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2024-10-0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共9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困难甚至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积极运用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手段,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预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分级负责。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村级组织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协调配合。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建立以事发地村民组织为主,民兵预备役为主,志愿者队伍及社会力量为补充,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组织体系。

5、依靠科学。坚持依靠科技防灾减灾,积极发挥专家的作用。充分利用上级有关部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和处理水平,以及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

6、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

三、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干旱、冰雹、大雪、寒流、雷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城市道路严重塌陷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港澳台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商品市场异常波动、金融**),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分队

应急分队由基层民兵和镇机关应急分队成员、派出所干警组成,由镇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直接指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同时配合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迅速撤离现场及周边人员,抢救受伤人员,防止和控制事态蔓延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村民小组巡逻队

由村干部、党员、各村民小组长、民兵组成。灾期内负责各自村民小组重点防范区域的巡逻值班,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在灾期内一律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遣。

五、突发公共事件报告

(一)镇指挥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后,应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村和镇有关部门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接报后,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接报后,各村和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向镇政府报告。

(三)信息报送应急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虚报、谎报和缓报。镇政府拟将建立镇政府值班管理系统,负责接收全镇各村各部门上报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村要在灾期、汛期等非常时期,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接到突发事件警报或报告后,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各有关工作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在镇工作组赶到之前,事发地村主要干部必须在现场指挥,保持与镇指挥部门联系,组织好村民小组巡逻队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出现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事态时,立即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扩大应急。现场处置时应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控制态势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我镇现场指挥部主管领导要与县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做好前期处置工作交接。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级组织需调动当地力量配合县、镇做好恢复与重建工作。

七、新闻报道

事发地村级组织未经镇政府同意不得擅自报道突发公共事件,应当按照中央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合镇政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镇信息综合组应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地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八、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表现出色成效显著或有功的人和事可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总结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对整个事件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必要时可依据总结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定,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和相关部门。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篇二

1.1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责,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众卫生防护为重点, 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三个时期和常态工作的特点和内容, 全程实施对下级疾病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⑴事件预警期 (发生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和报告、预测预警。⑵事件发展期: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提出和实施防控措施;应急技术培训;应急健康教育和促进 (动员和宣传) 。⑶事件转归 (事件缓解) 期:危险因素确定;事件危害性分析;评估控制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的评估。⑷常态工作: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收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立;疾病控制专业人员 (包括村医) 和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健康教育和效果评估。

1.2 对医疗救治机构的技术指导

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 控制医院感染发生。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的报告工作, 指导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定期培训医院内疫情报告和从事医院感染控制人员。指导医疗机构对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进行报告、病例分析和总结;指导医务人员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包括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病人隔离、消毒等工作。

1.3 对社会相关部门的技术指导

对农、林、煤、铁、民航等行业的疾病控制机构和检验检疫部门的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辖区内社会相关部门/机构的有关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知识的培训;为相关部门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持;对社会相关部门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防控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2 各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所发挥的作用

2.1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实施国家级应急工作或专项工作时, 制订工作和技术指导方案, 并组织实施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指导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负责对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实验室建设、检测技术的指导, 以及指导建立和完善网络实验室成员单位的沟通和管理机制;指导并参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理, 如有必要, 可应有关部门 (或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 的邀请, 现场指导地市级应急响应级别 (较大)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实施技术指导。制定有关医院感染控制的技术规范, 指导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2.2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全面指导。制订辖区内长期和短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技术指导规划和实施方案;制订辖区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考核评价标准和实施方案;指导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国家应急规划或专项应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参与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为市县两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流程的制订提供技术指导;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以及网络正常运行;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队伍、物资的应急储备;培训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制定相关考核标准、管理制度, 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对辖区内农、林、煤、铁、民航等行业的疾病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为社会相关部门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持;对社会相关部门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防控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2.3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县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制定辖区内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评价;指导县级机构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以及网络运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为县级实验室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实验室人员培训;指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应急准备。指导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消毒隔离、个人防护、院内感染、传染病与中毒诊断等工作, 并及时督导、检查和评价。指导辖区内/属地的农、林、煤、铁系统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社会相关部门/机构, 如部队、学校、托幼机构、餐饮行业、公共场所、大型企业、建筑工地、劳改监狱、社区等单位相关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知识的培训;为辖区内社会相关部门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实施,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及防控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2.4 县 (区)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指导辖区内的社区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工作;培训乡医和社区医务人员的应急知识;指导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指导做好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院感染控制, 并及时督导、检查和评价。

3 应急指导的方法

采取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系统/全面指导与专题指导相结合、绩效评价和质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3.1 制订指导计划与实施方案

制订年度指导、培训、考核计划, 根据本辖区的具体工作情况, 确定目标, 突出重点, 规划长期指导、项目指导、具体工作指导、培训指导、考评指导等内容项目, 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法。同时, 制订实施方案, 明确目的、内容、方式及组织分工、考核评价等内容。

3.2 专家论证完善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和完善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

3.3 队伍组建和培训

确定和培训承担指导、检查和培训任务的人员, 强化责任意识、专业知识和技能, 保证指导工作有效进行。

3.4 具体实施

3.4.1 召开专业例会

通报辖区内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计划、工作重点、项目实施内容等, 通报指导和考核工作事宜。

3.4.2 项目培训和指导

结合重点工作和新的项目, 培训基层工作人员, 并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 随时解决和解答疑难问题。

3.4.3 传达与指导

将上级部门的有关工作指示精神、工作要求、新技术和新方法及时传达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单位建立新技术、新方法;为预案的完善和修改提供技术指导。

3.4.4 现场工作指导深入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现

场, 采取调研、走访和座谈等形式进行沟通, 发现问题, 及时进行评估并解决问题;在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时, 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地带教基层人员, 示范各个环节的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演习、演练, 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应派出专门人员给予指导和点评;现场对应急储备的种类、数量、调配制度、储藏条件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4.5 实验室建设指导

指导完善下级疾控机构的实验室建设, 培训实验室检测人员, 提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要求, 制订有关实验室工作规程, 考察实验室检验检测质量, 推动辖区内各级实验室能力建设。

3.4.6 编发信息资料

编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信息资料, 包括国际信息、国内相关部门信息、防控信息、技术方案、健康教育资料等, 及时下达。根据各级疾病控制中心的职能, 各级机构收集和编制内容应有所侧重。

3.4.7 督导与检查指导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 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下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业务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制定标准, 督促工作开展。在督导和检查中, 发现问题, 进行指导。

3.5 效果反馈和评估

定期或不定期询问或检查基层工作, 采取资料审核、座谈、问卷、盲样考核、现场操作等方式, 评价基层接受指导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基层工作有效开展。同时, 采取信息反馈和主动问卷调查形式, 获得基层对指导的内容、方法, 指导人员的胜任情况及指导效果的评价, 评估指导工作绩效, 及时调整和完善, 最终达到双赢。

3.6 质量控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篇三

摘要:中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类应急预案还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切实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关键词:应急预案;公共事件;国家

一、应急预案的定义及其基本构架:

1 应急预案的基本定义

应急预案又可以称为应急计划,是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针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控制与救援行动,尽量避免事件的发生或降低其造成的损害,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而预先制定的应急工作方案,主要解决“突发事件发生前做什么、事发时做什么、事发后做什么、以上工作谁来做”等四个问题,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操作指南。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

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2.1国家总体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

总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2国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者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已发布的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包括:

1)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国家地震应急预案;4)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7)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8)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9)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0)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1)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2)国家核应急预案;1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4)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15).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7)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8)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待发布的国家专项应急预案:

1)国家粮食应急预案;2)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230)。

2.3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

2.4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如:《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2.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2.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方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存在的问题:

1 应急预案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部分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不重视、不了解,编制的应急预案往往侧重于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对突发环境事件疏于关注。

2 应急预案间欠缺联动性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中,一个事件往往涉及到各级各类大大小小的好几个预案。这些预案所涉及的部门有市政府、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同的预案虽然有些格式内容雷同的情况,但是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编制和管理。这些部门有自己的一套灾情搜集系统,但每个部门更多地管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方式也不同。虽然在应急管理上强调应急联动机制,但是在面对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各部门间往往信息沟通不畅,了解不够全面,只能掌握自己部门范围内的信息。

四、健全应急预案管理

1 加强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和培训,督促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修订等各环节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

2 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切实提升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1企业是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第一道防线,因此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该建立在对自身环境风险隐患详细排查、分析周边环境敏感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充分储备应急物资的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侧重于消除环境隐患,降低环境风险,明确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如何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及时上报情况。

1.2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管,同时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承担开展应急监测、事件调查以及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等责任,因此环保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应该侧重于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应急预案启动、信息报告、分级响应、智慧与协调、应急终止建议等各环节程序的划分,以及明确各个程序中如何开展工作。

1.3地方政府是环境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也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因此政府的预案应当建立对辖区内环境敏感点、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措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侧重于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的落实,突发环境事件时如何统一指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消除事态影响,适时发布信息等方面。

3 建立完善的预案报备制度,逐步规范预案管理。

推动《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将工作模式从环保部门前往企业检查环境应急预案的情形,转化为企业在预案的编制和评估工作结束后主动向环保部门备案,这既能增强企业的环境安全意识,提升环保部门的工作效率,又能通过预案的备案管理帮助环保部门全面及时的掌握辖区内企业环境风险和隐患的状况。同时环保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随时增减更新。

结束语: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可以保障其实操性。我国目前对于应急预案的评估缺乏实质性规定,没有统一标准,学界认识也不一致,导致评估工作混乱无序。要坚持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综合评估,全面考量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及时反馈各种信息,为预案的修订提出建议;尽量避免实操性较差的预案在应急处突中反复使用,造成重復性的损失;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及时启动和顺利运行,为突发事件的现场应对提供指导,真正减缓突发事件带来的负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S].2003-05-09.

[2]李俊清.应急预案的蜕变及其原因分析[J].晋阳学刊,2011(4):18-22.

4.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篇四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网络上出现的关于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微信、微博、论坛、贴吧转帖,可能对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发展、保障运行、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及早控制事态,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成立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心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处室、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处置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抖音”、“微博”等主流网络应用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及与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业务工作相关的信息,结合实时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别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抢抓时机,减小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上报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上级党组织。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上级党组织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上级党组织和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论进行正面引导,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答复、细心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答复或者不知如何答复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答复方案加以答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根据需要,经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请示,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由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上级党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网络舆情。由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4.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经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进行反馈,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处室、中心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及时撤回错误消息,主动消除不利影响。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处室、中心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上级党组织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相关处室、单位(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处室(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根据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中心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中心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中心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数字化信息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篇五

为了加强对我市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意外泄漏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制订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突发事件处置。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市卫生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医疗废物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本单位医疗废物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医政处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发生突发事件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由应急办牵头处置,法监处、中医处、基妇等处等为相关责任处室。当发生医疗机构外医疗废弃物意外泄漏时,市卫生局协助环保部门等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1

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突发事件时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当发生传染病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对医疗机构开展人员分级培训。

(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含放射源)流失、泄漏、扩散、职业暴露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3.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点的交接记录、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及预防控制等管理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三)事件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

医疗卫生机构

2.报告时限和程序

(1)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属地区(市)县卫生局和环保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后,属地区(市)县卫生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报告态势进展情况。对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的,应当按照本方案以下2-4款要求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2)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属地区(市)县卫生局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属地区(市)县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3)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

2在2小时内向属地区(市)县卫生局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属地区(市)县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任何个人和单位对突发医疗废物突发意外事故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3.报告内容

突发事故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情进程。

(1)首次报告:经调查确认的突发事故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地点、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态势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2)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报告事件进程。

(3)结案报告:事情基本终止,医疗单位应做出结案报告,逐级上报。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发展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性质,采取的措施、主要经验教训等。

六、应急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对受到医疗废物危害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求援。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重要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流失、泄漏、扩散泄漏物进行控制,并及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污染扩散;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3.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5.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二)可能造成的污染

1.环境污染。当废物流失、泄漏、扩散造成环境污染时,立即封锁现场,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派出应急队伍对污染物进行集中回收销毁,对环境进行无害化处理。

2.水源污染。如发生水源污染,立即向卫生、水务、环保等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闭、处理。

(三)分级处置

1.一般级别(一个乡镇,一个社区受到污染时):由属地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展开应对,并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2.较大级别(波及两个以上乡镇或两个以上社区):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到两个以上乡镇或社区,除属地卫生部门积极展开应对外,立即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置。

3.重大级别(波及两个以上区(市)县):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波及到两个以上区(市)县,除市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展开应对外,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组织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卫生局要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同时上报。

(三)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合理安排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附件:成都市卫生系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篇六

一、总

(一)目的为了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水域环境污染,保证水路交通正常运行,以及在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2)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属地为主、快速有效。

(3)

防消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科学应对。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7)《安徽省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XX县辖区内河通航水域发生重大水路交通事故,通航设施等出现重大险情,航道严重堵塞,船舶严重污染水域,库区和水上风景旅游区船舶遇险,大风、雨雪等自然灾害类公共突发事件,以及由水路交通提供运输保障的其他应急事件。其中,水上人命救助事件适用《安徽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领导机构

在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设立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成员由县交通局分管水上安全、工程建设、公路建设及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及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具体职责为:

(1)

审定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

(2)

指导、协调县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

办理县级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工作,确定请求县政府协调的事宜。

(二)日常运行机构

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值班电话:XX010;传真:

5162。

(三)现场指挥机构

由交通部门牵头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协助下,负责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

(一)原则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二)信息报告

水路交通应急信息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Ⅰ、Ⅱ级突发事件实行各级同时报送制。(见表3-1)

表3-1

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

事件等级

通报组织机构

通报顺序

时间要求

主要联络人及备用联络人

Ⅰ级

国家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

县、市、省、交通部

(国务院)同时报送

2小时以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Ⅱ级

国家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

县、市、省、交通部

(国务院)同时报送

2小时以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Ⅲ级

省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县--市--省

2小时以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Ⅳ级

市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县--市

2小时以内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三)预警预防行动

1、预警级别的划分

预警级别依据发生的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级。(见表3-2)

表3-2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Ⅰ级

(特别

严重)

(1)重要码头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

(2)死亡失踪30人及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3)危险化学品船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造成特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

(4)干线航道通航设施瘫痪、桥梁倒塌等;

(5)主要干线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航24小时以上;

(6)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社会恶劣影响。

Ⅱ级

(严重)

(1)死亡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30—50人生命安全;

(2)重要码头遭受严重损失,一般码头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

(3)主要干线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4)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火灾、爆炸、沉没或严重泄漏,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

(5)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和社会重大影响。

Ⅲ级

(较重)

(1)死亡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10—30人生命安全;

(2)主要干线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航6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其他5-6级航道发生断航或严重堵塞;

(3)重要码头局部遭受严重损失,一般码头遭受严重损失;

(4)造成较重生态环境灾害或卫生危害;

(5)其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

Ⅳ级

(一般)

(1)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2)一般码头局部遭受严重损失;

(3)5-6级航道发生较严重堵塞,7级及以下航道断航;

(4)其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及社会影响的。

2、信息的确认与发布

应急日常运行机构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对报警信息加以记录和核实,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确认预警级别,向下级应急领导机构、可能受到损害或影响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

应急领导机构在确认和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要求立即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下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预警信息报告,确定和发布预警级别。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险情或水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被确认后,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直到应急处置已明确交由其他应急领导机构为止。

(二)分级响应

发生一般(Ⅳ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及险情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上报到市应急领导机构;发生较重(Ⅲ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及险情时,请求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上报到省级应急领导机构;发生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及险情时,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请求省市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三)应急领导与指挥

1、各级应急领导和指挥机构的组成(见表4-1)

表4-1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成事件等级

机构类型

第Ⅰ级

第Ⅱ级

第Ⅲ级

第Ⅳ级

上级领导机构

交通部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省政府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交通部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省政府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省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市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

省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省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市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县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县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

2、应急领导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

对事件迅速做出影响程度评估,按照需要执行管理控制,发布报警与航行通报,决定实施应急预案,或请求启动更高一级的应急预案。

组织领导本县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处置的重大行动做出决定,指定现场指挥员,指导现场指挥机构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应急力量执行救助任务,必要时请求军队、武警、公安等部门支援。

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主要工作任务

迅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搜救和救治伤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人员;

迅速查明、消除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抢修被损坏的水上交通基础设施,保障通航安全;

划定警戒区域,实施必要的管制措施,维持社会治安;

向应急领导机构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工作建议。

(四)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1、人员重大伤亡事件

立即进行水上搜救行动:

(1)交通(海事)部门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救援;

(2)现场救助人员应迅速实施救助,并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

(3)海事机构视情对事发水域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

2、船舶火灾、爆炸事件

(1)在事发水域实施交通管制,迅速疏散人员,控制闲杂人员进入;

(2)及时查清火灾、爆炸性质和程度,采取针对性的扑救方法组织灭火,消除危险源;

(3)抢险人员应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安全排除有毒、有害和易爆物质;

(4)为防止滋生新的恶性事故,在火灾、爆炸船舶得到初步控制后,海事机构应尽可能将船舶拖离城镇等人口、财产、物资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

3、干线航道堵航事件

(1)海事机构应对堵航水域实施交通管制,控制船舶流量,并通过沿线过船设施,疏导被堵船舶,防止堵航事态进一步扩大;

(2)相关水上行政管理部门应配合海事机构对船舶的调度、管理工作。

4、航道设施瘫痪、严重受损事件

(1)海事机构应实施水上交通管制,控制周边船舶流向及流量,及时对过往船舶进行疏导;

(2)组织抢修、救捞力量,对碍航物进行清除,对受损设施进行紧急修复,尽快恢复航道通航技术状态。

5、库区突发重大自然灾害事件

(1)在地震、风灾、特殊水情等自然灾害预警、预防阶段,交通(海事)部门应加强防灾宣传和对船舶通航设施的保养检查,适时发布禁航通告,落实相应的防灾、抗灾措施;

(2)应急领导机构要严密关注灾害动态,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协调各方应急力量,及时处置灾险情,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五、安全防护

(一)应急工作人员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应经现场指挥机构批准;

(2)应急救援人员在接近、进入受灾区域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判明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须对毒性作最坏的假定;

(3)对从危险区离开的所有人员进行检查和清污,现场应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必要时进行医学检测和观察;

(4)掌握作业时间,随时监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撤出救援人员。

(二)受到公共突发事件影响群众的安全防护

对可能受到危险的群众,由应急领导机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撤离、安置。

六、应急解除与后期处置

(一)应急解除

1、应急解除判别标准

(1)事件已得到有效控制;

(2)航道通航能力、码头通过能力已经恢复;

(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

(4)危险已经消除;

(5)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解除;

(6)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

2、宣布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

应急解除命令必须由启动最高级别应急预案的应急领导机构宣布。

应急领导机构根据应急反映情况,确定是否解除,并及时向新闻媒体宣布。

(二)后期处置

1、人员安置、物资征用与补偿

水上交通公共突发事件人员安置和物资征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2、调查分析、总结与评估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经过、产生原因、损失情况、责任、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向应急工作领导机构提交调查报告。事故应急总结报告作为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资料存档。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建设

海事部门要按照上下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二)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保障《XX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物资保障

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逐步完善动态物资储备机制,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拔河紧急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优先运送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装备。必要时请求当地人民政府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以及请求军队、武警等部门支持。

八、宣传、培训与演习

(一)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水路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优化、强化以海事专业队伍为主体,港口、航道、运管队伍为辅助的应急反应队伍体系。

(二)演习

水路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遇险、航道堵航、通航设施故障、船舶污染等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演习,并对在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与完善,提高应急反应系统的实战能力。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按照本预案积极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在执行过程中立功或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由县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予以奖励。

(二)责任追究

7.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研究 篇七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如果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预案规定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就能够有效预防、从容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如果没有完善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事到临头就会应对无措, 小灾也会酿成大灾。长期的环境应急管理的实践, 尤其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践, 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实践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一再证明, 当前必须深入研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主要问题

2010年环境保护部开展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结果显示, 即使在突发环境事件多发的重点石油化工企业领域, 也有16.9%的企业没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在对福建省境内石油加工、炼焦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三大行业1 170家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中发现, 只有625家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 占企业总数的53.42%。在笔者曾审核评估的百余件应急预案中, 没有1件是一次性通过复审的, 最多的修改6稿。从企业自身看, 造成环境应急预案质量较低的主要原因是, 领导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编写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对一些关键技术问题 (如事件分级、预警分级、相关预案衔接等) 吃不透、拿不准、解决不好, 结果导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领导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不够重视, 有的企业把环境应急预案混淆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往往侧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而对如何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疏于关注,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往往由于处置失当而导致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带来更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有些部门和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流于形式, 企业抄部门、部门抄政府、下级抄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抄安全生产预案、新预案套用老版本预案等现象比较普遍, 造成企业、部门、政府的应急预案千篇一律, 影响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环保模范城验收等, 赶工期, 拼积木式地将各种预案简单拼凑、敷衍了事。在被严格把关的专家要求返回修改时, 为了能通过评估, 采取迂回战术, 另辟蹊径, 再请其他专家进行评估。截至2013年上半年, 福建省列入国家控制的企业中已经完成省级备案的仅几十家。

编写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企业技术人员虽然对本企业情况比较熟悉, 但限于经验和技术水平, 对环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不够了解。完全由企业自主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 大多摆脱不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束缚。而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机构水平不高, 不能真正客观地评估生产装置的风险等级;有的评价机构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 对工艺不熟悉, 所编制的应急预案大多流于形式, 有效性较差。

对关键问题把握处理欠佳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不规范。目前,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主要为3种类型。一是依然沿用2006年发布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国家环境应急预案》) 分级标准;二是直接引用2011年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报告办法》) 规定的新标准;三是企业自定分级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继续沿用《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已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我国在2011年已经开始修订《国家环境应急预案》, 其分级标准与《信息报告办法》一致, 所以必须按新标准进行分级。但是仅仅引用《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新标准很可能又与企业的实际相脱节, 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企业自定分级标准虽然增强了可操作性, 但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的规定。事件分级既要合法又要有可操作性, 如何将新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有机结合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而许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这一关键点上处理欠佳。比较可行的做法是, 首先将新标准作为主体框架, 然后将企业自定分级标准归类到相应的事件级别中。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演练现场

预警和应急分级响应措施不明确。与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分级相关联,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如何进行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分级也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问题。这里主要涉及企业标准如何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分级标准衔接的问题。另外, 往往只有预警分级, 没有明确具体的预警分级响应措施;只有应急响应分级, 没有科学合理具体的应急分级响应措施, 特别是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这些都是当前在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预案间衔接和协调性差。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尤其是对场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时, 需要由政府部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企业要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等。所以,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必须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有机衔接。此外, 在企业内部, 环境应急预案必须与其安全生产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火灾消防预案等相衔接, 这也是当前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

制约因素

造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性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企业自身原因, 还有其他一些深层次的制约因素, 就技术层面而言, 最主要的就是缺乏系统明确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法规、规范和指南。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仅对企业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 缺乏相关配套文件, 没有具体技术和管理细节要求。环境保护部2010年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仅提纲挈领地规定了预案的章节设置基本要求,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指南》只是征求意见稿, 至今尚未正式颁发。而《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适用范围有限, 对于其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还缺少规范性文件支持。另外, 《信息报告办法》HJ589—20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等文件, 也只是与环境应急预案有一定联系。目前, 江苏、浙江、福建、陕西、山西、广东、甘肃、贵州、吉林等省份陆续出台了相关导则、指南、要点和办法,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予以规范, 但仍存在一些缺欠和不足。这些都给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带来一定困扰。比如, 企业事故应急池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行业应急池的容积完全不同。目前许多企业基本上都是参考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非化工建设项目应急池的容积核定还缺少依据。

国家和地方层面已经出台的有关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指南、规范原本就不全, 企业在学习吸收和运用过程中又多有遗漏, 结果造成相当一部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中,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远远超过环境方面的规定, 而最终形成的环境应急预案实际上就是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的翻版。

对策建议

强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 需要政府和企业2方面共同努力。

强化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

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刚颁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及时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加快出台不同行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省级环保部门应结合实际, 根据行业环境风险大小明确预案编制及上报备案的时间进度。

配齐配强预案编制力量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 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小组成员应由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生产工艺等多专业、高素质人员组成。如本单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 可聘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 也可以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写。各级环保部门、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应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这是预案编制是否成功的基础。但是, 无论是自主编制还是委托编写,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把关, 杜绝只有开专家评估会时才看到正式文本的现象发生。

风险、资源和应急能力评估

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5条要求, 应对本企业和国内外同类企业曾经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所采取的应急方法及效果, 自身及周边可用应急资源, 以及自身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总体应急能力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评估分析, 以此为基础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在风险评估工作中, 可参照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征求意见稿) 等规定。

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应注意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预警分级、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与国家和部门相关预案相衔接。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9条和第10条的相关规定, 必须明确突发环境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做什么 (任务) 、谁来做 (职责) 、怎样做 (措施) , 明确针对不同预警级别和应急级别的具体响应措施。对属于重大风险源、排放一类污染物和曾经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编制专项预案。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篇八

【关键词】济南市;突发;环境应急;总体框架;信息技术

1.国内研究现状

在系统研究方面,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进行研究,李俊红等尝试建立起环境预警指标体系;魏文达对水质预警理论和江河水质预警系统建设模式进行了探讨;冉圣宏等提出了多中心多指标的区域水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并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较为全面的应急管理体系与信息系统,基本满足了各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应急管理各个阶段的需求,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但是,我国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正处于探索阶段,现有的应急管理系统大多是针对应急管理某一方面或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某一类型建设而成,存在管理分割和信息资源分散等问题。建立一套基于地理信息系统、贯穿“事故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总结”全过程管理、具备强大决策支持功能、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是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发展方向。

2.系统功能需求分析

环境应急业务流程分析:

当前的环境应急管理可分为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事后管理四个关键环节,见示意图2-1。事前预防主要任务是风险源识别、评估、监控和预警;应急准备的主要任务包括机构、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等配备及管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事故发生后制定应急决策所需的各方面支撑信息的技术准备;应急响应的主要任务是以最小代价使突发环境事件得到迅速有效处置,事后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损害价值评估、应急过程回顾评价等。这四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将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得到环境应急管理较为详细的业务流程,在环境应急管理的四个环节中,尤以应急响应环节是最为关键,由图2-2可以看出:该环节从事故接警开始到应急终止,需要调用大量的人力、物力,需要各个方面高效运转,是整个应急处置过程的核心;而应急准备环节则为应急响应环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其内容涉及诸多方面,该环节准备的充分与否直接影响到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环节的正常运转;事前预防环节业务主要集中在对风险源进行及时识别,并加强监管,提早发现事故隐患,尽量减少事故发生;事后管理环节的重点则是对突发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3.总体框架设计

依据对环境应急处置系统的功能需求分析,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研究成果,结合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设计出开发的总体框架,见图3-1。由图3-1可以看出:整个系统自下而上分为6层,依次为基础环境层、技术支撑层、数据服务层、系统应用层、门户层和用户层。基础环境层主要包括平台所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等,如:硬件服务器、网络和路由器、硬件防火墙和指挥中心、值班室、视频电话系统等;技术支撑层主要包括平台所需的软件平台,如:操作系统、GIS平台、数据库平台和软件开发平台等;数据服务层主要包括平台所需的数据库等,如:空间数据库、标准规范库、专家信息库、应急预案库、应急案例库和危化品库等;系统应用层主要包括平台应用所需的地理信息系统和应急事件处理流程等,其中应急事件处理过程包括事前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评估等;门户层主要是指通过浏览器进行系统的展示应用;用户层主要是系统满足不同用户需求而使用的角色系统。这6层在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行体系约束下集成为一个统一的系统。

基础环境层和技术支撑层由成熟的硬件和软件产品构成,研发内容较少,研发主要集中在数据服务层、系统应用层、门户层和用户层4层。

4.重点内容总结

由前面系统功能需求分析和系统框架设计不难看出:该系统的成功研发需要依托大量的信息开发技术和大量的信息资源输入。在这些技术和信息资源中,有些技术实现和资源获取相对较为容易,而有些则较为困难,且在系统研发中起着关键作用。我们把这些内容总结如下:

(1)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

基础信息资源库包括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应急预案库、危化品库、机构人员库、专家库、应急救援物资库、案例库、应急知识库、空间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为系统提供信息数据支撑和信息资源的管理,是整个系统的数据基础。

(2)关键开发技术

应急处置系统需要集成大量的数据,实现多项功能,最终通过浏览器进行展示应用,需要采用多项关键开发技术才能确保系统稳定、安全、高效的运行,这些关键技术主要涉及系统框架、系统展示浏览及系统集成三个方面。

(3)水、气扩散模型

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掌握污染物扩散趋势和影响范围,以便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这就需要在系统中引进水、气污染物扩散模型。

参考文献

[1]付朝阳,金勤献.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框架与构成研究[J].中国环境监测,2007,23(5):82-86.

[2]郑晓军,王奕首,滕弘飞.应急系统开发与应用[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6,1:9-11.

[3]谢红霞,胡勤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发展探讨[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4,26(1):44-46.

[4]郭丽萍,李月彬.石家庄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系统的建设思路[J].中国西部科技,2008,7(14):45-46.

[5]徐民英.论地理信息系统(GIS)在环境应急管理中的应用[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27(1):78-80.

[6]杨凌.地理信息系统在环境应急管理中的应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7,5:49-50.

作者简介:

尹衍鹏,男,济南市环境信息中心工程師。

宫艳玲,女,济南市环境信息中心工程师。

刘康,男,济南市环境信息中心助理工程师。

尹继法,男,济南市环境信息中心助理工程师。

于冰,女,济南职业学院助理讲师。

9.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九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类型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4.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6.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8.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二、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 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 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 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洪宇建设集团制

庐山南路生活区A、B栋工程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2或999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长:毛求 副组长:谭清文

员:吴拾金、王贵良、刘太珍 下 设:

通信联络组

组长:吴拾金 消防保卫组

组长:王贵良 抢险抢修组

组长:刘太珍 医疗救护组

组长:邓发玉 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永清 2.组织的分工职责(1)组长职责:

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作控制;

洪宇建设集团制

庐山南路生活区A、B栋工程

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 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 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 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 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 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信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3)讯联络组职责:

a)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b)保持通信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c)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4)技术支持组职责

a)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b)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c)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洪宇建设集团制

庐山南路生活区A、B栋工程

(5)消防保卫组职责

a)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b)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c)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d)保护受害人财产

e)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6)抢险抢修组职责

a)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b)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c)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d)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7)医疗救治组

a)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b)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c)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a)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b)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洪宇建设集团制

庐山南路生活区A、B栋工程

四、基本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和防护网;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2008-3-12

上一篇:创卫工作解说下一篇:2024年春季学期小学教务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