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困难居民

2024-11-11

城市生活困难居民(10篇)

1.城市生活困难居民 篇一

关于申请调高城镇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报告

我叫李一飞,今年36岁是坡头镇居委会老居民,住坡头集镇,老娘石三妹今年61岁,在家务农,我们一无田,二无土,三无经济来源,更无固定收入。我是一位多重残疾人不能做事,也没有成家,全靠母亲捡破烂供养,母亲也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及晚期血吸虫等多种疾病,我们都无钱医治,家中生活实在很困难......现搭帮党的好政策,解决城镇困难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为盼!

申请人:李一飞

2010年5月20日

2.城市生活困难居民 篇二

近来, 公司社保处又把为低保户解困作为工作重点, 对低保对象进行了重新核实, 确定了6户低保户。切实在为退休困难户分忧解难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扶贫解困起到了积极作用。尽管如此, 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退休家庭处于困难的环境中。对城镇低收入退休家庭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 困难家庭成员常年有病, 子女下岗无技能无收入, 退休生活费大部分都花在吃药看病上;有的家庭是两代人同吃一人退休金, 靠一人养活两大家人。就这部分人而言, 他们大多是老弱病残, 退休基本生活低, 他们本分做人、老实做事, 与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论在能力上、观念上、行动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 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想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就必须始终把群众愿望和情绪作为“第一信号”, 时刻掌握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视离退休人员的疾苦为自己的疾苦, 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凡是有损于群众利益, 客观上可能引起群众不满的事, 哪怕再小也决不能做;凡是对群众有利的事, 凡是涉及离退休人员生活的难事、急事, 包括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社会治安、水电供应、就医看病等等, 哪怕再小也应作为第一大事放在心上, 及时帮助解决, 暂时解决不了的, 应努力创造条件去解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包括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 特别是困难退休人员的利益, 这一部分特殊群体虽然在人数上不是多数, 但解决问题的难度大、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也大, 这部分人的困难没解决好, 就有损企业的形象。因此, 应特别关心群众, 关心困难群体的疾苦, 为困难群体谋利益, 重视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工作, 就要求我们必须怀着深厚的情感, 深入到困难突出, 矛盾集中的地方去, 在各个环节都要细心研究离退休人员的利益和离退休人员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 倾听他们的呼声, 始终与离退休人员同呼吸, 共命运。

结合企业实际, 我认为应着重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解决困难离退休人员的实际问题。

一是深入扎实地做好城镇社保低收入生活保障工作, 加大工作力度, 适当提高慰问、补助金额, 以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燃眉之急。

二是对困难退休人员实行优惠政策, 包括企业工会资金扶助、企业减免住房费用等。

三是完善劳动保障机制, 公益性就业岗位, 技术程度要求低的岗位等, 人力资源部门应优先考虑安置困难退休人员家属子女就业。

四是要加大扶贫助困、送温暖工作力度, 通过信访、政策咨询、职业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解决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

3.婚礼越隆重,婚后生活越困难 篇三

女孩子喝酒的时候还是更慎重一些好。酒精对大脑有伤害是众所周知的事,但德国最新一项研究表明,相对男性来说,女性饮酒后大脑萎缩的速度更快,受到的伤害更深。这是因为女性的身体对酒精的吸收速度比男性要快,容易导致女性大脑功能受损。研究者对酗酒的男女进行脑部扫描发现,只需男性1/5的时间,酗酒女性脑部萎缩的速度就跟男性饮酒者完全一样。

有些人就喜欢惹你抓狂

真的会有些人享受惹你抓狂的过程吗?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有些人,特别是一些女人,体内具有比常人更高的睾丸激素,他们在惹怒别人的过程中,会因为看到别人生气时愤怒的表情而得到心理快感。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首先尽量避免与有意惹你的人接触。如果无法避免交往,要记住,他们的这种习惯归于激素,而不是你们之间存在什么问题,冷静对待或对这种行为一笑了之才是最好的“报复”。

握丈夫的手,能减压

婚姻幸福的女性产生压力时,如果握住自己丈夫的手,压力水平就会立即降低。这一差异在脑部扫描上表现得十分明显。负责这项特别研究的科恩博士对此事表示吃惊,他说:“看来,‘以和为贵’非常重要。亲密关系的精神益处还包括改善健康状况,一种良好的可靠关系可以使伤口愈合得更快,使你少生病,活得更久。”

浪漫初吻更易得芳心

“一吻定终身”是有科学依据的。研究发现,初吻感觉的好坏是女性择偶的一个重要条件。

盖洛普博士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接吻过程能传达一个人的健康信息,而这些双方有意或无意接收到的信息尤为女性所看重,她可能会下意识地评判对方的气息、口腔的味道和牙齿的状况,因为她比男性更希望发展长期关系。所以,女性在择偶中容易把接吻当作试金石。一个吻——特别是初吻——传递出的信息对男女关系有着深远影响,甚至可能成为关系终结的重要因素。所以,在确定你们关系的长久发展之前,不妨多品味品味他给你的第一个吻吧。

以忧虑战胜忧虑

美国心理学家罗兰德有一项独到的治疗忧虑的措施。他不是用通常的方法去阻止忧虑者的忧虑情绪,而是“欲擒故纵”,让他们每天拿出专门的一段时间忧虑,即“用忧虑战胜忧虑”。

每天最多用30分钟的时间来专门忧虑,这段时间不要坐自己平常坐的座位,以免以后一坐这个座位就会产生忧虑感,也不要在晚上睡觉前忧虑,避免影响睡眠。而且在专心忧虑的时候不能“偷工减料”,要保证时间,专心致志。这样做的结果是,因为人往往不能一门心思地去忧虑,逐渐的忧虑便悄然消失。

打哈欠头脑更清醒

哈欠人人打,但可能很少有人留意到打哈欠后会感觉头脑更冷静、注意力更集中。不信?你现在就可以试试。国外一项研究成果显示,打哈欠可促进血液流动,“冷却”大脑,提高大脑灵敏度。这一研究结果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打哈欠会“传染”。心理学家说,打哈欠“传染”是移情机制发挥作用,有助于提高群体注意力。

科学家征募了44名大学生,让他们分别单独观看人们打哈欠的影片,并记录每名志愿者“传染性”打哈欠的次数。学生们被要求以下列4种方式之一呼吸:完全用口呼吸、完全用鼻呼吸、戴上鼻塞用口呼吸或正常呼吸。

科学家发现,观看别人打哈欠时,那些被要求正常呼吸或用口呼吸的人有一半打哈欠;而被要求用鼻呼吸的人没有一个打哈欠。科学家还发现,那些前额上放一个冷敷包的人没有因观看影片而“传染”上打哈欠,而那些前额上放热敷包的人则受到“传染”而打上了哈欠。

婚禮越隆重婚后生活越困难

美国心理学家公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对女性来说,她们结婚时的庆典规模将会对其婚后生活产生直接影响。婚礼办得越隆重豪华,女性婚后步入正常生活轨道的难度就越大。

美国的查斯兹小姐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代表。结婚前,她几乎将所有空闲时间用来筹备一场盛大的婚礼,蛋糕、鲜花她都要仔细挑选,甚至包括婚宴上纸巾的颜色。但婚后某天醒来她发现,生活如此空虚,简直让她无所适从、难以面对。其实虚荣心往往与自卑感紧密相连,量力而行才是明智之举。

孤独者易衰老

找不到合适的恋人,没有交心的好友,干脆一辈子孤独算啦。可别。美国一项科研成果显示,长期孤独的人,不仅生活态度悲观,而且身体健康也易受影响。

人们容易在求学、就业、婚姻等方面遇到诸多不顺心的事,孤独者在陷入这些困境时往往非常悲观,不知所措,甚至不愿向人求助。而喜欢与人交流的人则能乐观地看待生活中的不幸,并以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善于向他人求助。由于孤独者的不良情绪不易排解,易受刺激,他们的血压比普通人要高,会更容易衰老。

4.社区物业联动及时为居民解决困难 篇四

汤汪乡九龙湾社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及时为百姓解决问题。12月14日杉湾花园46幢302室发生煤气泄露事件,九龙湾社区和兰庭物业公司人员及时赶往现场,了解现场情况,迅速为住户解决问题。随后社区班子成员迅速起动及时与兰庭物业及扬州中燃公司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于12月15日在社区办公室开展座谈会,三方就此事进行沟通交流。会议中,扬州中燃公司保证今后不会发生同样的事件,并对此事做了如下表态:

一、对发生事故的住户进行赔偿并及时安装。

二、今后在新装用户中,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将详细的与用户讲解燃气正确用法以及如何排除安全隐患等常识。

三、近期将与社区及物业合作,在小区内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同时,在会议中,物业公司也表示,今后将加大小区内的巡逻工作,确保居民的安全问题。

5.城市生活困难居民 篇五

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

暂行办法》的通知

榕政综〔2012〕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福州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全面建立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为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07〕9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救助是一项传统的民政业务,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较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 临时救助基本原则:

(一)应急解困。缓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帮助困难群众摆脱临 —1—

时困境。

(二)保障基本。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依法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权益。

(三)规范高效。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快捷施助,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救助。

第二章 临时救助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三)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五条 因流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等自然灾害,以及较大范围遭遇环境污染、破坏性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社会性灾害的救助,依照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处理。

第六条 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救助对象家庭因病、子女就学或遭遇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

(一)因医治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二)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经教育部门救助后,家庭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不含自费在高额收费学校就学或出国留学的);

(三)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在进行灾害专项资金救助后,仍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四)因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已无法查找赔付

责任人或赔付责任人无力支付赔偿金,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五)因遭遇其他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一)因赌博、自杀、自残、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参与或从事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的,或受到处罚导致生活困难的。

(四)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五)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员。

第三章 临时救助标准和方法

第八条 实行临时救助,应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合理划定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类救助。救助标准和最高限额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提高。

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同一事由原则上一年只能申请一次救助,单次救助金额最高限额2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具体救助档次和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大重病患者已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或保险机构理赔的,其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得高于自付医疗费部分。

第九条 临时救助以提供现金救助为主要方式,小额临时救助原则上直接发放现金;大额临时救助原则上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申请人委托人的开户账号。

第四章 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条 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低保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福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重病患者家庭申请临时救助时需出示县级(含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及自付费用的医院收费单据;属车祸(交通事故)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交巡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已投保的应提交保险部门的理赔凭证;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申请临时救助的应提交子女学籍证明和学校有关证明。

(二)受理。村(居)委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在同意接受申请人的申请时,须将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病历等不便收缴的资料复印留存。在核定家庭收入时,既要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又要考虑家庭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巨额开支后的实际困难。

(三)审核审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接到申请材料后,通过入户核查、社区调查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临时救助家庭,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不符合临时救助家庭应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县级民政部门自接到申请材料后,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临时救助

家庭,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实施临时救助,大额临时救助实行张榜公示;审批结果在申请对象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临时救助家庭通知所在乡镇,并说明理由。对突发性灾难导致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应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可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办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审批时间可适当延长。

(四)发放。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现金救助或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临时救助金。现金发放时,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必须在《福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亲笔签字(盖章);由金融机构发放的,以银行凭证为准。

第五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应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基金。临时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助基金利息收入以及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目前各县(市)区具体筹资标准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执行,列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拨付至县级民政专户。市本级每年安排10万元的临时救助金,由市财政拨付至市民政专户。

第十三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民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使用,但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临时救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对象、标准、金额四公开。临时救助款项的发放情况要纳入县(市)区民政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向群众张榜公布。设立和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民政部门要对享受临时救助的对象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加强对受助者申请资料及审核、审批、救助金发放等档案管理工作,防止临时救助工作中的随意性和其他不规范做法,确保临

时救助制度的健康顺利实施。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临时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安全运行。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临时救助工作,为临时救助工作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确保临时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五条 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临时救助计划的制订、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及其他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临时救助所需资金。审计、财政、监察部门负责对临时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受委托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临时救助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等相关情况。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给予批评教育,由所在乡(镇)街道追回救助款,并取消其一年内再次申请临时救助的资格。

第十七条 临时救助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办事,接受监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市辖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应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6.城市生活困难居民 篇六

为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获得医疗救助,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提高医疗救助时效性和便利性。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民发〔2013〕6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是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在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助的同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窗口,对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按规定的救助标准直接给予医疗救助的服务行为。

通过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模式,达到资源信息共享,服务管理规范,救助方便快捷,运行安全高效,实现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缝对接,互联互补,统一监管,切实为困难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

㈠救急救难、就近便民、简化程序;

㈡先保险、后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㈢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

㈣属地管理、分级负担;

㈤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三、救助对象

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㈡城乡低保对象中“一类、二类”保障对象;

㈢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

㈣儿童两病人员;

㈤城乡困难家庭两癌妇女;

㈥城乡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员。

四、救助标准

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一类”保障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员因病住院,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报支部分之后,其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给予全额即时结算救助。

㈡城乡低保对象中“二类”保障对象、城乡困难家庭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因病住院,个人年自负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报支部分之后,其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负部分给予80%即时结算救助。

㈢儿童两病人员因病住院的救助标准按照黔卫发〔201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一般病种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xx元,重特大疾病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xx元。

五、定点医疗机构

㈠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机构:xx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和xx苗族自治县中医院。

㈡县境外“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机构:xx市惠民医院和xx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六、救助程序

㈠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1、城乡困难家庭两癌妇女、城乡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由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凭疾病证明书、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手续,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经乡镇社会事务办审核后,出具符合医疗救助核定意见。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持疾病证明书、核定意见、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县民政局办理“一站式”医疗救助核定证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持上述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或入院后5日内向院方提供核定证明即可。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一类、二类”保障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儿童两病人员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由患者家属或代理人凭疾病证明书、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手续,直接向县民政局申请“一站式”医疗救助,经县民政局核实后,出具“一站式”医疗救助核定证明,患者家属或代理人持疾病证明书、核定证明和医疗保险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或入院后5日内向院方提供核定证明即可。

㈡出院结算程序

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报销补偿手续后,同步进行医疗救助资金结算。“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核定证明结算医疗资金救助,救助对象付清自负医疗费用后即可出院。完善救助相关手续,并向救助对象出具城乡医疗救助额度告知单,定点医疗机构将救助对象的疾病证明书复印件、核定证明、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清单留存备案。

七、资金拨付程序

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县民政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季度结账制度。在季度月底,定点医疗机构对本季度发生的医疗救助资金汇总,同时附每个救助对象疾病证明书复印件、核定证明、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清单,报县级民政部门核查审批确认后,将医疗救助资金直接划拨定点医疗机构。

八、工作要求

㈠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救助对象和救助资金的复核审批确认,基本信息的录入、更新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救助对象的范围、救助比例,向医疗机构提供详实的救助对象信息;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情况随时进行监控管理。

㈡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设立专门窗口。要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医疗救助对象治疗用药明细台账,建立医疗救助资金垫付和定期审核结算机制。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基本药物目录、诊疗项目范围的使用,基本治疗、用药应符合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适应诊疗技术,将住院床位控制在普通床位范围内,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及时为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好有关费用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工作,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出,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㈢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及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费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不予结算,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㈣对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医治转外就医的特殊病例,因条件限制无法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救助对象,仍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救助程序、救助标准实施医疗救助。

㈤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原则上不能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

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不属于医疗报销范围的,不能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即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违法、犯罪、镶牙、服毒、不育症、美容、矫形、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支付的医疗费用。

㈦民政部门可预付部分救助资金给医疗救助定点服务单位,双方定期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并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7.城市生活困难居民 篇七

问:我出生在农村, 自学校毕业后一直在城市务工, 上个月我的左腿被撞骨折, 经鉴定构成了九级伤残。在赔偿标准问题上, 我与肇事车主产生了争议:肇事车主要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赔偿, 但是我认为自己已经在城市生活了七八年, 收入来源和消费支出都是在城市, 应当按照城市居民标准赔偿。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应按照什么标准来获得赔偿?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 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 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 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 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的标准。你虽然为农村户口, 但是只要有证据证明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 可以参照当地城市标准获得赔偿。

8.智慧城市和智慧居民 篇八

对绿色生活和环保理念的持续关注是我带着外国投资者参会的主要原因。几个国家的业内人士对智慧城市的看法对我很有启发,由是我更能理解这种理念是深层次的,是需要软环境的,还需要长期的社会参与和广泛的制度监督。

物质层次还是精神层次

廊坊会议来了世界几个智慧城市的代表。韩国首尔下辖的瑞草区之所以被选为世界生活质量最好的城市,不仅因为其自然风光,更是因为它拥有世界一流的公共教育,文化气息浓厚,又交通方便、商业集中。在瑞草区长发言时,作为北京居民的我在想,北京也有世界一流的公共教育,文化很发达,商业也集中,但就是不能入流,因为我们虽在某些方面可能领先,却在另一些方面和智慧城市差很远很远。那是一种巨大的反差,大到我们一方面在城市建设上领先到西方国家望尘莫及的程度,而另一方面又在精神文明上落后到令人羞愧的地步。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小城剑桥市成功的经验是建设可持续、可负担的公共基础设施,就是说这个城市的管理者每做一个工程都像德国人那样有百年大计的考虑,而不像美国人那样不负责任地到处借钱。这些人总能在最实际的总经营成本范围内确保基础设施资产使用寿命达到最大值,同时采用标准化方式监视和追踪业务流程。他们强调的是可持续,就是说上一届政府给下一届政府预留了增长的空间,而不是在自己任期内把资源全部用掉。相比之下,我们一些地方政府搞的基础设施往往不能得到最充分的使用,他们为了花掉当年预算来维持GDP账面上的增长,可能隔几年就翻修一次柏油路,没坏的路面也要刨掉;刚启用几年的楼就要炸毁再建个新的;同时弄好几个融资平台过度举债,最后搞的连自己都不知道欠了多少钱。反正几届之后他们或者调走或者升迁,还债的事就不管了。

廊坊会议最大的亮点还是新加坡。新加坡人不仅做了主题发言,还做了问答式座谈,他们在台上露脸的次数比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多。我注意到,新加坡这几个政府官员分别来自城市研发中心、国家公园局、交通部、公用事业局和环境局,这些人都用中文发言。

以前和新加坡人开会并不是这样,这个曾经的英国殖民地,尽管华人居多,但对外发言却习惯用英语。中国现在强盛了,新加坡人也就审时度势,用中文发言。他们真是与时俱进,连学习语言的能力都非常强,汉语讲得一个比一个好。而且还表现得很有教养,对自己管理的那个袖珍国家很有自豪感,但说出来时口气却很谦虚。

硬件设施还是软件环境

新加坡人治理交通的经验简单合理,值得全世界效仿。他们清楚道路应该是为人而非为车修建的。即使建了更多更好的公路,也会有更多人看到交通变得顺畅而决定开车,于是这些道路就又会变得拥挤。为此要抑制车辆的过度使用,同时全力提升公交系统,让不想开车的人有别的选择。政府职责不能仅仅是通过宣传和素质教育,也要切实设计合理的方案,让人们打心眼里喜欢乘公车出行并养成习惯。其中关键的是要让这些选择既舒适又便利,以至于和本人驾车没有多大的不同。

于是,极力发展公交和进行车辆管制是新加坡的两大措施。60%的人出行或上班选择公共交通,不仅因为公交便宜且低碳环保,也是因为它最方便,站点遍布,到站时间准点。

巴士享有优先权,私家车要给巴士让路,这样使公交车时速得以大幅度提高;再加上公交车干净整洁、大部分人都能有座位,让人觉得舒适还有效率,何乐不为?

这让我想到,世界上许多城市都善待公共交通,让这种载人多效率高的车辆能更快通行。比如同站换乘,加拿大多伦多公交车直接开进地铁站,这样,即便下雨乘客也淋不到。而纽约那个被称作灰狗的长途大巴进城后就直接开进42街那个举架很高的楼上停车。我多次观察,发现无论何时那个不起眼的楼肚子里每层都盛满车,乘客不用拎行李出去就在楼内上车,出城时则有专门的地上和地下通道,直接将一车人开出曼哈顿车辆拥挤的地段,转瞬之间我就已经在哈德逊河边了,觉得比自己开车还快。

相比之下,北京地铁、轻轨和大巴,由于各条线路各自为政,只搞建设不管接口,结果就是站口多多换乘复杂,乘客既要茫然地抬头望入口,又要辛苦地低头找站台,常常要走很长的路才能上车,既浪费地皮又徒增建设成本和维护费用。

在北京的马路上,公交车名义上有优先权,却天天受到私家车的阻挡。和西方国家强势的公共交通相比,我们的公交车却成了弱势群体。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认为是公交车阻碍通行的人不在少数。连出租车司机都跟我抱怨是公交大巴进站出站造成了交通堵塞。我开导他:你的车就拉我一人,可公交车却拉了几十人,但他依然坚持己见。

这让我想起那个意味深长的段子,说的是火星的探子来地球上侦察。到过北京后回去报告说:地球的生物真奇怪,它们用轮子而不是用脚走路,眼睛能射出让人眩晕的光线,还会发出刺耳的声音。它们要花钱买一种叫驾照的东西却每天挤在路上不动,还喝一种叫汽油的饮料,它们的肚子里基本上只有一个寄生虫!

集中运动还是持久参与

同样是路桥的监控,我们现在是到处设立摄像头以便时时监督路况,这当然是一种进步,只是这样的话需要很多人一直盯着屏幕,既浪费人力又容易出问题,因为人会疲倦,让他一天到晚只盯着一种东西他就会感到无聊,就会分心,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嘛!西方国家发展的智能监控系统,就可以让车祸和堵塞情况自动报警并记录下来,若路况正常则不报警。这就叫智慧交通,其系统可以大量减少人工成本,监控人员无需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有情况电脑自动识别,记录在案并发出警报,监控人员过来查看就可以,并根据情况迅速反应和加以处理。

归纳起来,一个智慧城市要有智慧的管理人员和管理体系,同时还要有智慧的市民,如果管理人员不智慧就应该换掉他们,如果市民不智慧就应该教育甚至惩罚他们,以便使他们智慧起来。

如果说中国人不智慧,不仅我们自己、就连那些外国人都不信。世界各地都涌现过才智聪明的华人,个体的智慧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这个民族缺乏的是集体或者说团体的智慧,也缺乏那种尊重他人、尊重环境、牺牲小我达到整个社会共赢的境界,而这种境界需要社会的鼓励和管理者的培养。

群体是有两面性的:他们是智慧的,管理者需要他们的监督;同时他们也是无知的,需要管理和教育;群体是理智的,因而需要顺应民意;群体也是盲从的,因而需要疏导和约束。一个好管理者就要发挥群体的正面特性,并用各种行政手段抑制其负面。

在我们现在的管理者那里,这样的行政手段往往被诠释成了某种形式的“集中运动”,就像电视中常常出现整治社会乱象的那些“专项行动”:打击盗版光碟的“专项行动”,整治醉酒驾车的“专项行动”,以及治理张贴小广告和市场脏乱差的“专项行动”。这些具有“文革”遗风的“集中运动”看上去力度很大,又有震慑作用,还能吸引社会眼球,但是仔细想想:它短期内动用了太多的社会资源,却只能收到有限的效果。“专项行动”时那些耳目甚多的违法者暂时收敛一下,心领神会地“配合一下”这种急风暴雨般的行动,风声过后一切又恢复常态,盗版的还盗版,贴小广告的还贴小广告。

智慧城市的做法就是要将这种政府的短期运动变成百姓的持久行为,将只是管理者做的事变成所有老百姓参与,就是将这些具有公信、公德的事变成大家的事。只有这样,管理者才不至于疲于奔命,群众才不至于怨声载道,效果也才能事半功倍。

综上所述,对智慧城市的理解,中国人主要是从物质的角度,而西方人主要是从精神的角度;中国人讲硬件,西方人讲软件;中国人讲一次次集中运动,而西方人讲的是民众的持久参与。究竟谁更智慧?为什么中国没有一个城市入选、甚至没有入围世界智慧城市?许多年来温哥华都是在最适合人类居住城市排行榜上,而且名列前茅,在第一和第三之间徘徊。但是前些年跌落至八十几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里的房价涨得过快,不适合平民了。

9.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篇九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叫罗绍仿,是兴宁市白泡小学的一名退休教师。在职期间,作为校长管理过学校的工作。自退休以来身体一直不好,2010年2月份至12月间,又先后3次因患冠心病、哮喘并发肺炎在黄塘医院、兴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除去单位医疗保险负担的部分外,家庭支付累计1万多元。出院后,本人生活不便,一切都需要家人长期精心护理。目前家中只有我和我老伴儿两个人。]我老伴儿也已年近八旬,是一名农村妇女,无任何养老、医疗保险等生活补助待遇。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都已各自成立家庭,经济压力也比较重,因我长期患病,经济支出特别大,他们也已竭尽各自所能。目前我在家进行恢复治疗,每天还要服用医院配置的日常基本用药,整个家庭的全部费用均靠我1500多元退休金。巨大的开支,使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已经入不敷出。

相对于其他家庭,我的家庭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共产党人的廉洁奉公作风和自律精神,使我参加革命工作几十年,在困难的时候从没有向组织开过口。目前,家里经济负担已经过重,每每念及这些,我内心对家庭和老伴儿总是心存不安和愧疚。

我本不愿给学校领导添麻烦,但希望在我退休后,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集体、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罗绍仿

10.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服务 篇十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工会职工帮扶救助办法》(芜工发〔2016〕67号):第二条 帮扶救助条件和标准

(一)生活救助

1、救助条件(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2)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各种疾病住院或需长期治疗的,因本住院、慢病长期治疗及大重疾病化疗等后续治疗支付巨额医疗费用,致家庭实际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3)职工家庭因遭遇水灾、火灾、家庭被盗、重大交通事故等非人为或不可抗力的突发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0元以上,或导致严重伤残,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职工个人实际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2、救助标准(1)因低收入、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申请救助的在职、下岗失业职工、因病退职职工、农民工家庭一般视情给予临时生活救助1000元。(2)因意外灾害致贫的在职及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家庭经认定可视情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

二、承办机构

区职工帮扶中心和区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1(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2)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各种疾病住院或需长期治疗的,因本住院、慢病长期治疗及大重疾病化疗等后续治疗支付巨额医疗费用,致家庭实际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3)职工家庭因遭遇水灾、火灾、家庭被盗、重大交通事故等非人为或不可抗力的突发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0元以上,或导致严重伤残,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职工个人实际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四、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在职职工(农民工)需出示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3.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4.证明家庭收入的工资卡(近三个月打卡记录)、低保领取证(有当年领取记录的)等,无收入者等需提供社区一级盖章的收入证明材料;

5.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照片,公安、消防等开具的各类证明)及其它经济损失证明;

6.申请生活救助困难职工需出示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医药费单据。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到社区、村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及所需材料,填写《芜湖市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2.初审: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县区职工帮扶中心;

3.复审:县区职工帮扶中心在6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提交县区总工会;

4.核准:县区总工会14日内完成公示和核准; 5.发放:及时发放救助金,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服务时限 30天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 0553-12351(芜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大病救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工会职工帮扶救助办法》(芜工发〔2016〕67号):第二条 帮扶救助条件和标准

(二)大病救助

1、救助条件 因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心脏病、重症肝炎及其并发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晚期血吸虫病、重症精神病、内脏器官移植及其抗排异治疗、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及其它医疗费用支出特别高(个人负担5万元以上)的疑难杂症,经医保报销及各类社会救助后,当自付医疗费用仍较大导致家庭实际收入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相当的。

2、救助标准(1)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在市低保当标准上上浮50%,确定为低保边缘户)职工家庭治疗大重疾病的,申请大病救助,救助标准为其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社会救助后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部分的20%,最高救助10000元。(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职工家庭治疗大重疾病的,申请大病救助,救助标准为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社会救助后,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超过家庭当年实际可支配收入部分(可支配收入指家庭当年总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12个 月)按2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10000元。

二、承办机构

区总工会和区职工帮扶中心

三、服务对象

因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心脏病、重症肝炎及其并发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晚期血吸虫病、重症精神病、内脏器官移植及其抗排异治疗、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及其它医疗费用支出特别高(个人负担5万元以上)的疑难杂症,经医保报销及各类社会救助后,当自付医疗费用仍较大导致家庭实际收入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相当的。

四、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在职职工(农民工)需出示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3.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4.证明家庭收入的工资卡(近三个月打卡记录)、低保领取证(有当年领取记录的)等,无收入者等需提供社区一级盖章的收入证明材料,;

5.申请大病救助的困难职工需出示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医药费单据(个人自付医药费原件、民政等各类社会救助后的复印 5 件;凡在国内实行赠药的靶向药品或其他药品,以该赠药方案规定的应由个人自费购买药品费用作为合规费用的上限;非医保结算单据按正规疗程或处方用量按照50%标准核定个人自付部分)。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到社区、村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及所需材料,填写《芜湖市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2.初审: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县区职工帮扶中心;

3.复审:县区职工帮扶中心在6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提交县区总工会;

4.核准:县区总工会14日内完成公示和核准; 5.发放:及时发放救助金,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服务时限 30天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12351(芜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助学救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工会职工帮扶救助办法》(芜工发〔2016〕67号):第二条 帮扶救助条件和标准

(三)助学救助

1、救助条件 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或是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致使家庭实际月收入相当于低保边缘户标准的困难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在大中专全日制学校就读,经各种社会救助帮扶后,支付教育费用仍存在困难的。

2、救助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对于当新考入高等院校(不含研究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及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助学补助金4000元;对全日制大中专(不含研究生)在读的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实施“圆梦计划”,每年给予一次助学补助金2000元。

二、承办机构

县职工帮扶中心和县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或是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致使家庭实际月收入相当于低保边缘户标准的困难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在大中专全日制学校就读,经各种社会救助帮扶后,支付教育费用仍存在困难的。

四、申报材料 1.困难职工助学申请表;

2.在职职工(农民工)需出示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下岗职工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申请人身份证、受助学生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

4.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一方由社区出具相关证明)、低保领取证(有当年领取记录的)等相关证明,就业年龄段身体健康的居民如无法出具合理的无工作证明,收入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核算;

5.网上录取通知书打印件或录取通知书;

6.患重大疾病或残疾人困难职工需出具病历、医药费单据或残疾人证复印件;

7.领取人有效银行卡或银行存折账号。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到社区、村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及所需材料,填写《芜湖市困难职工金秋助学申请表》;

2.初审: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区总工会;

3.复审:区总工会在6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提交市总工会;

4.核准:市总工会14日内完成核准;

5.公示:通过《大江晚报》进行公示,公示期3-5日; 6.发放:及时发放助学金,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服务时限

根据助学方案确定,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12351(芜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特别救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暂行)》(芜工发〔2016〕67号):第二条 帮扶救助条件和标准

(四)1、条件 职工因抢救国家财产、见义勇为等导致伤残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标准 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给予5000至1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二、承办机构

区职工帮扶中心和区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因抢救国家财产、见义勇为等导致伤残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四、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3.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4.见义勇为表彰证书;

5.职工伤残认定记录或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医药费单据;家庭经济损失证明或生活困难证明。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到社区、村申请,提交书面申 请及所需材料,填写《芜湖市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2.初审: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县区职工帮扶中心;

3.复审:县区职工帮扶中心在6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提交县区总工会;

4.核准:县区总工会14日内完成公示和核准; 5.发放:及时发放救助金,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服务时限 30天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12351(芜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就业援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暂行)》(芜工发〔2016〕67号):第二条 帮扶救助条件和标准

(五)就业援助

1、条件 下岗失业职工、各类就业困难人群、有提升技能需求的短期就业农民工。

2、标准 凡请求再就业援助的困难职工,持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并按要求填写《救助申请表》,经审核后,可享受免费再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免费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招聘会;免费参加市总工会开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办理有关职业证照费用除外)。

二、承办机构

区职工帮扶中心和区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下岗失业职工、各类就业困难人群、有提升技能需求的短期就业农民工

四、申报材料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五、服务流程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六、服务时限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免费,办理有关职业证照费用培训者自理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12351(芜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内设机构

(六)经济技术部……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二、承办机构 区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劳模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2.安徽省劳模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

五、服务流程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1.根据省劳模评选分配指标制订推荐方案和原则; 2.基层和主管单位预报评选材料并公示; 3.所在单位、系统(局)审核; 4.区总工会预审核; 5.区政府审批; 6.上报市总工会。

六、服务时限

90天(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一般为2月开始,4 月底结束;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每五年进行一次。)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76049(芜湖市总工会经济部)

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

推荐、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内设机构

(六)经济技术部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

二、承办机构 县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登记表 2.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先进事迹

五、服务流程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1.根据省总工会评选通知制订推荐原则和方案; 2.基层和主管单位推荐;

3.所在单位、系统(局)审核并公示; 4.区总工会预审核; 5.区政府审批; 6.上报市总工会。

六、服务时限 90天(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一般为2月开始,4月底结束。)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76049(芜湖市总工会经济部)

市级劳动模范推荐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芜湖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内设机构

(六)经济技术部……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二、承办机构 区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报材料

1.芜湖市劳模模范登记表 2.芜湖市劳模模范先进事迹

五、服务流程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1.根据市评选方案,确定表彰名额和分配原则; 2.基层和主管单位推荐;

3.所在单位、系统(局)审核并公示; 4.区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 5.区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6.区政府审批; 7.上报市总工会。

六、服务时限 90天(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一般为2月开始,4月底结束;市级劳动模范评选每五年进行一次。)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76049(芜湖市总工会经济部)

全国、省部级和市厅级困难劳模 低收入补助和特困帮扶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5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皖工经字〔2015〕14号):

(二)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对象和标准。

1、困难补助金:(1)补助对象:收入较低的省部级劳模;即省部级职工劳模上年(2014)月平均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农民劳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2)补助标准:符合上述条件,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2、特困帮扶金:(1)补助对象:劳模本人或家属患大病、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2)补助标准:全年一次性发放帮扶金3000-5000元。

2.《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关于对部分市厅级劳动模范实行帮扶救助的意见》(芜工发〔2006〕5号):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仍保持荣誉的市厅级劳动模范以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承办机构 区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1、困难补助金:(1)补助对象:市区收入较低的市厅级劳模,即市厅级职工劳模上(2014)月平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民劳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2)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80 元。

2、特困帮扶金:(1)补助对象:因本人或家属患大病、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2)补助标准:全年一次性发放特困帮扶金2000-4000元。

四、申报材料

1.本人和家庭的收入证明;

2.本人病例、医疗费用单据;

3.子女就学证明;

4.突发事件鉴定报告。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劳模到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出具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劳模生活困难调查表》;

2.初审: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县、区总工会;

3.复审:县、区总工会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提交市总工会;

六、服务时限

根据补助方案确定,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76049(芜湖市总工会经济部)

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总工发〔2008〕52号):第二条 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

二、承办机构 区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困难职工(困难职工指来自以下家庭的职工:市区享受城乡低保,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患病、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申报材料

1.困难职工本人申请;

2.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3.身份证;

4.家庭成员工资卡、职工所在街道、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五、服务流程

1.申请:职工向市总职工服务中心提交《芜湖市总工会 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相关材料及相关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审核:一是审核申请人申请的案件是否是劳动关系案件,二是审核职工是否符合困难条件;

3.答复: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总工会指派志愿团律师委托代理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六、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12351(芜湖市总职工服务中心)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2.《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过):第十四条 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者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二、承办机构 县总工会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四、申报材料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五、服务流程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六、服务时限 根据当工作方案实施。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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