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兼职劳务合同(精选6篇)
1.正规兼职劳务合同 篇一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芜湖华泰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流部送料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进行工作。
二、工作内容:按生产需求往生产线送料。
三、甲方责任:甲方负责现场指导、技术支持解决相关方面事宜。
四、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组织合格的人员提供劳务,并负责支付其组织人员的劳务费。
五、乙方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工作,工作过程中不能损坏甲方任何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负责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详见签署公司安全环境协议)
六、若乙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从支付款中扣除罚金 ,每延迟一小时罚金50元。
七、乙方工作完成后,应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以现金方式结算。
八、乙方的劳务费用为按乙方一般临时用工人员每人每天50元。
九、付款方式: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后,甲方在每月8日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甲方负责代开发票(税金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提供有效证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和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在一个月内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协议经办人: 代表人:
经办部门:
协议审核人:
代表人:
日期 : 日期:
2.正规兼职劳务合同 篇二
“效率”一词是经济学研究的中心概念, 在论述问题时被广泛应用。帕累托将其定义为“对于某种资源的配置, 如果不存在其他生产上可行的配置, 使得该经济中的所有个人至少和他们的初始时情况一样良好, 而且至少有一个人的情况比初始时更好, 那么资源配置就是最优的”, 称为“帕累托最优”, 也称为帕累托效率 (Pareto Efficiency) , 更简单的说就是:如果不能使一部分人受益同时又没有其他人受损, 那么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 此时经济恰好处于生产可能性边界之上[1]。在完全竞争条件下, 由市场供求所形成的均衡价格, 能够引导社会资源实现有效配置, 使任何两种产品对于任何两个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都相等, 任何两种生产要素对任何两种产品生产的技术替代率都相等, 从而达到任何资源的再配置都已不可能在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同时, 使一些人的处境变好。这就是所谓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谢作诗认为经济效率的标准含义是指资源配置实现了最大的价值, 经济效率的标准含义和帕累托标准是等价的[2]。金融效率是衡量金融组织好坏的标准。在所有的经济体中, 不论过去还是现在, 西方或者东方, 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都是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下, 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便利经济资源的配置和拓展。关于中国的金融效率已有多人进行研究, 但对金融效率没有一致的概念及统一的标准。王振山认为金融效率指的是金融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 也就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 (机会成本和交易成本) 将有限的金融资源 (货币和货币资本) 进行最优的配置以实现最有效的利用[3]。郭新明认为金融效率指一个金融结构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开始金融交易活动, 降低交易费用, 激励金融参与者更加用心地工作, 促使储蓄更有效率地转化为投资, 效率指标是衡量金融制度是否健全的关键指标[4]。
一个普遍的观点是都认为金融效率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配置效率、运行效率和适应性效率。2003年以来, 国内有学者开始关注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效率, 一种观点则认为非正规金融的配置效率较差, 如刘民权等 (2003) 认为由于受信息和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制约, 非正规金融的业务活动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才有效率。其他人则对非正规金融制度的配置效率进行整体上的分析[5]。另一种观点认为非正规金融是对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具有较高的资源配置效率。崔慧霞 (2005) 认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存在对于降低代理成本、减少内部人控制、减少道德风险、节约信息和监督成本有重要的作用[6]。周天芸 (2004) 认为中国的非正规金融制度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具有较高的配置效率[7]。卢峰、姚洋 (2004) 则证明了中国非正规金融中商业信用配置资源的相对效率比一般的是要高一些[8]。但这些看法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持, 对于运行效率和适应性效率的关注相对较少。
二、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在资金方面给予经济发展大量的支持与帮助, 银行的分支机构在城市到处可见, 服务品种遍及存款、贷款、理财、信用卡等多方面, 而且服务态度良好, 与之相对应的农村情形却大不相同, 在西部偏远农村, 村民要翻过几座大山才可以见到一个小小的储蓄所, 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率, 本文从配置效率、适应性效率和运行效率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 配置效率
对配置效率的衡量更根本的是在产出方面, 即在当前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安排下, 资金是否被运用到产出最高的领域。这可从单位贷款所支持的经济增长量 (GDP增量) 加以考察。通过表1看出, 农业GDP/农业贷款、乡镇企业增加值/乡镇企业贷款和全国GDP/全国贷款相比较均有较大差距, 这恰恰说明农村剩余资金大量流向城市这种制度安排没有在资源配置上起到应起的作用, 如果减少农村资金外流, 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三农”, 则资源配置状况将会更加优化[9]。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业统计年鉴》。
相比较而言, 当前增加对乡镇企业的信贷投放量引致的资源配置优化效应更加明显。从配置效率的角度衡量, 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是缺乏效率的。当然, 这种低效的资金配置的存在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经济的渐进转轨做出了贡献, 可认为是改革的成本, 或是为取得制度改革过程中利益受损一方的支持所做的补偿。当前传统农业己在向现代农业转变, 而乡镇企业也与标准的现代企业日益趋同, 资金已成为紧缺的生产要素, 增加对农业尤其是对农村企业的资金供给, 不仅仅能够提高农民收入, 还有助于提高经济增长速度, 优化全社会的资源配置。
(二) 适应性效率
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创立之初是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 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两者主要办理有担保抵押的大额贷款, 针对农村的小额无担保抵押的贷款一概不予理睬, 而中国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正是规模小、风险高、无担保, 这样, 正规金融机构完全不适应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所以长期以来, 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办理农业业务, 邮政储蓄只存不贷,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则将资金大量流入能够提供担保的大额的非农领域, 资金大量外流表现出来的是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分散的金融需求的不适应。随着改革的深入,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也开始寻找适合农村的发展思路, 邮政储蓄则改组成邮政储蓄银行, 适应性逐渐加大。
(三) 运行效率
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四家机构的经营状况看,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整体长期低迷,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运行效率有所提高。
1.农业银行在1997—2007年营业收入逐年增加, 但营业利润却一直为负, 只有加上投资收益后税前利润才转为正数 (1998、1999两年依然为负) 。其他研究指出, 与其他三大国有银行相比, 长期以来, 农业银行的经营绩效是最差的一个[10]。截至2007年年末, 中国农业银行的驻县城分支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到30.3%, 分别比2004、2005和2006年下降了3.7%、2.6%和0.4%[11], 这表示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改制之后对农村的关注度大幅度提高, 运行效率相应提升[12]。
2.农业发展银行1997—2006年经营规模不断缩小, 在机构、人员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 人均效益必然不断下降。营业利润在2001年转变为正, 而在此之前需要财政的大量补贴才能运转, 这表明农业发展银行在收缩政策性贷款范围的情况下自身效益有所提高。但这并不是国家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目的, 农业发展银行所发挥的政策性金融作用与国家对它投入的巨额资金相比并不相称, 持续下降的经营规模必然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问题。有关的案例分析也显示了农业发展银行运行效率低下:财政补贴不能直接落实到农民手中, 信贷资金不能封闭管理, 同时粮食的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难以保证。表明其运行效率有提高的潜力。
3.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长期不好, 近几年有所好转。仅从《中国统计年鉴》上有关的分析报告看, 行社分家后, 1998—2000年全国农村信用社连续三年增亏, 根据谢平等提供的具体数据, 2002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5 147亿元, 不良率为37%, 资不抵债缺口总量达3 019亿元[13]。作为一个整体, 农村信用社在技术上已经处于破产边缘[14]。从2004年农村信用社进行产权改革, 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家、农村合作银行113家和以县 (市) 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1 825家后[11],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初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截至2007年末, 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比改革之初提高了20%, 达到11.2%, 不良贷款比例9.3%, 与刚刚开始改革之时相比下降了28%[12]。
4.邮政储蓄银行在2007年初成立之初就积极探索小额贷款业务等服务农村的有效形式。产权制度开始起步, 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资产质量明显改善, 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理念为“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 发挥邮政网络优势, 强化内部控制, 合规与稳健经营, 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截至2011年10月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资产接近人民币4万亿元 (6 352亿美元) , 在中国商业银行中位列第六。
2012年1月21日, 经中国国务院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亿元, 拥有3.7万营业网点, 3万亿元个人储蓄存款, 9亿银行账户, 400多万小额贷款用户, 1 000多亿元支农资金。2011年2月10日, 全国邮政储蓄个人存款余额总规模突破了3万亿元, 达到30 299亿元。11月9日, 邮储银行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突破7 000亿元。
三、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效率
与正规金融机构发展相对应, 非正规金融组织的效率也从配置效率、适应性效率和运行效率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 配置效率
从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来看, “中国非正规提供的融资规模为9 500亿元, 占中国GDP的6.96%”左右。上文己经证明, 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缺乏对农业和乡镇企业的信贷支持, 而把资金投向了城市和国有企业, 如果将资金投向农业和乡镇企业是可以带来更大的产出的, 而对农业和乡镇企业提供资金的正是非正规金融组织。从实地调查结果来看, 非正规金融组织为其附近的缺少资金的经济行为提供了方便, 提高了闲置资金的配置效率, 也使资金闲置者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意义。
(二) 适应性效率
与存在几十年的正规金融相比较, 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了几千年, 以乡村“熟人社会”为基础, 具有分散化、灵活、信息优势。非正规金融所进行的交易正是建立在地缘和血缘关系的基础上, 它不需要复杂的审批手续, 没有僵化的规章制度, 彼此熟悉, 甚至连彼此的祖祖辈辈都了解, 因此不容易相互欺骗, 或者欺骗的成本很高, 因为有族长或者左右的监督和惩罚, 这种惩罚有时候不是经济上的惩罚, 而是风言风语的摧残, 这样就大大减少了贷款中的道德风险, 从而有效避免正规金融机构所担心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就是一种硬性的约束, 能促使社会成员自发服从、自我执行, 有助于促进社会信用关系的改善, 并节约社会成员之间的协调, 违约概率极低。同事非正规金融能够充分利用乡村既有的信息资源和组织资源, 合同都是建立在成员之间的长期行为的基础之上, 同时它具有重复交易的特点, 大大降低了缔约的交易成本。较好的解决农村金融市场高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三) 运行效率
据银监会统计, 2007年末我国有7 800万农户获得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3.2%[11]。2007年村镇银行的资产总额达到7.67亿元, 累计发放贷款4.62亿元。村镇银行扩大试点范围到全国31个省 (区、市) 。截至2007年底, 自从开始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 小额贷款公司总共计发放贷款3.9亿元, 整体运行良好, 可喜可贺的是目前已有6家公司实现盈利, 经营利润共计1 682.29万元, 而且小额贷款公司的正规度也在逐步向银行类靠拢。《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2010) 》报告, 小贷公司短期贷款余额1 952.57亿元, 2010年实现账面利润98.3亿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 全国小额贷款机构数量5 247家, 从业人员数58441人, 实收资本4 257.03亿元, 贷款余额4 892.59亿元, 发展迅速, 运行效率良好。
四、效率比较分析
(一) 边际成本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 市场参与者的流动性逐渐加大, 非正规金融组织服务在规模和范围方面逐渐改变原来的状态, 比如业务活动范围就已经扩展到百里甚至千里之外的陌生人, 这样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贷款机构对贷款人的情况和发展前景掌握的难度加大, 可以想象规模扩大到某一点时会失去其在降低交易成本和获取信息方面的优势[15]。同时, 非正规金融组织之所以一直是在地下经营, 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其具有管理体制和先天的制约, 当资产迅速增加到一定范围时, 经营管理的成本会高于正规金融机构[16]。因此, 非正规金融组织的边际成本呈现先下降达到某一点而后上升的趋势, 从图形上看, 呈现出“U”形 (如图1所示) , 图中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边际成本曲线只有一个交点M。在点M之前, 非正规金融组织的规模小, 边际成本曲线较为平坦, 由于其具有交易成本方面的优势, 在正规金融的边际成本曲线之下[13]。
设f1 (x) 和f2 (x) 分别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边际成本函数, 它们满足:
1. 当x<m时, f1 (x) >f2 (x) , 当x>M时, f1 (x) <f2 (x) 。
2. f1′ (x) <M0;当X<时, f′2 (x) <0, 当x>M0时, f′2 (x) >0。
由上可知, 显然有:M>M0 (如图1所示) 。
(二) 平均成本
假设正规金融的固定成本为cf, 由于现实状况, 非正规金融没有固定成本。那么, 正规金融的平均成本函数c1 (x) 、非正规金融的平均成本函数c2 (x) , 分别如下:
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平均成本极小化条件分别为:
其中式 (3) 无解, 因为
故正规金融的成本最小规模为无穷大, 这是由假设条件“f1′ (x) <0”决定的, 如图2所示。
而由式 (4) 得:
设x=M1, 即M1为非正规金融平均成本极小化的规模值, 有如下方程:
设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平均成本曲线交于点M2, 如图3所示。由图1和图3可知, M2与M、M0、M1之间的关系为:M2>M>M0;M2>M1>M0。其中, M2为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平均成本相等时的规模值, M0为非正规金融边际成本最小处的规模值, M为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边际成本相等时的规模值, M1为非正规金融平均成本最小处的规模值。
由图3可以看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规模有一个边界, 也就是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最优分界点, 此时由非正规金融承担融资任务是更有效率的选择;当Md>M2时, 非正规金融边际成本与平均成本均分别大于相应正规金融的边际成本与平均成本, 此时由正规金融承担融资任务则是更有效率的选择;当Md介于M与M2之间 (即M2>Md>M1) 时, 非正规金融边际成本大于正规金融的边际成本, 其平均成本则小于正规金融的平均成本, 由于决定总成本的是平均成本, 这时由非正规金融来提供供给的总成本更低。可见, 从发展的规模来看, 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不是何时何地都绝对的有效率, 它们的效率发挥有分界点M2, 在规模大于M2时, 正规金融更有效。相反, 非正规金融更加有效。
五、结论
3.正规兼职劳务合同 篇三
吴律师:
我在某公司后勤部工作,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月薪2800元。为了多赚点钱,我又找了一份值夜班的工作,也就是俗称的“睡觉班”。公司知道后,认为我值夜班会影响休息,分散工作精力,便向我发了一份书面通知,责令我在一周内辞去兼职工作,否则予以辞退。我认为自己是在正常休息时间做兼职,根本没有影响白天公司的正常工作,就没有理睬公司的通知。不料一周后,公司真的将我辞退。请问:公司可否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
读者:颜立凯
颜立凯读者:
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在我国,兼职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而对全日制劳动者的兼职则有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结合该规定来看,全日制劳动者兼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明文禁止;二是兼职没有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三是单位知悉后没有要求其停止兼职。换言之,如果单位明确禁止兼职,那么劳动者一旦出现兼职行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兼职,但兼职行为影响了本职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兼职行为没有影响本职工作,但单位知悉后已经责令其停止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我行我素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你的情况而言,虽然你的“睡觉班”不会影响白天公司的正常工作,但在公司书面向你发出限期改正的书面通知后,你仍执意不改,因此公司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吴律师
业主委员会擅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能否拒绝缴费
吴律师:
一年前,我们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未通过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便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物业的管理。此后,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如今,小区内的绝大部分业主已按《物业服务合同》支付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但我们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已明确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擅自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明显与之相违,即该合同当属无效,我们无需执行,对吗?
读者:蓝瑞鸣等17人
蓝瑞鸣等读者:
虽然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已经越权,但你们仍应履行。
一方面,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非必然无效。的确,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虽然可以代表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这种选聘、签约仅仅是一种代理行为,能否对业主产生法律效力,得看是否获得业主或业主大会的授权。本案中,正因为业主委员会未通过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决定了其不仅超越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职权,且由于明显属于未经授权而代理构成无权代理。但该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因为业主对此具有选择权:一是按《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处理,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是追认。《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即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也可以通过事后认可的方式,使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变成有效的民事合同。另一方面,《物业服务合同》因已经得到绝大多数业主的追认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对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只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便对全体业主生效。本案中,鉴于业主并未行使撤销权,甚至仍让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尤其是绝大多数业主已按《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意味着有“过半数的业主”已经以自己的行为追认了该合同。在此情况下,合同便对全体业主产生了法律约束力,你们自然也应当履行。
吴律师
递交辞职报告超过30日后自动生效吗
吴律师:
我是某公司的职工,因公司效益差,待遇不好,便于上个月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不同意我辞职,而我坚持走人,也就没有再去上班。一个月过后,我到公司要求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而公司说,由于我一个月没上班,属无故矿工,已对我作出了除名处理决定,无义务为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请问:公司的做法和说法对吗?
读者:杨圣义
杨圣义读者:
公司的处理决定不合法。《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可见,只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换句话说。劳动者提交辞职报告超过了30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申请即生效。你递交辞职申请后离开公司,这属于主动辞职而非擅自离职,更不属于无故矿工。所以,该公司以你无故矿工为名将你除名,明显无法律依据,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鉴于该公司的做法和说法,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错误。
吴律师
无论何种情形,单位都不得打折最低工资
吴律师:
两个月前,我入职到一家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对我包吃包住且采取计件工资,但我每月必须完成规定的基本生产任务,超出部分按多劳多得计付报酬;未能完成个人基本生产任务,公司则只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我发放报酬。可由于种种原因,我虽然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甚至有时还主动延长上班时间,在工作中也毫无懈怠,但却一直没有完成过个人当月的基本生产任务。近日,公司以我为其创造的效益还不够我自己的吃住费用为由,决定从下个月起,如果我再不能完成自身任务,便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我发放工资。请问:公司的决定对吗?
读者:刘海燕
刘海燕读者:
公司的决定是错误的。
一方面,《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分别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同样指出:“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任何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要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付出了力所能及的劳动,则不管其是否完成计件任务、完成计件任务的质量高低、未完成计件部分比例多少,用人单位都必须无条件支付最低工资,而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加以减少甚至克扣。与之对应,虽然你在日后的工作中,仍有可能完不成当月的基本生产任务,但只要你能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期间不偷工减料、偷奸耍滑,公司便必须按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向你支付工资。另一方面,虽然公司对你实行包吃包住,但这只是公司给予你的一种福利,而福利属于用人单位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主动给予员工的非现金形式待遇,并不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所规定的、工资总额的六个组成部分之列。即鉴于两者互不相干,也决定了公司不能因为你创造的效益不够自己吃住,而对你的最低工资加以打折。
吴律师
房屋登记机构疏于审查,导致“一房两证”应担赔偿责任
吴律师:
张某曾以其名下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向我借款150万元,并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借款到期后,张某一直没有支付本息,我只好诉请法院通过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谁知,却意外发现另有人对该房屋持有房产证,且登记时间早于张某。原来,张某是持伪造资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而房屋登记机构既未实地查看,也未认真审查便为张某发了证,结果导致“一房两证”。请问:在张某早已去向不明,又无其它财产可供清偿的情况下,我能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赔偿损失?
读者:江必萍
江必萍读者: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一方面,房屋登记机构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对“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四)项也指出“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办理抵押。本案中,房屋登记机构既未认真审查张某提供的伪造资料,也未实地查看,即轻易向张某发放房产证,甚至在“一房两证”的情况下,仍为你和张某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明显与之相违且具有明显过错。另一方面,房屋登记机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物权法》第二十一条也指出:“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同样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即无论从国家赔偿的角度,还是鉴于物权保护的要求,亦或基于侵权责任赔偿,房屋登记机构均难辞其咎。再一方面,房屋登记机构承担的损失应当与其过错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屋登记,给原告造成损害,房屋登记机构未尽合理审慎职责的,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及其在损害发生中所起作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鉴于你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根本原因,在于张某的欺诈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房屋登记机构的错误发证乃至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次要原因,决定了房屋登记机构只能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约20%的赔偿责任。当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也难逃责任,因为《房屋登记办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登记错误的工作人员,有权追偿。”
吴律师
采购办公用品被“飞”石所伤,不知是谁所抛也能获取工伤赔偿
吴律师:
三个月前,我受公司领导指派外出采购办公用品,步行途经一栋居民楼时,被突然从楼上“飞”下的一块石头砸中头部。虽经送往医院抢救保住性命,但却花去14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八级伤残。由于无法查证石头是谁所扔,我只好要求工伤保险机构报销医疗费用并给予相关待遇,却被告知公司并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我只能找公司担责。而公司认为我所受伤害并非发生在办公场所,也与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且完全是别人乱扔石头所致,故我不构成工伤,且只能找扔石头者赔偿。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冯佳妹
冯佳妹读者: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其必须向你给予工伤赔偿。
一方面,你的情形当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表明职工因外出而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要件有二:“因工外出期间”和“由于工作原因”。也就是说,你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不在于你当时是否身处办公场所,也不在于你所受伤害来自何人,而在于你是否同时具备上述两个要件。毋容置疑,本案情形与之吻合:你外出采购办公用品是受公司指派,即因工;你之所以出现在事发地点,是因为去购买办公用品,即出于工作。另一方面,你有权要求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已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你对于自己所受伤害,既有权请求工伤赔偿,也有权请求侵权人(扔石块者)赔偿,甚至有权获得来自工伤、侵权的双重赔偿。故公司不能借口你所受伤害来自扔石块者,而拒绝履行自身义务。再一方面,公司必须向你赔偿损失。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是每一个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拒不为你办理,显然是对自身法定义务的违反,自然也就必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即“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吴律师
父亲登报“断亲”,儿子还能否继承遗产
吴律师:
我弟弟成年后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经常开口向家里要钱还债。父亲每次都替他还债,并劝他改掉赌博的毛病。弟弟每次都满口答应,但实际上并未改正。为此,父亲伤透了心,将他赶出了家门。谁知到了外面后,弟弟不但不悔改,反而打着父亲的旗号到处借钱,弄得债主天天上门来讨债。父亲一怒之下,在当地报纸上登报声明和弟弟脱离父子关系。前不久,父亲去世,弟弟又跑回来要求继承父亲的财产,在遭到我拒绝后,他将我告上了法院。请问:他有权继承我父亲的遗产吗?
读者:姚雪梅
姚雪梅读者:
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根据这一法理,你弟弟和你父亲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你来信中并未提到你父亲留有遗嘱,故对你父亲去世后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你和你弟弟均是你父亲的子女,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鉴于你弟弟成年后并未对你父亲并尽到赡养义务,故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导致丧失继承权: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结合你反映的情况,你弟弟并不具有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情况,依法享有继承权,但鉴于他并未对你父亲尽到赡养义务,故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具体应由法院结合案情来确定。
吴律师
4.正规借款合同 篇四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正规借款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正规借款合同 篇1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企业间借款合同范本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正规借款合同 篇2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3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篇六:最新民间借款合同样本
正规的民间借款合同范本2
民间借款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正规借款合同 篇4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保证用于.借款期限为 年 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年 月 日 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贷款单位(印鉴)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正规借款合同 篇5编号
项目级别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投资,双方除遵守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用于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
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正规借款合同 篇6出借方: ****
借款方: ****************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xx年4月xx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20xx年4月xx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xx%违约金.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 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7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 __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 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税后 %,即借款总额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 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 _____的担保合同。第七条 甲方保证
归还期限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乙方凭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我公司追索,我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帐户;借款合同转为我方欠乙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 1% 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 1%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1%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正规借款合同 篇8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xxx 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
一、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xxxxxxxxxxxx(xxxxx)
(2)、订购原材料:xxxxxxxxxxxxx(xxxxx)
(3)、订购辅料 :xxxxxxxxxxxxx(xxxxx)
(4)、其他如:xxxxxxxxxxxxxxx(xxxxx)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行:
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xxx 支付。不足1 月按1 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 异议。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xxxx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xxx年xx 月xx日
正规借款合同 篇9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1、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2、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3、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4、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5、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5.正规运输合同参考 篇五
乙方:
根据西藏昌都地区加油站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成品油运输合同》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签订此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期限:20--年6月1日至20--年7月30日。
二、油料安排计划到达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业务科油料安排计划后,应按期送达,送达时间为:支线10天,干线7天,如未按期送达甲方将以2%按天收取乙方延迟费,如遇车坏,路堵等特殊情况,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业务科,再另行安排调运。
三、派车方式
甲方业务科编制各油库、油站要货计划,乙方在甲方业务科派车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乙方将具体派车情况报甲方业务科备案。
四、油料配送
在油料运送到各油站、库站后,如需配送到客户,在距离油库站15公里以内的由乙方免费配送。超出15公里的则由甲方支付配送费用。
五、从20--年四月一日起,调运油品时,太和公司油库以乙方调油派车单为准。
六、运价结算方式
1、运价为:0.885元/吨/公里/。
2、运费:运价×是在吨位×交通部门认准的公路里程结算。
七、其他事宜一场赌地区盐井加油站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成品油运输合同》条款为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效力。藏BA8861 7月至9月共四车共计人民币:100000.00大写:拾万圆整。
甲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
6.正规二手购房合同 篇六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xxx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xx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共xxx人,委托代理人xxx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xxx。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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