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共7篇)
1.支部三重一大制度内容 篇一
桥亭村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及
执行情况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制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问题,桥亭村实行“六步工作法”,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凡是农村“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认真执行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操作。一是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有关“三重一大”的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拟出初步意见。二是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支部拟出初步意见后,支部书记及时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暂时搁置,待统一意见后再行商议。三是党员大会审议: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会议参加的人数应超过全体党员的三分之二,审议的事项须经实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同意后,方可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四是议案公告:党员大会通过的议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要采取广播、书面文字等形式向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天。五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农村的重大事项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议案经公告后,党支部和村委会应及时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乡镇党委政府应派人参加会议。表决的结果及时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六是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要通过广播、公开栏等及时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决议事项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2011年桥亭村“三重一大”
主要内容
一:综合利用农资粮食增收工程
1: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 2:1—7社人行道板工程 3:2.3,6社电灌维修工程
二:桥亭村巴渝新居“四合小区”建设项目 三:干部任免
1:免去郑平综治专干职务
2:免去杨俊超计生专干,妇女主任职务 3:聘请王宗会为计生专干,妇女主任
备注:会议记录及图片资料见付页。
2.支部三重一大制度内容 篇二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 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中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内容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凡属该四项者, 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简称“三重一大”制度[1]。
2 公立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意义
院务公开是医院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加强院务公开, 有利于医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有利于医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而三重一大的公开是院务公开的重中之中。对于公立医院来说, 各级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不仅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更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方法和重要内容。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新形势下公立医院规范领导干部的执行力, 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3]。
2.1 有利于推进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建设
在推进公立医院快速发展的过程中, 面对不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 领导班子始终要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4]。通过民主科学决策的实践, 可以有效地促进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民主意识, 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促进医院领导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水平的整体提高[5]。
2.2 有利于促进公立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公立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有利于克服和解决公立医院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弊端, 明确公立医院管理者的责任, 使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化, 并且有利于发挥公立医院党政工团各级组织的职能优势和作用, 确保决策的落实, 从而能够提高医院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发展实力。
2.3 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立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加大了公立医院重大问题的透明度, 把决策的内容、程序、结果向医院职工公开, 保证了职工对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从而促进了医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使职工真正成为医院的主人, 从而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在管理中, 以人为本, 处处做到院务公开, 增强了民主气氛, 融合班子关系, 密切了党群联系, 加强了医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保证了医院各项改革和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6]。
2.4 有利于加强对公立医院领导的监督
三重一大制度能够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的建设, 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提高公立医院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 规范决策风险, 维护公有资产安全, 深化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 从而促进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 公立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难点
3.1 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不重视
不少公立医院对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认为三重一大是医院管理行为, 并非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有的公立医院认为该制度的贯彻落实是医院纪委和监察部门的事, 由此导致制度的贯彻执行力不够。个别公立医院的主要领导作风不民主, 说话一言堂、决策一人定或违规决策, 成为影响该制度贯彻落实的主要障碍[7]。有的领导担心贯彻落实该制度会影响自己在医院的个人权威, 有的领导则认为该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会影响决策效率, 耽误时间, 贻误机遇, 从而导致该制度不能在医院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
3.2 决策制度不科学, 制度过于原则化
决策制度的不科学加大了三重一大在医院贯彻落实的难度。有的公立医院对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权限规定比较笼统, 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没有结合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 进行综合分析, 从而出现了不分大事小事都上会决策走程序, 既影响了工作效率, 也分散了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抓重大事项的精力。还有的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系统性不强, 决策程序不明确, 这也就导致了参会人员对决策事项把握不准, 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或者不能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
3.3 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
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完善, 使三重一大在公立医院难以贯彻落实。有的公立医院内部同级监督乏力, 监督部门甚至形同虚设;有的公立医院党组织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渠道不顺畅;有的医院民主监督不力, 虽然成立了工会, 按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但是难以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还有许多公立医院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问题, 不能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理, 难以追究责任。
4 解决公立医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问题的建议
4.1 通过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 深化思想认识, 认识其重要性
公立医院要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 深刻体会, 充分认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把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创先争优活动、廉政教育活动、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准确把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范围、基本程序和实施要求, 紧密联系医院实际, 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深化思想认识, 明确其重大意义, 增强医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
4.2 决策制度要科学
实践证明, 决策程序越规范, 决策责任越明确, 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就落实得越好[8]。而决策制度的制定应首先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 合理地确定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所有涉及权力运行的事项都要纳入三重一大制度约束的范围, 既要有原则性要求, 又要有操作性规定;既要有实质性内容, 又要有规范性标准。公立医院制定相关议事原则: (1) 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问题, 必须有应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 方可通过;当不同意见相持时, 应暂缓作出决定, 经充分酝酿后, 再做表决。 (2) 实事求是原则:必须尊重客观, 符合实际, 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3) 依法决策原则:重大问题决策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规定等。 (4) 分工负责原则:决策事项按职能分工负责, 避免推诿扯皮, 强化责任意识, 提高决策效率。 (5) 保密原则:对未公开的或有保密范围的事项应该遵守保密规则, 不得擅自传播。在议事原则的前提下, 必须规范好决策程序, 防止决策的草率、随意。要建立健全工会职代会参与医院管理、表达意见的程序, 充分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4.3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加大贯彻落实力度
(1) 公立医院要把监督约束机制贯穿于决策管理的每个环节, 形成决策议事有监督、决策执行有检查纠偏、决策失误有问责惩戒的监督制约机制。公立医院要整合监督力量, 充分发挥上级监督、业务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资源的各自优势, 采用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内部审计、内控测试、党内巡视、干部考察等多种手段, 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体系[9]。 (2) 医院还要建立健全执行绩效评估机制, 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医院领导班子的决策程序、决策效力、决策素质等进行评价。要制定专门的考核细则, 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3) 医院要建立健全决策记录制度, 凡是涉及医院三重一大事项, 都应做好详尽的决策记录, 做到有据可查。 (4) 医院要建立健全决策责任机制, 对超越法定权限进行决策的, 未经科学论证而决策的, 以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策造成损失的, 要给予严肃处理, 对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 要追究主要决策者的责任[4]。 (5) 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 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具体负责贯彻执实。对集体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贯彻落实情况, 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 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10]。医院要注重对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 总结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 探索有效措施, 加强工作指导, 保证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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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熊亮, 王小明, 常志远.对有效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J].天然气技术, 2009, 3 (6) :70-72.
3.支部三重一大制度内容 篇三
(一)“三重一大”概念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对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针对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出现问题,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重大决策事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重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内容 包括关系各单位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1)重大决策。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兼并、合并、分立、解散或更换,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企业薪酬分配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涉及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的重要奖惩制度,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事项。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大、关键性的设备、技术引进,重要物资设备和购买服务等重大招标采购管理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其承发包;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较大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较大额度非生产性资金使用;重大捐赠、赞助;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使用。
二、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意识不强 个别领导人员集体决策意识淡漠,违反规定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人员认为重大问题按集体决策程序会影响决策效率,贻误机遇;有的领导人员习惯于个人说了算,不愿接受监督;有的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决定等。
(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系统性不强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主要包括会议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得比较原则,业务管理制度主要是由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管理需要制定的,相互之间的协调性和系统性不够。有的单位由于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不够系统、规范、严格,有的事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决策就开始实施,在相关部门要检查才事后补程序、补手续,使得发挥众人智慧,提高集体决策科学性以防范决策风险的作用荡然无存。
(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监督与责任追究不够 不少单位内部同级监督乏力,个别单位的同级监督甚至形同虚设。个别单位(特别是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不顺畅。有的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没有征求广大群众、职工的意见,难以实行民主监督。
(四)企业治理结构不到位 不少企业正处于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过程之中,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尚未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机制。有的企业由于党政决策机构的人员高度重合,决策、监督、执行的体制构架不清楚,导致现代企业制度对集体决策的机制保障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构建
(一)确定“三重一大”的范围 认真梳理本单位及其系统的各项业务,根据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合理确定属于“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
(二)明确“三重一大”的内容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属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进行逐一列示。
(三)确定“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纪律,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坚持依权决策原则。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统一认识,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持保密原则。对于未通过和限定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四)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項必须经过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三大程序。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五)注重“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 集体决策后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改变的,应重新提交集体讨论作出决策。负责决策执行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要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度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决策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变更的,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六)加大“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并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要负责跟踪督查“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要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上级单位应不定期的对下级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落实已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成员报告。涉及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还要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领导人员汇报或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完善“三重一大”责任追究制度 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参加“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的人员应当对集体的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决策失误责任人,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 杜昌)
4.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篇四
为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我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现制定我院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一、议事方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应根据具体内容、具体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医院管理委员会会议(简称院委会)、院周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院委会是医院最高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副院长、院办主任等人员组成,必要时相关科室或项目负责人可列席会议。院委会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周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对医院日常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运作)按程序行使决策权。研究贯彻落实院委会、职代会的有关决议和决策部署。
二、议事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医院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医院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医院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管理事项。
(四)医院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内部分配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五)医院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六)医院员工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七)医院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医院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九)医院建设、医院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十)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对医院违纪人员的处理。
(十二)医院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三)其他有关医院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四)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医院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医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的 2
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
(四)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奖惩等。
(五)医院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调整。
(六)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投资计划、计划、基建计划等项目。
(二)医院设备采购计划。
(三)医院物资采购计划。
(四)医院重大采购合同签订等项目。
(五)医院重大科研等项目。
(六)医院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
(七)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医院年(月)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医院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以立项实批数字为准。
(三)由医院担保、抵押、信用证、贷款等资金使用。
(四)医院重大支援、捐赠、赞助(款、物)等。
(五)医院专项资金使用。
(六)医院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议事程序
(一)会前酝酿。会前,医院主要领导应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商定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必要时应将议题和主要内容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沟通、酝酿。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由经办的职能科室事先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和必要的论证,并书面提出具体的意见或方案。对一些政策性、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和干部人事问题,不搞临时动议。对已经会议研究并确定意见的事项,需要再次提交会议研究时,应向参加会议人员说明理由。
(二)会前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2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除外)。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三)充分讨论。讨论重大问题时,每个到会成员都必须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四)逐项表决。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五)作出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或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对议定事项当场作出决定,并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班子成员传达。当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会议主持人可暂缓作出决定,留待下次会议再行讨论决定。对经2次以上讨论未能形成决定的行政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对此负责,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六)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有专人负责,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记录人员应当详细、客观、真实地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讨论通过有一定分歧的重大事项时,可要求与会人员签名。
(七)会议纪要。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经参加该次会议的医院主要领导分别审阅后,由会议主持人签批印发。
五、议事纪律
(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有关政策、上级指示为依据。遇有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的,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尊重;副职要对正职负责,并向正职报告工作。凡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5
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或主管部门反映。
(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追踪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办科室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四)班子成员及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如有泄露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所讨论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监督检查
(一)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列入医院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5.三重一大执行制度 篇五
------铁锋区工信局
根据齐齐哈尔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为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铁锋区工信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执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范围
凡涉及区经济发展、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事项;
3、区经济工作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计划;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7、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8、需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9、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与管理;
2、对干部职工的奖惩,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3、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基本建设工程承发包项目的招投标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2、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4、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资金使用预算和预算调整;
2、一次性经费开支1万元(含)以上,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3、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程序
(1)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充足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不能在会上搞临时动议或形式主义。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
(3)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出决策。
(4)“三重一大”问题一般应有计划性,严禁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
(5)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理由,应形成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责任追究
6.单位“三重一大”制度 篇六
“三重一大”制度
(二○○九年七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会议形式决策,会议形式主要指单位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办公会等。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应会议的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和做法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凡涉及本单位系统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1.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起草行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
2.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变更等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等重大问题;
3.工作计划,发展思路等;
4.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社会反映较多,矛盾较突出的事项;-1-
5.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分工和调整,机关人事调动、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等重要事项;
6.目标管理及考核;
7.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向上级讲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
(二)对重大事项的具体做法是:
1.由涉及事项的科室首先进行全面调查、论证,并写出详细的报告交本单位党组后,由本单位党组召开会议涉及事项的科室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2.重大事项有较大分岐意见时,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讨论决定。
3.重大事项的讨论有专人记录,对参加决策人员、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形成决议等情况,以会议记录、纪要等形式形成文字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内容及做法
(一)重要干部任免内容
凡涉及副科级以上的干部的选拔、任免、交流等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具体做法是:
1.在对一些干部任免进行调整前,单位主要领导对所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细致的考察和综合评价,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上报-2-
审批、出文任免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确保任免程序一丝不苟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严肃性。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和做法
(一)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
1.涉及本单位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审定、资金安排及管理办法的制定;
2.自身能力建设;
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
(二)重大项目安排的做法
要求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一定要严格对照规定,认真履行应有的程序,不能简化程序。谁出错、谁负责。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做法
(一)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
1.对于20000元以上的额度资金的使用,要求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使用。
2.针对项目资金的不同性质,我们按照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实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按规定实行比选制、招投标制、公示制、报账制、政府采购制等合法方式,报账凭据完整合法,帐务处理规范。
(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做法。
坚持党政集体领导下的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中日常经费的支出必须在符合本单位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由主任审 批,经费使用不搞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
第三章“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第七条“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组会、领导班子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第八条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党组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题由党组书记根据副职或各科室的建议,确定研究议题。
(二)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提前准备。
(三)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五)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六)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人审核签发。
第九条管理与监督
(一)召开党组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应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报送区纪委第三纪工委,接受纪工委的监督。
(二)经党组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有较大修改,应及时向第三纪工委报告并说明修改执行的理由。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7.支部三重一大制度内容 篇七
1994年以来, 党中央、中纪委多次全会明确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 都必须由领导班子经集体作出决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提出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发展, 其确立的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在体现一定范围充分民主的同时, 又有效避免了在重大问题上个人独断专行和以权谋私, 对提高领导决策水平和预防腐败必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 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仅是落实民主集中制, 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也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 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已日益作为刚性要求, 成为各级领导在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但是一直以来, 在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工作中, 由于制度缺失、思想认识缺陷、临床科室核心组不健全, 临床科室管理中常常以科主任个体决策为主。权力的过度集中, 一方面导致决策失误, 另一方面因“贿随权集”而导致腐败的滋生。目前,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 医院临床科室改革也逐渐深入, 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课题、新问题, 科室领导干部, 尤其是科主任掌握着一些资源和权力, 例如临床科室大型设备和医疗耗材的采购、新技术及新药品的引进、员工奖金分配方案、科室人员聘用、毕业生分配、职称晋升等等。由此, 人财物的决策权使科室主任面临着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多类廉政风险, 不仅容易在思想和行为上出现一些偏差, 更是某些人腐蚀、拉拢的重点。如果仅靠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保障。“三重一大”问题涉及的是最核心的权力,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又是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主线, 充分体现了“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的思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有利于形成一个有效监督、公开透明、科学有效的决策平台, 既保护临床科室利益不受损害, 也保护干部不出问题。因此, 如何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向基层临床科室延伸, 是医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重要课题。
自2008年开始, 由医院党委、纪委出台了《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制度》, 要求各临床科室成立核心组。为深入动态了解临床科室在民主管理情况的现状, 推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向临床科室延伸的落实, 从2009年开始, 纪委连续4年 (2009年—2012年) 对全院42个临床及医技临床科室进行了调研、评估和考核, 并根据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成效显著。
1 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次系列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网上民主测评、深度访谈等方法。
调查问卷采用自行编制的《临床科室核心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考核评估表》, 考核评估内容包括: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情况、临床科室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临床科室重要干部任免情况、临床科室重要项目安排情况、临床科室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论证情况、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时参会人数、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票决制的执行情况、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的文字记录等问题。考核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见表1) 。
本次问卷调查对象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临床、医技临床科室的核心组成员。从2009年开始, 每年向全院42个临床及医技临床科室核心组成员发放问卷或通过网上测评系统进行网上测评, 发放的问卷份数为当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核心组成员人数总和 (每个科室的核心组成员约为4-6人) , 问卷回收率及有效率均为100%, 采用百分率进行统计。
深度访谈采用自行编制的《临床科室核心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访谈提纲》, 内容包括:临床科室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认识及重视程度、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界定情况、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运行程序是否规范、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决策执行情况、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的监督考核情况等。每年11月, 利用临床科室民主生活会, 对临床科室核心组成员进行深度访谈。
2 调查结果
2.1 问卷/网上民主测评调查结果
本系列调查结果显示, 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逐年提高, 合格率从2009年的69.88%, 提升到2012年的99.63%, 见表1。
2.2 深度访谈结果
虽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平均水平为97.17%, 比2009年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平均水平69.88%有了显著的进步, 但是, 通过深度访谈发现, 目前一些临床科室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 主要临床科室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 “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
主要表现在:有的临床科室领导认为凡事都要核心组集体开会决定, 影响工作进程;有的担心自己的意见会上通不过, 对执行制度或形式化或绕道走;有的虽然也上会讨论, 但听不进去不同意见, 搞“一言堂”, 一个人说了算。
2.2.2 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清。
有的临床科室还缺乏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 对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 (包括临床科室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 缺乏明确的界定, 使得临床科室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不规范。
2.2.3 运行程序不规范。
表现为“三重一大”议题事先不告知, 或临时动议, 核心组成员只能即席发表看法, 仓促决策, 这样的过程无法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使得决策缺乏科学性。
2.2.4 决策执行不力或决策执行情况缺少反馈。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后, 由于没有明确执行主体, 而且落实过程中缺乏反馈, 使得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 或偏离集体决策方向。
2.2.5 缺少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在强调临床科室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同时, 医院还须继续健全对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考核, 健全监督考核制度, 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 切实保证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得到落实。
3 管理策略
从2009年至今, 党委、纪委采取边调研边改进的管理策略, 开展了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推动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向基层临床科室的延伸,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具体做法如下:
3.1 建立并完善临床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组织体系——临床科室核心组
2009年, 为了解临床科室民主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院纪委对全院42个临床及医技临床科室进行了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平均水平为69.88%, 其中临床科室核心组不健全是阻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重要原因。
为健全临床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组织体系, 推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向临床科室的延伸, 党委、纪委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临床科室管理集体决策制度》, 发文要求临床科室必须成立以“临床科室主任、临床科室副主任、支部书记、科护士长、护士长、工会委员”为基本组成人员的临床科室核心组, 临床科室核心组会对临床科室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此文的发布,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临床科室重大事项由领导个体决策 (科主任个人决策) 向领导群体决策 (临床科室核心组集体决策) 的过渡。之后,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科室党政领导班子 (核心组) 自身建设, 促进临床科室科学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 党委、纪委再次下发了《临床科室党政领导班子 (核心组) 民主生活会制度》, 强化了临床科室核心组在临床科室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由此, 临床科室核心组的建立和有效工作为临床科室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供了组织体系的根本保障。
3.2 建立并完善临床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运行机制
2010年, 为了解临床科室在管理工作中贯彻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 我院纪委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临床科室管理中落实与执行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
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平均水平为97.17%, 比2009年临床科室“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平均水平69.88%有了显著的进步。可以得出,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临床科室管理集体决策制度》、《临床科室党政领导班子 (核心组) 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建立, 对加强临床科室民主集中制管理, 发挥领导班子 (核心组) 的集体功能、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减少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虽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平均水平为97.17%, 比2009年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平均水平69.88%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是, 通过深度访谈发现, 目前一些临床科室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 (1) 主要临床科室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 “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 (2) 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清; (3) 运行程序不规范; (4) 决策执行不力或决策执行情况缺少反馈; (5) 缺少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等。
针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临床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运行机制, 2011年, 党委、纪委特制定了《临床科室核心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该细则明确了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包括临床科室发展战略、大型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新技术及新药申请、人员梯队建设及人才引进、临床科室人员奖金分配等等) 、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以及责任追究等细则, 同时配套编制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记录本》。此套文件的发布, 从根本上完善了临床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运行机制。
3.3 强化宣传教育, 增强临床科室“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意识
为提高临床科室领导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 从思想上确立制度的权威, 提高制度的执行意识, 2011年7月纪委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临床科室民主管理”为主题, 召开了临床科室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经验交流会。会议上, 来自不同临床科室的3位主任从不同角度交流了发挥临床科室核心组作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临床科室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临床科室管理活动中, 他们共同深刻体会到“民主管理、集体决策”不仅是群体智慧的最充分体现, 也是最大发挥正性能量、最大消减负性力量的策略, 同时也是交流、理解、团结、信任的基础, 是临床科室持续发展的源动力。通过交流, “集体决策, 避免个人独断;民主管理, 保障科学决策”。在科主任思想中达成共识,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必将成为临床科室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 加大对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
加强监督是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执行的重要保证。2011年12月, 纪委将《临床科室核心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考核评估表》纳入临床科室民主测评系统, 对临床科室党政领导班子 (核心组) 进行民主测评, 同时,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已经列为我院临床科室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民主生活会的必讲内容、以及干部民主测评的必要指标。每年年底, 由党委统一部署, 院长、书记亲自率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相关职能处室处长, 参加各临床科室核心组的民主生活会, 会上核心组成员须针对本人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自我剖析, 同时对临床科室核心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总结。此外, 院领导还将反馈医院对临床科室核心组及临床科室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的结果。近年来, 临床科室核心组民主生活会越来越成为对临床科室管理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平台。
此外, 为保证临床科室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效果, 2012年纪委组织医院纪委委员对全院各临床医技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记录本》进行了督查,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2013年1月, 总结检查结果, 纪委制定并下发了《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记录本书写规范》, 并逐一粘贴在《临床科室“三重一大”事项记录本》上, 进一步促进了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5 持续促进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一岗双责”责任到人
纪委从2009年到2012年4年的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质量逐年提高, 合格率从2009年的69.88%, 提升到2012年的99.63%。
但是, 对2012年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调查评估进行深入逐项的分析, 我们发现, 临床科室在人员聘用选择、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事项、临床科室后备干部推荐选拔、以及房屋修缮及大宗物资或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决策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 为更加持续有效地推动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与完善, 2013年纪委提出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临床医技临床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中, 要求各临床科室完成并落实本临床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分工明确, 职责清晰, 形成有效的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工作机制, 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 在本临床科室内部建立“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为此, 2013年3月, 党委、纪委制定并下发了《临床科室领导班子及核心组“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分工实施办法》。同时, 下发了配套的考核程序和办法, 细化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科主任年终考核、业绩评定、奖励评优、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过几年的管理实践, 北大医院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力有了明显的提高, 民主管理、集体决策越来越成为临床科室管理的一种常态, 日益在促进临床科室和谐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我院党委、纪委在推动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方面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北京大学纪委、医学部纪委的高度评价。
6 结论
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最有效的途径, 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临床科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是推进临床科室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需要;是促进临床科室持续有效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临床科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需要。
我院党委、纪委在推动医院基层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工作中体会到,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医院临床科室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三重一大”事项是临床科室发展的“根”, 根深才能枝繁叶茂。重大决策, 决定的是临床科室发展的方向和战略;重要干部任免, 决定的是临床科室决策的执行能力;重大项目安排, 决定的是临床科室长远发展的基础;大额资金使用, 决定的是临床科室整个经营活动运行的命脉。“三重一大”问题解决好了, 临床科室发展就有了“续航”的能力。因此, 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基层临床科室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
摘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我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制度建设方面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8年以来, 我院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延伸至临床科室,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 不仅提高了临床科室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推进临床科室持续有效发展, 还增强了临床科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临床科室管理中落实及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指出, 建立临床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组织体系、完善临床科室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运行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意识、加大对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持续促进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一岗双责”责任到人, 是提高临床科室“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方法。
关键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临床科室,民主管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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