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2024-10-09

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共19篇)

1.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一

我是天津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大学期间,本着严谨求学的态度,在学习中我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把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将我所学用于实践,不断增强自己的工作能力,为今后开展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英语方面,具备良好的听、说、写、译的能力。

在学生工作方面,白鸽爱心协会副主席。在各种活动的组织中,我充分调动参与人员的热情,调让大家都得到锻炼发挥出每个人的特长,同时,做好各种意外的.预防工作,最终让同学们得到快乐,使活动圆满成功。通过大家的努力,我们的活动得到了领导和老师的肯定并给于很高的评价。成绩的取得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激励。通过组织参与这些活动我获得了锻炼,组织协调能力有了提高。在大学的生活中,我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提高,并且更注重发挥团队精神和团结协作。

2.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二

欧盟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在1990年的排放基准上, 从2008年到2012年减少8%温室气体排放量。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使得欧盟各成员国积极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费从而达到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在欧盟的发展。另外一方面, 欧盟实行了电力、燃油等能源市场进行自由化改革, 使得能源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加剧, 如何降低能源消费价格成为能源供应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合同能源管理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能源损耗, 成为各能源供应商青睐的解决方案。

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发展水平、市场结构各不相同, 各国间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也有较大差别。在欧盟内部, 有的成员国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已经相当成熟, 法律政策也相当完善;有的成员国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各项制度还有缺陷。欧洲各国能源服务产业的发展存在一定差异, 大概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高度发达的国家, 如德国, 英国, 西班牙, 葡萄牙;第二个层次是中等发达的国家, 如法国, 瑞士, 意大利, 捷克;第三层次是发展欠缺的国家, 即其余的欧洲国家。[1]

一、德国

自20世纪90年代初节能服务产业在德国出现以后, 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在德国不断发展, 目前德国已经成为欧洲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最为完善的国家, 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节能服务市场。

德国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一直致力于建立高度市场化的节能市场, 并不断开发清洁能源, 注重保护环境。德国已经在节能服务领域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 并且设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节能市场的监督管理。为了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市场, 德国出台了大量的合同能源管理执行标准和合同范本, 对合同能源管理的采购设备、节能改造设计等环节予以规制。同时, 德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刺激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 对节能市场的相关性企业减免税收, 对采用节能服务的公司给予财政补贴, 极大的促进了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在德国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1995年德国在柏林设立节能伙伴机制 (Energy Savings Partnership, 简称ESP) 。节能伙伴机制要求政府等公共部门必须加入到节能市场之中, 对公共建筑和设施进行能源管理外包。之后又在在节能伙伴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了节能伙伴附加计划 (Energy Savings Partnership Plus) , 附加计划使得节能伙伴机制不仅局限于公共领域, 而是推广到更多的相关领域, 例如医院、写字楼、私人住所等。

在节能服务公司发展方面, 除了私营的节能服务公司外, 德国还有所谓的“交互模式” (Interacting Model) , 即公共机构内部节能服务部门 (Public Internal Performance Commitments, PICO) 。该部门承担公共机构内部节能服务职能, 相当于节能服务公司, 自行组织实施节能措施, 并自行融资。这种机制在基金多来源于市政基金, 缺少节能承诺和约束, 但是, 有助于开展大量的节能活动。[2]

二、奥地利

尽管在欧洲众多国家中, 奥地利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较晚, 但是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奥地利的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很快, 目前已经跻身欧洲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领导者行列。奥地利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开始于1998年, 到目前为止, 奥地利已经有几十家节能服务公司, 其中五家主要的节能服务公司占整个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份额的70%以上, 合同能源市场投资潜力大约在5亿欧元。

奥地利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主要模式是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并且主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由公共部门参与的项目, 例如对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等。从1997年到2005年, 奥地利有超过1000个公共建筑进行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仅在2004~2005年度, 就节能改造大约800个公共建筑。奥地利公共部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仅数量较多, 而且质量较高,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般持续的时间也在10年左右, 可以保证20%左右的节能效益。对于私有部门,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发展缓慢, 但是最近几年, 奥地利政府对于私有部门的节能市场发展也越来越重视。

在奥地利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发展的过程中, 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首先, 政府在整个社会中率先参与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来, 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其次, 在政策制定上, 政府规定对于节能效益较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享受补贴、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诸多政策优惠。此外, 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节能效果, 奥地利的一些地区对于公共建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环节也有所规范, 要求必须进行严格的能源审计, 同时规范能源审计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刘贵文, 雷波.《欧洲能源服务公司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载《节能与环保》2009年第9期

3.面包的自我介绍 篇三

告诉你吧,我是由泡打粉、砂糖、面粉、鸡蛋和奶粉、色拉油做成的。经过几十分钟或几个小时的烘烤,出炉后我的身体是金黄色的,摸上去是松松软软的,吃下去时牛奶的香甜味沁在人们的舌尖上,谁能控制自己的味蕾不多吃几个呢?只要出了炉,我身上的牛奶香味就会迫不及待地钻进你们的鼻子里,使你的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真可以说是“十里飘香”“回味无穷”了!

相信你已经迫不及待想学一学怎么制作我了吧!告诉你吧,我的做法很简单:先把6个鸡蛋打破放进一个大盘子里,再倒进220克高筋面粉,一小勺泡打粉,两勺色拉油,两勺砂糖与两勺奶粉,然后用筷子把所有的材料都搅拌均匀,再把盘子放进烘炉里烤上20分钟,拿出来后再加点装饰就大功告成了。

在超市,面包店里我都有许多小伙伴,他们千姿百态,色味各异,应有尽有。如:中间夹根香肠,周边有着许多紫菜碎的香肠包弟弟;甜甜的奶黄包姐姐;夹着许多肉的叉烧包哥哥等等。

通过我的介绍,相信大家都了解了我与我的小伙伴们了吧。不过,我要告诫你们:美食要慢慢享受啊,不然吃得太多,就会像我们一样嘭地一下膨胀的呀!

本栏插图赵芳曲 ■

本栏责任编辑张家瑜

4.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四

各位考官好,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参加面试,有机会向各位考官请教和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希望通过这次面试能够把自己展示给大家,希望大家记住我。我叫XXX,今年X岁。汉族,法学本科。我平时喜欢看书和上网浏览信息。

我的性格比较开朗,随和。能关系周围的任何事,和亲人朋友能够和睦相处,并且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我以前在检察院实习过,所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外地求学的四年中,我养成了坚强的性格,这种性格使我克服了学习和生活中的一些困难,积极进去。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是我多年以来的强烈愿望。如果我有机会被录用的话,我想,我一定能够在工作中得到锻炼并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我也认识到,人和工作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的,我认为我有能力也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

公务员是一个神圣而高尚的职业,它追求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服务。雷锋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这也是我对公务员认知的最好诠释。所以,这份工作能够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人生价值,希望大家能够认可我,给我这个机会!

5.大专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五

初到一个新的环境,通常需要我们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有助于自我宣传、自我展示。怎么写自我介绍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专毕业生的自我介绍,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专毕业生的自我介绍1

我叫XXX,1985年7月6日出生,21岁,来自山东,齐鲁大地给了我直爽的性格,但又不失稳重,后来不远千里来到南京这个城市求学。

来到大专学习的事实和我的理想有很大的出入,难免有些郁闷,但在一段时间后,我认清了事实,很看互联大学生专业。“21世纪是大学生联大学生的世纪.”这句话一点都不假,随着互联大学生的展,它为21世纪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后来在不断的培养兴趣过程中,我开始对互联大学生产生兴趣,今后的三年,我将在不断的学习进步中度过的。

“十年磨砺锋利出,宝剑只待君来识”。再苦再累,我都愿意一试,“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是一位尽自己的努力、过一个充实而又意义的大专生活。

大专毕业生的自我介绍2

我是毕业生吴强,浙江温州人士,从一开始以一颗憧憬之心于一零年进入仰恩大学,读社会工作专业。刚来时候很诧异,全班人数寥寥无几,屈指可数,并且我知道了,大家都是怀着不一样的心情来的,有憧憬、无奈、也有淡定、迷茫、新奇,并都有着自己的想法的人。我也成为了他们心中的一员,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原本以为我会是独立的个体,结果我结识了很多志趣相投的人,一起研读著作,交流分享各自的生活。即使是大相庭径的同学,也能够为了社团的利益,班级的利益团结在一起。我明白了交际的重要性,以及带给我的财富乐趣。我开始接受了以前胆怯,内向的自己,以及看起来虚无的人生。我开始希望一些朋友也和我有一样,或者类似的想法。我也接受别人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习性。我们一直在努力做着自己的事,想改变自己的命运,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这真是件困难的事。但是,我们能够相互帮助,相互信任。我很感激我的朋友们,良师益友。在我的世界里,能充满这样的朋友,我得到很多想法,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领域,给予我面对困境的信心与>勇气,带着这份勇气,我和大家找到自己的生活的答案。在最后,我能够昂首挺胸得毕业,离开学校。

回想时光,老师的恩惠高洁贵重,在教学庭院,我已经度过数年,岁月如梭。现在开口道别:就算是忘了一同努力的同学的长相,我也绝对不会忘记这段刻在灵魂上的羁绊,真的很荣幸,能和大家走过这段岁月,谢谢你们。

大专毕业生的自我介绍3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向您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我是x学院计算机专业20xx年应届大专毕业生。面试怎么自我介绍在即将毕业之际,满怀着对前途的信心,对事业的渴求,对理想的抱负,我一直关注贵公司的发展,终于从网上得知贵单位20xx年有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我真心希望能成为贵公司的一员,从而发挥特长,与同事们携手共进,为贵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尽职尽责,实现共同的辉煌!我出生于平凡家庭,很小的时候就能够自立,有着平凡人的朴素,简历制作与勤俭。能吃苦,有着自立、上进、善于思考的能力,本人性格开朗热情,能够很好的处理人际关系,可以更好更快地适应新的环境,在集体的天地中,我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是个责任心强的.人,同时又有很多的半工半读经验,在校期间,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外出工作,每个假期也在不同的公司实习学习工作经验。通过社会风浪对自己的洗礼,我胸怀斗志,路在脚下,只要我敢勤,我肯受苦,一切的路都将被我踏平,风不能让我改变前进的方向,也模糊不了我的视线,困难吓不倒我,苦和累也不能阻碍我前进。

我将用我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以真诚的行动回报社会对我的栽培,及贵公司对我的信任。希望能够有机会到贵公司基层再进修再学习,对贵单位的向往和对自身情况的综合考虑,希望能为贵单位尽职尽力,若能得到贵单位的录用,我将深感荣幸,我静候您的佳音。

大专毕业生的自我介绍4

五年的学习中,我都严格要求自己,勤奋拼搏,刻苦好学,踏实并系统地学习了各种基础课程知识,并取得了优异成绩。同时还学会了如何和人交流沟通。可以说,这可以算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和飞跃点。

专业知识上,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为精通专业知识,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自学能力,能使用各种仪表,能进行电路分析,通过与课程相关的各类实践与实习的锻炼和课余常制作各种电路和维修电器,具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动手能力,能动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对各种网络体系结构有一定了解,能进行Windows9X/20xx局域网的维护和管理。对单片机编程有一定的读写能力,熟练使用各种软件,例如:Office系列的办公软件和电路设计和protel电路设计软件,Dreamweaver 网页设计软件等;并能对电力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已通过了电工考核并拿到电工证。

本人待人诚恳,能较好处理人际关系,处事冷静稳健,对生活有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能合理地统筹安排生活和工作中的事务,有良好的生活规律和习惯。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在今后道路上,我会凭着自己的能力和知识克服困难,不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和追求。且我相信:用心一定能赢得精彩!

大专毕业生的自我介绍5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的名字叫xxx,xx年毕业于xx学校xx专业,很荣幸今天能参加这次面试。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自我的全面发展为努力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我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由于平易近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两年来,我在院领导和老师的培养教育下,在同学们的鼓励帮助下成长起来,虽然成长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但我喜欢这种充满了汗水和泪水,挑战生活的感觉。

6.大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六

大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2】

我叫xx,本人是应届生旅游服务与导游专业。今天来面试贵公司校园招聘中的导游一职。

在校期间,经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普通话二级乙,初级计算机,餐厅等证书。在假期日,为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曾到徐州与各个景点做讲解员。期间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口才,工作能力,更是增加了我的社会经历。

实习期间8月至今在xx水上世界讲解员一职,工作期间负责馆内海狮表演、人鱼表演以及海洋生物的讲解,讲解中能做到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思路清晰。在这期间养成了良好的职业素质与素养,处事有责任心,有耐心。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客户服务能力。

虽然我仅仅是位应届毕业生,但是我相信评价我的努力与刻苦,一定能够胜任这份招聘工作,并乐于从事本行业的发展。

大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3】

大家好!我是XX学院XX专业本科学生,将于XX年X月毕业。在即将叩响社会这扇大门时,我怀着无比的真诚和高度责任感把我的人生向您靠拢。五年的大学生活使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了热情、上进、不屈不挠的性格和诚实、守信、有责任心、有爱心的人生信条。五年,厚积薄发的五年,给我的“轻叩柴扉”留下一个自信而又响亮的声音。

以上是我的求职面试自我介绍。在即将走向社会之时,诚望贵单位全面考察我的情况,若能蒙您垂青,我将深感荣幸,并在日后工作中,不懈拼搏之劲,不失进取之心,克尽己能,为贵单位事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相信在您们的支持下,我会和您所领导的单位一样,直挂云帆济沧海,乘风破浪会有时!

大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4】

挚地向您推荐自己!我叫xx,是xx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xx届即将毕业的一名专科生,我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真诚地向您推荐自己。

正直和努力是我做人的原则;沉着和冷静是我遇事的态度;爱好广泛使我非常充实;众多的朋友使我倍感富有!我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我能够面对任何困难和挑战。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我的经验不足或许让您犹豫不决,但请您相信我的干劲与努力将弥补这暂时的不足,也许我不是最好的,但我绝对是最努力的。

我相信:用心一定能赢得精彩!

大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5】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

我是xx大学xx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四年的大学学习生活,让我在专业知识、社会活动、团队合作等各个方面都有所收获。

四年xx专业的学习,为我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每年的实习经历让我从理论走向了实践,虽然没有正式的工作经历,但是我对于xx岗位的工作非常了解,可以在短期内完全适应并胜任。

我性格开朗,热衷于大学里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担任了校xx社团的学生干部,多次组织xx社团的活动,在活动的组织、策划中,培养了自己的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锻炼了自己的组织策划能力,演讲能力等。我认为这些对于我胜任xx岗位的工作非常有帮助。

7.如何做好“自我介绍” 篇七

可是我保证, 像这样平淡无奇的介绍, 下次见面时, 你十有八九会忘记对方的名字, 甚至压根儿忘掉这个人。忘记别人是谁可能会尴尬, 不被人记住才最可悲。

有句老话叫“贵人多忘事”, 此话怎讲?如果你不经常出入交际场合, 每隔一两个月才有机会认识一位新朋友, 那你应该会记住他的名字。可如果你热衷于参加各类聚会拓展人脉, 那么, 记住别人是一门功课, 让别人记住则是一门技巧, 你值得拥有。

一次非正式聚会中, 我遇到两位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男生A这样介绍自己:“您好, 我叫某某, 今年刚毕业, 正在找工作。”我当时有点愣, 头一次听人这么介绍自己, 只好接话说:“是吗?那加油啊, 祝你早日找到满意的工作。”

其实, 他的自我介绍有些不得要领。首先, 我和他完全不熟, 在对他的性格和特长一无所知的情况下, 他传达给我一个他正在找工作的信息, 属于无效信号。自我介绍尽管只是简短的一两句话, 但吸引别人的也许正是开篇的某个亮点。

就这点而言, 女生B做得更好一些。她介绍自己的方式是拉近距离形成对比:“你好, 听说你是一位作家。”我赶紧说:“哪里算作家, 就是随便写写。”她笑吟吟地说:“我也是, 不过我更喜欢画画, 我是一名美院毕业的学生。”好的, 这样我们至少有两个话题可以聊——写字和画画。等到聊得比较热烈之后, 她自然地提到找工作的事, 我则表示可以介绍她认识我在美术馆和画廊工作的朋友, 一切来得水到渠成。

当然, 除了突出自己的亮点, 自我介绍还是谦虚低调为好, 免得给别人留下此人爱吹的第一印象。引荐别人就无此顾虑了, 你只管把你的朋友往死里夸, 他表面摇头摆手称不敢当, 心里别提多美了。

不过需要注意一点, 如果你的朋友希望自己是朵牵牛花, 你可别朝着玫瑰花的方向去夸。我曾听说一个典故:在金融危机爆发前, 一群春风得意的华尔街投行精英一起聚餐, 其中有位精英这样隆重介绍他带来的新朋友:“这位是曾子墨小姐的哥哥, 曾先生。”不料众人毫无反应, 只是礼貌地打个招呼, 该聊什么还聊什么。

值得一提的是, 席间不断有人到来, 于是该精英对每位后来者都要重复一遍“这位是曾小姐的哥哥, 曾先生”, 似乎要让每位来客都搞清他的介绍重点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妹妹”, 并非鲜活地坐在众人面前的“哥哥”。被如此介绍的曾先生自己也不太适应, 在席间始终没说多少话, 饭还没吃完就提前告辞了。

事实上, 如此介绍真是吃力不讨好。很多人都反感成为别人的附属品, 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标签。即使你不能为你的朋友贴上一张漂亮的标签, 也别让人家因为你的介绍感到局促尴尬。比如, 这是我的好友XX, 她最近刚失恋;又比如, 这是XX, 这可是我们班最胖的同学。多么雷人的介绍方式啊, 被介绍者表面也许笑靥如花, 内心早已血流成河了。

8.学会“介绍”和“自我介绍” 篇八

一、 自我介绍

作自我介绍时要谦虚、大方、简要。常用句式为:“My name is ...”或“I’m...”。在介绍前可适当使用招呼

语或问候语。例如:

Hi! My name is Gao Hui. 你好!我的名字叫高慧。

Good morning! I’m a student. 早上好,我是一名学生。

中国人一般不先作自我介绍,而是先问对方“您是……?”,好让对方作自我介绍。而英美人则明了、直率,一般用“My name is...”或“I’m...”就可以了。

二、 介绍别人

介绍别人时,一般应先把男士介绍给女士,先把年幼者介绍给年长者,先把职位低的介绍给职位高的。有主宾的场合,应介绍宾客。常用句式为:“This is...”。例如:

This is my teacher, Miss Gao. 这是我的老师,高小姐。

This is my friend, Jim. 这是我的朋友,吉姆。

中国人在介绍别人时,常用“他是……”或“他们是……”,而英美人在介绍别人时,不用“He /She is...”或 “They are...”。

此外,在作自我介绍或被别人介绍后相互常用的客套话有“How do you do?(您好!)”、“Nice/ Glad to meet/ see you.(见到你很高兴。)”等,回答时,一般是重复原句。例如:

Li Lei: Hello. Wei Hua, this is Jim. Jim, this is Wei Hua.

Wei Hua: Hello, Jim! Nice to meet you.

9.小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九

大家好,我是来自六乙班的张雅蓉,我今年十一岁,属羊。可是我的性格和羊有点相反,羊温和老实,而我却活泼好动,大胆能干还有一点点凶。从二年级起我一向担任班上的中队长,语文课代表,今年还有幸成为大队部的副队长,是教师的得力助手。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我喜欢唱歌、画画、听音乐、摸索电脑,还喜欢旅游、照相和看书。

虽然我有很多优点,可是我也有很多缺点,那就是学习上不太努力,粗心,有时漏写,有时写错,书写不太美观。还有就是对自我要求不是很严格。今后,我决定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

10.毕业生的英语自我介绍 篇十

I am a student in * university . Four years of college, coming to an end, a new beginning is coming, and the new challenge awaits me.

The four years of university are my four years of thinking, knowledge structure and psychology and growing mature. In college, I learn professional skills, so I have strong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apply theory knowledge to practice, grades ranked the top grade, the final judgement won outstanding student scholarship each two second, third, won the title of “miyoshi students from school. My major is the computer, in the mastery of various basic software use and the hardware maintenance process, has the unique experience summary. The advanced technical office software application module will be passed successfully through the national social and labor protection department. At the same time, I carry forward the spirit of the team, help other students, give my good study experience selfless introduction to other students, common development, common progress.

In the course of personal interest, I attended the school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association, and the director to the vice President, this is the affirmation of my efforts and efforts. The organization carries out a series of activities to enrich the campus life and is selected as the excellent student club. The organizations interschool fellowship activities, which meet the intended purpose, are recognized by the students and teachers, and the individual is evaluated as the outstanding leader in the field book and painting contest. Quiet as a pussy, move as tuotu, the height of 181 cm and great skill, make after I boarded the stadium, the starting small forward department basketball team, and worked with my teammates, savor his victory. The combination of martial arts and martial arts is an important realization of my college life. In addition, to be active in the work of the group branch and the assistant of the counselor, the service of the students, the performance is outstanding, the contribution is outstanding, the outstanding student cadre title of the school grade.

11.used to的“自我介绍” 篇十一

Mary used to be short, but she is very tall now. 玛丽以前很矮,但她现在很髙。

They used to walk along the river after supper. 他们过去常常晚饭后沿着河边散步。

我的句型变化

一、否定形式

在书面语中,我的否定形式是used not to do;而在口语中常用didn’t use to do或use(d)n’t to do进行否定。比如:

She didn’t use to have long hair.(= She used not to have long hair.) 她以前没有长头发。

二、一般疑问句

我的一般疑问句形式可以用Did+主语+use to…?或Used+主语+to…?句型。比如:

——Did you use to play the piano? 你以前常常弹钢琴吗?

——Yes, I did. 是的,我常弹。(No, I didn’t.不,我不经常弹。)

三、反意疑问句

我变反意疑问句时,附加部分可用use(d)n’t或didn’t。比如:

This house used to be a bookshop, didn’t/use(d)n’t it? 这房子过去是一个书店,对吗?

He didn’t use to drink, did he? 他以前不喝酒,对吗?

我的几个“兄弟”

一、be used to+动词原形,这一结构表示“被用来……”,其中used为过去分词。比如:

The knife is used to cut meat. 刀是用来切肉的。

二、be/get used to+名词/动名词,该结构表示“习惯于……”,其中used是形容词,to为介词,所以其后接名词或动名词。比如:

I’m not quite used to the weather here. 我不太习惯于这儿的天气。

Peter is getting used to going to school early. 彼得已经习惯于早到学校。

三、be used for+名词/动名词,这一结构表示“用于”或“被用来……”,介词for说明用途。比如:

A stamp is used for sending letter. 邮票用来寄信。

通过我的“自我介绍”,大家对我该有所了解了吧,可别把我与我的“几个兄弟”混淆哟!

【趁热打铁】用used to, be used to, get used to, be used for填空:

1. She ____ be a history teacher.

2. The pen ____ writing.

3. His father ____ drinking coffee after suppr.

4. This machine ____ make bread.

5. Her mother ____ tell stories when she was young.

6. There ____ be an old house near the lake.

7. She ____ cold weather after having lived here for two years.

8. ____ he ____ come by bus?

12.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十二

1997年3月24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 《暂行规定》第24条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 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根据这条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就业协议的统一样本 (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 是高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及派遣 (即发放“就业报到证”) 的依据, 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书面形式, 目前我国立法对就业协议法律地位的规定尚不明确, 这使其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当下高校毕业生日益增多, 就业规模日益庞大,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完善和规范就业协议已成为当务之急。

关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 理论界有着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为合同说, 此学说认为就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 则就业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第二种观点为行政合同说, 此观点认为就业协议是我国高校毕业生由计划分配就业到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这一就业市场演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行政合同;第三种观点为预约说, 此学说认为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预约合同, 就业协议仅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对即将确立的劳动关系达成的意向;第四种为先合同义务说, 此观点认为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不可少的步骤, 其性质属于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第五种观点为劳动合同说, 此种观点主张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认为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 就确定了两者之间劳动关系, 因此与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相一致, 就业协议应当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上述几种观点各有侧重, 争议的焦点则集中在就业协议性质的定性上。就业协议更多体现出的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自由意志, 所以更应当保护作为弱势地位的毕业生的权益。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就业协议应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

首先,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设立目的一致。大多数毕业生是初次就业, 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甚了解, 相对于用人单位处于弱者地位, 国家设立就业协议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平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劳动合同法》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才能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真正的公平和平等, 也是由劳动者“弱者”地位和法律维持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方式决定的。

其次,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当事人一致。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主要当事人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三方当事人中, 高校作为鉴证方仅对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实行监督管理, 并不会影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 由此不难看出, 就业协议的主要当事人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最后, 就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劳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中与毕业生约定一定的条件, 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就业协议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依据;《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附期限的相关规定, 仅存在附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终止期限的不同, 又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已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这种形式比较特殊,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距离到用人单位报到还有一段时间, 要等到毕业后。因此就业协议应当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就业协议存在的不足

就业协议曾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今天, 就业协议原有的内容和形式已远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 伴随着就业协议而产生的纠纷日趋增多, 矛盾日渐突出。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就业协议主体不规范

通过《暂行规定》中高校所承担的主要义务来分析, 高校所承担的只是基于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职能而产生的行政管理义务。《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可见, 就业是劳动者的自主、自愿行为, 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必须充分保护其契约自由,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将高校作为“三方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显然背离了我国《宪法》和《劳动法》中关于公民自由就业权和劳动权的规定。《暂行规定》第24条的内容亦不适用于就业协议作为合同的效力, 它仅针对就业协议能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进行了规定, 高校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就业协议作为一种特殊劳动合同的效力。因此, 高校并不应该成为就业协议中的一方当事人。

(二) 就业协议内容不具体、不明确

以山东省为例, 毕业生与本省的企业网上签约使用的是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动生成的就业协议, 与省外的企业签约须填写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作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统一样本, 这两种协议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所做的规定相当笼统, 对工作期限、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与毕业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并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从而使本来就处于“弱者”地位的毕业生面临就业权益遭受侵害的更大可能。

(三) 司法救济困难

针对就业协议纠纷的解决途径,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任何规定, 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时, 毕业生不知通过何种法律途径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使毕业生诉至法院, 会出现两种后果:一是法院会以就业协议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为由不予受理;二是虽然受理, 但又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法院只是告知其劳动纠纷须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先行仲裁, 但是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认定就业协议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故在其管辖范围之外 (毕业生如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会导致相同结果) ;第二种是法院受理就业协议纠纷案件后, 大多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笔者认为就业协议属特殊的劳动合同, 适用《合同法》来处理劳动争议颇为不妥, 因为《合同法》强调保护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初入社会的高校毕业生相较于普通劳动者而言更是处于“弱者”地位, 更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三、完善就业协议的建议

时代在发展, 社会在进步, 就业协议也应当与时俱进, 在充分发挥其保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作用的同时应当积极修正在实践运用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 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 厘清就业协议主体

应当明确高校不可再作为就业协议的主体, 就业协议主体仅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两方。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善的大环境之下, 如今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已与往日不同, 主要是进行就业指导等一些服务性职能, 其对就业协议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就业协议审查和登记以实现就业率的统计, 其他职能的实现也完全可以通过高校鉴证的方式, 高校直接作为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实属没有必要。上海市和广东省已经进行了针对就业协议书的改革, 高校已退出三方协议。从就业协议当事人中退出, 是高校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二) 充实就业协议内容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 将就业协议的规定扩充为以下内容:1.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工资薪酬;2.明确就业协议何时生效何时终止:学生和用人单位均在就业协议上签字和盖章后方生效, 自毕业生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终止;3.用人单位自毕业生报到时, 应按原就业协议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与就业协议相违背, 尤其是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就业协议中约定的最低标准。

(三) 确定纠纷解决途径

我国现行立法没有规定就业协议纠纷的解决途径, 笔者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颁布相应司法解释的方式赋予就业协议特殊劳动合同的性质, 从而为使用《劳动法》有效解决就业协议的纠纷奠定法律基础, 把就业协议纠纷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在发生争议时, 依据《劳动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也可以协商解决。”仲裁机关亦可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对就业协议纠纷中的相应争议事项作出终局裁决,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 可以依照第50条的规定:“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就业协议纠纷管辖范围并予以受理。

摘要:在现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和就业方式下,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以下简称就业协议) 对于维护高校毕业生在初次就业中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 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式日益市场化、就业理念日渐多样化、就业形势日趋复杂化, 这项带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制度已不能满足当今实践的需要。因此, 必须在法律层面寻求新的解决途径以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文章首先分析了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 然后指出了就业协议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进而对如何完善就业协议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望文章能对实现大学生的和谐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就业协议,法律性质,建议

参考文献

[1]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2]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3]赵艳芹, 刘英泽.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辨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8 (15) :39-40

[4]张冬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06 (6) :78-79.

[5]赵兴宏.就业协议试用劳动合同的思考[J].东北大学学报, 1999 (1) :36.

[6]于德利.劳动合同是就业协议的延续吗[J].人力资源, 2008 (3) :73.

[7]李升军, 张莉.就业协议的存与废[J].经济研究导刊, 2009 (19) :97.

[8]周弦.大学生就业协议之法律探析[J].重庆工学院学报, 2006 (10) :56-57.

13.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的自我评价 篇十三

在学习中,入学四年来,我孜孜不倦,认为专业学习与实践应该并行。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注重与实践相结合,尽可能不错过任何一堂课程。我积极参加各样的社会活动,并学会不断创新,锻炼自己的社会能力,使自己将来能够以更高的专业水平、为人处事原则来更好的融入当今的社会。

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我认为时间观念是非常重要的行为准则,守时是对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派的作风。并且,在与同学、同事的相处我本着平易近人、待人友好的态度,也得到了同事同学的认可。

14.女大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十四

下面由好范文的小编为大家提供一篇一名女大学毕业生的自我介绍范文,请大家欣赏。

我叫XXX,来自美丽的海南,毕业于XX大学XX学院XX系。请允许我做一分钟自我介绍,我是一个天生感性,后天理性的女孩。在成长的道路上,将两者有机地结合,既充分享受做事过程中的快乐,又从不轻视每件事带给自己的收获,驾着理想的航船,把握着手中的罗盘,向既定的方向驶去。因此我愿意为我所热爱的事业投入最大的勇气、信心和热情,付出青春的汗水、勤奋和努力!我将用我一颗深深的责任心和无限的热情为贵公司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我相信天道酬勤,虽然作为参加过工作一年的年轻人,我正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应尽量放低自己的位置,更多地尊重周围的人,充分预料将会遇到的困难,用一颗敬畏、谨慎的心看待人和事.只有正确地看待自己,把自己的能量看淡些,用尊重的目光注视别人,用平和的心态去处理要做的事,最后便会发现美好的结果.相信您给予我的机会,将是我人生路上新的起点.泰山不择细土,故能成其高;大海不择小流,故能成其深.十几年寒窗,我以年轻人最诚挚的渴望,盼望着独具慧眼的您给予的佳音。

15.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十五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主要权利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 进几年来, 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法律法规, 对于扩大就业, 增加就业总量, 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具有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也有作为大学毕业生这一特殊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1.接受就业指导权

2007年12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规定, 从2008年起提倡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 并作为公共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现阶段作为高校必修课或选修课开设, 经过3-5年的完善后全部过渡到必修课。这一规定, 既是学校作为培养人才应尽的义务, 也是大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的体现。根据这一规定, 学校应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 向其宣传国家关于就业的方针、政策, 对其进行择业技巧等方面的指导, 引导其根据社会需要, 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合理择业。

2.就业自主选择权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 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实行有计划的统筹分配制度, 大学生的就业不以自己的职业规划为转移, 即使不喜欢所分配的工作, 也难以有所改变。1986年, 原国家教委出台《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提出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 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1994年, 原国家教委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 提出国家不再以行政分配而是以方针政策为指导, 以社会就业需求信息引导毕业生自主择业。到现在, 大学毕业生完全可以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 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 自主与用人单位协商, 签订就业协议。学校、其他单位和任何个人均不得干涉。

3.知情权

作为大学生毕业生在就业中的重要权利之一的知情权, 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 大学毕业生有权获取相关的就业信息。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在充分获取准确、全面的信息的基础上, 才能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 作为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既然用人单位方能够要求毕业生提供详尽的个人资料, 那么毕业生也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包括用人单位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地点和营业场所、注册资金和经营状况, 以及所要招聘人员从事的具体工作、福利政策、薪酬等情况均有权了解。只有彼此充分使用了知情权, 才能真正实现各自的选择权。

4.隐私权

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隐私权大致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个人资料的使用和保管, 毕业生作为应聘者提供的求职资料只需复印件即可, 并注明仅能在本次招聘活动中使用, 未经应聘人许可, 招聘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更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应聘者肖像。如果不予录用, 应聘者有权索回个人资料。二是在应聘面试时, 毕业生作为应聘者有权拒绝回答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

5.人格权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应该说, 大多数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都比较规范, 但由于目前市场经济主体呈多元化, 有些单位特别是一些私小企业, 在招聘活动中往往不尊重应聘者的人格权。招聘人的素质参差不齐, 个别人心怀不良, 借机对女应聘者进行性骚扰, 肆无忌惮地侮辱女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在求职面试过程中, 如果招聘人员有明显越轨行为, 可以向其上级主管人员报告;情节严重的, 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6.平等就业权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确立了公平就业, 反对就业歧视, 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的基本原则。《就业促进法》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 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同时明确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 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 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国家保障妇女、少数民族劳动者、残疾人、农村劳动者、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特定人群的劳动权利。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违反上述规定, 实施就业歧视的, 《就业促进法》还专门规定了受害劳动者的权利救济渠道。

7.获得就业援助权

《就业促进法》规定, 对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包括对 一些就业困难的大学生,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减免税费等措施, 积极扶持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8.公平待遇权

由于各项配套措施滞后, 完全开放公开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 有的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 还不同程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如在待遇上规定女硕士与本单位本科男生一样标准等。对此,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 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 应当公平、公正, 一视同仁, 在待遇上同工同酬, 男女毕业生在相同岗位上应该获得同等待遇。

9.拒绝收费权

目前各地在招聘中出现一种现象, 即有些招聘单位 (包括一些著名跨国企业) 向应聘者收取一定的报名费、考试材料费等, 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 此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就业促进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就业者不知此规定交纳了费用, 在其进入用人单位后有权随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或“保证金”, 亦不得扣压员工的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此外, 《就业促进法》还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如果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必须退还所得, 并承担法律责任。因此, 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 有权拒绝一切不合理的收费。

10.违约求偿权

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就业协议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约, 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 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对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 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刑法》《刑事诉讼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各项权利都给予全面的保护, 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就业权益同样受我国法律的全面保护。

1.发生就业歧视的法律保护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禁止就业歧视。其实, 我国不少法律都有关于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阐述和规定。如《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但这些规定都是一些政策性口号, 太过原则和笼统, 没有技术层面的可操作性, 因此广大女性面对性别歧视束手无策。而《就业促进法》不仅规定了政府在保障公平就业方面的职责和用人单位与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性别歧视的义务, 还规定了一个极具可操作性的内容——如果自己遭受到就业歧视,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 凡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 如前述健康和性别歧视外, 还有民族、种族、信仰、年龄、身体 (如身高、相貌、残疾) 、地域、学历等各种五花八门、或明或暗的就业歧视, 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作出赔偿。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还明确, 用人单位“强查乙肝”将受处罚。此外, 《就业促进法》还规定, 对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 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如果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 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和事业单位发生人事争议时的法律保护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是因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应聘者如果和事业单位发生人事争议, 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 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 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3.对就业协议的法律保护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的确立聘用关系, 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经签订, 应该共同遵守。目前, 违反就业协议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就业协议的违约, 可能是单位违约, 也可能是毕业生违约。现阶段各高校和用人单位多对违约的毕业生收取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以尽可能减少违约现象的发现。

对单位违约的解决办法目前有三种方式:一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由学校出面或当地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三是经协商调解不成的, 毕业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用人单位不仅要对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 还要给毕业生一定的经济赔偿。

摘要: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接受就业指导、自主择业、平等就业、获得就业援助等多项权利, 这些权利受我国《宪法》、《民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 大学毕业生应该知晓自己在就业中所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 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 学会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权利,法律保护

参考文献

[1]王连义, 李新海.大学生就业中的依法维权问题初探[J].职业技术教育, 2005, (32) .

[2]谢荣光.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J].教育与职业, 2007, (17) .

16.法律系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十六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性质;预录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发放给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的认识也不明确,因此对该协议的法律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性质的界定

1.各方观点归纳

各方观点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就业管理手段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管理的必要手段。第二,意向书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仅是一种就业意向书。第三,合同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合同,应当适用合同法来调整。第四,劳动合同说。其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法进行调整。

2.重新界定性质

笔者认为,应当将就业协议界定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可称之为“预录用合同”,即以录用为目的,由用人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的,表明双方已达成了意愿,缔结了劳动关系并要按照规定来履行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界定为“预录用合同”,使其和报到后的劳动合同衔接起来,解决了现阶段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这一概念的界定既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又有利于保护大学生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搞欺诈。如果毕业生在报到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单位的实际待遇、岗位条件与当初签订协议书时所承诺的相去甚远想退回学校时,就会受用人单位限制,又错过最佳择业期,那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其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极大损害。最后,这一概念的界定也有利于解决司法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就业协议的改进与完善

明确性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预录用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它必须适用劳动法,这就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出了新要求。

1.学校应由协议当事人之一转变成协议的审批者或监督者

笔者建议学校退出协议,并非意味学校在学生就业中不发挥任何作用。笔者赞同由教育部根据学校级别下放部分权力,由高校享有对学生就业协议的审批权,即就业协议经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协议即告成立,经学校审批后方生效。特别是有的协议经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有失公平,或用人单位录取时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依职权不予批准。此举亦是为了维护就业市场良好秩序,防止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同时亦有利于降低日后的违约率。所以,学校应成为合同的监督者或审批者,而非充当合同当事人的角色。

2.使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相衔接,避免两者因内容矛盾而产生纠纷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主体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的条款应与劳动合同的条款保持一致,如果有附加约定的内容,那么附加内容须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必须明确和规范,试用期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等约定都要详细写入协议书。另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还可以约定其他一些内容,如:双方在终止条件中可以协商约定,当毕业生考研成功或考上公务员则合同终止,可以在违约责任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3.明确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明确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和企业相比学生的地位处于弱势,应多为学生设身处地地着想,协议书上应注明违约的最后截止日期。根据违约的实际日期来对违约责任进行定量和定性,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总之,学生、用人单位与学校三者之间应为平等关系,就业协议作为合同文本,应该体现公平、公正、诚信以及自由等原则。目前就业协议仍然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完善,笔者提醒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要谨慎签约,在签约之前要清楚地知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遇到纠纷,要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合理地解决,如双方沟通后仍有不满意,则可以求助司法审判程序来解决争议。

参考文献:

[1]程延园.就业协议需要与劳动合同相衔接[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2):54-57.

[2]翟玉娟.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J].广西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07(1):91-92.

[3]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2):94-98.

17.简短的毕业生求职自我介绍 篇十七

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委:

上午(下午、晚上)好!

我叫xx,今年22岁,是xx大学xx专业2011届好范文,应聘的职位是xx。

我曾先后在xxx有限公司、xx公司、xxx有限公司调研或实习,了解xx业务流程、xxx操作及生产管理等。

正直和努力是我做人的原则,沉着和冷静是我遇事的态度,钻研和尽职是我从业的要求。回顾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感触很深、收获颇丰,掌握了专业知识,培养了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我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我正视缺点和不足,不断的努力,使自己得到更大提高。

这次我选择这个职位除了专业对口以外,我觉的我也十分喜欢这个职位,相信它能让我充分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体现自身的价值,我也认为我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

18.初三毕业生的自我介绍 篇十八

回首四年往事,感触颇深。六年级的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是我学习生涯的转折点,出乎所有人意料也包括我自己,我考了年级第一。小学时那个胆怯、内敛的我,一下子成了焦点。惊喜的同时,我也渐渐严格要求自己,上课积极发言、认真思考,一次次考试的磨练与成功,让我越来越自信,我学习、进步、快乐。并在每次期中期末考试中蝉联年级前三。

性格变得开朗的我积极地参加学校的活动,学校的艺术节中总能见到我的身影,获奖的好消息也总能听到我的名字;充满团体精神的我多次在假期组织班级活动,例如去年暑假,我曾作为班级假期小队队长带领同学参观了金山博物馆,了解我们金山的历史;热爱阅读的我多次参加征文比赛,并获得良好等第:“365杯”第26界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金山赛区)一等奖;第五和第七界“恒源祥文学之星”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上海赛区二等奖;“外研社杯”第23界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二等奖;……

此外,还曾获得xx年和xx年金山区初中英语阅读竞赛三等奖;xx年“我眼中的金山”农民画制作大赛三等奖等奖项。

19.大学毕业生就业法律保障研究 篇十九

收录日期:2012年6月13日

一、制定和完善与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立法滞后, 远远落后于社会需求, 立法机关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当务之急。

(一) 增强《就业促进法》的规范性。

该法应明确政府的法律责任, 由于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角色至关重要, 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应当清晰明确, 各具体责任种类相对应的行为模式及后果亦应当确定。另外, 《就业促进法》中只规定了政府的刑事和行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劳动保障等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求职者利益损害的, 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因此应将民事责任作为政府责任的一种形式。

(二) 将大学生失业保险待遇明确规定为国家给付义务。

《就业促进法》首先应将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功能确定为保障大学生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该法中需要明确将大学生失业保险待遇确定为国家的给付义务, 对大学生失业保险体系做出框架性的规定, 为今后大学生失业保险专门立法起指导性作用。《就业促进法》中失业保障制度里要对权利、义务、责任等做出规范化规定, 同时针对《失业保险条例》未涉及失业保险基金中基本生活保障开支和再就业开支的法定比例, 应具体规定, 避免出现某些特殊情况而挤占再就业基金。

(三) 充实和完善《劳动法》相关内容。

要明确增加“就业权”的具体内容, 为穷尽就业权侵权的外延, 需要采取开放式的界定模式, 即在列举种类之后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就业权侵权”兜底, 以备司法扩张解释之用。不仅要赋予大学毕业生享有就业权利, 还应享有其他相关权利, 如接受就业指导权、被推荐权、户口档案保存权等。同时, 还需要明确侵害大学生就业权的法律责任。从保障就业权的角度看, 必须明确用人单位侵害就业者, 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尝试增加刑事处罚的内容, 也可以尝试加大经济处罚的力度。

(四) 明确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原则, 并且提升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立法层次。

首先需要明确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原则, 即保障大学生自主创业原则、反创业歧视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为总立法原则, 为促进大学生创业立法提供指导思想。同时, 细化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的具体措施, 给予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大学生创业权利特别保护。我国各级政府应以保护大学生创业权益、实现扩大就业为目标, 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立法机关要制定专门法律, 将有关的创业优惠政策和保障政策用法律的形式确定, 明确促进大学生创业中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用法律理顺创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使促进创业措施制度化、法制化, 避免了随意性, 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充实大学毕业生就业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

(一)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 规

定劳动争议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先裁后审的程序, 不允许自由选择, 此处亟待改进。因为这种程序对初次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不公平, 如果毕业生对仲裁不满而要继续诉讼将会耗费大量精力和财力, 他们很难承受得起这种耗费。很多案件即使最后胜诉, 也未必得到应有的补偿。因此需要赋予当事人自由选择权, 仲裁还是诉讼, 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而且一旦选定其中一种处理方式就不允许再选择其他的处理方式, 最终实现裁审各自终局的目标。

(二) 改变我国现有诉讼方式处理劳动纠

纷处置的弊端, 为正在求职中的大学毕业业提起诉讼创造便利条件。在相关证据的举证能力方面, 大学生求职者同用人单位相比显然处于弱势地位, 经常出现因举证不力而导致败诉的状况。为了显示法律对弱者的特殊保护, 有必要对就业争议的民事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体现诉讼公平。法院机构的设置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借鉴国外的经验, 建议我国在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劳动庭, 适用专门的程序来处理劳动就业争议案件。对于劳动就业争议处理的程序, 重在简捷和快速, 以方便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及时、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通常都是等

到劳资双方矛盾激化后方才介入, 基本不涉及预防。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大学生就业侵权行为的预防。由于大学生具有受教育者和一般求职者的双重身份, 因此有必要扩大调解组织的范围, 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都应当参与到基层调解组织中, 建立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调解范围覆盖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高校, 有效发挥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三、强化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权保护的执法力度

(一) 设立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的专门机构。

大学生的受教育者和一般求职者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大学生就业权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我国可以尝试设立具有独立性的保护大学毕业生就业权委员会, 代表大学生求职者争取权益, 一旦与用人单位调解失败, 可以代表他们向法院提出诉讼。我们还可以参考借鉴国外的经验, 建立受理大学生劳动 (就业) 争议的专门执法机构, 在诉前对侵害就业权申诉案件进行调查、协商、调解和处理。

(二) 完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强化劳动行政部门行政执法力度。

针对我国当前用人单位用工违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受侵犯的现状, 有必要强化劳动执法保障。应该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监督体系, 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和执法队伍, 给予必要的物质经费保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有效行使监管职责。劳动执法部门通过巡查、举报、专查等方式, 积极主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对违法者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 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各级监督部门不仅要对用人单位的各种歧视性行为实施监督, 还要对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进行审核。此外, 还要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 完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体系, 在全国各地开通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

参考文献

[1]张凤, 赵敏.大学生就业与发展实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0.

[2]邓佑文, 许志刚.大学生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8.8.

[3]李淼, 张艳华, 徐盼.大学生就业困境之法理分析[J].法制与社会,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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