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024-06-23

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精选8篇)

1.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应急预案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为防止及妥善处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因思想情绪不稳定而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能力,维护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委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职工的意识形态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二、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应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发生突发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局党委。重特大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送应急信息的同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3.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的简要情况等。

4.事件发生后,必须严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态影响扩散。

三、预案实施

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发生重、特大事件,主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有关力量,果断处置,若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

3.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在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极端事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各类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1.对影响本单位的事件,在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2.对本行业职工参与群体性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等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上级领导小组和局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3.对一般性意识形态领域认知错误事件(如公众场合发表错误言论等),由局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教育批评,要求写反省书,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反省工作。

5.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件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重特大事件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纪律与奖惩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是及时准确报送应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是为处置应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是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意识形态突发负面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是负面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是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五是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是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是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2.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一、旅游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娱乐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或浏览过程中放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 受空间、时间、地域制约。因此, 旅游是一项受自然及社会环境综合影响的活动, 任何环节出现异常都可能引起旅游安全问题。常见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有:

(一) 自然及社会因素

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特定的自然及社会环境, 但自然及社会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具体表现为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这种不安全状态包含:自然环境不安全状态与社会环境不安全状态。比如由于洪涝、泥石流、沙尘暴、游行示威、恐怖活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 旅游者行为因素

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也是诱发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比如说随意丢弃烟头、或者为了挑战自身极限而参与挑战性、刺激性较强的体育旅游活动, 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三) 旅游管理因素

由于旅游活动是个相对复杂的活动, 一旦管理环节出现任何纰漏都有引起旅游安全问题的可能。如果管理者不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 肆意进行旅游开发, 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破坏, 可能会给游客带来不安全隐患;悬壁、桥梁等危险地方未设置警示牌或未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可能会诱发游客的不安全行为, 从而酿造旅游安全事故。

二、我国旅游安全救援状态与特点

截至目前, 我国旅游救援工作已经初步形成, 成立了全国性的旅游安全救援机构。但纵观全局, 我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具有零散性、无序性, 分散的救援机构还不足以确保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成功, 需要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公安、消防、武警、医疗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合形成有效的社会救援体系。

三、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旅游业包括:衣、食、住、行、购、娱等多方面内容, 并涉及科、教、文、卫、交通等多个事业部门。因此可以说旅游业是一个结构繁杂的系统。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会使游客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因此, 有必要以市为单位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首先应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及等级进行划分, 其次旅游救援应坚持属地化原则, 根据不同事故级别采用不同级别的政府预案, I级突发事件应启动国家旅游局应急预案, II级重大事故应启动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

(二) 组织领导

应该建立以市委领导为主体的旅游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对整个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统筹及协调, 并贯彻整个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三) 市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生动态, 及时做到上传下达, 通常应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2.救护组

救护组主要负责现场救护及转移伤者的工作, 应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救护组组长一职, 事故生后要及时调动医院的医疗救护队伍奔赴现场, 并在现场建立临时急救中心。

3.保卫组

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应由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一职。事故发生后维持现场秩序, 疏导交通、排查取证, 并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

4.安置组

安置组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对受害者的安置工作, 应由民政局负责人担任组长一职, 具体来说负责对旅游安全事故伤者及亡者家属的临时衣、穿、住、行的安置工作, 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伤者的转移, 亡者尸体处理。

(四) 紧急处理原则与要求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 有关部门应迅速做出以下反应:当事故发生后, 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并及时向旅游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市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相关部门奔赴现场处理。待旅游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后, 由事故发生单位向旅游局等政府部门递交关于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书面材料及总结。

(五) 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案例

2007年7月13日中午, 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5名以上, 事故发生后,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并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接待遇难者家属、安置受伤人员就医及转院, 进行遇难者保险金赔付等事宜, 在“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的多次协商下, 最终达成赔偿事宜, 做到妥善处理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协调各相关部门, 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就是挽救群众生命财产。

四、结束语

为确保我国旅游继续保持健康、持续、蓬勃的发展态势, 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疏散避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在旅游景观区应建立以市为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包括: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武警、通讯、民政等多部门。其次,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履行自身职责, 确保将事故危害降至最小化。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确保旅游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 而且是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案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天虎, 金海龙, 吴佩钦, 胡明雷.登山探险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以新疆慕士塔格峰为例[J].生产力研究, 2010 (02) .

[2]岑乔, 黄英.山地景区旅游安全感知与态度研究——基于旅游者和山地景区从业人员的调查[J].技术与市场, 2011 (06) .

3.加油站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一、 编制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加油站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 危险性分析

(一) 企业概况

某加油站位于××市××××××,现有从业人员××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加油站主要经营:车用燃油(汽油90#、93#、98#,柴油0#)、车辆清洗和便利店销售(昆仑系列润滑油、日用百货、饮料、杂志、烟草、车辆养护用品等)。加油站24小时营业,共分三个班,实行两班倒工作,每天高峰时间全勤上岗,低谷时间轮流休息,实行弹性工作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危险性分析

根据加油站基本情况和现场布局,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目标及对危险目标的评估如下:

油品的性质:加油站主要对社会车辆提供车用燃料油,即各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静电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

油品的危险性: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

危害程度的范围:以加油站为中心,50m为半径的建筑物、设备及人员有受到危害的可能。

对建筑物设备危害程度的预测:汽油、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烧可能,燃烧中又有爆炸的特点,并且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同时散发大量的热量。汽油造成的火灾具有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

对人员危害程度的预测: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人员会导致轻度中毒、急性中毒、轻度烧伤、严重烧伤及生命危险。

主要危险部位是:加油现场、卸油作业区、配电室、变电柜。

可能发生火灾种类有:加油站火灾、爆炸;车辆火灾;电气火灾。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加油站经理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安全计量员负责拉闸断电。

加油站核算员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加油班长负责现场组织人员扑救或施救。

加油站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四、预防与预警

工作人员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班长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值班经理)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通讯组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

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报警时应讲清以下内容:

(1)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2)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五、应急响应

(一)加油机火灾处置方案

(1)站经理得到加油机起火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立即到配电室切断电源,然后加入灭火队伍。

(3)加油班长带领加油员马上携带灭火器冲向起火地点,消灭加油机火情。

(4)核算员清理好财务帐目,根据站经理命令,确定是否报警,然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5)营业员整理好自己账目后,交到核算员手中,然后作为医疗组人员参与救护工作。

(6)火情完全消除,站经理确认安全后,宣布重新营业。

(二) 卸油区火灾处置预案

可能出现的起火状况:

(1)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卸油过程中起火;

(2)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静止过程中起火;

(3)加油站卸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终止后起火;

(4)加油站储油油罐计量口起火;

(5)加油站储油油罐卸油口起火;

(6)因其他原因(雷电)等油罐区起火。

处理措施:

(1)站经理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指挥油罐车司机迅速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进行扑救。

(2)抢险小组成员(当班加油员)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3)抢险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计量员)关闭卸油罐车卸油口和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卸油口)。

(4)严禁使用水直接扑救,以免水激飞溅油品扩大着火范围。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开往与着火点上风口的方向,并要求远离100米以外。

(6)立即疏散周边群众,对附近住户或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7)消防队赶赴现场后,主动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避免火灾扩大。

(三) 加油站油罐区火灾处置方案

(1)员工发现油罐区起火后,迅速报告站经理,站经理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然后迅速加入现场灭火组开始灭火抢险。(如果当时正在卸油,计量员应迅速关闭油罐车阀门,报告站经理发生火情后,指挥油罐车司机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并进行扑救,站经理负责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

(3)当班班长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其他员工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4)计量员负责关闭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量油口)。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在进口处设立警戒标志,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迅速驶离加油站,并注意引导消防车辆进站灭火。

(6)核算员应根据站经理命令,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周边群众撤离。同时携带账册撤至安全区域。

(7)火情消除后,站经理宣布关闭预案。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注意事项:

如人身上不小心溅上油火时,应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灭,或快速脱下衣服,将火扑灭。如来不及脱下衣服,应就地打滚,把火扑灭或迅速跳入附近的水池中灭火,然后现场人员冷静的帮他脱下衣服。救火时勿用衣物、扫帚来回扑打,以免使油火扩大着火范围。着火人也不要惊慌,乱跑乱跳、跑动,这样既影响救助,又可能扩大火情。有人员伤(亡)时,同时启动《加油站人员伤亡应急处置预案》。

(四) 加油站电器火灾处置方案

(1)发生电器火灾时,发现者马上通知站经理。站经理宣布启动预案。

(2)计量员迅速跑至配电室,切断电源开关后,迅速回到火场加入扑救。

(3)灭火组(当班加油员)取来离火场最近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扑救。

(4)当班班长和核算员把火源周围的重要物品及可能引发更大火灾的可燃、助燃物移至安全地带,直到火情被完全控制。

(5)加油班长在进站口设立警示标识,顺序组织站内加油车辆快速驶离加油站。

(6)火灾扑灭后,站经理宣布关闭预案,并迅速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

(7)安全主管部门速派专业维修人员到站对电气线路进行维修,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8)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注意事项:

在消防灭火的同时,首先应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当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

(五)加油站车辆火灾处置方案

(1)发现加油车辆站内着火时,立即报告站经理。站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迅速跑至配电室,切断电源开关后,回到现场加入扑救。

(3)现场灭火组(当班加油员)用灭火器开展扑救,火情消除后,将起火车辆推出站外。

(4)核算员按照站经理命令,拨打报警电话,携带帐册撤至安全区域。

(5)加油班长在进站口设立警示标识,顺序组织站内其他车辆安全驶离加油站。

(6)火情消除后,站经理宣布关闭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提示:

(1)在可能的情况下,将着火车辆驶离到站外处理。

(2)车辆出现冒烟时,不可在站内打开机器盖。应推出站外,进行处理。

(六)加油站人员烧伤、烫伤急救程序

(1)烧伤急救就是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2)对已灭火而未脱衣服的伤员必须仔细检查全身情况,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3)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消毒纱布覆盖并送往医院。

对爆炸冲击波烧伤的伤员要注意有无脑颅损伤,腹腔损伤和呼吸道损伤。

六、应急结束

1、 程序终止条件

确认现场危机已经解除,确认现场的环境不会再次发生危险,由站经理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程序。

2、 处置现场评估

通过应急处置过程,对各个岗位在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总结事件的起因、发现问题的诱因,在公司内进行安全经验分析,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七、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1)加油站配备的8kg手提式灭火器30个以及35kg手推式灭火器4具;

(2)配电房配置的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位置在配电室门旁;

(3)医用急救包:每站2个(经理办公室、财务室各1个)。

八、附则

1、 演练要求

(1)每年年初,由片区公司负责对全站员工进行一次应急预案专项培训。培训计划、材料、试卷应报主管单位批准并备案。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加油站安全计量员、加油班班长进行的安全专项培训。

(3)每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培训要做好记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站经理主持。考试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2、 预案修订和完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当加油站的设备、工艺流程、工作岗位设置、加油站作业指导书、施工改造、经营项目和周边环境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上级公司审批或专业部门重新进行风险评价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九、附件:(略)

4.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整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我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及《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部门职责等,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台风、大雾、大风 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 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本级交通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 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分工负责。在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 指导下,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时刻做 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xx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 1.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xx局长)副组长:xx副局长)

xx副局长)xx副局长)

成 员:xx主任)xx xx队长)

xx科科长)及各站、所负责人。2.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负责审查局属各单位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规划、调配应急经费的使用,以及应急运输运力资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协调、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3.职责分工

组长xx:负责全面协调统一指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副组长xxx: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社会安全事件等专项应急方案的制定、抢险人员及车辆的协调、抢险演练,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抢险资金、交通运输设备、物资的落实。参与抢险现场的协调、指挥。

副组长xxx:负责指导督促水路运输(乡镇渡口渡船)专项应急方案的制定、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抢险现场的协调、指挥。

副组长xx:负责指导督促交通工程、公路桥梁、道路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方案的制定;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组织对重要公路、桥梁、滑坡、涵洞、危险路段进行技术状况检查,督促公路抢险设备、物资的落实。参与抢险现场的协调、指挥。

副组长xx:负责指导督促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方案的制定、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抢险现场的协调、指挥。

副组长xx: 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参与抢险现场的协调、指挥。

(二)局应急办组成与职责

局应急办是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xx科,xx科科长xx兼任局应急办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xx,传真:xx。

局应急办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局应急总体预案;指导、汇总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协调、指导应急工作。

(三)应急保障队伍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类型,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建立相应的专项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处置相应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道路运输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x(xxx)

成员:xxx、客运站场、道路运输企业等相关人员。2.水路运输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基层站所等相关人员。3.道路交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xx 成员:x科、x局、基层站所、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4.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 成员:x科、x、客运站场、道路运输企业等相关人员。5.社会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x 成员:x、基层站所等相关人员。

(四)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局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项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局机关各科(室)牵头制定,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具体包括:

(1)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运管处牵头,办公室、交通监察大队配合。

(2)水路运输(乡镇渡口渡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港航局牵头、相关基层站所配合。

(3)交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桥梁、危险路段)、管养公路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地方公路管理局牵头,局规划基建科、各基层站所配合。

(4)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刑事案件、民族宗教、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局安监科牵头,交通监察大队、运管处、站场、运输企业配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局机关各科室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订的预案,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制订印发。

4.下属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5.上述预案在局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三、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交通行业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涉及单位和部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进行报告、处置。局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收听和反馈信息,以免影响事件处置的工作开展。

四、应急经费、物资保障

(一)应急经费保障

局财务科向市财政局申请筹备应急保障资金,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性

局属各单位应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确保应急状态时统一调配使用。

五、应急响应 基本响应程序

(一)基本应急

发生和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相关单位、部门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启动人员、车辆、工程机具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采取中断交通等临时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和部门要互相及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二)扩大应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赶赴 现场,调查事件情况,协调、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请求上级应急机构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三)应急指挥与协调

1.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2)发布启动局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单位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挥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4)局应急办向上一级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

(5)协调事发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

(6)协调事发地有关人员的疏散和转移以及伤员的急救;(7)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8)必要时请示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相关应急预案;(9)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等。

2.各类别应急工作小组受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4)安排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稳定工作;(5)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情。

六、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局应急领导小组或者上一级应急机构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后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或组织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调查和总结

各类别应急工作小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局应急办。重大事项由局向上一级应急机构专题报告。

八、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局应急领导小组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通过宣传栏、图书、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局应急办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总体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二)制定与解释

部门本预案由区交通运输局制定、解释及组织实施。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总体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联系电话:x,传真:x

(三)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实施。

5.山泽县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篇五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市防洪抗灾能力,降低因突发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山泽镇范围内的防洪抗灾工作。

城市概况

2.1 地理位置

山泽镇位于山泽县中部,是山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中心,该镇所在河流为茫溪河,城市堤防总长2公里,保护人口5万人,保护面积5平方公里,堤顶高程左堤为372米,右堤为372米。城区上游水利工程主要有大佛水库、新桥水坝、群英水库;城区内水利工程主要有山泽水坝。

2.2 社会经济

山泽镇总人口约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万人,国民生产总值0.77亿元,固定资产总值5.2亿元,城市防洪规划新建堤防4公里,现有城市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3 洪涝风险分析

山泽镇主要以暴雨洪水为主,暴雨洪水季节性明显,洪水峰高量大,局部性强度大,引起的灾害重。暴雨洪水引起河流、水库水量迅速增加,水位急剧上升,是引发山洪、泥石流的主要因素。茫溪河洪水主要由暴雨形成,洪水发生时与暴雨同步,洪峰持续时间长,峰量大。

由于岷江水系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降雨强度大,因此山泽镇水利防洪工程(特别是病险水库)和山地灾害将会对县城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随着山泽镇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倾倒垃圾、矿渣和排放工业废水及违规建筑等现象日趋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对沿河两岸城镇和农村防洪安全构成威胁。

2.4 洪涝防御体系

山泽镇城区防洪体系主要有山泽水坝。该水坝位于县城南边的茫溪河上,集雨面积133平方公里,始建于1957年,蓄水37万立方米。

2.5 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经济中心、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有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城市防洪指挥机构是县城防洪指挥部,设在县水利局。县城防洪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执行上级的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城区的防汛抗洪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武装部、县政府办、县农办、县水利局、县规划建设环保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粮食局、县供电局、临山电信山泽分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县武警中队

3.2 成员单位职责

县武装部:根据汛情需要,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等任务。

县政府办:了解各部门、各单位抗洪救灾动态,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

县农办:及时掌握上报城区暴雨、洪涝山地灾害等情况,负责农业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

县水利局:负责城区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组织制定所辖工程的度汛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及水利水毁工程修复。

县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制定城市防洪规划及城市特大洪水防御方案,负责城市防洪设施的修建、维护、管理及防洪抢险;负责城区排涝和城市防洪安全,并配合河道主管部门搞好河道管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县发改局:协调组织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企业落实防汛抗洪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暴雨和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按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长、中、短期气象预报和及时天气信息。

县民政局:及时掌握洪灾情况,负责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城区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督促船舶航运服从防洪安全要求,做好水上船只的安全渡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广电局:负责组织防汛抗洪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全县防汛工作动态和通报重大汛情,必要时播报重要防洪指令。

县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疫病蔓延。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洪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指挥部组织营救群众,打击利用洪灾进行偷盗抢劫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的各类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治安保卫工作。

县财政局:积极组织筹措防汛抢险工程及抢险物资所需经费,及时调度下拔省、市安排的防洪抢险救灾经费,确保防洪工程维修及抗洪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并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搞好监督检查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拔和供应工作;负责对有毒有害物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局:负责辖区输电线路和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汛期用电安全,为抗灾抢险提供电力保障。

临山电信山泽分公司: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讯畅通;优先、及时、准确传递防汛信息。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财产保险,做好防灾减灾及灾后理赔工作。

县武警中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抢险。

3.3 办事机构

县城防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城市气象、水文、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洪涝灾情信息分别由气象、水利、城建部门以书面形式报送。内容要真实、可靠、简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进入主汛期后,县气象局每日8时、20时将气象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县水利局根据气象信息和上游水情决定是否启动预警系统,并将具体时间、级别报指挥部办公室。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山泽城市洪水(含河流洪水、山洪等)、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三级,分别用红、黄、蓝色表示,通过广播电视和警报向社会发布。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县城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抗灾救灾,做到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各成员单位应编制防汛预案,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定期对防汛物资、工程和通信进行检查和管护。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负责协调。

4.3.2 河流洪水预警行动:Ⅲ级预警洪水、防洪工程险情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Ⅰ、Ⅱ级预警洪水、防洪工程险情由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负责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具体要求按有关法律办理。

4.3.3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Ⅲ级预警级别下与山洪灾害有关的暴雨、洪水、工程险情等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建立水利、国土、气象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等。

4.3.4 暴雨渍涝预警行动:Ⅲ级预警暴雨渍涝、排涝工程险情的预警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更新、发布、通报。Ⅰ、Ⅱ级由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负责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具体要求按有关法律办理。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河流洪水防御方案

4.4.4.1蓝色警报:正常水位线以下,属10年一遇以下洪水。由指挥部决定启动蓝色警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防洪重点单位、业主及居民做好防汛准备。

4.4.4.2 黄色警报:警戒水位线以上。根据气象信息和上游水情报告,茫溪河有超20年一遇洪水的趋势。黄色警报启动后,社区、居民组按预案制定的群众转移路线转移。建筑物有抗洪能力的可指挥群众就近上楼,无抗洪能力的就近指定转移地点。指挥部准备好沙袋、装载机、铁丝、机动船等抢险物资进行抢险。

4.4.4.3 红色警报:根据山泽水情特点,特大洪水持续时间在1—2小时左右,只能防不能抗。红色警报启动后,山泽镇政府、建设、水利、城市综合执法、公安、民兵等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要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能,全力转移剩余群众。

4.4.2 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根据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制定不同量级暴雨及其他地区组合条件下山洪灾害专防与群防结合的防御对策、措施和处理方案。

4.4.3 暴雨渍涝防御方案

城市市区渍涝的防御以防为主,平时要加大低洼地段排水设施检修的力度。渍涝发生后,县规划建设环保局应做好工程抢修,按防雨排涝方案进行排涝。县公安局应对交通进行临时管制与疏导。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山泽城区发生洪水、暴雨渍涝、灾害事件时应急响应行动的分级总数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三级。县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有组织地抗洪,应急响应发布单位是山泽县县城防洪指挥部。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 蓝色警报:正常水位线以下,属10年一遇以下洪水。由指挥部决定启动蓝色警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防洪重点单位、业主及居民做好防汛准备。警报声为:鸣1分钟、停3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5.2.2 黄色警报:警戒水位线以上。根据气象信息和上游水情报告,茫溪河有超20年一遇洪水的趋势。由指挥部决定启动黄色警报。警报声为:鸣10秒,停30秒,反复20遍为一个周期。

5.2.3 红色警报:发生超标准洪水。根据气象信息和上游大佛水库、群英水库提供的降雨、洪水情报,茫溪河发生超50年一遇洪水立即启动红色警报。警报声为:连续鸣10分钟。同时县城防洪指挥部指挥长到指挥部办公室坐阵指挥。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 河流洪水:

蓝色警报启动后,规划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及时疏通城区排水设施;水利部门接到雨情、水情报告后,立即启动闸坝泄水程序,确保在洪水来临前排空库容;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防洪重点单位、业主及居民做好防汛准备。

黄色警报启动后,城区各防汛重点单位、业主、居民按事先确定的物资存放方案,转移堆放物资。建筑物能抵御洪水的,低层居民及时向楼上转移;地势低洼地带的平房及不能抵御洪水的建筑物内的居民及时堆放门市、家中物资于1.5米以上高度,人员按预先设定的线路和地方转移。山泽镇具体负责居民转移,城区所有单位密切配合。发现不愿转移的群众要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派人强制转移,坚决避免因洪水进城造成人员伤亡。公安部门要根据防汛指挥部指令,封锁桥梁、道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护好秩序,协助群众转移。

红色警报启动后,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山泽镇政府、规划建设环保、水利、公安、民兵等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全力转移剩余群众;公安武警、民兵要全力维护好治安秩序,防止哄抢公私财物现象的发生。

5.3.2 堤防决口:当堤防出现决口前期征兆及发生险情时,水利部门应立即报告县城防洪指挥部。县城防洪指挥部得到险情报告后应主动组织人员、装载机、麻袋等材料对堤防进行加固,公安部门对出现险情的堤防周围进行治安管制。

5.3.3 暴雨渍涝:暴雨渍涝发生后,县规划建设环保局应按预案将事先准备好的抽水机用于排涝,并及时疏通下水道。县政府办公室是发布城市洪水限排指令的具体单位。

5.4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 信息报送、处理:应急状态下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含大面积停电、停水,重大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等信息,各成员单位原则上通过电话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告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信息处理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5.4.2 指挥和调度:副指挥长负责灾害的指挥和调度,发生重大灾害时由副指挥长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成立工作组(含专家组)赴灾区现场办公。

5.4.3 群众转移和安全:群众转移应遵循群众自主和政府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公安部门须投入较多警力,确保群众转移安全。财政、民政、粮食等部门在应急状态下应采取措施,确保群众生活保障。

5.4.4 抢险与救灾:加强险情和灾情监控。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城区防汛的目标是:正常洪水确保排水畅通,闸坝确保泄洪;超标准洪水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5.4.5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各成员单位应为抢险人员准备救生衣、手电筒等应急物品。对威胁到群众人身安全的各项防护,要有充分认识与医疗救护措施。

5.5 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县城防洪指挥部应向指挥长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城防洪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解除警报:鸣30秒,停1分钟,反复2次。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部门应制定具体保障措施,确保预案执行过程中,党政领导机关、武装部、现场指挥部及其它重要场所的应急通讯畅通。

6.2 抢险与救援保障

为加强防汛抢险,除发挥工程设施的防汛功能外,更重要的是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组织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县城成立专业队、抢险队。

6.2.1 专业队:专业队由水库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组成,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县城防汛专业队主要由县水利局、县规划建设环保局干部职工组成。专业队队员根据平时掌握的工程情况,分析工程的抗洪能力,做好出险的抢险准备。进入汛期,要到岗到位,加强检查观测,密切关注汛情,及时分析险情。专业队要不断学习养护修理、水库调度和巡视检查知识以及防汛抢险技术,必要时进行实战演习。

6.2.2 抢险队:抢险队参加抢护水库工程设施脱离危险的突击性活动,关系到防汛的成败。这项活动既要迅速及时,又要组织严密、指挥统一。汛前,从群众防汛队伍中选拔有抢险经验的人员组成抢险队。当发生险情时,抢险队配合专业队投入抢险。

山泽县防汛抢险队伍准备情况统计表

抢险队伍分类 数量(个)人员(人)组成单位 机动抢险队伍 1 120 县武装部

专业队伍 1 35 县水利局5人、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30人

抢险队78 县交通局10人、县公安局50人、县卫生局10

人、县广电局8人

其它抢险队 12 120 县武装部、县消防中队和各部门自行成立 合计

353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

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与运输的责任单位为县供电局。

6.4 治安与医疗保障

公安、卫生部门负责灾区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抢救伤员。要做

到灾区治安井然有序,受伤人员有院可进、有药可医,无重大疾病传染及人员死亡。

6.5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使用的主要物料有麻袋、水泥、编织袋、竹料、木材、汽(柴)油、货运汽车、照明灯。我县防汛物料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县城防洪指挥部组织的防汛物资,一部分是由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自行组织的防汛物资。防汛物资储备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管理,县城防汛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对防汛物资进行检查、监督,根据需要经请示指挥长批准后统一调用。

防汛经费的安排、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必须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6.6 社会动员保障

县城防洪指挥部应动员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并积极争取保障资金。

6.7 宣传培训和演习

每年四月份,县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市民进行防洪排涝宣传、防洪减灾教育、技术人员培训、防汛减灾演习,并将以上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

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按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参与灾后救助工作。

7.2 抢险物资补充

各成员单位根据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及补充方案必须向县政府汇报。

7.3 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供水、交通、电力、通信等设施水毁修复资金原则上由各个部门自行解决。一般性毁坏应马上修复。如果工程在洪水期间不具备修复条件,可采取临时加固,待水患解除后再行修复。

7.4 灾后重建

工程和设施的灾后重建标准应满足实用和“与时俱进”原则。重建程序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7.5 保险与补偿

保险与补偿由各保险公司负责办理。

7.6调查与总结

每年10月份,县城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汛后检查,统计调查水毁工程情况,并向县防汛办公室编报“水毁工程修复计划”。

县防汛指挥部负责对当年发生的洪水特性、灾害情况、洪水调度、经验教训及抢险工作、物料供应、交通运输、安全抗灾效益等主要防汛工作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及时上报市政府防汛办公室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要时,县防汛指挥部上报抗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县委、县政府在全县防汛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汛期:指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

降雨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降落到地面的水层深度,单位用mm表示。单位时间的降雨量称降雨强度。按降雨强度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多个等级(见附件)。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山泽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更新应遵循“科学预测、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县规划建设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根据防洪需要进行更新并报县政府批准。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预案执行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预案执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有法不依的个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8.4 预案解释部门:山泽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8.5 预案实施时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6.腰市中学中考安全应急预案 篇六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中考突发安全事故,确保我校2014届中考得以圆满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腰市中学2014届中考安全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中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指针,践行“立德树人,安全为先”的办学理念,本着“学生安全,重于泰山”的原则,坚持安全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级级落实,要求统一行动、统一管理、统一食宿,各方团结协作、确保本届中考工作圆满成功。

二、组织机构:

为了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学生赴商州城区考试,做好考试期间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学校成立2014届中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屈惠记(腰市中学校长)

副组长:王中锋(主管教学安全副校长)

成员:张建利侯卫停寇红涛王晓斌寇建波郭勇军

职责:

1、负责考试期间全体师生的安全。

2、协调各方关系,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为层层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下设三个安全工作小组:

(一)、乘车安全组:

组长:侯卫停副组长:寇建波

成员:郭勇军李建军郭琳张杰王辉秦凡

职责:

1、联系放心车辆,签订乘车安全合同,夯实安全责任。

2、组织学生按时乘车并抵达住宿地点,保障学生往返安全。

3、教育学生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行动。

(二)、食宿安全组

组长:寇红涛副组长:王晓斌

成员:郭勇军李建军郭琳张杰寇建波李莉

寇红利屈会芳郭利英

职责:

1、联系师生食宿地点,确保饮食卫生、住宿安全。

2、组织学生按时有序就餐、定时作息。

3、做好学生饮食突发事件处理及学生身体不适的管护与治疗。

(三)、考试安全组: 组长:王中锋

副组长:张建利郭勇军

成员:王晓斌李建军郭琳张杰寇建波 马超

任晓峰屈建平王辉秦凡

职责:

1、负责组织管理学生,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及考风考纪教育。

2、做好考生联络工作,保障所有考生按时考试。

3、做好考试期间学生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

三、食宿与乘车安排

1、我校共有考生178人,集体食宿学生69人(其中男37人,女32人),食宿地点为威尼斯国际大酒店,食宿分组安排,包干到人。

2、集体食宿的学生中考前一天下午2:00统一在学校集合,由班主任及包班教师组织带领学生乘坐商州—腰市公交车赴商州参加考试,并送至威尼斯国际大酒店;中考第二天下午5:00统一在威尼斯国际大酒店乘坐腰市—商州公交车返回腰市,包腰市车队4辆专车拉送考生,车牌号为陕H09179、陕H09039、陕H07910、陕H08149。

3、考试期间,住地到考点往返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及包班教师组织带领学生乘坐12路公交车。

4、非集体食宿的学生由家长陪同赴商州考试,负责考生的食宿及安全。同时安排教师包抓包管,监督是否按时参加考试,随时电话询问其作息、食宿、生活等情况。

四、安全报告程序

1、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校长、领队人员负责制,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中考期间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由校长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及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3、中考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师生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安全应急预案

(一)交通安全方面

1、学校由专人负责联系放心车辆,集体食宿的学生提前一天到学校按时乘车;个人行动的学生由家长陪同乘车提前抵达考点,自行安排好个人食宿。

2、事故应急处置:

①第一时间赶到的教师应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

②带队教师尽快上报领导小组,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 ③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车辆及司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交警处理善后事宜。

(二)饮食安全方面

1、做好考前饮食卫生纪律教育,严格饮食安全措施,要求学生在指定地点用餐,不得私自外出就餐,严禁学生购买“三无”食品。

2、事故应急处置:

①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速送附近诊所或考点卫生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诊治。

②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③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学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④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抚慰工作。

⑤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诊治、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意外伤害方面

1、加强安全纪律教育,严禁学生与外校学生、社会闲杂人等接触,严禁考试期间外出考点学校校门,以防学生惹事生非。

2、事故应急处置:

①发现不良分子对考生或带队教师进行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采取积极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及时报警110请求援助。

②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医院就诊救治,及时上报教育局。③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发原因,做好有关材料收集工作。④通知受伤者的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暴雨、雷电灾害等方面

①中考途中发生暴雨、雷电等地质性灾害,各班带队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安全情况。

②对无法及时赶到考场的学生,各班带队教师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教育局汇报。

六、注意事项

1、加大考前安全教育,确保考试顺利。为了保障本次中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考前九年级召开带队教师及全体考生安全教育动员大会,宣布组织纪律,强调安全防范及注意事项,对相关事项责任到人。

各班举行一次中考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强调时间观念,按时就餐,按时作息,按时集合,按时进入考场;教育并监督学生在中考期间不乱吃零食,不做剧烈运动,不追逐打闹;进行考风考纪教育,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杜绝考试作弊;爱护考点学校公物,服从考点学校管理;教给学生一些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办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考试的全程组织与管理。坚持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求学生集体统一行动,由带队教师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无故脱离团队,对违纪律学生马上联系家长,由家长陪同参加考试;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带队管理教师同意,留下相关联系方式备案后方可。考试结束后,任何

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离开团队,由带队教师统一带回。

3、强化考试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与监管。考前各班要排查学生矛盾,并及时进行思想开导;带队教师昼夜值班,严防打架事件发生,在人群密集之地搞好监督和疏散工作,严防拥挤。时时刻刻对学生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严防病从口入,确保考生身体健康。

4、若发生突发事件,实行首遇负责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上报学校领导,上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20电话。带队教师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保证信息畅通。

5、所有参加本次考试安全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对不能按时到岗,工作懈怠,酿成事故者,予以责任追究。

附:腰市中学2014届中考带队人员名单及电话

商州区腰市镇初级中学 2014年5月28日

7.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七

在煤矿生产中, 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时, 如何规范煤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 做好煤矿停电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 编制有针对性的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保证停电事故发生时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加强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控制,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和减小停电事故的影响, 提高处置突发停电事故的应变能力, 以防停电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减少停电时间, 保障人员安全和矿井安全, 在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是煤矿安全管理和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1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调度运行规程》及《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有关规定, 编制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2 预案的适用范围

煤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是指全矿停电或某一区域停电后威及人员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 导致全矿停产或局部停产的安全事故。预案包括下列停电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 全矿停电, 威及人员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

2) 主通风机停电造成矿井通风中断;

3) 井下主排水泵停电造成淹井危险;

4) 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或矿井原煤提升运输系统停电导致全矿停产或局部停产;

5) 锅炉系统停电, 供水中断, 导致发生锅炉缺水事故。

3 应急工作原则

1) 停电应急预案是针对停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威及矿井安全, 导致煤矿停产, 具有突发性的停电事故;

2) 停电应急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 兼顾矿井安全, 尽量减少停电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 停电应急预案是发生紧急停电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 停电应急预案是针对实际情况, 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具有现场可操作性;

5) 停电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煤矿停电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煤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煤矿技术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煤矿调度室人员和机电管理人员及机电技术人员为成员, 组成停电事故应急小组, 机构设在矿调度室。

4.2 分工及职责

为实现停电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组织到位和责任落实, 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明确分工及职责。

组长:停电事故应急工作的总负责, 全权负责停电安全应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

成员:在应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密切配合, 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分工, 进行停电事故处置的抢修工作。

5 专项停电应急预案

5.1 全矿双回路同时停电应急预案

当发生矿井双回路全部停电事故时, 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和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清停电原因, 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及时与供电部门电力调度联系, 尽快弄清停电原因, 待采取安全措施排除故障后, 按操作规程进行送电, 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和仪器仪表显示情况。先恢复主通风机和井下主排水水泵等Ⅰ类负荷供电, 再恢复其他生产系统供电和生活系统供电。

5.2 矿井单回路停电应急预案

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刮风、下雨等外部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停电事故时, 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和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清停电原因。地面变电站 (所) 值班人员及时与供电部门电力调度联系, 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倒换备用回路恢复供电。

5.3 矿井主通风机停电应急预案

主通风机因双回路停电停运时:主通风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调度室应立即报告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和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查清停电原因, 抓紧排除故障, 尽快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当主通风机停运10min以上仍无法运行时, 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煤矿主要负责人 (或煤矿值班领导) 启动井下撤人警报系统, 及时通知井下人员停止工作, 电气设备全部停电, 所有人员全部撤出升井;2) 由主通风机司机负责打开风井防爆门, 采用自然通风。

当主通风机恢复供电, 运转正常后:在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 根据井下各地点瓦斯的检测情况, 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合理调整井下通风系统,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依此送电, 恢复正常生产。

5.4 井下主排水泵停电应急预案

当井下主排水泵因双回路停电不能排水时:主水泵房工作人员,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密切注意水仓水位情况, 作好来电前开泵的各项准备工作。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 机电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 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当主排水泵双回路同时出现故障时, 应集中力量抢修一路, 抓紧排除故障, 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主排水泵供电。

当水位上升较快又不能及时供电的情况下, 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尽可能将水泵房内电气设备垫高, 关闭水泵房与中央变电所之间的密闭门;2) 用砂袋在密闭门之间设置一道挡水墙, 防止水淹中央变电所造成事故扩大。

5.5 掘进工作面停电应急预案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供电方式。当双电源全部停电时, 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因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时, 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的巷道中, 并设置栅栏和警戒标示, 严禁人员进入无风巷道,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2) 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煤矿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 由机电负责人组织进行抢修, 查明停电原因, 尽快恢复供电;3) 检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时, 必须检查周围瓦斯浓度, 在瓦斯浓度低于1.0%时, 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 检验无电后, 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故障排除后恢复通风前, 必须制订排放瓦斯措施, 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 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5.6 锅炉系统停电应急预案

锅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锅炉系统停电, 导致锅炉供水中断, 发生锅炉缺水事故, 影响锅炉运行安全。当锅炉系统停电不能正常补水时, 锅炉施炉工、水质化验员,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作好来电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汇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机电负责人, 机电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 尽快查明停电原因, 组织抢修排除故障, 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在不能及时恢复供电的情况下, 应启动蒸汽往复泵, 依靠蒸汽压力实现锅炉补水, 以保证锅炉处于安全状态。当蒸汽往复泵不能正常工作时, 应紧急停炉, 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 关闭锅炉主汽阀, 停止送风、引风, 打开锅筒上安全阀释放蒸汽压力, 开启主炉门、灰门和烟风道闸门, 促使炉膛空气流通加速冷却;2) 用炉渣实施压火降温。

供电正常后, 启动锅炉补水水泵, 根据锅炉缺水程度, 向锅炉限流补水。当锅炉水位正常后, 启动锅炉运行。

6 结论

由于煤矿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煤矿生产的特殊性, 决定了煤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是不可避免的。编制一套完整的、切合实际的、具有针对性的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并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要求进行培训、演练, 并在每次演练完成后, 认真总结、评审, 不断完善, 确保停电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反应、从容应对、正确处置, 保障人员安全和矿井安全, 将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是煤矿安全应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摘要:通过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达到在发生停电事故时, 能够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的目的。保障人员安全和矿井安全, 有效地控制事故影响, 减小事故损失, 实现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关键词:煤矿,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编制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11.

[2]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8.市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外省已经发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于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处置的科学、有效。

加强监测、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成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省农业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委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监察室、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农业部应急指挥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鉴定工作;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6)向省政府、“省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

(7)完成“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用车等物资。

(2)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应急动态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业投入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发展计划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改委追加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

(5)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处:负责产地环境和转基因产品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农业处: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园艺特产处:负责组织与蔬菜及园艺特产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涉及农业机械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业机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0)农垦处:负责组织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乡镇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2)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负责农业品残留监测、相关技术鉴定等;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报告等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方面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3)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14)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参与农产品包装材料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监察室:负责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2工作机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预案启动后,负责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小组。

2.2.1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兼任。

2.2.2“吉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委内各处(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①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节,明确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垦处、乡镇企业管理处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监察室视情况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②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相应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农产品,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专家咨询组

①组成:省农业委员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

②职责:专家咨询组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

(3)综合组

①组成:由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②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有关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3地方机构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事故分级

3.1监测和预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农产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易引发急性中毒的违禁药物。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2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分级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3.2.1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3.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级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4.1.1确定事故级别

县级以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及评估,确定事故级别,并报告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事故级别的确定根据本预案3.2的规定执行。

4.1.2分级启动预案

事故级别确定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建议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接受上一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2报告

4.2.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5)消费者;

(6)其他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2.2报告程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规定向本部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2.3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省农委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Ⅰ级和Ⅱ级)。

特别重大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2)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Ⅲ级)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积极指导、协助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3)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响应 (Ⅳ级)

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应急处置,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3.2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消预警。

4.4指挥协调

4.4.1设立现场指挥部

市、县“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响应级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对于特别重大和重大的(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并指导有关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吉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接受工作指导。

4.4.2启动工作小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要迅速开展应急工作,全力协助事故处置。

4.4.3紧急处置

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亲赴现场查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调查组赴事故现场组织查处;较大和一般(Ⅲ级和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由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行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尽快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农产品来源、去向,对有关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销毁、暂停采收等),督促有关措施的落实。

4.5信息发布

4.5.1“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特别重大和重大(Ⅰ级和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向事故有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可能波及地区的政府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4.5.2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及非本省生产的农产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产地的省级有关部门;省内可疑农产品流到外省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流向地的省级有关部门。

4.5.3Ⅰ~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各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信息必须立即报告“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4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省港澳办、台办或省外办,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4.5.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国家或省政府有规定的外,由“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6应急响应的终结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工作。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建议。

5.3总结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省农委各相关处室。“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交的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 人力资源保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或者其他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据。

充分利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产品质检队伍及涉农科研院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测、预警、监测和应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6.3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4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市(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演练。

6.5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特指在农业生产(种植、收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标准)造成的社会公众群体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7.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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