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核查清理会议主持词

2024-09-26

农村低保核查清理会议主持词(共5篇)

1.农村低保核查清理会议主持词 篇一

文峰街道切实做好居民低保核查清理工作

为加强居民低保管理,落实惠民政策,推进低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转变,文峰街道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辖区低保工作核查清理力度。

一是清理清查低保不规范问题。把开展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相结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严把清理清查关,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高有低,达到差额补助、动态管理的目的。

二是严格落实低保工作问责制。组织有关人员入户了解核实辖区低保家庭及新申请低保的困难群体,并召开民主评议会,严把制度落实关。对重视不够、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进一步促进低保工作规范运行。通过清理清查活动,认真摸排困难群体,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为低保工作提供有效信息。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困难对象,严格按照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把程序规范关,实现应保尽保。

2.农村低保核查清理会议主持词 篇二

会议主持词

2013年10月1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村农村低保工作民主评议听证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村“两委”成员、民主评议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低保申请人和镇上各位领导。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六项:

第一项,请镇人大主席姚俊宏同志讲话。

第二项,请民政办王主任宣讲农村低保政策规定。

第三项,申请人或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

第四项,入户调查员介绍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

第五项,张小伟同志根据现场评议听证结果,确定拟保对象。

第六项,所有参加人签字确认结果。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镇人大主席姚俊宏同志讲话。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民政办王主任宣讲农村低保政策规定。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申请人或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入户调查员介绍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

请各位评议听证人员考虑一下。

(稍停)有不同意见的请发表。

(稍停)没有意见的话,下面我们进行表决。

同意享受农村低保的请举手。(清点同意的人数后)同意的有人。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请放下)

一致通过(通过)。

下面进行第五项议程:请张小伟同志根据现场评议听证结果,填写拟保障对象花名表。

3.农村低保核查清理会议主持词 篇三

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现状与思考

对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查审核的必定程序,也是破解低保家庭收入核实难、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的有效方法,更是体现社会公平、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20**年,**县先后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城乡低保专项整治”等工作,积极纠正违反现行低保政策的做法,确保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精准、标准补助合理。在具体工作推进和落实中,**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获得了大量有益的经验。现将核查现状与思考进行总结和梳理,给大家参考和指导,希望农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县核查工作现状

家庭经济状况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个方面,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结果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主要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县先后下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政办发[20**]59号)、《**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民政发[20**]29号)《关于做好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工作的通知》、(**民政发[20**]33号)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流程、家庭收入项目及计算办法、家庭财产种类及认定细则等。在具体核查工作中,**县采取“七举措”全面掌握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确保经济状况核查程序规范,核查结果准确、科学,在认定低保救助对象时操作性强、群众认可度高。

(一)入户调查。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通过询问、交谈和直观印象,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吃、穿、住、行、用等实际消费性生活状况;同时填写入户调查情况表,由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签字确认。入户调查表包括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其它收入和住**情况等6大项;经营性收入分种植业、林业、养植业等3项,种植业又分水稻、玉米、蔬菜、药材、烟叶等18小项,养植业又分猪、羊、牛、鱼、鸡、鸭等6小项;转移性收入分粮食直补、粮种补贴、退耕还林、农机补贴、其它补贴、赡(抚、扶)养金等5项。

(二)邻里访问。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走访部分群众和党员干部,从侧面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同时收集群众的意见或看法,初步判断入户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信函索证。对申请家庭的经营净(纯)收入,调查人员根据该家庭的农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等情况,参照《**县各乡镇主要农作物单产一览表》、《**县农林牧渔单位产品纯收入参数表》、《**县个体经营户分行业人均纯收入一览表》进行计算和核定。对申请家庭的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相关事项,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用工单位、经营业主和相关经办机构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四)信息比对。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住**、车辆、社会保障、养老金、存款、证券等财产和收入信息,由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将名册上报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与公安、住建、车管、人社、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作为低保对象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收入核算。各村(居)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成立申请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比对等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按户核算,并将核算的收入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天7天。群众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定。

(六)民主评议。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家庭收入核算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评议。评议采取“一会两票”的方式进行,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投票表决、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等5个环节进行,参会评议小组成员必须达到评议小组总人数的2/3以上,评议对象必须有2/3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才能拟定为保障对象。

(七)数据运用。根据拟定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核算数据,结合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差补助规定,计算出拟定保障对象的补助金额。工整、准确的填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电子表册和其他有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保工作压力大。一是救助任务繁重。民政救助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民政救助程序法制、规范、精细;民政服务对象大多都是老、弱、病、残。目前,申请低保救助人群越来越多,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乡镇民政专干难以争取到主要领导的足够重视,导致乡镇部分领导不想分管民政,民政干部不想、也不愿意从事与低保救助相关的工作,即使从事低保工作,热情度也不高。二是乡镇“无人”办事。2010年,省委7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要有2-3名公务员专职从事民政工作;鄂编发[2010]2号文件也明确规定,配备2名专职公务员。但是我县除了民政部门在2011年聘用了28名乡镇民政助理充实到20个乡镇外,大多数乡镇都没按省委、省编办要求固定专职民政干部,低保工作“无人、少人”现象突出。三是办公经费短缺。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县、乡开展政策宣传、入户核查、信访查处、公开公示、档案装订、办公用品损耗等事项都需要工作经费做支撑。因县级财政薄弱,每年拨付的低保工作经费与实际工作相差甚远,而乡镇民政办无专门工作经费,村级协助因“低保规范化管理”无积极性。

(二)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救助观念错位。20**年7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0号),明确提出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工作的责作主体。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救助是民政部门的事,在乡镇仅民政办1—3个人唱“独角戏”,导致低保相关工作有布置无落实、有推进无效率、有完成不规范。二是不按程序和规定核查。20**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政府令第374号)正式实施,将低保、五保等救助政策纳入法制安排,但是为消化村级矛盾,部分乡镇依然存在不按规定和程序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三是民主评议不规范。20**年8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政办发[20**]59号),对民主评议环节做了详细的解说。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乡镇和村(居)依然存在评议会不公开、不规范,评议程序流于形式,评议人员不履职导致出现“凡评必过、全票通过”等现象。

(三)收入财产核实难。一是虚拟收入界定难。农村低保申请家庭中,有的家庭有菜园、田地但是不种或他种;有的种菜园、田地或养鸡、鸭、猪等自供自给,不经过市场,难以界定为收益;有些外出务工自称没赚到钱;有些在家务工自称收入极低;有些调查出收入较高但存在老人生病、孩子上学等支出较大情况,实际收入较低。虽然有“种植业、林业、养殖业、务工收入计算方式”等具体的办法,但是核算出来的收入与申请家庭的实际收入肯定有差别,这种差别导致群众的认可率较低。二是家庭财产核实难。林业、农业、国土、财政、人社、银行、税务、工商、住建、车管等,每一个部门都需要去协调,有许多内容都涉及到法律规定的私人保密范畴,省、市、县各级政府没有硬性规定或明确意见,仅靠县民政部门难以落实准确。三是纯收入认定难。农村低保需要认定的是“纯收入”,虽然我县出台了具体的核算办法,但是“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都没有纯收入认定标准。在将收入折算成纯收入时,因没有参照标准或统一的法定标准,致使纯收入折算难以得到群众的认可。《**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鄂民政规〔20**〕1号)对此项内容也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政策宣传不到位。**县民政局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关于做好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工作的通知》、“社会救助政策100问”等文件或资料下发至村(居)一级,并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但大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理解不准确、认识不全面。不是依据“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三个基本条件和“个人申请—乡镇审查—县民政审批”救助程序来申请低保救助,而是凭个人印象或别人怂勇,认为只要“有病、有残疾、岁数大”或“不要白不要、捡点总比丢点强、别人有我也要有”等来争闹低保,导致社会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建议与对策

1、提高低保工作认识。低保制度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坚守的是社会道德底线,体现的是社会公平,维护的是社会稳定,救助的是特殊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低保工作,带头学习、宣传、执行低保政策法规,营造救助工作良好氛围;配齐配强民政干部或救助工作人员,足额安排配套低保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2、准确宣传低保政策。县级可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介,通过“政策问答、案情分析、信息批露”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乡镇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要求,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和广度,做到准确宣传、全面宣传、主动宣传。

3、公正核查经济状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按照“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种类及计算办法,认真核查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进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家庭收入和财产超标的家庭退出保障范围。同时对核查程序、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一把尺子靠到底”,确保经济状况核查公平、公正。

4、规范开展民主评议。严格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投票表决、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等五个流程开展民主评议,并现场公示评议结果,坚决杜绝不评议、不对外评议、评议流于形式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摄像进行全程录制,促进公平、公正,确保群众查询或媒体质疑有据、有影。

4.农村低保核查清理会议主持词 篇四

顿宣传单

按照省市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2017年5月至6月开展农村低保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行动。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清理整顿,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一、开展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彻底清理三类对象:

1、不按标准施保的对象。

2、“拆户保”的对象。以公安户籍为依据,坚决清理一户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申请和审核。除按民政部和中残联等七部委相关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以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3、“违规保”的对象。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关系保”,一律清退。

二、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兜底户和贫困户不一致等问题。

三、严格审核审批。镇(街道、中心)初审入户调查要做到100%,民主评议要做到100%,公开公示要做到100%,民主评议要真评真议,确保审核审批准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农村低保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救助对象。

1、家庭成员中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残疾人代步机动车除外)、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的;

2、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且达到纳税起征点的;

3、自费安排子女择学就读或出国留学的以及在高收费幼儿园入托的;

4、进行有价证卷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

5、购买商品房或超过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房、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高于当地贫困家庭标准的;

6、拥有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高级观赏性宠物,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

7、财政供养人员;

8、拒绝配合调查,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9、通过离婚、赠与、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10、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

11、无正当理由造成承包土地闲着抛荒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5.农村低保核查清理会议主持词 篇五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天门市城市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迅速采取行动,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强化措施,战高温、冒酷暑,艰苦认真地开展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镇成立了由常务副镇长邹德明同志任组长、纪委副书记邱跃进同志、民政办主任梁菊娥同志任副组长、社区书记、文书为成员的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镇低保人多面广的实际,我们邀请8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低保监督员)和21名群众代表参加,组成7个精干的低保核查工作专班,城区6个小区各一专班,农村一个专班,每个专班7-8人(小区工作人员4名,群众代表3名,低保监督员1名),专班负责人由本小区土生土长、对居民户知根知底,作风正派,有高度责任心的小区书记、副书记担任,负责本小区低保核查工作。每周五以社区为单位开一次碰头会,研究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讨论对策,每周一民政办到社区听取低保核查工作汇报。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低保核查涉及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做好核查工作,首要的是统一思想,我们一是报经镇委、镇政府同意,专题召开了由镇主要领导参加主持的低保核查工作动员大会,大讲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要求核查工作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二是电视台从6月15日开始,开展低保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播放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核查工作的通知;三是各小区举办低保知识专栏,张榜公布低保对象人员名单,领取金额,接受社会监督,群众评议;四是对所有核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核查内容,掌握核查方法,严格按《湖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条例》和天门市“二十不保”规定操作。

三、摸清底细,集中评议。

去年续保登记后,我们将续保合格的对象进行登记公榜,谁该保,保多少,经常有群众上门找小区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本次核查工作中也有部分觉悟高的群众对条件好转或有退休费的低保对象进行了举报,我们将群众反映的情况,小区掌握的情况一一进行核实、评议、摸清底细,对有确凿证据证明低保对象户明显超标的经评议确定为建议取消名单,不再入户调查、登记造册。

四、逐户上门,认真核查。

在具体核查中,专班人员又有具体分工,分填表组、入户组、调查组、评定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目标一致,不错、不漏、不跑空路,核查采取一听、二看、三访、四查的办法,入户组进门听户主的情况反映,看证件是否合格,看住房条件、生活条件是否较差,看家中有无超出“二十不保”规定范围的存款和贵重金属及物资,调查组找单位领导走访知情人和邻里座谈了

解调查,查户主反映情况实不实,一是打工时间长短,月收入实不实;二是家庭困难情况实不实;三是病残程度实不实;四是有无其他隐性收入。通过听、看、查、访找居民组长反复核实,每调查15户后再座下来评定。在入户核查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我们对户主宣传低保政策,说明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并作建议取消名单申报,对符合低保条件,自已没有申请低保的贫困居民告诉其申办程序、方法、所需证件,使其能顺利纳入保障范围。建北小区一外省居民在岳口生活了20多年,现年老体弱,孤身一人,生活无来源,通过核查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社区金国庆同志急事急办,找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帮助办理其户口转迁手续,并将其纳入下一期低保申报名单中,得到群众好评。

五、评定类别,分类施保。

根据对所有对象入户核查,调查走访,收入核实情况,按其困难程度,分为特困型、困难型、一般型三种类型。对三无对象、残疾人、重病人及老年人家庭等特殊困难户提高低保救助标准,辅之以临时救济和特殊救助,社会帮扶,对条件一般化、负担较轻,处于保障线边缘的一般型低保户降低低保救助标准,并时刻注意其收入变化情况,能保则保,不能保请出,不养懒汉。

在半个多月的核查中,专班人员不顾年岁已大,天气炎热,放下家务事,星期天不休息,每天起早摸黑,工作十多个小时,由于居住分散,情况复杂,调查中需找单位领导人,知情人多次了解才能核实,所有工作人员没有半点情绪,大家说“只要低保

局满意,群众满意,吃再大的苦也值得”。气温继续升高,核查仍在继续„„。

岳口镇民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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