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演练

2024-10-11

电信诈骗演练(精选8篇)

1.电信诈骗演练 篇一

附件

电信网络诈骗的几类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

骗术

一、冒充“公、检、法”型:

骗子冒充电信、公检法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并利用改号软件,设置虚拟号码,使事主来电显示为公检法等办案部门对外公布的固定电话号码,有些骗子甚至会给事主通过传真的方式发来传票,以此迷惑事主,在取得了事主的信任后,骗子就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并以录口供为由,询问事主银行账户存款情况。最后,会以种种理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移致一个所谓的“安全账户”。

警方提示:无论电信、银行或任何执法机关,都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号”,更不会仅仅通过电话就告知当事人转移财产。

骗术二:刷卡消费型

骗子向事主发送“银行卡消费”、“信用卡透支”等内容的信息,并留下“咨询电话”,当事主“垂询”时,几名同伙便分别扮演“银行”、“警方”、“银联管理中心”,层层设下圈套,要求事主将银行卡的存款转至一指定账户,由“银行专业人员”做升级保护,达到诈骗的目的。

警方提示:对这种不是很明确的陌生电话号码,持卡人不要拨打,而应及时跟发卡银行取得联系,以确定信息来源。各大银行设有24小时固定客服热线,均为5位数短号。骗术三:U盾升级型

警方提示: 骗术四:“猜猜我是谁”型

犯罪分子先拨通事主电话,让事主“猜猜我是谁”,事主往往碍于情面在自己亲友中联想猜测对方身份,此时犯罪分子顺势答应,并称近日要来看望事主,为下一步做好铺垫。次日再编造出车祸、嫖妓被抓、被海关扣留货物之类的理由向事主借钱,让事主汇钱到指定账户。

警方提示:接听电话切忌麻痹大意,对方身份要核实 骗术五:征婚送花篮型

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发布征婚广告,自称是香港太子爷,并留下香港电话号码,一旦有女事主被骗与其联系上后,骗子就会利用几天时间逐步展现一个预先精心编造好的故事情节来取得女事主的信任。双方在经过一段时间沟通交流后,骗子诈称自己在香港的家族店新开张,要求女事主送祝福花篮若干个,好在家长面前表示诚意,并留下花店的汇款账号。女事主在骗子的花言巧语迷惑下,很容易会上当受骗。

警方提示:诈骗的对象都为大龄女青年,骗子抓住此类人群的“待嫁剩女”心态,利用花言巧语往往很容易迷惑事主,广大女青年应提高警惕。骗术六:钓鱼网站

骗子会在互联网上设立形形式式的钓鱼网站,主要包括几种形式:

1、“有内幕消息”的炒股网站

2、表面酷似银行、彩票中心官方网站的诈骗网站、3、商品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购物网站

4、购买机票、所谓走私罚没车辆的不明网站

骗子在网上发布各种各样的虚假信息,迷惑事主,最终将事主的款项转走。

警方提示:网上信息真假难辨,广大网友应谨慎对待,切忌贪小便宜。骗术

七、退税型

犯罪分子冒充税务、财政、车管所工作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国家已经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让事主提供银行卡号直接通过银行ATM机转账获取税款。骗子继而利用电话指引事主到ATM机上进行操作,乘机将事主的存款转移。

警方提示:国家各种税项收费标准的变更,会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广而告之,不会以电话的形式向纳税人逐个通知。骗术八:电话号码中奖型

骗子以“你的手机号码中奖了,请于XX号码联系”为内容群发短信,当事主拨打电话联系时,骗子会以预先支付公证费、税费等为由,让事主往指定账户存入一定数额的款项。

警方提示:请不要轻易相信中奖信息,更不要转账汇款,以免上当受骗。

2.电信诈骗演练 篇二

近日, 吉林市受害人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称其被自称建峰私募基金公司的人以电话联系、银行汇款炒股票的方式, 先后骗去保证金、本金等7万余元。

受害人闫某近日在互联网上发现一个国家彩票中奖号码的预测网站。闫某注册后, 先后多次通过银行向该网站联系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入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7万余元, 后该网站联系人销声匿迹。

警方提示炒股是一种带有很高风险的理财方式, 人们在选择这种理财方式时应持谨慎态度。此外, 像预测彩票中奖之类的网站带有明显的欺骗性质, 切莫轻信。●

3.聚焦电信诈骗 篇三

花季女孩因电信诈骗殒命,高知教授遭“公检法”诈骗1760万元……最近不断出现的恶性电信诈骗案件,深深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最高法等部门联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通告》的出台,必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电信诈骗人人喊打,为什么屡禁不止?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又该如何拔除这颗“毒瘤”?

六问电信诈骗

1问:为什么电信诈骗如此高发?

除了徐玉玉事件,最近关于电信诈骗的消息不绝于耳。就在9月上旬,央视主持人撒贝宁接到一个诈骗电话,幸好他掌握了一些防骗知识,才避免上当受骗。而很多并不具备这方面知识的普通人,恐怕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有的被骗得倾家荡产,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电信诈骗为何如此猖獗?

归根结底,因为电信诈骗成本低、获益快、取证难、量刑轻,典型的低风险、高收益。

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立案59万起,同比上升32.5%,共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

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分析指出,从360手机卫士监控的数据来看,2016年8月案发量处于平稳增长的状态,仅360手机卫士每天拦截的诈骗电话就超过1400万。之所以引发众怒,主要因为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被攻击,同时造成的损失触目惊心。事实上,暑期也是传统的诈骗高峰。

2问:为什么大学生成被骗“重灾区”?

高校学生已经成为电信诈骗受害“重灾区”。继徐玉玉及大学生宋振宇遭电信诈骗猝死后,9月1日,广东揭阳市一女大学生被骗光近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后跳海自杀。

骗子为何盯上大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容易受到诱惑、社会经验不足和防骗教育缺失,是主要原因。在徐玉玉案中,不法分子打来电话,称有一笔2600元的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因前一天曾接到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因此她信以为真。显然,徐玉玉的个人信息已遭泄露。而“高薪兼职”和“中奖通知”,往往是大学生上当最多的电信诈骗。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大学生急于赚钱或积累工作经验的心理,一步步引诱大学生上钩。

防诈骗已俨然是新生入学的“第一考”。2016年9月新生入校报到,在各高校的醒目位置,纷纷出现了防诈骗的横幅,很多地方民警也走入校园加大宣传。当电信诈骗无孔不入,大学生需要上好这一课。

3问:为什么会被骗子精准诈骗?

纵观这些电信诈骗,骗子们发动的几乎都是精准攻击。无论是徐玉玉助学金,还是新生儿补贴诈骗案,骗子无疑掌握了受害人的详细个人资料。警方通告称,犯罪嫌疑人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信息。

裴智勇指出,以前的电信诈骗几乎是“盲骗”,大海捞针;现在至少一半以上,都是精准作案。电信专家项立刚指出,信息泄露,是诈骗形成的第一环。

谁偷走了我们的信息?是内鬼贩卖信息?是黑客攻击计算机系统窃取?其实还有公开渠道的正常收集,只不过被有心人收集了、更被有心人拿出去诈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收集和泄露的过程,变得简单而高效。面对如此严峻局面,我们只能被动防守吗?

4问:为什么破案率这么低?

徐玉玉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后,在公安部要求督办下,三两天就破案了。“原来电信诈骗是可以破案的!”有人感叹,更多的案件却不了了之。为什么电信诈骗,破案率这么低呢?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杨东曾公开表示,电信诈骗屡打不绝,主要存在5个方面原因:犯罪分子采用远程、非接触方式实施诈骗,侦破难度大;地域性职业犯罪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还很不彻底;金融等领域仍存在管理漏洞,大量銀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电信领域手机、宽带用户非实名问题严重;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难以适应打击犯罪需要,打击一些与电信诈骗相关灰色产业无法可依。

在项立刚看来,反电信诈骗的最大问题是公安体系薄弱,犯罪分子已经是网络化、高效率、低成本、精细分工,而公安系统还是属地管理、网格化、低效率、高成本。所以很多诈骗数额并不巨大的诈骗案,基本无法破掉。面对低成本、高收入的诈骗诱惑,骗子们怎能放弃这块肥肉呢?

5问:为什么监管缺失?

公安、电信、银行,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核心单位。在这里面,运营商该负多大的责任?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专家姜奇平曾指出,运营商为追逐利益而疏于监管难辞其咎。电话实名制实施了多年,为什么就没有完全到位?钱都是从银行取走的,银行是否担责,是否应该有紧急止付的处理方式?

但电信以及金融系统没有监管权力,也没有监管责任,对客户资料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对可能违规的客户也不能停止服务。除了运营商和银行,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行政部门负起相关责任?一些安全公司都能监测到的电信诈骗黑色产业链,媒体也多方披露,而为什么相关部门不作为?

仅仅是在事后发布几条防骗攻略,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建立起一个基于网络,以公安为核心,整合银行、电信等领域的一个网络系统,可以高效率实现认定、止付、抓捕。”项立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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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为什么不严惩重罚?

电信诈骗已经到了人人喊打的境地,民众都在呼吁严惩诈骗犯。量刑太轻,不足以平民愤。但尴尬的是,电信诈骗存在举证难、定罪难等现实难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在徐玉玉一案中,诈骗金额不足1万元,但却是徐玉玉致死的导火线。

对于实施诈骗行为者尚有法可依,那么对于上游的泄露信息的网站、机构、个人又该如何追究责任?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目前仍是空白。项立刚指出,目前从源头完全堵住信息泄露是不可能的,希望电信运营商和银行通过实名制解决所有的问题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加强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提高犯罪成本是必须的。

电信诈骗拷问手机实名制

电信诈骗频发,舆论的矛头指向电信运营商实名制落实不力。尤其是运营170/171号段的虚拟运营商(以下简称虚商),更是成为“众矢之的”。针对近日媒体对虚商实名制的质疑,此前工信部称,将加大对虚商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将把实名制落实情况作为虚商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码号资源、发放正式经营许可证的一票否决项。对违反实名制规定的虚商,将严肃处理。这道铁令一下,本就如履薄冰的虚商们简直成了“过街老鼠”。网上流传的一则防范电信诈骗“六个一律”,甚至提到“所有170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

对这种说法,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表示,这种说法太片面,不能“妖魔化”170号段。“170号段不等于诈骗电话,不能把虚商和170号段一棍子打死,这对于大多数的170用户不公平。”他表示,虚商应当加速落实实名制,解决遗留问题。

经过两年发展,虚商地位似乎也更为尴尬。从2016年4月开始,央视曾曝光“失控的170号段”,虚商便开始被架在火上烤。工信部严令虚商自查自纠,并约谈部分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虚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虚商要实现2016年底新增用户100%实名登记,存量用户95%实名补登。

而面对更加严苛的实名制,一些虚商停止放号。远特通信官网显示,號码已售罄,新号码上线时间敬请期待。乐语通讯则是:“因系统升级,暂时停止销售170号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天音移动称:“从即日起170.com选号入网功能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暂停使用。”

电信专家项立刚认为,虚商未来活下来的不超过5家。而邹学勇则表示,虚商发展两年来给我国通信行业带来很大的变化,比如推动实现了套餐流量不清零,并在业务模式上带来很多新元素。而目前的困难只是“成长的烦恼”。据悉,目前41家虚商已经放号约3200万。

值得关注的是,360公司互联网安全中心发布的《2016中国电信诈骗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2016年8月份诈骗电话的号码源中,固定电话呼出的诈骗电话数量最多,占所有诈骗电话呼叫量的56%;其次是400/ 800电话,占比为27%;手机呼出的诈骗电话仅占诈骗电话呼叫总量的15.4%。尤其是,诈骗电话中只有3.6%来自虚商。

裴智勇分析指出,固定电话和400/ 800号码,更应该成为诈骗电话治理的重点对象。尤其是400/ 800电话面向企业用户,不能用作呼出,但是在现实中却占据如此大的比例。在他看来,在治理电信诈骗上,运营商应该还有空间可以作为。

电信诈骗往往始于一条短信、一个电话,电信运营商也为此背了不少黑锅。在项立刚看来,电信诈骗如此猖獗,电信运营商难逃其咎。实名制(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不能杜绝电信诈骗,但是能提高犯罪成本,抑制部分犯罪行为。在这一点上,运营商责无旁贷。

对电信诈骗的这些新套路,请擦亮你的双眼

电信诈骗新套路一:“你的账户有资金异常变动”

骗子首先窃取了受害者网银登陆账号和密码,通过购买贵金属、活期转定期等操作,制造银行卡上有资金流出的假象。然后,假冒客服打电话确认交易是否为本人操作,并同意给用户退款以骗取用户信任。骗子会再次通过账户内部的资金交易,制造用户账户有资金退回的假象,但由于存在交易手续费的问题,所以退款额一般比之前的账户内部交易金额要小。接下来,骗子会使用受害者网银进行转账操作,或开通快捷支付操作,并选择短信验证码的方式进行验证。这样一来,受害者的手机上,就会收到一条验证码短信。最后,骗子再以限时退款为由,要求受害者立即提供自己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受害者一旦把短信验证码提供给了对方,对方就得手了。

怎么破解: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立即直接拨打银行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别相信任何主动呼入的、自称是客服的电话。

电信诈骗新套路二:“你涉嫌违法了”

“你涉嫌洗钱”“你涉嫌非法集资”“你信用透支需负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的由头。这种手法并不新鲜,但由于其极具恐吓性,不了解此类诈骗的人很容易上当。现在很多骗子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官方客服电话,如果受害者真的反拨回去,一般就能识破骗局。这类骗术甚至还出现了“升级版”:骗子以赠送免费物品为由,引导用户通过电话下单,以货到付款的形式邮寄。若用户拒绝签收快递或者退货,诈骗者便以公检法的口吻对用户进行威胁恐吓,进行诈骗。

怎么破解: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如果有人说你涉嫌犯罪,应当首先拨打110询问;或向身边的亲友询问一下,一般都能很快识破骗局。

电信诈骗新套路三:“您乘坐的××航班取消了”

手机订机票,成了网络诈骗的风口。骗子谎称改签、退票等理由,引导民众进入钓鱼网站,虚假号码,进入到汇款的陷阱。《腾讯2016年第二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这一诈骗类型高达44%,成为网络诈骗主流。骗子能够准确说出受害者的姓名、航班信息,多以可以获得改签补偿金的名义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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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破解:机票退改签业务,通过航空公司、票务代理商等正规渠道的网站、电话、服务厅办理,别相信任何电话、短信,即使与本人信息完全相符。

电信诈骗新套路四:“你购买的商品断货,可以申请退款”

骗子首先完全掌握了受害者的网购信息,并通过准确描述受害者购物信息来取得受害者的信任,进而套取受害者的银行卡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骗子有的时候是直接用电话套取相关信息,有时也会让受害者打开钓鱼网站并手动填写相关信息。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同时泄露,骗子就顺利地将受害者网银账户中的钱转走了。

怎么破解:遇到商品交易出现异常、断货等情况,应当首先向购物网站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不要轻易相信主动呼入的、自称是客服的人。网购账号、支付账号应当单独设置密码,并且密码要足够复杂,定期更换。

电信诈骗新套路五:“向您推荐十大牛股”

此类骗术,通常以学习股票知识、推荐股票为名,向用户收取押金或保证金,对那些急于求成的新股民尤为有效。事实上,正规的证券公司一般是不会向股民提供付费荐股服务的,更不会以此为名向用户收取押金或保证金。

怎么破解:不要相信任何荐股、选股信息,不论这些信息是来自网站、QQ、短信还是电话。可通过回拨官方客服电话的方式求证。

电信诈骗新套路六:“699元免费赠送苹果6S”

湖南警方通告的一起新型诈骗案,某诈骗团伙以“收取699元个人所得税,免费赠送苹果6S手机和700元电话卡”名义,向被害人寄送假冒、已坏手机或手机模具进行诈骗,两个月里先后诈骗受害群众数百人,诈骗金额数十万元。

怎么破解:对这类以貌似合法促销为名义进行的诈骗,不能存有利可图的心理,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电信诈骗新套路七:“请您及时领取新生儿补贴”

犯罪分子以领取新生儿补贴为由行骗。由于他们能说出受害人的详细信息,让受骗人信以为真。骗子在获取受害人银行账号之后,通常会要求受害人到ATM自动取款机操作,按照对方的“引导”进入英文操作界面。由于受害者看不懂ATM机上的英文提示,往往把转账程序当成输入验证码,最终上当。

怎么破解:对此类电话或短信,切勿轻信,更不要到ATM机操作。

电信诈骗新套路八:补换手机卡

最近出现的这种诈骗,其套路通常是先用几百条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轰炸手机,以掩盖由10086客服发送到手机号码上的补卡业务提醒短信;然后,拿着一张有受害者信息的临时身份证,去营业厅现场补办手机卡,使机主本人的手机卡被动失效;最后就是更改手机客服密码和银行卡密码,并通过短信验证码把绑定在手机APP上的银行卡的钱盗走。

怎么破解:常用网站密码、客服密码与银行密码,和其他关键业务登录密码最好不相同,而且要定期修改;对于各类号码发送的链接,不要随意点击。如果接收到大量骚扰电话或短信,切勿关机,应使用手机安全软件屏蔽骚扰号码,并立刻解除银行卡绑定;在使用公共WiFi的场合下,尽量不要登录手机中的银行类APP或者使用手机转账。

链接:160万人分布在黑色产业链,几十个工种环环相扣

360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表示,如今电信诈骗已形成从上游的个人信息攫取、兜售到实施诈骗、分赃的黑色产业链。这个链条越来越产业化、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新的角色不断冒出,二三十个“工种”环环相扣。

根据360猎网平台的数据,中国信息诈骗产业规模超过1152亿元,诈骗从业者超过160万人。电信诈骗屡屡成功,究其原因,360安全专家认为,电信诈骗数量巨大、信息泄露现象普遍、产业链完善、从业人员经過体系化的培训等都成为关键因素。

据了解,诈骗产业链上至少分为4大环节:上游的信息获取、中间的批发销售、面向公众实施诈骗、最后的分赃销赃。在这4大环节上,又有钓鱼编辑、木马开发、盗库黑客、钓鱼零售商、域名贩子、个信批发商、银行卡贩子、电话卡贩子、身份证贩子、电话诈骗经理、短信群发代理、在线推广技师、财务会计师、ATM小马仔、分赃中间人等多个工种环环相扣,将受害人一步步引入陷阱。

裴智勇分析指出,这些工种在2015年年底时大约有15种,但是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新的“工种”还在不断冒出。比如今年居然出现了教学培训者,他们中有人负责研发骗术,有人负责钻研业务漏洞,有人负责编辑诈骗剧本,还有人做心理学分析,专门针对人性的弱点和不同群体的诉求来设计骗局。这些黑色链条上的环节,相互之间神龙见首不见尾,给案件侦破也造成了一定难度。

延伸阅读:电信诈骗是“全球病”,看看这几个国家是如何破解

韩国:“延迟提款制” 冻结30分钟

韩国警方通过视频、短信、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大具有针对性的预防宣传活动。韩国金融界为应对电信诈骗案频发,也进行了政策调整。2015年9月,韩国银行将“延迟提款制”的金额限度,从300万韩元降低到100万韩元。即收到100万韩元以上银行转账后,若想将钱从自动提款机里取出来,需要等待30分钟以上。

美国:建立“拒绝电话推销名单”平台

美国治理电信诈骗,主要依靠两部法律——1991年出台的《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和2003年出台的《控制非自愿色情和推销侵扰法》。这两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与商业营销、产品推广、服务广告有关的垃圾短信。用户只能在两种情况下接受此类手机短信:一是明确表示同意接收;二是这些短信用于紧急情况。后来又推出“拒绝电话推销名单”免费登记平台,任何向平台登记用户发送未经同意的商业营销、产品推广、服务广告等垃圾短信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银行方面也有责任帮助打击犯罪。美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转账后,可以对自己的转账行为提出异议,并有权要求立即冻结对方账户。银行可在规定时期内,帮助用户追回因诈骗而损失的资金。

德国:银行还有追讨服务

德国2003年通过的《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规定,任何机构向用户发送推销商品和服务类手机短信,都要经过用户的书面同意;在21时至次日8时发送广告信息,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即使获得同意,商家短信也要注明“广告”字样。同时,德国有严格的实名制登记制度,并且和个人信用挂钩,信用太低的话,无法在银行、电信和网络等机构开户。许多德国银行不仅有防范措施,还有“追讨”服务。只要收款人在德国,而且事件发生时间在一个月内,银行就能帮客户把钱追回来。

(据《北京晨报》)

4.电信诈骗 篇四

最近出现了一种新的电话诈骗术不知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这里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

亲身体会的电话诈骗,事情就发生在昨天也就是2011年5月18日的中午,突然手机响了,手机里显示这样的一个+0196852202电话号码,当时就没考虑什么就接听了,然后就听到一个人工录音说你有一个包裹请拨打3979852领取,接着就拨打了这个号码3979852,然后是一个自称是中国邮政的女子的人跟你说,在X月X日有个叫XXX的人给你寄了个包裹,经他们那扫描出来包裹里含有 一张XX银行的银行卡和国家的违禁品(也就是指毒品),还说那银行卡里的存款有几十万,请问你认不认识这个给你寄包裹的人,如果是不认识的话,他还说叫你拨打5503580这个称是公安局电话号码叫你去报案,叫公安局来帮你协助调查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后果会很严重!说的真的很诚恳很逼真!当时的我真是给镇住了,也没想到上网去查查电话号码真假,就豪不犹豫就马上拨打了5503580这个称是公安局的电话,拨通之后我就将那个自称是邮局的女子说的话全都跟这个自称是XX公安局XXX大队说了一遍,开始的时候这个自称是XX公安局XXX大队的人是这么说的:“你别急,你要报案?如果你是报假案的话后果很严重,我们这里的电话是有录音的,好,我上网帮你查查,稍等你不要挂机,我们查到了在今年的X月X日有个叫XXX给你寄了个邮件,邮件里面含有一张XX银行卡而且卡里含有几十万的存款和国家的违禁品(毒品),你可知道如果这是真的话情节严重的话那要被判处死刑的,因为你这个例子比较特别,你现在把你所知道的都要完全真实告诉我,包括你的工作是做什么的?在什么银行里开过户?户口里有多少钱?有没定期的存款单什么证明的,只有这样才能把你的户口跟那个进行违法犯罪的户口给区分开来以便于他们把这个XX银行的户口进行冻结处理来进行追查!”等等说了一大堆。最后说了一句”我们会帮你调查清楚的,请你耐心等待."听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但后来经我冷静的思考了以后,发现这里存在几个漏洞。

第一,为什么他们会知道这XX银行卡里存款有多少钱?

第二,邮局打来的电话为什么还要叫你转拨另一个电话。

相信有经验的人应该不会理会这些电话,但是对于像跟我这样缺少生活经验的人来说就要加倍小心了,因为现在的骗子的骗术实在是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啊!为防止上当受骗除了在网上多看些防骗的帖子之外,在日常生活里也要多加留意,不要轻易就相信陌生人说的话或接到一些莫名的电话就信以为真!不要给诱惑迷住!要自己冷静去辨别事实的真伪,这样才不容易上当受骗!希望这个帖子能对大家来如何识别骗子的骗术有所帮助吧!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江阴日报

▇肖首创肖遥

“你还有一个未签收的邮件”、“邮件内有违禁物品”、“警方扣押,转移资金”„„接到陌生人类似的电话或短信时,您得小心了。

陌生人打来催邮电话

“我一听就知道,这肯定又是个诈骗电话。”陈玉今年26岁,在某金融公司上班。昨天上午,她接到了一名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

“你有一个快递还未签收,赶快前去取。”“电话男”自称是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让其赶紧通过服务热线和公司联系。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快递要过来。”不过,好奇的陈玉还是拨打了“服务热线”。

“服务人员”称,她确有一个包裹留在快递公司,但因其涉嫌参与诈骗,包裹已被某市公安机关扣押。随后,对方让她和该市“刑侦大队”联系。

为了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陈玉再次与刑侦大队取得了联系。

“你的资产已经被冻结了,既然你确实没有参与诈骗,那你要赶紧将账户内的钱转移到安全账号内。”对方随之将一个所谓的警方安全账户告诉了陈玉。

“本身就在金融系统工作,另外我根本就没有快递过来。”虽然自己不会上当,但陈玉还是很担心:若是不明真相,或是辨别能力较差的人,确有上当的可能。

投递释疑

若是市民确实有未曾签收的快递或邮件,相关部门或单位会如何做呢?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和市邮政局取得了联系。该局经营部门工作人员说,对于普通包裹,工作人员一般会下发通知单,告知收件人前往所属区域的邮局领取包裹。对于特快型包裹,工作人员都是上门投递,只有在连续2次投递不成后,工作人员才会下发领取包裹通知单或者电话通知,让收件人前往当地邮政局领取。

而对于一些民间机构的投递公司,投递包裹的程序与邮政局基本相同。

警方提醒

目前,该类诈骗案件正在我市及周边地区呈现。以“邮件多日未签收”为幌子,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发布虚假信息,抛出“邮件内有海洛因等违禁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等信息。当受害人拨打“公安局电话”询问时,不法分子再次冒充民警以“受害人的身份资料已被犯罪分子掌握冒用,为了其资金安全,需要冻结其卡内资金”为由,诱骗受害人按照不法分子告知的操作方法进行转账。

5.电信诈骗 篇五

1、电话欠费类:骗子假冒电信运营商用语音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其电话欠费。当事人通过该语音电话询问时,对方谎称其在某银行办理的1张信用卡拖欠电话费,并要求对方向“某某市公安局”报案。所谓的“某某市公安局民警”又谎称当事人“身份证被盗用、银行卡需升级保护、侦查办案需要”,诱骗当事人说出银行卡账号和密码,转账骗走当事人银行卡上的存款。

2、消费类诈骗:骗子用手机群发短信,称当事人在商场刷卡消费若干,若有疑问建议咨询所谓“银联中心”,并留下电话。一旦回复电话,对方又谎称当事人的银联卡可能被盗刷,然后提供所谓的“某某市公安局”报警电话。当事人报警后,“某某市公安局民警”以“保护当事人账户”为由,要求当事人到ATM机上把银行卡上存款转至制定“安全”账户,骗走钱财。

3、退税类诈骗:骗子冒充有关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给当事人,告知其购买的汽车等高档商品可以退税,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一笔“手续费”。随后,又授意当事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通过转账方式交纳费用、领取退税,利用当事人不熟悉银行自动取款、转账业务的弱点,骗走银行卡上全部或部分资金。

4、中奖累诈骗:骗子用手机群发短信,告知当事人中奖,并要求当事人回复某电话。如果当事人回电话,对方就编造各种理由,让当事人相信自己真的已经中奖了,接着就以交纳所得税、手续费等为名,要求当事人先将上述费用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等当事人发觉不对,已上当受骗。

5、贷款类诈骗:骗子以“提供无担保、低息贷款”为诱饵,发布虚假信息,并留下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旦回复电话,对方则声称贷款需先交部分利息,当事人汇入其指定账户以后,对方又陆续要求先交纳“还款保证金”、“个人安全费”、“车辆安全费”等费用,步步下套,骗取钱财。

6.电信诈骗 篇六

——《防电信诈骗》观后感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群众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让银行员工提高警惕性,所以我们进行了防电信诈骗的情景演练。通过情景演练揭露了几种常见的犯罪手段。

1、冒充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电话通知市民要出庭应诉。是称当事人有执行案件在法院,涉嫌经济犯罪,名下账户将被冻结,以此为由进行恐吓,最后以提供“公共账户”为由,要求当事人将名下存款转入其提供的诈骗账户。

2、冒充电信局、公安局工作人员。由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称当事人名下登记的电话和银行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为确保不受损失,需将本人存款转移至一个“安全账户”,并且频频催促当事人赶紧通过电话或就近转账,不然损失更大。

3、冒充充税务、财政、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国家已经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让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号直接通过银行ATM机转账获取税款。

4、冒充亲朋熟人诈骗。编造其家人或自己遇到车祸摔伤等谎言让当事人汇钱到指定帐户。

诈骗方式层出不穷,片中还给我们介绍了办理贷款诈骗、婚介、招聘诈骗、低价购物诈骗、敲诈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重金求子等等。看了这个情景演练以后,我觉得这种既令人恐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眼前。如果我们放松一丁点儿警惕,就会给予嫌犯多一分的机会来进行犯罪活动。在各种诈骗犯罪中骗子的目的是骗钱,而最终将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所以无论犯罪分子如何花言巧语、危言恐吓,我们只要记住“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遇到不明白的事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先和家人联系、沟通,如有疑问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或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确保客户的财产安全!

7.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律惩治 篇七

一、电信诈骗的特点

(一) 电信诈骗具有隐蔽性

电信诈骗犯罪主要利用电话、手机、网络等通信工具进行远程诈骗活动, 同时, 行为人从发布虚假信息诱使被害人处分财物的整个行为过程均发生在信息空间当中, 犯罪人与被害人并没有面对面接触, 因而是一种远程的、非接触性诈骗, 这使得案发后对犯罪分子的指认造成困难。犯罪分子得手后一般采用便捷的银行支付平台对钱款迅速分散、转移, 并且销毁用于诈骗的银行卡、手机卡等, 即便案件被侦破钱款也难以追回, 使得警方查控、追踪此类犯罪难度很大, 电信诈骗利用信息空间超时空性的特点, 往往是跨区域作案, 有的诈骗团伙首要分子甚至盘踞在我国台湾和东南亚等地区和国家, 操控着国内的电信诈骗团伙进行犯罪活动。可见, 电信诈骗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作案容易追查难。

(二) 电信诈骗行为主体具有集团化和专业化特点

电信诈骗集团的纠集方式主要有多种, 其中一类是以亲缘、地缘为纽带纠集起来的家族式、地域式诈骗集团, 一类为公司化专业诈骗集团, 犯罪团伙内部组织较为严密, 分工明确, 一般分为策划、技术、信息、通话、转账、取款这几组人马。首要分子负责“公司”整体运作;策划组则精心研究银行操作流程, 紧随社会热点事件策划出诈骗流程;信息组负责大量收购窃取各种个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U盾等工具;技术组则利用网络平台的漏洞, 通过VOIP网络技术实施犯罪活动;通话组则具体拨打诈骗电话, 引诱受害人上当;诈骗得手后, 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转账组、取款组人员则迅速通过网上银行、ATM提款机将赃款转账、分散后取现, 再通过地下钱庄汇到境外犯罪集团的账户上。各个部分人员相对独立, 各自不了解别组的工作情况以及团伙的整体情况, 但又相互依附、配合默契、运转连贯, 有明显的集团化和专业化特点, 反侦察能力很强。

(三) 电信诈骗的行为对象具有广泛性

电信空间的开放性使得大多数电信诈骗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 并且可以同时向多个对象实施诈骗, 而不是像普通诈骗罪那样只能一对一当面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的便利覆盖某一个不特定多数人的群体进行诈骗, 从北京市110报警服务台报警人的身份来看, 受骗人群已不限定于中老年妇女和退休老人, 其中不乏国家公务员、高级知识分子、白领。可见电信诈骗犯罪受害面广, 涉案数额大, 社会危害性严重于传统诈骗。

(四) 电信诈骗手段具有科技性与及时性

电信诈骗依托于网络技术, 网络技术人员往往服务于多个犯罪团伙吗, 资源共享, 有利于技术的更新和提升, 目前电信诈骗案件已从最早的运用手机短信群发器、电脑群发软件、一号通、400捆绑电话技术, 逐步发展到利用Vo IP (Voice Overinternet Protocol) 网络电话、黑客技术、U盾转账等技术, 技术手段迅速升级, 利用“透传”技术可使其拨打过来的电话显示任意号码, 欺骗性更强, 反侦查的能力也更高。另一方面, 犯罪集团始终紧跟社会热点, 用心揣摩受害人的心理, 与时俱进, 不断更新犯罪手法, 令人防不胜防。

二、电信诈骗的主要类型

(一) 利益诱惑型诈骗手法

1. 中奖类诈骗手法。

(1) 短信中奖诈骗。诈骗行为人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 利用一些当下的热门节目如《快乐大本营》、《星光大道》的名义进行抽奖诈骗, 短信内容一般是“恭喜您的手机号码在xxx节目抽到奖金xxx万元, 请在两周内致电xxxxxxx领取奖金。”随后以支付各项手续费、税费等为名使受害人一步步汇出自己的钱款, 使受害人在利益诱惑下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2) 邮寄中奖诈骗。诈骗行为人虚构一些周年庆祝活动, 将其宣传单和包装精美的信件进行大范围邮递, “恭喜”受害人中奖, 或者邮寄虚假中奖的刮刮卡, 待受害人刮开卡后发现自己中了巨额奖金, 受害人信以为真就会联系信件上的中奖联系电话, 诈骗行为人其后以公证费、税费、手续费等为名进一步实施诈骗。 (3) 网络中奖诈骗。我们在上网的时候会有很多弹窗, 其中有一部分就是一些虚假的中奖信息, 而为了更有迷惑性, 一般也会利用比较有公信力的平台和节目的名义来进行诈骗, 一般在弹窗中会附上领奖网站以及验证码, 受害人登录该网站后填写个人信息后会有专人打电话进行进一步诈骗, 与前述第一种诈骗雷同, 或者通过恶意链接利用手机病毒盗取受害人的网络支付信息盗取其网银账户财产。

2. 虚假利益诱惑信息诈骗。

(1) 低价商品买卖诈骗。这一类型的案件主要是受害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得诈骗行为人设置的虚假信息, 如二手物品、特价商品等等, 然后受害人付款或者提供了各种信息并因此蒙受经济损失。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二手车买卖诈骗, 行为人在各种平台上发布超低价的二手车, 当有人联系进行询问, 就谎称这些车是走私车、赃车而且不在当地所以不能亲自去看, 随后要求受害人汇将这些车合法化的订金、将车运到受害人所在地的运费等, 最后就通知受害人车虽然运到了, 但是由于车的特殊性, 必须预付一半才能看车, 就这样一步步地诈骗受害人的钱财;其中还有一种二手车诈骗需要两名购车人, 其中a去看车, b负责去银行, 等a看了满意给他发短信后, 由b给诈骗行为人指定账户汇款。而诈骗行为人运用改号软件冒充a的电话号码给b发短信, b以为车已看好便进行汇款, 款项随即被诈骗行为人转走, 诈骗完成。还有一些诈骗行为人利用低价商品信息的钓鱼网站获得受害人的网银信息, 他会在商品信息一旁设置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链接图标, 当受害人点击时, 就进入了跟上述机构一模一样的假冒网页盗取其网银账号和密码, 然后盗取网银里的钱;或者直接空手套白狼, 让受害人用网银购买虚构的低价商品达到诈骗目的。 (2) 无息或低息贷款诈骗。诈骗行为人通过短信、电话、网站等方式发布各种无担保贷款、无息或者低息贷款, 宣称其具有贷款速度快、手续简便等优势, 抓住贷款人规避银行贷款的高利息和繁琐手续的贪利心理进行诈骗, 而随着QQ、微信、陌陌等社交软件的流行, 此类贷款诈骗开始盛行于这些社交软件中, 行为人一般使用美女或者帅哥的头像与贷款人聊天以取得信任后进行诈骗活动。此类诈骗主要是这样操作的:先以各种好处来诱惑受害人上钩, 随后以提前缴纳利息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还款能力为借口, 让受害人先打一笔钱到指定账户。还有更具有迷惑性的做法就是不让受害人直接把钱打到指定账户, 而是让受害人自己去办理一张银行卡, 然后把钱打到这个卡上, 随后以验资为由, 让其用诈骗行为人提供的电话号码开通手机银行, 一旦电话银行开通, 受害人的银行账户就完全被诈骗嫌疑人控制, 可以随时将账户内的资金转走。 (3) 退税诈骗。诈骗行为人先从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相关信息, 随后冒充国家税务局或者财政局的工作人员, 利用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联系受害人, 利用其掌握的受害人信息, 逐渐骗取其信任, 并谎称现在国家出台相关的退税优惠, 可以直接去ATM机进行操作, 但需要提供受害人的银行卡号, 当受害人在ATM机进行操作时, 诈骗行为人谎称退税仅能在英文界面操作, 如果受害人不懂或者不熟悉英文, 诈骗行为人就可以让其按照他的指示进行操作, 将账号上的钱转走。

(二) 针对避害心理的诈骗手法

1. 冒充公权力机关诈骗。

诈骗行为冒充公检法或者其他公权力机关, 使用Vo IP网络电话使其电话号码显示为特定公权力机关对外公开的号码, 一般是以电话录音的形式或者直接通话告知受害人有法院传票未领取、涉嫌刑事犯罪、银行账户欠款等等, 然后受害人根据提示进入下一级内容后, 就会有“法官”、“公安”等对其进行恐吓, 恐吓方式五花八门, 最后大多都是以保护资金安全为由说服受害人将资金转入他们指定的安全账户, 随后诈骗行为人将资金转走, 完成诈骗。

2. 冒充黑社会或者上级领导诈骗。

冒充黑社诈骗, 诈骗行为人事先通过黑市等渠道获得受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 通常包括住址、身份证号、车牌号、就读学校等等, 然后冒充黑社会打电话给受害人, 用凶狠的态度恐吓受害人, 谎称有仇家向其寻仇, 如果不花钱消灾, 就会伤害受害人或其亲属的性命或者身体。受害人听到对方对其个人状况如此了解, 便相信确有其事, 一般会出于避害心理将钱汇入诈骗行为人指定的账户中。冒充上级领导诈骗, 诈骗行为人通过网络等手段事先获取受害人单位的电话号码, 然后通过改号软件使用此号码打给受害人, 冒充其上级单位领导, 让受害人单位购买一定数量的各种器材、车辆以及帮助解决个人资金困难等等, 要求其将钱款打入某个账户, 而受害人单位迫于领导的威权一般不会过问太多, 就将钱款汇出而被骗。

3. 虚构绑架事实诈骗。

诈骗行为人通过黑市等渠道获知受害人的联系方式, 待受害人不在家的时间先冒充老朋友或者同学同事套取其家中孩子的信息 (年龄、就读学校、家的住址等) , 随后通过改号软件假装10000号等电信公司再次联系受害人谎称目前正在进行电信线路的整修之类的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而不要挂断电话。与此同时另一组诈骗行为人则联系受害人的丈夫、妻子或者其他亲属, 声称其孩子已经在家中被绑架, 要立刻在最近的ATM机将赎金汇入指定的账户之中, 不许挂电话不许报警, 否则撕票, 有时候还会放出孩子求救的声音例如“爸爸, 救我!”之类的, 而且由于诈骗行为人事先也掌握了孩子的相关信息, 而且在如此急迫的情形下受害人也无暇考虑, 一般会信以为真立刻赶往ATM机, 有些受害人会让其他亲友拨打其家里电话核实家中情况, 而此时由于正在“配合”电信部门的检修工作, 家中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受害人见状也就立刻汇出赎金而受骗。通过这样周密的布局, 此种诈骗迷惑性极大。

(三) 情义救助型诈骗手法

1. 捐款诈骗。

诈骗行为人主要通过设置各种公益机构的假网站来骗取人们的捐款, 而且往往是紧跟时代热点, 每逢天灾人祸便是他们大展身手的时候, 各种模仿度还原度极高的假网站骗取了大量捐款。以汶川大地震为例, 正当全国人民捐钱捐物、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之际, 诈骗嫌疑人在互联网上伪造出一个名为“腾讯慈善基金联合李连杰壹基金为汉川大地震紧急募捐”的钓鱼网站, 该网站从网页布局、颜色、文字风格等完全模仿腾讯公司网页, 伪装十分逼真, 唯一的区别是接受捐款的银行账户不是某基金会的名称而是个人姓名, 很多爱心人士在向灾区捐款时没有注意到这个可疑之处, 诈骗嫌疑人则趁机大发国难财。

2. 冒充熟人诈骗。

此种诈骗方式便是俗称的“猜猜我是谁”诈骗, 是比较普遍的诈骗手段。诈骗行为人事先通过黑市获取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然后电话联系其并谎称他是受害人的某个老同学或朋友并让他猜猜我是谁。由于诈骗行为人知道受害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而且受害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进一步追问他是谁, 当受害人说出一个名字时, 诈骗行为人就会顺着说他就是这个人, 继续与受害人套近乎, 最后说过两天去探望受害人。待过了一两天后, 诈骗行为人会再次联系受害人, 以在探望其途中出了车祸需要赔偿金、被警察抓获需要保释金、受伤或者生病住院需要医药费等等为理由恳求受害人给予帮助并承诺回家后立刻把钱还给受害人, 利用受害人出于救助朋友的心理欺骗其把钱汇到诈骗行为人的账户下。待受害人照做后, 诈骗行为人立刻销声匿迹。

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率越来越高, 利用qq、msn、微信等社交软件号冒充熟人进行诈骗的行为也越来越多了, 由于现在社交软件逐渐取代了传统的通信方式, 而且每个号对应的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此种方式更容易让人上钩。诈骗行为人首先通过木马等病毒盗取受害人好友的QQ、微信号, 同样的以有各种急事如欠钱、交学费等等为理由向受害人寻求帮助, 让其通过网银、q币等支付方式向其转账。还有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公司电子邮箱, 向其他公司发送虚假电子邮件, 以更改交易账户为借口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骗取钱财的诈骗方式。

(四) 其他诈骗手法

1. 代购诈骗。

现在微信上越来越多代购店铺, 但是与淘宝不同, 缺乏必要的监控与行业规制, 往往是通过朋友圈进进行宣传, 私下进行买卖付款。一般都有比较好听的名字例如“英国名包代购”、“日本化妆品代购”, 商品一般比市面上的便宜很多, 宣称是正品并且由于可以逃避关税所以能拿到低价商品, 一般是奢侈品, 并且通过朋友圈进行宣传提高可信度。当受害人根据诈骗行为人发来的链接付款后一段时间没收到货物进行询问时, 诈骗行为人就谎称商品已经被海关扣下必须缴关税, 而当受害人再次将关税钱打给店家后, 这个微信号便立刻杳无音讯。

2. 二维码诈骗。

诈骗行为人假装成淘宝买家, 对卖家谎称需要采购多件商品, 然后加对方微信, 给卖家发送一个二维码图片, 扫描之后显示一个名为“淘宝宝贝分享清单”的文件, 使用前要求授权安装, 诈骗行为人会说这是看图片的插件, 安装后就可以看到购物清单了。实际上这个文件是手机木马, 会获取受害人卖家的手机上的各种账号密码、网银信息以及一些个人隐私信息。

3. 话费诈骗。

诈骗行为人在朋友圈发布一些虚假信息, 例如“名贵狗求免费领养”, 声称养狗场被毁, 若狗无人领养就会被安乐死, 或者发布一些求职信息, 例如一些大企业的实习、兼职机会等等, 并且会在该条消息后面附带联系的手机号码。而当受害人拨打这个电话去咨询时, 会显示该电话已经关机或者不能接听, 而此时受害人的手机话费已经被扣掉十元钱。

4.“点赞”诈骗。

诈骗行为人在朋友圈上发布一些活动信息, 宣称新店开张赚人气, 转发、收集、点“赞”就可以获得某某奖品, 只需要把“赞”的图片截图并把联系方式发给他就能获得奖品。而受害人收集到足够的“赞”之后把联系方式发过去后却杳无音讯, 拨打该条消息上的联系电话也不会有人接听。诈骗行为人其实是为了套取更多人的真实个人信息用于贩卖或者进一步诈骗, 他们发布点“赞”信息后, 不会透露商家具体位置, 而是写着会电话通知, 要求参与者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发到微信平台, 当获得的个人信息足够多后, 诈骗行为人就会自动消失。

三、惩治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律建议

我国刑法对于电信诈骗并没有单独设立罪名,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惩治电信诈骗犯罪, 2011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发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两高《解释》) 。 (1) 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 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并酌情从严惩处。 (2)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 但发送诈骗信5000条以上的, 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 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以诈骗罪 (未遂) 定罪处罚。 (3)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 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 以共同犯罪论处。

(一) 上述第一款主要是对电信诈骗的既遂问题的规定, 与普通诈骗罪适用同样的标准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诈骗案件解释》规定的诈骗罪“数额较大”在“2000元至4000元”的幅度内;而2011年的《解释》规定的诈骗罪“数额较大”在3000元至1万元的幅度内, 为了适应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较前者最低数额提高了1000元, 而且最低数额的幅度范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这也是为了适应不同区域以及城乡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导致收入差距的现状, 这样可以让各地方更加灵活地从实际出发规定相应的标准。但是, “数额较大”的最低标准2000元提高了1000元, 这是与同期工资数额增长不成比例的。根据相关资料显示, 2010年的工资数额增长是1997年的近4.5倍, 最低标准应该提高更多。同时, 电信诈骗与普通诈骗犯罪的“数额较大”也应有所区别。电信诈骗犯罪涉及的人数比较多, 涉及的地区也比较广泛, 数额标准和普通诈骗一样会导致打击面过宽, 不利于司法实践, 电信诈骗的最低数额应该适当提高。

(二) 上述第二款主要是对电信诈骗未遂问题的规定

打击电信诈犯罪的难点主要在于调查取证困难。因此, 司法解释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 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清的实际规定了电信诈骗未遂的具体类型。短信的发送量和拨打电话的次数一般会有电子记录, 在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的情况下, 根据信息和电话的数量也能定罪量刑, 这样的标准极大方便了司法实践中的调查取证, 提高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 这三种类型的电信诈骗未遂, 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条件:即“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这个共同的前提条件实际上表明;只有在“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前提条件下, 才有可能构成电信诈骗未遂的三种类型;否则, 如果不具备该前提条件, 而是“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 诈骗数额能够查证的”, 那就应该构成普通诈骗未遂, 而不是构成电信诈骗未遂。

《解释》这一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定罪的标准, 有利于司法操作, 但也有一些不足。短信诈骗与电话诈骗仅仅是电信诈骗犯罪的一种类型, 该解释并未规定其他电信诈骗犯罪的未遂标准, 如利用网站发布诈骗信息、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发布诈骗信息等等。而且对于其中的“诈骗电话”、“诈骗短信”的定义应该进行解释, 明确究竟是以诈骗为目的的电话和短信还是包含诈骗内容的电话和短信。

(三) 上述第三款主要是针对电信诈骗共同犯罪的规定

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相对于传统的共同犯罪其问题主要在于对于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电信诈骗犯罪分工明确且相对独立, 对于主犯的故意认定虽然较为容易, 但是由于主犯一般难以抓获, 因此, 认定共同犯罪故意有较大的难度。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共同故意的界定, 两高《办理诈骗案件解释》第7条规定虽然是从帮助犯的角度来界定“电信诈骗的共同犯罪”, 但它却清楚地表明了实施电信诈骗的实行犯与帮助犯二者所具有的“电信诈骗犯罪的共同故意”, 虽然认定电信诈骗犯罪的共同故意”有一定难度, 但也必须要加以认真查明、确定, 因为它是成立电信诈骗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关于电信诈骗共犯的刑事责任分配, 《解释》没有作出不同于普通共同犯罪的规定, 但是笔者认为, 在电信诈骗集团化专业化的趋势之下, 其犯罪行为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各种技术手段, 提供技术支持的帮助犯其实发挥了比拨打电话和发送短信的行为人更大的作用, 居于电信诈骗的核心地位, 缺少帮助犯的技术支持, 整个电信诈骗机制就无法运转。而传统共犯理论对于帮助犯是比照实行犯所判处的刑罚处以较轻的刑罚, 对更严重的行为适用较轻的刑罚, 显然是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为此, 有必要将帮助犯的刑事责任提高到正犯的位置上来, 也即共犯行为的正犯化, 就是指将共同犯罪中的共犯提升到正犯的地位, 使得原来的共犯行为脱离赖以依存的正犯而独立构成新罪。与之相适应, 也就必须将电信诈骗单独设罪名, 将帮助行为纳入电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之中。

笔者认为, 应当将电信诈骗犯罪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 单独予以规定。电信诈骗犯罪有很多不同于传统诈骗犯罪的特点, 除了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以外, 还扰乱了信息空间秩序以及公共秩序, 而且其侵害法益的严重程度高于传统诈骗, 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规定为一个特定类型的诈骗犯罪十分有必要, 也便于认定和操作, 毕竟不能总是依赖于司法解释来解决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犯罪问题。

在法定刑的设置上, 从罪刑均衡与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 应适度提高电信诈骗罪的法定刑, 但又不能过重, 不能规定死刑, 而应该将自由刑与财产刑进行优化配置, 以提高罚金数额为主。值得注意的是, 由于电信诈骗犯罪主体众多, 未成年犯罪的比例很高, 为此应该在法定刑设置上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特殊规定, 以适用保安处分为主。

摘要:本文以近年来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为分析对象, 第一部分对电信诈骗隐蔽性、行为主体的集团化和专业化、行为对象的广泛性以及手段的科技性和及时性四个特点进行说明, 由此说明电信诈骗犯罪的严重性以及对其查处的困难。第二部分则深入分析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犯罪手法, 按照不同的类型予以分类, 包括利益诱惑型诈骗手法、针对避害心理的诈骗手法、情义救助型诈骗手法以及其他类型的诈骗手法。第三部分先从我国现行有关电信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发, 对其解读并分析其中的不足, 并由此提出对电信诈骗犯罪单独设立罪名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电信诈骗,特点,主要类型,法律建议

参考文献

[1]欧阳颖思.探讨电信诈骗之特殊性——以客观构成要件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 2010, (5) .

[2]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J]河北法学, 2011, (12) .

8.电信诈骗 十大骗术揭秘 篇八

今年年初,央视曝光东莞色情产业的行为,引发了社会对东莞色情业泛滥的关注,也让骗子看到了商机。一时间,“我在东莞嫖娼被抓,马上把钱汇到××账号”的诈骗电话纷至沓来,虽然是广撒网式的诈骗手段,但受害者也不在少数。专家表示,骗子经常利用引人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行骗,因此接到类似电话,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行骗是诈骗者常用的伎俩。利用人们怕惹麻烦的心理,骗子也通常假冒警察,称受害者牵涉洗钱案或毒品交易案,已经留有案底,要想消案,必须汇钱至某个账号,否则就要被起诉。如此危言耸听的话语,总能让受害者手足无措,最终想花钱消灾,掉入骗子布好的陷阱。

继浙江首个放开二胎生育政策后,包括北京等多个城市也相继放开,一时间,各种新生儿补贴诈骗猖獗。骗子往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用户生育信息后,拨打受害者电话,称其符合国家新生儿补贴标准,可以获得定额补贴。由于骗子能报出受害者身份证、育儿情况等信息,受害者极容易上当受骗。

骗子冒充税务工作人员,称国家实施了新的购车退税政策,要求受害人办理退税手续。在这类诈骗手段中,骗子均经过相关培训,对于政策十分了解,不明真相的受害者极容易受骗。另一方面,由于购车一族群体日渐庞大,此类诈骗手段命中率也越来越高。今年1月,内蒙古一付姓村民就因此被骗了34000余元。

在此类电话诈骗中,骗子借用自来水公司之名,利用停水,威胁用户。用户接听此类电话后,骗子通常会告知用户,因欠水费、私动表位、水源污染等原因,将被强制停水,从而进一步引出用户已涉嫌非法卖水,要求事主将钱转入公安局,进行安全审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

由于用户网购信息频繁被泄露,不少用户往往在网购商品后,就接到假冒电商客服的电话,对方以网购订单出现异常,要求用户退款或重新购买为由,骗取钱财。骗子常常利用不法手段获取用户网购信息,以此提高诈骗成功率。

利用热门综艺或电商中奖手段实施诈骗,也是电信诈骗常用手段。骗子常常以超值奖励吸引受害者,利用人们想要获取意外之财的心理,实施诈骗,虽然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受骗者也不在少数。

骗子通常以航班取消、旅客需要拨打客服电话办理退票手续为由,迫使受害者拨打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从而进一步诱导用户进行网银转账等操作,骗取钱财。

每到月末、月初,电信公司总会给用户发送积分提示的信息,而骗子也瞄准了该机会。他们冒充积分商城工作人员,并称手机积分可以兑换高档智能机,如果不及时兑换,手机积分将会清零。一旦用户要求办理兑奖业务后,骗子将会以积分不够为由,要求受害者支付一定的差价,进而骗取受害者钱财。

骗子利用自动拨号软件和手机等设备,24时不间断拨打受害者手机电话。这类电话往往只响一次,用户在看到手机中的未接电话后,往往会进行回拨,此时,用户手机话费就会被悄然吸走。

以上诈骗手段为2014年不法分子常用的十大电信诈骗手段,他们通常是假冒政府公务人员或公司员工,甚至利用改号软件,对实施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伪装,让用户难以识别。但骗子最终还是要拐到“钱”上,因此一旦对方提钱,就要多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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