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10-09

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10篇)

1.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工作汇报

二〇一二年八月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对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各位领导对我们公司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鞭策和推进,在此,我代表通合煤业有限公司党政和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矿2012年“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矿井概况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38号文和晋煤重组办发(2011)16号文核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由原山西乡宁长咀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可涧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贾坪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周家山煤业有限公司四矿重组整合而成,整合主体企业:山西乡宁焦煤集团通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后矿井规模为90万吨/年。以晋煤办基发(2011)1285号文批复9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批准开采2#、10#煤层。

保留矿井(可涧煤矿)始建于1984年,1986年投产,生产规模30万吨/年,井田面积1.587KM。我公司现开采

2#2煤层,严格按照“一井一面一对掘进头”的要求,我公司井下布置2003高档普采工作面、20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和200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我公司现有干部职工331人,其中特殊作业人员105人,安全管理人员61人,六长配备齐全,按规定设置八个职能科室、五大生产系统,并成立了一支辅助救护队和一支专业探放水队伍。2012年以来,我矿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注重以稳定求发展,狠抓现场管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了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8月1日临汾洪洞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后,根据8月4日、5日、6日市、县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县局“五人监管小组”于8月5日凌晨对我矿下达停工停产指令,按照下达的意见书和相关要求,我矿立即停止井下一切生产活动,除留有通风、排水、瓦斯监测人员对井下进行正常维护外,其余人员全部撤出。根据乡政办发【2012】68号、乡县发【2012】18号和乡煤安整办发【2012】14号文件要求,我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自查,为确保“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公司从方方面面加强了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回采工作实现机械化作业。我矿采煤方法为高档普采,工作面采用ZH1800/16/24Z型整体顶梁组合悬移液压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MG170/410-WD型采煤机落煤、装煤,工作面采用SGZ-630/220型前部刮板输送机、后刮板输送机运煤,顺槽采用40型刮板输送机和DSJ-80/2×55型胶带输送机运煤。

(二)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电方面,以完善机电设备各类保护为重点,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了瓦斯超限全电压自动断电。消灭了超长距离供电,加强了提升、运输、主扇等大型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运输方面,加强了大巷、盘区运输的标准化管理,斜井安装了国内先进的传感式防跑车装置,进一步提高了运输装备水平。

(三)严格通风、瓦斯管理。我矿通风系统合理可靠,设施齐全有效,并由专人负责维护。瓦斯防治工作严格对照“十条禁令”逐项落实。“三大监控”实现了市、县、矿三级联网,井下所有分站、传感器、线路,每班均有专人排查维护并定期校验,保证运行正常。

(四)加强水害防治管理工作。为保证防治水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矿对现有防治水领导组和防治水管理机构进行了强化管理,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了10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形成了“矿长为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科监督执行,探水队具体实施”的一套高效防治水工作体系。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8月5日接到停工停产指令后,我们制定《停产期间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管理制度》,由值班矿长组织全员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从备课、授课到考试、建档全过程管理,并从煤校聘请专职教师,在停工停产期间进行全员培训,做到了备课规范化、培训全员化,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六)抓重点,寻突破,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发展。按照8月4日、5日、6日市、县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我公司修定了标准化工作的规划目标,将工作的重点转向了“一通三防”动态达标,把提高“一通三防”基础设施质量、基础装备的作用作为突破口,与采、掘、机、运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标准化工作整体提高。

三、集中清理整顿自查情况 根据乡煤安整办发【2012】14号文件有关要求,我矿成立自查自纠领导组,制定《自查自纠整改方案》,并于8月13日组织人员,对井上下进行了全面自查,共查出一般隐患7条,针对此7条隐患,我矿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县局,待县局批复后,立即安排人员入井整改。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矿“百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我们会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深刻汲取洪洞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8.1”透水事故教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快完善复工复产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谢谢大家!

二〇一二年八月

2.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百日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为了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根据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相关通知精神,决定在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13〕5号)、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教通〔2013〕45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定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普府发〔2013〕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常委、副省长秦如培“四要”(认识要高、决心要大、行动要快、效果要好)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查找和治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专项整顿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夯实和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严格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未取得符合国家关于车辆使用许可证的低速货车、“黑面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消除交通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马场镇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涛(马场镇中心学校校长)副组长:喻中扬(马场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王克辅(马场镇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成员:曾加运

余波

王承贤

张玉明

张菲以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场镇中心学校,王克辅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加运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和安排。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2日)。学校迅速行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组织发动与宣传工作,全面排查和统计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学生,并与该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拒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重、超速车辆,不乘坐黑面的和摩的。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3月23日—2013年5月31日)。学校要按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行动,重点整治使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进入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教育学生拒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重、超速车辆,不乘坐黑面的和摩的等黑车。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大力宣传,努力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总结阶段(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8日)。学校按照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行动方案要求,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于2013年6月5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工作总结书面材料交到马场镇中心学校办公室,并迎接上级验收,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班级考核目标管理。

五、整治方式

学校在开展“百日专项整顿行动”中必须坚决执行本方案要求,根据学校自身实际情况,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严禁杜绝走形式,一经出现因教职工管理不当和失职,监管不到位,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整治内容

(一)对学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有关内容纳入课堂教学,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实效,确保学生安全,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班级操行评定。

(二)学校对接送学生的(自有或租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品牌型号、行使线路和时间、核载人数、驾驶员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联合交警大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夯实和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严禁校车接送学生的行为。强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低速货车、“黑面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消除交通隐患。

(三)积极与运输企业协商,力争推行周末学生班车制度。

(四)在上放学重点路段高峰期间,学校安排教职工疏导、护送学生过马路,并制定此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

(五)学校与教师、班主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班主任与学生签订乘车安全承诺书;学校向家长发放学生乘车安全家长告知书,让家长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上下学,根据目前学校存在的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学校高度重视,周密布署,确保安全管理,积极行动起来,结合面临的安全管理形势,拟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的全校教师安全工作会议,责任落实,监管力度到位,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外部环境,为学生学习和成长奠定坚实的安全保障基础;积极开展由学生家长、学生参加的“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拓展安全教育面,夯实交通安全教育根基。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落实,从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落实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认真研究本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找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对策。

(二)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学校对各类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顿,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挂靠车辆、外借车辆情况开展集中整顿,不得随意对外租借车辆。

(三)加强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充分结合学校道路交通环境情况,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的教育,重点防范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安排和疏导工作,学校安排教师值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教育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师生所熟知,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防范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

(四)广泛宣传,确保百日整顿专项行动信息畅通。学校加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墙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百日整顿行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师生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学校各班科教师负责信息报送,分管人员联系沟通。

(五)加强排查,各班主任及时对本班学生乘车情况摸底,并登记造册,并于2013年3月18日前纸质上交马场镇中心学校曾加运,逾期责任自负。

马场镇中心学校

3.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贯彻“8.28”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目前全国开展的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针对我县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突发的问题,县政府决定从9月1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深入贯彻“8.2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以开展“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牵手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三超一疲劳”活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不断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这次整治行动是针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整治行动参与单位多、历时长、任务重,县上成立由副县长胡永洲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浩文明、纪检组长郭玉春,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建斌任副组长,安监、交通、监察、发改、财政、规划、城建、城管、教育、司法、农机、卫生、商务、文广、旅游、气象、工商、质监、公路段、运管、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大队长杨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专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城区、辖区国、省道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农村地区“五种”车辆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全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整治重点

1、县城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抢超强会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

2、农村“五种”车辆非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3、无证驾驶、车辆未按期入户、故意遮挡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酒驾、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国省道、县乡道路、村道及城区街道、乡镇街道,莲池三叉路口、南站门口、教子川洗车点、驿马三叉路口、白马街道东口、熊家庙路口、蔡家庙路口、阜城沟口,井下街道、农村岔道口等重点区域交通混乱的问题。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布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在宣传动员阶段,县电视台对开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9月5日至12月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大力整治,通过100天的集中治理,使我县的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使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对各自工作进行整理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在整治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向整治行动办公室定期报送活动信息及进展情况,于12月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县城街道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牵头,运管、城管、城建、工商、客运企业等单位配合。加大对城区“五种”车辆,尤其是城区街道“小红帽”违法载人,三轮摩托车任意穿插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区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联合运管、城管、客运企业,全力查处出租车随意掉头、乱停乱放,公交车占道行驶、抢超强会等违法行为;联合城建、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城区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对城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影响正常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城区的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国省道、主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运管、公路段、交通、安监、环保、工商、客运企业及公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秩序混乱的点段进行联合治理。对公路沿线主要路口、交通要道、交通枢纽等人群、车辆集中的区域,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对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车辆乱停乱放、抢拉乘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公路上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长、超高、驾驶机动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公路沿线的加水站、洗车房进行整治,特别是对省道202线庆城教子川路段,几处洗车场临近公路,路面积水、天冷结冰点段,省道202线白马三里店路段加水站、水果销售摊点紧靠路边,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点段要加强治理。

(三)客运车辆整治。由运管局牵头,交警、城管、旅游等部门配合,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出租车、村村通、短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坚决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落地休息和连续驾驶4小时落地休息制度。督促检查客运企业GPS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跟踪检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坚决查处客运和营运车辆违法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员、违规载货、客运车辆出站后在道路上缓行揽客,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等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有以上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严肃处罚,经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所属的客运企业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3000元的处罚。在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重点解决莲池三叉路口、南门三叉路口、南站门口、白马街道东口、熊家庙路口、驿马三叉路口及附近路口、蔡家庙路口、阜城沟口,井下、贾桥、玄马街道等路段的交通不畅,马路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在南站要落实公交车专用停车场地,由莲池村负责协调。对南门三叉路口路边停放的车辆由城区交巡警大队负责,在老农贸市场设臵停车区域,并增设流动岗加强巡逻。针对以上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勒令依法整改,并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进行严厉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配合。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五种”车辆违法载人的集中整治。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五种”车辆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派出所要大力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对辖区“五种”车辆进行管理。各乡镇要召集村(组)负责人召开“五种”车辆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将农村“五种”车辆管理列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延伸到各村(组)。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五种”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弄清底数。二是由乡镇包村干部负责,深入村组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禁止农用车辆载人的宣传教育,督促“五种”车辆所有人挂牌、考证,并及时有效劝阻“五种”车辆逢集、赶会违法载人的行为。三是对发现有“五种”车辆无牌无证,连续两次违法载人的行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追究村委会主任的责任。四是在集中整治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文化广场、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和醒目位臵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图画,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五是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的监控和管理,提高农村驾驶人的持证率,提高“五种”车辆纳管率,减少农村“五种”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公务车辆交通秩序整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严禁领导干部驾车。单位内部要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及单位职工私家车辆的管理办法,对新购车辆要及时入户、挂牌,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素质,严防公务车辆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服从管理、开霸王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彻底杜绝单位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车辆无牌无证执法的问题,整治中实行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对维护我县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驻庆各单位和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就业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帮助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再就业,推动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目标的实现,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加强统一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1]20号)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至12月1日,在全县范围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市“创业创新、全民成才”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就业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推动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

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是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黑中介”等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改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提供有效的用工指导和服务,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供需对接,为缓解我县就业中结构性短缺问题作出贡献。

二、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

(一)清理整顿对象

以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遵守就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清理整顿内容

1.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幌子,从事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及时查处、打击暴力阻碍、抗拒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2.查处取缔“黑中介”等非法职业中介组织。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

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职业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台帐,认真审查职业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并将其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

4.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依法敦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强化用工指导和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严格执行最低工

资标准基础上,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完善规章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企业和职工协商共建、利益共享。

三、专项活动时间和步骤1、8月1日前,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结合我县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专项行动各相关工作的组织和部署。组织开展前期法律宣传和舆论准备,开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确定重点检查的区域、场所,完成清理整顿对象梳理排查等基础工作。

2、10月1日前,由人社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小组,对所有职业介绍机构逐一检查,对检查中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3、12月1日前,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联合清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职介机构。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市就业管理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行职责。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是促进就业的迫切需要。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作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改善就业环境,促进劳动者就业的重要举措,认真部署,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木兰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专项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

(三)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一是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介或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求职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要宣传违法案件的查

处情况和清理整顿工作成效。对非法职介的惯用手法予以揭露,对违法犯罪活动和违规经营行为,及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五)畅通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违法行为。要开通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在职业介绍机构经营场所、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及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公布查处取缔“黑职介”的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及时受理和查处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

(六)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指导小组在专项行动结束后,于12月15日前将检查总结材料报送市就业管理局。附:木兰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指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沈广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张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就业局

局长)

办公室主任:马德臣(县就业局副局长)

成员:姜春梅、韩笑、张鸿飞

5.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先说喜欢我能死啊?别闹,听话。

有本事你就照顾好自己,不然就老老实实地让我来照顾你!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年03月30日 16时54分 3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人力资源”

“市场秩序”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96号

各用人单位:

《三亚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三亚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规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上用人单位招工、中介机构中介活动的合法规范,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吴清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奔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8869385。

(二)成立专项行动检查小组

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一个专项行动检查组,成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1人、就业促进科1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人,公安局1人,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组成。

二、清理整顿时间

自2011年3月20日开始至4月10日止。

三、目标和任务

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为重点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宣传,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改善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

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内容包括:

(一)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二)依法取缔“黑职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取缔。

(三)依法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对已经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日常监管,指导职业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台帐,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整改,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检查组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纪律,并在专项行动中对检查组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安排,统一行动。检查组要做到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及时沟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检查组要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打击非法职介和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注重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为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要在专项行动期间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介前期重点宣传法规政策和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中后期重点宣传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清理整顿工作成效。

6.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我省对外劳务合作协调、保障体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经营公司职责任务,加大服务、管理和规范力度,建立集风险防范、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打击处理、纠纷处置、合法维权、社会救助为一体的外派劳务工作长效机制。

(二)清理和淘汰一批违规外派劳务和中介企业,查处一批大要案,惩治一批违规经营责任人,妥善处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境外劳务纠纷信访积案,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我省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我省对外劳务合作合法经营、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大环境。

(三)确保外派劳务人员和外派劳务经营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最大限度减少外派劳务人员上当受骗及境外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局面。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四川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商务厅厅长谢开华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等8个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指导研究清理整顿工作中的政策问题。

(二)成立专项行动总协调办公室,总协调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成员由8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总协调办公室联系人阎卓麟,联系电话:028-83231181,传真:028-83224675。

各市(州)特别是本地外派劳务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的重点市(州)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定期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三、工作职责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商务部 外交部 公安部 监察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合发„2009‟26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外交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请做好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事》(商合电„2009‟1524号)的要求,制订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方针,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整治由省商务厅牵头,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清理和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的工作,并定期(每周星期五15:00以前)向总协调办公室报送本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专项行动总协调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讨论工作。根据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如下:

省商务厅:负责专项行动的总协调和相关牵头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参与和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省外办:负责本系统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参与或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省公安厅:负责加强自然人出入境管理,并依法对以下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单位、企业和自然人非法组织、招收外派劳务人员,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变造、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以外派劳务名义从事诈骗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未经查验《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为外派劳务人员办理出境证照的;对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照的;参与或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劳务外派中介机构的清理,对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对没有取得外派资质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从事外派劳务或境外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法进行处理或处罚。参与或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省监察厅:对各市(州)、各部门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追究拒不执行国家法规、推卸、逃避责任、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参与或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省交通厅:负责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参与或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省国资委: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加强外派劳务业务管理,并对涉及违规经营的国有外派劳务企业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参与或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省工商局:对未经批准或无照经营开展对外劳务业务;以旅游、留学、研修、学术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外派劳务业务;虚假违法违规发布外派劳务信息、广告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参与或配合总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各类媒体、印制宣传册、案例宣讲等方式积极开展国家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法规及我省《对外劳务管理办法》的宣传活动,普及防骗知识,尽可能让广大劳务人员了解到通过正规公司、合法渠道外派务工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必要性的认识。

2.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指导、协助、督促、检查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组织相关部门交流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好的工作方法。

3.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大力推广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多部门、多机构职责明确、通力协作为重点的群防工作体系,利用“四川省外派劳务语音咨询热线96181116”公益平台投诉,开通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通过电子政务信息咨询平台与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交流互动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4.建立信息系统。完善打击非法劳务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对相关单位、企业、个人的违规行为、劳务人员前往务工国别(或地区)的突发性事件、外引劳工政策变化等情况及时通过省商务厅政务网(外经专网)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加强省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相互通报非法活动线索。

(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劳务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单位、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1.对全省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外派劳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对违规企业作出相应处理。

2.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目前我省29个“省级外派劳务基地(含专业基地)”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按照《四川省对外劳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外派劳务业务涉及违规经营和相关条件不再符合要求的基地县,取消其“省级外派劳务基地”称号。

3.对具有外事审批权、护照申办权或签证自办(代办)权的企业在外派劳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对违规企业作出相应处理。

(三)建立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发展的新体制,健全保障系统。

1.探索建立外派劳务经营企业定点招选体制。杜绝外派劳务业务中间转包环节,明确业务流程、分清责任,禁止外派企业、外派基地以外的企业、中介、个人介入外派劳务业务,外派企业必须通过省商务厅委托地方人民政府认定的其行政区划内的外派劳务基地招选劳务人员,严禁在社会上私招乱募,促进我省对外劳务合作规范、有序发展。

2.健全外派劳务组织、培训单位限区域招收劳务人员体制。经省商务厅委托地方人民政府认定的其行政区划内的外派劳务组织、培训单位必须在本地区(以市、州地域为限)代外派劳务经营企业组织、培训劳务人员,严禁跨地区招收或委托其他单位、中介、个人招收劳务人员。

7.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队、洗煤车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阳政发【2012】59号《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煤矿新一轮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煤矿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煤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专项行动”的成果,有力防范各类事故,确保2012年收好尾、2013年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我矿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最大限制的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全面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经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矿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前三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解决管理上存在的突发问题,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推动我矿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三节”、“两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李引善(董事长)常务副组长:郭国兵(总经理)

副 组 长:秦建兵(安全副矿长)吴江虎(生产副矿长)

越敦社(机电副矿长)

杨双珠(总工程师)

马晚平(行政矿长)

吴收住(副矿长)

王轩才(副矿长)

燕李平(副书记)

乐栋明(纪检组长)

田 野(矿长助理)

张晓光(通风区队长)

张广社(副总工程师)成 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秦建兵(兼)、副主任李强。

三、职责分工及要求:

组 长:越敦社

副组长:郑晋明 赵向军 张学军

成 员:崔红社 吴章峰 马建朝 原国良 韩文彪

3、地测防治水组

负责全矿的地测防治水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地质水患调查,切实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严格按照“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原则实施探水工作。

组 长:杨双珠 副组长:韩文武

成 员:王建鹏 张少卿 燕 禄 周晋瑜

4、安检组

负责本矿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长:秦建兵

副组长:李 强 张海兵

成 员:成乾渊 常 禄 张瑞军 李张迅

5、生产建设、现场管理组

负责本矿生产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运料队运料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我矿各作业点现场管理监管。

组 长:吴江虎

副组长:闫国锋 闫进社 武学兵 卢海宗 成 员:原 鹏 李向波 成 鹏

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对分管领导挂牌治理,在时限内未彻底治理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力求在集中整改阶段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在全面做好集中排查整改工作后,迎接上级各部门的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完善。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15日)

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总结,巩固成果,找出专项行动中工作的不足,对活动中取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给与奖励,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积极,整改出现问题的要严格追究责任,该处罚的处罚,该撤职的撤职,务求取得实效。

五、行动内容

(一)“一通三防”专业组

1、通风管理

(1)通风系统、通风设施是否完善。(2)风量是否充足,风量分配是否合理。(3)通风设施管理是否到位。

(4)局部通风机管理情况、风电闭锁情况。(5)通风的牌板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6)除尘设施的使用情况是否到位。

2、瓦斯的防治

子、羊尾巴。

(2)电气设备三大保护是否齐全。

(3)电气设备有无缺螺丝、弹垫、挡板、密封圈。(4)接地保护是否规范,齐全。

(5)设备管理牌、整定牌、入井许可证是否齐全。(6)电气设备开关是否上架。(7)机电设备台账是否建立健全。

2、提升管理

(1)钢丝绳有无毛刺、磨损超出规定。

(2)绞车的制动系统、电控系统、液压系统、保护系统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3)钢丝绳与矿车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护绳是否能起到作用。

(4)主斜井“一坡三档”是否完善,并灵敏有效。(5)“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是否严格执行。(6)绞车司机是否持证上岗。

(7)人车是否按期如实检查、测试并真实有效。

3、运输管理

(1)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是否固定。(2)皮带运输机保护是否齐全。(3)皮带有无跑偏、有无缺托辊现象。(4)皮带机头的防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五)生产建设、现场管理组

1、我矿生产建设劳动组织安排是否合理。

2、运输系统建设是否完善并运行有效。

3、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六)检查重点

1、通风管理

系统调整后进一步完善通风设施,保证系统完善、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2、瓦斯防治

坚持“以风定产”,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简化通风系统,杜绝瓦斯超限。

3、提升管理

加强主、副井提升安全管理,坚持日检制度,保证提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运输系统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加强“一坡三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检修,保证“一坡三挡”灵敏有效。

5、强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6、加强爆破安全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执行爆破作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认真负责,强化纪律

对本次集中整改专项行动,各科室、队认真搞好排查整改工作,对活动不认真,不细致,不深入的项目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严格追究职责,并进行重处重罚。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科室、队必须按方案上所定时间要求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汇总自查自纠情况和结果,并将结果报安全科,由安全科定期汇总上报上级部门。

山西阳城阳泰集团屯城煤业有限公司

8.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化集团“6·17”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有效推进行为安全、本质安全两项重点工作,经生产中心研究决定,由生产中心HSE委员会全程督办,下设HSE委员会办公室(HSE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生产中心范围内全面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顿活动”。

一、工作目标

突出解决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突出解决中心职能部门“一岗双责”不落实、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缺失的问题;突出解决一线管理基础薄弱、本质安全缺陷的问题;突出解决员工队伍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作业的问题,提高执行力,让责任落地,促工作落实,防范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第一,集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8月20日前完成)

1、中心总监组织生产中心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中化集团“6·17”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中化集团公司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与要求。

2、各职能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车间人员学习中化集团十大理念、十大作业准则;中化蓝天《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及公司重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选矿车间、尾矿库工段长组织本工段的人员学习选矿车间、尾矿库安全操作规程及近年来的事故案例;保卫科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保卫科相关制度及近年来的事故案例;采矿车间组织承包商员工学习采矿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及近年来的事故案例。

4、上述的培训资料由HSE部负责提供,培训必须留有照片,形成培训记录,HSE部人员不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第二,在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讨论(8月30日前完成)

1、生产中心组织召开HSE委员会会议,各委员会成员结合实际情况,讨论生产中心目前存在的重大隐患和HSE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工段长、班组长围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及存在的问题,重点讨论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讨论如何履行好自己的HSE职责。

3、选矿车间、尾矿库工段长利用班前会、交接班时间组织一线员工讨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保卫科组织本部门员工讨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采矿车间组织承包商员工讨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4、要求通过大讨论,找到影响部门、车间HSE管理提升的真正原因,制订针对性措施加以提高。讨论要形成记录并要有结论和改进措施,改进措施要做到任务(内容)明晰、责任明确。HSE部人员不定期参加各部门的HSE讨论。

第三,集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10月20日前完成)公司总经理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结合前期学习、讨论成果,认真分析并明确隐患排查和管理提升方向和重点,分头、分块实施排查,隐患排查本着“全覆盖、零容忍、严检查、重实效”的原则。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本部门分管领域担负的安全职责,从思想、制度、能力、履职以及分管领域的问题隐患等方面查找不足;生产车间从生产安全管理、工艺安全管理、自动化(联锁)控制、人员、培训、应急、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控制等方面,全方位排查当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HSE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与体制、工作作风、队伍建设与履职、隐患整改、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系统梳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对于查出的问题和隐患HSE部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资金、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验收人)制定整改措施并列入隐患管理档案,进行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第四、围绕公司HSE管理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行为安全改善工作,规范员工行为

企业总结上半年以来行为安全改善工作推行情况,及时修订并完善年初制定的行为安全管理改善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狠抓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项工作重点,践行有感领导“四坚持、四必须、七带头”、落实直线责任“三必须、三清楚、四落实”、细化属地管理“三要素、三环节”工作内容,通过各项工具的良好运用,强调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降低“三违”现象发生频次直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1、严格落实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内容,不拖延、不打折、不应付,直线领导每月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行动计划上进行签名确认。

2、生产中心实行领导与职能部门人员带班巡查制度,每天带班巡查人员做好STOP观察,每月统计、分析STOP观察情况,查找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定管理改善、提升计划。

3、公司HSE部8月份编制完成《目视化管理手册》,企业根据《目视化管理手册》要求,规范现场作业标识,明确标识内容,确保标识标牌完好、规范和有效。

第五、开展自动化控制提升专项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技强安

1、斜井提升系统改造工程。(运管部,9月30日完成)

2、脉冲式自动给药系统。(选矿车间,10月20日完成)第六、开展承包商HSE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承包商管理 10月20日前,生产中心HSE部联合承包商主管部门对目前生产中心所有承包商单位进行HSE风险评估,评估的结果纳入下承包商选用和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凡是评估不合格及整改问题不达标的承包商一律纳入管理“黑名单”,施行“一票否决”。第七、固化、推广职业健康试点工作成果,11月底前完成十二个要素建设

充分借鉴蓝天环保职业健康试点工作经验,结合职业健康自评结果,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方案,针对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前期预防等十二个要素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

第八、强化HSE队伍建设,提升HSE整体素质

1、根据公司HSE专业序列人员评级,落实学习地图T1、T2层级人员的专业课培训及网络商院课程培训。2、8月份,生产中心杜邦管理推进专员前往中化蓝天集团学习工程项目和承包商HSE管理培训。

三、有关要求

生产中心各车间、部门以专项整顿活动为契机,建立并严格落实“两项机制”要求:

1、逢会讲安全机制

生产中心召开各类会议,凡参会人员在3人以上的,无论是专业会还是系统会,开会必讲安全,会前必有安全分享。

2、双向沟通、交流和反馈机制

9.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九

随着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日益增长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带来了生源的剧增,一部分人自办无证非法幼儿园牟利,扰乱了开发区学前教育的正常秩序,不当的教学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不符合要求的施教场所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创建安全和谐的学前教育环境,为幼儿创设安全、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场所,3月20日,由综治办牵头,开发区综治办、教育总支、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城关分局、药监所、广电中心等部门20多人进行了一次打击和取缔非法民办幼儿园专项行动。开发区党委副书记雷道春,纪委书记熊三培参加了此次行动。

行动之前,教育总支对开发区境内非法民办幼儿园进行了仔细摸排,将情况及时汇报开发区党委、区教育局。

行动组先后对xx、xx之家、xx等10余所无证幼儿园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这些幼儿园存在:未领取《办学许可证》而擅自招生,办园无资质、保教无条件、安全无保障、场地太狭小、硬件不达标,大部分幼儿园举办者和园内老师无幼师资格证等问题。

行动组现场办公,联合执法,对上述幼儿园下达了停办通知,实行强行关闭。并对园舍基本符合办园要求,但在消防、卫生等方面存在一定隐患的列为“待办园”,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使其尽快达到基本办园条件;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列为“关停园”,发放“停办通知书”,采取强制取缔措施,并责成幼儿园举办者做好退费等善后工作,并指导家长就近选择有证合法幼儿园送子女入园。

10.交口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切实规范我县道路、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决定开展集中清理“僵尸车”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区域。全县所有道路(含未通车路段、断头路),公共停车场;居民住宅小区;背街小巷;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及其他公共部位。

(二)整治对象。“僵尸车”是指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等长期弃用特征的车辆,主要包括各类汽车、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

三、工作措施及目标

(一)全面排查,核查信息。

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开展

“僵尸车”情况的排查。

镇乡(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对村、社区、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商场及内部封闭道路、未通车道路等公共部位的“僵尸车”情况的排查。城管部门负责落实对城区人行道等公共部位的僵尸车情况的排查。各单位要对排查出来的车辆进行拍照,固定车辆形态和停车地点等基本信息证据,并提交给县交警部门。县交警部门负责落实对全县道路、停车场等公共部位“僵尸车”情况的排查;

并负责对各地发现的“僵尸车”

采集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区别对待,集中清理。

1.交警部门根据排查采集的“僵尸车”基本信息,查询核对车辆综合关联信息,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及时联系上的,要通知其限期处置。

2.对于那些因车辆关系人信息不明确而无法通知的,或者信息明确但通知关系人后未按期限处置的车辆要进行分类处置。对停放在道路、公共停车场及其他公共部位符合违法停放情形的“僵尸车”,由交警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停放。

对停放在居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商场等非交警部门管辖区域的“僵尸车”,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单位、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提出协助申请,由交警部门负责协助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停放。拖移车辆的现场民警应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登记。

3.拖移“僵尸车”由交警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分区域集中清理。把“僵尸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后,要再次通过电话联系、挂号信等方式通知车主,敦促车主限期处置。

(三)公告通知,分类处置。

交警部门于

xx

xx

日前将《xx县“僵尸车”

排查情况汇总表》汇总后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通过媒体实行公告,公告告知车主于xx月

xx日前自行处置车辆。

对居民小区、机关单位、企业、市场及内部封闭道路、未通车道路等非交警管辖区域的公共部位

“僵尸车”,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负责落实通知到人,在3月30日前自行处置。将已拖移“僵尸车”信息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

一是对拼装、报废车辆的处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强制报废;

二是发现有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及时做好登记,依法通知办案单位妥善处理;

三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经公告

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四是无主车辆自公告之日起

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

交警部门负责将依法处理部分的“僵尸车”

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逐车填写《xx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僵尸车”档案表》,建立基本档案和工作台帐以备查。

(四)工作目标

1.加快清查xx县所有道路(含未通车路段、断头路),特别是背街小巷、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公共停车场、居民住宅小区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僵尸车”底数,集中清理整治,力争

xx

xx月

xx日前清理整治率达

80%以上。

2.建立“僵尸车”治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开“僵尸车”

举报电话,收集相关信息。县内各媒体、网站要大力开展“僵尸车”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积极推动广大市民对“僵尸车”

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

建立由居民群众报告、村居社区排查、公安交警核查、部门协作配合的治理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xx年x月xx日—xx年x月xx日)。

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僵尸车”分布情况和车辆基本信息,逐车开展综合查询并建档立册;

通过公告和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车主或车辆管理人限期自行处置。

(二)集中清理阶段(xx

年x

月xx日—xx年x月xx日)。

对无正常理由未及时自行处置,且符合法定强制拖离程序的,实施强制拖移,集中停放,并按车辆交通违法情形依法分类处理。协助做好相关单位(机构)

内部“僵尸车”清理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xx年x月xx日—xx年x月xx日)。

继续做好集中清理车辆的后续处理工作,完善工作档案和台帐;

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查漏补缺,特别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规定,对“僵尸车”依法处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路面管理和举报受理,及时发现“僵尸车”,及时依法处置。

五、责任分工

(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僵尸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协调、配合“僵尸车”清理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工作,定期通报专项行动措施落实和进展情况,协调行动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县城管执法局:

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对城区人行道等公共部位的僵尸车情况的排查;

配合做好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上街沿、公共停车场“僵尸车”清理行动。

(三)县商务局:

负责落实对市场及内部封闭道路、未通车道路等公共部位的“僵尸车”情况的排查。

(四)县住建局:

配合做好未移交的公共停车场“僵尸车”清理行动。

(五)县司法局:司法局要及时提供免费法律诉讼援助工作。

(六)县人民法院:配合专项行动,及时做好相关案件的受理工作。

(七)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对全县道路、停车场等公共部位的僵尸车情况的排查;

加强对社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做好居民小区内“僵尸车”的调查摸底,协助做好对相关车主的劝说引导。

(八)县文明办、宣传部门:指导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平台,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导,切实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僵尸车”

专项整治工作对实施城区道路“疏堵保畅”工程、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由于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综合性强,时间跨度长,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

要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与协作,及时沟通信息,特别是要始终加强联合执法工作,整合各部门力量,实现职能互补,形成工作合力。

(三)依法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订有关方案、通告,规范工作程序。在整治中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忌激化矛盾。要严格依法办事,统一处罚标准;对非法串联、聚众闹事、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拖移的“僵尸车”要严格保管措施,严防丢失挪用,依法妥善处置。在查处“僵尸车”中遇有法律问题,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四)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治过程中的舆情、社情动态,切实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要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

在治理过程中要各负其责,做好重点对象的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现场,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对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体性、集体上访事件,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五)强化专题宣传。“僵尸车”清理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县文明办、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平台,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用法制教育、正面引导、现场播报、跟踪报道、警示教育等形式,将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始终,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报道的实效性,既要加强整治清理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也要开展警示教育,媒体记者要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僵尸车”占道停车违法行为;

同时还要结合我县两创工作和实施黄标车报废补助政策,加以宣传告知,引导车主及时将废弃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六)及时报送信息。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进度情况的信息收集,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xx

xx日前,对我县的“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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