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操作流程歌(精选9篇)
1.贷款操作流程歌 篇一
关于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
1.首次申请贷款所要求提供的书面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学院提供);(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村委会(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乡镇以上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至少是两级贫困证明;
(4)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家长单页);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再次贷款的无需此操作,);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身份证、学生证和学籍姓名保持一致);
(4)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3.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申请; 再次申请贷款所需要的书面材料为上述“1里边的(1)”,网上操作部分为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申请即可。咨询电话:***(杜世杰.10级农管)***(赵明明.10级国贸)***(孙鹏飞.11级国贸)
2.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篇二
一、贷款申请
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和今被录取新生均可登http://syd.he.edu.cn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可先登http://ceshi.he.edu.cn网址进行练习),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初始密码为123.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提示: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系统不能验证成功,或忘记密码,请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注册或密码重置。
二、标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具体期限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就读期间由财政继续贴息。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
三、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纳入信用社正常贷款管理。信用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有权根据本身经营情况和贷款风险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进行干预。
四、申请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
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
5.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
县(市、区);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跨县就读的学生也可在原籍办理。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下列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五、申请助学贷款需提供资料:
1、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网上打印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表。
2、所在城市街道(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3、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5、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
证》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励志奖学金的证明。
6、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
7、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
8、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发放流程:
1、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网上学生的助学贷款申请,整理申请助
学贷款的学生资料,将整理好的资料交联社授信审批部,授信审批部将资料转给学生户口所在地信用社。信用社不直接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但要对到信用社咨询助学贷款办理程序的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信用社负责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贷前调查、贷款发放工作。贷前调查
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中的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生,说明不发放贷款的原因,并将所有资料退还给学生。同时填报《不符合助学贷款发放条件统计表》(附件1),将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各一份报授信审批部。
2、对经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信用社填报《提交草签合同统计
表》(附件2),于调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各一份报授信审批部网上提交后,等待高校回执。对考入外省高校学生,由授信审批部打印回执交信用社,信用社将回执交学生,学生到校报到后
将回执交学校确认盖章,由学生将确认后的回执表寄回本县资助中心。授信审批部网上收到高校回执后通知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信用社收到通知后方可和学生签订借款合同,严禁提前发放贷款。
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学生和家长持一份,信用社持一份,县级资助中心持一份。贷款金额应根据高校回执中学生本学年学费、住宿费合计金额确定。信用社签订完借款合同并将贷款在信贷系统和综合业务系统中记账完毕后,将贷款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贷款。同时填报《助学贷款发放统计表》(附件3),于2个工作日内将借据复印件、借款合同正本一份、《助学贷款发放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各一份报授信审批部。
4、因为助学贷款系统中的各项数据是根据《助学贷款发放统计表》
中的内容录入,因此各项数据务必填准确。借款日必须和贷款借据、合同中的借款日期、综合业务系统中的借款日期、信贷系统中的借款日期一致,以免造成利息不一致。
4、贷款合同编号遵循“机构名称+年份+顺序号”的原则由信用社自
行编制,例如城关信用社201*年发放的第一笔助学贷款编号为“(定城关)助学借字„201*‟第0001号”。贷款到期日=借款日+贷款期限-1天。
5、为解决学生己开学,但回执没返回,学生本人不能签订贷款合同这一问题,信用社在调查确定学生符合贷款条件后,在学生、共同借款人及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学生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共同借款人在回执返回后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并进行款项划汇。
附表:
1、不符合助学贷款发放条件统计表
2、提交草签合同统计表
3.贷款担保公司操作流程 篇三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担保项目申报书》,同时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经会计师事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个的会计决算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需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7、反担保抵(质)押财产的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文件; 注:
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二、受理申请
1、创业基金管委会受理业务的条件是:
申报公司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业绩良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能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单位有效净资产50%。有反担保措施。
创业基金管委会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并向申报企业发出通知,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交担保评审费。
2、初审与审批
创业基金管委会受理担保项目后,即开展项目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4)企业财务状况;(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6)企业资产及还款来源;(7)安全保证措施;(8)基本风险度评估;(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0)结论。
创业基金管委会可就上述情况进行查询或实地调查。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因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时,可终止初审;若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可暂缓进行初审。
初审完成工作后,创业基金管委会内部开展项目的详细评审。
担保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退促会决策机构审批。
创业基金管委会从项目工作起,一般在5-1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办理担保手续(或做出不予担保的答复)。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创业基金管委会同意承担企业担保的复函;
2、交纳担保费用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
3、办理担保手续应备资料;
4、通知的有效期(三个月);
5、其它事项。
三、担保收费及签订合同
担保收费包括评审和担保费。对深入单位进行担保初审的项目均收取评审费;对正式承保的项目同时收取担保费。费用收取标准:
评审费按担保申请额的5‰收取。对我创业基金管委会决定正式受理的申保单位,在实地考察前,均应先收取1000元的初审费。由业务部通知财务部门收款并开具发票。决定承保后,再补收相应的评审费,已交初审费可抵交评审费,如申报单位不符合承保条件,初审费不予退还。
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月担保费率(月率)计算收取。担保费=担保金额×月担保费率×月担保费率×担保时间(月)
评审费、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企业预交担保费后,创业基金管委会在与企业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或抵押(质押)合同的基础上,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四、发放贷款
上述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向担保公司送交放款通知。
五、正式承保
创业基金管委会收到放款通知后,按合同约定对借款人正式履行保证责任。
清远市退促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
4.农户评级授信贷款操作流程 篇四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户贷款的操作程序,提高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精细化、流程化水平,根据省联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评级授信管理规定及各地实际操作经验,制定本操作流程。
“ 第二条农户贷款评级、授信应坚持的原则
一、集中评定原则。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集中一定的时间和人力统一开展,原则上要集中在每年的3—5月、8—10月份进行,并逐步形成制度,让广大群众逐渐认可集中评定模式,积极按时参与信用评定,逐步取消随时评定;
二、民主公开原则。对农户进行信用评定,要有规范的组织和公开的程序,必须做到民主评议、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使得信用评定的结果能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真正通过信用评定把信用度高、经营能力强的农户评选出来;
’
三、便民利民原则。、通过开展信用评定,对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核定贷款限额、发放贷款证,实行贷款上柜台,为农民提供贷款便利;同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实行利率优惠,体现差别营销。
第三条 本操作流程将农户评级、授信贷款工作划分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信用等级评定、借款(授信)申请、贷款(授信)调查、贷款(授信)审查与审批、签订合同、核发贷款证、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检查督导等十三个环节。
第四条 本操作流程涉及信用社、分社(以下统称信用社)主任、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客户经理、信贷专(兼)柜人员、会计人员(借据专管员),检查辅导员等岗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 成立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联社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辖内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进度、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实行班子成员包社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管理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确定全辖信用评定面、进展指标,并具体分解到各信用社;二是指导各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信用工程建设;三是对各信用社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价考核。
第六条 成立信用评定小组。信用社成立由主任、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客户经理等组成的3人以上的信用评定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300户以上的村、街(以下统称村),信用社主任必
须全程参与;300户以下的村,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必须全程参与。同时,要对辖内信用工程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出明确的配档表,具体到每个村都要明确责任人、具体参与人、评定开始时间、评定结束时间、评定面等。
第三章宣传发动
第七条 宣传分工
一、各社主任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和汇报工作,取得支持和配合,有条件的社可与当地司法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共同参与,以赋予信
用工程建设更丰富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影响面和参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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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社主任对辖内的宣传工作负总责,与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做好分工,分村包干,确保做到村村到。客户经理具体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每个村都要有明确的客户经理负责。
第八条 宣传内容
一、信用社开展信用评定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
二、信用户评选条件;
三、评定信用户后办理贷款的流程;
四、享受的优惠措施等;
五、出现出租转借贷款证、转借贷款、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后,农户要承担的后果;
六、监督事项、监督电话等。
. 第九条 宣传方式
宣传方式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但以下措施必须实行:
一、必须在每个村的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宣传栏,进行常年宣传;
二、初次信用评定时,客户经理与协理员会同村干部必须逐户上门发放宣传单,做到家喻户晓,一户不落(6 O岁以上老人户除外)
三、要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尤其在信用评定期间要连续宣传,保证时间,保证质量;
四、在信用评定现场要悬挂横幅。
第十条、宣传效果
通过宣传,达到以下效果:
一、使广大农户了解信用社的信贷政策以及开展信用评定的目的和程序,从而激发农户参与信用评定的积极性;
二、不参加信用评定、评不上信用户的原则上不能贷款;
三、贷款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必须按期偿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四、转借贷款和贷款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受到收回贷款证、取消信用户和贷款资格、加收罚息等信贷制裁;
五、诚实守信可以享受提高信用等级、降低贷款利率、优先办理贷款等优惠措施。
第四章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一条
成立信用等级评审小组。信用等级评审小组要逐村成立。小组一般由5一7人组成,其中:客户经理1人,协理员1人,村两委成员不超过人,专业户代表1—2人,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若干名:除信用社客户经理和协理员外,其他成员可由信用社与村“两委’’协商指定产生,具备条件的可民主选举。小组成员要求诚实守信、为人正派、认真负责、敢于发表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小组成员名单和信用社监督电话在村内固定的宣传栏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二条 受理农户申请。信用社客户经理、协理员入户宣传发动后,指导农户填写《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中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能现场收回的要现场收回;不能现场收回的要约定日期收回。
第十三条 等级初评
一、召开会议。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召开信用评审会议,信用社主任和分管信贷的副主任按照各自分工情况,亲自到场主持会议,介绍信用评定的目的、意义,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的作用及职责、评级授信的程序等;
二、逐户评议。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成员对农户的家庭财产情况、本人的经营能力、个人品行等逐户进行分析评议。民主评议主要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的有关内容进行核实,对内容不实、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整,客户经理负责将调整结果登记在相应栏内;
三、等级初评。根据调查及评议情况,编制《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中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分表,由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负责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初评,并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 等级审定
一、信用社信用评定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农户信用等级;
二、张榜公布。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要在宣传栏内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信用授牌。对评出的“信用户”,由信用社统一颁发“信用户’’牌匾。
农户信用等级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章借款(授信)申请与贷款(授信)调查 第十五条 借款(授信)申请。农户填写《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中的农户授信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向信用社提出借款(授信)申请。《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借款的理由、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还款方式等。借款申请人要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原 则上应为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保证担保的还频提供保证人个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有关
证明材料,如董事会决议等);属抵、质押担保的还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价值评估材料;属农户联保的,联保小组成员填写《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审批书》,提供联保小组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经核对与原件一致”戳记,经办人签字负责并注明核对日期。
信贷专(兼)柜受理申请,登记《贷款(授信)申请受理登记簿》,登录个人征信系统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提交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或主任指定客户经理调查。
第十六条 贷款(授信)调查。客户经理对申请农户的信用状况、综合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
一、对借款申请人的调查
调查借款申请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借款用途是否合规合法;调查借款申
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
二、对保证人和抵、质押物的调查(一)对保证担保人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1、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和代为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品行和信用状况;
3、其他需调查的内容。(二)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拟组建的农户联保小组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有:
1、联保小组是否由居住在信用社同一服务区域内的农户组成;
2、联保小组户数是否不低于5户,申请借款金额是否相同;
3、联保小组成员是否为信用户、具有足够的担保能力;
4、联保小组成员是否志愿加入联保小组,签订并遵守农户联保协议;
5、其他需调查的内容。农户联保小组组建后,客户经理填写《农户联保小组档案》。(三)对抵押物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1、抵押物是否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2、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3、抵押物价值的评估情况;
4、以共同财产抵押的是否经由财产共有人签字同意;
5、抵押物是否易于
转让、变现;
6、其他需调查的内容。(四)对质押物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1、出质人有效证件的真实性,出质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权利质押凭证的种类、名称、价值,所有权是否存在争议;
3、动产质押物品的种类、名称、评估价值,所有权是否有争议;
4、质押物是否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5、其他需调查的内容。
”
三、提出贷款(授信)意见。调查分析结束后:客户经理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数据资料采集表,将调查分析的数据信息资科交系统业务操作员录入系统,并在《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贷款调查人员意见”栏填写调查
意见后,将贷款(授信)资料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审查。调查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借款理由是否属实;2.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3.贷款担保是否符合规定;4.申请人收入情况及是否有还款能力;5.贷款(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的明确意见。
贷款(授信)额度5万元(含)以上的,应另外撰写书面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用途、担保情况、收入来源、还款来源、结论(对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提出明确意见)。,第六章贷款(授信)审查与审批
第十七条贷款(授信)审查
信用社成立由分管信贷的副主任、会计主管及客户经理等组成的5人以上(奇数)贷款审查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分管信贷的副主任担任(无分管信贷副主任的由会计主管担任)。定期召开贷款(授信)审查会议,对提交的农户贷款(授信)进行审查(信用社主任可列席审查会议,但不发表意见)。
一、贷款(授信)审查。贷款审查小组负责对客户经理提交贷款(授信)资料的完整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客户经理将调查情况向贷款审查小组汇报,重点对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代偿能力及抵、质押物是否足值、有效进行说明。贷款审查小组根据客户经理汇报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二)贷款(授信)金额、期限是否合理,贷款利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贷款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担保人及抵、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
对有疑问的,贷款审查小组成员可向客户经理提出质疑,由客户经理负责解释。不能当场解释清楚、明确答复的,要进行补充调查。房地产贷款抵押率不得高于评估价值的70%,机器设备等保值性较低的抵押物抵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30%。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质押的,质押率不得高于权利凭证面额的90%;其他动产或权利质押的.质押率不得高于质物价值的30%。
除质押贷款外,农户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
二、提出贷款(授信)审查意见。对提交贷款审查小组审查的贷款,(授信),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经贷款审查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后,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包括贷款(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等。贷款(授信)意见及表决结果要如实登记《贷款审查(批)登记簿》,参加成员都要签
署意见,并由贷款审查小组组长签字。
对贷款审查小组审查通过的贷款(授信),提交有权决策人决策;审查未通过的,贷款(授信)资料退客户经理。
第十八条贷款(授信)审批
一、对经贷款审查小组审查通过、信用社授权范围内的贷款(授信),由信用社主任根据贷款审查小组审查通过的贷款(授信)额度、期限、利率进行决策,并在《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
二、对超授权贷款(授信),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第七章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 对审批同意的贷款,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合同签订时,信贷专(兼)柜人员具体操作,借款人在合同等要件上签名摁手印(右手拇指)。
一、属保证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保证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属农户联保贷款的,与借款人、联保人签订《农户、个体工商户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
三、属抵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填制《房地产抵押清单》或《动产抵押清单》,并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属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质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属动产质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借款合同》和《动产质押合同》;属权利质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属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质押担保贷款的,客户经理必须与出质人一起到质押凭证核发机构办理止付手续,出质人、调查人、质押凭证核发机构均要在《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填制《质押凭证清单》。
五、属小额信用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十条 合同编号登记。按照合同类别分进行编号,序时记载《合同登记簿》。
第二十一条、登录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一、客户经理负责将《授信贷款登记数据资料采集表》填写齐全,由分管信贷的副主任或主任审核签字;
二、系统业务操作员根据《授信贷款登记数据资料采集表》及《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的内容,登录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
第八章核发贷款证
‘
第二十二条 贷款资料审核。借据专管员对信贷专(兼)柜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申请审批书、调查报告、合同):
一、合同签章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齐全、准确、规范;
二、有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贷款申请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三、其它需审核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打印贷款证。柜员根据借据专管员审核后的贷款资料,录入贷款证所需信息内容,打印贷款证及贷款证管理卡。借据专管员在规定位置粘贴照片,登记《贷款证签发登记簿》,贷款证管理卡及贷款资料由借据专管员留存保管。贷款证递交信贷专(兼)柜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人领取贷款证时在贷款证管理卡上预留签名字模)。
第九章贷款发放
第二十四条 贷款发放。农户凭“两证’’(身份证、贷款证)由本人直接到信用社信贷专(兼)柜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填写《贷款证客户借款申请审(查)批书》。
一、审核、审查有关证件与资料
(一)将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核实是否为本人办理;(二)贷款证记载内容与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信息是否一致;(三)《贷款证客户借款申请审(查)批书》要素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借款余额是否控制在贷款证记载的贷款额度内,借款期限是否在贷款证载明的有效期限内。(四)其它需要审查的内容。
二、制作借款凭证。审查无误后,在《贷款证客户借款申请审(查)批书》上签署审查意见,填写并打印借款凭证,借款人在借款凭证上签名 摁手印。
三、凭证传递。信贷专(兼)柜人员将借款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交客户经理)、贷款证和《贷款证客户借款申请审(查)批书》交借据专管员。
四、付款。借据专管员认真审查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核对借款人预留签名字模、贷款证与贷款证管理卡记载的借款金额及有效期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在《贷款证客户借款申请审(查)批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将借款凭证、贷款证与贷款证管理卡交柜员办理转账,款项划入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的结算账户,严禁直接支付现金。贷款证和回单联(借款凭证第五联)退借款人。
五、移交贷款管理凭证。每日营业终了,柜员将借款凭证第四联(“会 计部门留存”即:借据)、贷款证管理卡交借据专管员,借据由主任签章后妥善保管。
六、客户经理根据借款凭证第三联登记《贷款管理台账》。发放贷款时,系统业务操作员要及时将有关贷款信
息录入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章贷后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贷后检查。客户经理要在贷款发放后1 5日内进行首次贷后检查,重点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是否有挪用、转借他人现象,填制《首次贷后跟踪检查表》。以后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登记《贷款贷后检查表》。检查表要由借款人本人签名确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交借据专管员保管。系统业务操作员将贷后检查的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对发现借款人有违反合同行为影响贷款安全的,客户经理要及时填写《信贷制裁审批书》,经主任签批后,填写《信贷制裁通知书》(一式四联),一联客户经理留存,一联信贷专(兼)柜人员留存,一联交借据专管员,一联送达借款人。
第二十六条结息。按照合同约定定期结息。
第十一章
贷款收回
第二十七条-贷款收回。
一、催收。客户经理在贷款到期前10天签发《贷款到期通知书》(一式两份)。借款人签收后,一份借款人留存,一份交借据专管员随借据保管。
二、还款。借款人持贷款证直接到信用社营业柜台柜员窗口归还贷款,(现金或转帐),柜员凭贷款证打印《收回贷款本息凭证》,办理收款、记账手续,同时登记贷款证及贷款证管理卡,贷款证及收回贷款本息收据联退借款人。通知客户经理登记《贷款管理台账》。
第二十八条贷款展期
“
农户贷款原则上不得办理展期,但借款人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贷款展期必须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同时应满足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合同(或贷款证)载明的有效日期,并按以下程序办理贷款展期:
一、提交展期申请。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前 10天填制《借款展期申请、审(报)批表》向信用社提出展期申请,原贷款的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应在《借款展期申请、审(报)批表》“担保人意见”栏签署“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贷款展期的调查、审查、审批。客户经理应对农户贷款展期的原因、金额、期限、还款措施和还款资金来源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在((借款展期申请、审(报)批表》相应栏内签署明确意见后,将贷款展期材料送贷款审查小组审查,主任签批。
三、签订展期协议。贷款展期获得批准后信贷专(兼)
柜与借款人、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并由主任签字盖章;展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到期收回贷款,到期不能收回的,按贷款逾期处理。
四、贷款展期账务处理。会计人员进行展期账务处理,登记贷款证及贷款证管理卡。
五、系统业务操作员在贷款展期当日适时将贷款展期信息录入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
第二十九条 贷款逾期催收
贷款到期后未能及时归还的,客户经理在到期次日起3日内,签发《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各式两份,送达借款人及担保人签收后,一份借款人、担保人留存一份交借据专管员保管。逾期3个月未收回的,收回贷款证,取消信用户资格,2年内不再受理评定信用户。
第十二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档案分为“评级授信资料’’和“贷款要件”两大类。评级授信资料档案由信贷专(兼)柜收集整理,按照“村一信用户一联保小组"的次序,一户一档建立档案,以村为单位保管;贷款要件档案分别会计科目,按照一笔一卷的原则,以客户经理服务辖区或行政村归集,由借据专管员整理保管。
第三十一条 评级授信资料包括:(一)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二)每个村的基本情况及信用评定情况;(三)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卢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复印件;(五)结婚证复印件;(六)财产证明材料;(七)个人客户数据资料采集表;(八)授信贷款登记数据资料采集表;(九)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十)个人信用报告;
(十一)保证人身份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十二)保证人收入证明;(十三)保证人及抵、质押物的相关材料;(十四)农户联保小组档案;
(十五)贷款(授信申请受理登记薄);(十六)贷款审查(批)登记簿及投票表决表;(十七)合同登记簿;
(十八)其他需归档的资料。
第三十二条 贷款要件包括:
(一)借款凭证(借据);(二)收回贷款本息凭证;(三)保险单;(四)贷款证客户借款申请审(查)批表;(五)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或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审批书);(六)贷款调查报告;(七)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或农户、个体工商户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八)质押凭证清单(或动产、房地产抵押清单及他项权证等);(九)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
(十)贷后检查表;
(十一)贷款到期通知书;(十二)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十三)法律文书(支付令、起诉书、调解、判决书、执行申请);(十四)贷款证管理卡;(十五)贷款证签发登记簿;
(十六)其他需归档的资料。
第十三章检查督导
第三十三条 县联社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对辖内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巡回督导,定期进行检查验收、评价考核。
i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操作流程由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解释、修改亦同。
5.贷款操作流程歌 篇五
一、借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2、户籍证明(户口簿必须复印第二页盖有派出所公章、户主所在页,借款人所在页、共有权人所在页,集体户要提供首页)复印一份;外地户口的要提供在本地的一年以上社保明细或个人完税证明(补交社保不予办理)。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未婚声明书、离婚证);(判决书要提供生效证明)(无婚登记证明有时效性,一般为备案后二个月)
4、个人经济收入证明(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并注明单位地址及电话,对于收入证明超过万元,须提供单位及个人的证明材料,提供银行流水账。对于提供房租收入证明的需提供房产证、出租合同,承租人身份证但不得超过家庭总收入30%)
5、有共同还款的,必须提供共同还款确认书。
6、经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7、首付款收据复印一份,首付款银行进帐单复印一份(银行进帐单上必须注明购房人姓名及房名,且姓名与房号应与购房合同一致);
8、结算帐户(需配灵通卡或信用卡);
9、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以A4纸复印,签约时借款人需带所有材
料原件当面核验。
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
3、已查知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关注和禁入客户不能受理)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成数、期限、利率,金额
1、用途: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
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执行以目前政策为准。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办理)。
2、第二套掌握标准: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信息,及人行征信系统的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套数,有一套算一套)(这就是认房又认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都要进行认房认贷审查,视同借款人)
(2)对购买二套自住住房,首付60%,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
(3)第三套住房目前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3、购买住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年龄(18---65岁)+贷款期限≤70。
4、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最高可达2000万
元,审批权限在省分行营业部。
三、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1、通知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凭证;
2、有产权共有人或有配偶的借款人申请的贷款,产权共有人夫妻双方应共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签字;
3、借款抵押合同要到房交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四、发放贷款
1、办妥借款抵押合同登记备案后(收件放款),发放贷款,通知房地产公司已放款,并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贷款发放日即还款日)。
2、期限一年以上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开始,按新利率执行。利率调整后,按剩余本金、原档次调整后利率、剩余年限计算借款人每月需还贷款本息额。
3、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或等额本息还款法。
五、提前还款
1、贷款一年后方可提前还款,经贷款人审批同意后可以部分提前还款,但金额不少于1万元得整数倍,还款次数不限。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目前军官和士兵不能办理按揭)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
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六)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七)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八)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九)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项目封顶证明由监理单位出具声明即可。
2、商品房配套车库可以办理按揭贷款,车库按揭按商
业住房标准:首付50%。利率上浮1.15%,单独车库按揭不能办理
3、本地户口是指户簿在福州地区(包括八县),外地户
6.房屋抵押贷款的操作流程 篇六
房屋抵押贷款的操作流程?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一般贷款下来要1个月左右^_^
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_^
设备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贷款对象:从事工业制造、医疗器械,广告印刷等行业,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注册于江浙沪地区
贷款期限:一般为2-3年;
贷款金额:一般为100万以上
担保方式:以设备抵押
基本要求:
1、必须经工商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经营1~2年以上;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经营;
3、应有完善的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要求企业能提供详细的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证明,以及银行对帐单和纳税证明。要求企业能提供以往比较良好的经济状况证明和定单证明;
。要求企业能提供上一年的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要求财务报表的帐目跟银行对帐单相符合;
。要求企业借款所投资项目有比较良好的发展前景。
注:要是有清晰抵押物证明的个人和企业贷款将能在个工作日内放款!
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是什么,有些什么注意事项?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到经办该楼盘按揭的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有关资料,包括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和收入资料(工资表、银行存款及其他可以变现的资产情况)。
2.贷款审批。经办银行经内部三级审批后,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及其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经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并经房地产交易所鉴证。
4.发放贷款。银行立即开始发放贷款,而借款人从次月起开始按月供款。
什么是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 贷款的定义
以自己或他人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可用于购房、买车、教育、旅游、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
1贷款的期限、成数最长为30年;
贷款金额最高为房屋评估价的80%。
2借款人所需条件
具备身份证,年龄在22-65岁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能够提供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抵押房屋具备的条件
拥有产权的商品房、公房、别墅、底商、写字楼等;
手续齐备,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上市流通。
4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单身提供单身证明)、两张一寸近照;
收入证明及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年检);
借款相关用途材料。
5房主应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单身提供单身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房产证原件
已购公房需提供原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
央产房需提供上市证明
6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
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商业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两年以内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两年以上的,可选择按月等本息或等本 金方式还款。
无锡久泰投资个人贷款申请人所需证明文件
a.受薪人士: 个人贷款
1: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2:工作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3:收入证明:个人帐户最近三月的银行流水单,4:住址证明:提供租赁合同和水电费单据等!
5:如有信用卡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对帐单
b.私营业主或企业法人贷款所需的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或近1个月的电费单)对公流水帐(近6个月)和个人银行卡流水帐(近6个月)个人住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需在本人名下,不在本人名下的提供户口本证明与业主的关系)及近1个月房屋水电费单据个人的信用记录 凭本人身份证到五爱路上的人民银行去拉取
注: A 打印个人流水帐单的时候到银行柜台打印,看下帐单上有
没有姓名,如果没有姓名就往银行卡里存几块钱,把回执小
票一同拿来,小票上有姓名和帐号.B 有房产证,行驶证的尽量提供,能提高贷款额度,如果是按
揭的那就必须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还款流水帐.C 信用卡最近一期如有逾期还款就提供最近的对帐单一张.D 股东就须补充验资报告
以上都要复印件,也可以带原件到我这里来复印.正规银行贷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公司地址:无锡市县前西街永定巷1号华通大厦1001室
咨询热线:0510-66811399或***QQ:893566207
平安易贷 薪金贷身份证工资流水帐(近3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作收入证明住的地方的电费单,(如果是租房就补充租赁合同)
注: A 如果是发现金的就提供个人各大银行流水帐(近3个月以上的),再开个工作收入证明.B 流水帐打印请到银行柜台打印,看清帐单上有没有姓名,如果 没有就往银行卡里存几块钱,把回执小票一起拿来,小票上有姓名和帐号.C 有房产证行驶证的提供复印件,有按揭的必须提供近3个月的还款流水帐.D 信用卡最近如有逾期就提供最近一个月对帐单一张.以上资料可以拿原件到我公司来复印,我只需要复印件,保证是无抵押贷款
平安易贷 私营业主贷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或近期的电费单)对公流水帐(近半年以上的)和个人银行卡流水帐(近半年以上的)住址的近期电费单一张(单据上打印有地址),如果是租房住的就补充一张租赁合同.注: A 打印个人流水帐单的时候到银行柜台打印,看下帐单上有
没有姓名,如果没有姓名就往银行卡里存几块钱,把回执小
票一同拿来,小票上有姓名和帐号.B 有房产证,行驶证的尽量提供,能提高贷款额度,如果是按
揭的那就必须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还款流水帐.C 信用卡最近一期如有逾期还款就提供最近的对帐单一张.D 股东就须补充验资报告
以上都要复印件,也可以带原件到我这里来复印.薪金贷身份证工资流水帐(近3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作收入证明住的地方的电费单,如果是租房就补充租赁合同.注:A如果是发现金的就提供个人各大银行流水帐(近3个月以上的),再开个工作收入证明.B有房产证行驶证的提供复印件,有按揭的必须提供近3个月的还款流水帐.C流水帐打印请到银行柜台打印,看清帐单上有没有姓名,如果没有就往银行卡里存几块钱,把回执小票一起拿来,小票上有姓名和帐号.D信用卡最近如有逾期就提供最近一个月对帐单一张.以上资料可以拿原件到我公司来复印,我只需要复印件.我们的特点:
申请方便手续简便
审批快捷期限灵活
服务贴心还款轻松
7.贷款业务流程及操作要点1 篇七
不符合否
1、客户申请
2、审查客户资料进行现场调查是否符合公司准入标准符合3、制定控制方案撰写调查报告
4、报贷审会审批是否审批同意同意
5、落实控制方案及贷审会条件否能否落实能
8、执行控制方案,监控资金使用6签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10、客户还款
9、贷后检查
7、财务放款
各步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客户申请。应取得客户的书面申请和基本资料。第二步、审查客户资料进行现场调查
1、应保证客户资料真实有效,重点审核客户的资信状况和是否存在涉诉情况。
2、取得资料审核无异议后,对客户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注重以下几点:
①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转情况,贷前至少应该进行2次现场调查并保证至少一次为突击走访。
②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查验证照原件,对客户资产的现场盘点,对原始凭证的现场查验,走访客户相关管理部门,走访客户邻居及合作伙伴)。
③通过现场调查掌握客户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负债情况。④通过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精神面貌。第三步、制定控制方案撰写调查报告
1、控制方案要详细,各环节需落实到具体地点、时间和操作的人,保证我公司对资金实时监控。
2、控制方案至少应实现以下几个要求: 1)、应控制借款人公章及财务大小印,并签署承诺保证交由我司监管的印章真实有效承诺须加盖公章和实际控制人签字。2)、收款账户应为我公司控制账户并预留电汇凭证。3)、对存在抵质押担保的业务原则上应办理抵质押登记,如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登记,应预留全套办理登记所需手续。4)、实际控制人夫妻应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财务负责人应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5)、调查报告应列明公司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期限、到期日、担保方式);列明借款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资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估值、位置、当前使用状况、权属状况)。6)、调查报告应明确公司未来还款来源,且保证可以全额覆盖我司贷款本息。通过制定的控制方案可以对借款人资金流进行监控,并能制约借款人按时归还我司借款。第四步、报贷审会审批
报贷审会审批项目应明确控制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制定借款人无法还款时的应急处置方案。第五步、落实控制方案及贷审会条件
原则上控制方案及贷审会条件一经确定不可以更改,如确需更改应报贷审会重新审议。控制方案及贷审会条件的落实需风险经理全程跟随并确认。第六步、签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签订合同须使用公司固定版本,如需更改须经风险部门确认方可使用。合同签订要求做到双人面签。第七步、财务放款
财务部门须取得风险部门的《贷款条件落实情况审核意见书》确认贷款条件已落实,并经与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放款。对于我司部分参与的倒贷业务须其他资金到账后,我司进行打款。第八步、执行控制方案,监控资金使用
指定用途贷款,应监控资金使用,确保不被挪用。第九步、贷后检查
8.贷款操作流程歌 篇八
过桥资金具有金额大,期限短,无实物抵押等特点,因此在风险防范上必须做在前面,现根据过桥资金的特点,总结以下的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过桥资金贷款类型:
1:注册(扩资)资金融资;(不做)2:“贷款还旧”借新资金拆借; 3:资金摆账;(不做)
二、过桥资金操作程序:
1:“贷款还旧借新”资金拆借办理程序
⑴、申请:借款人提交申请后,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息后上报审批。
⑵、核查:①、初审通过后,查验借款人信用记录:个人客户的通过银行查借款人(已婚的包括配偶)信用记录是否不良,企业客户的通过中国企业网查询借款企业是否正常经营,通过中国法院执行网查询借款人是否有诉讼,并要求企业借款人提交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防止借款人已被冻结资产和涉及诉讼,以防资金到帐后被划走,冻结.②、对方出具有关同意借款、还款的股东或董事会决议; ③、签定相关借款合同、主要股东担保合同公证,委托书公证;
⑶、业务办理:①、借款人提供相关银行资料:(与该单业
务有关的银行批复、银行借款合同、授信合同、保证合同等),②、贷款银行出具承诺书,保证借款人的资金在该行借款后,必须发放等额的新贷款,用以归还拆借资金的拆借资金; ③、留置借款人身份证、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支票、公司网银和密码(更改密码),和企业提供第三方收款账户的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支票、公司网银和密码(更改密码)、及第三方担保的担保物或保函。
④、确保借款人还清银行借款,在新贷款委托支付中设立委托支付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还款到账后退还客户其收押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文件。
三、风险控制要点:
⑴、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落实银行批贷情况(是否覆盖借款金额)。
⑵、落实还款来源及路径,控制好回款账户。
9.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篇九
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宁市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一章贷款申请受理
[人员]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员。(以下简称贷款经办员)
[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受理贷款申请,收集贷款申请资料。审核贷款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操作基本要求]
一、接受咨询
贷款经办员接受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说明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
贷款经办员按照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按贷款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主要包括:
1.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贷款审批表;
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3.户籍证明(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5.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或工资条);
6、首付款收据;
7.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建房的证明;
8、一方为个体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期的税票;
9.有第三方担保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及担保人担保承诺声明;
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纳的公积金和银行交缴证明及明细清单;
11、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发票、房屋评估报告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三个月内有效)。
贷款经办员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判断贷款申请是否符合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判断要点包括:
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交纳是否正常;
2.借款申请人年龄是否符合所申请贷款年限的要求;
3.借款申请人能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
4.贷款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
第二章贷款调查
[人员]贷款经办员、中心信贷员。
[职责]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参与客户谈话,签署调查意见。受托银行一般应在收齐资料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做出答复。
[操作基本要求]
一、查询: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含配偶、担保人)信用状况,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公积金缴纳情况;
二、验资:了解建设单位资质、提供楼盘五证及在建楼盘的建设情况;
三、审阅:审阅贷款资料,有疑问的,要电话联系借款申请人,或约见客户谈话或上门核实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相关基本情况等。审阅要点包括:
1.贷款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借款申请人的职业是否稳定,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
3.借款申请人是否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电话;
4.贷款金额是否合理。
贷款资料不全的,贷款经办员要通知借款申请人补齐资料,对贷款资料中按规定留存复印件的,要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复印件中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字样,并与中心信贷员共同签名确认。
四、面谈。约见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当面核验借款申请人或担保人身份,并进行双人见客谈话,要点包括:
1.贷款申请是否自愿属实、准备贷款金额及年限;
2.所购房屋详细地址、面积、单价;
3、家庭收入是否稳定、家庭供养人口,是否能做到按时还款;
4、有无负债、家庭户籍所在地及婚姻状况情况等;
5、担保人是否能按照担保承诺声明履行担保责任及担保期间的注意事项。
做好谈话记录,由借款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和经办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核对借款申请人签名笔迹是否清晰、与贷款申请表的签字是否一致。
五、现场实况调查。对借款申请人或配偶要进行双人现场核实,要点包括:
楼盘建设情况、工资收入情况、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所在单位经营状况、是否具有稳定性、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对有疑义的做进一步的重点调查。
对调查环节中发现以下情况的,要终止调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向借款申请人说明情况,通知其取回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人在中心或商业银行有贷款和已还清且在贷款期间产生不良贷款的客户;
2.借款申请人已为他人做担保;
3、已查知借款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身份证件、虚假购买合同、虚假证明等;
4.已查知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虚假。
经核实具备贷款条件的由贷款经办员录入信息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签署初审意见后移交公积金中心审贷员。
第三章贷款审查审批
[人员]中心审贷员、审贷会成员。
[职责]对贷款申请从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角度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工作范围内对贷款进行审查审批,对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负审查审批责任,对审查意见是否合法合规、风险识别是否全面、避险措施是否具体可行承担审批责任。审查审批人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
[操作基本要求]
一、资料接收
中心审贷员接收贷款经办行贷款资料,按移交清单逐一核对并当面登记签收。
二、贷款审查
1、资料审阅。审贷员接收贷款资料后,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包括:
(1)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要素填写是否规范;
(2)贷款申请资料信息是否一致;
(3)借款申请人资格、资信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借款申请人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收入状况是否真实;
(5)具备担保的,是否签订担保承诺书表示同意;
(6)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本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调查意见是否真实客观。
贷款资料不全的,审贷员要通知贷款经办行尽快补齐。
2、签署审贷意见。审贷员在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贷意见,包括贷款额度、期限等。
3、审贷会审批。审查同意的上报中心审贷会审批。
中心审贷会审批个人贷款的总体原则是“审贷分离、一票否决”。
对银行贷款经办员和中心审贷员审核通过的贷款资料集中汇总统一上报审贷会。
中心召开审贷会采取由中心审贷员汇报贷款审查情况,审贷会成员根据借款人情况发表意见,贷款最终审批由中心审贷会成员讨论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中心审贷员及审贷会未批的资料由受托银行负责向客户解释并说明退回资料的理由,不得向中心推诿。
第四章办理贷款手续
[人员]贷款经办员公证处公证员中心贷后管理员
[职责]贷款经办员:负责对审批同意贷款合同的签订,房产、土地抵押的办理,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审批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证处公证员:负责对借款人房产、土地抵押的公证及资料的装订,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中心贷后管理员:负责贷款文件的起草、对公证后资料装订的完整合规性负责;下发委贷通知书向受托银行拨付款项。此项工作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操作基本要求]
一、贷款资料的移交
1、签署审批意见。中心信贷科负责人根据审贷会签署的审批意见将贷款资料移交各受托银行。
2、签署合同。贷款经办员根据中心审批的意见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房产及土地的抵押,确保中心审批意见、抵押金额、期限、利率相一致。
3、合同的公证。公证处公证员收到银行送交完整的贷款资料后,核对借款人及配偶的真实身份后对借款抵押合同进行公证,并装订资料一式三份,一份移交受托银行,一份移交公积金中心,一份公证处留存。
二、贷款的发放
中心贷后管理员对公证后的贷款资料经核对无误后,打印委贷通知书交主管人员签字划拨贷款资金。并在贷款发放后一周内将贷款资料整理立卷后交档案管理员。受托银行应在贷款发放后次月内将贷款资料整理交本行存档。
第五章违约贷款催收
[人员]中心贷后管理员受托银行固定催收员
[职责] 中心贷后管理员:负责本中心贷款催收工作的组织和督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
受托银行固定催收员:负责本行放贷资金的催缴催收,对出现违约的个人贷款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催收,并将催收情况上报本行和中心,同时接受中心的检查和督导。
[操作基本要求]
中心贷后管理员应按月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并向受托银行提供违约借款人名单,按月下达催收任务,组织和监督受托银行进行催收。催收方式包括:
一、电话催收催收人员要及时对违约贷款进行电话催收,并及时记录有关信息,对电话催收发现号码空号或错误等情况的,要通过上门查找等方式积极查找借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并更改借款人信息。
二、寄发《个人贷款催收函》。借款人不在本市工作的,催收人员将填写《个人贷款催收函》盖章后通过邮局以挂号信寄发,邮局盖章确认,定期归档。
三、上门催收
1、填写催收通知书,送达违约借款人和担保人签收。贷款逾期1个月以上未归还贷款的,催收人员应进行上门催收,贷款有担保人的,应同时对担保人一并进行上门催收;上门催收时应同时送达填写好的催收通知书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签收,并将通知书回执带回。如遇借款人或担保人拒绝签收,可通过邮寄催收和委托律师催收等方式。
2、记录整理上门催收情况。催收人员应对上门催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整理,连同催收通知书回执一并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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