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2024-09-05

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通用10篇)

1.民间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篇一

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借款利息按月/年支付。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一次性发放借款。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产权证号:;

产权人:;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 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经济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中证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2.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篇二

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民间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分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及个人与贷款公司之间的借贷(企业贷款)。在不同的情况下,民间房屋抵押贷款流程会有所不同。本文将为您提供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详细介绍。

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详细介绍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上海贷款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提出民间房产抵押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民间房产抵押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准备民间房产抵押贷款资料(会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总体来说,如果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六个月的流水、去年的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

这是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因为很多客户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都急需用钱,如果可以提前将这些材料准备好,将省去很大的麻烦。

3、看房评估。提交以上材料后,上海房产抵押贷款银行会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要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每个环节都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你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来说,这次评估和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出入,因为评估机构会考虑多重因素。

4、报批贷款。将所有审贷资料还有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此时

房金所:专注房产抵押贷款

贷款客户一定要注意,把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如果到时候有缺少的会影响贷款进度。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级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查拳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8、按期还款。此点是建立良好信用的重要环节,若按期足额还款,或对借款人日后再借款、找工作等方面产生积极性推动作用。

9、民间房产抵押贷款结清后办理注销手续。注意住房贷款结清后,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以免造成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二、个人与公司之间的民间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申请人提交资料——审核材料——评估房产——办理(借款、强制执行)公证(交纳公证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交纳所有费用)——放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及解押

因为个人与公司之间的民间买房抵押贷款流程与个人之间的有重合的部分,所以在这里我们就不赘述了。其实只要对比一下我们就能知道,个人之间的借贷,比个人和公司之间的少了提交资料和审核资料这两个步骤,所以说只要双方同意,其实个人之间的借贷对于个人征信是没有要求的。

3.借款合同(房产抵押) 篇三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方便基础上,就借款及归还一事,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约:

一、事实的确认:甲、乙双方系朋友关系,乙方因经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正(¥元),甲方愿意借款给乙方,并于乙方确认收到此款项。

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借款期间的月息为厘(即乙方按%的标准计算月利息给甲方),乙方应在每月的10日前支付当月的利息给甲方,利息以实际的借款期间计算。若乙方不按时支付利息,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三、借款期限为年,从起至止,借款期满时乙方应当将借款全额归还给甲方并支付相关利息(在借款合同期内,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给甲方,利息计算到实际归还借款本金时止)。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需正常使用此资金,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

五、乙方同意将位于东莞市寮步镇富竹山村海悦花园悦莱商住小区名仕阁1单元501号房抵押给甲方,权属证件有房地产权证,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6934631号。在签订本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到房管、国土等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为上述借款还清之日。在借款未清偿前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不得设置其他负担性权利。该房屋的权属证件原件质押给甲方持有。如乙方到期不能清偿借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押抵人以物抵债,押抵人应当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因履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4.房产抵押合同 篇四

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唐山XX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住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全称):

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为了确保(以下简称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于

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项

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权

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自愿将坐落在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向债务人发放的借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大写)万元整(小写¥)。房产抵押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包括逾期计收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现实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第三条抵押物

3.1 乙方以其享有所有权、处分权的不动产作抵押,抵押财产有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土地使用权抵押清单》载明,该清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后)

3.2 《房产抵押物清单》、《土地使用权抵押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抵押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依据,不对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两年止

第五条 抵押人承诺

5.1 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对抵押物有任何处分或改变其占用、使用行为的,应最迟于上述行为发生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保证借款的本金、利息的清偿。

5.2 在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甲方如需要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应给予合作。

5.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文件交甲方保管:1土地他项权利证书。2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房屋所有权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5.4对甲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且保险期应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在保险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抵押权存续期间,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5.5乙方负责办理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鉴定、公正、保险、运输、保管等一并承担全部费用。

5.6抵押期间,因不可抵抗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该事由发生后十日内向甲方增补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另行提供有效担保。

5.7抵押期间,因抵押物毁损或灭失而获得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乙方应当:

5.7.1 提前清偿本金

5.7.2 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权实现以前乙方不得动用。

5.8抵押期间,乙方若要出租抵押物,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承租人已抵押的事实。

5.9抵押期间,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物,若需转让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乙方转让抵押所得的价款应当:

5.9.1 提前清偿本金

5.9.2 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权实现以前乙方不得动用。

5.10乙方将已出租的不动产设为该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的租售凭证。

5.11 乙方作为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财产份额设定抵押的,应当提供相关的权利凭证。乙方作为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同意。

5.12 乙方为个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12.1 个人的工作性质发生变化,个人的收入水平发生明显的下降;

5.12.2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5.12.3 个人住所、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

5.12.4 发生重大伤残事故或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且危及就业和生命安全。

5.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依法转让主合同项下债权的,抵押人仍承担在原抵押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或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主债务时,债务人未履行偿讨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抵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6.2 抵押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解除主合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抵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6.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危机或者损害抵押权的、妨碍抵押权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实现抵押权。同时,抵押人按本合同标的额按日3‰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乙方应继续予以赔

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3.1 抵押期间,乙方中断或撤销抵押物保险的;

6.3.2 抵押期间,乙方未将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事由及时通知甲方,向甲

方增补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有效担保的;

6.3.3 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出租、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情形的;

6.3.4 转让抵押物前未及时通知甲方的;

6.3.5 未将抵押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存入甲

方指定的账户或提前清偿借款的;

6.3.6 其他严重危急危及或损害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6.3.7 违反本合同第5.12条的约定;

6.3.8 其他妨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6.4非因抵押权人过错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抵押权人全部损失。

6.5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若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抵押人对于债务人因归还主债权本息和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7.1 本合同自乙方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7.3 本合同生效以后,债务人因某种原因需延期《借款合同》的,应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前7天,向债权人书面提出延期申请,经债权人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并在其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或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起诉方式解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9.1 乙方承诺:在抵押期间不做房产保险,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房产如出现一切事故、风险,由乙方负责,并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9.2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违约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声明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附件:《房地产抵押清单》、《土地使用权抵押清单》

抵押权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5.个人房产抵押合同 篇五

十一、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十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金及息费,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十三、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四、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息费的,乙方有权限期清偿,对逾期借款除按本合同综合费用率和利率加收息费外,对逾期借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甲方挤占挪用的借款,按合同息费率加收50—100%的罚金。

十六、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邢台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如违反本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八、其他事项:

十九、以上所定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双方都已充分理解并认可。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年月日:

个人房产抵押合同范文三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6.房产抵押担保合同 篇六

抵押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乙方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在充分了解抵押物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债权为根据 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所确认的债权,债权数额为:¥ (大写: ),约定还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二、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的 (栋、单元、层、户号)房产作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抵押担保物,该房产面积为:平方米,属乙方所有,其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为: 。

三、抵押人保证事项

(一)保证其对抵押房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管理抵押房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价值恒定。甲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应给予协助;

(三)依法向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四、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人的义务

(一)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或其他情形足以致使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抵押物的行为并有权要求就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部分重新提供与抵押房产价值减少部分相等价值的担保;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出售或赠与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权益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另一方应当积极予以协助,评估费用和抵押登记费用由 承担。

七、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的情形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至,乙方未能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款项的本息或宽限期限届至仍不能归还主合同项下款项本息的;

(二)抵押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八、抵押权的撤销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按第四条的约定承担义务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款项的本息,并要求甲方支付主合同项下款项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权属争议、被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三)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主合同项下款项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

(二)若乙方提供的房产经评估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且已影响到甲方于主合同项下款项本息收回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要求。

十一、争议解决

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时,提请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

(一)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之前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二)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另一份留有关机关登记备案。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确认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7.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篇七

借 款 协 议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利率:按每月计算,当日交齐利息保证金币(大写:)。

4.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5.甲方应于房屋抵押登记法律公正等手续结束后,当日全额放款给乙方,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1)房产权证号码:

(2)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

(4)房屋属性:该房屋属于下述第____种形式:

①商品房②房改房③商业房

(5)该房屋是否出租:。

2.如该房产正在出租,乙方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

明:乙方背约时,由甲方发函日起计一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3.抵押期间,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卖、赠与、拆除、改建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4.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致使部分或全部失效,不影响抵押条

款,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三、履约条款

1.乙方每月应付给甲方的利息,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支付;如逾

期,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应付利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借款期限到期,应本金及利息一并归还甲方,如逾期,视为

严重违约,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若乙方逾期30天仍未清偿全部应付款项,甲方也可选择自行向房地产市场管理机关申请处分抵押物。

3.乙方向甲方还清本合约规定的全部应付款项,甲方收到款项当日

需将该抵押房产权证证书归还乙方并注销抵押权证,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若甲方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__%的违约金。

四、其他条款

1、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正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支付。

(2)乙方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甲方通过任

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保险费、诉讼费等)概由乙方负责偿还。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8.版房产抵押担保合同 篇八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9.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朋友间) 篇九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一、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_或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三、本合同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同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七条 还款

一、抵押人应于期满后一次还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

二、借款期限届满后,如果抵押人逾期还款,则抵押权人有权依法申请查封该房产,同时抵押人应承担抵押权人为收回借款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或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包括本金、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二、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须在抵押权人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抵押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并将相关抵押权利证书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一条 其 他

一、对本合同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四、本合同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五、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六、借款金额以及借款、还款时间均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与时间为准;借款币种或根据需要以当日汇价折合等值外币,以同种币种归还。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项解决:(1)向____ 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签章生效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办理其他权证使用一份。

二、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三、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后生效。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10.房产抵押合同 篇十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月综合费率 ‰,月利率 ‰。

5、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在上条借款期限内,借款人综合费用在借款时一次付清,利息还款时付清。

二、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当票记载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综合费不退还,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不足5天的按5天计收。

四、甲方承诺所提供的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五、借款人应当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质押、抵押担保,并无条件协助贷款人办妥登记手续,且自行为担保物办理保险手续,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六、贷款人评估审核后视情况应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七、当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金、综合费不退还、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

八、借款人应按期归还贷款本金、综合费用和利息。

九、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挤占、挪用贷款。

十、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费未还清前,遇特殊情况对贷款人债权可能有所影响时,应当提前通知贷款人。

十一、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十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金及息费,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十三、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四、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十五、违约责任:

1、甲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息费的,乙方有权限期清偿,对逾期借款除按本合同综合费用率和利率加收息费外,对逾期借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甲方挤占挪用的借款,按合同息费率加收50—100%的罚金。

十六、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邢台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如违反本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八、其他事项:

十九、以上所定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双方都已充分理解并认可。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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