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中也有素质不高的“庸人”,个别人思维能力和文字基础差,不懂技术,基本不懂电脑,甚至后勤的岗位上,这些人本应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的竞争上岗中淘汰,参照管理时却堂而皇之地随单位改制,幸运地登记为参照管理人员。虽然大部分地区参公管理登记也需要进行考试,但基本上是等额考试,且考试难度与公开招考公务员的难度不可比拟;还有的地方无需参加登记考试就直接登记为参公管理人员了。这让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羡慕不已,更让工人身份中的能人叹嘘唏。
未登记人员的安置不容乐观。目前事业单位也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事业单位同样不得突破编制定额,且自身都极可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富余人员,再接收分流下来的人员恐怕难度较大。
各地参照管理与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的流动障碍。有的省允许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之间流动,有的省则不允许。故有人称,参照管理人员仅属地方粮票,是“小公务员”。
政策连续性问题。有的省合理地将“工勤人员”划分为“工勤岗位”,即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工人也可以按程序登记为参照公务员,再出现第2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但与《公务员法》实施之前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不连续,当时要求“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才能过渡为公务员,“工勤人员”是按来身份划分的,干部可以过渡为公务员,而工人则不能。这对当时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而未能过渡为公务员,被分流到非行政单位的工人来说有失公平的,同样影响到那部分人的利益。
3 解决问题的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要顾全大局、着眼于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的队伍,促进参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建设,又要从实际出发,团结协作,维护参照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将参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公务员法》是我国法律,不是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执行时不应存在地域差别,比如,工勤人员的界定问题,参公管理后的专业技术人员套取行政级别问题,参公管理人员与行政单位公务员流动问题等,国家相关部门应该统一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解决各地之间的比较,消除不和协的因素。
全面、彻底地从制度上打破干部与工人身份的壁垒。企业已打破干部与工人的界限,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也用人实行聘用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参照管理工作不应墨守成规,抱着身份不放。公务员法实施后,参照管理单位中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身份为工人的工作人员应允许参照管理。
结语:参照管理工作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登记是参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合理解决参照管理中在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工人的利益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级别待遇等问题,是对历史和客观事实的尊重,体现对人才的尊重,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参照管理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活力、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具有长远和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叶翠妍,关于劳动类型的划分与法律保证,《管理观察》2008第9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湛中乐,北京大学出版社.
4.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 篇四
来到„„就是为了寻找立足之地,2010年考到xxx镇政府工作,xxx镇是我人生阅历、能力增长的起点,受益颇多。„„一个无积蓄又无收入的年轻人,经济上是艰难的,一时之间进退维谷,此时是„„工商局招考给了我机会。
市个私协工作使我增长了能力,开拓了视野,也做了很多创新性的工作。走访市内代表性企事业单位30余家,搜集意见,上传下达,服务会员。制作PPT,准备会议,经常进行解说演讲。参与组建“„„”商业联盟,运营“„„”官方微信号,平均每天发信息3篇以上。在„„领导下连续三次参与三峡晚报、汽车协会车展协调工作,在„„书记领导下协助开展全省个私党员培训、建党94周年庆祝会;大公桥工商所使我学习了业务,又扎实了基础。在《中国工商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个私协工作简报、„„分局简报等发表各类新闻及调研报告20余篇。报表统计、办理案件、巡查片区、催促年报,干的不亦乐乎
„„能力增长越快,取得的成就越多,就越感谢工商局这个平台。
我先后做过大学生村官、镇政府六个岗位和工商系统的两个岗位,最大的感慨是工商局领导更加关心下属。15年10月份父亲曾经来过„„,离家多年这是他第一次来我工作的地方。„„闻讯还专门找父亲进行交流,夸我工作干得好,是个优秀青年。我很高兴,父亲更高兴,此事父亲至今记忆犹新;„„所长听说我一直住宿舍,生活起居殊为不便,特意询问是否介意住在工商所。相比宿舍条件还是好多了,极大节约了生活成本。向所长也多次于我诸多照顾。此外,我与单位老同志们还有年轻小伙伴互相帮助,和谐相处,其乐融融。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我取得的一切成绩都离不开工商的帮助,一面觉得感激,一面又觉得自己仅仅做好本职工作实在辜负了这份情意,多少有些愧疚。离岗不离心,离人不离德,工商于我有恩,我必对工商有义,以后但凡本人有出息,能够对„„工商有所回报,必将不留余力。
我无工商无以至今日,然而事业单位身份尴尬,本人有兄妹三人,父母收入来源单一。八尺男儿只能自给自足,然仅是买房一项就已捉襟见肘,望房兴叹。工作九年,无有所成,志已不在仕途。常年离家,孑孓一身,漂泊浮萍太孤零。得„„领导欣赏,纳为员工,七月报到。工作地点虽居青藏高原之侧,地处偏远,毕竟待遇丰厚,足以自立。年近三十,改变命运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5.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 篇五
公务员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党政机关(比如工商局、人事局、市委、县委、宣传部之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国民党等)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团体(工会、妇联之类的),在这里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一般都为公务员,除了个别工勤编制(比如司机)。
事业单位主要是国家从事一些服务性质的公益单位,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的,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机关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尤其在市县级别,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农业局下的农机局等等,虽然这些单位也叫局,但是却为事业单位性质,在里面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但各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一些地方把这些单位归类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些归类为一般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交警队等等,他们完全是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权力,但是因为其不是独立的党政机关,一般为司法局、公安局下的二级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完全和公务员一样,只不过叫法不一样而已。
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在工资方面,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和他们不一样,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工资高于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比如,市里中学老师的工资就比市政府办的公务员工资要高,因为事业单位的补贴较多。
在县级党政机关,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往往不区分,局机关里公务员编制很少,大部分都是下属事业编制的人,但是干工作大家都一样,很多股长都是事业单位的,而且在干部任用上也不区分。县委可以直接将事业编制的股长提拔为县局的副局长,自动就转为公务员编制了。
6.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
(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7.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 篇七
公务卡, 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在实际应用中的范围主要涉及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 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 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 反映整个国家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而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部门预算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部门预算的实施, 严格了预算管理, 增加了单位工作的透明度, 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 不仅可以使财务报销工作更便捷, 大大减少现金支付, 将更有利于财务管理, 并使单位财务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一、有利于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切实落实预算资金计划
部门预算是事业发展计划的综合反映, 是加强单位宏观调控能力、改善资金使用状况的有效手段, 是涉及单位管理的各个方面、集预测与决策一体的综合性工作。目前, 国家要求各级部门政务公开, 实行公务卡可以保障群众对预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使预算经费能落到实处。
在持卡消费过程中, 有关消费的时间、地点、消费金额、客户名称等多项信息随时可以查询, 提高了政府公务开支的透明度。以公务卡结算取代传统的现金结算, 单位财务部门能够通过公务卡交易的电子信息, 对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进行全程的管理和监督, 任何持有公务卡的人员进行的公务活动消费都可以在单位的有效监控之下, 从而使预算资金可以按计划顺利得以落实, 确保不浪费。
二、有利于预算资金的及时落实
预算单位与企业不同, 企业要依靠自己的经营, 获得运转所需资金;而预算单位, 不能依靠自己的行政业务获取所需资金, 只能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完成行政业务活动。而财政资金的来源是广大公众纳税人交纳的各种税金, 公众有权监督政府如何使用财政资金, 确保政府集中财力解决民生问题。通过合理配置资源, 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大力削减公款招待费、公务用车及公务人员差旅费等支出, 降低行政成本, 把有限财政资金用于国际民生问题, 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持卡消费过程中, 有关消费的时间、地点、消费金额、客户名称等多项信息随时可以查询, 提高了政府公务开支的透明度。公务卡持有人在实施公务消费后, 由于是持卡消费, 虽然有免息期, 但期限一般都不会太长, 如果不在免息期内报销, 而是超过了免息期, 那么由于公务卡是信用卡的性质, 超过免息期均会有利息, 那么持卡人个人必须承担利息并损失个人信用, 以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涉及个人的不良记录。这样, 持卡人会在持卡消费后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预算资金计划将会得以高效率落实。而在没有实行公务卡的情况下, 有些预算单位公务人员借款长期不报销, 有的甚至人员都调走或离职退休还没有报销清理, 使预算资金白白浪费, 更何谈建设资金的落实。
三、有利于广大群众对预算管理的监督
单位推行公务卡, 公务卡的持有人将不再仅仅局限于领导个人, 单位的职工都将会持有。这样, 通过公务卡与单位一卡通的对接, 人人都会随时查询到单位预算资金的下拨、使用及结余状况, 对保障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促进基层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本身就是一个民主互动的过程, 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以往的部门预算下达以后, 资金计划落实到单位后, 经办人具体把资金花费到哪里, 资金花费进度, 可能只有本人及领导了解到, 而广大群众不可能即时地知情、随时地参与, 那就更谈不上监督了, 从而避免了资金的浪费以及同一项目的重复建设。而实行公务卡后不仅可以自上而下而且可以自下而上实施有效监督, 从而促进预算管理的民主科学化。
四、有利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由于预算单位的资金多为财政拨款, 所以, 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是非营运性的, 其宗旨在于社会服务, 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但预算资金的运行不能简单地定义为非盈利性, 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在于单位的生存与发展的效益最大化以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这样, 财务人员在进行预算编制时不能习惯性地简单预算, 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各个经济活动进行考察, 对实际绩效进行考核, 并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审批制度, 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最后, 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跟踪, 从而确保资金落实, 实现单位财务管理目标。而公务卡的实施, 在预算资金使用的及时性以及便于查询、跟踪的优势将是不可替代的。
综上所述, 公务卡在以其阳光透明、便于跟踪等特性, 在单位预算管理的透明化、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群众监督的便捷性以及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种新型管理手段, 值得预算单位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8.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 篇八
[关键词]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是我国实行公共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7年起,这项改革已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进行了试点。通过一年多的试点实践,公务卡结算对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时下,公务卡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纵深推进。联系公务卡试点实践情况,结合本人学习,目前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总体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完善。
一、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存在的问题
1、公务卡申领率、使用率不高
受传统现金报销模式影响,一些预算单位对公务卡改革认识不足,参与改革积极性不高。各地在制定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时,也都没有明确预算单位职工必须办理公务卡。有的地区、部门是“建议单位职工开设公务卡”;有的地区、部门要求“原则上都要办理”;而有的地区、部门对公务卡的态度干脆则是“自愿办理”。对预算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是否办理、使用公务卡,各地处理情况也都不尽相同。因此形成了预算单位公务卡申领率较低的局面。有的职工即使办理了公务卡也不及时开通,使得公务卡形同虚设。还有些职工在公务消费中常常不习惯刷卡,依旧喜欢使用现金支付。同时,由于预算单位对“公务消费满足刷卡条件的必须采用公务卡结算才予以报销”这一规定执行力度不够,使得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报销现象依旧屡见不鲜。这些现象导致公务卡出现了大量“睡眠卡”,公务卡使用率总体不高。
2、公务卡用卡环境不理想,信息管理系统不成熟
目前,我国银联网络系统还不够成熟,整个公务卡用卡环境还不完善。许多地方、许多商家因为手续费问题不愿布设POS机。一些公务活动经常会涉及的事务,如购买火车票、汽车票、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电信费用、某些定点饭店甚至一些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商品与服务供应商等都无法刷公务卡。有些商家即使具备刷卡条件,也并不积极。有些商家受利益趋使,甚至以少许让利来动员公务消费人员不要刷卡,改付现金,或干脆签单转账结算。从公务卡结算试点实践来看,笔者发现公务卡结算信息传递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务消费结束后,由于有些代理银行记账滞后,用卡信息反馈速度较慢,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要在刷卡后几天才能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调用到公务卡消费信息;再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将资金划到报销人员的公务卡上后,有些代理银行因为网络系统原因,无法将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务卡持卡人,这些现象都影响了公务卡的使用效率。另外,目前预算单位在公务卡结算报销时,财务人员除了要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授权支付操作,还需要再将纸质授权支付凭证传递给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手续上需进一步简化。
3、公务卡结算与财政管理制度配套不完善
推行公务卡结算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卡结算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授权支付方式进行。目前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其基本支出资金额度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序时(按月或按季)拨付,项目支出资金额度一般要到四五月份才能下达。由于基本支出定额偏低,序时拨付后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可使用金额也较低,而预算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又不能进行公务卡结算,因此预算单位在年初授权支付额度较少时或年末授权支付额度所剩无几时,就会出现公务活动刷卡消费后,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因授权额度不够而无法进行公务卡结算支付,财务人员只能从银行基本帐户提取现金后支付给公务卡持卡人,让其自行去银行还款。这样操作,违背了公务卡结算改革的初衷。另外,由于目前预算单位的基建项目支出、部分专项经费支出的资金往来均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这些经费支出中涉及公务消费的部分也无法通过公务卡结算,公务卡结算改革留下了“真空地带”。
推行公务卡改革后,对提高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实践来看,笔者发现:采用公务卡结算后,由于预算单位仍旧能够通过保留的银行基本账户及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公务消费中依然存在大量现金支出;另一方面即使采用了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中“虚开发票、多开发票”现象也无法完全杜绝,这些现象的存在将大大影响公务卡改革的成效。
4、公务卡结算改革进程不统一
目前,加入公务卡试点的地区越来越多,但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做法不一,制定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定也各不相同,各有利弊。例如对于公务卡代理银行,有的地区指定为原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有的地区规定所有符合公务卡使用要求的商业银行均可成为公务卡代理银行;有的地区则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再如对于公务卡报销模式,有的地区采用“零余额模式”,有的地区采用“备用金”模式。前者只需开设个人卡,报销时由财务人员将款项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划至个人卡账户;而后者需要开设单位卡和个人卡两种,财务部门还要安装POS机。报销时财务人员通过POS机将款项从单位卡划至个人卡账户。两种模式差异较大;又比如对公务卡结算还款期限,有的地区强调必须在到期前三至五内财务人员方可进行资金划付,而其他大多数地区对此没有要求。
二、完善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的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公务卡改革宣传力度,进行多层次宣传与多方面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人民银行、银联公司就公务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公务卡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整理、归纳,编制公务卡使用手册,尽快发放至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及公务卡持有人手中,帮助公务人员熟练掌握公务卡使用方法。同时,要在制度层面强调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在公务消费时符合刷卡条件的必须用公务卡结算”这一规定。对于违反规定、擅自使用现金支付的公务消费,预算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以此增强公务卡使用刚性,促使公务人员学会用卡、必须用卡,全面提高公务卡中领率与使用率。
2、改善用卡环境,优化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
用卡环境的不理想,直接影响公务卡的推广应用。为避免用卡环境建设滞后影响公务卡的推行,笔者建议:能否由财政部、央行与各商业银行总行、银联总公司等部门协调,出台相关激励政策,研究对特约商户的财税支持政策,对受理公务卡的定点商户给予适当的补贴或税收优惠。合理界定银行与商家效率,积极鼓励POS机具布设,提高商家刷卡交易的积极性。同时要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各代理银行的银行卡管理系统,银联跨
行结算网络系统等均需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速度,确保预算单位调取公务消费信息的及时、准确、便捷,实现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无缝对接。同时,建立起各部门的日常沟通机制,以便及时解决公务卡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鉴于目前公务卡结算时,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仍需要开具纸质凭证传递至代理银行,影响了公务卡结算效率,笔者建议是否可以借鉴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方式,简化操作手续,提高操作便利性。
3、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加强公务卡结算监管
第一,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尽早下达部门预算用款额度。对于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额度,财政部门最起码应按季下达。对于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额度也应在年初时尽快确定,以方便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对于预算单位的基建项目支出、部分专项经费支出、保留在银行基本账户内的历年结余资金,笔者建议尽快将这部分资金安排进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将其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不再游离于公务卡结算之外。
第二,对于实施公务卡结算改革后的预算单位,必须加大现金管理力度。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逐步代替现金结算是实施公务卡改革后的大势所趋,但鉴于目前实际情况,用公务卡结算完全代替现金结算只是一种理想目标,现金结算在预算单位仍将长期存在,因此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对预算单位的现金支出加大监管力度。笔者建议:一方面要将公务卡使用、管理纳入预算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范围。对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力,现金提取量大的预算单位,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另一方面要科学核定预算单位的现金提取范围及额度,对超范围、超额度的现金提取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三,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强公务卡结算监管。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从资金安排、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查、监督,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都存在较大的漏洞,这是公务消费不规范的原因之一。目前,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固然对控制公务消费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正如前文所述,目前的公务卡结算不能杜绝“虚开、多开”发票现象,说明公务卡不是“万能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扫除公务卡改革的障碍,财政部门还应在细化预算编制、跟踪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等方面,不断引深财政综合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以此来加强公务卡结算监管,促进公务卡结算规范有效运行。
4、加快公务卡改革进程,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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