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渠道销售(共12篇)
1.礼品渠道销售 篇一
济宁联通微信渠道积分兑换礼品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4年4月12日-6月30日
二、目标客户:
关注“济宁联通”官方微信账号,并注册成为微信会员的济宁 联通客户,异地客户暂不参与此活动。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济宁联通官方微信会员可凭积分兑换相应礼品,其 中600积分可以兑换乐扣精美水杯;1200积分可以兑换12件套的家庭工具箱;1600积分可以兑换10400毫安充电宝。
四、参与方法:
1、注册会员:进入“济宁联通”微信,点击“3G服务”下 的“申请会员”或直接回复“3”,然后点击系统回复的界面,根据提示注册成为会员。
2、获得积分:会员每天签到即可获得10到15不等的积分(会员签到规则:前三天每天10积分,以后每天15积分,中断后重新按第一天签到算起)。首次注册新会员即送50积分礼包。
五、礼品发放
2014年7月1日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获赠礼品者,届时请客户注意查看济宁联通微信推送的消息。
2.礼品渠道销售 篇二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 网上销售渠道作为网络营销的组成部分在当今网络营销喧嚣日上的今天已经被企业当成抢占市场先机的又一重要法宝。网上销售渠道借助网络优势通过互动的电子方式完成交易, 以其低渠道成本、高分销效率、信息处理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吸引了企业开拓网上销售渠道。
2研究综述
早在1996年, 国外学者Louis W.Stern和Adel I.El-Ansary (1996) 提出了渠道冲突的定义, 他们认为渠道冲突指的是这样一种状态, 即某个渠道成员创造其它某个或某些渠道成员正在禁止或妨碍自己完成目标。西方学者对发达经济中数千种渠道关系进行了研究, 这些研究的核心观点是:高程度的显性冲突会影响渠道长期密切合作的能力。
西方学者对渠道冲突的研究是以西方成熟的市场与法律环境为前提的, 而中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 市场和法律相对都不很完善, 因此中国企业处理渠道冲突时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寻衅, 这需要国内理论界与企业界共同探讨和寻求“中国式”的渠道冲突处理策略。
3渠道冲突理论分析
根据渠道成员的关系可划分为三大类渠道冲突:
第一类是水平渠道冲突。指的是同一渠道模式中, 同一层次中间商之间的冲突。
第二类是垂直渠道冲突。指在同一渠道中不同层次企业之间的冲突, 这种冲突较之水平渠道冲突要更常见。垂直渠道冲突也称做渠道上下游冲突。
第三是类不同渠道间的冲突。不同渠道间的冲突指的是生产企业建立多渠道营销系统后, 不同渠道服务于同一目标市场时所产生的冲突。
4网上销售渠道与传统销售渠道矛盾表现
4.1 网上渠道对传统渠道客户源的争夺
(1) 消费者在传统销售渠道上购买行为的变化。
有调查显示在企业正式开展网上销售时, 首先吸引的必是企业的忠诚顾客, 消费者未来会增加网上购物而减少其他渠道购物 (包括目录、零售商店、销售员等) 的数量, 预测有80%的消费者会增加其总消费, 8%会消少在零售商店购物, 7%会减少其目录及店面购物。如果再进一步观察, 可以发现将来消费者会增加从网上购物的比率高达40%。换句话说, 网上购物大量增加将会对其他的销售渠道产生排挤影响。
在顾客就是生命的竞争市场上, 客户资源的流失便等于是利润于市场的流失, 也就是生存底线的丢失。为了能继续生存和发展, 传统分销商与电子商务之间的冲突似乎在所难免。
(2) 跨渠道消费者引发矛盾。
在某一产品的网上销售渠道与传统销售渠道同时存在时, 消费者在购物时不再拘泥于某个单一渠道, 而是同时利用多个渠道来完成。消费者往往先通过互联网了解产品, 然后在不同渠道商零售店比较同类产品的售价, 形成初步的购买意向, 到价格更优惠的企业网店 (也有可能到其它经销商) 邮寄选购, 引发厂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在这种情况下, 传统分销商提供了除卖出商品外的所有其他服务, 但是却没有取得任何的收益。很显然, 网络渠道免费搭乘了全方位服务的传统分销商的便车, 传统渠道分销商自然会受损而怨言不已。
4.2 制造商与渠道中间商同时建立网上销售渠道争夺市场
Web的电子商务技术的突飞猛进, 使得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能迅速延伸到单个消费者, 制造商意识到网上销售渠道使企业与消费者的直接交互沟通成为可能, 而自建能取得绝对控制权的销售渠道。而渠道中间商当然不会忽视这一新型且前景颇好的分销渠道, 于是越来越多的领域、行业的出现厂商与渠道上同时建立网络销售渠道。
在对渠道控制权争夺激烈的家电行业, 制造商海尔集团建立了海尔电子商务网站, 直接在网上经销本集团的冰箱、空调、彩电、洗衣机、电脑等二十几种产品, 而渠道巨头国美、苏宁也分别在2010年7月和4月建立了网上销售渠道。这将意味着家电业对渠道控制权的争夺战将在网上销售渠道上演。
5原因分析
5.1 企业资源对网上销售渠道的倾斜
企业资源是有限的, 在各方面的支出是此消彼长。企业在新建网上销售渠道上的支出必然压缩在传统销售渠道上的支出, 甚至还会采取减少年终返点、缩短货款期、要求分销商增加存货等向传统渠道要资源的做法去支持网上销售渠道。
5.2 客户资源的重叠
当两个渠道覆盖有共同的客户资源时, 必然产生冲突, 作为传统渠道所覆盖的消费者, 在互联网上同时也会显示身份的存在, 当企业网店把它直接发展为用户, 成为互联网渠道的客户 (顾客) 资源时, 就和传统渠道发生了资源争夺, 势必引发诸多问题、矛盾。而当制造商与传统渠道商同时建立网上销售渠道时, 同样会产生争夺同一客户资源的矛盾。产生冲突的同时, 企业采取各种手段处理两种营销渠道之间的重叠和冲突, 为共同目标使两种销售渠道完美融合。
6总结
3.销售渠道与企业竞争 篇三
关键词:市场营销、企业竞争优势、企业管理
销售渠道又称为分销通路,销售渠道是产品从生产者传到消费者手中所经过的通道。产品渠道策略是整个营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产品上市场初期一线市场铺货要求、销售费用控制、产品信息反馈、产品流向消费者、资金流向、生产者、产品的分销密集要求等。所以渠道的选择和执行在产品营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营销经理认识到,由于市场的瞬息万变,本企业的产品如何能在最短时间内送至市场一线,呈现在目标消费者面前,已成为营销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如何针对商品特点设计自己独具特色的销售渠道,如何利用销售渠道更好地从事产品分销,已日益成为企业营销工作的重点问题。
竞争是企业成败的核心所在,决定着一个企业对其行为效率有所贡献的各项活动。因此,企业必须针对决定产生竞争的各种影响因素,以建立一个有利可图和能够持久的优越的竞争地位即竞争优势,以使能够立足市场、战胜竞争对手。企业经营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类型的竞争优势,即成本领先和别具一格。成本领先是指一个企业因为在创造价值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成本费用低于其竞争对手而获得的优势。如果一个企业能够取得并保持全面的成本领先地位,那么,只要它能够使价格等于或接近该企业产品的平均价格水平,就会成为所在产业中高于平均水平的优势企业,其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就会转化为高收益的现实回报。别具一格是企业在客户广泛重视的某些方面力求在本产业中独树一帜,也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独特性。企业通过其独具特色的生产经营活动,别出心裁的满足其顾客的需求,并获得溢价的报偿。
竞争优势来源于企业在产品的设计、生产、市场营销及售后等创造价值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许多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中的每一项都能有助于巩固企业的相对成本地位,并为别具一格的形象奠定基础。渠道管理和商品分销活动是企业市场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分销渠道及其所执行的功能是产品的价值链中的关键一环,成为企业获得部分优势的重要来源。
商品分销渠道的成本优势
产品分销渠道的成本地位产生于其价值活动的成本行为,而成本行为往往受到一些成本驱动因素的影响。能够决定商品分销渠道成本优势的驱动因素主要有规模经济、联系、相互关系等。
规模经济与分销成本。
包括分销在内的各种价值活动,常常受制于规模经济或规模不经济。规模经济产生于以不同方式和更高效率来进行更大范围的活动的能力,或者产生于从更大的销量来分摊无形成本如广告费等的能力,或者产生于随着一种活动规模的扩大,支持该项活动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或间接费用的增长低于其扩大的比例。商品分销具有比以往任何形式的流通组织或通路更高的分配效率,因而,通过这种新型方式及较高分配率而获得规模经济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此外,商品分销渠道中,每一渠道及其成员的选定与布局,都是依据其所针对的特定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需求潜力及盈利规模而进行的。因而,每一渠道及成员都对其目标市场的规模具有敏感性,而采取相应成本行为,从而获得本渠道的规模经济,并进而实现整个分销渠道的规模经济。最后,商品分销渠道中某些活动的共同化,如信息服务、物流服务等,也体现着规模经济性的要求,随着分销规模的扩大,可以大大提高信息服务和物流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且无需追加大量投入。总之,商品分销渠道中的许多价值活动具有规模经济性,因而,有助于其获得低成本的领先地位和优势,尤其在建立起了商品分销网络之后。
相互联系与成本优势。
一种价值活动的成本往往受到其他活动实施情况的影响。相互联系可分为企业内部各种价值活动的联系和企业与其供应厂商和销售渠道的价值活动的纵向联系。通过对相互联系的价值活动的协调和最优化,可以降低相互联系着活动的总成本,从而使之成为成本优势的潜在的有效来源。商品分销渠道是利用生产企业、中间商和最终用户之间存在的纵向联系,并使之协调和最优化而形成的。由于渠道成员间在某种程度是居于同一利益共同体的,因而对相互联系的活动可以进行协调和优化,从而降低渠道的分销成本,获得成本优势。
相互关系与成本优势。
企业与其他相关经营单位之间也存在着种种影响成本的相互关系。最重要的相互关系是某一种价值活动可以影响他们合用时的关系。合用一种价值活动可以提高该活动的生产、经营能力的利用效率,从而获得成本领先的地位。任何一种商品分销渠道,在形成和运作中,并不是一个排他的系统,而是一个可以为若干企业共享的开放系统。通过这种合用,可以大大提高通路的运行效率,即提高了通路的收益,也使合用的企业降低了成本开支。
此外,如各种分销形式的时代选择,渠道成员的地理分布等因素也是影响分销渠道成本的驱动因素,是企业选择和组建商品分销渠道时不应忽视的成本因素和取得成本优势的潜在来源。
商品分销渠道的别具一格优势:
别具一格的优势在于一个企业能够向客户提供一些独特、对客户来说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使自己与竞争厂商区别开来。区别使企业可以控制溢价,使其在一定价值下出售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或者在周期性、季节性经济下跌时,获得信任之类的利益。如果企业获得的溢价高于其为了别具一格而发生的追加费用,它就会使公司获得较高的利益。企业的任何一种创造价值的活动都能够为企业实现别具一格的竞争优势发挥作用。商品分销通路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独特性,从而使企业获得别具一格优势。这些独特性表现在:
商品分销渠道效率的独特性。
商品分销渠道效率的独特性是通过分销对交易过程的简化、交易速度的提高和市场规模的扩大而体现出来。商品分销通过渠道成员的合理分工协作、通过产权控制、契约维系、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来强化成员的交易关系,从而大大地简化了商品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次数和交易的程序,形成了畅通的流通通路, 使商品分销的速度获得了大幅度的提升。随着路的建立和网络的形成与延伸,分销渠道空间日益扩大,因而能够更多、更好地覆盖市场的空间,从而扩大了企业的市场占有规模。
商品分销渠道满足顾客需要的独特性。
商品分销渠道中每一成员、每一条渠道的形成都是依据市场需求而确定,各个成员、各个通路根据市场需求而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以便能够针对不同市场需求,不同的细分市场供应和分销商品,从而使各种具有不同需要的消费者和用户都能及时,满意地获得商品。也就是商品分销组织形式而具独特性。
商品分销渠道组织形态的独特性。
商品分销渠道的组织形态的独特性表现在它的多样性、动态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商品分销渠道在其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依靠了和运用了包括产权、法律契约、管理及横向联合及至人际系统关系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来强化和联接通路成员间的交易关系,使之长期化,从而使得分销渠道的组织形态是多样化,呈现出松散型、公司型、契约型、管理型、共生型及混合型(综合型)等多种组织形式。而这些组织并不是固定化,而是随着企业、市场及环境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变革的,其根本目的是有效地销售商品,满足消费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商品分销渠道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分销过程中承担着分销职能,渠道成员间不再是“各自为政”的散乱局面,它们具有共同的利益目标和多种相互制约关系,因而具有可控性,可以按照统一的目标进行整体分销。
正因为商品销售渠道和分销渠道具有这样一系列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使之成为企业致胜的法宝,在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的热潮。
作者简介:
洪升平(1957—)经济师 研究方向:经济管理、营销管理
参考文献:
1、[美]菲利普,科特勒, 加里•阿姆斯特朗著《市场营销》 俞利军译华厦出版社 2003,1
2、许强编著《戴尔王朝》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4
3、曾国安著《战略市场营销》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
4.礼品行业销售经验分享 篇四
礼品行业的销售不同于任何单一产品行业的销售,因为礼品行业本身不是固化的某个产品,礼品行业本身是售卖概念和感觉,最后才落实到具体的某个产品。
无论促销礼品,商务礼品,福利礼品等客户首先提出来的是预算,数量等等,我们根据客户的要求联想一下,推荐多款给客户选择,这是个劳心劳力的过程,客户也很痛苦,我们更痛苦,纠结选哪个好等一系列问题,最后迫于供货周期都各方面原因可能草草收场。
销售的终极秘籍是坚持,销售的终极目标是做人,销售的核心基础产品质量,销售的最高境界是与客户共成长。销售的过程也是人生成长的过程,也是改过自新的过程,也是给买卖双方共同创造价值和商业机会的过程。
销售得到的不仅是金钱,更应有的是感激和改变。试想初出校门走入社会的大学生,从事销售工作,如何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只有改变,只有学会感恩每一位帮助我们,提携我们的客户朋友,才能做到更好。
礼品行业的销售基本道理亦然,礼品行业更多的应该给我们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包括礼品本身的包装、设计、定位等等产品本身外的一切有价值的服务,我们的客户期待我们这么做,我们更应该深入和他们沟通到位,进行礼品自身价值以外的产业链开发。
礼品销售做不好的原因也和礼品行业本身有关,因为没有品牌和太多的产品致使礼品销售人员无从下手去详细了解每个产品。这就需要划分产品,分别成立不同品类销售部门。大而全一定不适合将来的礼品发展需要,更何况整个大环境一直在不断恶化。
礼品采购权一直是采购方独揽,礼品公司是被动按需提供礼品的供应方,但是收礼方的感受确是这两者都未知的,那我们在选择什么?为谁忙?为谁累?
礼品销售本来要达成的主要目的有::
商务礼品 感恩我们的客户,只为和他们分享成功喜悦
福利礼品 感恩我们的员工,只为和他们共成长同进步
节日礼品 人生旅途的精彩瞬间,我们一起感动与惊喜
定制礼品 独一无二的尊享服务,我们赢得赞誉与认同
笔者从事礼品行业四年,从事销售工作十年,感悟颇多。
没有谁是可以一定可以做好销售的,也没有谁一定不适合做销售,也没有谁不一定做不好销售,当然也没谁一定要做销售。关键是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未来。
只是现实的社会环境是好像只有销售一条路才可以实现理想,因为理想就是挑战,挑战未来和人生。既然从事了销售,从事了极具挑战的礼品销售,我们和乐而不为呢?
5.销售(赠送礼品的)账务处理方法 篇五
(1)销售时,做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453.00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480.00
贷:库存商品——空调 6000.00
——电磁炉
480.00
另外,对于赠送,各位还有没有更好的例子,也发出来。
【例】某汽车销售公司,举办一个促销活动,买一辆汽车,送一个车牌,汽车是10万元/辆(不含税),汽车成本8万元/辆,车牌购入时2000元/个,当天销售一辆汽车,送出一个车牌,适用增值税17%,不考虑其他税收,该如何处理。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7000.00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2000.00
贷:库存商品——汽车
80000.00
——车牌
2000.00
另外一种做法是,将车牌的2000元从车价中减去,将2000元的购进发票复印留做账,将原件给客户,也就是: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46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6660.00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00
贷:库存商品——汽车
6.礼品渠道销售 篇六
逢年过节,礼尚往来,概莫能外。自1994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赠送礼品(主要是货物)的增值税如何处理,缺乏一个普遍适用的规则。更多的传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多未有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营改增之后,赠送礼品的处理也基本上都是直接费用化,未考虑视同销售的问题。这一问题将更加的突现出来,如何处理,征纳双方皆可能有话要说!依据在哪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增值税暂条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施细则对此解释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条例释义进一步解释: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由于其不再用于生产流通,属于生产流通的终端,与一般的终端消费者没有区别,应该作为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不存在抵扣问题,所以当纳税人将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就是普通的终端消费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增值税,不得予以抵扣。
条例实施细则释义进一步解释:1.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性投入和支出,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的,消费者即是负税者,因此交际应酬消费需要负担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其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难以划分清晰,征管中不易掌握界限,容易导致纳税人偷避税行为,因此,为了加强征管,引导消费行为,对交际应酬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以公平税负。3.从国际惯例来看,交际应酬消费在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税法中都明确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以前我国税法对此项未有明确表述,这次修订条例细则,借鉴国际惯例,增加了这一规定。有代表性税务机关的意见
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问:银行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银行因业务开展中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上述规定,银行如果存在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应征增值税劳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银行因开展业务中赠送客户的礼品,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
2、购进礼品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010年11月0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我公司为了开拓市场,采购了一些礼品(如模型、小工具、雨具等)送给参加订货会的客户。请问,购进礼品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上述两个总局的回复,可能说明了基本的观点,其他地方性的规定都也是浮云了。两个奇特文件规定的作废
安徽皖国税函[2009]105号:一般纳税人在交际应酬中所赠送的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不需按视同销售中的无偿赠送征收增值税。
天津津国税外(1998)43号:外购商品做为礼品赠送,原则上应该交纳增值税。但要视企业是否先期抵扣了进项税金。若将进项税金进行了抵扣,则应该征税;若没有抵扣进项税金,则可从宽掌握暂不征税,企业可按交际应酬费处理。
这两个文件还是尊重了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因此读来颇也是为税务机关的宽容与机智鼓掌。会计处理的差异
如果未抵扣,一般纳税人若采购价格(含税)是117元货物,税率17%,则区分抵与不抵的区别如下: 不抵扣的情形: 借:库存商品 117 贷:银行存款 117 借:销售费用 117 贷:库存商品 117 抵扣与视同销售的情形: 借:库存商品 100 贷:进项税额 117 借:销售费用 117 贷:库存商品 100 贷:销项税额 17
抵扣与不抵扣在费用金额上是一样的,但是如果要求企业在不抵扣或不能抵扣之时补视同销售的增值税,则销售费用无形当中增加17,销售费用变成134了,明显亏大了。梳理两个概念之下的分析
增值税的条例规定了两个概念,个人消费与不得抵扣,消费了,货物在这个环节转化为空气,如香烟,陶醉在空气之中了,所以不得抵扣,因为没有所谓的增值税的链条延伸之说,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用途,故认为不得抵扣。没有转化成空气,转给第二个人了,如何办,链条延伸了,如此按上述回复的基本理解,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本人认为要从基本原则上来理解这个问题,首先不得抵扣是不是必然没有视同销售,如福利用物品,不得抵扣,最后处置废物或转送给员工,就要视同销售。因此从不得抵扣并不能得出来没有视同销售。由此我们来理解,在高呼我没有抵扣,就不能产生视同销售,这是非税人员的思考,不专业!
送人就一定要视同销售吗?我们担心,那个人可能要卖啊,所以链条要延伸,要视同销售,但如果那个人也自己消费了呢,即消费是过渡了一下,从企业手里到个人手里完成的,既然释义规定了非生产之用情形之下,只是消费的主体不是企业,但都是消费。从这点理解,税法对于个人消费还是不尽清楚,易给出误导。这是在礼品通常给外部个人情形下的,如果给的是对方的企业,那有理由相信还是视同销售了,企业收到之后其目的是多样了。个人之间的赠送是否要视同销售
大家都了解,个人送出结婚礼金时,是否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没有,为何,因为个税没有规定其他所得的这一项列举。增值税暂行条例只规定了单位与个体工商户,未规定个人,因此也明确个人可以大胆的送,哈哈。赠送的服务与礼品卡
如果服务是纳税人提供的营改增的应税服务,则基本上属于服务的视同销售,如果只是送给客户一张消费卡,服务的提供方是别人,此时尽管开具的发票上是办公用品、服务之类,实质上企业并非提供者,真正的提供者提供服务时缴纳增值税。不过有时开具的物品发票,有时自己也说不清是个什么东西,有时或许会有争议!这是个套,非得往里钻,没办法 如上,税法上目前无法支持不征,由此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再视同销售处理,在没有人追的情形之下,倒是安静,但也有背的时候,提前处理为好,小规模纳税人,更是包括当前的金融机构等等,如征却只能无形中增值税费成本,十分的不爽。
7.也说品牌、渠道、销售之关系 篇七
我的问题是:品牌和渠道、销售有可比性吗?是渠道比品牌重要,还是品牌比渠道重要?
要弄清楚这一问题,首先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品牌及其定义、含义。品牌的原意(狭义的)是指一个企业的一种或几种产品的商标名称。我们这里所说的品牌,是指一个企业的一种或几种产品,在生产、销售的过程中,在企业的文化、思想、营销理念、营销方式等很多意识形态的影响和作用下,使其商标名称的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变成了一种具有强大销售力、生命力的资源、资产,进而在消费者心中形成的一个概念化、抽象化而且能代替消费者对此商品认知的概念。如图所示:
品牌、渠道、销售
三者没有可比性
销售和渠道是产生品牌的过程,反过来品牌对销售又具有强大的推动力。它们都是不可或缺的。在人们没有完全认识到品牌的存在及其作用的时候,品牌只是销售的衍生物。比如,李小二的剪刀由于质量好,所以用户都喜欢它,并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其予以传播。这时“李小二的剪刀”其实就是一个没有被认知和确定的原始品牌。当人们认识到品牌的作用并将其加以应用的时候,渠道和销售成了品牌的开始和过程,而品牌则在这一过程中,成了某一阶段的结果和另一阶段的开始。它们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是它们以及其他的一些东西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整体,同时它们又是动态的,是在不断发展着的。如果用物质和意识的框框来套的话,那么,渠道和销售就是物质性的,品牌就是意识性的。如果你非要我说它们孰轻孰重,那么我只能告诉你: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但,意识对物质又具有强大的能动性。
如果说在没有品牌的年代,销售可以产生原始的品牌,如李小二剪刀,那么现在,单纯靠渠道和销售来打造品牌肯定是不现实和不可能的。要打造品牌,还需要做很多工作,这些工作和销售并不是直接的关系,或者说没有直接的关系,比如企业文化建设,等等。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品牌战略
诚然,要做好企业就要做好品牌,这是很多人的共识。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品牌”其实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原始的品牌,如“李小二的剪刀”;第二种是初级阶段的品牌,如国内一些企业的品牌;第三种是成熟的品牌,如可口可乐。在很多情况下,关于品牌战略的问题之所以老是辩驳不清,就是把这几种情况混为一谈了,把第三种品牌当成了唯一的品牌,而忽略了其他两种情况。也就是说,没能阶段性地看待品牌战略。企业要采用什么样的品牌战略,肯定是由企业自身的实力、能力以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决定的。如果企业的品牌战略超越了现实,企业肯定会因此而遭受失败。
陈教授正是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来客观看待国内大多数企业的现状。她说,在现阶段,“以现有中国企业的能力与企业资源来讲,渠道更为重要”,“渠道是原因,只要你把产品的渠道做好了,再加上时间,最终你肯定会得到品牌”。
其实,陈教授是把这些企业的品牌战略定位于第二种情况。即:把主要力量用在渠道和销售上,而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可能会相对少一些。也就是说,她希望企业先做好初级品牌。
对于国内的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它们的当务之急就是生存。对于它们来讲,将力量集中于能够很快见到效益的渠道和销售上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以渠道和销售为先,决不是说不把品牌当做远期目标,而是先解决好一个问题再解决好另一个问题的问题。理论是用来指导实践的,一套背离了客观实际的理论是不可能指导实践的。至于陈教授所说的“品牌是下辈子的事”,从她的本意来看,这句话的意思一点也没有错。她是在进一步说明渠道和品牌的时间关系即先后关系。说成下辈子可能有点太远了,但我们大可不必在这上面咬文嚼字,我们只要明白她的意思就行了。
在品牌和渠道、销售问题上,企业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准确地判断自己的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从而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品牌战略。实力强、家底厚的企业可以考虑直接使用品牌战略,再进而利用品牌效应来达成销售;实力弱、家底薄的企业也只有先顾及生存问题了,实施品牌战略要投入的资金和人力等资源毕竟要大得多。
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具备了一定的实力,具备了发展品牌的能力,那么企业的战略就应该由以渠道和销售为主、以品牌为辅,改变为以发展品牌为主、渠道和销售则成为完成和体现品牌价值的手段。同样,一些原本极具实力的企业如果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应该放下架子,将重心转移到渠道和销售上,以解燃眉之急。
假设品牌、渠道、销售
有可比性
郑新安先生在他的《有关品牌、销售、渠道的辩驳》一文中先是断章取义,他说“最近华南理工大学的陈春花教授总在强调一个观点:渠道比品牌更重要”。我想陈教授的本意是:对于我国的很多企业而言,因为它们的实力、规模、能力有限,在初期发展阶段,渠道比品牌更重。如果把一个结论的前提条件去掉,那么它的意思就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接下来郑先生又说“它要是比品牌重要,企业只要多开店就可以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品牌比渠道重要,我们只要做好品牌就可以了,至于开店等渠道、销售方面的事情不做也无所谓。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不想曲解郑先生的话,他想说的是:渠道、销售不但要做好,而且要做出差异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品牌无疑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但我想说的是:郑先生想用这一点证明品牌比渠道和销售更重要,其论据并不是很充分,论证过程也缺乏逻辑性。郑先生忽略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辨证关系,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
随后,郑先生又引用了李书福先生的话来进一步证明他的观点,但是他又犯了一个错误:用特殊性来代替普遍性,或者说是用这一事物的特殊性来代替另一事物的特殊性。
正是在这里,郑先生才道出了他真正的论点:“我们的市场发展还很不均衡,很多企业还不到做品牌的阶段(由此可以看出,郑先生的这句话正好说明了陈教授观点的正确性,郑先生对陈教授的反驳是自相矛盾的),但从大趋势来讲,更多有实力的企业正处在打造品牌的关键时刻……”如果把他的后半句话改成“但是从长远来讲,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讲,打造品牌是必须的”,我想这样应该比较准确一些。郑先生在这里的漏洞是没有用准确的数据来证明所谓的“大趋势”,只是一带而过。汽车行业的现状能代表全国的各行各业吗?特殊性能代表普遍性吗?论据不可靠,结论也就谈不上正确了。
品牌的价值是要通过渠道和销售来实现的,没有品牌的企业其前景堪忧,没有渠道和销售的品牌是没有价值的,也是不可能的。
一个品牌必须通过销售来实现其价值。一个不重视渠道和销售的品牌,或是一个连渠道和销售都做不好的品牌,是没有竞争力的,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品牌。
8.建材销售技巧之建材销售渠道分析 篇八
目前,建材产品的销售渠道众多。如何在众多的建材销售渠道中找到适合自己的销售渠道,是困扰众多建材供应商的一大难题。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建材销售渠道,笔者今天在此分析一下各种建材销售渠道的利与弊。
传统销售渠道
1、传统经销商
很多品牌进行建材销售渠道扩展的方式都是寻找专业的销售商进行代理。这类销售商专门从事建材销售业务,以代理品牌建材产品为主要经营模式,是建材生产厂商进行建材销售的一个重要渠道。这种销售模式的优点是经销商专门从事销售工作,熟悉市场需求,对厂商来说,销售成本较小。但这种建材销售渠道也存在缺点:比如对品牌的展示不够,厂商对渠道的把控能力不强,不利于厂商的统一市场战略。
2、工程市场大客户销售
建筑工程市场,这是每个建材供应商都不会放弃的市场。一般都是不成单则已,成一单吃半年。很多建材厂商都有专门的销售团队主做建筑工程市场。比如在各地设置办事处等。这种销售团队对本地的建筑工程市场非常了解,并与很多建材采购人员建立了深厚的情谊。2010年中国建筑工程市场总投资额达到52万2千亿元,相当高的比例都用于采购建材产品。建筑工程市场是兵家必争之地。但也存在着竞争激烈,回款困难、回款时间长等风险。实力较差的很容易被拖死。而且对其下属的销售团队要求较高,需要很大的投入建立销售团队。
3、产品直营店
也叫品牌专卖店。是由建材厂商建立的销售渠道。其特点在于统一管理,对品牌的展示比较全面,因为是生产厂商自己的店面,在经营上也较为规范,市场活动也较为统一。但前期投入较大,而且管理成本也较高,适合大品牌建材厂商。
4、建材超市
随着国内大型建材超市尧舜、东方家园等的崛起,建材超市的概念开始逐渐深入人心。其特点是价格透明,出货量较大等,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建材销售渠道。
新兴销售渠道:
1、网络店铺
这类建材销售渠道主要的特点是线上询价,线下交易。比较常见的阿里巴巴、慧聪网、广联达建材营销系统等。其特点是投入成本较低,见效比较快。但需要操作者具备相当扎实的建材网络营销技能。否则将跌入茫茫的红海之中,归于平淡。
2、建材团购
随着国内团购的兴起,建材团购也已成为一个比较好的建材销售渠道。可以短时间带来大量的订单,但也存在团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赔本赚吆喝,送货不及时,没有很好的进行后续品牌宣传及服务等。
以上是笔者对建材销售渠道的一些理解,可能还有不当之处,欢迎各位同行指正。
9.渠道销售 篇九
同时质量与服务的方式也要提升
2,当多渠道之间出现恶性竞争,且无法调和,并且上级对你销量的要求很高,求教应该怎么做?
我觉得对于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供货商想要做大还真的是很难的,很多时候都要看渠道的脸色,除非你自己的渠道十分强势,不用依赖他人的资源
3.当渠道商在本地做大,掌握了足够的资源,甚至厂家对于他的利润贡献已不占主导地位,请问如何确立自己对于他的强势地位?
4.渠道商对厂家存不存在所谓的“忠诚”,假设是存在的,请问建立?
5.对于渠道管理,各位认为哪个行业对自身能力的锻炼最大?
在谈判的过程中可以稍微强势点 但不要太过 不要觉得低人一等。产品是肯定有信心的,但是在某些市场,渠道的力量是大于产品本身的。
1.制衡2.这个我不知道,我所在的行业暂时没这种情况。3.收购或洗牌,前提是确保厂商的优势。例如百度 或今年GOOGLE估计要开始洗牌了。4.不存在忠诚,有哥们关系,但是不备注忠诚的前提条件。5。只要互联网行业呆过,但同一个行业的渠道也是不尽相同,我认为当作为渠道人员,你对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影响甚至大过于他们自己的管理人员,这是对你能力的最大的锻炼。。有的地区换个渠道经理,可能销售额要降一半。。这种情况是有的。
10.礼品渠道销售 篇十
不过现在,沈东军的这个商业认知发生了微妙的转变。
浅尝辄止的电商受挫
在2009年初步试水自营电商受挫之后,通灵珠宝认识到,仅对电商浅尝辄止并不能给线下实体店带来真正的推动——这被沈东军解释为“珠宝消费不是基本的功能性需求,而是带有一种仪式感的价值性需求”(特别是结婚钻石),所以需要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场景里去体验。这也是他曾一度对电商不太看好的重要原因。但是,即使珠宝行业对电子商务的依赖性不强,完全放弃电商也意味着会丧失拓展生意的新渠道。
所以,从最初单纯地做电商转变到后来开辟全渠道营销(包括传统渠道、线上各大电商平台),是通灵珠宝打开思路、探索渠道变革的重要一步。而趋势性的探索(全渠道被认为是未来趋势)又驱使其玩起了迈向实质意义的O2O——将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
但如果O2O单纯地被理解为从线上到线下,仅仅发挥一个导流功能就太小儿科了。通灵珠宝直营事业总经理钟天翼对《中外管理》阐释他们的实践经验:“让线上与线下产生非常好的呼应效果,才能增强用户的体验感。”而这也是O2O不能被多数企业成功运用的一个难题。
被激活的“珠宝O2O”
与天猫的合作是通灵珠宝O2O的重要一环。2014年4月份,通灵珠宝在线下体验店引入了叫作“导购宝”(由阿里巴巴推出)的工具,將线下店内商品以线上店的形式呈现,兼具支付和IM(即时通讯)等功能。当然,为了使线上线下商品形成一定区隔,线上展示的珠宝不一定在线下门店里有,而线下门店的商品也不完全搬到线上去。如果说真正的差异化,则在于通灵珠宝根据不同平台的消费群体去做不同的商品组合,甚至对一些个性化消费人群推出定制专款。正因如此,导购宝使得通灵珠宝的天猫旗舰店在线下也能获得一致性的体验。
通灵珠宝非常重视线上线下商品的陈列和配比。一般来说,线上多是一些年轻化的品类及款式,但价格区间在3-5万的钻石,只要款式足够吸引用户,也不乏有人直接下单购买。如果线上用户看中了一款珠宝,并在网络上下了订单,需要看货或者想到体验店里去感受,一样能够在门店选货、支付。而对于线下门店没有而线上有货的情况,顾客可直接在门店里用导购宝下订单并通过支付宝来付款。
这实际上是将线上线下打通了。“它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导流,而是形成一个完整的互通与互动。”钟天翼解释道。这种形式也是珠宝行业的首次应用。
倘若用户在线上买完货后,想到线下去退货,也能行吗?“当然也可通过线上线下对接来实现。让顾客在所有渠道上都能买到我们的产品,在线上可以享受与门店相同的服务,这种更方便、更灵活的购物体验是我们最看重的。”钟天翼回答。
被“翻新”的情感体验
在向“珠宝O2O”的探索中,通灵珠宝的终端升级还不止于此。
例如,“轻奢侈”的通灵珠宝一直主打情感营销,如今又有了形式和内容的“翻新”。
其“代表作”是一本记录家和爱的小册子——叫《爱的档案》。当顾客(如恋爱或者结婚人士)在店里买完珠宝后,通灵珠宝会送给他们这本精美的小册子。他们可在上面“记录”任何东西,比如:第一次约会买的电影票,以及约会过程中说的一些情话。“甚至把人生的过程都记录下来,将来还可以留给他们的孩子。”沈东军生动地描述到,就连孩子刚出生时的胎毛、小脚印,或者将来上学的成绩单等,《爱的档案》都可以将其一一封存,实为“为下一代珍藏”(通灵珠宝的品牌定位)。
这款附属产品于2012年推出之后,颇受顾客好评,甚至有些人买珠宝就是冲着《爱的档案》而来的。
通灵珠宝更有价值的探索是:对于线上用户或者年轻消费者,特意开发《爱的档案》App软件来丰富虚拟世界的沟通需求。——虽然人们总认为给客户创造线上情感体验,是门店最难做的事情,但通灵珠宝的这个创新,却突破了此类认识。
与纸质的实物相比,《爱的档案》App能够让顾客更方便地收集、整理和查找。让家庭生活中的一切记录与珍藏更加随性自如,文字、声音、图像资料都可悉数记录于此。
通灵珠宝给《爱的档案》App的定位是:个人与家庭情感的云端存储与互动平台。所以,除了记录功能以外,其娱乐性和社交属性也更加凸显:用户可通过短信、邮件、微博及微信等社交平台,向好友分享自己家庭生活的甜蜜时刻。
“实际上就是希望顾客的体验感越来越生动,与我们的感情情感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对我们的价值观越来越认同。”通灵珠宝定位创意中心总经理陈云甫对《中外管理》说。
可问题是,消费者会如实记录吗?陈云甫并不担心顾客会不会主动去做,“因为顾客本身就有这种家庭情结和需求,不需要去刻意提醒他,通灵珠宝希望以此来达成与顾客的情感共鸣。”
不是店员,而是品牌顾问
在通灵珠宝的体验店升级中,有这样一种“特色现象”:在遍布全国的300多家门店里,通灵珠宝的所有店员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头衔:品牌顾问,再高一级叫品牌大使。
“他们不是在推销珠宝,而是在传递公司的品牌理念,其实就是在诉说一个情感故事。”沈东军直率地说。
“许多年之后,面对女儿出嫁的婚车队伍,在通灵珠宝购买钻戒的那个遥远下午……”这段很有诗意的独白是品牌顾问们都会表达的句式。而这来自于沈东军从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即《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所描述的一段文字受到的启发。
所有这一切在陈云甫的解释中,都是通灵珠宝花心思“设计”出来的。对于传统门店,最关键的是“设计”什么样的体验,“就像为顾客做一个旅游计划表一样,去哪个景点玩,在哪个酒店住,到哪家饭店吃,都要基于对顾客和品牌之间的体验过程来设计。”陈云甫形象地说。
今天,当体验经济越来越成为传统企业追逐的方向时,通灵珠宝打算将线下体验店“设计”成为一个对顾客有价值的沟通平台,而不再是单纯卖珠宝的地方。
11.流通渠道销售总结 篇十一
流通渠道销售总结
(****办事处)
****办事处流通渠道于今年八月中旬经****渠道部***经理的安排;***办流通渠道由武汉渠道部直接管理;在八月中旬前的销量共计约为****万,截止到本月,流通渠道共计销售金额约****万元。到目前为止和***办渠道部长期合作的****代理商有两家(KKp***商贸和KKP***)后续正在开发的***客户***商贸(已签合同)。——以上是汇报总结
一;以下是***代理商统一到岸价(不含税)2010.12.31至2011.12.07共342天的流通渠道销售记录统计:
退货
客户名称 销售量 销售额 成本 毛利率
量
*** kkp刘森 15176.37 124730.44 125226.77 1097.6
0.83%
***KKP六佰商
56435.22 536396.76 535845.58 182.87
贸 3.03% 就代理商的销售数据总结和分析:-------个案销售总结
1;Kkp***,从2011年初开始代理销售我们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为学校和农贸市场,截止到目前销售业绩(未税)约12.5万。从销售的单品上来讲,50g润口香,38g台湾烤香肠,25*90美退货率7.23%0.32%
味鸡等符合学校渠道的产品占据总销售额的75%左右;做过其他单品系列和渠道的尝试,但其它销售渠道和单品退货率一直居高不下,销量也一般。
因该经销商经销我们公司产品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因退货率导致利润点不高,经共同努力;现在的销售情况相比比以前有很大的提升。
2;Kkp***商贸。续签客户,销售渠道为高端餐饮酒店和批发流通渠;总体销售额(未税)约55.3万,毛利率3.03%,退货率0.32%。酒店渠道的销售额相对平稳,但增长点不高,在批发渠道上产品相对单一,经销商对此没有较大的投入,主要以50g润口香为主,其它肠类销售较少。在我的帮助下经销商进行的一些产品调整,引入了210g脆肠,湘肘,肘花,培根类的产品,目前销售略有增长。虽然该客户是专营***,但由于该经销商没有完善的配送能力,主要服务的是城区的酒店餐饮渠道,因批发渠道和配送能力有限,目前客户对农贸市场开发和终端建设方面还是积极性不高。
-----客户解析及实际情况 二;****商贸。(刚开发客户)
该客户现在正在开发阶段,合同已经签订,该经销商友较为全面的销售网络,经销商积极性较高,值得重点关注,积极扶持该经销商;也是我近期的工作重心。
三;目前出现的问题因办事处人手不够,财务和业务混在一起,在对经销商后期服务的环节,存在压货的情况,这一点经销商都是直接关
系到自己切身利益,导致经销商对办事处颇有微词,都希望办事处以后能公开化,透明化。
---------------以上就是2011年***办渠道部的目前的销售情况。--------待开发及无关紧要的问题
四;本人从8月份由办事处人员转入传统渠道小组,虽然目前流通渠道的销量有一定的增加,但总体来说并不理想。现有代理商,还是处于最原始的传统渠道的模式,在市场方面没有太多的主动意识 五;其它客户和计划:
就宜昌市目前现有的县级城市,正在积极寻找符合公司条件的经销商,争取可以做到一县一代理,让我们的产品覆盖到每个县级市场以及传统渠道的乡镇市场。
为经销商做实事,发动经销商积极性,如何开发新客户和提高销售增长点是我2012年的工作重心。
--------计划 此致!
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宜昌办流通渠道业务员:吕飞
12.杂志销售渠道分析 篇十二
不同读者定位的杂志应选择不同的销售渠道。零散直销是各种杂志都可使用的销售方法,但团体直销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1、杂志所针对的读者工作生活空间确定且统一;
2、杂志内容是这群读者共同需要的;
3、杂志需要读者花较多的时间阅读因而更适合于个人独享而不利于共同阅读;
4、杂志的内容和形式与这群读者所在组织的目标是一致的。团体直销的优点是:
1、杂志款可以提前收讫,降低回款风险;
2、销售数稳定且可预知,减少盲目多印杂志而增加的成本;
3、容易形成地域性销量优势从而带动地域性广告;
4、有利于及时反馈信息,掌握读者意向,调整杂志的服务;
5、发行成本较低,经济效益较高。系统直销的不足是:
1、不利于迅速占领广阔市场;
2、进入市场过程较慢。青少年杂志、专业行业杂志直销是理想的销售方式。
杂志批销的主要形式有:
1、代理制,即一省一地由一个经销商代理杂志的二级批发。代理制的优点是可以帮助杂志迅速占领一地市场,也可以避免因经销商过多增加回款风险,还可以降低杂志的运输成本。不足是代理商的能力直接影响杂志的推广速度,杂志的面市率相对较低,发行折扣较高,销售信息反馈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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