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2024-07-01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通用8篇)

1.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篇一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2007年4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的介绍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相关自律性组织依法对介绍业务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二)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三)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四)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

(五)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介绍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

(六)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风险控制指标标准是指:

(一)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

(二)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

(三)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

(四)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签订、变更或者终止委托协议的,双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各自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并有效执行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合规检查等制度,确保有效防范和隔离介绍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明确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业务的协作程序和规则。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应当独立经营,保持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分开隔离。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妥善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凭证、单据、账簿、报表、合同、数据信息等资料。资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发生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对证券公司从事的介绍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章业务规则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逾期未改正,其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期货公司终止与该证券公司的介绍业务关系。

2.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篇二

总之,随着证券业务应用层处理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的规模不断扩大,各类新证券业务应用不断上线,网络已成为证券公司竞争力的重要部分,是保障证券业务应用层信息化顺利运行的纽带和基石。而安全性也必然成为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1 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的目标

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如下五个安全性目标:

1)机密性:证券业务信息只能被需要的人、授权的人看到,在传输过程中无法被截获。

2)有效性:证券业务应用层系统中的信息是安全的、有效的。

3)完整性:证券业务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会被篡改、丢失和乱序,信息不会被随意生成、修改和删除。

4)审查能力:根据机密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可以对数据审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归类。

5)可靠性/不可抵赖性/标识:发出的证券信息具有可靠的标识,发信人不能抵赖。

要实现以上目标,需要证券业务应用层内部的多个模块(用户登录、权限管理、加密、数字签名)相互作用。其中用户登录、权限管理主要是实现对证券业务应用层系统的访问控制,加密主要实现数据的加密存储。当然,证券业务应用层的安全还需要其它各层基础安全设施的协作。

2 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的设计

2.1 用户登录功能的设计与实现

作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某种程度上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身份认证技术普遍受到关注。认证技术提供了关于某个人或某个事物身份的保证,这意味着当某人声称具有一个特别的身份(如某个特定的用户名称)时,认证技术将提供某种方法来证实这一声明是正确的。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的用户登录功能设计的具体方法是:

在证券用户请求登录页面时,服务器端生成一随机数,服务器端保存这一随机数,并将这一随机数与登录页面一同发送给用户;用户在登录时既要提供用户ID和密码,而且需提供这一随机数。服务器端验证用户登录信息时,首先验证证券用户提交的随机数是否正确,在认证码正确的情况下再做下一步的用户及密码的验证,并同时清除掉服务器端分配给用户的随机数。为了加大破解难度,通常将这一随机数附着在一幅图片上发送到证券客户端。另外,虽然增加认证码的方法能防止入侵者的字典攻击,但是入侵者高密度的登录验证,还是会对网络传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登录模块中检查同一IP登录情况是否异常,如在很短的时间里,登录次数明显不正常时,将把这一IP记录加入到受限IP库中。验证证券用户登录的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2.2 权限管理模块的设计

为了实现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中资源的访问控制,用户在通过了身份验证,进入系统后,只能访问系统授予的权限内的证券业务资源。证券业务应用系统的用户、权限管理与操作系统的用户、权限管理的概念所不同之处在于:

1)证券业务系统里的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的对象主要是证券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例如数据、功能等,而不是网络、主机、文件目录和数据库;

2)证券业务系统中的用户、权限信息通常存储在应用系统指定的位置(例如数据库中),通过专门开发的界面进行维护;

3)由于证券业务的复杂性,权限的控制级别更细些,通常需要到记录和记录的字段一级,因此现有手段(如数据库管理系统本身)无法提供相应的访问控制机制。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的权限管理具体包括证券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功能模块(资源)管理、权限分配。如图2所示。

1)证券用户管理

证券用户是指能对证券业务资源进行访问的一个主体。证券用户是系统的使用者。证券用户通过角色拥有对应系统中对象的权限。证券用户管理主要包括添加、删除、修改用户等功能。

2)证券角色管理

证券角色是在证券业务应用中形成的,在部门中具有特定职责、权利的一类人员的总称。在信息系统中,证券角色是能够控制一定资源的用户集合。证券角色管理包括角色的添加、删除,角色属性的修改角色的指派,角色权限的指派。

3)资源管理

资源是证券业务中用户和角色访问、操作、控制的抽象客体。本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提供对功能模块和数据库表、记录和字段的授权访问,将所有模块和对应的数据库表、记录和字段按照需求规则划分类别和层次,按树结构进行存储,再由权限管理模块将各模块权限分配给角色。应用的对象首先需要注册,才能成为证券业务资源,才能进一步定义权限、并指派给用户和角色。

4)权限分配

权限,简单地说,就是用户和角色对证券业务资源所具有的操作类型。权限是和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密切相关的,是系统资源“与生俱来”的。

3 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的数据库签名验证

本文研究的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的数据库签名验证主要通过CryptSignMessage()函数实现签名,通过CryptHashMessage()函数生成文件哈希。本系统采用MD5算法生成散列值,一共是128位。此签名验证模块会在签名信息上附带相应的公钥信息,这样对签名验证时就非常方便了。而且对于签名者的证书获取也变得更加容易。程序流程图如图3所示。

此数字签名程序中用到的函数如下描述:

其中,数字签名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参数的结构由变量pSignPara加以定义,包括一些算法(比如散列、加密等)、数字签名证书个数及数组、签名编码信息类型等等。在数字签名过程中,可以将信息与哈希值共同保存在同一空间,这个状态是参数fDetachedSignature加以表示,初始状态为假。

而数字签名数组的指针及数值分别由参数*rgpbToBeSigned[]以及cToBeSigned加以表示。进行数字签名后的数据大小及指针又分别由参数*pcbSignedBlob以及*pbSignedBlob加以表示。

接受端接到了加密数据后,将对会话密钥及文件分别进行解密。首先,通过获取信息头部文件中的签名简要,利用公钥获得哈希值。可以通过CryptHashMessage()函数直接从头部文件中获取加密文件的哈希值。其次,比较两者的哈希是否一致(也就是签名的哈希和从头部文件中获取的哈布)。如果两者是一致的话,表明加密文件是完整的,在传输时没有出现被破坏的现象。反之,则表示文件传输有误。本文研究的证券业务应用层安全管理平台的数字签名认证就是通过这样的密钥及哈希来验证签名的有效性。

数字签名对应都有一个签名认证证书,证书就保存在证书库中的。如何对签名者的证书进行有效验证呢?本文是通过证书验证模块加以实现的。主要是验证证书是否是服务器端所承认的机构颁发的、证书是否是有效的等等。本文主要借助于CertVerifySubjectCertificateContext()函数实现对证书的验证。证书验证的函数说明如下描述:

证书验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参量通过pVerifyPara加以设定,主要包括证书所在的证书库信息、证书服务的供应方以及证书编码信息等。当有若干个签名者进行签名时,必须进行索引设置,这是由参数dwSignerIndex加以设定的。证书的签名信息参数由*pbSignedBlob和cbSignedBlob加以验证。而每个证书都有一个句柄相对应,这主要由变量*ppSignerCert加以表示。

4 总结

总之,本文的研究能有效保障证券业务交易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避免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漏洞进行窃听、冒充、诈骗等活动,同时为探索证券业务应用层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迈出有益的一步,本文研究的意义就在于此。

参考文献

[1]田青.证券电子商务系统的应用层安全体系设计[J].计算机与网络,2009(5).

[2]朱道奇,窦尔翔.我国证券业信息化现状与发展探析[J].中国金融电脑,2008(6).

[3]张瑜,费文晓,余波.一种基于PKI的安全公文签名加密解决方案[J].微计算机信息,2010(18).

3.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篇三

国金证券认为下半年会走出一倒“V”的走势,猜想高度可能会达到4500点。看好成长股,因为成长股在经历了40%的跌幅之后,可能出现一定反弹。个股之间分化会进一步加剧,自下而上精选,回避无业绩高估值的个股。行业及板块配置: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军工。

大环境:政府不希望“牛”市过早结束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投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A股交投活跃,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基础所在,“强”改革需要的是“活”市场。从历史来看,只要是熊市,IPO也会是处于停发的状态。证监会对这一段下跌较为担忧的原因之一就是,资本市场的不景气会影响金融市场改革的进程,所以我们认为,监管层一定会全力去救市。

资本市场承担着重要的角色,繁荣的资本市场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需要。如果A股市场转为“熊”市,若从现在的3700点到3000点将会意味着什么?我们认为意味着许多的资本市场改革都会停滞。例如政府债务问题的解决,国有资产的做大做强,还有注册制、新兴战略板的推出、中概股的回归,甚至经济结构转型、新兴产业群体的崛起(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以及其他领域的改革,如财税、国企、民生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2006年以来有一个特别好的规律,资本市场动荡时,“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由此我们有两点结论:第一点政策已经全面转向宽松,转向非常的友好;另一个结论是,我们倾向于相信未来这种友好的政策会持续一段时间。由此我们判断,如果政策转暖的话,对于当前的市场没有太多的担忧。

另外,短期来看的话,A股市场有可能还会走出一波人造的“反弹”市,幅度在4500点左右。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组合其实是超预期的。为什么这么认为呢?有四个原因:第一,从全球资本市场来看,救市应该是很高调的事情,对中国政府而言,也是如此。第二,“真金白银”地去救市,上周末,也是政府打的第二张牌。第三,是28家新股的批文通过但暂缓发行。第四是做空机制的限制。中国政府在第一时间打出来这四张牌是超乎市场预期的。现在站在3600点至3700点的情况下,我们倾向于反弹的窗口应该逐步打开,而且这种泡沫不存在趋势性的颠覆。

细节决定波动:“牛与熊”的思维变换

细节方面,下半年应该出现牛熊的思维切换,即在一波反弹之后,存在三方面的压力:第一个压力,居民资产的再转移趋势将会显著放缓;第二个压力是全球“QE”边际上的变化;第三个压力是直接融资。

新股发行大体按照证监会计划进行,但具体发行节奏会适度考虑市场情况。如果市场能够反弹到4500点,我们认为下半年新股的发行还是会继续。注册制出来之后,企业上市的步伐将会加快,在注册制来临之前仍有550余家企业排队IPO,注册制出来以后,监管层对这些排队IPO的企业应有所交代。我们统计的数据是,已经过会但是还没拿到批文的企业有10家,已经拿到批文还没发行的有28家。肖钢主席则谈到:目前在排队的拟IPO企业,到注册制实施未审完的,将继续排队。

盈利跟不上流动性,估值不太可能维持过高

我们认为,这波下跌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估值太高,即使在经历三周的“暴跌”后,A股的估值仍然过高。年初以来,四大股指都有上涨,创业板最高有77%的涨幅,从个股来看,有42%的股票上涨超过50%,所以我们认为A股市场的赚钱效应在上半年体现得比较充分。

从市值来看,现在的市场总市值差不多是今年3月底4月初的水平,其中上证综指、创业板指总市值分别为35.51万亿、2万亿;流通市值方面,上述两者分别为25.87万亿、1.4万亿。

从三大股指的动态估值来看,也不算太低,目前的数值与今年3月份基本持平。具体来看,动态PE方面,上证综指自高点16.4倍回落至13.9倍(年初11倍),创业板指自高点76.2倍回落至56.2倍(年初36.1倍)、中小板自高点44.1至32.1倍(年初22.8倍)。

下半场:“∧”型走势

如果下半年政策持续走暖,我们倾向于市场下半年会走出一个倒“V”的走势,反弹的高度或在4500点附近。之所以先看一轮反弹,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新股发行暂缓;第二,国家已经拿出真金白银在市场购买股票;第三,整个政策,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鼓励增持回购等政策,都是偏暖的环境。由此,我们认为市场会有一轮反弹,但反弹的高度不会太高。

板块配置方面,我们看好成长股,因为成长股在经历了40%的跌幅之后,可能出现一定反弹。个股之间分化会进一步加剧,自下而上精选,回避无业绩高估值的个股。

行业及板块配置,我们看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军工。

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使得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比如,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电力让很多行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互联网也会像电一样,作为一种生产力工具,给每个行业带来效率的大幅提升。传统集中度高、龙头享受渠道垄断溢价的行业,将迎来互联网“破坏式创新”,部分传统行业PE有望获得提升。

“中国制造2025”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10大领域。

在雾霾、水污染等环保问题趋于严峻的背景下,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被提升至较高的高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新能源发展的篇幅较上年大大增加,明确谈到了:1)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2)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2015年是军工的大年。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提高军工资产证券化为大势所趋,2015年军工行业在资产注入、整体上市、军民深度融合、科研体制改革等方面进入实质推进阶段,这将为资本市场军工资产的发展壮大提供契机,预计接下来军民融合的政策催化剂会出来。

“一带一路”的发展和周边局势的缓和必须以军工力量对比的提升为基础,类似于美国当年的“马歇尔计划”,也是以发展军工为重要导向。

4.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篇四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2-02-21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防范和控制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或者影响其市场价格的因素进行分析,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证券研究报告,是指含有对具体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投资评级意见等内容的文件,主要包括涉及具体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上市公司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证券研究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

对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状况、证券市场等发表分析、评论或者意见,不涉及具体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不属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原则,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冲突,审慎处理影响证券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传播虚假、不实、误导信息。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实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机构,应当是依法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第六条 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研究人员,应当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为署名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人员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设立相对独立的研究部门或者子公司,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及相关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证券公司负责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负责自营、资产管理等存在利益冲突的证券业务。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自营、资产管理等存在利益冲突的证券业务。

第八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研究部门及其人员制作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向本公司有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关系的证券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诺,发布对其有利的证券研究报告。

第九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应当符合下列内容与格式要求:

(一)标注证券研究报告字样;

(二)注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称和业务资质;

(三)注明署名的研究人员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四)注明证券研究报告发布时间;

(五)注明证券研究报告依据的信息来源;

(六)说明证券研究报告分析方法、依据和研究结论的局限性;

(七)提示投资风险。

第十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审阅机制,在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由证券研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对证券研究报告进行质量管理,由合规管理人员对证券研究报告涉及的合规管理事项进行合规审查。

除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人员以及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人员均不得在发布前审阅证券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公平对待证券研究报告使用者。不得将拟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内容或者观点,提前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及人员或者特定使用者,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建立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相关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规定管理流程、披露要求和合规审查等内容,有效管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与公司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对具体股票做出明确的估值和投资评级的,应当经合规管理人员审查后,在证券研究报告中或者便于客户查询的渠道,披露截至证券研究报告发布日,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数量、市值及占公司自营投资总额的比例。证券研究报告发布日及第二个交易日,公司自营投资不得进行与证券研究报告观点相反的交易。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证券分析师利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为自身及其利益相关者谋取不当利益,防止相关人员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

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隔离墙制度,防止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及人员利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证券分析师因公司业务需要,阶段性参与公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项目,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者提供行业研究支持的,应当履行公司内部跨越隔离墙审批程序。

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对证券分析师跨越隔离墙后的业务活动实行监控,防止证券分析师利用非公开信息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静默期安排:

(一)担任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财务顾问,自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不得发布与该发行人有关的证券研究报告。

(二)担任上市公司股票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财务顾问,自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10日内,不得发布与该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研究报告。

第十七条 证券分析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就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发表评论或者意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同意;

(二)公示所在公司的名称和业务资质、证券分析师姓名和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三)不得传播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

第十八条 证券分析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以及报告会、交流会等形式,发表涉及具体证券的评论或者意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同意;

(二)公示所在公司名称和业务资质、证券分析师姓名和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三)发表的意见与公司已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观点一致,并说明该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日期;

(四)不得对具体证券做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投资收益的表述。

通过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发表证券研究报告或证券研究报告摘要的,应当说明该证券研究报告的首次发布日期。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合规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相关的人员资格、利益冲突、跨越隔离墙等审查和监控。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有效的合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对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对象和审阅过程做出留痕记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5年。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责令注销有关人员的执业注册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证券公司“新三板”业务发展研究 篇五

第一章介绍三板市场概况

历史沿革; 新、老三板状况

业务开展前提:目前公司层面和投行已取得三板资格

第二章新三板目前情况

报价股份公司情况分析:行业类别、股本情况、融资需求;三板市场容量、交易量、收入水平等。对园区公司开展业务的借鉴参考。

第三章做新三板的意义

1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政治意义:市领导重视、给予园区公司优惠政策,增加上三板的激励; 公司发展:公司融资提升,利用税收优惠、上市成本补贴作用

对公司的价值发现,三板的定向融资功能

2证券公司发展需要(投行 经纪 投资)

证券优势——资金、管理、客户、自营、直投;

培育中小企业,积累发展优势、培育客户群,拓展交易下家;

填补业务空白,新的利润增长点。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义

新三板为创业板、中小板供给充足的上市资源,今后资本市场的有力基石

第四章如何开展新三板业务

证券方面: 经纪投行 投资 等部门工作流程(操作层面)

企业方面: 如何展开

第五章具体开展建议

1.向中关村学习、优惠措施

2.考虑企业融资需求:给企业提供客户(PEVC)借用营业部平台

3.加大宣传力度:行情揭示;证券网站;当地报纸…

转板方向性指引——上市希望

4.与园区政府合作,积极沟通管委会三板小组推进合作

5.客户群细分,介绍撮合的下家【股权投资者;基金、私募】

6.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篇六

各有关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已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

为提高拟公开发行

a股的公司以及已上市a股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已经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准则需要披露完整财务报告时应遵循本规定。其他情况下需参照本规定的,从其特别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称的“母公司”是指上市公司本身。

第四条、本规定是对财务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规定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使用者作出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信息,公司均应予以充分披露。本规定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但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第五条、由于商业秘密等原因导致本规定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已经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经批准后,可以不予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条、公司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必须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凡根据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但对公司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控股子公司以及不属于合并报表范围但对公司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的财务报告,也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八条、特殊行业公司财务报告的披露除需遵守本规定外,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就该行业有关财务报告的特别规定。

第二章、财务报表

第九条、公司编制及披露的财务报表应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会计和披露准则、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要求披露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含利润表的补充资料)、现金流量表。

(一)首次发行股票公司按本规定提供的财务报表应为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不少于最近三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不少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表。非整体改制重组设立且运行不足三年的首次发行股票公司,在有关资产负债表的披露方面,只需披露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各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首次发行股票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不足三年的,可以不提供设立日前的利润分配表。

(二)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按本规定提供的财务报表执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三)披露定期报告的上市公司按本规定提供的财务报表应为报告期末以及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期和去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该期的现金流量表

7.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篇七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性质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指证券公司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为特殊目的载体, 以计划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 (以下简称“受益凭证”) , 按照约定用受托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 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1]。企业资产证券化适用于大型公司或机构类客户的债权类或收益权类资产项目, 如水电气资产、路桥港口收费权、融资租赁资产等。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一种以专项计划为载体的企业未来收益权或既有债权证券化的融资方式, 是融资方式变革的一个方向。毫不夸张地说, 该项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引领了投资银行理论与业务的创新, 是解决投融资难题的有效手段, 也是企业资金融通的一种好形式。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特殊价值

(一) 证券公司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一,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要。我国在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 更应注重经济质量的提高。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是依靠科技进步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同时调整过剩产能。在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 金融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 则为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

第二,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倡导信托在促进实体经济方面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国内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试点转入常规, 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比较稳定、期限比较长的优质资产证券化, 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 可以为企业盘活存量创造一个重要的出口, 可以更多地利用好市场的潜力, 来推动直接融资的发展。这样, 更多的企业就可以获得更好的金融支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大力发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有利于企业用好增量资产, 盘活存量资产。

(二) 证券公司服务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

第一,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的需要。加快资本市场建设, 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资本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资本市场体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是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为了深化资本市场的发展, 推动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和金融产品, 证券公司应主动面向市场, 以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为突破口, 创新业务模式, 积极以市场化手段组织开展资本市场服务[2]。这样, 证券公司可以促使资本市场努力发挥自身功能, 不断加强资本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交易媒介功能的需要。证券公司通过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可以成为连接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的桥梁与纽带, 这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交易媒介功能。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辅以科学、规范、完善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 将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迈出的重要而关键的一步, 将更大程度地发挥投资银行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应发挥的作用, 使投资银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需要。在我国资本市场上, 企业融资仍以间接融资方式为主, 直接融资比重仍然较小, 这导致了资本市场发展极不协调。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证券公司开展这项业务, 增加了直接融资的品种, 提高了直接融资的比重, 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间接融资给资本市场所带来的风险, 也有利于改善融资结构失衡, 从而促进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

(三) 证券公司服务于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一,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渠道的需要。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形势下, 地方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 亟需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当企业负债率较高时, 银行贷款及信用债融资等传统的融资渠道受限, 而股权融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企业资产证券化使企业获得一条不依赖企业信用及偿付能力的新融资渠道。

第二,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的需要。相对于5年期企业债券而言,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利率较低, 可以使企业年融资成本节约5%左右;相对于期限为3年的银行贷款而言,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利率较低, 可以使企业年融资成本节约30%之多。总之,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一般低于当期同期企业债券和银行贷款利率, 能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节约财务费用。

第三,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企业优化负债结构的需要。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实质上是将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转化为证券的一种融资活动。企业资产证券化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变现资产, 达到融资的目的, 不但不会增加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 而且提高了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这样, 企业就可以改善负债结构, 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提高信用等级和偿债能力。

第四,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企业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的需要。企业的资金运作效率是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企业要提高经营业绩, 就必须想法设法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企业通过资本运作方式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的一种重要途径。通过企业资产证券化, 企业可以调整长期资产与短期资产的比例, 从而调整企业的资产结构, 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例如, 企业变现预期收益 (长期应收款) , 大大缩短企业获利及资金回笼时间, 加快项目滚动开发, 改善项目公司的资金链, 提升新业务获取能力, 从而使企业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

第五,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企业吸收社会投资, 降低回购风险的需要。资金偿付风险是BT模式建设企业的主要经营风险。企业资产证券化可以理顺并规范投资方与支付方之间的关系, 引入社会投资者, 从而有效提高回款保障。

第六,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企业灵活安排未来还款现金流的需要。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又可以看作是出售企业未来现金流。由于证监会允许分割自然月份出售未来现金流,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助企业构建不同的还款现金流供企业选择。一种是“前低后高”现金流, 即起初几年不还本金或少还本金, 到期时偿还大部分本金。这样的好处是还款压力小, 最后还本的资金来自于项目几年的连续产出之和。另一种是“均匀”现金流, 即本金每年平均偿还。这样的好处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投资项目产生的回报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投资者。

(四) 证券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第一,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需要。在资本市场不断壮大的背景下, 我国证券公司快速发展, 实力不断增强。但是, 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证券公司的业务比较单一, 其直接表现就是经纪业务、承销业务等传统业务构成了证券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纵观发达国家证券公司业务变革的历史, 我们不难看出, 经纪业务收入在证券公司总收入中的比重在不断下降, 而创新业务所占的比重在迅速上升。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证券公司非常重要的金融创新。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培育证券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分散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也可以避免业务单一给证券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从而提升证券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第二, 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证券公司品牌形象塑造的需要。证券公司也是服务型机构, 是金融市场上对外服务的又一重要窗口。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 使证券公司成为连接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的枢纽。因此,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提升证券公司在金融市场上的知名度。证券公司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可以发挥好窗口作用, 这对证券公司塑造良好的品牌和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可行性

(一) 具备基础环境

由于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离不开它所处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企业资产证券化实践的物质基础, 也构成了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环境[2]。首先, 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来看, 资本市场包括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和证券市场两大部分, 其中证券市场对融资需求更为重要。其次, 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程度来看, 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跨越式发展期, 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沪、深交易所并存的发展模式,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成交金额逐年增加。再次, 从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制角度来看,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市场法则, 基本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监管机制[3]。正是这些基础环境的具备, 才使得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从试点走向常规成为可能。

随着市场法则、风险监管、市场规模、市场参与者的日益成熟和完善,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在国内迅猛发展,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种类和规模均实现了较大突破。作为新的融资工具, 企业资产证券化在世界金融市场得以快速发展, 在我国的实践也获得初步成功。市场主体的日益成熟与壮大, 为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准备了物质条件, 也为证券公司开展这项业务提供了运作空间[3]。

(二) 具有自身优势

证券公司作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 证券公司具有理论研究优势。由于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较为复杂,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很多证券公司都拥有高素质的专业研究团队, 他们能够针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系统研究, 能够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其次, 证券公司具有丰富的资产管理实践经验[4]。早在1995年, 中国人民银行就批准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经过近20年的发展,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日趋成熟和完善, 这使得证券公司在资本运作方面的经验优势显而易见。再次, 证券投资者的投资欲望比较强烈。证券交易市场中潜在机构投资者众多, 而且证券公司在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承担着主承销商的角色,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快速发行。最后, 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设计可以满足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要求。从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设计状况来看, 不论是职能部门型组织结构、分公司型组织结构, 还是事业部型组织结构, 大都设有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 这些部门都与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直接相关。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般先由证券公司的固定收益部负责设计方案, 资产管理部负责上报方案。

(三) 市场前景广阔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前景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是证券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对于企业来说, 我国企业存在着资金匮乏的现象, 资金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很多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多元化融资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 造成了资金供求不畅。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 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渠道过于狭窄, 且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可靠保障, 这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我国实践情况来看,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虽然还处于从引入期向成长期过渡的阶段, 但是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已经受到市场青睐, 客户需求飞速提高, 已经成为缓解上述矛盾的有效途径。

此外, 随着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日趋成熟, 企业资产证券化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的优势也日益彰显。就2005年初到2013年9月已发行的68支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言, 其基础资产涵盖各种债权、收益权和不动产三种资产类型, 是三种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资产范围最广的, 而且未来有望扩展到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商业物业等。由于宽广的潜在市场、券商灵活的市场化机制以及证监会高效的审批和监管, 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会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这足以说明,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5]。

四、结论

毫不夸张地说,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引领了投资银行理论与业务的创新, 是解决投融资难题的有效手段, 也是企业资金融通的一种好形式。虽然国内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试点转入常规, 但是推动该项业务的发展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 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加深对该项业务特殊价值及可行性的认识依然十分必要。不论是理论研究人员, 还是实务操作人员, 都需要全方位地加强对这一问题的探讨, 以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断向前发展。

摘要: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专项计划为载体的企业未来收益权或既有债权证券化的融资方式, 是融资方式变革的一个方向。在探讨企业资产证券化性质的基础上, 分别从实体经济发展、资本市场发展、企业发展及证券公司自身发展等角度, 分析了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特殊价值;又依据基础环境、自身优势、市场前景等因素, 论证了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可行性。

关键词: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特殊价值,可行性

参考文献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 (试行) [EB/OL].[2010-11-30].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jgb/gzdt/201011/t20101130_188154.htm.

[2]张晏维.中国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 2009.

[3]田渭东.华弘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定位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 2007.

[4]胡鹏翔.资产证券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2005.

8.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篇八

【关键词】 经纪业务 营销浅析

China securities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the securities brokerage business marketing model, the authors

WangXiaoYan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chool of management;

【 pick to 】 with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gradually standardized, marketization, as well as the constant deepening of reform. The business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have developed by leaps and bounds. For better to provide the customer service and enhance competitiveness, the securities companies began to study and establish more accord with the actual brokerage business marketing strategy.

【 key words 】 brokerage business marketing analyses

1 我国证券业发展历史回顾

自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以来,中国证券业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遍布全国的组织服务网络。在历经了初期无序混业经营后,随着《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颁布实施,国内金融服务业基本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证券行业也由此步入专业化经营新阶段。

从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看,由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等传统业务的竞争日趋激烈,证券公司的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挤压。2001年下半年A股市场步入调整阶段,当年行业实现利润总额和纳税总额为64.99亿元和54.26亿元,同比减少70.86%和47.74%。2002年开始陷入此后延续四年的全行业亏损惨淡经营境地。

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以南方、闽发等证券公司问题充分暴露为标志,证券业爆发了第一次行业性危机,部分证券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流动性危机骤然增加而被监管层宣布撤销或托管。2005年证监会推出《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后股指跌破千点。迫于无奈,政府2005实施紧急救援,才使证券业勉强渡过难关。

2006年中国股市开始逐步走强,在之后十个月中,上证指数最高探至6124点。沪深两市总市值达30亿元,在不到两年半时间,沪深总市值翻了10倍。证券公司收入迅猛增加,快速实现扭亏为盈。然而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中国股市也受到剧烈冲击,跌幅巨大。过山车似的行情在使得证券投资者亏损不断扩大的同时,也使得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再次受到冲击。

以经纪业务为主要收入的中国证券公司,在中国股市巨大波动面前显得很被动,“靠天吃饭”的收入结构严重制约证券公司的发展。

从以上分析可看到,中国证券公司赢利能力受股市波动影响很大,其最主要原因还是证券经纪业务在公司所占份额过大,一旦股市下跌,交易量下降,靠交易佣金的经纪业务额随即下滑,而股市上涨,交易佣金的增加又迅速掩盖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为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各证券公司纷纷推出各种解决措施,其中对于营销模式的尝试最多,取得的效果也最好。

2 我国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模式浅析

伴随中国证券市场的起起伏伏,中国证券行业在不断的发展与成熟。在行业垄断被打破,证券经纪业务步入微利时代的背景下,证券公司逐渐认识到“营销”对于业务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证券市场剧烈波动经纪业务收入骤减时,证券公司营销便会得到空前重视。在我们研究中国证券行业营销模式前,有必要对营销模式、证券业营销模式等概念进行界定。

所谓营销模式,目前多数学者认识其应是一种体系,而不是一种手段或方式。公认的营销模式从构筑方式划分两大主流:一是市场细分法;二是客户整合法。

证券行业营销模式是指证券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目标,整合内部资源,构建营销上下游结构链,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一系列运作行为,[1]并以精心设计的证券服务(产品、方法或手段)推销某种投资理念,并获得一定收益的活动[2]。

我国证券业营销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种模式:

(1)联合营销模式

2000年左右,银证通业务在深圳工商银行与国信证券两家实现成功应用。此业务有效弥补了证券公司营业网点不足的问题。对证券业而言,有利于培养和扩大投资者规模和降低增加证券机构网点的成本,大大提高了市场效率;对银行业来说,“银证通”增加和改善了客户服务,充分利用既有网点资源,避免资金流失。这种“利润共享、客户共享、渠道共享”的营销模式,迅速得到了广泛应用。

(2)客户细分营销模式

2005年国信证券率先在业内成立“金色阳光证券账户”,对客户需求进行了细分,并提供相应投资服务,收费则采用佣金与服务内容挂钩。国信证券则凭借着金色阳光服务产品实现了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佣金收入。随后,招商证券“智远理财服务平台”、广发证券“金管家”等经纪业务服务品牌也应运而生,极大地提升了证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客户细分营销模式,使得证券公司单纯依靠提供交易通道服务的盈利模式得到改善。

(3)差异化产品营销模式

在客户细分基础上,证券业在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努力提供多元化服务产品成为市场服务的基本特征。交易规则也趋于多元化和个性化。业务差异化服务体现之一就是具有专业的、完整的、全面的多元化服务产品创新、销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这一方面能有效指导不同类型客户进行多元化产品交易操作,从中捕捉到盈利和套利机会;另一方面通过产品销售和维护换取增量交易资源和佣金收入。

(4)投资顾问营销模式

采用投资顾问模式转型的证券公司一般推行全员营销制度。通过培训,把公司所属营业部业务人员转型为证券经纪人,然后把客户划分给证券经纪人,由证券经纪人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这种模式优点在于能够更充分发挥经纪人主观能动性。缺点是对员工的素质要求较高,一些营业时间长,员工年龄老化、学历不高的营业部有点勉为其难。

(5)数据库营销模式

数据库营销核心要素是对客户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找出消费与服务对象,从而进行营销与客户关怀活动,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与客户占有率,增加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取得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局面。2007华泰证券建立华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并在2008年3月份上线使用。与此同时中信建投、长江证券也开始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券商们不惜花费巨资和大量时间开发信息系统,原因之一是投资者结构日益复杂。券商不仅要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还要努力创造客户自身的需求,这就必须进一步细化客户关系管理。

(6)前台专业化,后台集中化营销模式

广发证券提出“前台专业化,后台集中化”的口号。产品营销模式偏重的是卖产品,强调销售能力;而投资顾问模式偏重分析能力,强调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广发证券很早意识到打造营销平台对于经纪业务转型的重要性,在券商中率先建立CIM企业级客户关系管理平台。通过集中化后台管理,为前台专业化服务以及为客户经理提供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标准投资组合服务。

参考文献:

[1] 陆英.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营销模式研究[D].兰州大学MBA学位论文.

[2] 张学军.我国证券公司营销策略研究[D].天津大学管理学院.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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