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委托书

2024-06-23

资产委托书(通用8篇)

1.资产委托书 篇一

国有资产管理委托书

受托方:

为加强我市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经营性资产的操作,避免闲置资产损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根据受托方的要求,为落实资产监管责任,特委托你单位以下事项:

一、委托管理的资产

本次委托管理的资产为

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二、委托管理期限

2018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三、受托方管理责任

1、受托方在接受委托管理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后,应及时落实管理责任,开展正常性的资产管理,以避免资产的闲置损失。

2、受托方应按照国家、省、市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和移交资料保管工作。

3、受托管理的在条件许可下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报委托方备案。

4、安托方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移交管理的相关资料。

三、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益章后生效,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方、受托方、监交方各一份。委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

监交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2.资产委托书 篇二

国有企业的主要特征和根本标志是国有资产, 在国有企业中, 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和环节始终与国有资产紧密相连, 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一点就是管理好国有资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的要求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不断完善的需求, 国有企业的内部运行机制也不断发生深刻的变化, 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必须发展适应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史来看, 我们已经经过了三次改革, 第一次改革是改革开放后, 曾经国家掌握和组织这些经营企业, 在实现计划经济方式下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 国家开始放权让利, 厂长负责制、承包租赁经营应用而生, 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第二次改革是各地各市成立国资局, 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并且对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评估, 但是所有者职权责任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第三改革就是实行的按照国家所有, 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此次十八界三中全会献策, 提出了八大重点改革方案, 其中之一就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可以看出目前我们在国有资产管理上还有瓶颈, 走不出去, 创不出去, 还有行政上指令上很多障碍, 其中最为常见就是企业和所有者国家之间的层层委托代理关系, 链条拉的太长, 体现了管理上的鞭长莫及和常态的管理下的责权利的不对等。

国有资产管理由以前的“分而管治”到现在“统而管治”, 形成管理的集中集权, 避免了过去多头管理的问题, 把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统一起来, 成立统一国资委解决相互扯皮和无人负责的问题, 但是作为膨大的国有资产规模, 中央提出“统一所有, 分级代表”的管理模式, 即国家统一所有, 中央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的这种分级管理模式, 把管理问题集中集权赋予某个职能机构, 让职能部门力不从心, 因此各地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后, 又对国家给予授权代理的资产采取授权的方式划分给各个大企业, 其中一种做法就是委托授权给予资产经营公司代理经营, 在资产经营公司当中又有一种特殊形式就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经国家批准和授权的特殊企业法人, 以国家授权持股的方式参与经营。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集团公司, 又以参股, 控股的各种形式管理控制集团内部各事业部, 然后各事业部又以大股东的身份代表国家行使出资者权利, 对事业部下属的各个企业实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角色, 即包括聘任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或法定代表人, 对其业绩进行评价考核, 制定资产结构调整和资产产能更新组合, 审批全资子公司的各种对外投资对象等等。

而企业作为内部治理的一部分, 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实现的是三权分离, 即分设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但是目前建立只是形式上的建立, 还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由于作为国有股的所有人国家或全民, 只不过人格化, 是一个并不存在经济人, 因此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和约束, 并未达到一个真正的理性经济人的作用。而董事会成员又有大多数企业内部管理层组成, 监事会在没有上市的公司里也只不过是形式上的机构, 股东会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又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 在这里就会产生很多中间层, 中间层既不是一般生产经营企业, 又不是政府机构, 只是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以股东身份控制企业。因此如果委托链条太长, 必然整体上对其约束能力减弱。

从以上可以看出从国家到国资委到集团到国企是一个很长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企业内部又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到经理部门存在一系列的委托代理环节, 国家作为财产所有者与个人作为受托经营企业资产权的代理人他们之间已产生了很长链条, 他们的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每个代理者是忠实的, 代理者是否通过受托的管理都会尽职尽责存在疑问。因此委托代理太长, 首先会产生的第一个问题是加大国有资产地区间的差异, 由于各个地方发展水平的差异, 改革程度的区别, 对问题的看法也不相同, 对于一些改革相对滞后的地方, 放下去的企业会在代理人限制下发展缓慢, 而对于改革相对过激的地区, 可能会加大资产处置的任意性, 无序化交易, 从而导致更大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流失。而且作为地方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充当的既是公共政策的主体又是经济发展的主体, 在双重职能下, 会片面的把一些国有企业作为解决政府目标的工具, 把企业作为政府的重要的经济来源, 对于托管的基层国有企业, 进一步加深了它的政企不分, 政资不分的现象。

其次从企业内部微观分析, 都是不同利益群体的构成, 群体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目标, 每个人是否完全代表全民的利益, 企业的经营者通过授权对企业实现控制权, 但企业的财产和剩余索取权却不是经营者的, 导致了经营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离, 因此经营者认为自己首先是官员, 是上级领导给予自己工作的特别待遇, 然后才是受托人。公司的利益对公司资产管理者而言, 就是外在因素, 而自己的利益才是一种内部性因素, 因为受托人的报酬提高和职务的晋升, 以及福利待遇的改善, 都是建立雇佣关系上, 满足上一层委托人的要求, 才是最基本的。而委托代理关系太长, 到了基层所有者作为最终委托人, 它的目标已发生了偏移, 任务也发生了多元化, 这时国家作为出资人存在弱化和虚职的状态, 股东会变成了董事会的扩大会议, 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有任命联系为了一体, 难以形成规范有效地制约作用, 使得公司治理结构功能上异化了, 没有人需要真正为企业的未来负责。所以会形成大家都是只顾看眼前利益, 看自己在位时能挣多少, 公款消费, 公款福利, 不冒风险, 不会真正严格的管理企业。为了应付层层下达的考核目标, 总是对上列举种种客观因素, 对考核目标表示为难, 对下则是隐隐藏藏各种可能增长的经济收入, 递延以后的收入, 生怕年年增长的经营指标之后, 无视企业的可持续性和效益至上的经营道路。

3.资产委托书 篇三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所在评估机构曾出现过这样一起评估纠纷,评估机构接受当地法院委托对一宗土地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因为一起民事案件,为法院拍卖该宗土地提供价值依据。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法院提供了包括土地使用证在内的该宗土地的相关資料,评估机构也进行了现场勘查。由于该宗土地系法院强制执行,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机构未能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接触。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程序估算了该宗土地的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宗土地进行了拍卖。拍卖过后,该宗土地的原占有人以未经过产权人同意对其資产进行评估为由将评估机构上告到主管部门。

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在评估机构从事資产评估业务中,如果出现评估对象权属方和评估业务委托方不一致的情况,评估机构如何开展评估业务。

二、评估业务有关当事方

评估机构从事评估业务所涉及的有关当事方基本为评估方、委托方、資产占有方和评估报告使用方。

评估方为评估机构、注册資产评估师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方是委托评估方进行資产评估的机构或个人;评估方与委托方是评估业务中关键的当事双方,在委托方与评估方签订了评估业务约定书后,資产评估业务方可按程序执行,评估业务约定书是评估业务得以执行的重要行为依据。

评估对象的資产占有方一般情况下是评估对象的权属方,这里的权属方,可能是机构,也可能是个人。评估对象的資产占有方与评估对象的权属方基本上是重合的,但也有特殊情况,使得评估对象的資产占有方与评估对象的权属方发生分离。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有关資产进行查封,依据法定程序对该项資产进行处置。此时该项資产的实际占用方和其权属方发生分离。

评估报告使用方的外延非常宽泛,有确指的使用方,也有潜在的使用方。

三、评估委托风险分析

对于评估业务各方关系相对简单的业务而言,评估的委托方与评估对象的权属方及评估資产的占用方往往是重合的。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所面对的评估业务当事方相对简化,评估业务所涉及的委托风险较小,但注册資产评估师仍需对评估資产的权属进行关注,评估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資产评估师执行資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資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注册資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评估准则要求注册資产评估师在接受委托时,对评估資产的权属性把握两点,关注与不保证。

在当前注册資产评估师中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评估基本准则,注册資产评估师不须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保证,仅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即資产评估师只需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承担责任。在这种观点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往往淡化对评估对象权属的关注。如果注册資产评估师淡化对评估对象权属的关注,会存在评估风险,评估风险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评估程序的法律风险,一方面是评估结论的质量风险。

四、评估委托合规性

从评估程序而言,涉及到当前資产评估业务委托的合规性探讨。在《資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对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表述。在该准则中对评估方的資格有明确规定,评估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接评估业务相适应的评估資格,但未对评估业务的另一方即委托方的資格做出明确规定。

由于评估委托方的不确定性与广泛性,使得在评估准则中无法对评估委托方的資格进行相关约定。但由于评估业务的特殊性,注册資产评估师应当正确把握评估业务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注册資产评估师如何把握评估业务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的关系,是应当引起注册資产评估师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在当前相关评估规定中,没有对评估业务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关系的明确表述,这就引申出本文案例所带给注册資产评估师的思考,即在评估对象权属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是否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資产评估业务。

很显然在评估对象权属方和评估业务委托方分离的情形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如果知晓评估对象权属方对评估业务并不知情,评估师接受该项评估业务是存在风险的。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内容,即在上述情形下,评估业务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注册資产评估师如何评判风险并做出正确的选择。

该项评估业务的评估风险首先来自于该项评估业务委托的合规性,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原则上评估师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是应得到评估对象权属方认可的。如果评估业务未得到评估对象权属方的认可,在评估程序上注册資产评估师将无法取得資产占有方的承诺函,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接受委托进行评估业务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隐患,会给注册資产评估师带来风险。

回到本文探讨的评估案例,在是否接受委托出具评估报告时,评估机构内部进行了充分的探讨。最终的意见是接受委托,出具评估报告,其理由如下:

该项业务是由法院进行委托,法院提供了判决书、查封证明,该项資产的权属方虽然在名义上是产权人,但資产的实际占有方实际是法院,法院在依法履行公务。

在这里出现评估对象权属方与评估对象資产实际占有方的分离。评估机构最终接受委托出具了评估报告,注册資产评估师在資产评估报告重大事项说明中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主管部门对该项评估业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后,做出了正确的处理意见。

五、小结

通过该案例得出以下总结:

1.注册資产评估师在从事資产评估业务中,对委托方的資格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委托資格,即对评估业务的行为依据进行必要的审查。对不能明确提供行为依据的委托方应审慎对待,对委托方不要求注册資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注明评估目的的评估业务应谨慎承接。

2.在评估行为依据充分、评估目的明确的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应对评估对象的权属进行充分的关注,对不能提供权属证明的评估业务应谨慎处理,避免给有不良动机的人以可乘之机。

3.注册資产评估师在对评估对象权属进行充分关注后,如果資产评估委托方与评估对象权属方发生分离,注册資产评估师在承接业务时应取得資产评估委托方和评估对象权属方的有关承诺。

以上是注册資产评估师在承接评估业务时应把握的一般性原则。但是当遇到資产评估委托方和评估对象权属方发生分离,注册資产评估师又无法与评估对象权属方沟通的情况下,注册資产评估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不能得到评估对象权属方相关承诺的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应尽量回避。

(2)如果是公检法等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处置有关資产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尽量与评估对象权属方取得沟通,如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履行有关评估程序,评估机构应要求公检法等部门提供对该项資产处置的有效依据。如果公检法等部门可以提供对评估对象占有及处置的有效依据,评估机构可谨慎接受委托。

(3)评估机构接受上述评估业务,出具資产评估报告时,应在评估报告重大事项说明中对该事项作出清楚、充分的披露。

4.股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篇四

遇到电子商务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股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进行资产管理。

二、乙方在委托账户内做合法证券买卖,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该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三、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户: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下称质押账户)下的资金及证券市值总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质押,作为偿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直至协议期限届满。质押资产包括该资金账号下的所有分支账户内的资产。

四、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个月,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质押资金及证券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证不再向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进行重复质押或担保。

七、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乙双方应放弃申请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的权利,如甲乙方已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应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予以撤销。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消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券等资产转移行为。乙方在质押账户内支付利息除外。

八、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取得质押账户的监控权和在特定情形下的处分权。乙方特别授权甲方工作人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特别代理人(特别授权书附后),在本协议第十二、第十三条约定情形出现时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甲方认可该乙方特别代理人为本方委派的人员。

九、乙方承诺给予甲方________的年委托收益率。乙方进行证券买卖的损益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应从质押的资金或证券中予以补足,若乙方的质押资金或证券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有继续追索余额的权利,直至乙方付清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本金及委托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向甲方付清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后,本协议中监管账户内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十一、质押期间,如乙方投资的股票属于高风险股票,标准为:股票高位盘整,在一年内股价已翻番或前二年已达2倍以上涨幅的;做庄比较明显,庄家已控盘的股票;*st股票;则甲方特别代理人可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持授权凭证对质押账户行使处分权,单方面处分监管账户内的股票,包括卖出股票。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二、作为账户实际操作人,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委托账户与质押账户的资产情况,并保证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质押期间,出现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总资产降至前述金额时,乙方应于次日(交易日)证券市场开盘前,追加保证金或证券,使监管账户中的总资产补足至________万元。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条要求补足资产或协议到期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乙方不能按要求归还甲方的委托资产本金及本协议约定收益合计________万元,则乙方立即丧失对监管账户内资金及证券的处分权,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将监管账户内证券变现并将账户内资金按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甲、乙双方约定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本协议终止。出现该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委托资产及约定收益,乙方须自行承担因乙方特别代理人行使处分权造成的监管账户内资产的损失。

十四、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质押账户或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十五、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应自动放弃委托资产的收益,并承担委托资产同期银行利息的违约金。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乙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将视同委托期限已经完成,应当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的本金及承诺的收益。

十七、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乙方仍应按期归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八、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当天返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不得异议。

十九、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 网络对传统隐私权的冲击

http://s.yingle.com/w/dz/673900.html

 我国网络金融行业协调能力差

http://s.yingle.com/w/dz/673899.html

 网上信用安全度数的案例分析

http://s.yingle.com/w/dz/673898.html

 电子签名的对称加密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dz/673897.html

 骗领信用卡并透支使用的法律认定问 http://s.yingle.com/w/dz/673896.html

 电子支付指引与第三方支付服务

http://s.yingle.com/w/dz/673895.html

 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之道

http://s.yingle.com/w/dz/67389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网络格式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问题

http://s.yingle.com/w/dz/673893.html

 加强网络金融市场准入管理措施

http://s.yingle.com/w/dz/673892.html

 电子交易后,发货环节如何进行风险规避 http://s.yingle.com/w/dz/673891.html

 FBI调查iPad用户隐私泄

http://s.yingle.com/w/dz/673890.html

 传统的国际税收管辖权基础

http://s.yingle.com/w/dz/673889.html

 电子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dz/673888.html

 首个团购网站信用认证新规出台欲通过牌照设置门槛 http://s.yingle.com/w/dz/673887.html

 电子签名的功能等同原则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dz/673886.html

 网络金融的风险防范

http://s.yingle.com/w/dz/673885.html

  安全 http://s.yingle.com/w/dz/673884.html 计算

件的法

http://s.yingle.com/w/dz/673883.html

 电子商务安全要素 http://s.yingle.com/w/dz/67388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惩治网络犯罪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http://s.yingle.com/w/dz/673881.html

 中国当前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问题的对 http://s.yingle.com/w/dz/673880.html

 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 http://s.yingle.com/w/dz/673879.html 隐私权保护的法律现状和网络隐私权法 http://s.yingle.com/w/dz/673878.html

 电子支付方式中各种法律关系的分析 http://s.yingle.com/w/dz/673877.html

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http://s.yingle.com/w/dz/673876.html

 处理好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http://s.yingle.com/w/dz/673875.html

 电子支付条例或本周公布

http://s.yingle.com/w/dz/673874.html

 黑客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

http://s.yingle.com/w/dz/673873.html

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应坚持的

http://s.yingle.com/w/dz/673872.html

 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

http://s.yingle.com/w/dz/67387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电子签名及其规制模式

http://s.yingle.com/w/dz/673870.html

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问题 http://s.yingle.com/w/dz/673869.html

 中国法律严禁任何形式黑客攻击行为 http://s.yingle.com/w/dz/673868.html

 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运用 http://s.yingle.com/w/dz/673867.html

 跨国电子商务对传统的国际税收法律 http://s.yingle.com/w/dz/673866.html

 电子支付有哪三种类型

http://s.yingle.com/w/dz/673865.html

 电子支付的支付流程是怎样的

http://s.yingle.com/w/dz/673864.html

 团购网售服务无保障渐成顽疾

http://s.yingle.com/w/dz/673863.html

 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和网络标准

http://s.yingle.com/w/dz/673862.html

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和手段

http://s.yingle.com/w/dz/673861.html

 广电网络运营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http://s.yingle.com/w/dz/67386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网站运营第一阶段 http://s.yingle.com/w/dz/673859.html 乱象横生商务部制定首个团购网站信用认证新规 http://s.yingle.com/w/dz/673858.html

 网店实名制是在为收税开路

http://s.yingle.com/w/dz/673857.html

 论网络运营商对用户隐私权的侵害 http://s.yingle.com/w/dz/673856.html

 网络广告呼唤游戏规则的革新

http://s.yingle.com/w/dz/673855.html

 网络用户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http://s.yingle.com/w/dz/673854.html

  电子商务法 http://s.yingle.com/w/dz/673853.html 对比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传统著作权 http://s.yingle.com/w/dz/673852.html

 网游实名制标本兼治有赖技术进步 http://s.yingle.com/w/dz/673851.html

 电子商务中电子货币洗钱犯罪问题 http://s.yingle.com/w/dz/673850.html

  什么是电子商务 http://s.yingle.com/w/dz/673849.html 试验十三网络金融监管和网络金融法律 http://s.yingle.com/w/dz/67384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

http://s.yingle.com/w/dz/673847.html

 农行电子支付卡存在哪些安全隐患问题 http://s.yingle.com/w/dz/673846.html

 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采取的税收

http://s.yingle.com/w/dz/673845.html

 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探析

http://s.yingle.com/w/dz/673844.html

 电子商务对常设机构原则挑战

http://s.yingle.com/w/dz/673843.html

 Internet对传统国际

http://s.yingle.com/w/dz/673842.html

  人肉搜索或能终止 http://s.yingle.com/w/dz/673841.html 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面临的的挑战与对策 http://s.yingle.com/w/dz/673840.html

 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的解决途径

http://s.yingle.com/w/dz/673839.html

 门槛低导致团购网站数量剧增

http://s.yingle.com/w/dz/673838.html

 电子金融的主要服务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w/dz/67383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电子政务发展需法律法规支持

http://s.yingle.com/w/dz/673836.html

 电子签名的功能等同原则

http://s.yingle.com/w/dz/673835.html

 国际上对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的原 http://s.yingle.com/w/dz/673834.html

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

http://s.yingle.com/w/dz/673833.html

 网络隐私权问题产生的原因

http://s.yingle.com/w/dz/673832.html

 电子商务的核心价值到底是什么

http://s.yingle.com/w/dz/480494.html

 电子商务对客户关系管理的影响

http://s.yingle.com/w/dz/480492.html

 网交会人气旺老外也迷电子商务

http://s.yingle.com/w/dz/480491.html

 中国移动在深启动B2B电子商务

http://s.yingle.com/w/dz/480488.html

 互联网地图服务审查要求和责任制度 http://s.yingle.com/w/dz/480486.html

 湖南广电与淘宝投1亿建公司图谋电子商务 http://s.yingle.com/w/dz/48048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IDC电子商务迈向纵深电子支付成发展利器 http://s.yingle.com/w/dz/480483.html

  高智能保安全 http://s.yingle.com/w/dz/480481.html 东阳中小企业借力移动电子商务扩大营销 http://s.yingle.com/w/dz/480478.html

 电子商务发展助经济复苏提速

http://s.yingle.com/w/dz/480477.html

 ‘戴尔’的物流电子商务化研究

http://s.yingle.com/w/dz/480475.html

 亚马逊等多家电子商务网站遭遇http://s.yingle.com/w/dz/480472.html

DNS故障

 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开通广货出口借上网扩容 http://s.yingle.com/w/dz/480470.html

 深圳个人开网店办照可自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http://s.yingle.com/w/dz/480469.html

 智能化电子商务发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 http://s.yingle.com/w/dz/480467.html

 农业电子商务的现状与趋势

http://s.yingle.com/w/dz/480465.html

 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浅谈 http://s.yingle.com/w/dz/48046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电子商务对渠道管理的冲击与挑战 http://s.yingle.com/w/dz/480460.html

 信息流、资金流、物流

http://s.yingle.com/w/dz/480458.html

 智能化电商进军广州流花服装电子商务圈 http://s.yingle.com/w/dz/480456.html

 选择成都看好中西部电子商务发展 http://s.yingle.com/w/dz/480454.html

 物流和快递是电子商务不可缺少的部分 http://s.yingle.com/w/dz/480453.html

 多数电子商务企业CEO对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满意 http://s.yingle.com/w/dz/480450.html

 电子商务就业形势‘乍暖还寒’

http://s.yingle.com/w/dz/480448.html

 2017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论坛的几点思考 http://s.yingle.com/w/dz/480446.html

 企业竞争优势的助推器

http://s.yingle.com/w/dz/480445.html

 市民网上批发货物遭遇网购骗局

http://s.yingle.com/w/dz/480442.html

 北辰区大型批发市场建电子商务平台 http://s.yingle.com/w/dz/48044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智能化电子商务突破服装业困局

http://s.yingle.com/w/dz/480438.html

 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http://s.yingle.com/w/dz/480436.html

 申通称快递业不堪重负落后于电子商务发展速度 http://s.yingle.com/w/dz/480434.html

5.资产委托管理合同改 篇五

甲方(委托方):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在证券市场上发展,本着“资源共享、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上海证券帐户号:深圳证券帐户号:户名:,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元。

(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进行资产管理,资金卡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委托期限为月。

第三条、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垂询投资情况,了解目标公司的投资可行性;

2)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操作建议,双方经沟通协商确认是否采用该建议,甲方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干预乙方投资策略;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促使交易顺利进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投资资金做全权操作;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出的在合理的范围内疑问作出回答;

3)乙方有义务于每月末向甲方汇报甲方帐户市值情况。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操作建议和投资方向;

3、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券等资产转移行为。

4、甲方委托乙方操作的资金在协议期内甲方不能提取,以保证协议的实施。乙方负责甲方帐户的全权证券交易操作,甲方在协议期内不能干预乙方操作。为保证乙方的操作独立性,乙方会在获得交易密码之后对交易密码进行修改。甲方不得自行在证券公司修改交易密码,如甲方私自修改交易密码,而发生不能保证乙方独立操作的情况,乙方不承担投资亏损的责任。

5、甲方如需要了解帐户市值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其通知后应当提供书面的市值状况。

第五条、保密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投资研发资料和详细居住地址有保密义务;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投资对象、交易记录、研发资料向第三方泄露;

3、乙方对甲方的资金、交易记录、委托理财的操作情况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委托方式与结算委托方式: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为正,甲方付给乙方利润部分的30%作为管

理费,举例说明,如果初始为资金5万,到期后总资产为10万,利润为5万,甲方付给乙方5 × 0.3=1.5万元。

如果委托期满后未产生利润,反而形成亏损,则乙方根据所签合同的委托期限承担不同责任:

(1)、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小于6个月(含6月),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但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继续管理资产,直至产生盈利。

(2)、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25%。

(3)、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24个月,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30%。

(4)、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36个月,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50%。

(5)、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60个月及其以上,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70%。(举例说明,初始资金为十万,如果到期亏损一万,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小于6个月(含6月),甲方自行承担全部亏损,即甲方单独承担亏损一万元;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25%,即乙方承担亏损两千五百元;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24个月,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30%,即乙方承担亏损三千元。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36个月,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50%,即承担亏损五千元。若所签委托资产管理期限为60个月及其以上,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70%,即承担亏损七千元。)

2、乙方在甲方的委托期满后,如产生赢利,乙方向甲方收取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通知最终管理费数,甲方在委托理财协议终止的三天之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汇款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汇款证实书复印件,作为其已经汇出的证明。

3、利润定义:利润(等于)期末总资产(减)期初总资产

利润率(等于)利润(除以)期初资产(乘)100%

4、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第七条、提前终止协议:

1、协议期内,如果投资期限已满三个月且利润率大于50%,双方均有权终止协议,并按本协议第六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协议,满足提前终止协议条件而终止本协议的不被视为违约。

2、在委托期间,甲方不满足提前终止协议条件而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将被视为违约。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30%作为管理费;如果利润为负数,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在委托期间,乙方不满足提前终止协议条件而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将被视为违约。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20%作为管理费;如果利润为负数,乙方承担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条款处理,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文本中的各项条款,除满足提前终止协议的条件之外,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由协议终止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对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做,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如果甲方违反保密条例,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甲方为违约。

4、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5、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乙方可以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第十条、补充和变更

本协议可以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由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第十五条、提示

乙方已提醒甲方注意对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的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 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6.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六

甲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信息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 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户名:,下称委托账户)内初始资金共计3000万元(大写:叁千万元)人民币进行资产管理。

2、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12个月,委托授权期自2016年11 月 日 至2017年11月 日止。

3、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5、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收益分配及费用约定

1、委托账户收益的计算标准:

委托账户收益 = 委托账户内期末资金余额-委托账户初始资金余额。

委托账户收益率=委托账户收益÷委托账户初始委托时的资金余额x100%

2、乙方只针对A股股票进行操作买卖。特别约定的除外。

3、委托管理期已满或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该协议,且委托账户收益率大于8%,超过部分甲、乙双方各按50%分成;委托账户收益率小于等于8%,乙方不参与委托账户收益分成。

4、乙方按初始委托资金余额2%/年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季度支付。

二、亏损约定

1、委托管理期未满,如甲方委托账户为负,并且额度超过3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担亏损。

2、委托管理期满时,委托账户为负数的,乙方不承担亏损。

三、安全约定

1、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方所使用的“银证转账”系统的密码与股票资金账号的密码在设置时,只能为相同密码,且甲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资金股票账号所绑定的银行账号告之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甲方指定联系人为,乙方指定联系人为周胜伟。委托账户密码由乙方指定人设置保管。

3、甲乙双方须对该协议的相关条款保密。甲方不得将乙方管理运作的相关事项及信息告诉第三方。

2、甲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视为违约,并自动解除委托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A.严重干扰或影响乙方的操作。B.自已登陆资金账户买卖股票。C.修改股票资金账户的密码。D.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3、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账户操作情况,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和违反上述之规定。

4、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的,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委托管理协议自动解除。

我已看过并同意:

年 月 日

附件:

风险告之书

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重庆兆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真诚的希望能够和您合作。本着一颗为您服务的赤子之心,我们须要把在我们合作以后您可能面临的各种情况一并列出,以便我们之间可以互相理解,使合作能够更好的进行。请您仔细阅读,并慎重考虑。

1、您可能会遇到您委托的账户没有盈利的情况,但我们仍会按约定收取年2%的管理费。

2、您可能会遇到委托账户在一定期间内没有盈利甚至浮动亏损的情况。希望您能以一个较长的周期来综合评定我们的投资水平,并给予我们持续的信任。

3、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但至少我们是真诚 的,我们并不能100%保证您所托付的资金一定会带来超额的收益,但我们会抱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心态为您做好每一笔投资。

我已看过并同意: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盖章)(盖章)身 份 证: 身 份 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7.试述委托书公证 篇七

提出申请, 不能由他人代理。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 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委托人所在地办理。委托人除填写公证申请表外, 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授权委托书的正本或草稿。委托人不会书写或者书写有困难的, 公证员可根据委托人的口述代为草拟授权委托书, 经委托人确认后, 由委托人在公证员代写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授权委托书应写明以下事项:⑴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身份证号码。

⑵委托的原因。⑶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⑷受托人可否转委托。⑸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3、委托授权的法律依据。委托人应亲自向公证员确认该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或者印章, 公证员应将这一情况记录在案。

公证员在办理委托公证时, 应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一些法理精神, 正确地适用法律处理具体问题,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公证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主体是否适格, 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民事主体资格的有无是由法律规定的, 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主体所签署的委托书是无效的。

委托书公证的效力主要是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受托行为真实合法性, 证明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字印鉴的真实性等。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约定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 应由本人亲自实施, 公证处不予办理委托公证。

如何去鉴别身份证照片上的人与申办公证的当事人是否同属于一人, 公证员只能尽量通过身份证核对、制作谈话笔录、调查核实等措施来鉴别身份证照片上的人与申办公证的当事人是否同属于一人, 由于公证员没有专业技能水平, 因此公证员在认定是否是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这一主体资格的审查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公证处在办理委托书公证过程中, 故意隐瞒事实, 雇人冒名顶替的现象时有发生。

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确定和完善, 是认定委托书是否有效的主要条件。首先, 委托书内容不违反法律, 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如是转委托行为, 则必须审查转委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 转委托的授权的有效期限是否超过原委托书的权限和期限。其次, 受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完善, 文字是否准确, 签名、印章是否真实、齐全等, 当事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最后, 还要认真询问委托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有无受欺骗或者胁迫等情况,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委托书, 其有效性必然会被否定。

二、证据材料的收集、审查

公证员应严格按照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法律行为公证的出证条件进行审查把关, 认真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对公证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审查应认真仔细, 注意居民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特别应注意当事人的出生日期, 它是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主要依据, 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留卷存档。

公证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⑴证据是否是原件、原物, 如是复制件, 复制件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⑵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有关。⑶证据的来源、形式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⑷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公证员对全部证据的审查, 应当从各种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程度, 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 规范、严谨地收集、审查证据材料, 充分收集与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让证据形成锁链, 以使公证事项得到充分证明, 认真对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进行全面的和实质上的审查, 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严把证据审查关。

由于公证是一种非诉讼的证明活动, 其证据材料的取得, 主要是由当事人自行提供, 公证处也没有自己的《证据规则》。对于公证证据的确认, 《公证程序规则》虽有审查这个环节的规定, 但由于公证当事人自主申请、当事人自己举证, 只要公证员查不到相应的证据就不能认定其是假证、伪证, 即使查出来, 谎言和伪证最后被揭穿也无所谓, 至多就是公证处拒绝公证。若成功了则非法的目的便达到了。

三、认真制作谈话笔录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说明, 笔录制作是公证程序中的一道必经程序。所谓谈话笔录, 是指公证员对于当事人的公证证明对象、办证目的、真实意思表示、实体权利和义务告知、公证权利和义务告知、公证特殊要求等事项通过询问方式并由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现场记录的专门性的司法文书。它所针对的对象是公证当事人, 体现的是当事人完全自我的意思表示。

制作谈话笔录, 应当秩序渐进, 层层深入、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询问。谈话笔录中应当记明谈话日期、地点、作为询问人的公证员、作为记录人的公证业务辅助人员、作为被询问人的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单位、证件名称及编号、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 包括公证的证明对象、办证目的、真实意思表示、实体权利和义务告之、公证权利和义务告之、公证特殊要求等事项的谈话内容等。履行告知义务时语言应通谷易懂。在对委托书进行公证时, 应告知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书, 但应当到本公证处办理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

8.资产委托书 篇八

关键词 任意解除权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损失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的逐年上升,关于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尤以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而引发的纠纷最为常见。针对此类纠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笔者愿与各位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某一特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情,是以了解并相信受托人的品行,能力,经验为前提的,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并愿意为委托人处理事物,也是以了解并相信委托人的信用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双方的信任与自愿,委托合同不可能成立。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由于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和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因此,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由此可知,任意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不管相对人是否同意,委托合同有无期限,委托事务的处理是否告一段落,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也不管是否具有一定的理由,双方均得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合同法》从实际出发,对合同解除的效力所作的比较灵活的规定,即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指根据履行部分对债权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当然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对债权人根本无意义,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就诉讼委托合同而言,合同解除后,如果允许将已办理的委托事务恢复原状,就意味着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失效,将使第三人的利益失去保障,因此不必恢复原状。

那么,诉讼委托合同解除后还能否请求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依据本条规定,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为,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解除不溯及既往,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合同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因此,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后,确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向受害方赔偿损害,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正因为上述原因,《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对于委托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了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中预先约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的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一个诉讼案件从启动到终结往往耗时数年。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通常会在合同中作一些特别约定,对合同解除权作出限制,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笔者认为,既然任意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权利的行使显然不可能构成违约,法律上是不承认解除委托合同有违约责任问题的。即使当事人特别约定合同成立后,一方不得解除合同,但该特约有违于委托的基本性质,也违反法律规定,特约应无效。

四、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即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前提与基础,根据不履行民事义务的表现形式,可以把民事责任分为三类:第一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第二类: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三类: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

既然法律赋予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任意解除权,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抛弃任意解除权的条款无效,那么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并未违约,合同解除后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性质也就不是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赔偿损失”的责任应为民事责任的第三类——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少获报酬,在可归责于委托人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显然意味着委托人不履行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承担对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受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进行赔偿的民事责任。

五、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数额是否应包括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

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合同后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分为两部分,即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即受托人因已完成的这部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而应得的报酬。可得利益损失即因为委托人在诉讼委托代理事务完成前解除合同使受托人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

结合《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及上述《合同法释义》对该条款的解释,笔者认为,对于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是否应由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结合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合同法释义》中对《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作出如下解释: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就委托合同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的情形。委托人除对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给付报酬外,对在可归责于委托人的情况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受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具体到诉讼委托代理合同而言,笔者认为,应针对两种情况分别作不同的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而是受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则委托人不应支付受托人对未完成事务部分的报酬。即委托人不须赔偿受托人的可得利益损失。

第二种情况,如果委托人解除合同的原因可归责于其自身,换句话说就是委托人对合同的解除有过错,则基于公平原则以及禁止利益损害原则,委托人应当将未完成事务部分的报酬作为受托人的损失予以赔偿。例如,双方在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中已对报酬支付的时间及比例作出约定,而受托人已经基本履行了诉讼委托代理事务或即将完成诉讼委托代理事务,委托人依约支付所有的报酬为受托人完全可期待的利益,如判决即将生效或者已经确定能够取得执行款项但未真正取得时,而此时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委托人报酬而解除委托合同,显然委托人对合同的解除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依据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委托人赔偿受托人的相应可得利益损失。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王利明.民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江平. 民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4]吴庆宝,赵培元,孟祥刚.委托类合同裁判原理与实务[M].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8.

上一篇:木老元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下一篇:班 会 策 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