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024-06-16

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精选7篇)

1.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篇一

关于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管理的论文

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应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应企业法律部门的职责包括合同签约前监督、合同签订审查、合同履约过程跟踪、合同纠纷处理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也是企业各类合同管理的核心。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具体不规范的法律行为,而导致与企业期望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但外部风险往往不是企业自身所能控制的。因此,本文重点阐释内部风险。

一、采购合同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1.采购部门法律意识淡薄

漠视、不遵守企业内部各项采购程序与规定,甚至存在侥幸心理,不按照合同履约,甚至违约、违规、违法侵权,给企业带来各类法律风险。

2.忽视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督

煤炭企业往往重视合同前期的准备,如严格招投标程序、重视商务谈判。但对于合同履行过程,则多依靠现场工作人员的素质,导致履约质量参差不齐,存在风险。

3.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制定合同相关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由于在把控合同全过程中涉及的岗位较多。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存在偏差。

二、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及防控办法

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对风险防范是最有效、最根本的。必须严格审查相对人主体资格、相关资质、履约能力,并充分评估各项法律风险发生几率,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1.主体不适格

第一,表现形式。供应商主体不合格、资质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不能完全履行,甚至影响采购物品质量。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工商登记或已经吊销、注销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部分无效等风险。相对人企业名称与其所持资质(各类行政许可证、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等)不一致,导致合同无效甚至工商处罚。第二,防控办法。在合同签约前,严格审查相对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与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查询比对。涉及特殊行业的,要求相对人提供经营行政许可。在审查中更要注意相对人若是分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要审查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范围。要尽量核实相对人提供资质证件的真实性。

2.合同条款约定不当

第一,表现形式。采购标的约定不明,包括采购合同标的采用不规范简称,未标明型号、生产厂家、品牌或与采购计划不一致,导致采购物品质量下降、不能使用的风险;采购标的相关技术参数约定不明确,导致采购目标失当;验收标准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验收质量争议,或由此带来的对于检测机构、检测风云争议等。合同履约期限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带来提前或逾期交货,增加保管、仓储等费用;对于履行地点和交货方式约定不明确,则容易导致货运中转中意外导致双方责任承担的风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若在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导致部分违约的情形下难以计算损失等风险;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明确,则可能导致我方增加诉讼成本等风险。第二,防控办法。在合同条款审查过程中,要明确约定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及品牌,核查是否与采购计划一致。对于技术规格复杂的大型设备,应将技术详细规格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留存,避免将来合同履行过程产生纠纷。约定明确交货方式、履约地点,注重明确争议解决条款等。

3.结算条款约定不当

第一,表现形式。双方付款方式约定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有预付款情形的,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卖方迟迟不发货,延误使用时间;又或者预付款比例不合适,造成大量资金占用。支付方式约定与现场使用不一致,有可能造成已付款但合同标的使用产生问题,造成我方损失。第二,防控办法。制定预付款相关制度,确定合理的预付款比例。按照现场实际,使用确定按期支付采购价款。

4.验收方式不当

第一,表现形式。验收时,库管未严格按照合同核对采购物资的型号、数量、规格等,未找相关机构检验某些大型设备,便视为合格入库。这些行为都是明显确认合同约定,在发生纠纷时对采购方不利。第二,防控办法。制定合理的验收与库房管理规定,制定库房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验收大型设备可在合同中约定由某些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或者约定在设备运行期内出现问题的相关解决办法。对在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通报法律事务部门。

三、结语

在煤矿企业采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过程中,最主要、最根本的就是要企业管理人员、采购部门人员、法务部门人员形成正确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对采购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风险防控。对于签约方选择、合同文本拟定、到货验收及质保期等,都要进行全过程风险防控,把控各个环节,确保采购合同风险防控的全局化管理。

作者:栗慧 单位: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制责任公司李村煤矿建设管理处

参考文献:

[1]邓江凌.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理论学刊,(7).

[2]徐宏泉.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J].发展,(11).

2.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篇二

(一) 高校采购合同管理的含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一经签订, 只要其合法、有效,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被限制在合同上。

高校设备合同管理是指高校对合同进行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通过审查、监督、控制等合同管理的手段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内容进行管理。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加强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利于保持设备采购各个环节相互衔接, 规避风险, 有利于保证设备采购计划顺利完成, 从而满足高校的资源配置。

(二) 高校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现状

1. 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部分高校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 合同管理的整体协调性较差, 对合同执行的监督、审核以及审计能力较弱。目前承担合同管理职能的主要是设备采购部门, 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未能完全分开, 缺乏相互牵制和制衡。

2. 合同信息共享性差。

合同管理需多部门协同开展, 现实中, 各部门只根据需要建档或者未作记录, 缺乏一个统一查询信息的平台, 合同执行进度不清晰, 而各部门建档的信息也没有标准化, 合同管理信息共享性差, 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采购存在的问题。

3. 合同签订不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法, 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合同签订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招标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4. 合同文本不规范。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确切, 用词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 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容易引起争议;合同条款不全面或自相矛盾, 容易导致合同纠纷。如有的合同未明确合同双方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未对违约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约定, 易产生合同纠纷。

5. 合同变更不规范。

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进行修改, 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目标实现。现实中, 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合同变更的意识, 未及时进行合同变更和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 导致合同纠纷。

6. 合同质保事项的管理较弱。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 部分高校对交货期没有进行严格控制, 对一些无故逾期交货的供货商没有追究违约责任;质保期内, 没有专人负责对购入设备的维护及保养进行跟踪管理;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时, 没有严格核实供货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尽到供货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7. 合同资料保管不全。

合同及相关鉴证资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责任划分的有效依据, 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 致使有些资料未妥善保管和交接, 造成资料遗失, 从而致使发生纠纷时, 无法举证而败诉。

8. 对验收环节重视不够。

有的高校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工作, 特别是对于大宗或大型设备的购置验收工作不严谨, 导致验收人员对不合格物资出具验收合格的验收单, 由此给高校造成了损失。

9. 索赔管理能力较弱。

部分高校未及时进行合同索赔。如:设备款违约拖欠后既没有妥善处理, 也没有因拖欠事宜诉诸法律, 直至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 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二、高校采购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一) 合同签约前的管理

1. 健全合同管理部门。

建立和健全采购合同管理的机构, 是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的组织保证。高校应成立或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 统一组织本单位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

2. 加强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是通过对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 如用户需求、资源供应、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等, 从预期、经济、成果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 并对设备采购后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进行预测, 从而提出该设备是否值得购买的咨询意见。职能部门应该对大型设备购置论证的要点提出指导意见。

3. 健全合同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对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 检查高校的采购合同管理是否设置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流程, 健全工作以下制度: (1) 工作责任制度。具体规定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明确用户与采购岗位分离, 订立合同与合同验收岗位分离, 监督与验收岗位分离。 (2) 授权审批制度。合同签订应按照审批权限, 审批后订立。签订合同一律由法定代表人或有书面授权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签订, 授权代理人或复代理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期限内签订合同。 (3) 合同审查制度, 规定合同管理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程序、内容、标准、时限, 从而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如对合同主体资信审查和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4) 法律顾问审查制度。高校签订合同, 必须通过法律顾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以规避风险, 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二) 合同签约过程的管理

1.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主要审查: (1) 供货商资信, 查阅供货商《营业执照》, 看合同标的是否超出经营范围, 如果采购标的物为特种设备的, 需要对方提供特种设备制造或者经销许可证等。 (2) 供货商履约能力, 对供货商的经营状况、注册资本、银行资信、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审核。查看供货商的信用情况、是否存在恶意投标历史和不良行为记录等。 (3) 签约人资格, 确定签约人是否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合法授权, 审查委托代理人资格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齐全。

2. 审查采购合同的内容。

主要审查: (1) 标的物、数量、质量条款。核对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是否填写正确, 是否和标书及承诺书一致;保修期、技术培训是否与标书一致;质量标准条款中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 要写明标准名称、代号或编号。 (2) 标的物交货方式。核对到货时间、付款条件及方式是否和招标或谈判一致, 以明确界定货物风险的承担人。 (3) 价款的支付方式。价款的支付与供货进度相匹配, 避免预付货款, 减少支付风险。明确装卸费用等间接费用的支付方。 (4) 违约责任条款。明确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措施, 明确罚金的具体计算方法、设定解除合同的条款, 在出现合同纠纷时, 根据违约责任约定妥善解决相关分歧, 避免出现诉讼。 (5)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方式一般有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和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6) 合同附件。附件应在合同正式文本中提及, 并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同样需要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它与合同正文有同样的法律效用。

3. 审查采购合同的文本。

主要审查: (1) 文字表述。合同的文字应表述清晰, 严格准确, 避免使用有模棱两可的词汇。合同书的内容不能随意涂改, 要保证内容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2) 合同章。查看合同签订名称是否与合同专用章一致。核对供货商盖章名称是否规范, 是否和提供的资质材料一致, 联系方式是否正确。

(三) 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

1. 合同的进度控制。

高校要对采购合同流程进行梳理、优化, 对每一进度跟踪检查。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为:根据招标或谈判结果草拟合同→提交审核签订合同 (进口设备还需签订委托进口代理协议书) →执行合同中的条款 (进口设备还需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办理商检证明等) →货物验收→固定资产建账和财务结算→保修维护等。上述进度要执行有效的报告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权限分配, 各项任务的工作事项和进度一目了然, 用户可以随时查询到合同执行的详细状态, 从而进行有效管理, 提高效率。

2. 货物的验收管理。

严格依据合同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对标的物的质量把关。 (1) 设备开箱检验。进口设备需由商检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用户、供货商同时进行开箱检验, 重点检查设备整体外包装是否完整, 设备型号是否相符, 数量是否真确, 检查设备的插座是否符合中国制式, 说明书及其警示标识是否齐全等。 (2) 安装调试和初验。安装调试由供货商根据合同规定负责完成。特殊设备还需由质监技术部门对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测试。 (3) 设备验收。用户试运行后一段时间, 设备的整机性能稳定后, 可以申请组织资产管理部门、监审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设备验收, 大型设备的验收还需要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验收要核验设备能否符合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 对设备的质量, 包括对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进行评价, 出具验收结论。 (4) 设备建账。验收后, 资产、财务部门依据合同检查验收单、商检合格证明和海关报关手续等资料后建账。合格证、保修卡、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等资料由用户妥善保存。

3. 货款支付管理。

(1) 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格高校采购预算管理和采购计划审批, 杜绝无预算、无资金、无计划的设备购置和超预算的设备购置。 (2) 执行采购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开标前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合同执行中的履约保证金和采购完毕后的质保金制度;跟踪核实在质保期内, 供货商是否根据合同约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对各合同的保证金建立记录表、汇总表、反馈表等, 使用经济手段强化合同执行力度。 (3) 严格付款流程。价款支付应严格审核, 坚持验收后付款;价款支付严格按照经费审批流程, 杜绝超审批权限的付款。

4. 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指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和变化。引起变更的原因有多种, 如更改所购设备型号、供货时间、质量标准。变更是引起双方争议和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必须引起合同双方的重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合同变更, 应本着解决问题和规避风险的态度, 首先通过协商, 针对不同情况, 采取不同的变更措施, 尽量减少变更的风险。合同变更后及时出具变更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此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率。

5. 合同索赔管理。

(1) 索赔制度是对合同主体合法权益的确认及保护, 当事人的索赔请求是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依据的, 缺乏权利依据不能得到赔偿。高校在提请索赔时, 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在规定的期限内, 按照一定的程序, 提交与索赔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和事实证据。避免因为索赔程序瑕疵, 不能取得赔偿或不能取得充分赔偿。 (2) 采购合同的纠纷处理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根据纠纷的大小来决定处理方式。

(四) 合同收尾管理

1. 合同的履约检查。

通过将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情况相比较, 找出未尽事宜,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检查是否按合同约定方法、时间、地点进行了标地物交付;看价款或酬金支付是否严格遵守合同规定, 是否有逾期现象;看货物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生违约或纠纷是否追究对方单位的违约责任, 纠纷发生后是否按合同约定方式或法律法规方式解决。如需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是否在有效期内办理起诉或申请仲裁手续。

2. 合同档案管理。

采购合同是高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在维护高校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各高校要建立合同存档管理制度, 加强合同存档管理的信息化管理, 避免合同丢失和合同提取不便;确保存档合同印章、字迹清楚, 做好借出收回记录;对存档合同进行分类, 方便查找。同时, 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并分类统计, 准确掌握合同业务量的基本信息, 分析相关统计数据, 从而针对性地开展履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总之, 设备采购合同是保证设备采购的质量、进度和售后服务等符合用户要求的基础性文件, 高校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 而是全方位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管理, 涉及效益、风险和技术等多个方面, 是全过程的管理。

参考文献

[1]胡康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

[2]汪小金.理想的实现:项目管理方法与理念[M].北京:人民出版社.

[3]贾延江, 邓明安.高校技术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研究及软件实践[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09, 11 (28) 231-233.

[4]陈江涛.浅议政府采购合同管理[J].经济研究参考, 2010, 59:43-45.

[5]戚安邦.项目中的合同管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

3.采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篇三

【关键词】合同管理;核电工程;设备采购;分析

引言

高效率、高质量的采购工作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的基础,工程建设必须搞好采购管理工作尤其是采购的合同管理,但是很多工程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也没有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签订时比较鲁莽,这样就无法保证企业工程的经济效益甚至出现违法条例和纠纷的情况。

1.核电工程采购合同管理

核电工程中的采购合同总体上包括四部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除或转让合同、关闭或终止合同,这四个部分是一脉相承,环环相扣的整体,从设备采购的前期谈判到签约执行,采购的合同管理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尤其在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合同签订前需要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采购合同进行全面严谨的分析,在采购过程中防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经营者占空子;由于核电工程的设备物项繁杂、供货周期长等原因,合同在履行阶段最易出现问题和风险。要通过过程控制严格抓好合同管理,保证供货范围、技术规范和设备品牌、设备编码、标牌、铭牌、设备配件、技术资料的提交的完整性,备品配件、设备润滑油、设备等方面来仔細检查执行合同。

2.核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2.1保证供货内容全面、详细、完整

当前核电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大多采用系统打包采购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在充分发挥优势的同时对采购合同的拟定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打包采购的中全面系统性强,对所有设备、支架、相关附件、整个工艺工程中的所需要的仪表、硬件软件整体打包。进行采购合同拟定时需要对细节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如安装的配套附件、专用工具、预埋件以及各系统之间接口的约定,全面规定供货的边界,采购合同内容要求全面、详细、严谨、完整。

2.2全面规范技术设备和选择品牌

要控制设备的质量,保证设备性能,对技术设备进行全面规范很重要。当前采用的采购打包系统可能在对核心设备进行规定的同时对一些安装配件重视不足,材料采购上规定不够明晰,如球阀、排污阀、电池阀、隔离阀等配件没有明确要求,螺栓类的材料有不锈钢材料、碳钢材料之分,这个不同材料用起来差别都很大。品牌选择上也有很大讲究,不同厂家由于制造水平差异设计制造的不同品牌的设备性能差异明显,产地不同的同一品牌设备,质量也因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国产品牌设备与进口品牌设备一定要清楚地做出描述。当前全球化的发展设备制造业也日益国际化,我国核电工程的发展对这方面的设备需求也越来越多,一些进口产品制造商借机打入国内市场,在国内设置了工厂和制造基地,利用国内的人力、场地节省了费用获得更多的盈利,但这些国产化后的相关设备价格出现差异时其质量也会不同或是质量下降。有的进口设备性能在使用上明显优于国产的,但出于盈利考虑一些供货方就会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选择价格相对低廉的国产设备。在品牌选择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4家实力均衡的厂家对比,不要急于签订合同,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某些厂家因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提供品牌设备的供货,或者因订单饱和无法及时排产的情况而耽搁工程的进展对项目带来不利影响的情况,厂家之间的竞争也会带来同一品牌不同厂家的价格不同,在合同最后签订时一定要保证产品性能,采购合同中一定要做出明确规定,避免供货发趁机牟利而使设备质量无法保证后期影响工程的进度。

2.3有序编码

采购的设备进行编码并在出厂前进行核实,保证设备有序也是采购合同的技术文件中需要体现出来的。因编码要求笼统、管理不严、程序缺乏等状况导致的编码混乱而影响工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合同中要规定要求供货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编码、标牌和铭牌。为保证标牌统一有序,对标牌的形式、规格做出明确规定,在名牌填写上要求规范,设备编码位号一致。

2.4备品配件进行清单管理

采购合同中要将备品配件的型号、规格、图样详细信息进行描述,便于采购同时也有效弥补打包采购的缺陷。打包采购时供货商一般主要考虑提供主设备未统筹考虑系统配置内的备件和材料。需要在采购合同中以清单的形式尽量全面的列出备件,包括备件数量、比例、类型。

2.5提交具体设备的资料

在打包采购中要注重单个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描述,目前一些完工资料中只能查询到机械部分的备件,对轴承的型号、尺寸图的信息都不明确,为避免对后续管理、设备造成不利影响尤其在完工资料中要对一些设备如泵的构造图、配备图进行资料完善,提供具体设备的资料。

2.6变更规范

减少后续扩建、异常情况的风险系数,不宜太早签订采购合同,因为设备采购阶段还是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可能需要变更,变更严格按照规范来,供货厂家可能为了追求最大利益以优化设计为由节省材料、设备,这些对后续扩建异常情况的处理都是非常不利的。材料设备变更要严格控制,之前就有商家为了获得差价利润,会提出各种理由来更改一些部件或配件的数量、规格,比如设备批次不同原设备部件停产、或订单饱和的说辞;交货时间变更需进行提前约束,尤其是一些重要核心设备的供货一定要严格规定供货时间拒绝变更,尤其在临近交货期不得因工程的需求迫切就降低标准。

2.7规范设备保养

在工程开始以前设备还需经过调试,调试阶段设备会处于一种停备用状态,这个时候的保养不到位就会导致生锈腐蚀等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在核电工程中,设备大多会存放在工程附近,这些工程大多位于海边或是一些开阔的地方,位于海边的设备极其容易受到湿润而盐度高的海风的侵蚀,保养不周等工程开始以后设备系统就无法正常运行。工程开始后对于一些不常用的设备的养护也很重要。养护需要一定的润滑油及其他养护设备,设备规格不同养护设备就不同,这些设备都需要供货商配套配备,以免后期工程开始后购买不便。

2.8设备采购验收

采购设备包装出厂前,合同中需申明要进行专门的验收减少后期麻烦。

3.结语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采购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采购设备的内容、品牌、配件、编码等方方面面,本文结合核电工程的采购合同管理的经验,为做好工程的采购合同管理提供全面详细的分析,希望为后续项目的采购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波.基于设备催交的电力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探究.城市建筑,2014-05-12.

4.采购合同管理[范文模版] 篇四

货物采购合同是工程项目合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施工合同居于同样重要的地位。工程项目是一个特殊的产品,发包人购买的是一个过程,即工程实体的形成过程,而构成工程实体的工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施工和货物采购。货物采购合同应依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在实践中,有的货物由发包人负责提供,也可以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无论是发包人自己采购的货物,还是承包人采购的货物,都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并符合施工合同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需要的安排。也就是说,货物采购合同的订立要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并且与其他工程项目建设事项互相衔接。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货物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货物采购合同一般都是由当事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约定。这里仅就货物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做一介绍,待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统一的货物采购合同示范文本后,在实际工作中应以新的示范文本为准。

一、货物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二、货物采购合同的标的货物采购合同的标的是货物,包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供水供电管线和设备、消防设施、空调等设备、机械、仪表、配件、备件以及水泥、砖瓦石料、钢筋、木料、玻璃等工程建设所必要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三、货物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货物名称、种类

需要采购的各种货物,应在合同中予于明确和具体化,这是货物采购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在合同中,应详细写明各种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模、等级、花色、数量等。还要写明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提出异议的时间。

(二)质量要求

质量条款是货物采购供应合同中重要条款,也是货物的验收和区分责任的依据。货物的质量关系到该货物能否满足购货人的需要,是否适用于约定的用途。货物的质量要求主要体现在货物的性能、功能、耐用程度、可靠性、外观、经济性等方面。实践中,相当多的经济纠纷是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因此,一定要在合同中说明货物质量各项要求。供货人应保证货物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定和性能要求,还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常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成套供货的货物,不仅对主件有质量要求,对附件也有质量要求。

(三)技术标准

货物的技术标准指国家对采购货物的性能、规格、质量、检验方法、包装以及储运条件等所作的统一规定,是设计、生产、检验、供应、使用该产品的技术依据。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确定货物技术标准时,如该货物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如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按照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实行招标采购的货物,合同中货物的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

(四)包装要求

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供货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保护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适用于远程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

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货人承担。

采用包装箱对货物进行包装的,供货人应在包装箱的四侧以醒目的方式标记出提货人、目的地、货物名称、货物毛重或净重、尺寸等内容。

(五)交货条款

交货条款包括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提货人、交(提)货期限等 内容。

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交货方式、是一次性交货,还是分期分批交货;是现场交货,还是购货人自提。

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供货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进行卸货。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供货人承担。所有货物抵运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供货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将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备妥交货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购货人。

合同中还应该明确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以及交货期限。合同中规定的到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双方应根据各种运输工具的特点,结合货物的特性和数量、路程的远近、供应任务的缓急等因素协商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交货日期是货物由供货供应的任务的缓急等因素协商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交货期限是货物由供货人转移给购货人的具体时间要求,它涉及合同是否按期履行问题和货物意外损失危险的责任承担问题。合同中的交货期限,应写明年份和月份。实际交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即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当事人应 相应的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货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购货人。购货人在收到 通知后,应予以答复,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期限;如果供货人任意拖延交货,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六)检验和验收

在交货前,供货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购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货方检验的结果应在检验文件中加以说明。

货物运抵现场后,购货人应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对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花色、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定是否与合同相符。验收标准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如果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按规定标准验收;如果质量标准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的,应按其他标准验收,供货人应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果质量标准是以样品为依据的,双方应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按封存的样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时,购货人有权拒绝付款,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供货人自行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向供货人提出索赔。

(七)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供货人对货物质量责任的保修期限。供货人对货物的质量是有负责任的,但并非无期限、无条件地负责,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期限的约定。购物采购合同应约定一个适当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制造等,购货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在收

到通知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八)价格和结算

价格条款是货物采购合同的重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进行结算的依据。货物的价格,实行招投采购的货物,按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不实行招投采购的货物,属于国家定价的货物应按国家定价执行;属于国家指导价的货物则按国家指导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在价格条款中,应写明付款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次数、付款时间、付、款币种,以及延期付款时利息的计算方法。结算是对货物价款的了结和清算。目前在我国货物价款采用转账方式比较普遍,包括异地托收承付、异地委托收款信用证结算、汇兑结算、票据结算等。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货款的结算办法和结算时间,并注明双方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名称、账号。

(九)违约责任

1.供货人违约责任

(1)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购货人偿付违约金。具体赔偿比例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提前交货或多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货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购货人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

(3)购货人按供货人通知的时间、地点前往提货而未提到的,供货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购货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货物的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购货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由供货人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清理、调换、退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不能修理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在交售货物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购货人有权拒收,供货人同时应向购货人偿付相应的违约金。

(5)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必须重新包装的,供货人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因包装部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者丢失的,供货人应负责赔偿。

(6)由于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造成逾期交货的,供货人应支付违约金。未经购货人同意,供货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购货人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或无故拒收货物,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供货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具体赔偿比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自提货物未按供货人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日期提货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供货人在此期间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

(3)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且没提前通知供货人的,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费用。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提出拒收的一般货物,在代保管期内,应按原包装妥善保管、保养、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

(5)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十)争议

货物采购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聘请咨询工程师或有

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第三方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时,可按照合同也选择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货物采购合同的履行

货物的生产过程,就是合同的履行过程。与工程采购不同,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后要实行催交和现场监造与检验,这是货物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是货物招标。投标工作的延续。

(二)现场监造与检验

与工程采购不同,为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避免由于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或给以后生产经营带来困难,货物采购尤其是设备采购,购货人需要派遣咨询工程师在供货厂家进行现场监造与检验,包括对原料材料进货的检验、设备制造加工监造检验、组装和中间产品的监造检验、整体货物性能的监造检验、包装监造检验、运输条件检验等。现场监造与检验的要求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

1.监造与检验的主要内容

(1)咨询工程师的职责就是保证货物的质量和制造进度。货物质量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的。咨询工程师应首先了解制造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制定和有效实施情况,并对其提出建议。

(2)咨询工程师应掌握货物招标采购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掌握合同中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以及检验标准的要求,并据此制订蓝造检验计划,列出重点监造检验目录。

(3)在货物制造开始前,咨询工程师要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使供货人明确产品要求、检验内容、方式、时间以及各自的义务等。

(4)货物制造过程中,根据需要咨询工程师应进驻制造现场进行监造与检验。监造与检验的方法一般是目检、实测、记录、照相等。当需要使用测试仪器时,供货人应提供协助和方便。

(5)货物制造完毕后,咨询工程师应参加全面的质量验收,认真做好出厂前的检验测试,把问题消除在出厂之前,并写出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该是根据采购订货合同以及其附件提出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和其他有关质量检查的真实情况的记录。为了提高编写检验报告的质量,咨询工程师应根据经验编制统一的格式。检验报告的结论部分,应该明确被检验的设备和材料可以验收、有条件验收或拒收等。

(6)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聘请有资格和有信誉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货物的检验工作。

(7)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主持仓储的管理人员要开箱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

2.监督与检验的要求

(1)在机械设备制造之前,咨询工程师要召开预检会议,审查制造厂的检验计划。

(2)机械设备检验应按订货合同文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

(3)认真做好检验报告,因为检验报告是对机械设备质量的真实记录。

(4)对合格产品,有关参检方要联名签字。并且一切文件要完整无损。对不合格产品,咨询工程师要提出处理意见。

(5)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问题,应聘请第三方检验,也可请专家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得出公正的结论。

货物制造完毕,运抵施工现场并入库后,货物采购合同才宣布履行完毕,采购工作宣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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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试运行的质量管理

一、试运行质量管理的特点

(1)试运行是对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质量的综合考核,是对项目质量的最终检验和试验。试运行质量管理的目的是要确保试运行成功,达到公司规定和设计要求。

(2)试运行是业主方和承包方的交接考核过程。因此,试运行工作是由业主方(包括作为业主方代表的咨询工程师)和承包方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编制试运行计划、操作手册、收集整理试运行质量记录以及编写试运行总结等。

(3)试运行分阶段进行。一般分为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运行两个阶段。无负荷试车必须在机械竣工完成并达到规定要求后进行,也称为竣工实验。无负荷试车成功后,经业主和承包方检查确认具备投料试车后方能进入投料试车运行阶段。

只有在各单项装置试车合格以后,才能够进行联合投料试车。联合投料试车的合格标准的打通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并达到设计要求。投料试运行达到规范要求并稳定生产一段时间后开始生产考核。生产考核是对项目质量特性全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验收。

二、试运行质量管理的的基本要求

(一)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试运行工作要有序进行。承包方负责编制试运行计划和操作手册,明确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和合格标准,业主方负责提供试运行的所各种资源。业主方根据承包方的试运行计划和各种资源的供应落实情况编制试运行方案,并取得承包方试运行经理的确认后发布实施。对于采用专利技术或邀请有关单位参与试运行时,试运行方案还应征求专利商或邀请单位的意见。

(2)承包方负责试运行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清理、设备、管道部的清理以及电气、仪表等调试。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3)业主方要负责落实供应的资源,包括原材料、备品配件、燃料、水、电的供应。承包方要检查其质量和供应情况,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和试运行进度的要求。

(4)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试运行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如焚区的设置、系统之间的隔离、防毒、防火设施以及应急措施等)由业主方组织实施,承包方应指导、如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和其他规定。

(5)试运行岗位人员应按计划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试运行人员培训工作由业主方在承包方技术指导下组织。业主应会同承包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并颁发证书。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承包商在运行前要予以检查和验证。

(二)试运行工作中的质量要求

(1)每项试运行工作都由业主方组织和指挥操作人员进行。承包方应予指导、监督并确认试运行结果。施工承包方协助处理试运行出现的施工安装问题。其中重要设备的试运行应在制造厂专家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其成员编入主要岗位,负责指导并协助排查故障。使用专利技术时,专利商也参加指导。

(2)试运行操作和合格标准应遵循和符合按试运行方案的确定。

(3)试运行中风险较大,必须将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循序渐进,不具备条件不得试运行,前一试运行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清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运行,决不能使风险后移。

(4)在试运行过程中,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试运行指导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判断,相应做出调整工艺条件、减负荷、停止试运的决定。处理后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岗位人员具有紧急停止试运的权力。

(5)发生事故后,试运行指导人员应果断处理,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并由责任方按国家规定及时提出事故报告。

三、试运行质量记录和总结

(1)所有试运行项目均需填写试运行质量记录,并需承包方、业主的授权人员签字确认。试运行记录的格式、内容和份数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业主应收集和保管试运行质量记录。承包方保存的试运行质量记录由项目试运行经理组织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

5.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

本厂所有的外购物品实行统一采购管理,具体范围包括:

1、生产所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含直接材料、间接材料、消耗品);

2、机器、设备、工具(含零配件、量具、检验仪器、模具等);

3、办公事务用品及文具用品、表单印制。

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1、销售部门的工作职责

(1)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2)根据产品销售趋势,拟订材料采购价格要求。

2、生产技术部门的工作职责

(1)根据本厂产品特点,编制产品材料、辅助材料耗用定额,作为原辅材料采购的基础数据。

(2)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需求清单。

(3)根据本厂产品销售趋势、生产加工能力,为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费用,会同销售、供应、仓储、财务部门拟订大宗消耗原辅材料的库存储备安全定额,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的工作职责

(1)向供货厂商询价,筛选供货单位,报经总经理审批确认。

(2)对经总经理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其中涉税事务处理,须先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然后报经总理审批后确认。

(3)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材料请购单,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物资运抵本厂后,根据本厂内部控制的流程规定,签发入库单或待检验物资入库单,交本厂有关部门办理质检、点数入库手续,并核销采购计划。

(5)对现款采购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厂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审批付款。

(6)对赊购物资在本厂规定的挂帐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条款,编制挂帐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4、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1)设置供应商、委托加工厂商资料档案,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2)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制度的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

(4)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5)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账、账实的核对工作。

5、质检部门的工作职责

(1)根据供货厂商的信誉度,分别采取抽检或全检的方式,及时检验采购入库的外购物资、委托加工交库产品的质量,并在入库单上签证确认。

(2)凡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委托加工工件应拒绝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1)凡购进的各种材料、委托加工收回的工件等物资,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记入库存台账。

(2)对赊购采购的物资,在挂帐结算签证时,认真审核退货资料,避免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

7、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

其他部门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需采购相关物资时,必须编制请购单,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必要时董事会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三、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1、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2、供应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销售订单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生产耗用进度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入库单》或《代保管送检入库单》,交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入库物资交仓库进行点数入库。

5、除现款购入的物资外,所有以赊销方式购入的物资均必须由送货厂商代表签字确认,以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赊购入库物资实行代保管管理方式,供货商持有的《代保管送检入库单》不得作为结算付款的凭证。

6、入库物资检验过程中,对现款采购的物资实行全检的方式进行质量检验,对赊销采购的物资除新的供货商需要实行全检外,对信誉好的老的供货商可以实行抽检的方式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技术标准、图样或封样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对于同一型号、多家供货商的入库物资,必须要求供货商标上辨认标志,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产品令其退货。

7、对以赊销方式购入的物资,采用“平时送货、月末挂帐结算”的方式,在公司规定的挂账日,供货方须提交的本厂出具的《代保管送检入库单》、退货出库单,经仓库部门签字确认后,由供应部门填开《挂帐结算单》,报财会部门审核后,分别交由供货方收执及报送有关部门存查。

8、赊销方式购入物资的合同约定付款日,供应部门根据财务部门规定的结算要求,通知供货方开具发票,收回《挂帐结算单》,并在扣除本期付款金额后重新填开《挂帐结算单》,经财会部门审核后,交由供货方收执。

9、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10、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11、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起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总经理回到公司后补办审批手续。

6.采购管理的重要性 篇六

采购工作范围采购的基本任务是保证本单位所需物料与服务的正常供应,不断改进采购过程及供应商管理过程以提高原材料质量,控制、减少所有与采购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采购成本和间接采购成本,管理、控制好与采购相关的文件及信息,如程序性文件、作业指导书、供应商调研报告、供应商考核及认可报告、图纸及样品、合同、发票等。

2、采购作为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经营活动,它是企业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的主导力量。企业的利润是同制造及供应过程中的物流和信息流的流动速度成正比例的。从整体供应链的角度来看,企业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都会想方设法加快物料和信息的流动,这样就必须依靠采购的力量、充分发挥供应商的作用,因为占成本 60%以上的物料以及相关的信息都发生或来自于供应商。

采购在供应链过程中起主导力量供应商提高其供应可靠性及灵活性、缩短交货周期、增加送货频率可以极大地改进生产制造企业的企划表现,如缩短生产总周期、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增强对市场需求的应变力等等。

3、采购是企业产品质量的基本保证。产品中价值 60%是经过采购由供应商提供,毫无疑问产品“生命”的 60%应在来货质量控制中得到确保,也就是说企业产品质量不仅要在企业内部控制好,更多的应控制是在供应商的质量管理过程中,这也是“上游质量控制”的体现。供应商上游质量控制得好,不仅可以为下游质量控制打好基础,同时可以降低质量成本,减少企业来货检验费(降低检验频次甚至免检)等。经验表明,一个企业要是能将 1/4 到 1/3 的质量管理精力花在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上,那么企业自身的质量水平至少可以提高 50%以上。

4、采购部门不是成本中心,而是企业真正的利润中心之一。采购在绝大多数的企业里面,被视为一个花钱的部门,是企业活动中的成本中心,同时,企业也在不断的要求采购部门降低采购成本,从而减小开支,提高企业利润,从此可以看出,企业还是把采购作为提高企业利润的一个重要途径。

采购是公司能带来利润和公司增值的部门——杰克韦尔奇。花钱并不可怕,既然每个公司都要在采购上花钱,那么,如何通过专业能力和谈判技巧,相对竞争对手少花钱,也是树立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据统计数据表明,生产制造企业外购的材料及零部件占企业采购成本的 40%-60%,而材料价格每降低 1%,在其它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企业的净资产回报率可增加 15%。采购作为企业的生命源泉,保障了生产的顺畅,同时保障了产品的质量。无论是从采购的理论角度,还是从在实际工作所扮演的角色,它对企业的利润公司是不可估量的。

7.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问题探讨 篇七

1.1 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分类对重要的合同要做重点审核和管理

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 物资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可视为重大合同。由于这些合同涉及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 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 在审核和管理合同过程中, 应把这些合同作为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要对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合同条款内容, 严格合同审核和管理, 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1.2 物资采购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

(1) 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核。

这是首要确认的问题, 也是防止合同风险的有力措施。因为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决条件。应先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 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比如采购雷管、炸药等火工品, 对方须有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凭照》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采购煤矿专用机电设备、支护产品、通风材料、输送皮带等井下矿用产品, 对方须有煤安标志证书。

(2) 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条款的审核。

审查标的条款时, 不仅要有货物名称, 还须加上货物牌号、商标、型号、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数量条款中不要使用“包、箱、袋、捆、打”等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根据标的特点, 有些还需注明标的正负误差、合理磅差等。质量标准条款中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 要写明标准名称、代号或编号。

(3) 合同标的物交 (提) 货方式条款的审核。

我国《合同法》对于买卖合同的动产标的物采用交付主义, 即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如果采用送货的交货方式, 那么货物在途中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如果采用自提方式, 那么货物回途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所以, 交 (提) 货方式条款中, 作为产品买受方来说, 尽量约定由对方送货的方式。

(4) 价款的支付审核。

对价款的如何有效地约定, 会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对于产品买受方来说, 应要求价款的支付应与产品的供应量和供应时间相应, 尽可能避免出现“预付款”之类的条款。

(5) 违约责任的审核。

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简单, 则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比如合同中这么约定关于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 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的约定, 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积极意义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法定义务, 无须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守约方想对违约方索赔, 首先要证明自己受到了经济损失;其次还应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导致的;再次还应计算出自己受到经济损害的具体数额, 并且必须用货币价值来反映。

(6)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的审核。

解决争议方式主要是仲裁或诉讼。选择仲裁, 必须写明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全称。选择诉讼, 约定由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但这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与诉讼相比仲裁的优势在于, 仲裁的程序简便、方式灵活、一裁终局, 而且有些合同纠纷的事实判别强于法律判断, 需要相当丰富的专业知识, 而这正是仲裁机构专家仲裁人员的优势。所以, 合同专业性比较强、涉及商业秘密、希望尽快解决争议的合同纠纷可以选择仲裁。

2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二阶段——履约管理

2.1 建造企业内部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流程

履行流程中有两个重要环节。①货物验收环节:验收环节可以检验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数量是多少, 都要经过使用单位的实际验收后方可得之。②价款支付复核程序:财务部门多付价款则我方遭受损失, 少付价款则会引起纠纷, 所以财务部门应当依据经办部门提供的合同和使用单位出具的入库验收单, 复核付款文件资料, 办理物资采购资金的付款手续。

2.2 合同纠纷法律救济制度

如果发生纠纷或者出现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 面临着如何进行合同救济的问题。若出卖人未按期交货或货物不符合约定, 使用单位将违约情况反映给合同经办部门, 经办部门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部门并负责提供证据材料, 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协商解决, 行使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解除权等权利。

2.3 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管理

企业合同的风险由管理层控制, 合同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合同经办部门进行, 可能造成资源分割, 管理层无法掌握具体的业务情况。因此, 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网络技术整合, 让管理层可以通过合同管理模块, 迅速掌握本企业与合同有关的工作进展, 这将是企业继财务信息化系统建立后的又一个管理上的里程碑。

3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三个阶段——结果管理

3.1 合同文本档案管理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 它是合同履行的必要条件, 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 则会给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再者, 一些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 合同内容会涉及商业秘密。因此,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生效的合同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并在保管期限内妥善保管合同档案。

3.2 合同登记台账统计

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经办部门签订的合同登记台账并分类统计, 准确掌握合同业务量的基本信息, 分析相关统计数据。从而, 针对性地开展履行监督和检查工作, 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 合同管理的具体步骤

4.1 制订合同管理计划

合同管理计划中必须要有相应的资料, 如供应商的详细资料 (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石化电子商务网络供应商会员证等) , 以及这个合同签订时的背景信息及物资供应战略等资料。

制定合同进度表, 此表中应包括各类“作业活动”的描述以及检查点的确定, 当要求交货期非常重要时, 还要注明各类“作业活动”的完成日期。通过此表可使采购方能及时发现各种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作业活动”就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具体工作或一系列的相关工作, 例如, 设备组装、测试、包装、运输等。它需要持续的消耗时间来执行, 而且需要使用资源。

合同预算, 在支出较高的时候, 你可能期望供应目标的实现应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成本范围内, 即使没有这样一个目标存在, 采购专业人员也有责任来保证适当地控制成本, 这就要保证成本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被批准的预算包括根据合同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应急费用和工时预算, 这几项是必须的财务支出。

合同质量计划, 它是质量管理的原始文件。当采购风险不容忽视的物资时, 如当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供应商时, 购买方希望能够对质量管理施加影响。这样, 大多数情况下就应该商定一个质量计划并将它纳入合同之中, 成为合同项下的完成目标。

4.2 制定风险登记表

风险评估工作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 只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 才能更好地去预防。风险主要包括供应商所处的特定市场相关的风险, 以及与供应商本身相关的风险, 还有就是已经写进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中的风险。

进度风险, 评估进度风险的基础是合同进度表。造成进度延迟的重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需求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任何一方的必要投入的延迟;采购方与供应商缺乏有效沟通;供应商没有充足的资源;供应商的生产问题;供应商的失误;质量问题;装运问题。

成本风险, 评估成本风险的基础是合同预算。常见的成本风险如下:需求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供应商的成本增加;汇率不利的波动;通货膨胀。

质量风险, 评估质量风险的基础是质量计划。常见的质量风险如下:需求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采取不充分的或不正确的测试和检查;运输过程的损坏。

商业及其他方面的风险, 常见的如下:缺乏商业上的警觉;供应商发生财务问题;采购方发生财务问题;供应商的所有权的改变或其关键人事变动;在采购方的工厂里安装或调试设备发生问题时, 供应商方面缺乏响应;不可抗力。

4.3 监督和管理绩效

合同绩效考核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因此, 应该对那些真正重要的进行考核, 应该把精力放在那些风险最大的地方。评估每个合同实施关键三要素 (时间、成本、质量) 的重要也就是应该着重于投入、过程和结果这三个方面。

在大多数情况下, 把考核的重点单单集中在结果上是远远不够的, 你必须在考核结果的同时考核过程。例如, 仅仅在合同后期考核某一设备的零部件实际上是否准时交付 (结果) , 对于确保交付的准时性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因为当结果出现了你再想去改变它已经太晚了。所以除了考核预期的结果外, 对于交付这种结果的过程也需要进行考核。考核这些“过程”中的事务, 可以帮助你尽早地发现任何在计划上出现的偏差, 以便于你采取措施来加以恢复与计划保持一致。

5 结 论

合同管理工作是与业务工作既平行又交叉的一项综合管理工作, 涉及因素很多。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应紧密配合。合同管理人员要关注合同业务运作的变化, 业务人员应及时将各种非正常业务现象提交合同管理人员论证。这样, 才能使物资采购合同对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摘要:本文从课题研究的相关背景入手, 首先详细的阐述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然后重点论述了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签约管理, 接着探讨了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二阶段——履约管理, 最后分析了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三个阶段——结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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