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改革

2024-07-01

科研经费改革(精选7篇)

1.科研经费改革 篇一

信息技术革命引领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推动科技更高更快地发展。科学技术决定民族兴衰和国家命运,集中优势力量发展科研,大项目大投入成为近年来科研项目及经费投入的特点,由此对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科研经费主要来源及拨款形式

目前财政预算资金是科研项目经费的主要来源,拨款存在3种形式:传统的实拨资金、零余额用款额度和财政特设银行账户资金。尤其是近年来大项目越来越多,其科研经费来源3种形式并存,使得银行账户性质也多样化。新形势下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共财政改革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信息化监督作用

我国公共财政改革包括财政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措施,自2000年实行以来,发展迅速、成果显著。《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主要内容之一。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以往我国实行财政实拨经费即分散支付制度,也就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和各单位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其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由各单位自主使用。在这种模式下主要存在3方面问题:一是缺乏严格的预算监督机制,容易滋生腐败行为。预算资金一旦拨付给了部门和单位,就脱离了财政监督,各种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无法控制。二是由于大量资金沉淀在各部门、各单位,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增加了财政部门调度资金的机会成本。三是无法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关键,这一环节管不好,财政管理就无法适应现代经济制度的要求,预算管理不可能做到科学、规范、合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不改变单位的支出权限的基础上,对其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建立起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财政部门掌握资金支付权,可以根据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的规定而决定是否给予支付,通过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来掌握每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力求从根本上杜绝在预算执行中被中间环节克扣、截留、挪用资金的现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现代公共财政改革的措施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起到重要的信息化监督作用。目前科研单位存在大量财政拨付的科研资金,尤其是现在国家采取重点扶持、重点攻关的科研政策,大课题、大项目的涌现使得财政资金拨付额度更大、更集中。同时随着省级科研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全面铺开,政府采购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强、预算要求更刚性。财务部门根据国家各项政策法规、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书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由国库支付系统督促和监督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同时科研项目承担部门只有按照预算要求和合同规定,政府采购科研设备、支付协议款项才能有效执行。因此科研单位要严格按预算执行,保障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提高项目验收中的财务验收通过率。

三、强化银行账户管理是对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财政信息化监督的控制点

现代财政制度对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的控制体现在财政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现代国库支付制度的关键环节是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也是财政改革的核心内容,其中零余额用款额度账户和特设账户都是现代国库支付制度对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表现形式和核心内容。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

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强化科研项目预算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尤其是事业单位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两种制度融合的形式,实行了统一人员配置、统一核算方式、统一资金监管的核算模式。在指定银行统一开设了账户,避免了预算单位多头开设账户、使用资金不规范等违规现象,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强化预算的严肃性。财政加大对科研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对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更能体现管理意图,使科研项目管理更协调、便捷,保证科研资金的专款专用。特别是科研经费下达实行零余额账户和特设账户两种形式时,由于实际资金不到单位账户,单位想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同时也有利于会计集中核算发挥财务监督和管理职能,节约管理成本。

四、财政监督信息化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和影响

1.公共财政改革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面对新形势科研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对科研课题经费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形成科研人员与财务部门的经常性沟通和交流的模式,科学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建立财务部门对科研课题及经费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结果全过程的参与机制,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改变以往普遍存在的科研项目研究人员与财务部门沟通不多、财务人员事先不了解有什么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科研人员的想法的现象,减少预算管理的脱节,扭转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处于事后记账或打补丁的局面。

在国库集中支付形式下,对预算编制提出新的要求,单位预算的质量也取决于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如科研设备政府采购预算就直接关系到科研课题本甚至下的经费使用,原先各自“闭门造数”的方法显然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要彻底改变以往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自己凭经验估计预算的情况。为避免产生科研项目批准后项目预算难以执行,预算与支出脱节的情况,必须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沟通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专业分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国库制度实施对科研经费实际使用的影响

(1)科研启动资金难以收回。由于当前科研项目经费在科研事业单位经费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各单位为争取项目往往先期投入部分资金作为启动经费,一旦项目申请成功,资金到位后,由于是国库资金,使得前期投入无法回收。

(2)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中产生费用的归集与资金支付分离,造成回收成本困难。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单位内部测试费、自加工材料费、管理费计提(根据项目要求)等应归集到科研项目成本中的费用,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不允许实际资金转回同户名账户,致使费用的归集与资金的支付发生分离,实际科研项目成本与资金支出不匹配,无法通过国库收回成本。

(3)科研项目资金到位与合同签订脱节以及年终结余的情况。目前科研项目管理由主管部门进行,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进行。有时科研项目资金国库指标已经下达而科研项目合同尚未签订,致使国库资金仍然无法使用,出现科研项目预算或合同与财政额度期间不同步的现象,影响科研项目经费向子课题的拨付,还会发生年终结余资金较大的情况。有时个别科研项目经费临近年底才下达国库财政用款指标,容易引发突击花钱或造成当财政项目全额结余的情况,进而影响项目的财务验收甚至新项目的争取。

总之,科研单位应尽快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思维以适应财政信息化监督带来的新变化,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水平,管好用好科研项目经费,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剑.强化银行账户管理推进财政国库改革[J].会计之友,2008(17).[2]包红军.国库集中支付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科技经济市场,2008(4).[3]王浩生.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的两种制度的有效融合[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2(5).[4]卢华忠.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践[J].中国水利,2002(5).

2.科研经费改革 篇二

一、高校科研经费的制度现状

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是一个包括了多个方面制度的完整制度系统,它由经费投入分配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经费成本分担制度与激励制度、监督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等多种制度有机组合而成。从1998年到2013年这16年里,国家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中明确提出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些具体措施,如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符合科研活动的相关规律与特点;严格监管科研项目及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执行与结题验收等相关的全过程;对高校科研经费的评估与监督,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实现经费管理的公开、公正与透明化等等,2014年国家对高校科研经费的制度进行了改革,分别对高校科研经费制度中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进行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如对科研项目进行了分类管理、建立了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行科研信用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大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现今的科研经费制度对项目的预算编制、评估评审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就目前而言,高校科研经费的制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进一步完善。

二、高校科研经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制度细分机制不完善

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往往会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如宏观经济因素、 国家宏观科技政策制度法规因素、学校内部因素等等,因此不同的投入渠道或者不同领域的学科对高校科研经费有着不同的财务管理要求。同时,不同种类的科研项目的各个方面如项目的立项方式、过程管理以及结题验收等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并且不同领域的研究项目如基础研究项目、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等等的成果评价标准与立项选择的标准也都明显不同,但是大多数高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往往是照搬主管部门的一些相关条款,是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并没有针对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领域来设计,例如,对于工科而言,许多科研项目都需要购买大量的实验材料或器械等,而社会学的研究项目则更多地需要外出调研而产生更多的劳务费用,因此在实际的经费管理中,统一的管理标准并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

(二)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现今许多高校都在完善相关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预算执行、分析与考核制度;预算执行结果没有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评价或者项目组的成员的奖励惩罚等联系起来;或者预算执行没有受到强有力的约束,以致预算本应该发挥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发挥,这无疑会减弱科研经费预算的效果,这些问题都是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机制不完善的表现。此外,编制的预算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其他一些条件的限制而发生变化,故当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这一点国家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中做了明确的说明,但是许多科研项目负责人,往往为了保证其项目能够实施、结题并验收顺利,或者为了一些其他目的,大多不愿意主动向科研主管部门申请预算调整,这是缺少预算执行与预算监督考核方面的强有力的约束与激励制度的结果。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不仅会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困难,而且会增加科研经费使用的随意性。

(三)高校科研经费制度执行力不够

虽然高校科研经费制度对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的使用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制度执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科研资金与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高校科研经费制度的执行力仍然不够。有的高校在科研收入中超额提取一定的资金作为管理费,或者有的高校为国家代扣一定资金作为税金。而有的科研人员利用校外合作的一些企业或单位,避开学校的账目,逃避科研经费应缴纳的管理费或税费,此外,还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各种不当的手段如假票据套现、报销个人生活开支等将学校账户中的科研资金转为个人的私人财产,明显违反了高校科研经费制度的要合理合规地使用间接费用的条例。

(四)高校科研经费监管不到位

从各大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监管方面看,一些高校并没有对科研经费的各项支出进行实时的监控,也没有对审计进行一定的规范,这使得审计部门很难做出合理的审计决定。审计部门没有发挥好自身在科研经费使用之前、之中以及科研经费使用之后的监督作用,同时也没有及时的去发掘科研经费的使用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更没有对不合理的科研经费预算进行相关的纠正,这种种问题都是由于高校没有建立对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监管的审计制度而造成的,并且,也没有对不合理的经费使用建立相关的追责机制,这不仅弱化了其他追责问效机制的警示作用,同时也加大了高校科研经费监管的难度。

三、高校科研经费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根据不同学科要求,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要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要在之前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依据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领域以及不同的项目类别的具体特点与要求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在内容上,要对各类条目不同的科研经费的使用的具体规定进行细化修订,最终实现科研经费使用的最大效益,并且达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目的。因此在完善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的时候,制定尽量满足实际的科研工作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高校的科研经费制度应该在符合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大前提下,各高校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校自身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的学科、领域、项目等,要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明确规定各种经费的开支范围与支出比例、审核报销等等,并且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要及时有效地根据发展的变化进行修订完善。

(二)改革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对预算编制的改革,要在收集各种有效的需求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的识别、筛选、比较与反映的基础上建立更为全面的预算管理机制。在获取相关信息的时候,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筛选,从而最大程度上地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针对高校的预算目标的编制方法,高校应该让其更加的规范、科学,进一步让其制度化,以期科研经费的配制与运行效率能够得到有效地提升。其次是对预算执行控制进行改革。高校应该建立预算相关的反馈制度,即通过各种方式如书面报告、会议、电话等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当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地进行预算调整。此外,还要充分发挥预算的预警作用,要建立科研活动信息分析系统,对科研人员提供的信息的有效性与真实性进行分析,对预算中没有预计而实际却存在的科研业务提出警示。 最后,要加强预算调整的执行力,要明确规定预算调整的条件、范围以及程序等等,杜绝随意调整预算与不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来调整预算的现象。

(三)建立科研奖惩制度

要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将与科研相关的所有收入都逐一地归纳进学校建立的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中去,要禁止任何个人或者课题组利用学校的实验设备等私自收取横向收入。同时,建立可行性强的科研奖惩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监督等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然后根据项目计划书中列出的支出及时发现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那些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人员或者那些为学校提供了一定数额净收益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法挪用科研资金, 或者转移科研资金等人员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如扣罚津贴、限制晋升等等,并予以通报。总的而言,要根据贡献程度对相关的科研人员实行公开公正的奖励与处罚。 要对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与标准进行严格的把控,对于没有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的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者对国家与学校明令禁止的消费项目,如果出现虚假违纪违规的使用,要特别地给予严重的处罚,利用有效的奖惩制度来强化科研经费制度的执行力度。

(四)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不严格的监督机制使得制度的执行力显得明显不够,因此要真正发挥高校科研经费相关监督部门与监督人员的作用, 就必须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从而辅助高校科研经费制度能够更好更有效的实施。要建立专门的包括审计处、纪委监察处等主管部门的科研经费监督体系, 加大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的现象的处罚力度。而高校内部审计则应该贯穿科研项目的整个过程。在项目申报阶段,相关审计部门要切身参与项目的预算,对预算的真实性与可行性进行考究,在科研经费的使用阶段,计财处以及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等在监督项目的实施的真实性的同时, 要对经费的开销进行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监督,要坚决避免对科研经费的随意使用与虚假报账等。在项目的结题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效益进行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开销能在满足科研需求的同时,每一笔都具有真实的可行性与实效性。

四、结语

总而言之,国家对高校科研经费所提出来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大高校也在不断地分析自身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不断地探索创新科研经费的制度。在改革高校科研经费制度的过程中,既要兼顾各科研相关人员的利益,同时也要顾及到国家、高校自身及一些社会资助企业或个人的利益。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要不断改革高校科研经费制度中的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科研奖惩制度以及经费的监督机制,让高校的科研经费发挥其最大的激励与促进作用,进而更好地促进高校科研的健康发展。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科研经费在高校的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科研经费成了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这对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文章在阐述高校科研经费的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机制、成本核算体系以及经费监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制度改革建议,以期通过对制度的改革,促进我国高校科研事业更好地发展。

3.科研经费改革 篇三

【关键词】 农业科研 经费 效益 最大化

近年来,农业科学技术作为农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要素,受到高度重视,农业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农业科研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贡献显著提高,这对我国农业的深层次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农业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经费渠道来源多元化

由于科研管理体制等原因,农业科研单位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主要有来自于国家各类科学基金、科学计划项目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由于各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经费一般不允许交叉使用,以致在经费使用上科研单位无法统筹兼顾。由于各项目都强调各自的独立性,难免出现重复立项、项目间交叉研究的问题,也是造成科研经费浪费的原因之一。

1.2预算编制缺乏规范性

长期以来,科研项目人员和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都缺乏统一的认识,形成各自为政的传统管理模式,造成项目管理人员只注重立项,不过问经费使用情况,不跟踪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效益,考虑技术问题多,重视经济效益少;财务管理人员不熟悉科研进展,对年度内项目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心中无数。由于这些原因,造成项目预算管理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随着科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专家管理的权限逐步扩大,这有利于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但由于专家对财务管理业务和相关规定不够熟悉,经验不足,缺乏规范的技术性原则和对市场情况的深入了解,造成实施过程中调整预算频繁,执行预算时的随意性等问题,需要采用一种能使科研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研人员责、权与利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1.3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农业科研单位普遍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问题。争取经费时领导专家都重视,共同攻关;立项后往往疏于管理,形成“推着干,花着看”的局面。造成很多项目出现花探头钱,不能完成课题规定的研究和实验内容,降低了科研质量。或前紧后松,课题结束盲目花钱的局面,有的存在用已有项目抵顶的问题,将课题经费挪作它用,也有的采取多拨付试验点经费,报销其它不合理经费开支的问题等。课题中的基本建设项目在资金使用上更是缺乏规范性,受益与费用负担脱节,导致科研经费的大量流失和科研成本失实。

1.4重复购置设备仪器现象严重

购置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是科研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但在科研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复购置仪器设备和盲目追求高档仪器设备的现象,立一个项目,购置一批设备,有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在项目经费中的比例很高,浪費严重。而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和预算仪器设备独立性原则,是造成这些现象的客观原因。农业科研工作往往需要多学科、跨专业的协同攻关,且因科研项目变化而异,课题组具有相对独立性。教学仪器设备的“割据”和科研项目实施的需要往往发生冲突,其结果是出现浪费现象,如尽管有的仪器长期闲置,而科研项目需要时却用不上。一些项目不得不重复购置仪器设备,造成有限的科研经费严重浪费。一些部门盲目追求仪器设备的档次,把仪器的档次等同于科研的水平,造成大数额的经费被占用,而设备利用率极低。同时,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客观上也大量存在以购置仪器设备名义为科研人员个人购买大量用品,或购置的仪器设备疏于管理,课题结题后归个人所有等情况。

1.5科研副产品疏于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批立项时往往对科研副产品的管理没有统一明确的规范性措施,课题组对科研经费的所有支出在课题结题时统一核销,一次性结题,而科研副产品则一般不纳入管理范围。由于农业科研的特殊性,形成的副产品多由课题组自行处理,造成大量由科研经费衍生的副产品流失,降低了科研经费使用的经济效益。

1.6课题结余经费管理不规范

对课题结余经费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但普遍贯彻执行的不好,甚至有的单位出于小团体利益和本位主义思想,采取默认的态度,造成课题组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课题结余经费的现象。目前,农业科研单位考核只针对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科研课题经费总量等情况进行奖励,并未对课题经费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差异进行分析,更未对未完成预算的项目进行惩罚,这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没有以立项时预算为基础的考核,预算流于形式;缺乏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使科研经费开支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科研经费大多结题未结账,结余经费仍然由主持人自由支配,常被应用于非原预算所列开支范畴。同时,课题经费结余后不能结转使用,也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节约经费的积极性。

2.提高科研经费经济效益的对策

2.1调整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政策

国家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政策,改变项目核算办法,增加项目所在单位统筹管理科研经费的自主权。对项目中基本建设、设备仪器购置、带有共性的试验内容等经费支出,允许项目所在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在各项目间调剂安排,在保证项目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资源共享等途径,节约科研经费,并允许项目内调剂使用或有关项目间调剂使用,以提高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经济效益。

2.2加强科研立项管理

加强科研立项管理,是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经济效益的首要条件。一项科研课题必须经过科研人员选题、单位推荐申报、层层论证、逐级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才能立项。一方面表明国家、社会对于该项研究可能形成的知识产权需要的迫切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项科研经费开支预算的合理性。科研单位要统筹科研立项工作,要根据市场的需求立项,减少为立项而立项的问题。通过查新,减少重复立项,减少和避免重复研究、交叉研究的现象,同时要保证所立项目达到高研究起点,具有领先科技水平的要求,这样才能实现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2.3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

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颁发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经费财务管理实行课题负责制,即以项目为核算对象,全额预算,过程控制,成本核算。这种方式在国际上普遍流行。我国目前的科研项目投入资金与发达国家相比少而又少,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科研经济效益,必须在实行课题负责制的基础上,明确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保证科研项的同时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科研单位要加强科研项目编制预算、预算审核批准、科研经费日常支出、课题经费结题审计以及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中涉及基本建设招投标、物质设备采购招投标等全过程管理。要从项目预算抓起。编制预算时,由项目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参加,使预算既适应研究工作的需要,又符合财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要设立专人负责科研预算审核工作,建立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联审制度,严格预算审核批准程序;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既要方便科研工作,又要严肃财经纪律的原则,制定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完善报核审批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减少直至避免经费使用的随意性。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实现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广大的科研人员通力合作,真正把科研经费管理纳入科研单位整体管理之中,把单纯的支出型财务管理转变为收支结合型财务管理,通过加强管理实现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2.4加强科研资产管理

科研资产管理,主要包括科研固定资产、科研副产品、科研无形资产等。要改革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管理办法,允许科研单位在保证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单位情况统筹安排。除加强科研项目支出核算与管理外,还应对科研活动中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实物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合理配置科研资源。对通用科研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有偿调配、专人负责、统筹使用,课题结束及时收回,避免重复购置、流失等现象的发生。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节约科研项目费用,而且对于部分经费强度小的项目按期保质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科研副产品,科研单位要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课题结束后,科研副产品统一登记入账,并视情况统一处理,增加单位的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将其用于新的科研项目上。科研无形资产管理尤为重要,主要是科研成果管理。科研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并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进产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科研经费的经济价值。

2.5加强课题结余经费的管理

4.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公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是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统一进入公司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公司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转拨到我公司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5、其它经费。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第六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七条 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设立科研经费专项帐户,并由负责项目研发和执行部门严格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1、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2、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3、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4、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5、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6、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7、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用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8、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10、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11、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12、管理费是指负责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13、不可预见费是指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第十条 在国家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即项目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即可使用。

第十一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门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预算。

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部门、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预算。

第十三条 财务部和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需由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后方可调整。

第十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十五条 科研经费的决算按财务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组上报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第十六条 财务部对项目组上报的决算进行审核,并在总决算后一周内,将项目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财务部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负责项目执行研发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

第二十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相关中介机构门应当依据项目委托单位相关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5.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高校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结合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依据经费来源性质,可总体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一)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含xx口)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由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出资投入的科研项目。

(三)高校作为参研单位(非外协方)与外单位联合承担的各类政府部门(含xx口)科技计划项目,有相关政府部门(含xx口)或单位出具能证明高校为参研单位的书面材料的科研项目,按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条 科研项目依据经费开支范围,可总体划分为提取间接费科研项目和提取管理费科研项目。

(一)提取间接费科研项目。此类项目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和间接费,包括纵向I类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直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是指高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高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

2责人要熟悉并掌握??及高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或合同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高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项目预算管理

第九条 项目经费预算是经费收支的基本依据。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第十条 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经费来源预算主要包括申请项目的财政资助经费和自筹配套经费。对于有自筹配套经费要求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供符合经费管理要求的资金来源说明,交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严禁提供虚假经费配套承诺。

(二)经费支出预算按照各类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编报。支出预算中各项支出需按经费管理有关要求,详细说明主要用途和测算依据,合理分配财政资助经费和自筹配套经费,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

第十一条 支出预算中间接费或管理费统一按??规定上限编列;水电费一般按不低于项目总额的??%编列;固定资产使用费按高校发布的上一比例编列;其他支出预算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列。高校财务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经费管理要求,从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的角度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提供建议和指导。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预算必须经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别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在项目申请书、合同书或项目预算书等材料申报截止日期前至少??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在??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第十三条

我校作为项目承担(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分配间接费或管理费预算。我校作为参研单位的,原则上应按子项目经费占总项目经费的比例乘以总项目间接费或管理费额度来编制间接费或管理费预算。

第十四条 科研经费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规定调整范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后报科研管理部门。高校审批的预算调整,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批,财务管理部门备案执行;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预算调整,由科研管理部门行文上报后,财务管理部门备案执行。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以高校名义取得的科研经费统一拨入高校指定的银行账户。项目负责人经查询确认经费到账后,应按高校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费入账手续。

第十六条 科研经费到账后统一由财务管理部门出具到款凭证或票据。对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部门出具财政票据;对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部门开具税务发票。

第十七条

横向科研项目按??有关税收政策应缴的税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税务相关规定,把应缴税费计入经费预算或合同款中。在开具发票时,财务管理部门按??规定税率扣缴各项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减免税的科研项目,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技术合同等书面材料,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手续,财务管理部门根据认定登记结果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或合同书(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

6决。自筹经费不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高校预算拨款。

从项目经费中分摊的固定资产使用费,由高校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十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的间接费按不超过到款总额的??%提取,纳入高校财务统一管理,在高校和学院间进行分配。高校安排使用项目到款总额的??%,其余由学院安排使用。

对于通过技术市场认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项目,高校按减免税款的??%收取合同认证及其他相关费用,由高校安排使用。

对于学院牵头获取的横向科研项目,在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达成一致情况下,学院可额外提取不超过项目到款总额?%的间接费,用于项目总体协调工作相关费用,由学院安排使用。

第二十六条 除拨付分承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可以申请减免管理费(间接费)外,高校管理费(间接费)原则上不予减免。特殊情况确需减免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后,经科研管理部门复核后报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 科研经费直接费支出报销均须经项目负责人或其正式授权审批人审批。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执行《高校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中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按照立项单位的有关规定、批复预算或任务书、合同书中相应条款,据实列支劳务费,用于研究生助研补贴和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用。有工资性收入的在职人员不得在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中领取劳务费,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横向科研项目据实列支劳务费,用于在职人员劳务费、研究生助研补贴和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用。一般横向科研项目在不违背合同书的情况下,可支取不超过项目到款总额?%的劳务费。合同中明确规定以论证、设计、编程、计算、仿真、人文管理等

为主要研究内容的项目,可支取不超过项目到款总额??%的劳务费。劳务费打卡发放,高校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差旅费报销执行《高校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有对外协作的事项,必须订立合作(外协)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科研任务、验收指标、经费额度及明细预算、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无形资产归属等。

在签订合作(外协)合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学院提供合同的相关佐证材料,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科研经费支出中的修缮工程需执行《高校固定资产、修缮工程等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使用科研经费购臵或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必须全部纳入高校管理。

凡属于交付委托方不作高校固定资产的设备,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固定资产交付委托方时,需由委托方出具固定资产接收函,资产管理部门依据接收函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依据相关规定,研制周期两年以上的纵向Ⅲ、Ⅳ类科研项目,按节点进行项目经费考核,通过经费考核的项目,可预提不超过该节点项目经费总额 ??% 的项目收益;未通过经费考核的项目,不得预提项目收益,项目经费考核由学院组织,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6.科研经费改革 篇六

关键词:英国,政府科研经费,审计

如何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是许多国家十分重视的问题。美英等发达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笔者于2014年9月赴英国参加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培训。学习期间,先后邀请英国政府内阁六人智囊团成员斯蒂文博士介绍英国政府科研管理机构设置及科研经费拨款系统,英国文化协会高等教育顾问约翰先生介绍英国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牛津生物医学研究中心运营部主管沃斯里奇博士介绍该研究中心经费管理和监督流程,牛津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菲利普博士介绍该所与中国合作渠道、合作形式及其经费来源及管理;参观访问了英国公共工程贷款委员会、英国议会科学技术办公室、 苏格兰拨款委员会和苏格兰大学环境研究中心,了解其主要职能及经费管理情况。

一、英国政府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特点

英国是科技大国,也是科技强国,人口不到世界人口的1%,科研投入不到3%,却发表了7.9%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论文引用率高达11.8%,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等世界大奖人数仅次于美国。可以说,英国的科研投入产出效益很高。英国科研经费投入渠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府预算、慈善机构赞助、企业及科研机构自身投入,政府预算约占年度科研经费总支出的三分之一。据统计,2011年英国政府财政科研经费支出为98.68亿英磅,占英国国内研发总支出274亿英磅的31.2%。近几年来,英国政府不断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整合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相互制约的科研管理体制

英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2009年在中央内阁设立大学与科学国务大臣,组建商业、创新与技能部,统一负责科研教育宏观政策的制定以及科研教育经费预算方案拟制。在科研经费分配上实行“双重支持系统”,即:商业、创新与技能部并不直接管理科研经费的分配,而是通过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和研究理事会这两个独立的非政府公共机构,具体组织科研教育经费的分配。高校和公共部门科研机构是英国科学研究的主要力量。此外,企业的研发机构也在英国科研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的任务是向大学和学院分配教学和研究基础资金,经费额度按大学研究水平排名分配, 不需要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计划。研究理事会则以研究项目的形式资助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其经费投入必须要有明确的任务和计划;研究理事会下设7个分理事会,按研究领域和方向确定各自的研究发展项目和计划,政府不干预研究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英国政府所有科研经费均要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监督,同时政府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评审委员会对科研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评审。

2、以规划和政策为指导,强化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英国科研经费预算全部在科研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指导下编制完成,英国政府通过制订“科学技术基本法”、“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科学技术指南”等法规,明确今后若干年科学技术的研究方向及其年度预算目标额度,各地方政府根据国家大政方针分别制订本地区“科学技术重点指南”,严格指导本地区年度预算编制,以达到国家科技发展目标。可以说,在英国没有政策就没有预算,政策和预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每年5至6月,商业、创新与技能部和政府其他部门充分协商沟通后,共同提出科研经费预算,经财政部汇总, 先由内阁进行审查,后报下议院全体讨论审核通过,上议院表示认可后执行。英国在内阁成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 设立首席科学顾问,独立向内阁提出科学技术发展咨询建议。在议会成立了科学技术办公室,负责评议政府提交的重大科研改革方案,为议员提供各方面科学技术信息和培训,便于议员掌握科学教育最新动态,对科研经费预算提出质疑,提高了科研投入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同时,各大学和研究机构必须制定科研经费开支预算,报董事会批准,批准后,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严禁开支。

3、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合理确定经费投入方向和领域

英国年度科研经费预算经议会批准后,除政府部门直接掌握的研发经费外,商业、创新与技能部将其他科研经费全部交由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和研究理事会管理。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一般采取公式拨款法对大学和教育机构进行拨款。公式拨款法就是根据统一的量化指标,对各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的人员数量、学生人数、获得的科研成果和奖项等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同行评议的方式,将高校按研究水平分级排名,以此确定具体的拨款数额。拨款前,拨款委员会要与受款教育机构签订一份财务备忘录,规定大学获得和使用政府拨款所必须遵守的条件和开支范围,高校管理层必须按照财务备忘录要求开支经费。

研究理事会则以项目作为科研经费分配的主要方式, 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积极申报项目。所有申报的项目以及项目评审情况都在网上公开,评审过程公开透明,采取同行评议的方式,完全由第三方组织完成,研究理事会只负责外部监督。科研项目确定后,按照研究进度拨款,承研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书中编报的预算。目前,研究理事会资金分配的标准更加倾向于科研项目的产出和影响:一是看哪个科研项目能够带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利益;二是看哪个科研项目能够提升整个队伍和社会的科研能力。

4、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制度体系,科研经费监督风险降低

英国作为信用成熟社会,社会各界人士视声誉高于一切,科研人员更是如此。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并重的经费监管体系, 科研经费使用失信行为鲜有发生。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方面存在信用问题,不但以后在科技界难以立足,甚至在整个社会亦寸步难行,影响其今后的工作,乃至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个人薪酬方面,科研项目中允许按工作量分摊个人的薪酬,但这种分摊并不影响科研人员总体收入水平,科研项目并不能为其带来额外收益。甚至,科研人员以专家身份出现在各类评审评估活动中也不领取专家咨询费,这样一种机制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在科研经费监管方面,一方面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发挥了第一道屏障作用。另一方面,在结题环节,需要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对经费的使用及产出进行鉴证,相应鉴证费用在预算时予以事先明确,以此构建了第二道经费使用屏障,确保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达到预定的比例。

二、对我军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启示

这次培训,开阔了笔者视野,增长了知识,拓展了思路,受益匪浅,并对坚持问题导向,牢固确立“正在战斗、胜人一筹、审则必究”的审计理念,落实“让审计这把‘利剑’ 开刃,让‘高压线’带电,让审计成果的运用更加充分、更加深入、更加有效”的指示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我军今后的科研经费审计工作应注意一下几个方面问题。

1、发挥审计监督利剑作用,加大科研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

英国科研经费管理,时时处处以“诚信”为基础,经费使用透明度很高,科研经费监管的风险较小。反观我国,近年来科研经费被滥用挪用、科研舞弊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批评。科研经费审计必须把揭露违法违规问题作为首要职责,关注科研资金安全,从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入手,审核大项经费划拨、大笔资金流向,深挖细究,查找挤占、挪用和侵占等问题。关注科研领域的虚假行为,掌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主要手段和线索,有针对性地做好审前调查,掌握“玄机”,挖出“小金库”,让科研经费的“蛀虫”无处可藏。通过科研经费审计, 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净化科研领域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军队科研工作持续稳健发展。

2、发挥审计监督导向作用,促使提高军队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纵观英国科研经费管理,科研决策程序和预算管控严格、市场公平竞争力度大,科研经费投入产出效益很高。相比而言,我国我军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和管理较为粗放,经费开支随意性大,损失浪费现象比较多。科研经费审计必须发挥好“导流槽”和“倍增器”的作用,一方面加强科研经费源头审计,紧紧扭住科研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环节不放松,促使科研立项程序严谨规范,承研单位选定公平公正, 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确保科研经费用对地方、给对人,产生较高的军事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加强科研经费末端审计,严把经费使用关口,防止把科研经费变成“万能费”,杜绝不计成本和乱花钱,确保科研经费花出成果、花出效益。

3、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推进军队科研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7.科研经费的另类用途 篇七

近年来,国家向科研领域投入的经费逐年增加。《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此前也说:“估计到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

国家科研经费的增加给科研项目的申请者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金动力,谁都想要“分得一杯羹”。一些申请者为了增加“命中”几率,开始向代理申报机构求助,这些机构通常承诺“专业指导包装”、“顺利通过”。一些项目经费成为申请者行贿的来源,有的至少拿项目经费的10%“打点关节”,一般一个专家的回扣为项目申请费用的2%至5%。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教授曾公开表示:“现行科研经费管理,一些环节设置过于死板太过强调预算执行力,也使科研人员在每年特定的时间中突击花钱,用虚假发票或虚构科研活动来报销未实际产生的科研经费。”他认为,目前课题经费可以支出的项目不够开放,出国学术访问或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从国外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等不能从课题费中支出,也促使一些科研人员违规虚假报销课题费。摘自《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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