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通用5篇)
1.16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篇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驻厅纪检组:
2019年,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驻厅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学院党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务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学院改革、稳定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谋划,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
2019年,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识。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特别强调,学院党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校工作大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党委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纪委要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预防、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要让“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成为高度自觉。(二)精心谋划,及时部署。
学院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在年初召开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上,陈建党同志就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学院发展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实现与学院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同落实,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长效机制,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担负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对学院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商、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责任、指导责任、监督责任和自律责任。全院领导干部、各部门务必做好责任分解,把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三)压力传递,责任落地生根。
坚持层层分责和常态化督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层层分责。学院把“两个责任”落实列入学院2019党政工作要点,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在年初同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领导签订了学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抓好责任书中的任务细化分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部署,自我压实担子,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职工各自站位,处室精诚合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网,切实形成了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二是常态化监督。班子成员对个人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有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听取廉政汇报等常态化监督举措,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二、积极履行“两个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
(一)领导率先垂范,做好示范带动。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像抓改革发展一样,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一是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和时间,简化公务接待;三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管理机制;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心思和精力都凝聚到推进各项分管工作上去;定期开展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对照检查、互相批评,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化、严格化;四是带头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争做克己奉公、勤政廉政的模范。
(二)严明政治规矩,严守党的纪律。
学院党委从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入手,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伴随2019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专题党课教育、“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活动,号召党员干部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人事纪律,使广大党员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使中央部署落到实处;同时,党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方针,要求纪委进一步从加强监督检查入手,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三)从严整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
学院党委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治理工作,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一年来,学院先后开展了违规办学行为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进行自查工作、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专项工作,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专项自查和整治作为推进学院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求各总支、各部门摸清底数、建好台账,由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认真对待处置,进一步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中,经过认真组织和深入自查,学院党员干部不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坚持厉行节约,精简会议、文件数量,提高会议实效,降低会议活动成本、严格车辆使用和办公用房管理,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反对“四风”,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的校园环境。(四)对照责任清单,展开监督提醒。
学院党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纪委紧跟中央反腐败的部署和要求,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对不规范、可能出现的违纪情况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学院纪委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纪委重点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原则,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进一步发挥执纪监督作用,严查“四风”问题。学院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各部门负责人将签订的《2019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交纪检监察处备案后,纪委严格对照《责任书》中的责任清单,不断对部门负责人展开走访和提醒,要求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建设,抓好预防治本工作,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防范、早化解;对已经发现的漏洞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推动学院各部门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了处理涉法涉腐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设置了举报电话,完善了信件、来访处置程序,加强了对可能涉腐信息的线索排查斟别工作,注意从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发现问题,从专项检查、舆论反映等渠道发现和挖掘线索。2019年,党委履行主责,纪委加强监督,没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
(一)健全制度清单,完善制度保障。
学院继续完善了落实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清单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会商制度、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建设谈话和约谈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以完善的制度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二)强化党员教育,增强政治定力。
学院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之中,使涉及学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在职人员经常接受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科学安排教育内容,举行了党委书记领读领学活动,由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带领学院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领导干部要严格标准,严守底线;党委责成纪委征订两本书的单行本分发班子成员及各总支书记以及中层干部继续开展自我学习;开展了学院“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工作”专题承诺活动、宣传图片展,组织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纪录片、廉政教育片和廉政警示片。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纪委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向学院全体党员干部编发廉政警示短信,更好地营造出校园“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反腐倡廉文化氛围,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检查治理。
纪委不断深化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细化岗位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按照《浙江金华职业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办法》、《浙江金华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标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强化各职能部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主体责任,对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奖助贷评定、干部任用、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腐败易发环节,对所涉及的相关责任部门采用廉政提醒、跟踪监管、不定时检查等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不间断的监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四)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
纪委以党委的大力支持为依托,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9年以来,纪委切实回归“主业、主责”。改变了传统思维和工作定势,腾出手来集中力量抓监督、执纪,继续抓违纪、抓早抓小,常抓不懈;明确执纪重点,加强学校重点岗位、重大事件监督,规范执纪流程,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优化了纪检干部队伍,三次派出纪检监察人员外出接受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打造学院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学院始终保持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党委注重把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开展工作,形成工作新常态;纪委注意关口前移,畅通信访渠道,注重源头防范,实时监督权力运行,不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从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过去的2019年,学院党委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厅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2020年,学院将会继续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党委肩扛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四风”现象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进一步将“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2.16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篇二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中华民族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和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富民强区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把握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认真履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把厘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点,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推进和保障“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努力建设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治理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自觉担当责任
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按照党委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全区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格局。
二、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落实主体。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3.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扩大巡视范围,强化问题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7.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要求、方法、路径、平台,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8.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1.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强化工作指导,履行分管职责,落实具体任务,注重日常监管,搞好廉政风险防控。
3.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经常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4.当好廉政表率。党委(党组)每位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等纪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执纪执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四)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强大震慑。
(五)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强化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六)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要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内党发〔2012〕19号),严肃追究责任。
四、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纪委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具体保障制度和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进行。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各级党委、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办工作、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工作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组)、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究的依据。
(二)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委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并作为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向同级党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上级党委、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分别听取有关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
(三)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大会或书面述责述廉。其中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并在全体委员中进行测评。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届内要述廉两次。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的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报上一级党委,同时抄送上一级纪委、组织部。
(四)实行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下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接受上一级纪委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并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的依据。
(五)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六)强化党委、纪委约谈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社会评价、政风行风社会满意度测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案发情况等,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和同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党组成员),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各级纪委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下一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七)完善专项检查考核制度。每年结合对各盟市、区直机关部门的“三位一体”考核,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带队对盟市厅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八)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构建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落实。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督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各级纪检机关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贯彻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条主线,突出执纪和查办案件这一主业,强化监督问责这项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配合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适应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主动承接由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到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如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防止出现监督“真空”和任务落实“脱档”现象,重点解决好部门和单位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和落实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16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篇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2014年以来,在上级纪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防制度体系建设为核心,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重点开展工作纪律、教育收费等专项治理,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工作,全面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项任务,协助党委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秩序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
(一)责任更明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学校党委制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党字[2015]7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校纪委的5项责任,学校纪委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坚守责任担当。
(二)监督是关键。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尤其是作为看似清水衙门的高校,其腐败形式更加隐蔽,反腐形势更加复杂。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不辱使命、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严格纪律监督、作风监督、效能监督、工程建设监督等,要加强宣传教育、严肃查办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三转”作保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通过调整工作分工,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切实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和校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全校纪检工作的具体督促和指导机制,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建立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专题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
(二)整合监督信息。协调党委和行政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舆论引导和风险防控动态管理,研判分析审计、财务、信访等相关资料,及时掌握苗头性问题,加强有效监督。畅通信函、电话、来访、网络等渠道,实现举报系统与全校信访、投诉信息体系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线索处置和分类流程,及时审查、严格规范管理。
(三)重视制度创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六权治本”和我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
(四)工作重点突出。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内执纪监督、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等中心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的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学校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纪委监督责任体系。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情况
(一)认真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第一责任。一是发挥了助手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及时研究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目标和阶段重点,出台了《太原科技大学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二是发挥了协调作用。按照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班子成员分工,修订印发了《太原科技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实施意见》,组织协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级领导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责任分解实施办法48份,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152份。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全校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止懒治慵”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党委工作提供参考。认真参与党委各项工作,加强廉政监督。
(二)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提升廉政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廉政教育方面,我们坚持教育、预防为主,开展了多途径、全方位、多层次的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开展“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的廉政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阵地,通过会议文件、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校内宣传公示栏、监察处网站等途径,全方位开展廉政教育。二是注重发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作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提出多项廉政意见建议,充分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人员形成了警示作用。三是积极组织教育基地参观、观看廉政影视、发放反腐倡廉学习材料等,提高了党员、干部、教师的党纪政纪和法制观念、廉洁自律意识。(三)深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约束,力求从制度上遏制腐败根源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将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控制和干部的任用管理方面,通过制度汇编、督促、计划等方式推动制度建设,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一是清理汇编。近年来我们逐步清理汇编全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相关制度90余件,形成了比较全面、适时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二是年度修订。我们按年度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等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确保制度符合实际,持续有力。三是专项完善。结合专项整治、教育实践活动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太原科技大学财务监督办法》、《太原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监督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四是制度计划。针对风险环节建立制度建设计划,督促校办、审计、财务等多个部门健全管理制度,推动完成了公车管理办法、审计监督办法、财务公开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四)深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关键环节廉政风险 工作中我们聚焦主业,抓住重点,在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工作的同时,全方位深化监督职能。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对全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五不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务校务公开、劳动工作纪律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开展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五不准情况监督检查,检查了各单位的公款消费、公务用车、财务独立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通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180余项。二是开展重点监督,对工程建设、科研经费、招生考试、干部调整、人事聘用、物资采购等人财物开展重点监督。2014年以来,校纪委参与监督基建维修工程、大宗物资、大额仪器设备、等各类招投标90余次。对学校发展规划处、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化工学院、工程训练中心、晋城校区6个单位的重大基建、维修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重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就学校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建设情况提出了多项具体意见。三是专项监督,针对基建工程招投标、教育收费等重要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对全校各类教育收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进行了检查,督促清理、规范多个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四是开展备案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登记备案和招投标备案制度。备案审核采购、建设项目32件。登记备案《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13人次。五是开展跟踪监督,对五届四次教代会确定的3个重点提案进行跟踪监督,目前校园出入车辆的智能化管理和科大世纪花园住户房产证办理两个提案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和进展。六是强化监督力量,我们还加强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兼职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监督力量,确保落实好监督主责。
深化专项治理,根据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太原科技大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专项整治,“三公”经费超支专项整治,侵害师生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基本建设、科研经费、招生考试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防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通过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得到基本防范,全校的工作作风及工作纪律得到基本转变。
(五)从三个“注重”着手健全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严肃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
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中我们从三个注重着手,一是注重改进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加强信访举报件及案卷管理,提升案件查处能力。完善了信访举报案件登记制度、转办制度,规范了案件初核、立案及案件转办流程。二是注重拓展信访举报渠道,重点关注学校师生关注热点,定期收集网络涉腐舆情信息,主动纠正部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注重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2014年以来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件10件,立案查处2件,处理涉案人员6人,对相关责任人全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相关学生给予了校纪处分。通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各级领导干部形成了警示作用,促进了学校奖助学金、科研经费管理、评先选优等工作的规范,逐步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教学、行政工作氛围。
(六)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促进行政透明规范化 我们把党务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一个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一是严格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拓展公开范围,通过各个渠道公开文件规定、经费使用、干部调整等,尤其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14年学校层面公开90余项,基本实现了行政决策透明化。二是依法推进。以宪法学习教育为纲,推进依法治校,开展了对学校各级单位落实教育行政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和师生法制教育,依据教育行政法规修订校级层面规章制度22项,建立健全了校内法律顾问制度和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依法治校无缝结合。
(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检干部工作纪律和业务能力
积极接受上级纪委和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主动加强部门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强化纪律。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六条禁令”,通过完善部门规章制度、召开部门会议、个人谈话等方式,纠正纪检干部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二是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8次,参加了校内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知识学习。紧紧围绕反腐倡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参与了全国监察学会机械分会纪检监察理论研讨会,发表了题为《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的论文,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三是健全制度。积极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案件处理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职能。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全校监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了对全校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监督反映问题的问题和能力,确保了纪检监察监督职能落到实处。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中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对纪委工作理解和支持不够。二是有的干部“一岗双责”的主体意识不强,抓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力度不大。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还没有步入常态化,以会代学、工学矛盾处理不好的现象还较普遍。四是作风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有差距。
针对存才的问题,校纪委主动应对,认真改进。一是积极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自觉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加大“三重一大”项目、全校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作风及教风、学风得到改观。五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建设,提升队伍的履责素质。
中共太原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4.16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篇四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履职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二)主动谋划,严格履行“ “ 第一责任人” ” 责任。
(三)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 “ 一岗双责” ”。
(四)以案促改, , 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强化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班子成员履行“ “ 一岗双责” ” 差距大。
(二)监督执纪四项谈话运用效果差。
(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2020 年以来,县统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九次、省纪委十届七次、市委九届八次、市纪委九届六次、县委 XX 届 X 次、县纪委
XX 届 X 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设放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始终把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挺在统计工作的前面,从不敢懈怠。现将一年来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从严治党推进统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履职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讲好“微党课”,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传达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市纪委九届六次和县纪委 XX 届 X 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二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挺在前面。截止 10 月 24 日,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X 次。结合统计局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中共 XX 县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 2020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 XX 县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分解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对年初县委下达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
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了队伍建设,全年班子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X 次,调整中层干部队伍及人员 6 人,按时每季度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 次。三是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好“X 个年”和“X 个一”警示教育方案。结合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XX 县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X 个年”工作和“X 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好工作,取得成效。截止 10 月 24 日,县统计局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大会 X 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X 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 X 次),讲授专题廉政党课 X 次,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1 次,通报腐败典型案 X 余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6 次,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 X 次,共约谈 X 人,约谈 X 个问题,整改清单 X 份,组织学习《XX 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X 篇,主动谋划开展好家风主题教育,全覆盖家访 X 户,积极组织观看 XX县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精品汇演。
(二)主动谋划,严格履行“ “ 第一责任人” ” 责任。一是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干部队伍状况,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X 次、讲授廉政专题党课 2 次、开展主体责任提醒谈话 4 人次,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 4 人次。二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与全
体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X 份,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三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凡涉及本单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不搞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做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四是认真执行两报告制度,按时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书面向派驻纪检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X 次,报告个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情况 1 次,带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工作。五是执行好“四个不直接分管”。我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招标,在领导班子分工中,凡涉及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四不直接分管”的工作事项,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后,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专人落实。
(三)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 “ 一岗双责” ”。一是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做到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每季度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研究 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督促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分析廉政风险点 11 人次。做到具体业务工作与廉政建
设工作齐头并进。二是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4 份,与分管股室签订 6 份,并督促分管股室严格按照责任状规定要求落实好工作任务。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四项谈话”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灵活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2020 年以来,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 X 人次、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X 人次、开展责任主体提醒 X 人次。
(四)以案促改, , 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 X 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 X 次,组织集中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错把平台当本事》等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例会、专题学习会议、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等形式通报中央、省、市、县查处的典型案件 X 余期;利用《XX 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实现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效果。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育中心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到县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认真收看专题片《家风促廉》,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开展廉政家访 X 户,与家属签订《XX 县领导干部家属家庭助廉承诺书》X 份,发放《XX 县“树清廉家风、建廉洁家庭”倡议书》X 份。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永远在路上—XX 县全面从严治
党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精品汇演”,营造“知廉”“守廉”知行合一的廉洁文化氛围。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强化监督作用。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讨论修改了《XX县统计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分析廉政风险点 18 人次。二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目录化管理”,截止目前党务公开X 次,政务公开 X 次,党务公开内容 X 条,政务公开内容 X 条。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按照驻局纪检监察组的要求,领导干部职工应当对自己个人有关事项实行零报告,结合招商工作实际,我单位积极探索,制定了《XX 县统计局关于干部职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的方案》,干部职工及时如实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四是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偏纠正专项整治行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财经纪律、内部纪律严格督查。持续整治“四风”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常态化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参与等专项整治情况,截止目前共开展内部纪律督查 X 次,接受驻局纪检组督查 X 次,开展违规借贷问题自检自查包括退休人员、劳务派遣等 X 人次。五是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截止 10 月,我局未出现违纪
违法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班子成员履行“ “ 一岗双责” ” 差距大。有的班子成员自身素质低,习惯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干部,工作的时候习惯在微信朋友圈骂骂咧咧,在工作群抱怨工作。有的与分管股室分析研究、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廉政提醒谈话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在开展与分管股室人员谈话时,没有进行充分的准备,针对股室人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谈话质量不高,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是对工作缺乏深度思考,对上级精神吃得不透、把握得不准,面对问题还存在畏难却步现象,攻坚克难的劲头还不足。在用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路径解决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所欠缺。
(二)监督执纪四项谈话运用效果差。对一些违反单位工作纪律的同志要么包庇维护以示“关心”,要么简单说教敷衍了事,要么装作没看见不闻不问,未能充分发挥严肃执纪处理带来的震慑、教育效应。究其原因是监督执纪四项谈话制度吃得不透,把握不准,运用不好,其次政治思想意识方不够强,“老好人”的思想依然存在。
(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接近尾声,干部职工放松了自我要求,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同群体的群众工作方法不灵。究其原因是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强,“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现象还是存在于个别干部当中。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利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例会等形式,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 XX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持续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及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质量和水平。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党组领导力。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党组领导核心,规范党组决策运行,坚定必胜信心、强化使命担当,统筹全面推进统计工作。
(三)层层传导压力,践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提高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任务落实体系,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传导任务,确保不留空白,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四)严格执纪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上率下贯彻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节假日监管,转变作风,开展不定期抽查,使正风肃纪检查常态化,同时配合纪检组各类专项检查。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监督、教育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篇二:2020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年初以来,党委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XX 届 XXX 次全会、市纪委十 XX 届 XXX 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 XXX“XXX、XX、XXX”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现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分工,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党委深刻理解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一是从上到下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始终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纳入转型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
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转型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年初召开了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先后召开 X 次常委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印发了《2020 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及责任分工》,对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科学划分党委及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将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是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作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单独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汇报;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与基层单位单位、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起到了良好效果。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能够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了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年初以来,对 X 名主要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 X 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有效促进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以责任追究倒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反条例所列六种情形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出现重大廉政和作风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 X 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对 X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发生“X·XX”单位的主要负责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进行了诫勉谈话,达到了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二、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集中整顿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落实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坚决纠正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规范的问题。党委班子带头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下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入户走访、个别访谈以及网络征徇等多种形式征求到对党委班子及成员意见建议 X0X 条,归纳整理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规矩、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等 X 个方面XX 条,全部制定了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有序整改当中。X0X 个基层党组织全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XX 名处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班子、支部书记、党员分
别查摆出问题 XXX 条、XXX 条、XXXX 条,全部制定了整改措施。举办了全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X00 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研讨,县委书记带头做了专题辅导,市委党校和县党校教师分别做了专题辅导和精神解读,参加学习人员撰写心得体会 X00 余篇。
二是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经常委会讨论研究制定了县《纪检监察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对 XX 个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资金、经费使用管理、干部人民工作作风、落实省、市和县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发现共性问题 X 个,个性问题 XX 个,对 X 个班子作出了组织调整,免去了主要负责人职务,派驻了由两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带队的工作组驻镇开展工作。
三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好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辽宁贿选案》警示教育片,开通了“廉洁 XXX”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发表信息、评论、调研等各类文章 X 万余字。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耳朵、扯袖子,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防止了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统筹推进,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震慑力。年初至今,纪检监察机关共受
理群众来访 X 件(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全县共查办违纪案件 XX起,全部予以审结,其中对 X 名科级干部、X 名一般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违法犯罪案件 X 起。
二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支持纪检部门常态化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县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年初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 X0 次,查处“四风”问题案件 X 起,处分 X 人,对 X 名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县工会副主席给予通报批评。
三是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厉查处在征地拆迁、低保办理、惠民惠农、医保核销及其他领域可能存在的隐形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强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等问题的整治。在棚户区改造拆迁及房屋分配过程中、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都全程参与监督,保障了公平、公正、公开,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作风的转变,拆迁、房屋分配和招录工作人民群众反响很好,没有出现任何杂音。
四、以身作则,带头严守规矩廉洁从政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党委领导班子始终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
坚定政治定力,深刻汲取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训,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制定了《常委会议议事规则》《XXX 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始终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
二是狠刹“四风”重作风建设。党委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自己做起、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带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形成了以上率下反“四风”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实际行动带动了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三是严抓自律促廉洁从政。县委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收受礼金、礼品,在用车、生活、工作上不违反有关规定,自觉置身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能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金钱物欲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好勤政廉洁的表率。
年初以来,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5.16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报告 篇五
纪委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述职述廉报告
我于今年月底,从区委组织部调入区国土资源局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四个多月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的帮助指导下,依靠全局干部职工的支持配合,按照局党委的分工,做了自己份内应该做的一些工作,并逐步适应了工作环境,在思想上和作风上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和提高。根据区委办〔2003〕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述职述廉报告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努力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学习是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本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调到国土局后,面对工作环境变化和工作岗位转换,如何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首当其冲的是抓好自身的学习提高。为此,我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主要通过机关的集中学习和平时的自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件,特别是通过9月份参加第五期区管领导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班的学习培训,使自己进一步领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不断增强了“发展兴萧山、国土争贡献“的责任感。二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自己虽然在原城厢镇当过一年的专职纪检委员,但对过去了解掌握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早就遗忘。为更好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到国土局工作后,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业务简明教程》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权限、程序和方法》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特别是7月份,参加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为期十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我十分珍惜此次学习机会,认真听老师讲课和作笔记,通过学习培训,使自己进一步了解掌握了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专业知识。三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学习。调到国土局工作,我既不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也不熟悉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务知识,脑子“一片空白”,工作完全是“新兵”,是“生手”。为尽快了解熟悉业务,适应工作环境,我在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请教的同时,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和《萧山区征地安置政策汇编》、《关于贯彻执行征地新政策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材料,从而使自己对国土资源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了初浅的了解,并从中也逐步明确了国土局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如同一名演员初识了点滴“场步手势”。
二、履行岗位职责,尽己所能做好本职工作
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我主要是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负责局机关支部、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并联系局办公室和义盛国土所。由于到局工作时间较短,因此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中,自己坚持“边学边干”,在熟悉环境、摸索程序、适应工作过程中,能围绕全局工作的中心,积极当好局党政主要领导参谋助手,着重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根据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5月份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局党委立即制订并印发《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了责任范围、责任分工和责任要求,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格局和“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行风”的工作方针,并与各科、所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作为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纪委书记,自己能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在在抓好所联系的局办公室和义盛所以及执法监察义盛中队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按照党政主要领导的要求,配合抓好局和各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的具体工作,并经常在机关干部会上组织大家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剖析反面典型事例,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廉政意识,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国土队伍的良好形象。
2、配合领导抓好行风建设。针对国土资源部门是一个高风险部门的特点,为认真落实《萧山区2003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和《2003年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切实端正行风,提高国土队伍的整体素质,我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在6月中旬召开了由区纪委和12名行风监督员参加的行风建设座谈会,并协助党委在抓好全系统行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宁围、义盛两个所的集中评议工作。同时,在我局评为区“好班子、好干部”后,为进一步加强国土队伍建设,推进国土事业再上新台阶,局党委决定以“双好”为起点,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在全系统召开一次以“学、塑、创”活动为主题的思想作风建设会议。根据局党委领导的要求,我具体负责做好会议的筹划和准备工作,由于这次会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时间集中,内容丰富,从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认真抓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密切当群关系、推动
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为切实承担起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责任,局纪委按照区纪委制定下发的《萧山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信访举报工作的登记、受理和调查处理等制度,并与局执法监察科密切配合,对96666督办和区纪委信访室转办的7件投诉、举报件,派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
时间进行报结,较好地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以确保信访、举报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了一些违章违法用地问题外,而且端正了个别土管员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同时也通过调查核实,保护了被错误投诉、举报的土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4、积极抓好机关党支部等工作。6月份,局机关党支部换届时,我被选为局机关党支部书记。4个多月来,按照局党委的要求,我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区委的总体部署和局党委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实施意见”,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运用读原著、学《纲要》、议专题、听辅导、写心得等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讲》等辅导材料。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加深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努力营造“发展兴萧山,国土争贡献”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开展“七一”纪念活动。邀请区委党校副校长王一民,给机关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上“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的三大任务”的党课教育;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先后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赴党的诞生地——嘉兴南湖纪念馆参加学习,组织部分同志赴革命根据地——井冈山学习考察;组织各党小组过一次组织生活,要求党员联系我局为“创大都市强区,建现代化萧山”提供资源保障这一中心工作,谈谈如何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要求每个党员在“七一”前后到居住的社区做一件好事。三是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局党委制订的活动计划,协助党委领导认真抓好局机关开展的以“强素质、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活动。四是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对先后录用进局工作的5名大学生和调入我局工作的2名同志,以及招进的临时工,报到后,都分别向他们介绍我局基本情况,并提出学习、工作和廉政建设等要求,进行“入门”教育;城厢、戴村两个国土所班子调整后,配合其他局领导对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谈话教育;对被纪检信访投诉的同志,经调查核实后,都进行个别谈话,要求他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维护国土队伍良好形象。五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区政府的要求部署,对局机关行政人员(退休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进行了填表审核并上报;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和公示程序,上报了区管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并对两个国土所的班子调整人选和招收录用的大学生进行了考察了解。
三、注重清政廉洁,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担任区管干部以来,我比较注意自身修养,按照“干净干事”的要求,始终以“踏实工作、公正处事、诚恳待人”为座右铭,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牢记三个“平”字,即平平常常工作、平平淡淡生活、平平安安做人。一是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坦荡直率,诚恳待人,遇事多向领导请示汇报,与其他班子成员经常沟通交换,自觉维护班子整体威信。二是养成求真务实,踏实肯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做到“少说多干、要干就干好”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三是坚持公道正派,无论在区委组织部还是到国土局工作,待人处事都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道正派,既不搞亲疏,也不分高低;四是注重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遵守上级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管好自身”,决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出格事。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特别是调到区国土局后,虽然做了一些事情,但总感到离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要求差距很大,在思想和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劲头有所减退,总认为年过半百,忙了大半辈子,到国土局后该歇歇了,以保重身体为主,所以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二是对土地管理法规政策比较生疏,纪检监察业务一知半解,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国土所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在平时工作中探索研究比较缺乏,由此带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有力;四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到局工作虽已四个多月,但还没有踏遍基层国土所、队;五是在廉政建设上,与高标准严要求有差距,虽能把好度,但到有关业务部门的应酬、吃请也时有发生。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决心在局党委的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下,进一步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牢记党的宗旨,努力恪尽守职,坚持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形象,为萧山的国土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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