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宿舍的有关制度

2024-10-18

工地、宿舍的有关制度(精选10篇)

1.工地、宿舍的有关制度 篇一

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1.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2.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3.工地生活宿舍区规章制度

1、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2、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工地生活宿舍区规章制度

一、注意清洁卫生,保持宿舍内整洁,不准乱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识,将火灾防患于未然。

三、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四、节约用电,严禁使用功率大于100瓦的电器,以及不能开长夜灯,如发现,罚款50~100元。

五、注意文明,不能随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裤到处逛。

六、严禁酗酒、打架、赌博、嫖娼、卖淫、偷盗现象,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罚款外,并开除出工地。

七、用语文明,不准说粗言滥语。

八、厨房前的剩饭剩菜不准乱倒,要及时清理门前排水沟,保证环境整洁。

九、厨房内要经常清洗及消毒,保证饮食卫生。

十、行为及作风要文明,不准耍流氓行为,否则不发工钱并开除出工地。

十一、不准偷盗工地上及宿舍内的铁钉并相互转卖,违者罚款200~500元。

工程部

2011年3月22日

2.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对项目部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员工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项目部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防止门窗损坏。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等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不准使用电炉,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员工要节约用电,电褥子使用要得当,不适用时要关掉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项目部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开除等,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营口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中广核盖州沙岗子风电项目部

2014年03月25日

项目部宿舍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年年年

营口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3.工地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每间宿舍必须住8人以上,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煤气灶、电饭煲、电茶壶、热得快等等),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严禁男女混居、卖淫嫖娼、赌博、打架斗殴,违者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住宿人员、宿舍负责人名单应张贴在各宿舍房门上,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的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五、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六、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

七、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八、各宿舍严谨聚众赌博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5.工地管理楼宿舍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职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局提供职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管理局工作为前提条件,倘若职工离职,(包括待岗、请长假、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职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三条 宿舍的分配安排及管理由现场管理处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并报于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第四条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随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第五条 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第六条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涂乱画,违者处以20-50元罚款,各宿舍应保持室内清洁,衣服、鞋等生活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凡检查发现宿舍脏乱差的,每次每人处以10元的罚

款。

第七条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宿舍无人时长明灯、长流水、长空调运转等浪费现象,检查发现违者处以每人每次50元罚款。

第八条 室内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

第九条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管理局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条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管理局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住宿职工不得在室内从事经商加工活动,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建材、个人家具带进宿舍。

第十二条 严禁在管理楼办公、宿舍区域内饲养家禽、牲畜。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管理负责人: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职工身体不适应需要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十四条 休息期间不得有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作息行为。

第十五条 宿舍不得随意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十六条 迁出职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七条 职工住宿应向现场管理处办公室申请登记。第十八条 在本办法实施和执行中,对违反规定的住宿职工进行处罚时,相关部门(指责任人所在部门)有配合和协助处理的责任。

第十九条 检查与考核

(一)每月的15日和30日由现场管理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结果将张贴在宣传栏上并公示。

(三)宿舍月度考核将作为管理局月度绩效考核的一部分进行考核。

6.建筑工地工人宿舍区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对建筑工地宿舍区的安全文明管理,保障农民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原则是谁的工人谁负责,项目部负责检查,特制定宿舍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一、凡来本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二、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进室内,不听劝阻且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三、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娼和其他流氓活动,违者罚款500元,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违者开除用工资格。

四、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冰箱等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还有煤气灶、酒精炉同样禁用。违者没收用电设备,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五、宿舍内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将插头拔掉并关灯,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且节约用电。

六、爱护公共设施,宿舍要选定舍长,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往外随意倾倒垃圾,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100元每次的罚款。

七、宿舍区内配有热水锅炉,只供工地工人饮水使用,不供工人洗衣和工人食堂使用,违者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八、各班组长对宿舍要每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工地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检查,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时如发现宿舍内脏、乱、差等现象,每次罚款该班100元。

九、住宿工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项目部处理。

1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赌博。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宿舍外人或私带家属。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盗、吸毒行为。

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视其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工人进场每间宿舍交500元押金,入住时签字。完工后各班组通知项目部检查完宿舍,把室内东西清理出去并办理退押金手续(如有损坏物品从押金里扣)。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幸福大厦项目部

7.工地宿舍管理规定 篇七

为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有序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1、凡入住人员必须到宏一地产行政人事部登记后统一安排宿舍、厨房,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私自调房及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

2、住宿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厨房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不准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布局或拆卸、私接电线,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住宿人员应维护好宿舍、厨房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地点,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违者扣款50元/次。

4、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如有丢失后果自负。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存放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等违法活动。

5、住宿人员应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止煮饭烧菜,违者扣款200元/次,引起火灾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照价赔偿。

6、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退场人员必须在工期完成后3天内搬离宿舍和厨房,由宏一地产行政人事部回收钥匙并开具退宿证明后办理结账手续。

湖南宏一地产有限公司

8.工地职工宿舍安装空调协议 篇八

甲方:长业建设昆山珑庭三期项目部 乙方:

为了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随着季节变化高温天气的到来,经项目部和各班组长协商如下:

1、每间房间安装空调前,所安装房间必须向项目部缴纳500元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项目部通知电工送电。

2、每间房间原则提供一只空调插座,插座的空调仅限用于空调用电,任何班组任何人不得从空调插座取电用于烧水、做饭、电视机等家用电器设备用电。

3、空调电源由项目部集中控制,使用时间为6月10日—10月10日,统一开放时间开放时间白天:10:20—14:20

晚上:18:30-22:30

4、空调使用的电费由项目部免费提供,空调由班组职工自己购买

5、如有违反上述第二点,项目部将违反房间保证金500元扣除,并切除电源。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再次补交500元保证金。

9.工地、宿舍的有关制度 篇九

法规分类: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时效性:

颁布单位:

正文: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2005-07-26 2005-07-26

有效

杭府法审告[2005]40号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上报的《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建工发[2005]487号)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抄送:

1、《杭州政报》编辑部

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建工发(2005)48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各在杭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持久地推动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环境,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当前施工现场职工宿舍“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安全使用与管理提出基本要求,现予印发。凡新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本规定执行。在建项目也应对照规定要求,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建设职工的生命安全与生活质量。

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建委工程处联系。联系人:董学群,电话:87020895。

附: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 行 规 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持久地推动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和创建文明工地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搭设、使用现场临时职工宿舍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在杭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应将建设工地职工宿舍作为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选址、搭设、设施等环节的审核及日常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机构要重视对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规定要求。

第二章 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搭设、设施及管理

第四条 选址的基本要求

1、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位置布置,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要求。

2、宿舍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也不得设置在沟边、崖边、江河岸边、泄洪道旁、强风口处、高墙下、已建斜坡和高切坡附近等影响安全的地点,以确保安全可靠。

3、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临时宿舍。

4、施工现场临时宿舍选址应处于在建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之外。如因场地所限局部位于坠落半径之内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提出可靠防护措施。如无法确保安全或场地不具备搭设条件的,应外借场地搭设或租房用于安置。现场临时宿舍应实行封闭管理,与作业区、周边居民区保持有效隔离。

第五条 搭设的基本要求

1、搭建民工临时宿舍或利用旧房改作临时宿舍的,必须符合坚固安全、防潮保暖、通风明亮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影响周边环境,方便民工生活,有利民工健康。

2、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装配式活动房屋,应是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合格证书、主要技术指标(结构强度、刚度、楼〈墙〉面承载能力、抵抗风力等级)、使用说明书以及注意事项。禁止用钢管、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作为宿舍。自2005年9月1日起,市区工地的临时宿舍应淘汰水泥膨胀珍珠岩复合板活动房。

3、建设工地使用的活动房应具有抵御10级大风的能力和强度,其搭建高度不宜超过二层。在平坦空旷地域宜搭建一层。对因施工现场狭小确实需要搭建三层的活动房,必须按钢结构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禁止搭设四层及以上活动房。宿舍搭建严禁利用围档,屋顶禁放杂物。

4、宿舍必须设每煽羰酱盎В翱诳矶炔恍∮?.9米,高度不小于1.2米,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不得把一间宿舍分割成若干单人小间,以免阻碍空气流通。宿舍门窗应玻璃齐全,地面应采用硬化措施。

5、活动房搭设应由生产厂家编制方案,经使用单位审核、批准。活动房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搭设。搭设完毕后,经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企业(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活动房,严禁超载使用,严禁改变活动房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企业必须做好对活动房安装、搭设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 设施的基本要求

1、宿舍内应设置高于地面不少于30厘米的铁制或木制2米×0.9米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并做到每人一床,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0米。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在保证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情况下,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严禁在宿舍内打通铺。不得将工具、用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带入宿舍内混杂堆放。

2、宿舍内应统一配置贮物柜、脸盆架、清扫工具、电灯、吸顶摇头扇或壁扇等必要的生活设施。

3、宿舍用电应当设置独立的漏电、短路保护器和足够数量的安全插座,电线必须套管。宿舍内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的配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不允许私搭乱接。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4、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和设施。

5、宿舍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

6、宿舍区应设置文体活动室,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7、宿舍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和洗浴间,地面应硬化,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通风良好,配备盥洗设施。厕所和洗浴间的位置不宜设在宿舍设施内。

8、宿舍区应设置排水暗沟,经排污批准后与市政管线连接。

9、宿舍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不得有污水、散乱垃圾等蚊蝇孳生地。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

10、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 基本管理制度要求

1、施工总包单位对宿舍等生活设施管理负总责。对依法分包的,应在分包合同中载明宿舍等生活设施的管理条款,明确各自责任。

2、施工现场应建立生活设施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考核制度,并落实专(兼)职治安、防火和卫生管理责任人。

3、建立健全宿舍内住宿登记、挂牌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制度,严禁男女混居和与施工无关人员入住。

4、建立宿舍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室内保持整洁。

5、建立卫生值日、定期清扫、消毒和垃圾及时清运制度,根据工程实际设置一定数量的专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严格实行对施工现场职工临时宿舍的开工前备案管理。

1、备案内容: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临时生活设施等到位情况(具体详见附《杭州市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备案表》,该表可到当地建设工程监督机构领取或从杭州建设网〔〕下载)。

2、备案程序: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该表要求的内容认真落实和如实填写。经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检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注册时报监督机构备案。备案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搭建情况的照片以及其他规定的各项资料。

3、备案管理: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在收到《杭州市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备案表》等有关资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必要时,可延长办理工作日,到现场查看。

第九条 严格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审查其前置手续是否完备,对未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书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按照“三位一体”监督管理要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应把建设工程职工临时宿舍作为现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日常监管。

第十一条 对开工备案时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严重影响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负有责任的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和人员,按《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试行办法》和《杭州市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试行办法》、《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扣分,并记入“信用档案”,作为有关责任主体和执业人员年检、考核、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法规或强制性条文行为的,应依法给予严处。

第十三条 将施工现场职工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作为申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的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对各级组织检查及日常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一票否决。

第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加强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其上级管理部门应按照行政处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10.建筑工地文明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

1.所有入住生活区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自觉接受项目、门卫的检查。2.所有入住人员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对于每间宿舍定人、定责任。

3、宿舍内不得随意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60W以上(含60W)灯泡,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炒锅、电饭锅、煤气灶,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4、宿舍内不准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5、宿舍卫生差,有垃圾,赃物,床位不整洁,被褥,衣物摆放不整齐,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罚款标准:50元/床位。

6、宿舍内不准男女混住,不准私自留客住宿,违约者罚款200元,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宿舍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未办理相关《宿舍入住登记表》、《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汇总表》的,擅自占用宿舍每间500元罚款处理(视为租金)。在入住人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8、宿舍入住人员离开时,入住单位负责人通知综合部主管办理相关手续,注销退房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9、入住生活区的职工,请自觉爱护公共财产,损坏一水龙头罚款20元,损坏一开关、插座罚款20元,损坏一饭桌罚款500元,损坏一门、窗、隔断各罚款300元,损坏一双人床罚款300元。

10生活区的配电箱。宿舍内开关、插座,非电工不得随意乱动,违者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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