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作目标

2024-09-04

节能工作目标(精选10篇)

1.节能工作目标 篇一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推动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及范围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量化考核,进一步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遏制资源能源浪费现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表率作用,为建设两型社会,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范围

全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和平常检查情况。

1、节能目标:人均用水、用电、用油、办公经费及电话费较2012年相比,均降低3%以上,达到市政府批准的市 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2、节能措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编制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节能改造、能源审计、节能专项经费、节能监督检查、节能宣传培训等内容。

3、平常检查:平常节能制度执行和节能管理落实情况。

(二)考核依据

全局公共机构各单位用水量,用电量、用气量和耗油量指标,以供水、供电、燃气、石化等部门所认定的单位当年耗用量或财务报销票据为依据;其中水电独立计量的部门和单位,以其直接消耗量进行考核;集中办公且水电统一计量的单位,水、电、气消耗分别由产权单位按比例摊到相关单位作为考核依据。

三、考核方式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局公共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各直属机构、各科室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2、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年终集中考核、日常检查和根据有关上报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集中考核工作一般在年终进行,采取单位自查、现场考评打分、集中会审和通报等程序进行。

4、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90分以上)、达标(70-89分)、基本达标(60-69分)、未达标(60分以下)4个等级。

(二)奖惩办法

1、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考核结果未达标的科室,由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按相关规定予以扣分。同时,将其列入下一重点节能监察范围。

2、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出现瞒报、虚报、谎报等情况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违纪者,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节能工作目标 篇二

“十二五”期间, 江苏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实施节约型城乡建设10项重点工程, 不断提升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水平。到2015年年末, 全省节能建筑面积总计143 790万m2, 占城镇建筑的53%, 比2010年年末增长了20个百分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总计11 003万m2, 占全国总量近1/4。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工作均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 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江苏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的实践”项目获得2011年全国人居环境奖范例奖, “江苏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项目获得2012年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全球百佳范例奖。

3.十项措施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篇三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点内容,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在下半年开始的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进一步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制定发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公开节能减排信息,为实行节能减排评价考核和问责制,开展社会监督奠定基础。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要严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对违法违规的在建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停缓建。继续清理和纠正一些地方在电价、地价、税费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优惠政策。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国发改主任马凯表示,下半年,有关部门将水泥、焦炭、电石、铁合金、平板玻璃和钢铁(第二批)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到相关地区和企业。公布小火电、小钢铁淘汰企业名单及各地执行情况。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出台《中央财政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中央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的支持和鼓励;地方也应创造条件,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全年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000万吨和落后炼钢产能3500万吨。

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近期将出台《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抓紧落实中央财政新增安排的70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约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抓紧制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今年要力争推广5000万只节能灯。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建设农村户用沼气250万户。安排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财政资金40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征收率,2010年之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提高到每立方米供水0.8元以上。

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将公布千家企业能源审计和利用状况报告。总结推广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经验,公布和启动第二批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年内发布粗钢、水泥、烧碱、火电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轻型商用车等5项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督促北方采暖地区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城市,启动30个更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和20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中央国家机关更换全部非节能灯具。加强公务用车节油管理,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在用“黄标车”更换工作。

强化污染防治

要重点推進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今年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都要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对无故停运脱硫设施和脱硫设施投运率不足80%的扣减脱硫电价并处5倍罚款。9月底前将“十一五”全国城市污水处理新增能力、COD削减量及污水处理率等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省(区、市),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公告制度,每年公告各省(区、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抓紧编制并实施“三河三湖”等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规划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按期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行。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群众饮水用水安全。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发展有机农业,逐步实行定额供应化肥、农药,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加大畜禽养殖场管理和污染物处理力度。

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通过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将节能减排相关科研工作作为支持重点,支持一批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发布《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快“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重大专项启动与实施。在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在发电领域应用洁净煤技术,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将抓紧出台《关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体系。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将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检查各地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情况。在现有法律法规下,按高额处罚原则,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经济处罚。继续实施和强化“区域限批”制度,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主要河流控制断面不达标、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和不正常运行的,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或企业(集团),按照有关规定,暂停该地区或集团新增污染物项目的环评审批。对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将公开曝光,分批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执法,促进节能减排。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4.节能工作目标 篇四

(苏政发〔2010〕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201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左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和2.2%的目标,确保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节能减排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必须清醒看到,我省经济增长仍以物质资源的“硬性”要素投入为主,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根本改变,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得力、激励政策不完善、问责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从现状看,节能减排空间在大幅收窄,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有所放缓,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挑战相当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节能减排各项目标。

二、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5月底前分解下达2010年各市节能减排目标,并逐级落实到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开展对市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提前做好“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总体评价考核安排,制定具体奖惩措施,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如期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和企业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不得参加创优评先活动;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提拔重用;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各市政府要于6月15日前向省政府报送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认真落实国家下达的2010年落后产能淘汰任务,5月底前将目标任务预下达到各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炼铁、炼钢、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小火电等落后产能,确保三季度前全部关停。2010年淘汰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关停小锅炉不少于250台。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强化行业监管,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引导化工企业进入园区,促进化工产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对违法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坚决关闭;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要坚决淘汰。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和省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相关行业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各市、县要落实好依法关停企业的财政资金引导、职工安置保障和企业改造升级等配套政策。

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实施严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制度,未经节

能评估审查和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停止供电供水。严格落实国家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五、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着力抓好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深入推进列入全国千家、全省百家的企业节能行动,确保形成2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尚未进行能源审计的企业年内必须完成审计。以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分行业树立1-3家能耗先进标杆企业,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建筑全过程节能审查,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2010年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6%,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55%。进一步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加快运输装备改造升级。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制定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加快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2010年能耗指标在2009年基础上再降低5%。突出抓好太湖和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六、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利用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突出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一批能形成直接节能效果的重点工程,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全面推进列入年度计划的1059项减排工程,形成化学需氧量17万吨、二氧化硫30万吨的减排能力。完成125家工业企业废水处理和提标改造工程。加快电力行业脱硫设施、钢铁行业烧结脱硫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按时形成减排能力。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

七、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加强对各市、县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地区,加大能源供应调控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2010年实施“以大代小”替代发电200亿千瓦时以上。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坚决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具体由省物价局提出意见。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八、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与产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推动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发布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目录。以创建节能示范工程为抓手,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锅炉等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2010年应用节能高效变压器、更新改造高耗能变压器6900台(总容量130万千伏安),年节电3680万千瓦时。认真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空调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推进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高效照明推广工程,2010年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300万只以上。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

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积极推进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应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和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将执行范围从钢铁、水泥、电解铝等八大类高耗能行业扩大到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深化环境价格政策改革,建立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成本以及环境污染程度等因素的合理环境价格体系,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将城镇污水厂污水处理费使用与减排效果挂钩,促进污水处理单位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十、加大节能减排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合成氨、钢铁等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排查工作,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建设项目等问题,对违法违规用能的单位和企业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的违法行为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开展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大力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十一、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继续推进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农村、学校、军营、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专项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宣传各地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和新经验,树立先进标杆,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十二、加强节能减排预警调控和重大问题研究。按季度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各市要在6月底前制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全省三季度组织开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对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区,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早作谋划。

各级政府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省政府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环保部门要深入开展污染物减排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统计部门要扎实做好节能监测和统计等基础工作,并为相关部门及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监察部门要全面加强监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和督促检查,确保我省实现全年、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5.节能目标责任制 篇五

一、综合管理部的职责

1、综合管理部门是企业各项计划的计划部门,节约能源计划是企业生产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企业生产发展规划和计划时,应把节能规划和计划列为主要内容,应会同企业技改部门、生产部门共同搞好节能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

2、编制、检查、总结生产计划时,负责会同企业生产部门同时编制、检查、总结节能计划(包括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

3、坚持贯彻“以节能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方针,综合平衡,安排好节能措措所需资金,结合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装置检修等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创造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条件。

4、按照能源使用合理化要求,合理组织生产调度,及时调整供热、供电、供冷、供水、供风和余能回收系统的运行,提高生产和全厂用能的均衡性,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损失,提高能量回收率和利用率。

5、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报告各单位节能计划和能耗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

6、检查新装置和节能措施试运过程中的能耗情况,督促其迅速达到设计能耗指标要求,做好调度衔接和协调工作。

7、及时总结企业生产、辅助生产等系统的合理用能的经验,并向企业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改进用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

8、负责企业职工的节能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节能意识、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水平。

9、制订普及节能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节能专业技术培训,能源管理短期培训、结合企业能源利用的节能技术报告会和交流研讨会。

11、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进行企业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专业培训,并实施上岗操作考核、发证工作。

二、生产部门的职责

1、按照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规划或计划,编制机动设备、专用设备、保温、保冷、水、电、汽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动能源使用合理化,贯彻能源使用合理化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散热损失,提高能量传递、转换效率,提高设备效率,提高余热、余压、余冷的回收率,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率。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采用节能设备和材料,及时淘汰落后设备。

4、加强各种耗能、能源转换设备和水、电、汽、制冷系统的管理,及时制订、修订设备操作规程、工艺卡片,搞好经济运行。

5、加强工业锅炉、工业窑炉、风机、水泵、供热供冷管网、蒸汽疏水阀及重大传动电机等的能源利用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设备能源利用率。

6、加强用水和水质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改善用水质量,提高设备传热效率,搞好节约用水。

7、组织定期检查设备、各类输送能源的管网,及时发现并消除浪费能源的现象。

8、加强供能用能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标准,总结交流经验,做到合理用能,使设备之间功率匹配合理,能级匹配合理,能量逐级有效利用。

三、技改部门的职责

1、负责企业能源的计量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能源计量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企业能源计量的各项任务

2、根据企业能源进出、分配和消耗等的实际需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负责编制并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3、组织制订能源计理的各种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4、负责能源计量的监督检查,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规定能源计量的重点管理项目,建立重点监测网点和信息传递、反馈流程、管理办法。

5、积极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新器具,努力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6、仲裁能源计量测试中出现的争议。

7、参加企业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负责解决测试中的计量问题。

四、物资部门职责。

1、统一管理企业燃料、成品油及其它载能工质、材料的供应、输送和仓贮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和防止耗损。

2、负责能源的进、销、存和发放统计工作,办理燃料和油品按定额核销的报表和计划申请手续。

3、负责对购入能源的质量检验工作。

4、协同计量部门健全各类能源进厂、出库计量器具,做到按计量表计数核算。

5、对企业运输机具进行全面管理,制订加强油耗定额管理和节油改造措施。

6、总结交流能源科学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贮运系统职工的能源采购、存贮知识和节能管理水平。

6.节能目标责任书 篇六

一、重点工作目标

1、以国家“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基础,实现“十二五”我司总节能量1105.6吨标准煤,“十二五”单位产值能耗降低率25%以上。具体节能目标分解如下表:

2、根据公司的制定的节能目标,严格做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争做节能先进单位。

二、工作措施与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认直贯彻国家、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2、建立部门节能管理体系,负责部门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对本部门节能降耗的组织领导及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当中。

3、健全节能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经费等各项节能管理制度。

4、强化节能目标管理。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制定有效可靠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

5、进一步加强节能教育,增强全体职工节能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减排氛围。

6、根据公司制定的工艺、消耗指标控制好单位产品煤耗、用电量等各项指标。

7、积极开展节能奖罚活动,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做到勤分析、勤操作、勤调整、勤自查,使机组设备在安全、经济的工况下运行,发挥其最大的生产效能。

8、加强对设备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保证设备运行顺畅。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以提高设备工作效率。

9、通过检修消除具六漏(漏汽、漏水、漏气、漏油、漏煤、漏热),泄漏率应长期控制在3‰以下。

10、建立节能资料档案,健全有关登记、统计。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建立能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认真执行公司节能管理制度,按时向公司呈报能耗情况及数据分析报告,做到按时、准确。

11、进一步做“变废为宝”工作。对老旧作废生产工具进行改造加以重新利用。

12、购置用能办公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用能设备采购目录,购置能效标示2级以下节能产品。

三、目标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本节能目标责任书及岗位职责实际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节能实施方案,努力完成公司“十二五”节能目标。

2、合金厂组织考核,年终考评采用百分制。考核根据以上制定的工作措施与要求及《韶关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考评。

7.节能工作目标 篇七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但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由降转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减缓。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这也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布2009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各地区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确定要以2005年为基数。各省级政府要在5月底前,将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务院。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 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 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 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各省级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市、县和有关企业,并于5月20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在5月底前下达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确保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五、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元,重点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形成年节能能力8 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 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各地区要将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有关部门要在6月中旬前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六、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要加强对各地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地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要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具体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于今年6月底前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七、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公告考核结果,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确保形成2 00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年耗能5 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用能单位,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为完成本地区节能任务多做贡献;尚未完成任务的用能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都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节能投入,加强管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和存在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行降级降分处理,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紧密挂钩。

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加强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 00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加快铁路电气化建设和运输装备改造升级,优化民航航路航线。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抓好“三河三湖”、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军队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九、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

发布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加大高效节能空调推广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发布第七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十、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

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改革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适时推进资源税改革。尽快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指导意见。深化生态补偿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十一、加快完善法规标准。

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抓紧完成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审查修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完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等。

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今年第三季度,国务院组成工作组,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

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军营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本通知要求采取的行动,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十四、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

要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各地区要在6月底前制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在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对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区,要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8.节能工作目标 篇八

DOI:10.13340/j.jsmu.2016.04.003

文章编号:1672-9498(2016)04001505

摘要:为促进港口向低碳、高效的目标迈进,并兼顾港口自身发展及其社会责任,从能源消耗、碳排放和成本控制等3个角度出发,建立港口节能减排建设方案多目标优化模型.将模型运用到连云港港口节能减排项目的优化与分析中,利用GAMS软件进行模型求解,得到综合效益最优时项目的建设时序和规模.结果表明:建设期结束后,该方法可使连云港港口每年节省标准煤6 526.64 t,减少CO2 排放39 390.22 t,获得4 922.38万元的节能减排综合效益;运营两年后即可收回建设成本.

关键词:

低碳港口; 节能减排; 多目标优化; GAMS

中图分类号: U651 文献标志码: A

0引言

交通运输业是能源消耗大户之一,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交通运输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港口作为水路运输的基础设施,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部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核心,以完善法规、标准、规范为基础,以推进排放控制区试点示范为抓手,依法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我国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制度不够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困难以及节能减排评价体系行业标准缺失,导致我国港口的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对绿色低碳港口改造的合理规划有利于港口向低碳、高效的目标迈进,推动交通运输业可持续发展,其社会意义深远.

早期港口的粗放式发展靠的是能源资源的高投入、高消耗,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后来人们开始了对绿色低碳港口的研究,许多国家把低碳理念运用于港口发展中.GOULIELMOS[1]通过总结欧洲地区港口环境保护政策,提出港口环境保护要从运输和海洋环境两方面进行论证,研究港口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并指出港口成本应纳入环境成本;TICHAVSKA等[2]从拉斯帕尔马斯港废气排放角度出发,分析港口的外部成本和生态效率指标,研究结果结合港区运行情况可用于评估港口城市的减排量;ODUM等[3]通过对港口生态工程的研究,把生态设计因素加入到港口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中,使得港口环境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目前国内港口节能减排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节能减排评价体系、主要技术、效率研究等方面.姜海洋[4]、莫琪琪[5]、刘捷等[6]、陈敏慧等[7]从管理体制、工艺技术、新技术开发和节能减排效果等角度构建了港口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李海波等[8]和刘洪波等[9]归纳总结了绿色低碳港口建设的主要技术,并分析了其应用效果、推广的制约因素和解决途径;邵超峰等[10]、刘砚津[11]和耿东耀[12]从优化装卸工艺流程、采用高精尖节能减排技术、降低设备能耗等层面开展节能减排效率研究;赵雅倩等[13]以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目标建立01整数规划模型,并通过Excel软件求出最优解.综合来看,国内少有学者从港口节能减排建设方案规划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安排港口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规模和时序以兼顾环境与经济效益.

鉴于此,本文从能源消耗、碳排放和成本控制等3个角度出发,对港口节能减排项目建设与投资进行多目标规划,利用GAMS软件进行优化求解,提出港口节能减排建设优化方案.

3结论与展望

长期以来,港口节能减排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往往仅从投资成本角度考虑项目建设规模和时序.本文重点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这两个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入手,同时兼顾投资成本因素,构建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规模与时序的优化模型,并将模型运用到连云港绿色低碳港口的优化与分析中.采用GAMS软件求解得到建设方案.根据该优化方案可以得到:建设期结束后,连云港港口每年能节约标准煤6 526.64 t,减少CO2排放39 390.22 t,获得节能减排综合效益4 922.38万元,运营两年后即可收回建设成本.

当然,本文构建的模型尚有不足之处,如不能体现建设项目的规模效应,项目建设时间以年为单位不够精细化等,与实际建设方案仍存在一定差距.这有待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改进.

参考文献:

[1]

GOULIELMOS A M. European policy on por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J]. Global NEST Journal, 2000, 2(2): 189197.

[2]TICHAVSKA M, TOVAR B. Environmental cost and ecoefficiency from vessel emissions in Las Palmas Port[J]. Transportation Research Part E: Logistics and Transportation Review, 2015, 83: 126140.

[3]ODUM H T, ODUM B. Concepts and methods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J]. Ecological Engineering, 2003, 20(5): 339361.

[4]姜海洋. 大连港港口节能减排效率及综合评价研究[D]. 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 2012.

[5]莫琪琪. 上海港节能减排评价研究[D]. 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 2011.

[6]刘捷, 王甜. 南京港节能减排评价和提升策略分析[J]. 水运工程, 2014(6): 7981.

[7]陈敏慧, 封学军, 李宇为, 等. 基于指标序优势权重法的灰色定权聚类在港口节能减排管理水平评价中的应用[J].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12, 33(4): 3338.

[8]李海波, 贾志平, 姚立柱. 港口燃油动力设备节能减排技术[J]. 水运工程, 2010(12): 7983.

[9]刘洪波, 汪锋, 张志平. 集装箱轮胎吊“油改电”技术在港口节能减排中的应用[J]. 水运工程, 2011(9): 123125.

[10]邵超峰, 鞠美庭. 国内外生态港口建设现状分析及启示[J]. 中国港湾建设, 2012(1): 6873.

[11]刘砚津. 天津港节能减排影响因素研究[D]. 大连: 大连海事大学, 2012.

[12]耿东耀. 集装箱绿色装卸工艺与设备优化配置的研究[D]. 太原: 太原科技大学, 2014.

[13]赵雅倩, 王伟. 港口节能减排多目标优化研究[J].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5, 35(3): 7885.

[14]魏传江, 王浩. GAMS用户指南[M].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9: 35.

9.节能目标核查实施方案 篇九

关于印发《2011节能工作核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

现将《2011节能工作核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2011节能工作核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节能减排电视会议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政发〔2008〕3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2011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方案如下。

一、核查内容

2011节能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其中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是今年1—9月份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制度建设情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情况、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发展循环经济情况、重点企业节能工作情况、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对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政发〔2011〕39号)要求及部门职能,总结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对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能耗水平对标活动开展情况、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应用推广情况、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节能主要成效等。

二、核查形式 核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要组织好对本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实地核查由市局会同市局、局、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核查组。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核查资料和查看现场方式进行。

三、核查时间安排

核查工作从2011年10月至11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11年10月开始,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有分析、有数据、有实例、有建议,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特点、特色,全面总结自查,并将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务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节能办。

2、实地核查阶段。2011年10月下旬,核查组分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3、核查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核查组汇总情况,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审核。

10.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自查报告 篇十

省经委、省统计局(市州经委、统计局):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坚持发展与节能同步、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指导方针,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依托,以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推广为重点,以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公司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省经委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千家企业和百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千家企业和百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中规定的节能目标是——“十一五期间节能万吨标准煤”,即平均每年节能吨标煤。、、三年已分别完成节能量万吨、万吨和万吨标准煤。在此基础上,我公司确定的节能目标是,在基础上节能吨标准煤。

1、千家企业十一五节能目标以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为准,即与省政府签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节能量为准;百家企业十一五节能目标以我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下达的节能目标为准,即与省、市州经委签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节能量为准。

2、企业xx节能目标原则上5年平均分摊,具体计划由企业确定,但前3年没有完成的部分应分摊到后2年)

2、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产值节能量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万元,同比升(降)%;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同比升(降)%;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升降%。公司实现产值节能量=(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工业总产值=吨标准煤。

(2)产品节能量主要产品的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完成情况如下:

(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ce/t,比下降tce/t;

(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ce/t,比下降tce/t;

(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ce/t,比下降tce/t;

(4)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ce/t,比下降tce/t;

(5)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ce/t,比下降tce/t。在的基础上,完成的产品节能量计算如下:

(1)产品节能量=(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该产品产量;

(2)产品节能量=(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该产品产量;

(3)

产品节能量=(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该产品产量;

(4)

产品节能量=(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该产品产量;

(5)

产品节能量=(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该产品产量。公司合计产品节能量为以上几种产品节能量相加,共吨标准煤。

1、以产值能耗计算节能量时必须用可比价计算,可比价的计算方法为:

年产品年可比价产值=(产品9年总产值)÷(企业所属行业中以年为基期的价格指数),价格指数由当地统计部门提供。年可比价产值可用以下公式验证:

年产品年可比价产值=(产品年产量)(该产品年不含销售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企业不知道可比价的用现价计算,但必须说明,实际节能量以统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千家企业除石油化工、化工企业外,考核时主要以产品节能量为准,石油化工、化工企业因产品较多,可以产值节能量计算;

3、百家企业主要以产值节能量为准,个别企业情况特殊的可以产品节能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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