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平发展,与各国同舟共济、合作共赢

2024-11-17

坚持和平发展,与各国同舟共济、合作共赢

1.坚持和平发展,与各国同舟共济、合作共赢 篇一

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途径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至今,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新的强劲增长动力尚未形成,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萎靡不振,世界经济陷入低增长、低通胀、 低需求和高失业、高债务、高泡沫的“新平庸”。面对全球有效需求不足的困扰,各国抓紧调整发展战略,着力优化经济结构,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尽管国际社会出现一些“去全球化”“逆全球化”的声音,一些国家甚至采取加强贸易投资保护等不合时宜的做法,但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势没有改变,以开放促发展、以合作图共赢仍然是世界发展的主流。“一带一路”建设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 有利于区域乃至全球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规模,创造更多的市场需求和就业机会,为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注入更为持久的新动力,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要素禀赋各异,比较优势差异明显,互补性很强。有的国家能源资源富集但开发力度不够,有的国家劳动力充裕但就业岗位不足,有的国家市场空间广阔但产业基础薄弱,有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但资金紧缺。我国经济规模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居全球第一,优势产业越来越多,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丰富,装备制造能力强、质量好、性价比高,具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综合优势。“一带一路”建设的空间和潜力巨大,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大联通,共建集群化落地、链条式发展的产业合作园区,有利于各国发挥比较优势,拓展贸易投资和产能合作,把经济的互补性转化为发展的互助力,形成生机勃勃、 群策群力的开放合作系统。

提供具有广泛包容性的发展平台

习近平同志指出,“一带一路”建设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成为“一带一路”的建设者、贡献者和受益者。“一带一路”不是对现有地区合作机制的替代, 而是与现有机制互为助力、相互补充。“一带一路” 倡议强调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容,尊重各国的发展道路和模式选择,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愿意与其他国家分享自己的发展经验;希望世界了解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也希望从其他文明中汲取更多智慧。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表达了积极态度,充分体现了“一带一路”深厚的民意基础和广泛的亲和力、吸引力。

“一带一路”的包容性还体现在与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上。近年来,相关国家和地区着眼于自身发展和区域合作,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战略。比如,俄罗斯推进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印尼提出全球海洋支点发展规划,哈萨克斯坦提出光明之路经济发展战略,蒙古国提出草原之路倡议,欧盟提出欧洲投资计划,埃及提出苏伊士运河走廊开发计划,等等。“一带一路”与这些战略的对接已经或正在达成重要共识,一批重大合作项目也在规划和建设之中。中国政府还在与相关国家共同规划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 —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规划建设以重点港口为节点的海上国际运输大通道。 只有实现各国发展战略确定的目标、路径和举措深度对接、优势互补,建立更加紧密的互利合作关系,才能使这些发展战略取得更大效果、发挥更大作用。只有把是否促进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提高民众福利水平作为衡量建设成效的标准,“一带一路”才有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

全球经济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一整套国际贸易、金融、发展合作制度安排,曾营造了稳定的国际环境, 促进了世界经济发展,但这一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今世界格局的发展变化。当前,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多边贸易体制发展坎坷,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多边投资规则尚未建立。国际金融体系亟待改革,现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代表性不足,难以满足全球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难以适应防控区域性和全球性金融风险的需要。“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推动相关国家扩大市场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是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也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政府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与韩国、澳大利亚分别签署自贸协定,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进展顺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自贸区等谈判扎实推进, 更多国家和地区正在与中国开展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亚太自贸区进程启动,联合战略研究稳步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顺利签署,意向创始成员国达到57个,明确了专业、高效、廉洁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的发展方向,成为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中国政府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相关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提供融资支持,目前已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开展了实质性项目投资。

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的桥梁纽带

习近平同志指出:“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一带一路”为相关国家民众加强交流、增进理解搭起了新的桥梁,为不同文化和文明加强对话、交流互鉴织就了新的纽带。从历史上看,古丝绸之路不仅是一条通商合作之路,更是一条和平友谊之路、文明互鉴之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各国的人文交流,可以让各国民众有更多共同语言,增进相互信任,加深彼此感情,夯实“一带一路” 建设的社会根基和民意基础。加强各国之间的文明互鉴,可以让不同文明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从其他文明中寻求更多智慧、汲取更多营养。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民族众多,拥有各自灿烂辉煌的文明。在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今天,各国人文交流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特别是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很多国家纷纷探寻古丝绸之路与本国难以割舍的联系,人文交流合作进一步展开。中国政府开展了大量工作,与相关国家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等领域合作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政府还通过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支持一批人文交流合作项目,得到相关国家的热烈欢迎和普遍赞誉。

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 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 能源革命蓄势待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整合,各国相互联动、机遇共享、命运与共的利益交融关系日益凸显。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商, 就是沟通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共建,就是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潜能,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共享,就是互利共赢, 寻求各方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做大共同利益蛋糕,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这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我们将充分尊重相关国家发展水平、经济结构、法律制度、营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差异,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共同探讨符合各国国情的合作模式。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酝酿、提出阶段以及建设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中国政府在编制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过程中,广泛听取并吸收相关国家的意见和建议。为使“一带一路” 倡议尽快落地,我们与相关国家一道,共同推动贸易投资合作,实施了一批有需求、有共识、基础好、 影响大的项目。2015年上半年,中国与相关国家双边贸易总额达到4854亿美元;对相关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到71亿美元,增长22%。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匈塞铁路、埃塞—吉布提铁路、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中白工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中印尼综合产业园、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园区建设扎实推进。这些项目的陆续实施已经并将继续促进相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就业和民生改善。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坚持共商、共建、 共享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才能使不同国家之间、不同企业之间的互利合作持久开展。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提供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各类企业开展合作营造良好环境。中国在 “一带一路”建设中将坚持市场化的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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