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月演讲稿: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

2024-10-27

税收宣传月演讲稿: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共10篇)

1.税收宣传月演讲稿: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 篇一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所谓“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我国财政收入有90%以上来源于税收,它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税收既是民生问题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解决教育平等、就业公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因此,税收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大大增强了政府财政实力,增加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也为改善民生、服务民众提供了有利条件。

今年应城市国税局实现首季税收“开门红”。截至3月19日,应城市国税局一季度累计完成国税收入11623万元,同比增长20.5%,占计划39300万元的29.6%,其中,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194万元,同比增长23.6%,占计划41643万元的26.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15万元,同比增长30%,占计划10868万元的27.7%。而这样的业绩,来源于市国税局的“四个着力”政策。今年以来,该局着力把握收入变化

趋势,对60户税收收入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户实行领导挂点包保责任制;着力创新税源管理方式,对60户重点税源户、670户一般税源户和4414户小型税源户分别实行集中管理、行业管理及区域管理;着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落实“四减五制”,梳理181项办税流程,简化53项办税手续;着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抵扣固定资产进项各额1677万元,落实个体工商户起征点调整减免税收近300万元,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5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持续强劲增长。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有使发展成果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上,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这就是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意义所在。改善民生是加快发展的目的,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切实地落实改善民生的要求。税收优惠政策是党和政府亲民、爱民、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比如2007年3月开始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新法,为企业减轻负担创造了更好的税收环境;再如从2008年6月起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2000元,这不仅有利于为不同性质的生产经营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纳税负担,对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扩大就业、繁荣市场经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年3月起,个人所得税工

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也提高到2000元。而自去年9月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上调至3500元,缩小了不同区域、不同职业人群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这些政策都充分体现了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精神实质。

发展税收事业,促进税收改善民生,服务和谐社会,不仅是税务部门的事,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税务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强化管理,保障税务机关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每一个纳税人都应把诚信纳税作为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立足于自身的长远发展,明礼诚信,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沟通,密切配合和协助做好税收工作;社会各界要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及时发现税源、监控税源。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学习税法,宣传税法,遵守税法,努力营造执法文明、服务规范、遵从良好的和谐征纳环境。

2.税收宣传月演讲稿: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 篇二

一、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的进展

1980年9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 (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 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统一, 规定我国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800元。是建国以来颁布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 结束了我国个税税制不统一的局面, 使其规范、合理, 初步步入国际化轨道。

2005年10月27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800元调整至1600元。考虑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人民收入增长, 以全国公民的平均收入为基础, 同时兼顾东南地区消费水平较高的情况, 体现了公平原则。

2007年12月29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法案, 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也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

从实践来看, 这几项修改措施符合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有助于缓解通货膨胀带来的压力, 对于拉动内需也起到积极作用, 可以视为政府转移支付的一种手段 (有关数据表明, 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每降低100元, 政府的财政收入将减少约75亿元) 。在社会保障制度短时间内难有大进展的前情况下, 逐步调高个税起征点能够“让利于民”, 对维护社会公平、改善民生有重要意义, 政策调整顺应民心、合乎民意。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

(一) 分类所得课税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办法将个人各项所得分成11类, 分别使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费用扣除额计征。这种方式虽然简洁明了, 但在一定程度上却有失公平。例如, 对于相同收入的纳税人, 收入来源多且相对分散的群体与收入来源少而相对集中的群体纳税额会有差别;对于不同收入的纳税人, 不同收入所得采用不同的扣除额、税率以及优惠政策可能导致收入高者低税负、收入低者高税负的现象, 而分次计征甚至导致同类收入因取得的次数不同纳税额也会有差别。此外, 应税项目的确认、收入次数的确定也会给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增加难度, 因为很多收入存在定性不准确的情况, 纳税人也可能通过分解收入、多次扣费的方法逃税。

(二)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不够人性化

目前我国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 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主要有:第一, 扣除生计费用时只考虑了纳税者个人的收入, 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状况如人均收入、健康与否等没有被纳入考虑范围, 使得部分税前处于低保边缘的家庭纳税后归入低保行列, 其上缴税款又会被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手段补贴回来, 一出一进, 繁化手续、增加成本, 实质却没有改变。第二, 扣除标准固定不变, 与经济指数脱节, 忽略了经济形势变化对人民税负能力的影响, 当通货膨胀率高于工资增长率时对人民生活水平有负面影响。

(三) 个人所得税归属权设置不合理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作为财政收入划归地税, 为地方政府所支配, 这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均衡发展。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个人收入水平高, 个人所得税收入多;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慢, 个税收入低——导致富者更富, 贫者更贫的恶性循环。目前已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采用高于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 这虽符合当地人民的利益, 但长远看会拉大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 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的正常发展。

三、改善民生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能否再次提高近年来一直是中央“两会”有关税收问题讨论的焦点, 笔者认为, 起征点对税收功能的发挥的确有很大的影响, 但光靠这一点无法解决现有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关键是怎样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将不同税源、不同家庭、不同地区等因素囊括在内, 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税收的分配调节作用, 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让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 实行综合所得税为主、分类所得税为辅的课征模式

公民收入的巨大差距往往不是由劳动收入造成的, 因此在计征税费时, 不再以11项分类为基准, 而是将所有收入分为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两大项, 再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进行分类以确定扣除额。确定扣除额时, 对于工资薪金等劳动收入, 可减少类别;对于决定贫富差距的非劳动所得, 可进一步细化收入来源项目, 采用分级较多的超额累进税率。这种分类综合所得税制能更好地分析纳税人的税负能力, 体现公平原则。

(二) 合理费用扣除标准, 采用动态税率

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前提下计算扣除额时, 考虑用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最低标准作为生计费用, 对于存在多个纳税人的家庭, 生计费用不予重复扣除, 以实现广大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减少不必要的手续, 节省成本。同时, 将税率与通货膨胀率等经济指数挂钩, 一方面减少通货膨胀给人民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也能让人民通过每年的税率变化了解我国的经济增长形势,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强国人的纳税意识, 普及税法教育。

(三) 个税所得归属中央, 缓解地区差异

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比重逐步加大已成为一种趋势, 此时, 个税所得税应适时划归中央财政收入, 取消地方起征点的自我调整。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地区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也能加强中央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 如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摘要:本文回顾了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的进展, 分析了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 指出不足之处, 并提出改进建议, 以使其更好的在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作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民生,缺陷,完善

参考文献

[1]、刘威葳. 保障民生税收助力. 中国税务. 2009.4

[2]、张学博.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反思.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6

[3]、刘尚希. 面向民生的税收制度改革. 税务研究. 2008.5

[4]、冯绍武. 加强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研究. 决策&信息. 2008.4

3.税收 发展 民生 篇三

税论

纵观世界,税是从古至今慢慢演变而来,是历代仁人智士智慧的结晶,没有税收,国家就难以发展,而在那个时代,由于制度不够完善,所以群众把它称为“珂捐杂税”,而在那个统治阶级社会便演变出了“苛政猛于虎”的故事。在国民党时代,人们就有一种谈税色变之感。

随着时代的变迁,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越来越健全,大部分人都能守法经营,按章纳税,这样国家才能兴旺,国库才不至于亏空;国家富强了,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我们的企业强大了,按章缴纳税给国家,国家才能发展建设;才能培养保卫祖国边疆的解放军官兵;才能给我们修建宽广的公路,所谓“要想富,先修路”,才能给我们架起一座座的桥梁、隧道、才能有资金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那现实当中人们对税收的理解如何呢?我不得而知,就在我左思右想之际,忽然想起:有一天,我和老妈出去买东西,到付款时,妈妈问其要发票,老板娘说:“我给你们便宜点,你们就不要问我要发票,好吗?”我转头看了看妈妈,觉得是件极好事,准备给妈妈一个眼色,同意了便是,反正我们又不吃亏,妈妈看到我便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对着我闭了一下眼睛,摇了一下头,表示不同意,我虽然感到疑惑,但认为妈妈自有她的道理,便不再坚持。那个老板娘,最后便开了一张发票。出了门后,我问妈妈刚才为什么不要她便宜一点,发票有什么用啊?妈妈说她不给开发票是想逃税,懂吧!我不太懂逃税有什么坏处;于是,回到了家,我便问爸爸说:“逃税了会怎么样啊?”爸爸严肃的说:“法律规定每个守法经营的人都应当交税,大大小小有很多税要交,如果大家都逃税漏税的话,那国家就没有了收入,国家就没有钱建设国家、学校,没有钱修马路了,老百姓的生活就不会这么好了。国家纳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啊!”我于是认识到了税收的重要性,便和爸爸又讨论了起来,爸爸 说:“可不能逃税啊,刘晓庆不就是逃了很多税,最后被判了刑嘛,有很多当官的,企业家都逃税漏税,最后都落入法网,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错,税收是给我们带来来一点点负担,但是,国家强大了,反过来又为我们建设、为我们服务,我们还是大有益处的,我们群众的收益还是很大的。”

我的爸爸妈妈是经营一家药房,每月都按章纳税,以前是有一个专门代帐会计,后来代帐会计结婚了、嫁远了,妈妈便慢慢学习,也要把税收的账目做清,按时上报税收。有时有的账目妈妈不会做,就到处寻找认识的会计,向他们咨询,直到搞懂会做,帐做好了;妈妈才肯吃饭,才能安心睡觉。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从没有延期交税。

宏观全局,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因此,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自觉诚信纳税。

4.税收宣传月演讲稿: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改善民生 篇四

4月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多功能会议厅济济一堂,随着“税收·发展·民生”座谈会的召开,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拉开帷幕。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与纳税人代表和国家税务总局特约监察员一起热情交流,征求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听取特约监察员对税收工作的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坚持不懈地开展税收宣传,是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税收宣传工作,为税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主持。总局领导王力、冯慧敏、张志勇、汪康及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肖捷在讲话中说,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近年来,税务部门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己任,积极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莅临国家税务总局视察指导税收工作时指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入是为国聚财,也是为民收税。这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工作的宗旨和对税收事业发展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积极贡献。肖捷指出,中央已经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税务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努力扩大内需。要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为重点,积极推进税制改革,逐步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导向。

肖捷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造福人民,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税务部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为各级政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财力保证。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广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周载群,腾讯集团副总裁郭凯天,沪宁通华公司总经理许忠爱,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成等纳税人代表,以及华北电力大学培训学院院长沈剑飞,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安仰东,中国国际航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张慧兰,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缴远等国家税务总局特约监察员代表在会上发了言。

纳税人代表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对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给予了积极评价,并对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提出了一些建议。郭广昌董事长在座谈会上说,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对于纳税人全面深入了解税法、学习税收知识,提高税法遵从意识,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作为企业,只有熟悉和遵循税法,依法纳税、回报社会,才能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树立负责任的、诚信的企业形象,不断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周载群

副行长谈到,税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主动帮助大企业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及时受理和解决企业涉税诉求,使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更加通畅,征纳关系更加和谐。郭凯天副总裁说,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家及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文化企业税收支持,帮助企业克服初创困难,渡过金融危机的难关。正是受益于国家税收政策,腾讯集团才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中去,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小型微利企业代表许忠爱经理对刚刚实施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支持感触颇深,认为这些政策帮助小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并表示要不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自觉依法纳税。律师岳成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税收就没有国家。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法定义务。要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培养公民对社会的感恩之心,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仅要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让大家了解税法,知道税收的重要意义,还要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制止逃税行为,使那些抱有侥幸心理逃避纳税义务的人没有可乘之机。

5.税收宣传月演讲活动方案 篇五

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为配合这一主题,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x局举办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演讲活动。

演讲内容要体现出实践性、亲历性和故事性。今年的演讲是对“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全方位、多角度截取。作品反映、描述的内容,可以是身边发生的难忘税收故事,也可以是父母的涉税经历,可以是税收对生活的影响、对社会的贡献,也可以是个人对税收的认知和感悟,等等,以此突出征纳双方对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文化的经历、见闻和感受,弘扬税收服务经济社会、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的精神风貌,讴歌税收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骄人业绩。通过演讲活动,为广大中学生提供充分地展现自己的实力、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的平台。

欢迎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演讲活动。

一、活动要求

1.活动时间:初赛4月20日之前

决赛5月4日举行

2.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围绕具体问题探讨,切忌空泛。参考题目:税收 家乡 和谐

我与税收共成长

身边的税收故事

3.具体内容可以是从自己身边的所见所闻或是父母的亲身经历,感悟税收给社会带来的种种变化,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4.演讲要求:评委组将从演讲稿和演讲技巧两方面评分。

演讲稿件要求思路清晰,论述透彻,逻辑严密,语言上要流畅,精神饱满、抑扬顿挫、脱稿演讲。4.每篇演讲稿的字数在2000字以内。

5.评奖方式,活动分为初赛和决赛

初赛由学校自行发起,自行评比,选出10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决赛由敦化国税局办公室和敦化五中教师以记分方式共同评选。

二、组织方式

本次活动由X税务局主办,X市第X中学语文组协办。

三、奖励办法

演讲活动结束后,X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获奖作品。

个人奖:一等奖1名,奖金3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元;优秀奖5名,各赠送精美礼品一份。除奖金和奖品外,获奖者还将获得获奖证书,并推荐到省。州局。

四、参与方式

1.活动截止时间:2011年5月4日。

2.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X局所有。

敦化市国家税务局

6.坚持科学发展 发展水利改善民生 篇六

宜宾县水利局局长 何大忠

自古以来,水利保民安都是治水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维系民生水利的基石。随着扩大内需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对农村水利建设的进一步重视,各种兴水政策和水利项目源源不断地出台和下达,给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工程老化失修、水库病险频繁、工程效益衰减、水资源对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明显降低、“靠天吃饭”现象仍然严重等问题,已成为我县农业最大的县情。如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切实加快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利对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已成为我县水利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课题。

一、现状与问题:全县水利基础设施急待加强

多年来,全县经过水利建设,水利基础设施虽然得到一定改善,但农业最大的县情仍是旱情,农村最大的忧患仍是水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有些涉水问题呈现出更加严峻的趋势。目前,我县有小型水库101座、石河堰262座、山坪塘6046口、各类引水工程408处、提灌工程260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59处。全县各类水利工程蓄引提水总量达10528万立方米,控灌面积达29万亩。

(一)水库病险严重,保障功能弱化。我县是农业大县,同时又是水利基础薄弱县。全县无一处中型水利工程,仅有小型水库101座。虽近年来加大了对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但至今仍有不少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病险。其主要问题是:由于水库大多数始建于上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受当时的技术经济条件影响,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质量“先天不足”,加上水库设施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大量水库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水库大坝不同程度出现滑坡和沉陷,放水设施陈旧、涵卧管破裂、渗漏严重,溢洪道损毁,防汛不达标等问题。虽然近两年一直实施病险水库整治,但仍有较大部份水库存在病险隐患,许多水库不能按设计水位蓄水,降低了水库蓄水能力,难以发挥水库正常的供水效益。据调查,全县101座小型水库的设计蓄水量为2922万立方,而常年实际蓄水为17532万立方,仅占设计蓄水量的60%。

(二)工程配套不足,灌溉效益低。全县干渠2093公里,支渠380公里,其中各类防渗渠道305公里,仅占全县渠系总长的12%,其余水库渠系均为土渠。全县渠系利用系数仅为0.4左右。由于灌区渠系工程不配套,渠道防渗率低,导致工程输水能力减弱,灌溉效益下降。据调查,全县各类工程设计灌面为33.4万亩,而实际有效灌面仅为25.3万亩,占设计灌面的76%。在李场镇调研时了解到,镇内4座水库均无配套的防渗渠系,全为年久失修的土渠,每年春灌用水时,土渠渗漏水现象十分严重,极大的水资源浪费已导致工程灌溉效益大大降低。

(三)供水工程老化,农村饮水困难。截至2004年底,全县共建成各类农村人畜饮水工程23027处,其中:水窖755个,小型集中供水1453处,机井和人工井20819口;城镇自来水和企事业单位自备井180余眼,其中26个建制乡镇日供水能力达到19450m3。农村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为50.97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4.8 %。目前仍存在饮水不安全41.95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5.2%。通过近期在李场镇调研时了解到:“李场镇由于自来水站建造时间久,老化失修,管理不善,出现场镇供水严重不足,长期出现停水断水现象场镇居民对此苦不堪言”。据调查,像李场镇这样缺水乡镇还很多,而且全县农村人畜饮水既存在缺水困难,又存在水质不达标问题。缺水困难表现为:随着场镇的快速发展,多数年久失修的供水站已不能正常满足供水需要。农村水质不达标问题表现为:水氟含量超标、Ⅳ类水污染和细菌学指标超标等问题。据调查,造成农村饮水困难或饮水不安全的原因主要有:管理体制不顺,供水管理不善,供水工程老化,技术改造跟不上,水源污染严重等。

(四)水土流失严重,保持水土乏力。因我县绝大部分地方为深丘地形地貌,山势普遍较陡,极易发生水土流失。根据1999年全省遥感普查,我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596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51%。1989-2007年,虽然我县先后开展了“长治”一、二、三、五、七期工程,随着近年来水土保持资金投入增长,我县又抢抓机遇加大了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但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仍较大,同时,受开发性建设项目影响,全县在一边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另一边又产生了新的水土流失。因此,全县水土流失现象不容乐观,要保持水土、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还任重而道远。

(五)常旱片区年年旱,投入不足难改善。受地理地形制约,加之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我县南片横江、双龙等乡镇属常旱片区,几乎是十年九旱,农业“靠天吃饭”现象十分严重,滞后的水利基础已成为严重制约当地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瓶颈”。群众对此苦不堪言。从横江、双龙、凤仪等乡镇调查了解,形成常旱片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基础设施落后,水利投入不足,水利建设滞后。

二、主要原因:制约因素日益凸现

(一)投入不足。税费改革以前,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在依靠财政资金补助基础上,很大程度上是靠提留统筹资金、农业水费和受益群众的投工投劳。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中农民投入部分完全丧失,同时,受农业税取消政策的影响,农业水费的计收也举步为艰,其难度逐年加剧,绝大部分乡镇已收不起农业水费。这样一来,农村水利建设与维护由以前的“多元投入”变成了如今“财政单打一”局面,加之地方财政困难,支农投入有限,导致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

(二)体制不顺,管理不善。由于“一龙管水”变成了“多龙管水”,从而造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产权不清晰、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建管脱节现象,大家都习惯用“大锅水”,只用不管。由于水利设施长期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无人管,以致农村大量小微型水利设施严重老化失修,多数山坪塘、渠系、提灌站和供水站长期处于“带病”运行,少数塘、堰、渠则处于滩痪状态;因管理不善或无人管,大量提灌机器设备老化诱蚀,已严重遭受破坏。农村水利体制不顺,已造成水利设施保障功能的严重弱化。

三、对策和建议:让农村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民本,创新治水理念

当前和今后发展时期,农村水利要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村水利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突出“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产业”四大重点,用战略眼光、创新思维、全局理念,科学谋划全县今后农村水利建设,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水利工作重点,逐步形成集防洪、灌溉、排涝、供水等“四位一体”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大水利投入

水利发展的目的在于富民惠民。积极探索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群众参与的水利产业发展新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水利建设,打造新的农民致富途径,凸显发展水利、改善生态、促民增收多赢效益。要加快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就急需建立健全长效的投入和增长机制。首先要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使用于我县农村水利基础建设的投入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实现同步增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农村水利建设的主体投入作用。按照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适应的投融资体制;三是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吸取民间资金、企业资金投入小型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多渠道增加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四是大力推行政府对农田水利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乡镇、村、社及广大群众开展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理顺体制机制,实现水务一体化

要深化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水利体制和管理关系,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和管护权限,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增添管理措施,做到建管并重,切实解决农村大量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确保水利设施建成一处,管好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对农村场镇集中供水工程,要逐步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由水利主管部门统管后,科学进行规划、统一申报立项、在五年内分批实施开造,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以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的形式,科学解决农村饮水难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同时,要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水务管理一体化,着力构建可持续治水、兴水的体制机制,使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推进人水和谐发展。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项目为载体,加快农村水利建设

1、加快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五年内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总体要求,要进一步抓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积极做好饮水安全项目储备和申报,做到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力争在五年内基本解决全县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切实防治水土流失。要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切实防治水土流失。要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在扎实抓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及各项惠民政策,循序渐进,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力争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以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整治工程,切实保障水库安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确保2010年底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充分认识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2010年前完成现有10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此,我县要坚持科学编制病险水库整治方案,及时申报立项,争取省级投入,确保在2010年前全面完成所有病险水库整治任务,消除水库安全隐患,保证水库安全,提高水库效益。

4、加快推进旱山村建设工程,切实增强农村抗旱能力。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旱山村建设,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加快推进旱山村建设工程,依托旱山村建设项目建设一批塘、堰、池、渠等微型水利工程,不断夯实干旱缺水村的水利基础,改善干旱村缺水状况,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5、加快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切实提高工程灌溉效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指出:“2015年前完成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增加有效灌面1000万亩;到2020年,通过新建骨干和配套工程,新增灌面1300万亩,使农业基本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为此,我县要以此为机遇,大力推广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积极争取省级水资源费专项资金投入,加快全县节水灌溉建设,大力实施水库末级渠系配套工程,新建一批防渗干渠和支渠,做好节水灌溉示范,扩大工程新增灌面和改善灌面,从而提高工程灌溉效益。

7.发展建议如何改善民生 篇七

民生问题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三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因此,全面改善民生已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这是地方政府施政的第一追求。现结我乡几年来民生工作的实践,就进一步改善民生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是情感上“爱民”。爱民是做好关注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活水源头。基层处在改善民生工作的第一线,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唯有切实解决对待群众的情感问题,才能把改善民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让群众更满意。为此,应该把勤政为民作为自己的崇高追求,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思想,带着体察群众疾苦的善意和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诚意真心面对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成效,体现自己的从政理念和人生追求。

二是政策上“惠民”。惠民是做好关注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根本目的。我们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更好地关注和改善民生,我们应该以是否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准则,审视和制定各项改善民生的政策,努力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政策制定的每一处。基层更要针对本地改善民生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执行上级改善民生的政策和制定本地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地做好改善民生工作。

三是方式上“便民”。便民是做好关注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手段。改善民生要靠许多具体而琐碎的工作才能实现,而能不能体现便民原则则是我们各项具体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的重要标准,也是做好改善民生工作的必要条件,基层每天面对群众大量有关民生方面的诉求,群众办事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每一项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是不是方便快捷的到达群众身边是我们需要经常审视的,为此,应该加强理论学习,注重能力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以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亲民便民的政府形象,以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把改善民生的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8.改善民生 共建共享促发展 篇八

——湖州和谐发展的实践与思考之二

发展是基础,民生是根本,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反映民意、牵动民心。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造福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既是理政之根本,也是和谐之先务。市委、市政府在狠抓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高度关注民生,始终把改善民生放在心上、抓在手中,完成了大批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探索建立民生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湖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了心齐气顺、稳定和谐的局面。

积极有为,全力推进改善民生

翻开湖州60年的历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坚持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公共事业倾斜,把民生问题的解决绩效作为政绩评价的标准。今天的湖州覆盖城乡的市场就业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居民居住环境持续改善……一项又一项民生工程正在惠及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

——富民为先,紧紧抓住就业创业这个根本。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促进群众就业创业,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企业转制,开始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成功地实现了企业富余人员分流的“软着陆”,1995—2002年,3.2万名下岗职工、7万名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进入新世纪,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2003-2008年,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6万个,帮助6.76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着力统筹城乡就业,2000年起三县陆续被定为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地区,2006年湖州市被列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实行统一的就业政策、建立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统计登记制度、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2007年在全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大实践,兴起全民创业热潮。团市委、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创设了首批 资金为1000万元“湖州青年创业创新基金”,引导青年投身创业创新实践。全市实施创业促就“845”工程,从2008年至2011年,在全市筹集800万元创业引导资金,扶持推动创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用最大的心思、花最大的心血、下最大的功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让广大群众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惠民为重,紧紧抓住解困纾难这个关键。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实施民生工程为重要载体和抓手,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主要举措,尽心竭力办实事、解难事,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456”民生工程到改善民生的“八大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行动计划”,从每年十个方面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到“百件实事惠民生”专项行动,湖州市民生建设的覆盖面越来越广,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越来越大,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在教育文化、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住房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坚持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既做到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改善民生,全面协调、统筹兼顾,又针对当前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坚持着眼全民和向困难群众倾斜相结合。既着眼于全民,努力形成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又始终突出“雪中送炭”,着力解决最困难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他们对未来的期盼和信心,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安民为要,紧紧抓住安定有序这个重点。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性标志,是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积极探索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积极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的活动,创优社区工作服务,建设社区“一站式”事务中心。农村社会治理从原来的单项突进转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方位协调推进,农村民主管理不断向前推进。2004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平安湖州”的重大战略。开展“十大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联动机制,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加强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臵等措施,大力推广“三近”走访、“三好六有”警务新模式,确保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完善公共突发性事件预警系统和各类应急预案,市区各乡镇率先建立“一中心六站”公共安全监管机构,防范和处臵重大突发性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据浙江省统计局群众安全感调查显示,2003年以来湖州市群众安全感受度在全省均名列前茅。2007年在首届中国30个最安全城市评选活动中,湖州名列第19位。经过多年努力湖州基本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相容。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改善民生

改善民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只有统筹城乡与区域,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关心每个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利益需求,才能妥善解决民生问题。因此,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湖州市始终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四个重要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经济发展是民生建设的基础与重要保证,改善民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目的,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统筹兼顾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十分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均衡发展。一方面,以富民强市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公共财政收入,提高居民收入。2008年,湖州生产总值达到1034.89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33.7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604元和10751元,扣除价格因素,与1978年相比,分别增长28.4倍、72.5倍、57.2倍和47.5倍。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为不断改善民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注重社会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现实利益问题,着力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加快构建配臵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使发展带来的利益增量为多数群众所共享,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如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制度,“一户一策一干部”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困难群众医前、医中、医后全程医疗救助体系,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等各项惠民措施,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均衡协调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正确认识和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解决民生问题和发展社会事业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既积极进取,尽最大努力抓紧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坚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市委、市政府在民生建设问题上始终坚持尽力而为,始终坚持不管宏观经济形势怎么变,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根本宗旨不变,对民生的投入只能加大不能减少,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只能提高不能降低,民生工程的覆盖面只能扩大不能缩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分清轻重缓急,稳步扎实推进,顺应湖州民生改善的阶段性特点,适时推出了不同阶段的民生政策,较好解决了当时民生改善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如改革开放初期,重点是进行改革,发展经济,使绝大多数人能够吃饱穿暖,逐步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到广大群众实现低水平的小康生活阶段,重点是继续改善和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同时不失时机地进行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和教育收费制度等各项体制改革,并建立初步的社会保障体系;当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重点就放在实施积极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有多种途径,需要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我们坚持社会多方参与和党委政府负责相结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福祉,推进这些事业,从指导思想、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切实强化政府职责,特别是不断增强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减轻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支出负担。而扩大社会就业、加强社会管理亦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同时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性、多层次和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不可能完全由政府直接提供。因此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和完善基层村民自治、社区 自治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合理格局,形成了解决民生问题的合力。

——正确认识和处理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的关系。推进改善民生,一要靠增加投入,二要靠深化改革,我们在实践中始终坚持把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这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推出和落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每年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同时湖州市牢固确立“大民生”理念,努力纵深推进各项改革,从应景性民生政策逐步转向对社会民生相关制度的设计。始终以扩大社会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覆盖面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策导向和政策落实、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体制改革和新制度建立等体系建设,形成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和基本权益的制度保障,在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民生领域建设投融资和运营机制,鼓励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共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致力长远,系统推进改善民生

民生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民生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的内涵和外延会不断扩展。因此,民生改善无止境,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永恒主题,需要健全的制度、完备的法律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来保障。湖州在民生建设实践中,致力于长远,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有利于民生诉求、科学决策与有利于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民生建设的运行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大民生”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健全民情反映机制。畅通日常的民意反映渠道,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蹲点调研等做法,深入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各级人大和政协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走访制度、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调查制度,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为民办实事的建议。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在根据公 5 开、透明原则,采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每年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形成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根据项目内容,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间和工作要求,保证改善民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公制度。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统筹安排专项民生资金,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切实为民生项目的落实提供财力保障。支出重点放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并着力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对投入和经费开展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督查,提出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考评,把为民办实事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人大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为民办实事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考评追究制度,政府每年将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向人民大报告,向政协、民主党派通报,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逐步建立共享发展成果的长久机制。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关键是要构建民生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不断深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84年向社会养老迈出第一步,对新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2003年率先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分离,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08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突破53.76万人。湖州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是从失地农民、村干部和乡镇企业职工开始,2008年,德清开始在城乡统一的制度框架内普遍推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乡居民一视同仁。2000年建立起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到2008年底,全市共有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31.20万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开始实施《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和《工伤保险暂行规定》,开启医疗保险改革序幕。2001年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被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9个试点城市之一。到2008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1510家,参保人数达到44.59万人。1990年湖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恢复,1997年全面推行。2003年创建“三条医疗保障线”制度。2009年全市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最低达到160元,吴兴区、南浔区提高到18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市参合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保障程度逐步提高。此外,率先建立起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率先在市区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率先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进“四房+四型”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等等,都是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建立长久机制的有益尝试。

——积极落实改善民生的法律政策保障。法律是解决民生的一个基础性手段。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更加突出民生诉求,使民生建设实践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对解决民生问题,湖州坚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积极探索在市级制度权限内建立和完善保护民生的法规和政策,按照到2012年基本建成“六大体系”的工作目标,逐步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民生保护规范体系,实现民生问题解决的法制化和制度化。2008年以来,湖州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把《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意见》作为推进民生工作的行动纲领,结合职能,不断加大民生政策创新力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一批的操作性强、覆盖面广的民生政策举措,完善民生政策体系,为民生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帮企业、保岗位、稳就业的角度,巩固并提高了民生工作阶段性成效。

9.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篇九

更新时间:2010-11-25 16:45:33 编辑:ed05 文章出处:一代论文网

近年来,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我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探索税收工作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点,以文明建设为主体,以行风政风建设为重点,以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日常工作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打造税收文化,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初步形成了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风尚、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积极向上的特色税收文化和科学高效的税收工作理念,为促进衢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截止2009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已有4个单位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本级、江山、龙游、开化),6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1个单位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3个单位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1个单位被评为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2个单位被评为省局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3个单位被评为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市局办税服务厅荣获“衢州市十佳满意服务窗口”;吴长根同志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汪华同志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机制,确保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我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抓手,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衢州市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多次召开文明单位创建会议,研究确定创建任务和目标。把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文明建设制度化、征收管理科学化、行政管理精细化、工作环境优美化为标准来统一思想,引领行动;制定了《衢州市国税局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衢州市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规划》、《衢州市国税局“文明科室(办)”评选考核办法》、《衢州市国税局“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职抓,班子成员齐心抓,全局上下合力创建的良好氛围。把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同其他工作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提升服务理念,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科学的管理理念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又是提升税收职能的思想先导,在抓好税收工作的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服务、精细管理、公正透明、注重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把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 全面树立“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流程零障碍、办税质量零差错、办税对象零投诉”的理念,使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税收秩序不断好转。

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四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了管理创新工作的立项、保障、运行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9年,全市共开发上报管理创新项目14个,其中6个项目被纳入省局管理创新项目库,3个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项目,开化县局和市本级分别被省局授予“集体三等功”和“集体嘉奖”;坚持以“税收政策宣传发布会”为主阵地,积极拓展纳税咨询服务渠道,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增强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发展生产经营的能力,重点在理顺岗位职责和规范、简并业务流程上下功夫,架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桥梁,使税收管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整体素质,使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为载体,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学习调研、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阶段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形成了风正气顺、团结和谐,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开创意识的领导集体。二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如:江山市局在《今日江山》刊物开辟了“服务发展国税在行动”专栏,龙游县局举办了“国税杯”乒乓球赛,市本级设立了税收多媒体播放机,并与市作家协会、团市委联合开展了“我与税收”征文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日益浓厚。三是抓好人才库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工作,与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青工技能比武暨衢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检验和巩固了“一窗统办”的推广效果,激发了窗口一线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四是扎实推进国税“文化工程”,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起草、讨论和定稿工作,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举办了首届“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五星红旗升起来”、“慈善一日捐”和迎新春联欢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国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

(四)抓住重点,有的放矢,着力解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根据全国和全省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积极落实省局制定的“一个规划、一个流程和八项举措”。一是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纳税服务月”活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认真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活动,重点推出了“科级(中层)干部联百企”、“市局领导联项目”等系列活动,建立健全了国税干部职工联系服务企业和招商项目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网点扩面工作,实现了全市半数以上乡镇设有服务网点的目标。二是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在建立教育机制、抓廉政教育上,突出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政教育经常化。我们把廉政教育作为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教育。三是扎实推进国税“平安工程”。认真贯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分解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围绕党风、政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开发使用内控机制监督管理系统,实现了廉情预警提示。四是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以“机关效能110”、“行风效能热线直播”、“三员”明查暗访、国税网站、税收服务热线为平台,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快速反馈机制,着力提升各级国税基层站所的群众公信力和满意度,实现了“廉政建设不违纪、税收执法不渎职、工作生活无事故”的总体目标;完善了《“两优一先”考核评比办法》,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运行机制,不断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活力,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干群关系,形成了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活跃了职工思想,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促进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初步建立了“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是广大税务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了大家团结、奉献、创新、进取”的敬业建设和团队精神。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巩固。通过廉政教育、制度规范和强化监督,构建完善惩防腐败体系,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干的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国税干部的执法行为。

四是有效保障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全市累计入库国税收入31.61亿元,完成计划的104.97%,同比增长6.71%,增收1.99亿元。其中:市本级组织收入18.94亿元,完成计划的106.89%,比上年同期增长9.89%,增收1.7亿元,实现了年初“保七争八”的既定目标,顺利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

10.改善民生必须注重发展社会福利 篇十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解读社会福利

2012-8-18 15:41:53 来源:《中国社会报》(京)2007年1114期第⑥页

【编 者 按】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报告指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些目标既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也让百姓看到了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和宏伟蓝图。

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核心理念的民政部门,如何回应人民的新期待?近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就中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改善民生是民政工作的重点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着重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这其中,民政部门将承担怎样的工作?

民政工作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在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事关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民政部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以及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项工作,这些工作是最直接、最基本的民生。

窦玉沛: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项重大任务中,第四项任务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在这方面,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的保障,一是困难群体,二是特殊群体,三是优抚群体。这些群体中大约有5000万城乡低保对象;1.49亿老年人;8296万残疾人;57万孤儿;另外还有570多万农村的“五保”对象;4000多万优抚对象,其中有600多万重点优抚对象。每年受灾的群众大体在8000万人左右。这个群体是比较庞大的。做好这些工作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民政工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涵盖的人群应该是比较广泛的。现在的社会福利服务对象同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在服务内容上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服务对象上,由以前的“三无”人员向全体社会有需要的人员进行拓展和延伸;在服务的项目方面,由过去只是关注服务对象的基本的抚养、生活照料问题,发展到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各个方面。

窦玉沛:在改革开放以前,福利对象覆盖面是比较窄的,基本上是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赡养)人的“三无”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服务对象逐步得到了拓展和延伸。这一点在老年人方面体现得最为充分,过去福利对象局限在为孤寡老人服务,现在应该说实际上已经面向全社会的老年人了,我们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覆盖的是城乡全体老年人;在残疾人方面,也由过去的“三无”残疾人,向关注所有的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拓展;在孤儿方面,过去只关注福利机构内养育的孤儿,现在开始拓展到事实上无人照顾的所有孤儿,包括散居在亲友家的孤儿,同时,服刑人员家中无人照料的未成年子女,受艾滋病影响处于困境的儿童,流浪未成年人以及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等,也都纳入了社会福利服务关注的对象。比如民政部近几年实施的“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就在为福利机构中有手术适应症的孤残儿童实施矫正康复手术的基础上,将资助的范围延伸到了一定标准下的社会贫困家庭中的有手术适应症的儿童,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在服务内容方面,这些年也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过去受经济状况等各种条件所限,我们只关注服务对象基本的抚养、生活照料问题,现在服务内容已发展到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各个方面。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我们积极地促进他们就业。现在我国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有三个,一是分散按比例就业,有法律作保障,各单位都有按照比例接收残疾人就业的义务。第二是集中安置就业,全国办了三万多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第三是鼓励有能力的残疾人自谋职业。在孤儿养护方面,过去只注重对他们的养育,现在发展到对他们的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着眼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还包括他们成人后的住房和就业。

◎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这种不平衡的状态对我国社会福利事业有什么影响?

现在的福利事业发展情况总体上说是东部好于中西部地区,城市好于农村。所以,民政部统筹考虑,在福利资金安排方面,民政部管理的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基本上都是向西部和中部投入,东部发达地区投入的资金量较少。

窦玉沛:我国区域间的不平衡给社会福利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总体上讲,现在的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东部要好于中西部地区,城市要好于农村。多年来,特别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中,民政部在指导和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高度关注这个问题。比如说在资金安排方面,民政部管理的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基本上都是向中部和西部投入,东部发达地区投入的量较少。前几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基本上是一分钱都不向东部地区投的,后来因为东部地区福利彩票的发行数量逐年增加,为了对他们予以鼓励,做了一些适量的资金安排,但非常少,彩票公益金的主体还是向中西部投入,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中西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改变或缩小差距。这几年,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也向农村倾斜。从去年开始,民政部启动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加大投入帮助农村来建设、完善“五保”敬老的设施。

与此同时,在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方面,因为国家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但是在转移支付中没有明确有多少份额专门用于发展福利事业,这就需要中西部地区的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事关民生事业的发展,也要注意向这方面倾斜,加大投入,这样才能逐渐改善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社会福利事业水平。

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具有巨大潜在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福利保障日益完善,在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针后,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更快的发展。目前,我国公有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发展状况如何?

现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国家主办的,第二种是集体兴办的,第三种是社会力量兴办的。近年来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方面,各地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讲进展不太理想。

窦玉沛:在建国初期,我们从旧中国接收了旧的慈善机构,适应大批无家可归的人员涌入城市,适应改造游民、烟民、妓女等的需要,建立了一大批教养院、残老院。真正建社会福利机构是在1959年后才开始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来要加强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是迄今为止对我国的社会福利作出的最权威的定义。“扶老”针对广大的老年人,“助残”针对广大的残疾人,“救孤”针对孤儿,“济困”是针对突发困难群体。

现在的社会福利机构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国家主办的,这种机构由国家投资,经过县级政府以上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为法人,由民政部门具体管理;第二类是集体兴办的,由乡镇政府和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兴办,为农村“五保”老人、孤儿提供保障服务;第三类是社会力量兴办的,主要由社会力量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他们的所得收入按照章程用于自身的发展,不能分红。

通过多年的努力,现在全国福利机构总数已达到39500多个,其中综合性的福利院1456个;城镇中纯粹为老年人服务的6724个;农村的敬老院31373个。同时,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全国还有30100多家福利企业,有55.9万残疾人在这里集中就业。关于孤儿方面,全国有249家专门的儿童福利院,在其他的综合性福利机构中,还设有600多个儿童部来保障服务对象的需求。总体来说,国家的福利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社会发展,特别是与面临的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相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

20世纪80年代,民政部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这一思路,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民政部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也明确了监督管理、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各地也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来推进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虽然这些年有了很大进展,但总体上进展还是不太理想。主要原因一是政策不够有力、不够到位。第二个原因也是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福利的潜在需求巨大,但有效需求不旺。我国老年人数已达到1.49亿,而且每年在递增。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又面临家庭小型化带来的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问题。因此,未来的社会化养老需求很大。但是由于人们受传统观念的制约,有的老年人觉得我有儿有女到福利机构不好,有的则是老年人愿意到机构养老但子女不同意。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一些老年人受到经济条件和支付能力的限制,收入水平无法满足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支出。所以说尽管潜在的需求还很大,但是没有变成现实需要。当这些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的时候,就会有效地拉动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的加快发展。

◎由个人或民间组织来办福利机构,福利事业的公益性和他们所追求的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之间是会产生矛盾的,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社会福利机构,首先就要突出它的公益性,非盈利性。如果要追求利润,那么就应该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依照市场的法则和经营模式以企业的身份进行运作。

窦玉沛:社会福利机构,首先就要突出它的公益性,非盈利性。社会资本在参与社会服务方面,有两种方式可以供社会力量选择。如果是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应该不以盈利为目的,政府为其提供在规划、建设、用地、用水、用电和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因为享有优惠政策,就应该为对象提供公益性的、福利性的服务,他们也可以接受社会捐赠,所得的收入应该用于事业的发展。第二个方面,如果追求利益最大化,把这个作为产业来做也是可以的,那么就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作为企业依照市场的法则和经营模式进行运作,依法纳税,而且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怎么对民办福利机构进行有效监督?如何保证民办福利接受的捐款都用到了福利事业上?

需要相应的措施,严格审批、科学规划福利机构、严格设计规范、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把管理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

窦玉沛:民政部制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对申办人的各种资质条件提出了要求,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还要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法人登记,依法审批准入。

在科学规划福利机构方面,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区域社会福利机构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指导意见?主要是为了科学布局,防止一哄而上造成资源浪费。

在社会福利机构的设计方面,民政部会同建设部发布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这个规范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对老年人建筑的环境设计、设施的建筑设计、内部的设施设备都有强制性的要求。这就体现了人性化,以方便服务对象的日常活动来进行设计。

为加强规范性的管理,民政部先后发布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通过这样的规范对福利机构进行科学的管理。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从事这项工作必须要有爱心,要有职业道德,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技能,这方面的教育培训这些年也在不断的加强。

把管理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民政部正在调研论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因为过去的办法是部门规章,现在准备把它上升到国务院的条例,进一步对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进行规范。以上措施,对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保护福利对象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说到有些人接受捐赠,没有用到福利对象身上,或者不符合捐赠人的意愿这样的情况是有的,但还是少数,新闻媒体也对这些案例进行了曝光,也起到了很好的社会监督作用。

老年人养老、残疾人福利需要社会参与

◎民政部加大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力度,特别提出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提出是不是和我国现在面临的老龄化问题直接相关?

“未富先老”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面对庞大的老龄群体,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来共同应对这个问题。就此民政部提出来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目标。

窦玉沛:我国是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我国的老龄化突出呈现出以下几个重要特征:一是老年人口的基数非常大,达到了1.49亿。二是增长的速度非常快。专家预测,我国的老龄化水平将从1999年的10%增长到2020年的17%。之后,进入老龄化高速发展的阶段,从 2020年的17%快速提升到2048年的30%以上,进入重度老龄化的平台期。老龄化水平从10%提高到30%,我国仅用不到50年时间,而英国、法国和美国等西方工业化国家要用100年左右的时间,除日本外,这个速度是人口大国发展史上没有的。三是高龄化的趋势非常明显。现在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是1600万,到2010年会超过2000万,到2020年超过3000万,到2050年前后将超过1亿。我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未富先老”。西方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的时候,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人均5000美元~1万美元,现在的老龄化国家平均也是2000美元。我们在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GDP才1000美元左右,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未富先老”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可持续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必须未雨绸缪,积极应对这个问题。

要应对这个问题政府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政府的职责,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面对老龄化社会问题的巨大挑战,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来共同应对这个问题。民政部提出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这个思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提出来了,到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内涵就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在规划、建设、用地、用水、用电还有税收、贷款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还有的家庭不要小孩,对于这些家庭,将来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窦玉沛:现在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421”式的家庭结构增多,“空巢”家庭增多。第一种情况是家庭有子女,但子女因求学、经商、跨地区工作等原因不能照顾老人。虽然我们没有做过专门调查,但保守地估计“空巢”家庭可能达到40%左右。抽样调查显示,有的社区家庭“空巢”率达到了70%以上。第二种情况就是没有子女。对其中的“三无”老人,建国以来一直由政府供养,国家办的福利机构主要任务就是保障这些“三无”老人、“三无”残疾人和孤儿的基本生活。

现在我们全力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概括地说,一是以居家为基础,二是以社区为依托,三是以机构为补充。以居家为基础是因为家庭养老是中国的一个优良传统,家庭养老最具亲情。若老年人都有自己的住房,就不用去福利机构购买床位,它有一系列的优势。同时,家庭成员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是法律的规定。老年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作为赡养人要对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照料,同时要照顾老年人的其他需要。所以必须强调继续以家庭为基础。

以社区为依托,就是考虑到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特别是“空巢”老人和单身老人,要依靠社区为家庭提供扶助,社区靠近老年人的身边、家边,社区有着地缘的优势。我们正在致力于在社区提供完善的养老服务,比如说上门服务、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助等服务。

以机构为补充,就是考虑到还有一些病患老人、高龄老人、家庭无力照顾的老人,由于身体状况需要到机构中入住,由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还有一部分健康老人,有支付能力,愿意到机构养老。我们要通过政府兴建和发动社会力量兴建的机制,进一步扩大机构中的养老床位。通过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结合,来构建一个符合国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在上海举行的第12届夏季特奥会得到了全世界的赞誉,民政部将如何结合残疾人群的需求安排将来的工作?

民政部将以这次特奥会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保障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工作。

窦玉沛:民政部的职能中有一项是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我们将以这次特奥会为契机,会同中国残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残疾人特别是智力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保障他们的权益。同时民政部还负责社区建设工作,我们也已经同中残联等部门发布了一个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在社区层面积极促进残疾人医疗、康复、就业和基本生活的保障。

同时,通过这次特奥会,我们还了解到上海在社区建立阳光家园来关心这些智障人士,这个做法非常好,今后我们在社区建设中也会注意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把包括智障人士在内的残疾人事业做得更好。

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是否可以说,我国的社会福利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有什么特别的障碍和困难,怎么应对这些困难?

在中国现阶段,社会福利确实滞后于经济发展。在社会福利方面不论从认识上还是在投入上,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窦玉沛:提到社会福利,有些人往往想到西方的高福利、全民福利、福利养懒汉等问题。实际上,我国的福利与西方的普惠型的福利有明显的不同。我国主要还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这样有特殊需要的群体。

当然,在满足他们需要的过程中有提高服务水平、增加福利产品的供给等任务,但我国毕竟还是一种补缺型的福利,不会因为发展福利事业出现西方对经济造成的动力不足、福利养懒汉的问题。现在的福利设施,仅养老床位一项,到目前为止才有170多万张。也就是说,现在是每1000名老年人才11张左右,1%多一点,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所以,现在社会福利发展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但可喜的是,现在我国的许多发达地区已经把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上了议程。

除了认识上的问题,还有一个投入的问题。国家对社会福利设施的投入,在中央财政层面没有这方面的资金安排,但是国家给了一个政策就是发行福利彩票。随着今后公共财政的建立,财政支付结构的调整,这方面的投入也会增加。比如“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就安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资金5亿元,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设施建设资金5亿元,社区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6亿元,同时还在论证减灾安居方面的建设和“爱心护理工程”的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计划。

◎在社会福利事业上民政部门会有什么新举措?

未来的福利事业发展趋势可概括为“一个转变,三个结合”。

窦玉沛:“一个转变”就是推进我国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以此来加快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首先在对象上,由特定的服务对象,向全体老年人、残疾人和处于困境中的儿童转变。第二在服务项目的供给上,要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多样化的需求。我们要达到普惠型任重道远,需要从实际出发,但在推进的过程中要明确这样一个长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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