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情况汇报(精选6篇)
1.市场监管情况汇报 篇一
关于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是物价部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是新时期物价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任务。近年来,我市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开展了“市场价格监管年”和“进一步深化市场价格监管年”等活动,使市场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市物价局市场监管办现有6名人员,隶属市物价执法大队由一名副大队长负责这项工作。
二、市场监管主要工作及难点
我们主要开展了:明码标价、反价格欺诈、反价格暴利等项工作。目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是检查难、取证难、处理难。难点是取证难。
三、市场监管情况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这两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五一”《价格法》纪念日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我们在市区主要街道设点接受过往群众咨询和投诉,发放价格法律文书2800份;每逢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开展,我们都及时发放价格提醒函,几年来共发放价格提醒函45次;为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提高商家诚信经营理念,开展了价格诚信活动,共评选价格诚信单位11家。
2、开展市场巡查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每逢重要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等,我们都开展了市场巡查工作,并成立专班开展日常市场监管,两年来,共查处价
格违法案件16起,立案16起,查处违法金额35万元,清退消费者30余万元,没收金额4.5万元。
3、开展明码标价活动。为进一步营造市场经营诚信理念,我们开展了明码标价活动,将市区的每条街道划分到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使明码标价率达到了100%以上。
四、价格举报投诉情况
2009年3月至2010年8月份共受理消费者价格投诉28件,立案查处10件,当场清退处理18件,清退消费者7.6万元,处罚8万元。
五、工作亮点
市场监管面临的主要是个体经营户,流动性较大,隐蔽性较强,例:我市在查处出租车乱涨价问题上,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工作人员跟车说法,在人员密集的车站、商场设立宣传点,然后采取询问顾客、当场清退、请电视台录像、录音,并通过新闻媒体对乱收费者进行曝光并罚款,有效的抑制了出租车乱涨价行为。
六、市场监管建议
1、应安排市场监管人员编制、交通工具、录音录像等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
2、在检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的情况下,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形式下的市场监管新情况
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
2.市场监管情况汇报 篇二
北京所谓的“公办中介”起源于2011年7月在北京海淀区试行的二手房交易新平台,二手房交易均必须通过这个新平台进行。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做这个平台的目的是:“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房源核验、房源发布、网上签约、资金监管等各项服务,提高存量房买卖房源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和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中介市场虚假信息的问题,新平台增加了房源核验和信息发布功能。
这个新平台上线之后,海淀区的所有中介放出的房源,都必须拿到建委进行房源核验,而后才能发布在北京建设网、首都之窗等五大信息发布平台上;而所有通过中介达成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往来必须经过新平台的监管。
新平台还赋予了房源核验另一个功能,就是核验生成唯一编号后,该房产的状况、价格、联系方式等就自动出现在五大信息发布网站上,供买房者挑选。没有编号的房源,原则上不允许中介公司对外发布广告。
相比北京其他区县,海淀区实行的网签之前的房源核验极大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再也没发生到过户时才发现法院冻结等问题的案例。
但对于这样的做法,中介公司也是各有不同的看法,有些认为这样做披露了客户的商业秘密,有些则认为这样提前核验房源真实性对大家都有利。
撇开一些枝节问题不谈,笔者认为:北京海淀区已经试行了两年多的这个交易平台的最核心特征是保证了在其上面发布的房源的真实性和唯一性。房源真实性问题是笔者在本专栏曾经多次讨论过的问题,就在上个月的专栏还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其实房源应该是真实的,就和我们每天吃的粮食必须是真实的一样,本是天经地义的事。虚假房源的发布者也并非想把这种虚假的房源销售出去(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只是希望通过虚假房源来吸引买家的注意力,但这样的结果的确是扰乱了市场,也白白消耗了买家的精力。
政府通过这样的方式杜绝虚假房源,越来越多的中介公司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尽量避免出现虚假房源,因为越来越多的中介公司认识到:只有诚信才能持续经营。
不过,现在争议最大的还不仅是所谓“公办中介”的问题,而是这个“公办中介”由谁来办。
2012年5月,北京市出台了一个文件,鼓励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一家国营性质的“北京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随之宣告成立,背后的股东是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以及北京财政局主管的北京产权交易所。
这家公司计划要做的事情,同样也是信息发布、房源核验、网上交易、资金监管。“跟海淀试点有所不同,我们希望把二手房交易服务这件事情从政府平台转到企业平台上来。”股东之一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所长臧美华坦陈,“只是,建委尚未放手。”
当然,对于这家国营性质的平台,北京建委的意见也很明确:这个“平台”是企业性质的,参与市场平等竞争,不具备行政职能,也不可能去监管市场。
这种做法显然引起的争议会更多,但这或许正是往MLS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因为MLS实际上就是由企业运营的一个独家委托房源的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只不过在美国运营MLS的企业往往是和地方房地产中介协会关系密切,而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并无任何瓜葛。
3.市场监管情况汇报 篇三
(2012年元月16日)
自11月28日省局动员会后,我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能,扎实有效工作,强力推进百日执法行动,强化节日市场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我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夯实工作基础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针对个别单位和少数干部职工存在“专项行动总在搞,方法总是老一套”的无所谓情绪,“市场监管责任大、监管执法难点多”的畏难情绪,“时间临近年关,工作该歇歇”的消极应付情绪,我们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县市区局(行政分局)长会、百日执法行动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开展百日执法行动,强化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抓好百日执法行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事关工商部门执法效能提升等“三个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等“三种意识”,为推进百日执法行动,强化节日市场监管打牢了坚
- 1 - 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把百日执法行动作为当前履行职能的中心任务来抓,各级“一把手”直接抓在手里,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负责抓,相关业务科室配合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局、县局、工商所共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86个。同时,按照省局要求,及时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按照能量化的全部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措施的原则,把组织领导、动员部署、行动开展、监管到位、执法办案、罚没总额、材料上报、加分扣分、规范执法、一票否决等10大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所,分解到监管网格,细化到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大悟县局专门与基层所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办法,保证了“百日执法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路作用、聚力作用和助推作用,市局规定,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和消费教育活动不少于5次,发布消费警示不少于2次,各级媒体、门户网站刊发相关报道不少于6篇;各基层工商所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200份,在人口密集地、商业闹市区悬挂横幅标语不少于2条,努力营造“百日执法行动”的良好氛围。一是向党委政府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先后5次专题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百日执法行动”活动开展情况。《纽约信息》编发市局“百日执法行动”信息5条。二是向经营者宣传法规,- 2 -
督促自律。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工具进行宣传时,向经营者“面对面” 开展“四讲”:即宣讲《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讲工商部门“百日执法行动”的意义,宣讲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宣讲经营中应注意的事项,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发放宣传资料27200份,悬挂横幅标语795条,开展法制宣传和消费教育活动128次。三是向社会各界宣传,展示工作成果。在纽约晚报《红盾周刊》、门户网站开辟“百日执法行动”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果,展示部门作为。邀请纽约日报记者召开“百日执法行动”发布会,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扩大社会影响。期间,在各级媒体上稿30篇,批露典型案件12例。汉川市局随机向手机用户发送手机公益短信2万条,邀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净化市场秩序行动。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强力推进百日执法行动
(一)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大排查。按照省局“三个三”的总体要求,通过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集中整治与暗访抽查、日常监管与错时执法、执法检查与群众举报等“四结合”,在全市对各类市场主体集中开展大清理、大排查,确保做到“三个100%”:即对全市所有经营主体做到100%排查、对所有市场做到100%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100%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839人次,检查企业、经营户23428户,检查市场310个,发现案件线索1535条。重点抓好“六大排查”:
- 3 - 一是以整治无照经营为重点,开展市场主体大排查。突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涉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高危行业,集中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共清理取缔无照经营142户,捣毁非法经营“黑窝点”2个。××市局开展“清主体治无照”战役,发现各类案源492件,立案89件,结案25件,入库罚没收入13.9万元。××县局将排查监管触角延申至广大农村,及时依法取缔黑网吧1家。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查处各类主体违法案件22件。
二是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开展商品质量大排查。通过加大日常检查、质量监测的力度和频次,深入开展家电、服装、手机、电线电缆、装饰面板、油漆涂料等九类重点商品质量监管,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市局××分局加强对各类品牌服装店的排查清理,扣押了一批价值11万元的涉嫌假冒名牌服装。安陆市局拨付4万元商品质量专项监测经费,在辖区广泛开展商品质量大监测。××县局开展了电暖用品的专项检查,查扣假冒电暖商品30余件。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开展商品质量监测676个品种、747个批次,立案93件。
三是以查处商标侵权为重点,开展名优商品大排查。围绕保护商标专用权,通过与名优企业联合打假,严厉打击在商品流通及服务提供环节中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市局联合广州宝洁公司开展专项市场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海飞丝”、“潘婷”、“飘柔”洗发水,假冒- 4 -
“舒肤佳”、“玉兰油”香皂、沐浴乳等日化用品3381瓶(块),涉案价值4万余元。1月9日,××市局联手“澳优”公司查扣假冒“澳优”奶粉26 盒,价值2510元,并全部作当众销毁。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37件。
四是以查处虚假宣传为重点,开展广告市场大排查。专题开展了对全市主流媒体广告监测,共监测14家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764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2条,全部立案查处。同时,加强对节日各种促销活动虚假宣传行为查处力度,净化节日市场秩序。孝南区局对1起虚假打折的违法促销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是以打击非法传销为重点,开展传销行为大排查。始终保持“打传”高压态势,组织市局各直属行政分局对租赁房屋、宾馆、酒店、招待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了集中排查。截至目前,会同公安部门受理并处置涉嫌传销举报10起,成功解救被骗人员3人。
六是以“打假保节”为重点,开展节日市场大排查。以节日中消费量大、当地消费比较集中、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强化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维护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快速检测散装、裸装食品204个批次,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104件。同时,强化家电、烟花等重点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规范商品标识违法行为350起,查处商品质量违法
- 5 - 案件108件。
(二)突出重点行为,开展大办案。坚持积极办案导向,综合运用集中整治、监管巡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监测检测等,广掘案件线索,加快案源研发,着力大办案、办大案、办新案,强化案件快查、快办、快结、快报,切实提升执法打击力。自百日执法行动以来,全市系统共办理各类案件256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41件,简易程序案件1928件,入库罚没金额345万元。
(三)突出重点投诉,开展大维权。全市系统充分发挥12315网络功能,深入推进12315维权站“五进”活动,把百日执法行动的监管触角向纵深延伸,做到哪里有流通环节,哪里就有市场监管的触角。认真落实12315局长坐班制度,规范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程序,提高维权效能,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受理消费申(投)诉138件,调解成功134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4万元。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落实部门责任,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投诉能在第一时间稳妥处理。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百日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绩效考评。基层工商所实行“百日执法行动”周报制,由其定期向所属县(市)区局上报排查主体数、整治市场个数、监测批次数、宣传报道数和立案数、结案数、案值、罚没数、案件类型、典型案件等,并经核实后纳入该所“百日- 6 -
执法行动”专项考核。县(市)区局实行旬报制,每10日向市局“百日执法行动”专班报告一次统计报表,迟报漏报作“零”分处理。市局“百日执法行动”专班负责统计系统各项行动数据,及时梳理分析,一周一督办,十天一通报,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点名通报工作落后单位,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配合协调。对内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公平交易、,登记注册、消保、经济检查支队、市场(合同)、商广等职能机构的职责,完善以基层所为支点,县(市)区局为纽带,市局为龙头的快速反应、上下互动、协调有序的专项整治网络,加强科室横动和上下联动;对外加强与质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配合,实现职能优势互补,强化执法合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检查督办。实行市、县、所三级班子成员分片挂点督办制度,强化领导责任。1月9日—13日,市局党组成员分别到工作联系点,进行检查督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开展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和节日市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实施方案》,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元月13日至15日,市局组成3个暗访督察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前通知、不要陪同的方式,深入各地进行了全面暗访检查。××县局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驻点抓排查,督办
- 7 - “百日执法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局关于“百日执法行动”的部署,贯彻此次X局长督察检查的指示精神,举全局之力,聚全局之智,再加力度,再添措施,持续深入推进“百日执法行动”:一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工作的力度、频度、幅度,要适时组织“回头查”,密切关注、重点检查,确保排查不走过场,确保监管职能到位。二是要在查办大案要案和典型特色案件上进一步下硬功、出狠劲、创亮点。着重在“三类九大领域”中办出一批有典型价值的案子、有社会影响的案子、有执法效能的案子。三是要在显现成效上进一步强监管、壮声威、拓战果。通过深入开展“百日执法行动”,使市场经营环境明显净化,工商执法形象明显提升,实现社会效益和部门效益“双赢”。
4.监管组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篇四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派出由主管局长xx带队的监管组,进驻xxx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产饮料和果冻,年产值xx亿元,日产xxx吨饮料,日用鲜奶xx吨左右,有两个厂区,xx个生产车间集中在东厂区,已经开工生产的车间x个,每个车间从原料储存-配料-生产-包装-成品储存自成一体。我们严格按照
上级有关乳制品驻厂监管的规定进行监管,认真履行职责,总结出一些与之相应的监管方法。下面是我们在驻厂监管过程中的情况汇报:
一、成立组织,制定制度,明确监管职责
根据上级指示立即成立驻厂监管组,同时立即驻厂监管,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监管人员,由开始x人增加到4人,最后增加到x人,人员结构更加有利于监管,有食品监管人员、检验人员、质量体系检查人员。
为有效监管,制定了《驻厂监管工作程序》和《驻厂监管人员职责》,上墙公示,明确了监管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并且将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能力保持、统计分析等相关责任明确到人,从而保证了监管的有效性。
二、完善监管机制,实施有效监管
1、我们在奥运安保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不断研究分析驻厂监管任务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逐步建立了以工作记录和监管台帐为主的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进货台帐》、《抽样台帐》、《检验台帐》、《产品出厂台帐》、《食品添加剂备案台帐》、《工作日志台帐》的监管工作机制。与这些台帐配套的有厂方和驻厂监管人员(以下简称双方)共同签字的:《原料放行确认单》、《成品放行确认单》、《原料抽样检测单》、《产品抽样检测单》、《原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报告单》、《现场监察记录》、《工作日志》等。这些单据和工作过程记录及确认,保证了企业生产过程中从原料进厂到检验合格,从生产到产品合格出厂,未经确认的原料不得使用,未经确认的成品不得出厂。实施了有效的过程监管,确保了监管工作每一步有的放矢。为了满足监管工作需要,“xx”公司为驻厂监管组单设一间,配备传真电话,我们为驻厂监管组配置了可上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办公用品,使监管工作得以高效、高质量运行。
2、我们始终把奶粉、鲜奶的监管作为驻厂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从进厂抽样检验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抽样工作由双方共同完成,监督检验过程,核实检验结果。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对有怀疑的奶粉,在没有解除怀疑前,进行登记保存。在原料进行自检的同时,为确保自检能力的可靠性,加强了三聚氰胺检验能力的比对工作,送国家、省、市三级检验机构检验鲜奶10批次,奶粉44批次,产品14批次。全部符合限量值要求。
3、严把产品出厂关,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产品检验、各种记录、卫生条件和生产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要求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生产工艺的要求生产加工。对每批次出厂产品进行《产品抽样检测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核对无误时,在《产品放行单》上签字后,随时检查出库情况,确保出库的产品批批检验,批批合格。
三、驻厂监管的同时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为企业提供服务
1、完善提高企业检测能力。及时将三聚氰胺检测的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提供给企业,先后两次组织企业检验人员参加三聚氰胺检测方法标准宣贯和培训,主动联系省计量院对液相色谱仪进行检定,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为确保企业检测能力的可靠性,多次带产品和原料到省质检院、国家乳品检测中心进行检验结果比对。
2、在监管过程中不断摸索经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先后为企业制定和完善了《原料奶放行确认单》和《产品出库放行确认单》,改变以前随意填写,把关不严的缺陷。在完成驻厂监管任务的同时,多次下车间检查生产过程的质量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管理漏洞、缺陷,帮助企业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与企业沟通,督促企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改进工艺流程和检验设备,保持较好的生产能力,得到企业认可。提出质量保证体系驻厂监管意见书,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建议立案查处。
四、加强驻厂人员的管理
驻厂监管期间,及时向驻厂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责任心教育,以xxx为主的监管人员发扬敬业精神,放弃节假日,不分昼夜坚持驻厂。每天约xx批次鲜奶进厂,xx批次产品出厂,一天下来要走十多公里的路,工作紧张,任务量大,经常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不休息,xx家里有病人也不能照顾,吃饭、睡觉没有固定时间,工作完成才能吃饭,因为鲜奶不等人,值夜班的要到第二天下午才能睡觉。值白班的工作十多个小时。高强度的工作和压力,使有些人病到再病倒,但是带病坚持上班,驻厂期间没人请假休息,因为责任
重于泰山。
xxxxxxxxxxxxxx
5.乳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
根据食安委办[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于2011年4月11日由分管领导白亚平同志带队对各大超市、零售商的乳制品质量进行拉网式检查,未发现有不合格乳制品。
三、加强监管
对各大超市、零售商要求他们必须做到合法经营,对乳制品各环节进行监管,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提升监管效能,构建长效保障。
四、严格问责
对各大超市、零售商出现乳制品质量问题,依法上报,严格追究其责任。
6.市场监管情况汇报 篇六
1. 现代公共治理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起源于西方的现代公共治理运动, 其主要价值取向在于重新审视和调整政府组织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改变政府作为社会惟一权力中心的格局。公共治理理论及其实践活动, 不仅反映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政治治理和行政管理的新趋势, 也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经济转型和社会超越发展所需要的政治条件, 对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市场监管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综观现有的各种公共治理定义, 其内涵和基本特征包括:
(1) 多中心治理。公共治理的主体, 不再仅仅是政府和权力机关, 而是一个由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公私行为体 (如个人、组织, 公私机构, 次国家、国家、超国家, 权力机关、非权力机构, 社会、市场、国家等) 、力量和运动构成的复杂网络结构。公共治理的范围也超越一国治理的范围。
(2) 治理手段多样化。公共治理的方式, 既实行正式的强制管理, 又有行为主体之间的民主协商和谈判妥协;既有刚性的制度安排, 也有柔性化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3) 治理目标明确。各行为主体在互信、互利、相互依存的基础上进行持续不断的协调谈判, 参与合作, 求同存异, 化解冲突与矛盾, 维持社会秩序, 在满足各参与行为主体利益的同时, 最终实现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 市场监管:本质上属于公共治理范畴
(1) 公共治理视野下政府角色定位。围绕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政府角色的定位, 西方发展经济学经历了古典经济学、结构主义、新古典发展经济学、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等四个阶段, 不同阶段对政府与市场关系, 以及政府定位都有不同的观点。简要地概括起来, 起源于17世纪~18世纪的古典发展经济学主张采取自由放任、反对国家干预的政策措施;二战后发展起来的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 强调要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20世纪60年代~70年代期间, 以鲍尔、凡纳、哈勃勒尔、舒尔茨等人为代表的新古典发展经济学家反对国家干预, 强调实行自由贸易、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20世纪80年代以后, 发展经济学在借鉴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分析方法, 形成了新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 对政府与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了更成熟的认识, 纠正了只强调政府力量或市场力量作用的片面性, 而是主张发展中国家应该对两者有正确的定位和合理的搭配。
西方主流经济学一般是从“市场失灵”去定位政府的角色, “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效应、不完全信息、不完善市场、经济周期性、失业、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收入分配不公和非优效品”等因素被认为是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因此, 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和实施政府监管的正当理由。新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利茨 (Stiglitz, 1986) 认为, 政府拥有市场所不具备的相对优势, 正是这些优势使政府能做许多市场不能做的事情。即使存在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也不比市场失灵更糟”。马斯格雷夫 (Musgrave, 1989) 也指出, 市场机制自身并不足以实现所有的经济职能, 离开了政府, 市场将无法正常运转。
我国学者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也是以“政府失灵”作为逻辑起点而展开的, 试图通过对“政府失灵”的论证, 作为推动政府职能改革的理论支撑。国内学者主要观点有: (1) 认识到政府与市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有特定的边界, 两者应在特定边界内发挥作用 (余立, 2004) ;政府与市场的特定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与市场作用的发挥应体现“凸性组合”与“机制均衡”。 (2) 政府与市场的组合模式具有多样性 (刘祖云、郭振林, 2006) , 这种多样性深深地扎根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与文化背景中, 这些模式具有借鉴意义, 但不能机械地模仿。 (3) 主张构建一个政府与市场共生的模式 (徐永贵、后小仙, 2004) 。 (4) 对于政府干预, 主张从过度干预转向适度干预, 从公共服务的缺少干预转向加强干预。
综合中外学者的基本观点, 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审视政府角色, 不外乎这样几点:一是明确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非划桨” (Savas, 1987) ;二是要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建设“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三是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 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 实现从“政府管理”向“公共治理”的转变;四是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经验和市场化工具, 提高公共治理的效率;五是强调顾客导向和流程再造, 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等。
(2) 传统理论和思维对“市场监管”的误解。2002年3月5日,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 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 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这是我党文件中首次正式提出“市场监管”的概念, 也是第一次正式将“市场监管”与其他三项政府职能并列使用。
对“市场监管”的种种误解表现如下:
(1) 将“市场监管”理解为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宋晶认为, “市场监管职能已成为我国政府管理经济的一种独立的、重要的职能”, 市场监管“是政府管理微观经济的职能”。在此基础上, 他把“市场监管”划分为综合性的市场监管和专业性的市场监管两大类 (宋晶, 2001) 。这种观点颇具代表性, 成为国内学界主流观点。
(2) 将市场监管视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等同于“双生资料”市场管理。长期以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自己视为“市场监管的主管部门”, 或认为“市场监管是本部门的主要职能”, 其具体任务就是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市场进行管理。到后来, 又有人主张以建立“大部门”体制为契机,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基础, 建立综合市场监管体制, “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亦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将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全部撤消, 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 统一监管市场经济秩序。
(3) 将市场监管理解为刚性的制度安排, 在实际工作中将它等同于强制执法或权力的单向行使, 把市场监管与“经济发展、社会服务、消费者维权”对立起来。结果便是市场监管的失效和市场秩序持续恶化现象的恶性循环。
以上几种观点, 笔者以为都是对“市场监管”的误解。根本原因, 就是将“市场监管”同公共管理、公共治理对立并割裂开来, 将市场监管的职能和作用部门化、具体化、利益化, 把市场监管理解为某一个或几个行政部门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而没有从现代公共管理、公共治理的高度和视角去看待市场监管的职能和作用。
(3) 从公共治理视角看, 市场监管本质上是公共事务治理。什么是市场监管?定义不下百种。市场监管的内容、作用范围等, 到目前仍没有统一的认识。国内学术界主流观点认为, 市场监管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一种重要职能, 它是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对市场主体及所从事的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管理 (肖兴志、宋晶, 2006) 。
笔者以为, 这样的认识过于狭隘。必须从公共管理和公共治理的视角, 重新审视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及监管的方式方法。
从公共治理的视角看, 市场监管本质上是公共事务的治理。什么是公共事务?“公共事务是随着公共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产生的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 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提供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两个方面”。公共事务的主要特点在于公共性, 可以从内容和性质两个方面来分析。从内容看, 公共事务指的是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与提供, 即如何组织公共物品的生产、如何提供公共服务?从性质看, 公共事务涉及全体人民的利益, 它不是私人事务, 而是直接体现公共性质。
市场监管所涉及的事务完全符合公共事务的定义, 市场监管的行为涉及到全社会公共利益。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国行使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的重要部门之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该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概括为15项, 实际上可归结为三大类:
第一类, 市场准入监管。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管管理及依法发布相关注册基础信息等;
第二类, 市场竞争监管。指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包括对传销和直销业的监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管等;
第三类, 市场活动监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商标管理、信用管理、消费维权等管理。
这三大类监管涉及的都是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因此, 我认为, 市场监管, 本质上属于公共事务的治理, 市场监管活动是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的活动, 是“市场失灵”条件下或市场机制不起作用的范围内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活动。市场监管活动具有公共治理的基本特性:
(1) 市场监管活动具有公共品的属性。公共品是指大众共同受益的消费品。它通常具有受益的非相斥性和边际消费成本为零的特性。非相斥性, 是指面对同一消费品, 一个人的享受不会影响也无法排斥另一个人享受;边际成本为零, 是指在一定界限内增加一定数量的消费者享受公共产品的益处, 无需增加任何成本。市场监管的实施, 保障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规范了市场交易秩序, 为人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消费环境和公共消费安全, 保障了全体人民的合法消费权利等, 使全体人民受益。
(2) 市场经营活动、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等具有外部效应。市场经营活动既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 繁荣经济, 但同时也会产生巨大的负外部性。如环境恶化、扰乱社会秩序、欺诈、不良商品、过度竞争、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对这种外部性的治理, 市场机制通常会失灵, 需要政府或有关部门实施市场监管。
(3) 不完善的市场。我国各类商品市场、交易市场很不规范, 存在较大的风险。市场监管就是对市场失灵的回应。
(4) 信息不对称 (不完全信息) 。在市场中, 生产者和消费者不可能掌握完全信息, 不完全信息是市场的常态。这种状况, 会加剧市场的风险。
因此, 市场监管应属于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范畴。按照王乐夫和陈干全把公共事务划分为“国家公共事务、行政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国际公共事务”的分类, 市场监管的事务应当属于行政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类别。
二、公共治理视野下市场监管的边界
市场监管边界划分, 总的原则是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即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坚决交给市场。政府和有关部门绝不能干预和插手市场经营行为。
边界的划分, 还应当坚持标准统一、职能归并、界限明晰、着重实效的原则。
1. 市场监管的垂直边界
即按照行政组织功能、体系和架构, 市场监管纵向活动的范围。组织中的垂直边界体现为等级制度。等级制度界定了不同地位、权力和权威的下限, 各级组织、各个职位都有明确的职责。联结上下级之间的是命令链, 以命令自上而下单向传递为特征。如我国省级以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 (下管一级) 体制。
2. 市场监管的水平边界
即按照行政组织功能, 市场监管活动横向或平面方向上的展开。在任何行政组织内部, 都存在职能或功能的水平分工, 表现为行政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职能的延伸和展开。行政组织内部水平边界模糊, 是现阶段制约市场监管效率提高的重要原因。在我国工商管理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 就存在对企业 (市场)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目前按专业口实行线条管理模式, 各自为政, 经常出现一种专业执法无法查处另一起违法现象的尴尬局面。
3. 市场监管的外部边界
即不同市场监管主体职能职责划分及相互之间的界限。对任何一个行政组织来讲, 外部边界可以理解为组织与公众、社区等外部环境的一层隔膜。在边界以内, 组织受制度的约束;在边界以外, 组织受交易成本的制约。市场监管的外部边界具有内在的扩张性, 这其中, 既有市场监管组织的自利倾向, 也包括市场监管组织内部制度外部化问题。在我国, 不同市场监管主体内部制度外部化、部门利益公共化、外部边界模糊、职能相互交叉等现象较严重, 各监管部门对企业 (市场) 各自收费、各自年检、监管信息相互封闭, “有利的事争着办、无利的事没人管”现象很普遍。
4. 市场监管的空间边界
即市场监管作用的范围和地域。我国市场监管体制是按行政区域划分而建立的, 市场监管形成了较严重的条块分割、空间分割、地域分割状况, 如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方式不尽相同等等。这种状况, 如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市场监管的职能被人为割裂, 整体职能受到削弱。从全国整体看, 这种空间边界的确立、划分和割裂, 不符合发展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要求。
市场监管边界需要调整和重建。在垂直边界上, 要加强垂直机构上下联系 (上级机构的指导与下级机构的反馈) ;在水平边界上, 要明晰监管组织的职能, 形成市场监管的合力;在外部边界上, 要清理、调整、归并不同主体的职能职责,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权力;在空间边界上, 要统一各地区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和方式方法, 加强市场监管协作。
三、公共治理视野下市场监管的方式
1. 从集权到分权: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趋势要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的“多主体监管”
政府是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 但并非所有的公共事务都由政府来提供。传统管理观念认为, 市场监管就是政府唯一责任, 政府是市场监管的惟一承担者。而在治理机制中, 政府不会扮演唯一的公共管理者角色, 公共部门不再排斥非公共部门参与治理。现代公共治理强调多元主体治理、多中心治理, 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对市场监管的垄断甚至独占的做法, 通过授权和分权, 将第三部门中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自主组织等多中心的组织制度安排, 引入到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之中, 使它们与政府组织共同承担起市场监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
因此, 现代市场监管需要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行业、企业、舆论、公众等多元主体的监管体系转变, 即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 发挥多元主体监管市场的整体效能, 达到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果。
2. 从垄断到开放:公共治理过程中权力开放的趋势要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的“协商式监管”
现代公共治理发展的一个趋势就是权力从垄断走向开放, 治理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公共权力重新配置的过程。在市场监管执法权的分担上, 政府与其他公共事务承担主体之间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而应该是建立在合理分工基础上的伙伴式的协商关系, 与其他社会主体合作, 共同分担社会公共事务, 在多主体合作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率的公共事务管理。
我国目前市场监管主体众多, 监管权力过于分散, 这并不是公共权力开放的结果, 也不是市场监管改革的方向, 而是传统体制所致。因此, 在我国当前监管主体众多、职能分散的情况下, 要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商品检验、物价管理、商务管理、证券管理、金融管理等主体的职能职责和执法行为, 共同合作监管市场, 实行协商式监管。即便是将来过于分散的市场监管执法权适当归并后, 为避免各执法主体职能交叉、重复执法, 促进市场监管行为统一、规范、高效地开展, 更需要实行协商式监管。
3. 从管制到服务:公共治理服务化本质的要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的“服务式监管”
现代公共治理采取“顾客导向”, 把权力中心主义转变为服务中心主义, 实现了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公共权力社会化, 公共管理变成为公众服务, 服务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主题。因此, 市场监管方式也需要改革, 要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服务, 将服务寓于管理的全过程。市场监管部门不仅仅是执法, 还要建立健全重要商品的查询、分析、评估、跟踪、预警等信息服务体系, 法律政策支持服务体系, 市场管理监督检查体系, 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等, 为社会 (市场) 提供高效、便捷和多样化的服务。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 建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和谐融洽的新型关系。
4. 从法治到善治:公共治理人性化的趋势要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的“人本化监管”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是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生活的合作管理, 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型的关系, 是两者结合的最佳状态。它具有六个特性, 即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合法性要求市场监管机构最大限度的协调各种公民之间, 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 以便市场监管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透明性要求和公民利益相关的各种市场监管的信息能够及时告知公民;责任性与回应性共同要求运用法律和道义的双重手段, 增大市场监管机构的责任;法治则要求将市场监管活动置于法制监督之下;有效性则在于强调政府与公民之间应建立良好合作的关系。善治的基本特性即人性化和以人为本, 在市场监管领域要实现人本化的管理。
参考文献
[1]吴志成:西方治理理论述评[J].教学与研究, 2004, (6)
[2]宋 晶:构建市场监管理论体系的思考[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1, (3)
[3]中国经济时报, 2004, 3, 12
[4]肖兴志 宋 晶:政府监管理论与政策[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 206
[5]王乐夫 陈干全:政府公共管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 3
[6]王乐夫 陈干全:政府公共管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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