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制度牌

2024-09-16

消防制度牌(通用7篇)

1.消防制度牌 篇一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四川新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三、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每班不应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楼层工作人员或巡楼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表》,存档备查;

七、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八、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四川新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理流程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安保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保护区域的建筑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安保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安保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四川新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1、地下水池、屋面水箱、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负责使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好日常运行的巡查、点检、状态监控,并做记录。

2、消防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工程部班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

3、消防泵、稳压泵、污水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消防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无条件启动的消防水泵(有过压危险或开喷系统),须对其进行盘车,每季度对电动机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6、消防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7、严禁非火灾情况使用市政消防水。消防演习用水须向用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四川新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火警、火灾事故应紧急处置预案

一、全体员工:

1、消防控制中心负责接报火警,在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长时间占用报警电话。

2、当你在小区的某个区域发现起火时应当做到:立即用对讲机或附近的电话拨打向消防监控中心报警,并沉着冷静地讲清如下情况: A:起火的部位、区域、时间;

B:燃烧的是何物、火势大小、有无伤人; C:讲清自己的姓名、职务、所在部门。

3、报警后立即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并可同时呼叫周围人员)灭火。灭火后保护好现场,等候保安部人员或领导到来,讲明情况。

4、如果火势已无法控制,报警后(包括按响离你最近的警铃)在着火部位的主通道迎候灭火人员的到来,这期间要保持沉着、镇静、并注意下列事项: A、禁止打开窗户; B、禁止使用电梯; C、关闭所有天然气阀门; D、切断所有非消防用电源。

5、当你听到某处报警后,如果你在的区域无明火,不要惊慌乱跑,要在原地等待命令。

二、保安部:

1、消防中心控制室接到火警信号或火警电话后,值机人员要作到: A:记录报警的准确区域、部位、时间; B:燃烧的是何物、火势大小; C:报警人的姓名、职务、所在部门。

2、立即通知巡视保安员赶往报警点进行控制。

3、到达报警点的人员如果发现起火,尽可能用周围的灭火器材把火扑灭,或通知周围人员一起灭火。如果火势较大,立即用对讲机向消防控制中心报告。

4、消防控制中心接到现场确认人员的报告后,立即依次通知(或由服务部值班员通知)下列部门的负责人: A:值班经理。B:保安部经理。C:工程部经理。D:业户服务中心主任 E:总经理。F:办公室主任。G:服务部经理。H:财务部经理。

5、通知完毕后,保持与火场的联系,等候火场指挥小组的进一步指示。

6、保安部经理接到通知后,立即调动全体保安人员控制、警戒所有的出入口和通向现场的通道,维持火场秩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等。然后立即赶往火场参与指挥灭火工作。

7、消防控制中心接到火场指挥小组要求组织力量灭火的命令后,立即通知各部门;接到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的命令后立即报警;接到疏散、撤离的命令后,用中、英文分别进行广播,有计划、有步骤地通知疏散、撤离。

三、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值班经理、工程部经理:

1、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组成灭火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

2、根据火势的大小,做出是否通知各部门组织力量救火和向公安消防部门报火警的决定;

3、决定现场的破除拆迁工作;

4、和公安消防部门商议,下达需要部分疏散和全部撤离的决定。

四、工程部:

1、接到通知后,经理要安排人员根据需要关闭煤气、电梯、空调和有关电器设备。

2、到场后听从火场指挥小组的指挥,切断有关电源,降下区域防火卷帘门,保证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程部经理要安排人员到应急发电机房和水泵房,保证断电情况下的紧急照明和灭火供水工作。

4、灭火后将一切消防设施立即复原。

五、服务部:

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到各房间,做好参加灭火、疏散人员的准备工作。

2、指派专人看护好贵重物品、仓库及维护各楼层的秩序。

3、根据火场指挥小组的命令,进行物资的转移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4、对房间转移的贵重物品派人看守,防止不法分子乘机偷盗。

5、负责向业主、住户解释、安抚,稳定其情绪,并且立即用电脑将住户名单及情况打印出来,以备用于清点疏散出来的人员。

六、办公室:

1、接到通知后,办公室主任立即安排准备好担架、拐杖、急救包等物品,做好救护的准备。

2、根据火场指挥小组的命令,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负责抢救伤员,联系救护车,医院,进行伤员的临时处置和运送工作。

七、财务部:

1、接到火警通知后,做好准备工作,提高警惕,看管好各种帐簿及现金,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盗窃和抢劫。

2、根据火场指挥小组的命令,停止工作,整理好各种帐簿,现金,做好撤离的准备。

八、义务消防队的人员:

1、接到通知后,迅速到D段车场集合,做好灭火准备。

2、根据火场指挥小组的命令参与灭火扑救工作。

九、疏散、撤离:

1、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全体员工在撤离前收存好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关窗锁门,切断一切电器设备电源,关闭煤气截门(特别是厨房人员,一定要关闭所有截门)。

2、财务人员将全部现金带出现场,并妥善保管。

3、员工疏散、撤离的集合地点:小区空阔地方。

4、各部门应对疏散出的人员进行清点,以保证每个人的安全。

5、抢救出的物资由本部门人员和保安员负责看护。

十、要求:

1、必须服从火场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防止令出多道,造成混乱蛮干。火场指挥小组组长由: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值班经理依次替补。各部门的指挥人员按职务依次替补。

2、接到火警通知后除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外,所有义务消防队员都必须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听从火场指挥小组的调动,参加灭火。

3、要绝对保证业主、住户的安全,起火部位如不影响业主、住户的正常活动范围时,不必惊扰,保持镇静,并做好安抚工作。

4、疏散通知的顺序: A、着火楼层 B、着火的上一层 C、着火的下一层

D、着火楼层以上各层由下自上逐层疏散 E、着火层以下各层由上自下逐层疏散

5、疏散时要安排人员要逐一检查房间,对于查过的房间要在房门上做好记号,注意关门、关窗、断电,不要有遗留下来的未灭烟头等火种。

6、业主、住户疏散人员集合地点定于园内儿童乐园附近,服务部负责引导其到集合地点集中并利用打印出的住户人员表进行清点、核实人员。

十一、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车辆做好准备,随时根据救护需要,安排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2、如果起火部位在地下车库,火场指挥小组要及时安排司机将车辆开出地库。

十二、在消防队员到达后,所有人员要听从消防队的安排,对消防队的灭火工作给予充分的协作。

四川新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2.消防制度牌 篇二

法通过自身的力量, 保证人们能够具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这是基本的作用之一。法的这种作用,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体制下, 表现的程序有所不同,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法的这一职能将会逐步扩大和加强。

因此, 运用法治的功能和手段, 发挥法的作用, 对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消防法规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消防法规是指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关消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消防法规是国家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因此它具有法的一般特征。

我国消防法规具有以下特点:

1、分散性2、广泛性3、专业性和技术性

消防法规的作用

一、消防法规的规范作用

作为国家机关制定的社会行为规范, 消防法规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二、消防法规的社会作用

现有消防法规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消防执法软环境举步维艰

1、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 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近几年,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 监督检查任务日益繁重, 同时, 在原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包括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 这都要求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但现状却十分差强人意。

2、地方行政干预导致执法不公。公安消防是一支现役部队, 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 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同时因为消防部队办公业务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常委政府的支持, 而地方政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 因为个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问题, 或是因单位、个人的原因, 或多或少会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和影响, 从而导致消防部门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改等, 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消防部门开了“绿灯”, 将直接致使消防执法不公现象的出现, “绿灯”如果不开有时又会影响消防部门和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和谐的情况出现, 影响工作的开展, 所以地方行政干预将直接导致, 消防执法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 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3、社会消防意识淡薄, 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目前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但是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 没有对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只注重经济效益, 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 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 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 使消防执法的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不置可否, 近年来随着全国消防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已普遍提高, 但要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时日, 社会化消防、全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重道远, 现在全国探索的农村、社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各地的试点工作有多少实效, 还值得我们慢慢思考和检验。

三、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1、依法行政, 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程序

一是健全和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程序。按照新《消防法》规定建立完善有关消防监督执法程序, 本着便于操作的原则, 将进行程序性规定, 制作成册张贴上墙;发布在政府网、消防网等相关网站, 便于群众及相关单位人员知情使用, 让每一个环节都公开化和透明化。二是严格消防执法程序。在消防执法中, 要不讲情面, 一视同仁, 一切按程序办事。做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新《消防法》、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度, 订立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 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对于具体的负责人、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的执法过错予以相应的过错责任追究, 促进消防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性;建立法制信息反馈制度。在实施新《消防法》过程中, 及时向有立法权的部门反馈消防执法工作中的新问题, 以便进一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力度。首先是严格办事程序。在内部制定并公开规范化的办事程序。

2、强化消防执法监督机制, 规范消防行政执法

要从根本上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 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 通过监督机制的监督管理, 促使执法者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 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从而使整个执法行为的到有效规范。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首先从内部监督着手, 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 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 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 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 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 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 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 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 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 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各单位应设立警务公开栏, 公开办事程序, 公开执法程序, 让群众了解各种手续如何办理, 公开自己的电话和单位的电话, 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 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 及时地发现消防监督员在执法中的不正当行为, 包括吃、拿、卡、要等现象。只有这样, 才能使得一些曾经有过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消防监督员及时地纠正错误, 改变工作态度, 树立消防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3、改变消防部门保姆式管理模式, 把“从下往上推”改为“从上往下推”

从部局到总队任何多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 都是消防部门牵头, 到最后也是消防部门在工作, 虽说文件下发了, 也有相应的考核, 但都是走走过场而已, 其他部门的都说是消防部门的事。现有的机制考核各级政府, 最后也变成了对消防部门的考核。

综上所述, 我们唯有不断地进行探索、实践、总结, 切实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认清自身存在不足, 及时纠正不足, 强化弱项。以精湛的业务, 高度的责任心, 来实施消防执法工作, 我们的执法水平与执法效率将必然走向越来越高、越来越强。

摘要:随着我国不断深入的改革开放以及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消防安全现代化管理也呈现出快速的发展, 其必然要求之一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活动, 是人们在同火灾的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一项专门工作。本文首先介绍了以下消防法规的作用和特点, 然后介绍目前我国的消防法规制度存在的问题, 最后对完善消防法规制度提出建议。

3.消防制度牌 篇三

【关键词】消防行政处罚;证明责任;证据排除

相对于刑事、司法制裁中证据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明确,行政制裁中的证据制度建设显得稍微滞后,在消防法律法规层面上的关于处罚证据制度规定更难言完备。消防行政处罚程序,离不开对证据的综合运用,而事实的判定要以认证过的证据做基础,处罚决定的做出更离不开证据的支持。但是,证据制度自身就像法律程序一样有其独立的价值和规则,在目前这样轻证据、甚至无合法证据就能进行消防行政处罚的环境下,提升证据制度的重要性,强调证据规则的严格性,对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明责任和证明对象

行政处罚是通过制裁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这种侵益性行政行为,潜藏着侵害相对人合法权利的危险。为防止行政权力的过度膨胀和滥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证明相对人具有違法行为的责任,而不得要求相对人自证其无违法行为,以此来约束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证明责任应当由消防机构承担,消防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违法嫌疑人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但同时要求,违反嫌疑人在接受消防执法人员询问时,应当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这是基于管理效能的要求对相对人权利一定程度的约束,但不能理解为对消防机构承担证明责任的否定。

消防机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承担的法定证明责任,如何才能充分、全面的履行这种责任,或者说,消防机构在每次进行行政处罚时哪些事实是必须要调查认定的?这就涉及到证明对象的确定。如果说证据是“矢”,证明对象就是“的”,只有确立了证明对象,才能有的放矢。证明对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确为该违法嫌疑人实施;其次,该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再次,必须证明实施消防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第四,要掌握违法嫌疑人是否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的情形,最后,调查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上述内容是每件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必须证明的案件事实,每一项都不可或缺,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做出的处罚决定都难以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求。

2.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据的排除和效力瑕疵

并非所有的证据都可以作为判定案件的依据,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而其他瑕疵证据在证据适用上也要受到限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消防行政处罚中应当认定为非法证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消防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是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存在一人调查取证或者应当回避而未回避人员调查取证等违反程序规定收集的证据均未非法证据。一般性违法程序要求获取的证据如果能够进行补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是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消防执法人员在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告知当事人,采用偷拍、偷录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为非法证据。三是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消防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特别是在询问证人、当事人时,不得采用胁迫、暴力、诱骗等方法获取证据,由此获得的言辞证据不是被询问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予排除。四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辨别和表达能力,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此外,根据非法获得的言词证据获得的其他证据,被称作是“毒树之果”,这些证据是否应当被排除?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明确,亟待在证据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加以明确。

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主要包括:一是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是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是应当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是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是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是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因为证据本身特点,不能全面、清楚的证明案情的主要事实,因此必须在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基础上,作为定案的依据之一。

3.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消防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方式和程序规定欠缺。尽管可以依据《规定》,但内容并不完全适用消防行政处罚,如对检测报告等证据没有明确规定。还有些规定与消防取证并无直接关系,依照执行意义并不突出,如该规定第50条规定,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这些内容不属于消防行政处罚应当查明的事实和情节,询问了解这些情况完全与案件无关,可以不予调查。此外,对于违法嫌疑人一律进行传唤,采用“一刀切”,并非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规定的更加实用一些。

3.2消防执法人员收集证据不全面、不及时,办理案件证据单一,对重要的事实往往仅凭“孤证”证明,缺乏证据的相互印证。一旦证据存在瑕疵,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弥补,造成事实的无法认定,这些不足放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会被放大,成为导致案件被撤销或者认定为违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涉及裁量的情节,认定依据或许仅仅是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检查记录,没有其他的证据佐证,证据的客观性不足,极易出现纰漏。

3.3缺乏对证据制度和规则的系统掌握和运用。非法证据不予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成为定案依据。不懂得证据与证据之间效力的差异,甚至部分执法人员为了考核等目的,擅自对部分有瑕疵的证据进行修改或者改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尽快制定消防执法的程序规定,特别要建立适合消防执法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证据制度和适用规则;二是要确立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据的重要地位,突出证据制度作为执法程序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执法质量监督,对违法证据规则进行的消防处罚要坚决纠正,并强化对执法人员执法质量考核的责任追查。

行政处罚除了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外,还是违法者承担的制裁性法律责任形式。[1]消防行政处罚鲜明地体现出执法者与违法行为人的“对立”地位,为保障违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能够真正让其接受和认可处罚,必须用证据“说话”,用事实“说话”,不可进行不讲证据的“软暴力”执法,否则,极易导致双方的对立和冲突的发生。依法收集、正确适用证据不仅是正确做出消防行政处罚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维护执法秩序和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马怀德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213.

4.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制度牌 篇四

(一)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2、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二)副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4、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应研究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工作。

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7、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

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四)人力部(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人力部(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五)车间主任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

3、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

督检查。

7、发生职业卫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8、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0、做好本部门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班(组)长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职业卫生工作。

3、对新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

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从业人员应本着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5.警务室制度牌 篇五

1黎川县幼儿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县公安局、教育局采取统一模式、统一标准,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警务人员任副组长,学校具体分管干部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派出所民警和校安全处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警务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工作留有痕迹,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安保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2黎川县幼儿园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着装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认真做好门卫相关工作,并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配合法制副校长和学校有关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纪律、安全、法制教育。

二、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有警必出,依法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切实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在属地派出所的领导下,协助办理相关案件、受理报警求助,及时处置涉及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定期检查、检测技防、物防设施设备,促使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工作发挥最大效能,努力做好校内相关值班处所的指导及检查工作。

四、主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学校周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五、积极排查调处涉校矛盾纠纷,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黎川县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包括进出人员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门卫会客工作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

3一、进出学校人员查验制度

1、本学校师生员工进出校区大门应佩戴校徽或胸卡。

2、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一律不予放行进校,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4、节假日没有学校安排活动的,学生不准进校。

5、校内如举行考试、联谊、会议、学术交流等较大规模活动的,应当提前12小时向学校门卫说明进入单位、车辆等情况。门卫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予以放行。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学校领导要到校门口接待。

6、新闻单位记者来校采访,经查验证件并征得校长室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

7、禁止一切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等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有效登记,经学校领导批准进入后方可进入学校。离校时,学校门卫人员凭有关领导签字的会客回执单放行并将回执单存档备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门卫会客工作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喝酒闲谈。

2、热情接待来客,做好出入验证和会客登记。

3、认真查验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携带公共财产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5、门卫值班期间一律不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锁好校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本校教职员工私家车辆,须凭学校发放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门,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外来车辆如无特殊需要,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禁止出租车、农用车、拖拉机、搬家公司车辆入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门卫凭学校领导审批的手续方可进入。离开时要严格检查核实车载物品,发现异常,必须扣留。

5、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不准带人,出入大门要自觉下车推行,文明通过。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员带入并登记。

2、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学校门卫人员须凭学校领导开具出门单,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出门单存档备查。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凡从校园内运出或携带物品,必须持有学校领导的放行条或证明,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校,并暂扣门卫值班室。

六、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应统一着装,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让人代替值班及擅自离岗,若因此发生事故,将按玩忽职守处理。

2、门卫人员值班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文雅,坐姿端正,精神饱满。

3、门卫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吸烟、接客会友、长时间打电话、看书报、聊天、喝酒及喝酒后上班、睡觉等;禁止坐时前俯后仰,站时东倒西歪,精神不振。

4、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开关门,大门关闭后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各类人员随便出入,对准入人员、车辆按要求,做好登记手续等。

5、门卫人员值班期间,应搞好管辖范围内卫生、保洁,同时监督大门内外车辆,不允许大门外车辆摆放影响大门畅通,严禁在学校规定范围内摆摊设点。

安全处制度牌

1黎川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财产(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2黎川县幼儿园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3黎川县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食堂、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处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

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2、学校每周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周升旗时进行安全教育。

3、学校每周教师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教师汇报安全情况。

4、学校各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学习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班学生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学校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

8、学校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学校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学年举行全校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校法制副校长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学校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学期召开各年段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4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5黎川县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教导处要加大对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安全处要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教导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8、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9、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3、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5、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6、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7、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8、学校应当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9、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按上级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学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1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县教育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接受教育局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14、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6黎川县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每天值勤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6.景区制度牌 篇六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提高自身修养,维护公司形象。

3、尽忠职守,敬业爱岗,勤勉主动,乐观向上。

4、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团结。

5、尊重上级,体恤下属,礼貌待人,文明处事。

6、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7、服从领导,令行禁止,严于律己,诚实守信。

8、严守安全规程,精心操作,杜绝事故。

9、爱护公物,珍惜资源,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讲解员工作制度

1、讲解员必须服从景区的统一管理,自觉和认真执行景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2、讲解员应规范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3、讲解员应严格服从景区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景区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4、讲解员应将资格证、上岗培训费上交景区进行统一管理。

5、讲解员应自觉遵守景区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6、讲解员如要带实习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禁止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团交给其他讲解员讲解。

7、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前,应认真遵守和执行

售票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票据管理及营收报解制度,负责票据的领取、登记、发售、保管工作。遵守售票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售票室。

二、根据不同旅客的特点,采用多种方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售票任务。

三、注意观察客流动态,当客流发生变化时,及时向有关人员提供信息,以便加(减)班。

四、熟练掌握售票工具和设备性能及操作技术、爱护设备、用具、定期保修,保持售票室、设备、工作台和工具的清洁卫生。

五、按时填写当班工作记录、原始台帐,负责交接好当班工作。

六、售票工作中要说话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友好的对待游客的各类相关询问;

卫生管理制度

1. 公司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区域责任制(具体各部门的区域划分详

见有关规定),原则是各自工作场所;各部门主管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清扫与保洁工作。

2. 各部室要保证内外清洁.物品摆放齐;每天上班前10钟要完成清扫整理工作,并注意卫生保持;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服务区域(主区)内每天必须清理打扫,用具物料不得随意堆放,白色垃圾要及时清理。

3.所有员工应做到从我做起,爱护环境.讲就卫生,做到自觉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工作场所不得随地吐痰。

4.卫生清理标准是:所有办公场所和客房餐厅,门窗上无浮尘,地面无污染物,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和浮尘,所有设施和用具摆放有序。

5.为了保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和工作环境,公司领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时间为:上午9:00---10:30)如发现不合规章要求每次罚款5元。

6.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卫生工作细责,进行完善和补充。

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2.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指挥,遵从所有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3.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交通和水上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4.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和用具,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

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5.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6.景区内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助疏导围观群众。

7.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顾客生命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7.消防制度牌 篇七

1 当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比较普遍。据统计, 目前消防设施类火灾隐患占全国火灾隐患总数的76%, 造成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的原因, 由维护保养问题, 也有安装使用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问题, 以至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整改此类先天的火灾隐患, 往往需要较长的整改周期, 较大的资金投入, 整改难度极大。

(2) 消防产品管理“打不赢”。通过这几年的打假, 我们发现, 在消防产品监督执法中普遍存在着“找不到”、“堵不住”、“定不了”和“打不死”等打假“打不赢”的问题。

一是在当前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模式下, 由于消防部门参与的少, 客观上造成了消防部门对产品生产企业的信息掌握不清不全的问题, 一些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格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详细信息“找不到”。

二是在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后, 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产品销售单位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堵不住”。

三是在当前商品大流动的形势下, 消防部门在发现和确认了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 往往很难确认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 存在“定不了”的问题。

四是解决不了产品生产、销售源头的确认问题, 消防部门将无法追根溯源, 确认各方责任, 造成“打不死”的问题。

五是一些制假销假者打着侥幸心理, 投机取巧, 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充斥市场。

(3) 个别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中存在不正确、不到位和不公平的问题。

2 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推广对消防产品现场判定的作用

2.1 科学分析消防产品质量状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5号) 指出:要建立全国消防产品信息库, 定期发布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和质量信息, 对不合格消防产品实行主动召回制度。

实施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 以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为基础平台, 建立以单个消防产品为最小单元的全国消防产品信息库, 除具有所有获得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和生产企业外, 还新增了产品流向信息和每次监督检查的信息, 具有信息跟踪功能, 可随时掌握产品流向, 有利于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部局研究开发的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配套的跟踪管理系统, 具备鉴别假冒、判断伪劣的功能。必将为今后全面掌握消防产品信息, 科学分析消防产品质量状况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2 解决消防产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实施, 借助科学的信息跟踪管理系统, 将可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一是跟踪管理系统将全面录入和反映获得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格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详细信息并保留历史记录, 解决“找不到”的问题;二是跟踪管理系统将为我们提供消防产品的销售来源, 消防部门可以通过查询, 查处不合格产品经销商和库存产品, 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继续流入市场, 解决“堵不住”的问题;三是在当前商品大流动的形势下, 消防部门在发现和确认了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 往往很难确认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 且确认的工作量很大, 跟踪管理系统的应用将解决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定不了”的问题;四是由于跟踪管理系统解决了产品生产、销售源头的确认问题, 消防部门将可以追根溯源, 确认各方责任, 并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罚, 解决“打不死”的问题, 彻底打消制假销假者的侥幸心理。通过实施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 实现对假冒伪劣的准确打击, 切实解决打假工作中“打不赢”的问题。

2.3 推动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消防部门在每次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时, 查询检验报告和证书的编号和内容, 同时还应注意该产品是否已经被注销、撤销或暂停。对于现场判定不合格的产品, 应及时对产品的来源、合同签订情况、产品的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批次、价格、利润等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为下一步的查处工作提供重要依据。要按照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的要求, 实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的信息库, 明确监督检查者的身份、监督检查情况和查处情况, 并建立消防产品监督执法电子档案, 随时备查, 为分析案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认定责任人责任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 解决工作和执法中不正确、不到位和不公平的问题, 推动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是防火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每个消防监督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作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每个消防监督人员必须要把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履行。要将推行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纳入到建审、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等各个消防执法工作中, 逐步建立多环节控制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

摘要:消防隐患也是当今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 为了防止隐患, 应该从根本上解决消防产品管理存在问题, 将管理关口前移, 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生产和杜绝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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