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2024-10-13

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共10篇)

1.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

违规收费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07-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媒体报道了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遂宁中心医院)违规收费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该事件暴露出遂宁中心医院在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

患者代某,男,56岁,于2010年12月14日在遂宁中心医院经胃镜活检病理诊断为“食管溃疡,未见癌细胞”。3日后患者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行胃镜检查诊断为“食管癌”,未行病理检查。2010年12月21日,遂宁中心医院在未完善术前讨论情况下,对患者实施了食管下段病变切除术,术中未行冰冻切片病理检查,术后病理诊断为“食管慢性溃疡,未见癌”。术后第二天,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入ICU治疗。2011年1月29日,患者因多系统器官衰竭死亡。住院费用总计332,233.44元。

据调查,遂宁中心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疗质量管理松懈。轻信外院诊断意见,将“反流性食管炎合并溃疡”诊断为“食管癌”,选择错误术式;术中未行冰冻病理检查,还因损伤脾动脉导致患者脾脏切除。二是存在过度治疗与不合理用药现象。术前过度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后不合理联合用药,部分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和给药途径欠合理。三是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在特级护理费、血糖试纸费、动态血压监测等项目上,存在分解计费、重复计费现象,总金额达14,110.50元,另有价值4,892.6元未使用的药品清退不及时。

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主要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给予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医疗和财务的副院长免职处分,分管医保的副院长行政记过处分,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胸心外科副主任、ICU主任和护士长免职处理;给予主管医师暂停执业半年的处罚。

二、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医疗管理 遂宁中心医院发生的违规收费事件,反映出该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诊疗规范和常规执行不严,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淡化,漠视患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不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廉洁行医的理念,主动规范自身行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狠抓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完善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特别要完善术前诊断、术前准备和术前讨论,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手术方式;要按照规定进行病理检查,手术过程中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注意保护相邻重要脏器,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损害;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抓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三)加强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加强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药物和医疗器械,作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落实处方点评和不合理处方公示制度,开展药物和医疗器械使用评价,严格控制抗生素、贵重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使用,纠正不合理使用药物和医疗器械的行为;要运用制度和技术等手段,切实加强医院统方管理,切断不法企业及其代理人实施商业贿赂的链条。

(四)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和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记费、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要全面推行院务公开,按规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内容,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要针对医疗服务收费的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防止违规收费问题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收费和运行管理的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五)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保险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相关制度,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互信,引导患者合理预期;要加强投诉管理,及时处理并答复患者投诉,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对于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医疗纠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媒体正确报道,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大力宣传医务人员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卫生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医学知识水平,增进医患双方的理解,增强医疗风险意识。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2.关于食堂卫生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二

区属各校:

区教育局于6月20日、21日对区属各校的食堂、食杂店、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小学:储物柜卫生不干净;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灭火器无栓;大门围墙上的铁栅栏学生能攀爬上屋顶和围墙。

中学:食堂营业执照到期,现无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粗加工间无流水设施始终未使用,只是摆设;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餐台上有锈斑;库房内摆放乱;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售饭间门有学生随意出入,留有安全隐患。

中心校:食堂营业执照法人未更换,现无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灭火器无粉,压力不足;值班更夫不会写字,无法做值日、值宿记录。

幼儿园: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添加剂管理未加锁,无使用记录;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水果发放未按流程发放。

职业高中:食堂内外环境脏乱,加工间地面脏;餐具消毒设备未使用;蔬菜落地摆放,没上架,土豆有牙;厨师没着装操作。食堂内灭火器有的压力不足,有的压力过高。

三中:本学期食杂店无台账使用记录。

请各校按照《食品药品监督法》、《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学校食堂、食杂店卫生安全工作检查细则》认真整改,研究措施,对于无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管理不到位、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合理的食堂,尽快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于25日前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整改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确保学生、老师的生命安全及学校的设施、财产安全。

区教育局

3.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三

2017年9月15日上午8点40分,TA05标项经部组织对大临员工宿舍进行了一次综合大检查,主要发现宿舍存在卫生差和安全隐患两大问题,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这次宿舍检查情况整体好于上次,大部分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宿舍使用规定,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在床头吸烟,维护好卫生,外出及时,清理关闭宿舍的用电设备。但是,房间有异味,物品摆放凌乱。

具体问题如下: 1、205、217和103等3个房间空调没有关闭; 2、208和219房间,床头吸烟,地板上乱扔烟头; 3、210、209、205、219和112房间物品摆放凌乱。

4.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四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我们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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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十分重视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后,我们及时成立了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和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日常工作。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层层健全机构,相应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系统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权责明晰的工作网络,为扎实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卫生部和省、市有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卫生局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并结合××区实际和卫生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了《××区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区卫生局、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都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5月初,区卫生局召开了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议,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随后,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迅速召开动员会,传达省、市、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省、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开展以“为什么要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珍惜岗位,远离红包回扣”等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清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此外,区卫生局设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欢迎监督,从而提高了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区卫生系统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调研,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区卫生局领导以身作则,多次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006年5月19日,区卫生局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的有关领导,在××医院召开座谈会,就本区如何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行调研。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以预防为主,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决遏制各种苗头性问题,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发现问题,自查自纠,纠建结合。

对排查期间发现的2006年××医院妇产科因付给中间人介绍费介绍产妇到该院分娩一事被工商部门查处后,局党委极为重视,专门安排纪委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到该院了解情况,并责成该院领导立即制定出整治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以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再次发生。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我区卫生系统再未发现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也未发现在医药购销领域有采购药械收受回扣、开单提成以及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证件办理、行政审批和人事调配等活动中以各种手段收受贿赂的行为。

(五)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通力合作。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为了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我们还制定了《××区卫生局治理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方案》,加强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以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我们将进行重点帮助,限期整改。为此,我们还将建立严格的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定期向区卫生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且主动与区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协查通报、信息交流、调查研究四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局良好,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医务人员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认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继续组织全系统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认识到对收受回扣存在侥幸心理,其后果是严重的。无论谁收受回扣,都是违纪违法,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

(二)突出抓好“三大教育”。一是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剖析医药购销领域的反面典型,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医务人员正确认识未来的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全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区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

(四)继续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自查自纠的指导意见》,要求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内外相结合,坚持上下相结合,坚持自律与互律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组织帮助相结合,坚持自查与整改相结合,通过自查自纠,使医疗单位干部职工在医德医风方面有新的提高,在诚信服务、廉洁自律的观念上有新的提高,医院的依法管理水平和领导干部正确用权的意识有新的提高。

(五)加强监督。要进一步拓宽畅通纪检信访举报渠道,支持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当事人、知情人举报投诉,注意从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5.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五

各区县住建局,市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04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创城工作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发〔2015〕67号)的要求,市住建局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11日组成4个检查组对市直主体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区县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共检查工程95项,下达《建设执法检查存在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抽查区县工程13项,下达《执法建议书》8份。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全市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履行总体较好,大部分施工单位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视程度不够,建筑市场行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实体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健全,存在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提前开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分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未执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

(三)个别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作业分包给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部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四)部分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质量常见性问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五)个别工程项目未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未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

(六)部分工程项目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及验收程序不规范,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相符,验收资料不真实。

(七)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分部分项工程实体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现象。

(八)部分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对分包合同审查未尽责,安全监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不严格,对重大危险源监管不力。

三、处理决定

(一)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能够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建筑市场行为良好,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好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2 —

并按工程项目给予施工企业增加信用分0.6分的奖励(见附件1)。

(二)对开展工程实体质量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市场行为、实体质量和安全较差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处罚(见附件2)。

1.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根据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1)对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规定,给予项目经理扣3分处罚。

(2)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工程一律停工,并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扣企业信用分2分。

(3)对实体质量全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工程项目对相关施工企业扣减相应信用分。

3.按照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和组织复查,确保各受检工程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

(二)继续推动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治理措施,坚决遏制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严格项目经理从业行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挡土墙及高边坡、起重机械安拆等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风险控制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作用,严格把关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6.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6月9日至19日,我局抽调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专家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阅病历、访病人、提问题、考“三基”等形式,抽查了全市10个县(市)区卫生局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组织工作情况和2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岳阳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考核评价标准》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及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评分办法,组建了以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专家库,安排专项经费,提供了较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及时召开了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启动大会,利用会议、电视、报刊、网络、简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较浓厚的宣传氛围;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规范和流程,打下了较好的工作基础;结合实际,创新举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了较鲜明的地方特色;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到岗,组织自查自纠,开展督导检查,较好地落实了管理年活动措施。

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积极行动,成立了管理年办公室,召开了动员大会,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了“三基”培训和业务考试,管理年活动成效初步显现。一是疾控工作得到较好落实。被查乡镇卫生院均配备了专(兼)职防疫人员,预防接种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人员素质得到了提高,乡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能按要求公示扩大国家免疫接种程序、新增加的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信息及二类疫苗接种收费标准,预防接种门诊的生物制品管理工作较规范,平江县、湘阴县、临湘市、云溪区、岳阳县和岳阳楼区等六个县(市)、区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已按要求进度逐步开展。二是妇幼卫生工作有了很大改善。被查乡镇卫生院均配备了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每月下村时间在10天以上,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召开了较规范的村妇幼保健员例会,80%的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完整、准确,孕情掌握率在90%以上,高危妊娠检出率为21.5%;产科病历质量明显提高,病历完整、及时、真实、规范、无滥用抗生素现象。三是医疗环境和质量管理有大的改善和提升。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有独立的门诊楼和住院部,能够开展较多的辅助、功能检查,汩罗市新市镇等中心医院还拥有自己的ct、彩超等大型设备,给病人提供了较好的就医环境和条件;业务水平也已经明显提高,岳阳县公田中心卫生院、君山区钱粮湖镇中心卫生院和平江县安定镇中心卫生院等都可以独立完成各项大、中手术,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病人的就医;大多数卫生院医疗质量与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制定了医疗工作核心制度,病历书写比较及时、准确,字迹清楚。四是护理和消毒隔离工作明显加强。强化了“三基”训练,护理人员素质逐步提高;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安全意识增强,消毒隔离工作逐渐得到重视;多数卫生院设立了护士长岗位,90%的护士持证上岗,着装基本规范、统一、整洁。五是新农合管理进一步规范。次均费用呈现下降趋势,乡镇卫生院住院受益度由原来的57.3%提高到了61.6%;新农合补偿公示制度日趋完善,乡镇卫生院均设有专门的新农合公示栏,位置醒目,公示及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并附注了社会监督举报电话;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上了台阶,目前大部分县(市)区都在积极推进his系统建设并与新农合网络管理软件接口,岳阳县、平江县、临湘市的乡镇卫生院均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医院管理系统,并完成了与新农合的信息对接,实现了在线实时监控。六是财务管理有所改进。被查卫生院实行了统一收费和统一核算,经费开支基本符合要求。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侵占和挪用现象。一些县(市)还积极推行院财局管、会计委派、年度审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制度。七是院容院貌有所改观。大部分卫生院外观环境整洁美观,院内标牌标识基本统一、清楚醒目,业务用房布局基本合理,服务流程便捷,职工服务态度和精神面貌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不够重视,措施不够得力,乡镇卫生院对开展管理年活动积极性不高。个别卫生行政部门没有将管理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思考如何开展管理年活动,措施空洞,办法不多。有的内部相关科(股)室没有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没有充分利用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资源优势,加强对管理年活动的指导和帮扶。还有个别地方重表面不重内涵,督查流于形式,指导走马观花。部分乡镇卫生院院长认为卫生院人少事多,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思考管理工作,甚至认为开展管理年活动是“劳民伤财”,影响经济效益,有的院长还不知道如何加强管理,感觉“无从下手”。这些情况导致了部分卫生院开展管理年活动的积极性不高,管理没有改善,脏、乱、差、散问题依然严重。少数卫生院为了应付督查弄虚作假,相关工作有文件、有资料、有记录,但仔细核查时均未落实。

(二)“重医轻防”问题严重。多数卫生院把服务理念、工作重点、主要精力放在医疗创收上,《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公共卫生经费不落实,公卫办人员职责不明确,防保专干有的身兼数职、干而不专,没有很好地进村入户主动为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不规范,50%的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不合理,冷链和接种纪录不准确、不及时、不全面,50%的卫生院未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或记录不及时、不完整。妇幼卫生工作落实没保障,孕情掌握普遍不准确,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和体弱儿管理欠到位,45%的卫生院筛查率低于20%;产科质量存在差距,高危截留现象依然存在,剖宫产率普遍偏高,全市平均剖宫产率高达44.56%。

(三)医疗质量管理不规范。一是病历书写不规范,大部分卫生院未严格执行《乡村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医疗文书记录表格及处方未及时更新,书写质量不高,病程记录过于简单。除岳阳县公田镇、岳阳楼区郭镇乡和梅溪乡外,其它卫生院的病例书写均不规范,主要表现为:

1、现病史与主诉不相符;

2、病例分型错误;

3、外科病例无专科体查;

4、再入院记录缺少第一次入院情况;

5、大部分的病程记录都基本流于形式,对病人的病情变化、使用药物的理由、异常检查的结果等均没有记录及分析,君山区钱粮湖医院大部分局麻手术均无术前谈话,手术记录等(包括肌腱断裂伤缝合术、舌部不完全裂伤缝合术),存在极大的医疗纠纷隐患。二是门诊处方书写缺项多,字迹混乱,药物使用不合理。大部分卫生院门诊处方上的字体是拉丁文、中文混用,且处方上缺项较多,药物配伍不合理;临床上不合理用药现象较明显,尤其是抗生素的使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落实“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联合使用,提倡单用,两种以上慎用,三种以上禁用”的规定,仍习惯于多联使用。联合用药无指针,华容县治河渡卫生院、开发区三荷乡卫生院均发现患者四联使用抗生素,并且在病例中也未说明联合用药的理由。三是“三次谈话”内容过于简单。“三次谈话制度”是出于保护医务人员而制定的,在病人入院后,该疾病的并发症和可能出现情况必须尽可能详细的告知病人及家属,并要求在入院后马上完成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出院谈话应加入复诊和随诊内容,并具体到复诊和随诊的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医院“三次谈话”的内容过于简单,可能出现的病情和并发症均没有记录,出院谈话没有复诊和随诊内容及时间,“三次谈话制度”形同虚设。四是缺乏必要的设备、药品和检查。部分卫生院消毒设施较差,医务工作者无菌操作观念不强,且医院缺乏必要的急救设备,急救药品不够齐全。还有个别医院住院病人连最基本的三大常规检查都没有,如临湘市坦渡卫生院。大部分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和核心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责任未到人。如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业务指导性不强,部分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指示不重视、不执行,查房制度流于形式。有的卫生院制定了核心制度,但既未上墙,也未培训学习,医务人员不知晓、未执行。

(四)消毒隔离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医疗用品消毒或灭菌不合要求。部分卫生院配置的消毒液浓度不合要求,没有配备配置消毒液时使用的量筒,没有测试消毒液有效氯浓度的测试卡和监测戊二醛浓度的测试卡,没有准备专用的各类医疗用品消毒浸泡桶;应该采用高压蒸汽灭菌的血管钳和镊子采用戊二醛浸泡或焚烧,如君山区钱粮湖卫生院,增加医院感染的可能性。二是医疗锐器处置不当。部分卫生院用后的注射器和输液器针头未分离,无存放针头的锐器盒,玻璃安瓿等易碎物品未单独存放,增加医务人员职业损伤的机会。三是治疗室、处置室设置不合理。治疗室、处置室共用,如临湘市羊楼司、君山区采桑湖卫生院治疗室、处置室混用,部分卫生院处置室无紫外线消毒灯及用水设施,增加输液反应发生的机会;绝大部分卫生院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垃圾桶内未备黄色垃圾袋,增加医疗垃圾处置的费用。四是大部分卫生院配备的shinva高压蒸汽灭菌器性能不良,冬天灭菌后的无菌包包布潮湿,造成再次污染的可能;开发区的康王卫生院采用的小型高压蒸汽锅容量太小且性能不良,不能满足临床的需求,增加了医院感染的机会。

(五)“三基”训练有待进一步加强。

7.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七

关于第五次卫生大扫除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2年10月26日,学校检查组对各班的卫生大扫除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检查中,我们发现以下班级卫生管理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清洁区域干净、教室整洁,值得其他班级学习和借鉴。

七年级2班(劳动态度好、清洁区地面干净、墙面干净、)

七年级3班(劳动态度好、地面干净、墙面干净、楼道擦洗特别干净)七年级6班(管理力度大、地面干净、墙壁干净)

八年级1班(劳动态度好、地面干净、墙面干净、楼道擦洗特别干净)八年级6班(劳动态度好、地面干净、玻璃擦洗干净、桌凳摆放合乎标准)八年级7班(地面干净、墙面干净、楼道擦洗特别干净)八年级8班(劳动态度好、地面干净、桌凳摆放合乎标准)九年级5班(管理力度大、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

九年级6班(劳动态度好、地面干净、门窗干净、楼道擦洗特别干净)

二、存在问题

1.清洁区地面上的油漆、泡泡堂、口香糖污渍问题没有彻底根治。2.一些班级存在卫生“死角”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如楼道内的消防箱下垃圾清理不及时,门窗玻璃擦洗不干净,桌子摆放距离墙壁太近,暖气片内夹杂物,墙壁、墙裙、起脚线没有擦洗,灯管、多媒体屏幕架灰尘未清洗,楼梯铁门清洗不净。

3.个别班级宣传栏张贴不规范,亟待改正。

三、建议

1.要加强健康教育和环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实现班级卫生常态化管理。

2.各班要重视卫生保持,安排专门巡查人员捡拾地面垃圾 3.学校将继续不定期对班级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8.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八

【发布文号】卫监督发〔2005〕523号 【发布日期】2005-12-30 【生效日期】2005-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卫监督发〔2005〕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期,我部组织开展了对获得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2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5〕165号)要求,本次监督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21家机构组织内部自查,总结获得资质以来开展的工作。第二阶段,在各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省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关人员分两批七个检查组,于9月19日至29日对21家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交流座谈等方式,检查重点围绕4个方面:

1、获得资质后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

2、现场考核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3、获得资质后所出具的评价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等。检查组针对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对各机构提出了检查意见(各机构检查意见附后)。

(一)机构的基本情况。

监督检查中发现,4家机构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其中2家机构已及时向卫生部申请变更。21家机构全部设置了评价、质量管理、检验和仪器设备管理部门,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或省级计量认证,有13家机构还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

(二)人员的基本情况。21家机构有19家机构评价技术负责人、检测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符合规定。目前,21家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员771名,接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有752名,占97.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选择21家机构的有关人员118名填写调查问卷,其中大学本科以下15人、本科82人、硕士19人、博士2人;从事职业卫生工作5年以下48人、5-15年为19人、15年以上51人;参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111人,未参加培训7人。经现场考核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情况,较好者97人(占82.2%)、一般21人(占17.8%)。

(三)取得资质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21家机构取得资质后,能够在认证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技术能力基本保持甲级资质的水平。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大多数机构体系运行程序持续有效,质量管理档案健全、规范。21家全部开展了内部审核,并有内部审核记录,内部审核整改记录,内部审核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得到有效落实,21家机构全部参加了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和铁道科学研究院环控劳卫研究所等单位制定实施了内部三级审核和质量审核制度。仪器设备基本满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要求,现场抽查的163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在本次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转让或出借评价资质证书、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承接与评价证书业务范围不一致的工作等行为。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情况。21家机构在取得资质后已经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972份。其中,按照建设项目级别划分,国家级182份、省级及以下790份,分别占18.7%、81.3%;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类别划分,预评价584份,控制效果评价388份,分别占60.0%、40.0%。在卫生部审核通过的有107份,占11.0%。各检查组检查时在每个机构抽取了2-4份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共计51份。其中,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书39份(预评价23份、控制效果评价16份)、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12份(预评价6份、控制效果评价6份)。经组织专家,对报告书的内容和质量进行技术评议,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书四个等级分别是6份(占15.4%)、20份(占51.3%)、10份(占25.6%)、3份(占7.7%),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四个等级分别是2份(占16.7%)、1份(占8.3%)、7份(占58.3%)、2份(占16.7%)。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和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形式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还很淡薄,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需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培训。如:(1)四川省、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换法定代表人,但没有及时向卫生部申请变更;(2)部分机构完成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应报卫生部审核而未报;(3)有些机构的个别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还不够。

(二)各技术服务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发展不平衡,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1)中国疾病疾病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中石油规划总院、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评价工作相关部门新任技术负责人没有高级职称;(2)部分机构的采样设备数量不足,不能满足评价工作的需要;(3)不少机构存在实验室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和仪器使用、维护、检定记录信息量不足的问题;(4)不少机构评价科室缺乏工程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卫生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结合各地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研究并落实本次监督检查意见。各机构要按照本次监督检查的意见(见附件),认真研究本机构存在的问题,继续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予以落实。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并将整改情况报我部。

(三)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取得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我部。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省级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消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四)加强技术服务机构自身管理和能力建设。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身管理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简化手续,方便服务对象;要制定培训教育计划,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管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我部将组织研究完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规章,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分层次抓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服务水平。

附件: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意见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9.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九

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绿春县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展情况

绿春县城区环境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规划中的绿春一中片区、农职中片区、风情园至养护段片区、气象局片区、园丁小区北坡片区等5个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于2008年1月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的各施工单位于2008年1月20日开始施工,截止2009年6月20日,5个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已施工完毕。在做好5个应急项目施工的同时,当地政府积极动员群众,抓好县城区坡头村、阿倮那村、那倮果村、松东村、洛瓦村等村寨的群防群治工作。建设完成了排水沟等工程2300米,群众累计投工投劳3900余人次,确保汛期雨水和生产生活用水有序排放。目前,绿春县有关部门正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开展县城“削峰填谷”改造城市建设用地工程的预可研工作,同时加快组织其余6个应急抢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二、红河县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省国土资源厅于2009年4月份组织完成了《红河县城大井沟滑坡勘察可研报告》、《红河县城大沙沟滑坡勘察可研报告》的专家论证工作。6月20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 1

同省国土资源厅邀请省级相关部门、省内外有关专家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城及规划区环境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规划》专家评审会议,《规划》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相关资质单位正加紧开展县城地质灾害的勘察可研工作,县人民政府正在积极组织红河县城大井沟滑坡、红河县城大沙沟滑坡治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三、楚雄州八个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2008年在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楚雄州武定县己衣乡中学及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楚雄市中山镇中学及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楚雄市东华镇宜茨中学及完小所在地滑坡治理项目、楚雄市三街镇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双柏县安龙堡乡中学所在地滑坡治理项目、双柏县鄂嘉镇政府所在地滑坡治理治理、永仁县永兴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和元谋县老城河泥石流灾害治理等八个项目获准立项实施,落实了治理经费。2009年2月起,在楚雄州国土资源局的统一组织下,项目所在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分别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开展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工作。2009年3月31日相关技术报告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审查。2009年5月,8个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从6月初开始,各项目已开始施工建设。

四、德钦县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2007年4月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德钦县城整治建设拓展专

题会议,德钦县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面启动。2007年7月起,治理工程第一期中的县城一中河泥石流治理及直溪河拦渣坝工程、直溪河泥石流治理变电站以下排导槽工程(1、2标段)、一中河上游泥石流治理工程(暗涵及扩坝)等四个项目开始施工,上述工程已于2008年12月全部完工。2009年3月起,直曲河巨水桥至此羊水排导槽及拦渣坝项目、一中河德维路至直曲河排导槽改扩建项目、水磨房河排导槽及拦河坝项目、老水电局片区滑坡治理项目开始开工建设,预计于2009年9月完成。

10.卫生局关于医药乱收费治理情况的通报 篇十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根据马关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委教明电〔2011〕21号)精神,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安排,市教育局联合卫生局、工商局组成三个联合检查小组,于5月24日至5月27日开展对全市有集体供餐的60所中学,中职学校、20所小学和81所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校对食堂和校内小卖部食品安全和卫生工作总体上比较重视,管理力度逐步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不断增加。大多数学校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成立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或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制定了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大部分食堂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并已基本领取了健康证。近年来,在教育经费紧缺的情况下,许多学校对食堂的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都加大了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大部分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抓得紧、力度大、措施到位。

二、存在问题

虽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体上能适应学校教学工作的要求,但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学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多数食堂(食品)从业人员缺乏业务培训,食品卫生和安全意识普遍较差。部分学校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有的制度甚至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台账制度建立不完善,没有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二是卫生设施不够完善。部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如厨房功能专间配置不足、配餐间缺少空气消毒装置、餐具保洁不足、用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无专用的餐具洗消间及粗加工间等。三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学校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如有些经营者在售菜间堆放杂物,工作时间未关闭与外界相通的门和纱窗,或在非工作时间敞开外卖窗口。

三、整改意见

1、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2、进一步规范从业管理。学校食堂要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参加培训后上岗。食堂要按照食品加工操作流程设计,布局要合理,设置更衣室、粗加工间、加工间、售菜间,避免交叉污染。要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洗消间不得为学生提供公用餐具,禁止使用塑料制品盛装、覆盖食品。

3、进一步完善索证制度。所有定型包装食品采购要有供货合同(合同必须列出供货清单)、供货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每一种所购食品原料的质检报告(要求每半年一份)。散装食品采购要求经过实地考察后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索要其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索证资料要求保留食品原料用完后一年。

4、进一步强化饮水管理。学校应为学生提供检测达标的饮用水,农村寄宿制学校大多是自备供水,在使用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经水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存在二次供水的单位,储水设施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以免因水源污染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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