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治厂管理细则

2024-07-11

热电厂治厂管理细则(精选4篇)

1.热电厂治厂管理细则 篇一

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精细化管理初稿

自 备 电 厂 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精细化管理初稿

为使我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最大化,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全面提升我电厂整体形象,更好的促进精细化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精细化管理初稿,做到精确定位、合理分工、细化责任、量化考核:精确定位就是指对每个部门、每个人岗位的职责都要定位准确,对每个系统的各道工序和各个环节都要规范清晰、有机衔接;合理分工是指细分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从而建立制衡有序、管理有责、高效运行的内部管理系统;细化责任是指通过对各业务部门的责任细化,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量化考核是指将各部门的管理目标量值化,经济责任具体化,对管理行为与结果进行控制的过程,考核时做到定量准确,考核及时奖惩兑现。

一、责任体系

1.责任人:各车间全体人员,班长主要负责。2.巡查人: 负责按照分管责任区划分和精细化管理标准,对每一人、每一时、每一处、每一事、每一物都要进一步细化标准,落实到具体人头,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3.考核人:厂成立精细化管理考核小组,由厂长组织管理层领导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每天进行不定时地检查。

4.责任体系构成:责任人对巡查人负责,巡查人对厂长及考核负责。考核人查出问题只追究巡查人的责任,由巡查人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精细化管理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卫生管理方面:对卫生区划分,遵循就近和享用原则。

1、生产场所责任卫生分工:

①锅炉车间负责四台锅炉本体及控制室、0米、脱硫系统、油点火泵房、电除尘周围、渣厂(棚)周围、除渣斜皮带廊、炉除氧煤仓间(除氧器下由汽机车间负责)、主厂房0-8米楼梯。

②汽机车间负责两台机运转层及控制室、一部行车、除氧煤仓间及下至8米楼梯、主厂房顶部、换热站卫生、空冷岛的卫生。

③电气车间负责全厂配电室、房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的卫生。

④化水车间负责制水车间、化验室、煤制样室、集中水泵房、油化验室、煤分析室的卫生。

2、公共卫生的划分:

① .厂房东、西大门:清洁无杂物,器械定置摆放;无烟头、纸屑等杂物。

② .办公室:报纸上架,文件书夹入橱或用文具筐整齐摆放,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电脑、灯具上无杂物,窗明几净,墙壁、房顶无灰尘。

③.会议室:门窗完好无灰尘,地面、墙壁清洁,桌椅排列整齐、无污垢、灰尘,标语、会标、背景整洁和谐,一天至少清扫擦拭1次,保持时时清洁。

④.厕所(卫生间):清洁、无异味,设施完好、见本色,物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积水、杂物,墙壁、房顶无污迹。要求保洁员一天至少擦拭2次。

⑤.门窗:无灰尘,无破损,无乱写乱画乱贴,物见本色。一周至少擦拭1次。

⑥ . 道路:无烟头、纸屑、痰迹、树叶、乱写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扯等现象,一天至少清扫1次。

⑦.宣传栏:橱窗清洁,各类宣传栏布局合理,完好美观,主题鲜明,内容更换及时,照片无褪色。

⑧.生产区:灯具、开关、门窗玻璃、桌椅、暖气、管道、地面、墙壁、桌上物品、微机、配电箱、消防器材、设备表面、楼梯、扶手、护栏等应无积尘,无油污,工具摆放整齐,管线吊挂整齐。

(二)、加强配煤管理工作,保证发热量均匀,粒度均匀,颗粒度与细面搭配均匀,实际发热量控制指标与工资挂钩。以3850大卡为基准值,±150为正常偏差值,即低于3700大卡每1大卡,高于4000大卡每1大卡。将考核输煤班长0.1元、装载机司机0.08元、输煤值班员0.06元。以锅炉车间副主任李惠平(主管输煤、配煤、除渣、除灰)为主要负责人,以副厂长王志毅、化水车间主任郎玉萍为监督人。燃煤进入破碎机破碎后10mm以上颗粒不得超过总燃料比例的20%,锅炉车间主任弓凤斌为主要负责人,厂长康彦飞为监督人。度电原煤耗控制在1040g至890g之间。

2、加强经济运行的管理。进入夏季天气高温阶段,对两台 空冷进行清洗,最低真空不得低于-50Pa,在中午12:00至下午6:00尽量保持电量供求平衡,此时段真空低,单位度电汽耗量增加,煤耗量增加,在同等耗煤情况下昼夜温差带来真空之差发电量降低10.34%,加之省物价局与供电局上网电价降低0.0386元,所以不能盲目追求发电量和上网电量,为此要仔细核算成本,避免给公司带来负面经济效益。王志毅为主要负责人,康彦飞为监督人。

(三)、加强设备管理

1、根据设备台账每月25日按计划编写出易磨、易损配件,润滑油脂、技改材料配件,辅材请购单,避免分散请购。

2、根据设备台账详细登记设备保养,维护维修更换易磨损、易损坏配件记录,做到定期保养,定期维护,特别是密封输送灰颗粒、渣颗粒物易磨损设备及处在高温区灰浓度大的恶劣环境条件下的静止设备、运转设备要列入重点保养重点维护的设备中,做到勤维护、勤保养。

3、加强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及值班领导午间、夜间值班制度。巡回检查每两小时巡查一次是唯一发现设备缺陷的途径,设立有专门设备缺陷通知单,下发消缺任务,反馈消缺结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析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午间、夜间值班是解决小事不过夜,大事不拖拉的根本办法,也是工作中现场办公的工作体现,解决问题时间短,效率高,能及时有效解决设备存在问题,纠正考核违规,违纪现象。

4、做好运行表报记录管理档案工作,根据温度、压力、流量、硬度、PH、磷酸根、二氧化硅、电流、电压、煤发热量等参数比对可查询出设备发生故障的原因和处理方法。

(四)、加强成本控制

1、度电原水水耗控制在782g以下。主要把风机、水泵的冷却水回收再利用,节水工程以全部结束。

2、厂用电率控制在9.3%以下。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电气设施做到人走停电,制定冬季、夏季开关灯时间。

3、度电油耗控制在0.0002公升以内。减少点炉次数,煤场就近放煤的原则。

4、物资的管理,做到能修不领,物尽其材。

(五)、加强人员管理

1、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编写完善并出台,发放、培训、考试、备档正在施行。执行制度,落实制度要公平、公正、合理。让全体员工统一思想、统一步伐,提高团队作战能力。人管人,怨天尤人,制度管人,势在必行。技能以及各类制度考试每月两次,成绩直接与工资挂钩,每月进行量化考核。

2、加强对员工、中层领导的管理及量化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划分好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连带责任,落实好相互团结、齐抓共管及人人头上有指标的管理范畴。

(六)、制度落实精细化标准

1.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发现违反者对责任人和车间部室负责人一并追究,连带处罚、做到齐抓共管。

2、建立健全电厂各项管理制度(见电厂资料室管理资料)

(七)、办公用品、公共设施和工具管理化管理标准。1.办公用品人为损坏,按办公用品预售制规定执行。2.公共设施和工具人为损坏由责任者原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当月管理人员负责赔偿。配备的工具要保持完好,定期发放、交旧领新。及时转交,哪个车间部室丢失哪个车间部室负责赔偿配备。

三、考核办法

1.建立档案。对科室和个人违反精细化管理次数进行登记,每月一次通报,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年底合计倒数后三名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

2.启迪教育。月度合计违反精细化管理次数最多的车间部室和个人,月度考评会点名通报,必要时并作检查。

3.责任追究。车间检查发现一条问题责任追究单位负责人-5--10分;厂部领导检查发现一条问题对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10---30分;集团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一条问题对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10---50分。以此类推。

4.组织处理。合计违反精细化管理次数最多的车间部室和个人,向厂建议对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5.搞好协调工作。本车间部室值日完毕要及时告知下一个值日车间部室,双方进行交接验收,否则,出现问题,接班值承担责任。

四.成立精细化管理的组织机构

组长: 康彦飞

副组长:王志毅

组员: 刘会平苏 龙 弓凤斌 郭建斌 郎玉萍 李慧平李 杰 杨培利 刘林飞 郝志强 付瑞泽 周云鹏 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精细化管理的整体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2)副组长的主要职责:贯彻公司和本厂关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精神,按照相关指导文件,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有本项目特点的管理方案和实施纲要,并组织实施到位。定期召开精细化管理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并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

(3)组员的主要职责:具体落实本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并及时总结和汇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等。

电厂:王志毅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

2.热电厂治厂管理细则 篇二

1 AGC的功能

在互联电力系统中, 各区域承担各自的负荷, 与外区域按合同买卖电力。各区域的调度中心要维持电力系统频率, 维持区域间净交换功率计划值, 并希望区域运行最经济。AGC是满足以上要求的闭环控制系统。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基本目标是:a.响应负荷和发电的随机变化, 维持电力系统频率为规定值 (50±0.1HZ) ;b.在各区域间分配系统发电功率, 维持区域间净交换功率为计划值;c.对周期性的负荷变化按发电计划调整出力, 对偏离预计的负荷, 实现在线经济负荷分配。

2 AGC的一般调整过程

AGC的一般调整过程是用AGC的物理调整过程和AGC功能的整体结构来描述的。

2.1 AGC的物理调整过程。

对AGC来说, 一次调节是系统的自然特性, 希望快速而平稳;二次调节不仅考虑机组的调节特性, 还要考虑到安全 (备用) 和经济特性;三次调节则主要考虑安全和经济, 必要的话甚至可以校验网络潮流的安全性。这些调节所设定的周期随区域控制误差 (ACE) 的大小而不同, 一般数据采集 (SCADA) 采样周期1~2s, AGC启动周期为4~8s, 经济调度的启动周期由几秒钟到几分钟甚至几十分钟。

2.2 AGC功能的整体结构。

AGC的总体结构示有3个控制环:计划跟踪环、区域调节控制环和机组控制环。区域调节控制的目的是使区域控制误差 (ACE) 调到零, 这是AGC的核心, 功能是AGC计算出消除区域误差 (ACE) 各电厂或机组需增减的调节功率, 将这一可调分量加到机组跟踪计划的基点功率和AGC分配因子之上, 得到设置去电厂或机组控制环的发电值 (AGC指令4~20mA) 。

3 AGC的考核补偿指标 (见图1)

机组调整负荷响应时间:是指机组对设点指令做出正确反应的时间, 即EMS系统发出指令之后, 机组出力在原出力点的基础上, 可靠地跨出与调节方向一致的静态死区所用的时间。机组调整负荷响应时间应小于1分钟。调节速率:是指机组响应设点指令的速率, 可分为上升速率和下降速率, 即, EMS系统发出指令之后, 机组在调节过程中单位时间内的功率变化量。调节精度:调节精度是指机组响应设点指令并最终稳定以后, 实际出力和设点出力之间偏差的绝对值。

4 提高CCS快速响应电网AGC性能的试验方案

4.1 机组主要的问题。

锅炉是一个复杂的, 非线性系统。它的动态和静态特性直接决定了锅炉的可控性, 1、2号机组控制特性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4.1.1主蒸汽压力响应时间慢、波动较大。控制系统控制给煤机加入煤后, 煤经过磨煤机成煤粉, 然后进入炉膛燃烧, 改变锅炉燃烧率, 从而产生满足生产需要的蒸汽。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具体表现在这个反应时间较慢且升降负荷时主蒸汽压力波动比较大。4.1.2磨煤机启停阶段, 对主汽压力影响较大。磨煤机启动后, 对主汽压力影响较大, 可能达到0.5Mpa或以上的偏差, 这样会导致主蒸汽压力剧烈波动。

4.2. 试验方法。

通过试验可以得到2号炉的锅炉对象特性曲线, 求取锅炉对象传递函数。4.2.1煤量扰动试验。试验前机组工况应稳定, 尽量减少其他因素的干扰。首先在通过煤量扰动试验, 对锅炉蒸汽产生时间测试, 方法为在机组负荷300~350、450~500MW两个阶段, 机组负荷稳定工况下, 解除锅炉主控和机主控自动, 手动迅速阶跃增加燃料量5~10t/h, 测试机组主汽压力及负荷的变化趋势, 得到锅炉不同负荷下的传递函数。先进行加燃料试验, 待试验结束负荷稳定后, 手动减少燃料量5~10t/h, 测试降负荷时的锅炉特性。4.2.2大机调门扰动试验。试验前机组工况应稳定, 尽量减少其他因素的干扰。通过大机调门扰动试验, 对综合调门特性进行测试, 方法为在机组负荷300~350、450~500MW两个阶段, 机组负荷稳定工况下, 解除锅炉主控和机主控自动, 手动迅速阶跃增加大机综合阀门5%, 测试机组主汽压力及负荷的变化趋势, 得到锅炉不同负荷下的传递函数。先进行增加阀门开度试验, 待试验结束负荷稳定后, 手动减少阀门开度5%左右, 测试下降时的锅炉特性。4.2.3启停磨试验。试验前机组工况应稳定, 尽量减少其他因素的干扰。进行协调投工况下的投、切磨试验, 以得到此扰动对协调控制系统的影响的幅度和规律, 从而对协调控制系统进行必要的优化。4.2.4协调整定试验。4.2.4.1定压变负荷试验。在定压运行方式下, 进行变负荷率试验。试验范围在50%~100%负荷段, 变负荷值拟定50~100MW, 变负荷率由5MW/min逐步改为9MW/min、12MW/min, 观察机组压力调节品质, 进行静态煤量前馈环节和动态预给煤环节 (例如负荷指令的微分) 的参数整定。4.2.4.2滑压试验。运行人员在定压方式下手动改变机前压力目标值, 机前压力变化速率0.2MPa/min, 根据响应曲线, 整定机前压力设定值的微分环节的增益和微分时间以及限幅值。反复试验, 直至机前压力响应曲线满足要求为止。4.2.5负荷变动试验。在300MW~600MW负荷阶段的滑压方式下, 进行变负荷率试验, 变负荷率由1.5%Pe/min逐步改为2%Pe/min, 负荷变化幅度可以逐渐增大由5%Pe逐步过渡为15%Pe观察机组协调调节品质, 并进行优化。

5 提高CCS快速响应电网AGC性能的具体措施

在主蒸汽压力变化允许范围内, 加快CCS接受AGC信号后的初期功率响应速度 (用CCS中设置负荷大变动率来实现) , 籍以弥补锅炉燃烧响应的延迟和惯性。与此同时, 锅炉还必须设法加速燃烧率调整, 否则, 无法提高机组的平均变功率速度。为实现上述功能, 须做如下改进:

5.1 改变调门调节比例。

锅炉可视为一个具有两个控制输入和两个被调量输出的双输入双输出控制对象。输入为燃烧率和汽机调门开度, 输出为主蒸汽压力和发电机功率。调门开度的变化既会影响功率又会影响到主汽压力, 所以将调门作为一种强力的调节手段进行应用。将功率和压力引入调节控制器, 功率调节作用越强, 功率调节效果就越好, 但是压力的调节效果减弱, 反之则更有利于压力的调节。但是如果一味得追求功率, 压力变化太大, 压力也会对功率产生影响。改变汽机主控控制器调节功率的比例, 找到调节功率与压力的最佳平衡点, 是对协调控制系统的控制效果有利的。

5.2 优化给煤量前馈。

对锅炉主控主要是引入多个前馈信号, 增加其响应速度。主要有机组负荷指令对应煤量的主前馈, 机前压力指令的微分前馈, 机前压力指令和实际机前压力偏差的微分前馈。

5.3 增加滑压方式下CCS对AGC变功率快速响应方案。

塔山机组功率<50%额定功率或机组功率>80%额定功率是定压运行;在50%~80%额定功率之间是滑压运行。滑压方式下, 主蒸汽压力随机组功率的降低而降低、随机组功率的升高而升高, 调节汽门与机组功率的变化方向正好相反。如加负荷时要求调节汽门开, 但滑压运行要求增加锅炉蓄热, 提高主蒸汽压力。主蒸汽压力设定值P0的增加, 反而使调节汽门关小。所以滑压运行方式下, 功率响应慢。由此可见, 机组滑压运行减少了调节汽门的节流损耗, 对提高机组效率有利, 但从机组功率响应能力的角度看, 由于无法充分利用锅炉蓄热, 机组的功率响应速度不如定压运行工况。为了提高滑压运行方式下机组的功率响应速度, 可以修改滑压曲线。这样既满足了快速改变功率的要求, 又能在稳态时实现机组的滑压运行要求, 从而增加了滑压方式下, CCS对AGC变功率的快速响应。

5.4 提高制粉系统出粉速度加快CCS变功率的响应。

对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 由于整个制粉过程有较大的延迟, 严重影响CCS功率调节性能, 所以加快其制粉速度是很实用的。而锅炉的一次风是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煤粉的干燥和输送介质, 锅炉变负荷时适当超调一次风量 (热风) 能加快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出粉量的变化, 从而缩短了主蒸汽压力变化的响应时间, 提高了CCS对AGC变功率响应速度。但是, 超调一次风量要适量, 调整时要监视制粉系统各参数的变化, 尤其是磨煤机磨碗压差以及磨煤机电流的变化, 否则, 一次风量的超调如过大, 锅炉加负荷时, 会降低煤粉细度, 燃烧经济性下降;减负荷时, 会引起煤粉管堵塞, 甚至造成磨煤机跳闸。与此同时, CCS也会失稳。

结束语

两个细则中最为重要的就是AGC的性能, 本文从AGC的功能、两个细则中AGC的补偿考核指标、一般调整控制过程, 根据塔山电厂机组存在的问题所做的优化试验, 找出CCS如何快速响应电网AGC性能的措施。具有普遍性。抛砖引玉, 本文对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 以及建设节约环保型电力企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林万菁.发电侧电力市场AGC机组调配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 2004.

[2]吴海波.电力市场下AGC机组调配理论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 2003.

[3]黄蕾.区域电力市场下AGC控制模式及需求预测[D].浙江大学, 2005.

[4]许卫洪.电力市场环境下AGC服务的评估指标及仿真研究[D].江南大学, 2005.

3.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篇三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西北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电网和发电企业协调发展,根据《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北电力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服务,包括:调频、调峰、自动发电控制(AGC)、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备用、黑启动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含并网自备发电厂)和由地调直调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地调电网内的其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自备电厂有上网电量的以上网电量部分承担辅助服务费用。新建火电、水电机组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纳入本细则管理。风电场、光伏电站从并网运行之日起的第一年为辅助服务管理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正式纳入本细则管理。网留电厂暂不参加补偿与分摊。

第四条 西北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对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和补偿情况实施监管。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辅助服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

第五条 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

第六条 基本辅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发电机组必须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节。

(一)基本调峰: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出力调整范围内,为了跟踪负荷的峰谷变化而有计划的、按照一定调节速率进行的发电机组出力调整所提供的服务。

燃煤火电机组基本调峰范围100%-50%额定出力,燃气机组和水电机组基本调峰范围100%-0额定出力。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机组在电网安全和供热受到影响时,应通过购买辅助服务等方式适当参与调峰。

(二)基本无功调节:发电机组在发电工况时,在迟相功率因数0.85至1范围内向电力系统发出无功功率或在进相功率因数0.97至1范围内从电力系统吸收无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务。

第七条 有偿辅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厂在基本辅助服务之外所提供的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有偿调峰、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调停备用、有偿无功调节和黑启动等。

(一)一次调频:当电力系统频率偏离目标频率时,发电机组通过调速系统的自动反应,调整有功出力减少频率偏差所提供的服务。

由于目前西北电网机组一次调频性能差异较大,承担该项服务义务不均,为改善全网频率质量,促进发电厂加强一次调频管理,将一次调频确定为有偿服务。

(二)自动发电控制(AGC)是指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出力调整范围内,跟踪调度自动控制指令,按照一定调节速率实时调整发电出力,以满足电力系统频率和联络线功率控制要求的服务。

(三)自动电压控制(AVC)是指在自动装置的作用下,发电厂的无功出力、变电站和用户的无功补偿设备以及变压器的分接头根据电力调度指令进行自动闭环调整,使全网达到最优的无功和电压控制的过程。

本办法规定的自动电压控制(AVC)服务仅指发电机在规定的无功调整范围内,自动跟踪电力调度指令,实时调整无功出力,满足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控制要求所提供的服务。

(四)有偿无功调节:发电机组在迟相功率因数小于0.85的情况下向电力系统发出无功功率,或在进相功率因数小于0.97的情况下从电力系统吸收无功功率,以及发电机组在调相工况运行时向电力系统发出无功功率所提供的服务。

(五)有偿调峰分为深度调峰和启停调峰:深度调峰是指燃煤火电机组有功出力在其额定容量50%以下的调峰运行方式。启停调峰指并网发电机组由于电网调峰需要而停机(电厂申请低谷消缺除外),并在72小时内再度开启的调峰方式。

(六)旋转备用:是指为了保证可靠供电,电力调度机构指定的并网机组通过预留发电容量所提供的服务,且必须能够实时调用。

(七)调停备用:燃煤发电机组按电力调度指令要求超过72小时的调停备用。

(八)黑启动: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后,在无外界电源支持情况下,由具备自启动、自维持或快速切负荷(FCB)能力的发电机组(厂)所提供的恢复系统供电的服务。

(九)稳控装置切机服务:因系统原因在发电厂设置的稳控装置正确动作切机后应予以补偿。

第八条 第一调频厂和跨省调峰补偿在西北电网辅助服务跨省补偿办法中规定。第九条 对于机组因供热、防冻等要求造成被迫开机的情况,将一律不参与调峰和备用补偿。

第三章

提供与调用

第十条 并网发电厂有义务提供辅助服务,且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厂内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具备提供符合规定技术标准要求的辅助服务的能力。

(二)提供基础技术参数以确定各类辅助服务的能力,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辅助服务能力测试报告。

(三)配合完成参数校核,并认真履行辅助服务考核和补偿结果。

(四)根据电力调度指令提供辅助服务。

并网发电厂应按要求委托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机构测试发电机组性能参数和辅助服务能力,测试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为保证电力系统平衡和安全,辅助服务的调用遵循“按需调用”的原则,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发电机组特性和电网情况,合理安排发电机组承担辅助服务,保证调度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 电力调度机构调用并网发电厂提供辅助服务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电网情况、安全导则、调度规程,根据“按需调用”的原则组织、安排辅助服务。

(二)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计量,统计考核和补偿的情况。

(三)定期公布辅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统计等情况。

(四)及时答复并网发电企业的问询。

(五)定期将辅助服务的计量、考核、补偿统计情况报送能源监管机构。第四章

考核与补偿

第十三条 对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对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进行适当补偿。当并网发电厂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提供基本辅助服务时需接受考核;当并网发电厂因其自身原因不能被调用或者达不到预定调用标准时需接受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对有偿辅助服务的补偿,实行打分制,按照分值计算相应补偿费用。第十五条 一次调频服务补偿:

各电厂一次调频服务补偿按照动作积分电量月度平均合格率进行补偿。

一次调频积分电量:电网频率超出 50±0.033Hz(水电机组按50±0.05Hz计算)时起到恢复至50±0.033Hz(水电机组按50±0.05Hz计算)时止,实际发电出力与起始实际发电出力之差的积分电量,高频少发或低频多发电量为正值,反之,高频多发或低频少发电量为负值。机组当月一次调频积分电量为当月每一次电网频率超出50±0.033Hz(水电机组按50±0.05Hz计算)时一次调频电量的代数和。

一次调频月度平均合格率: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月度总实际积分电量与理论月度积分电量之比的百分数。

(1)火电、燃气机组一次调频平均合格率不小于60%。(2)水电机组一次调频平均合格率不小于50%。

月度一次调频平均合格率在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进行补偿,按照每高出1%补偿5分。第十六条 有偿调峰服务补偿

(一)深度调峰根据机组实际发电出力确定。由于发电机组自身原因造成出力低于基本调峰下限的不予补偿。深度调峰计量以发电机组为单位。

(三)常规燃煤发电机组按调度指令要求在72小时内完成启停调峰,每次按启停机组容量每万千瓦补偿20分;燃气机组按调度指令要求完成启停调峰,每次按启停机组容量每万千瓦补偿0.1分;水电机组按调度指令要求启停机,每次按启停机组容量每万千万补偿0.02分。

第十七条 旋转备用服务补偿

(一)对火电以及承担西北电网系统备用的水电机组提供旋转备用进行补偿。

(二)火电机组旋转备用供应量定义为:因电力系统需要,当发电机组实际出力低于最大可调出力、高于50%额定出力时,最大可调出力减去机组实际出力的差值在该时间段内的积分电量,按照以下标准补偿:

1.机组实际出力大于70%额定出力,低于最大可调出力的,燃煤火电机组按0.1分/万千瓦时补偿。

2.机组实际出力大于50%额定出力,低于70%额定出力的,燃煤火电机组按0.5分/万千瓦时补偿。

(三)燃气、水电机组实际出力低于70%额定出力时,额定出力的70%减去机组实际出力的差值在该时间段内的积分,按0.001分/万千瓦时补偿。

并网发电机组运行当日由于电厂原因无法按调度需要达到申报的最高可调出力时,当日旋转备用容量不予补偿。第十八条 自动发电控制(AGC)服务补偿

自动发电控制(AGC)服务补偿仅限于提供调频、调联络线服务时予以补偿。

(一)AGC补偿按机组计量。

(二)可用率补偿:月可用率达98%以上,每提高1%按0.5分/万千瓦补偿。

(三)调节容量补偿:按日统计AGC机组的实际最大出力和最小出力,计算调节容量,按0.02分/万千瓦补偿。

(四)贡献电量补偿:AGC每次下发调整指令期间贡献电量为实际功率与初始功率差值(实际功率与AGC指令目标功率同向为正,反向为负)的积分值,按日统计机组AGC投运期间贡献电量累计量(每次贡献电量代数和)。贡献电量累计值为正时,火电机组按3分/万千瓦时补偿,水电机组按 0.5分/万千瓦时补偿。

第十九条 自动电压控制(AVC)

(一)AVC补偿按机组计量。

(二)装设AVC装置的机组,若AVC投运率达到98%以上,且AVC调节合格率达到99%以上,按补偿电量0.01分/万千瓦时补偿。

第二十条 有偿无功服务补偿

根据调度指令,发电机组通过提供必要的有偿无功服务保证电厂母线电压满足要求,或者已经按照最大能力发出或吸收无功也无法保证母线电压满足要求时,按发电机组比迟相功率因数0.85多发出的无功电量或比进相功率因数0.97多吸收的无功电量,以及机组调相运行时发出的无功电量补偿,无功电量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第二十一条 调停备用服务补偿

燃煤发电机组在停机备用期间,每天按1分/万千瓦补偿,最多补偿7天。第二十二条 黑启动服务补偿

黑启动服务用于补偿弥补发电机组用于黑启动服务改造新增的投资成本、维护费用以及每年用于黑启动测试和人员培训的费用。

具备自启动、自维持或快速切负荷(FCB)能力的发电机组应自行申报并提交具备国家认证资质机构黑启动能力检验报告,并且每年做一次黑启动实验,经电力调度机构认可,并报能源监管机构备案。对调度机构按照电网结构指定的黑启动机组按水电机组5分/月,火电机组10分/月,全厂最高30分/月补偿。待条件具备后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黑启动服务。

第二十三条 稳控装置切机补偿

区域稳控装置动作减出力或切机后,按每万千瓦20分/次补偿。为提升本电厂送出能力的稳控装置所切机组不予补偿。

第五章

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对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调用的情况进行计量,以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厂共同认可的计量数据及调度记录等为准。

计量数据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的数据、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记录的发电负荷指令、实际有功(无功)出力,日发电计划曲线、电压曲线、电网频率等。

第二十五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各有关电力企业建设相应技术支持系统。技术支持系统主站设在电力调度机构,进行计量、统计等,并据此进行相关结算。发电企业应设立子站,进行查询与信息反馈。

第二十六条 遵循专门记帐、收支平衡、适当补偿的原则,全网统一标准,按调管范围对辅助服务调用情况进行统计、计算,分省平衡、结算。

第二十七条 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全部并网运行管理考核费用;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上述费用减去辅助服务补偿所需总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各省(区)内发电企业按照上网电量的比例进行分摊。计算公式如下:

辅助服务补偿所需总费用与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总费用依照并网发电企业并网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分值计算,每分对应金额均为1000元。

则某并网发电企业结算金额=1000×(∑有偿辅助服务补偿分数-∑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分数)+分摊费用。

第二十八条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其直调发电厂(站)辅助服务补偿的评分工作。各省(区)电力调控中心负责本省(区)电网内全部发电厂(站)考核、补偿分值汇总和分摊计算工作。

各省(区)调度机构将本省(区)电网内各电厂的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分、辅助服务补偿分以及纳入辅助服务补偿的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等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合并计算出各电厂考核补偿结算金额。

第二十九条 考核补偿结算金额按月统计,在下月电费结算中兑现,月结月清,过期不追溯。当月上网电量不足扣罚考核电量,剩余部分记账顺延至次月结算,结清。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应按照能源监管机构的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按规定向并网发电厂披露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应当采用网站、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季度、信息披露应当发布书面材料。第三十一条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其直调发电厂及所属地区调管电厂的辅助服务补偿评分工作,并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向并网发电厂披露上月各直调电厂及所属地区调管电厂并网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情况明细。并网发电厂对考核和补偿情况如有疑义,应在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复核。电力调度机构经核查后,在接到问询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网发电厂经与调度机构协商后仍有争议的,可向属地能源监管机构提出申诉裁决。

第三十二条 西北电力调度机构应于每月第7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所调管电厂并网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情况和明细报西北能源监管局,经西北能源监管局审核后,由各省(区)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电厂进行统一分摊计算。

第三十三条 各省(区)电力调度机构于每月第1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本省(区)电网内发电厂运行管理考核与辅助服务补偿情况和明细(含各电厂当月考核补偿项目内容、分值计算及全网各考核补偿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本形式报属地能源监管机构审核。各属地能源监管机构于每月第20个工作日前公布上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结果。各省(区)电力公司应于次月底前在厂网电费结算中予以兑现。

第三十四条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应每季度总结分析辅助服务补偿开展情况,并于下季度首月20日前书面报属地能源监管机构。

第三十五条 并网发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之间因辅助服务调用、统计及结算等情况存在争议的,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其中,并网发电厂与区域电力调度机构之间存在争议的,由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

第三十六条 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辅助服务补偿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应予以配合。现场检查措施包括:

(一)询问被检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被检查事项作 出说明;

(二)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 转移、隐匿、销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可以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 求限期改正。

第三十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违反有关规定的,能源监管机构应依法查处并予以记录,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能源监管机构可以处罚并对相关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修订。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执行的《西北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电监办〔2011〕118号)同时废止。

抄送: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综合处

2015年9月

4.热电厂治厂管理细则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水电厂(以下简称水电厂)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推动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按需培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学以致用”的培训原则,突出一般人员普遍培训、骨干人员重点培训、紧缺人员抓紧培训、优秀人员奖励培训,增强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遵循“以需求为导向,以员工为中心,以技能为目的”的思路,以“服务于企业利益、服务于企业员工”为目标,坚持“经常性、全覆盖、分层次、有重点”的原则,为水电厂提供各类合格的管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人才。

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经历及技术、技能水平的高低应当作为上岗和晋级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水电厂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人事劳资科主管,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机关业务科室、部门(以下统称部门)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水电厂教育委员会是员工教育培训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审定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长远规划,审查批准员工培训重大事项及有关工作。

第七条人事劳资科是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编制水电厂员工教育培训计划、中长远规划;配合员工技能鉴定、员工培训、学历教育、水电厂职业技能竞赛、技师评定审核工作。

第八条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是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部门,参与编制水电厂员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员工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日常管理;制(修)订员工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编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负责技术工人的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在完成油田分公司各项教育培训任务和要求的同时,突出抓好水电厂各类员工教育培训,并指导基层单位依据水电厂、本单位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抓好组织实施。

第九条机关各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协助主管部门编制本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业务的教育培训;指导重点教育培训项目的设计;参与本系统教育培训教材的选购、编制和审定。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证)培训计划,负责制订安全监管人员取证(复证)培训计划,纳入水电厂培训计划。工会办公室配合做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十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计划(水电厂,大队、作业区,小队)、分级培训(水电厂、大队,作业区,小队、班站)、统分结合、分类实施的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水电厂发展规划和计划,纳入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之中。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按照水电厂三支队伍建设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岗位知识、安全知识、企业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加强经营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突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培训、注重

操作技能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第十三条根据不同情况,水电厂员工应当参加下列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

(二)晋升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门工作的业务培训(包括职业资格培训);

(四)凡从事安全监管、特种作业的人员,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取证和定期复审的专项培训;

(五)操作技能人员按照岗位应知应会和操作规程达标要求,定期进行适应性岗位技能培训;

(六)新增员工进行以职业道德、厂纪厂规、安全生产和岗位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并经质量安全环保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转换职业或岗位的人员重新上岗前按新岗位职业资格标准或岗位要求进行转岗培训;

(八)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鉴定前培训;

(九)基层班组长按要求定期进行脱产培训;

第十四条水电厂实行员工岗位培训合格取证上岗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其中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制度和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制度由人事劳资科负责指导实施;HSE上岗培训等制度,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实施;特种作业操作取(复)证上岗制度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组织水电厂主要专业、主体工种、急需专业等集中脱产培训;基层单位负责以岗位练兵、名师带徒等培训方法,以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为主的现场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六条水电厂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引进先进的教育培训理念、方法和手段,同时做好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第四章师资、教材、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兼职教师实行竞争选聘制度,任职条件为:

(一)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具有多年生产经营或操作实践经历的优秀人员;

(二)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的大学生;

(三)外聘专家。

第十八条根据要求选送兼职教师参加油田分公司相关培训。

第十九条采用国家、行业指定教材、标准教材作为培训教材,不足部分由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组织水电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实际编写。积极推广现代信息网络教学软件的应用,逐步普及员工易懂好用的电子教材。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培训工作发展需要加大培训投入。在资源配置方面,整合培训资源,重点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的教学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对各基层单位重点专业(工种)实训基地在培训设施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

第二十一条加强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一)员工培训档案是员工教育培训的组成部分,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后,应建立完整的纸质和电子培训档案,纸质培训档案按人事档案的格式建立;

(二)培训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内容、机构、考核情况,所获证书及今后的培训需求等;

(三)员工培训档案按照“谁负责培训,谁建立档案”的原则,水电厂集中脱产培训由负责组织培训部门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或其它主办单位(部门)负责建档;送外培训由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建档;安全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建档;

(四)各基层单位、部门按培训计划每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也要建立相应的纸质和电子培训档案予以保存。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建立水电厂员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以自我考核评价、上级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分当期考核评价和近期、远期考核评价。

第二十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与单位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员工的技能鉴定等工作相结合。考核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可操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每季度对基层单位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发布考核通报;做好半年、培训工作总结、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总结通报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每年对基层单位培训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水电厂“双文明”等考核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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