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2024-11-07

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精选8篇)

1.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篇一

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事迹

XXXXXXXXX党总支是XX党委2011年调整的班子,在XX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八荣八耻”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两个务必”的基本要求,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班子团结,廉洁勤政,艰苦奋斗,深受职工群众拥护,在职工群众中享受较高的威信。

XXXXX领导班子坚持把团结放在首位,班子成员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共同提高,一心扑在工作上。始终保持发扬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班子。管理区主任周建国同志能带病坚持工作,从种到收常年在田间地头帮助和指导农户,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种植户的好评。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理论水平。管理区领导班子按照XX党委的要求,始终把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理论组学习放在首位,坚持常年理论学习十余次。区主任书记记学习笔记近两万字,其他有文化的党员干部都有学习笔记。同时利用高级干部违纪犯罪重大典型案件,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参加学习受教育党员干部共48人,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清楚的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是为了从严治党的方针。区

1党总支坚持不懈的抓党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开展党风廉政教育4次。按照XX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个负责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制度。几年来区领导班子成员无一人私自用公款在饭店吃喝和歌舞厅娱乐销费,没有公费私用小车现象。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落到实处,公开事项40余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处理。调解民事纠纷10余起,化解了2次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做好先进青年的入党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发展党员,先进发展党员1人,为党组织输入了新的血液。

在环境景观建设中,管理区积极抓好房屋拆迁工作,配合XX小城镇建设。组织全区义务劳动8次,清理住区环境卫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拾捡白色垃圾4次,动员组织小学生拾捡白色垃圾2次,住区取消垃圾点(箱),有专人清运垃圾,实行垃圾不落地管理。主干路栽花种草,较好的改观了住区环境,职工群众比较满意。为了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全区共参加XX活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10余次。特别是在春节前夕,组织三个单位100余人参加XX组织的迎新春秧歌表演。管理区广泛开展喜闻乐见,健康上向的文化体育活动及家庭文明健康生活知识,技能的学习交流,培训活动,促进广大职工群众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强办事公开化制度,管理区该公开的项目全部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

工群众的监督。本重大事情都要通过职工民主大会、民主议事会讨论。本着“三大一重”“一事一议”的原则,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办事公开化制度。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虽然我区取得了一点成绩,成绩归功于XX党委正确领导。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管理区在XX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警示教育,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培养一支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管理区班子。

XXXXX党总支

2012年5月30日

2.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篇二

在行业整治方面,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了对有形建筑市场、清理拖欠工程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行为,扎实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居民拆迁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完成了对社团脱钩的整治工作等,为端正行业风气做了大量工作。

在开展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方面,我厅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以落实“三项制度”为契机,推进机关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办法(试行)》,在区直机关率先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形成了“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建设部党组的肯定,成为我厅2007年工作的亮点之一。自治区建设厅也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在党风廉政教育方面,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进单位进机关的工作,创新廉政文化活动载体,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氛围。

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认真抓好信访接待与矛盾调解,处理大量的信访材料,为维护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行业整治

一是《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将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规范规划审批权力作为重点,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城乡规划管理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住有所居”的总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督促检查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编制和落实,重点监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计划和具体地块、项目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

三是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加强对既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促进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和节能改造。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减排约束性指标。

四是推动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风景名胜区管理。

五是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督导地方政府加强对村庄整治实施方案分级审查制度、农宅拆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

六是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是切实加强对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管。全面贯彻《物权法》,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拆迁的配套法规政策,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法规政策落实到位。

八是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新《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规范劳务分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保险费缴纳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企业劳动用工诚信机制。加强对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工作的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居住场所。

九是加强建筑市场招投标监管体系建设。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专项检查,创新招投标监管方式,探索研究科学、规范、合理的评标办法。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十是完善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制度。以落实《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为重点,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市政公用行业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和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

十一是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抓好已经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与有关资质、资格审查相结合的监管办法。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理论研究,重点抓好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效。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创我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克服因循守旧观念,强化改革创新意识。

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我们面临继续解放思想的问题:一是如何克服因循守旧观念,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二是如何克服自满保守思想,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如何克服狭隘封闭观念,增强开放合作意识,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四是如何克服片面发展观念,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要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上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正确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我区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探寻发展规律,找出影响发展的主要矛盾,逐步消除发展瓶颈,破解发展难题,紧紧抓住历史机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大胆解放思想,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我区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

(二)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真正实行“两手抓”、“一岗双责”、“两同时”,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业务工作,两项任务同时抓、两个责任同时定,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牵头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协办单位共同抓好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任务。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事前监督,实现关口前移,增强监督效果。

(三)要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信访件,重要的信访领导要亲自接待,出主意,出办法,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建设系统的稳定。对建设工作中出现的腐败案件,要严肃处理,从严治党,整肃风纪,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要从违纪违法案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促使相关部门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从而使查办案件起到治本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篇三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领导、部署和推动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實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及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检察长吕新华为“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负其责,抓好落实。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干警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从严考核问责。院党组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安排由班子成员带队与中心工作一起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票否决”事项,纳入科室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促进责任落实。强化“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违纪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三是开展“廉政约谈”。约谈按照检察长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同分管科室科长进行的模式,约谈内容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反“四风”方面、执行检察官行为准则方面、在办案过程中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约谈后形成笔录,签字归档留存。(文/宋爱华 刘金英)

4.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篇四

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坚持从严治社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展 信用联社一年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依规依法、从严治社,反腐倡廉,五抓到位,实现了党风正、社纪严、班子强、人心顺、正气旺、服务优、形象好的良好效应,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一、抓法纪教育 增强反腐意识 针对信用社人多点散难管理,素质不高难自律,思想复杂难拒腐等现实情况,我们联社党委坚持从教育入手,增强反腐意识。今年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成果展览、知识竞赛、演讲报告、法纪考试及“三铁”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广泛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抓思想启迪,抓遵章守纪,抓行为规范。一是抓先进事迹引导。远学汪洋湖、吴天祥等英模事迹,近树标兵学先进,用典型引路,从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及价值观上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公仆意识。二是抓反面典型警示。组织收看胡长清、成克杰等违纪违法电视宣传教育片,通过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帮助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预警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敢闯红灯,敢踩黄线的都要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制裁。三是抓案例分析启示。组织开展金融违纪违规案例分析和讨论,对照法规谈认识,依据要法求论处理,加深对法纪条文规定的理解。四是抓宣传舆论导向。通过编案例、印资料,发文件,购书籍及办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让法纪掌握于员工,产生一个潜移默化的效果,将员工的思想行为引导到自觉遵纪守法的轨道上来。 二、抓制度落实,严格依规办事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社有社规,没制度无以成方圆。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社,除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外,还坚持从内部制度抓起,从制权、控购、管钱、用人等方面作为切入点来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先后制订了反腐倡廉“十不准”等十五项管理制度及规定,严明纪律,规范制度,依规办事。一是让制度约束思想。我们针对过去少数人思想上的随意性、工作上的无序性,行为上的无规性,强化制度约束力。本着严是爱,松是害的原则,从严管理,在资金、财务、财产、费用、贷款、人事等各项工作程序及环节均用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逐人签订了遵纪守法保证书及遵守“禁令”承诺书等12项责任书,对违者严查重处,让制度约制以权、以贷、以存谋私等思想苗头。二是让纪律规范行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狠抓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信贷纪律、资金纪律、结算纪律及劳动人事纪律的落实,坚持勤俭办社,廉洁从政,做到有章必行、令行禁止。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正人先正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带头不去做,由纪检监察部门分人建立个人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及《个人收入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管住自己、管好亲属,管紧部下,减车子,拆机子,控筷子、清房子;拒吃请,拒红包,拒腐蚀、拒在家接待客人;不公款商业性接待,不公款著书立说,不公费读书学习,不打招呼、批条子发放人情贷款,不相互拜访吃请,不利用公车工作时间钓鱼,不利用职权介绍亲朋戚友做生意,并从人文会话等方面从紧、从廉,带头抓落实。公生明、廉生威,因班子带头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全社形成了送礼不要,请吃不到,依规办事,廉洁奉公的好风气,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抓社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 我们上下有度,内外有别,采取多种形式抓公开,对内按季公开社务、财务、决策、计划、考评、费用等情况,公示进人、提干、入党等人员,本着职工关心什么,公开什么,职工要求什么公示什么,抓住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及疑点问题加以公开,给职工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让所有员工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办事。对外公开存贷款利率,信贷政策,结算原则,支农贷款指标及贷款发放程序、对象、规定、结果等。特别是在农户小额贷款发放过程中,规定每个信用社进行“七个一”公开活动,即办一个贷款政策公开栏;进行一次电视公开承诺;组织一次农户信用等级公开评议;依级进行一次公开颁发信用证;组织一次农户历欠贷款公开;进行一次贷款公开发放;对贷款户实行一次公开回访,听取意见。通过抓公开,不断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全县当年累计发放2.41亿元贷款,无一笔违纪违规现象。 四、抓各项监督,加强违纪防范 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根据本行业特点,狠抓八小时内外执纪监督,一是专业岗位监督。通过设立举报中心,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落实首问负责制及分储蓄、信贷、会计、结算、主任等岗位向外发出征求意见书,实行挂牌服务、开门评优揭短,看是否履行职责,照章办事,依规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个人行为监督。对掌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关键人,确定专人,加强重点个人行为监督。业内工作,采取常规检查,干部考评、执纪监督、离任审计、专项稽察等方式进行,一查二看三访四听五问,听其言,观其形,看其事,追其根,查其源。业余活动,通过建立家属、亲戚、朋友及同事等四位一体八小时之外的监控防护体系来加强监督,密切注视其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等“三圈”活动行为,做到订协议、定职责、明任务,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按季填报个人行为监测表,定期进行跟帮教育,对屡纠屡犯,屡教不改的,立即调换岗位,全县先后从重要岗位调到后勤岗位10余人次。监督保障了公正执纪执法,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构筑了一道反腐防变的`警戒线,整个信合系统无一参与黄、赌、毒活动的人和事。 五、抓责任到位,落实党风责任制 一是抓责任制度。年初由联社党委就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结合本社实际,专门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具体内容规定,有职责、有要求、有考核、有处罚。二是抓责任分解。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党政领导与单位党政一把手双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再由党政一把手与分管、分管与所辖管的专业部门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7份。任务明确,责任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抓责任检查。联社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别对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黄牌警告,实施了约见谈话,及时纠正和处理了存在的问题。四是抓责任考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三评一促创五好”要求结合思想、工作及生活实际找问题、查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按年度写出述职述廉报告,由支部党员及单位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考评情况进行公开。五是抓责任追究。我们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订出《英山农村信用社贷款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及《英山农村信用社领导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问题下查一级,责任上追一级,一年来,对违反内部管理规定共18人次进行了行政的和经济上的处罚,处罚不心慈,不手软,起到了处分一人,教育一群,震慑一方的作用,有效地遏制了大案要案的发生,确保了英山信合一方稳定、平安。

5.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篇五

坚持从严治社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信用联社一年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依规依法、从严治社,反腐倡廉,五抓到位,实现了党风正、社纪严、班子强、人心顺、正气旺、服务优、形象好的良好效应,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一、抓法纪教育 增强反腐意识

针对信用社人多点散难管理,素质不高难自律,思想复杂难拒腐等现实情况,我们联社党委坚持从教育入手,增强反腐意识。今年结合制度落实年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成果展览、知识竞赛、演讲报告、法纪考试及“三铁”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广泛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抓思想启迪,抓遵章守纪,抓行为规范。一是抓先进事迹引导。远学汪洋湖、吴天祥等英模事迹,近树标兵学先进,用典型引路,从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及价值观上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公仆意识。二是抓反面典型警示。组织收看胡长清、成克杰等违纪违法电视宣传教育片,通过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帮助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预警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敢闯红灯,敢踩黄线的都要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制裁。三是抓案例分析启示。组织开展金融违纪违规案例分析和讨论,对照法规谈认识,依据要法求论处理,加深对法纪条文规定的理解。四是抓宣传舆论导向。通过编案例、印资料,发文件,购书籍及办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让法纪掌握于员工,产生一个潜移默化的效果,将员工的思想行为引导到自觉遵纪守法的轨道上来。

二、抓制度落实,严格依规办事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社有社规,没制度无以成方圆。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社,除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外,还坚持从内部制度抓起,从制权、控购、管钱、用人等方面作为切入点来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先后制订了反腐倡廉“十不准”等十五项管理制度及规定,严明纪律,规范制度,依规办事。一是让制度约束思想。我们针对过去少数人思想上的随意性、工作上的无序性,行为上的无规性,强化制度约束力。本着严是爱,松是害的原则,从严管理,在资金、财务、财产、费用、贷款、人事等各项工作程序及环节均用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逐人签订了遵纪守法保证书及遵守“禁令”承诺书等12项责任书,对违者严查重处,让制度约制以权、以贷、以存谋私等思想苗头。二是让纪律规范行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狠抓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信贷纪律、资金纪律、结算纪律及劳动人事纪律的落实,坚持勤俭办社,廉洁从政,做到有章必行、令行禁止。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正人先正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带头不去做,由纪检监察部门分人建立个人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礼金登记制度》及《个人收入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管住自己、管好亲属,管紧部下,减车子,拆机子,控筷子、清房子;拒吃请,拒红包,拒腐蚀、拒在家接待客人;不公款商业性接待,不公款著书立说,不公费读书学习,不打招呼、批条子发放人情贷款,不相互拜访吃请,不利用公车工作时间钓鱼,不利用职权介绍亲朋戚友做生意,并从人文会话等方面从紧、从廉,带头抓落实。公生明、廉生威,因班子带头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全社形成了送礼不要,请吃不到,依规办事,廉洁奉公的好风气,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抓社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

我们上下有度,内外有别,采取多种形式抓公开,对内按季公开社务、财务、决策、计划、考评、费用等情况,公示进人、提干、入党等人员,本着职工关心什么,公开什么,职工要求什么公示什么,抓住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及疑点问题加以公开,给职工一个明白,还领导一个清白,让所有员工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办事。对外公开存贷款利率,信贷政策,结算原则,支农贷款指标及贷款发放程序、对象、规定、结果等。特别是在农户小额贷款发放过程中,规定每个信用社进行“七个一”公开活动,即办一个贷款政策公开栏;进行一次电视公开承诺;组织一次农户信用等级公开评议;依级进行一次公开颁发信用证;组织一次农户历欠贷款公开;进行一次贷款公开发放;对贷款户实行一次公开回访,听取意见。通过抓公开,不断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全县当年累计发放2.41亿元贷款,无一笔违纪违规现象。

四、抓各项监督,加强违纪防范

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根据本行业特点,狠抓八小时内外执纪监督,一是专业岗位监督。通过设立举报中心,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落实首问负责制及分储蓄、信贷、会计、结算、主任等岗位向外发出征求意见书,实行挂牌服务、开门评优揭短,看是否履行职责,照章办事,依规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个人行为监督。对掌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关键人,确定专人,加强重点个人行为监督。业内工作,采取常规检查,干部考评、执纪监督、离任审计、专项稽察等方式进行,一查二看三访四听五问,听其言,观其形,看其事,追其根,查其源。业余活动,通过建立家属、亲戚、朋友及同事等四位一体八小时之外的监控防护体系来加强监督,密切注视其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等“三圈”活动行为,做到订协议、定职责、明任务,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按季填报个人行为监测表,定期进行跟帮教育,对屡纠屡犯,屡教不改的,立即调换岗位,全县先后从重要岗位调到后勤岗位10余人次。监督保障了公正执纪执法,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构筑了一道反腐防变的警戒线,整个信合系统无一参与黄、赌、毒活动的人和事。

五、抓责任到位,落实党风责任制

6.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篇六

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共74个)

北京市宣武区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东城管理处

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用事业局

河北省衡水市规划局

山西省建设厅

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建设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辽宁省城市建设学校

辽宁省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辽宁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吉林省白山市建设局

吉林省松原市建设局

黑龙江省建设厅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设局

黑龙江省伊春市建设局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南通市建设局

江苏省无锡市建设局

浙江省杭州市建委党委 浙江省龙游县建设局

浙江省浦江县建设局

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安徽省芜湖市建设委员会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江西省建设厅机关

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山东省建设厅党组

山东省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山东省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山东省临沂市规划局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河南省漯河市房产管理局

湖北省荆门市建设委员会

湖北省宜昌市建设委员会

湖北省鄂州市建设委员会

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湖南省湘潭市建设局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广东省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广东省江门市规划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设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建设局

海南省三亚市规划局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

四川省都江堰市建设局 重庆市规划局

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重庆市路灯管理处

贵州省黔东南州建设局 贵州省遵义市房产管理局

云南省曲靖市建设局

云南省德宏州建设局

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陕西省安康市城乡建设局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甘肃省金昌市建设局

青海省海西州建设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建设局

新疆建设兵团农十师建设局机关 建设部干部学院 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共93名)

张丽明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机关党委书记

王中华 北京市东城区园林局党委书记、局长

雷 魁 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义彬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白纪元 天津市海河综合开发工程指挥部党委副书记

郑玉昕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高 翔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拆迁办公室主任 沈铸伦 天津市房产总公司党委书记

李树江 河北省张北县建设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刘占强 河北省衡水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祥云 河北省邯郸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纪委书记

陈贵田 河北省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 张双娥 山西省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檀庆安 山西省忻州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郭 瑜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站长

冯连国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建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钟子祥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陈忠全 辽宁省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耿玉礓 辽宁省丹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锦徐 辽宁省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 任 田 虹 辽宁省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邢 忠 吉林省四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蓝公海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世林 吉林省建设厅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史殿臣 俞滨洋 孙玉国 甘忠泽 胡凤鸣 张宁宁 刘 云 祝瑶珠 车小力 沈渭龙 周丽叶 单锦炎 麻伟明 李援朝 李道平任孚茹 黄荣发

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黑龙江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苏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江苏省镇江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苏省扬州市建设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江苏省常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省绍兴市建设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浙江省温州市建设局纪委书记浙江省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局长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局莲都区分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安徽省淮南市建委纪委书记安徽省六安市建委纪委书记安徽省马鞍山市建委纪委书记福建武民建 福建省三明市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学红 福建省漳州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谢新明 江西省萍乡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谢宝河 江西省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彭家忠 江西省宜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杨相强 山东省威海市建设工委副书记、建委党委副书记 王圣林 山东省莱芜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岳希安 山东省东营市建设党工委委员、建设纪工委书记 张敬吉 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原建国 河南省新乡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孔祥智 河南省济源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马宜品 河南省濮阳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李凤臣 河南省鹤壁市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忠民 湖北省黄冈市建委主任

刘惠民 湖北省仙桃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张凯萍 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主任

马连文 湖南省湘潭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振彬 湖南省岳阳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清化 湖南省张家界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平广东省深圳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萧剑忠 广东省中山市规划局局长

黄志安 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平良 广东省韶关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朱家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冯永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系统党委书记

龙光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周乃武 海南省三亚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 牟训峰 海南省三亚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黄绪和 四川省建设厅巡视员

何 庆 四川省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 萍 四川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 刘朝勇 重庆市建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助理调研员 蒋 勇 重庆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汝齐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定宇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安娜 贵州省贵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

赵泽义 贵州省六盘水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年继伟 云南省丽江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王洪斌 云南省红河州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清海 云南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宋善林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齐 飞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景岱 陕西省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人事科技教育科科长 沈波立 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王兴久 青海省海东地区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金凤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 凯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刘新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郭 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建设局局长闫国强 新疆建设兵团农六师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秦玉文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肖家保 中国建设报社党委书记、社长

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共73个)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监察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处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纪检组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纪委、监察室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纪委 河北省邢台市建设局纪委

河北省张家口市公用局纪委

河北省张家口市建设局纪委

河北省保定市房管局纪委

山西省长治市建设管理局纪检组 山西省晋中市建设局纪检组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建委

辽宁省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察室

辽宁省盘锦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纪委 吉林省长春市房产局纪委

吉林省吉林市房产局纪委

黑龙江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委纪检组监察室

黑龙江省黑河市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室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03年12月曾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标兵”荣誉称号)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纪委、监察室

江苏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江苏省南京市建设纪工委

江苏省徐州市市政公用局纪委、监察室 浙江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 浙江省宁波市建委纪工委、监察室

浙江省上虞市建设局纪委

安徽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安徽省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纪委 福建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监察室

福建省漳州市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福建省柘荣县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江西省抚州市建设局纪委监察室 江西省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纪委监察室 山东省潍坊市建设局纪委

山东省烟台市建设局纪委监察室 山东省济宁市建委纪委、监察室 河南省洛阳市公用事业局纪检组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委纪委

河南省焦作市建委纪检组

湖北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湖北省襄樊市建委纪委

湖南省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 湖南省株洲市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

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纪工委

广东省珠海市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室

广东省佛山市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纪委

海南省三亚市建设局纪检组

四川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四川省成都市房管局纪检组监察室

四川省泸州市规划和建设局纪委 重庆市建委纪检组监察室

重庆市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纪检组监察室 重庆市园林局监察室

贵州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贵州省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监察室 云南省大理州规划建设局纪检组 云南省红河州建设局纪检组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 陕西省建设厅纪检组

陕西省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纪委

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纪检组

青海省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纪委

青海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建设局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建设局纪检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建设局纪检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建设局纪委

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共93名)

池坤丽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贾志俭 罗红英 孙力明 褚建平张士银 梁永旺 张淑媛 周凤学 马长仲 张英杰 唐桂莲 苏耀林 刘贵全 梁继中 郭荫桐 曹连成 北京市昌平区建委纪工委书记

北京市规委纪检组助理调研员

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纪委书记

天津市规划建设纪工委专职委员、监察室副主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监察室副主任

天津市规划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河北省秦皇岛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河北省邢台市城市管理局纪委书记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用事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山西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山西省大同市规划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山西省阳泉市建设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黄殿忠 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赵桂芬 辽宁省锦州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纪委书记

周永杰 辽宁省铁岭市建委纪委书记

田 毅 吉林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王宝山 吉林省辽源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洪忠 吉林省通化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曰军 黑龙江省建设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于祥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士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建设局纪委书记

韩培德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王文燕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 毅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魏玉军 江苏省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韩明星 江苏省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周建中 江苏省苏州市规划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宗霞美 浙江省嘉善县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亚素 浙江省舟山市城乡建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吕金土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程乃耀 安徽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刘传玺 安徽省阜阳市建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王明先 安徽省蚌埠市建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爱珠 福建省南平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许吉平福建省泉州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林有友 福建省宁德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张国英 江西省南昌市建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胡尧新 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纪委副书记

周锦喜 江西省吉安市规划建设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陈一吉 山东省济南市建委纪委书记

蔡玉亭 山东省淄博市建委纪委书记

孙新光 山东省德州市建工委书记

孔令善 山东省菏泽市建设局纪委书记

赵培彬 河南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史云鹏 河南省郑州市建委纪委书记

宋福志 河南省南阳市建委纪委书记

张予勤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处级纪检员

吴涤清 湖北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倪平湖北省十堰市建委纪委书记

胡晓华 湖北省宜昌市建委纪检组组长

白淑芬 湖南省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胡宪中 湖南省常德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伍依如 湖南省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林长祥 广东省梅州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孙玉光 广东省汕头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陆康富 广东省建设厅纪检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邱燕东 广东省惠州市规划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祝林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廖 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规划局纪委书记

黄焕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政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李少清 海南省三亚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督查小组组长 帅 刚 唐 林 赵先富 宋开明 冯地君 张海坤 曾明中 熊琏珂 胡加卡 周 军 王云峰 肖义宝 吴兴安 群 培 王 瑛 白怀周 马生虎 四川省成都市建委纪检组监察室主任

四川省乐山市规划和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四川省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纪委书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局纪委书记 重庆市万州区建委监察室主任

重庆市市政管委纪检组组长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纪委书记 重庆市园林局纪检组组长

贵州省贵阳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贵州省遵义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云南省楚雄州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云南省文山州建设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云南省曲靖市建设局纪委书记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建设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纪检组组长 陕西省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纪委书记

童国锋 陕西省宝鸡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于志江 甘肃省张掖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蔡国春 青海省西宁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志强 青海省海南州建设局副局长

何立新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范燕萍 贡荣新 阮德焰 江 月 梁慧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房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党风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

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优秀个人(共94名)

孙长宏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昌平分局纪检组组长 赵兴利 王津生 王冬素 赵秀琴 霍 卿 李桂生 何淑秀 王成兴 李翼霖 王尚文 赵学安 邵彩枝 窦涌波 段世雄 刑克强 袁炳南 陈 明 宣小明 北京市路政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天津市规划建设纪工委干部

天津市规划建设纪工委干部

天津市市容委纪检组干部

天津市园林局绿化工程处纪委书记

天津市市政局道桥处纪委书记

河北省承德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河北省唐山市规划局纪检组组长 河北省廊坊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山西省朔州市建设局办公室兼纪检监察室主任 山西省吕梁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山西省运城市建设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建设局纪委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建委专职纪检员

内蒙古自治区锡盟西乌旗建设局党支部纪检员 辽宁省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监察处处长 辽宁省阜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纪委书记

辽宁省朝阳市房产局纪检委员

王 冶 辽宁省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佟玉堂 吉林省长春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金平吉林省吉林市建设委员会纪委书记

高仲山 吉林省松原市公用局纪委书记

刘广明 黑龙江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郝涌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管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龚雪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房产局纪委书记

武 涛 黑龙江省大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组组长 殷德高 上海市水务局纪委专职纪检员

王硕林 江苏省无锡市建设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仁俊 江苏省盐城市规划局纪检组组长

邓展新 江苏省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纪委书记 应党禾 浙江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人事监察处处长 皇甫瑞国 浙江省桐庐县建设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郑志云 浙江省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副处级调研员

倪卫民 浙江省桐乡市规划建设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孙领先 安徽省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 方 元 安徽省黄山市建委纪委书记

程崇武 安徽省滁州市规划局纪检组组长 李建发 福建省福州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蒋仕东 福建省厦门市建设局监察室副主任 陈梓楠 福建省龙岩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吴赣敬 江西省贵溪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范周富 江西省宜春市建设局监察室副主任兼建管站站长 张合利 山东省泰安市建设局纪委书记

杨列奂 山东省枣庄市建委纪委副书记

李茂春 孙保伟 王秀兰 赵建华 王俊凤 唐静州 张中荭 刘新安 张再云 黄仲翔 程金兰 张湘莲 陈潮光 韦 彦 李居清 陈远进 吴高杰 山东省聊城市建委纪委副书记

山东省滨州市建设局人事科科长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委员会纪委副书记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河南省鹤壁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河南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科员

湖北省荆州市建设委员会纪委副书记

湖北省仙桃市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湖北省鄂州市建设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湖南省长沙市建委纪委书记

湖南省株洲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审计室主任 湖南省郴州市园林管理处纪检监察员

广东省潮州市建设局纪检组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广东省茂名市建设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广东省云浮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广东省湛江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正处级纪检员、监察室副主任

苏建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瞿爱玲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 立 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纪检委员 陈元锋 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科员

刘建萍 四川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王洪发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处级纪检员 章 全 四川省甘孜州规划和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李祖华 四川省凉山州规划和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黄喜峰 重庆市规划局监察室主任

魏 渊 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副书记

黄宪伟 重庆市南岸区房管局纪委书记

苏国英 重庆市鹅岭公园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胡俊辉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田 勇 贵州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赵 峰 云南省昭通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陈跃荣 云南省昆明市建设局监察室副主任

林 措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党支部书记 普布次仁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张旭斌 陕西省渭南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组长

赵胜昌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纪委书记

杨利民 陕西省汉中市城建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 杨 力 甘肃省建设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马义奎 青海省西宁市城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王柏万 青海省格尔木市建设局党办主任

颜景春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规划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单 媛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锁勤 丁莉华 彭 强 刘兴国 曲 琦 高 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州焉耆县建设局副科级纪检干部 新疆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建设局纪检监察办科员 新疆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建设局副局长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综合处处长、支部纪检委员

7.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 篇七

2011年3月11日,江西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永思,党组成员、副主任彭林森、张志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子津出席会议,各设区市、县扶贫办、移民办主任,省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永思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就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本期内文);张志豪副主任传达了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纪检组长蔡子津作了2010年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详见本期内文);会议由彭林森副主任主持。

刘永思主任的重要讲话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一中心思想,阐述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深刻领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核心执政理念,增强抓好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核心执政理念,全面提高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三是心系贫困群众和库区移民,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上。(本刊记者程文燕摄影报道)

8.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析 篇八

【关键词】 农村 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多,既是群众最接近的,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为必要。

1. 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有相当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有些支部成员自身素质较低,平时不注意学习,缺乏政治敏锐性,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的相关要求不坚决、不到位,党性不强,缺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近几年来,我党制定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相关规定,但有些制度在农村存在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有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反腐倡廉教育重视不够、方法不多,教育形式单一、效果较差,农村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为民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办事不公屡见不鲜。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兵、转干等工作中,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有的在土地转让、出租和工程发包、招标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超生罚款、山地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损公肥私,搞特殊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成了乡村干部安排亲友的场所,有些基层站所的领导权和财务权被一家人把持,很多村甚至只在干部亲友中发展党员。一些村干部动机不纯,靠宗族势力、收买选票当上村官,自身综合素质差,终日不知所为,存在“当一届干部、捞一把钱财”的错误思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严重。

机制制度不健全,财务混乱,经济上违法违纪问题严重。虽然现在大部分村级财务纳入乡级管理,乡级财务由县财政管理,一定程度上有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财务管理不公开,少有透明度,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近几年来 ,中央、省、市对农村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由基层组织建设的项目多了起来,为农村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经济上违法违纪提供了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违纪、团伙作案比较严重。贪污、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财产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且金额越来越大。这些问题直接侵犯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一些乡村财务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基层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伤害群众、愚弄群众现象普遍存在。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了福音。但是,当政策传达到农民眼前时,有的地方却变了样。成为一些地方农民上访的诱因,给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不安全隐患。有些村干部因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群众多样化的利益诉求缺乏应对的思路和办法;有些村干部民主意识差,决策不民主,自认为对群众很了解,听不进群众意见,凭主观想象决策和开展工作;有的村干部艰苦奋斗的意识淡化,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无端吃喝,存在享乐主义和盲目攀比现象。

2.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客观原因,也有人为的主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有些农村领导班子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足,一些村级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反映、不敢批评。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担心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担心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成效较差,存在着求太平的思想,轻视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狀态。

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素质较差。经济的快速发展引起农村劳动力的大转移,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农村留下来的基本是“993866”的人员结构,即老人、妇女和儿童。这就从客观上制约了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与选择。加上村干部经济待遇较差,因此,目前农村干部年龄老化,文化水平总体较低,缺乏有知识、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人才。这些因素导致一些农村干部的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责任意识不强,习惯于行政命令,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不依章理事,不民主决策,个人说了算,许多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有的村支部、村委会在工作上形成“两张皮”,村委会与村支部“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有的干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农村干部甚至成为了一方“村霸”。凡此种种,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有效监督农村干部行使权力不够。主要是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相对薄弱。农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权力过于集中,监督难以到位。其他党员干部怕惹事,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敢揭露,使少数农村不良风气成了“小气候”。与此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责任追究有待加强,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追究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重滞后。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村级集体资产共有1.22万亿元,每年村级的集体收益总额达600多亿元。由于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了集体资产的合理分配使用。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拆迁安置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使得一部分人有了可乘之机。在制度建设上,有搞形式、耍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够。虽然制度规章定了不少,但执行落实不力,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3.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作为乡村两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從农村工作的特点来看,必须重在预防,在制度建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上加大力度。 笔者认为:当前,要突出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健全思想教育机制,通过教育机制感化人。正确的思想指导成功的实践,错误的观念引发失范的行为。因此,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头脑里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标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规范权力制约机制,通过制约机制规范人。腐败源于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循,制度建设是在党纪政纪条规的基础上,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的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关键环节。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监督管理制约人。要创新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党风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扩大基层民主,强化民主监督,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财物。在具体措施上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要认真对待,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要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党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最近,河南创造的农村“4+2”工作法,就是通过监督管理制约村干部的一种好办法

四是加强法纪惩处机制,通过查处机制警示人。通过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通过推行村干部述廉考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及时掌握村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政档案,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和严重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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