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通用15篇)
1.冀中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一
琼库勒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的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2.冀中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二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引起了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但也还有许多迎面而来的新问题需要去解决。笔者作为民族音乐的研究者,一直在关注这项工作,在此就与我们家乡的民间乐种“音乐会”相关的一些问题、以及由这些问题得到的经验和教训提出自己的意见,愿与大家共同商讨。
一、关于乐种的命名及归类方面的问题
按照什么原则给某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命名及归类,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我们看到的第一、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一些情况来看,其命名显得有点乱。全国的情况我们不完全了解,但是与河北省相关的乐种,我们还是能够發现其中的一些问题。
如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河北省的乐种里,有“河北鼓吹乐”,还有“冀中笙管乐”,其实“冀中笙管乐”就是以鼓、钹等打击乐器与管子、笙、笛子等吹奏乐器构成的一种鼓吹乐合奏形式①。如果就其词义内涵来说,“笙管乐”应该包含在“鼓吹乐”之中,“冀中”应该包含在“河北”之中,它们二者不应该是并列的关系,但是在国家名录中却以并列的方式存在。
再说“冀中笙管乐”,这也只是部分学者对冀中地区“音乐会”的一种称呼,而不是局内人的自称。这个名称本身也值得再推敲:用参与演奏的两件乐器来命名整个乐种,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不太合适。
学者给乐种的起名常常有争议,官员给乐种起名就更添乱了。河北省易县燕下都故地燕子村的“音乐会”,在省里为这个乐社进入国家名录而向有关机构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就是按有关领导所定“燕子古乐”之名来上报的,但在公示的以及后来正式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没有这个乐社的名字。这里是否有因为官员乱起名而引起审查批准机构不解的因素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随便乱起名字肯定是要引起混乱的。
我们认为,尊重民间音乐局内人的自称,按“约定俗成”和“名从主人”的原则称呼和命名民间乐种,应该是我们在为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乐种命名的一个基本原则。之所以这样,除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混乱外,还因为这种局内人的自称往往包含着该乐种丰富的人文内容和特定的音乐形态特征。
不但存在乐种命名较随意的问题,在乐种的归类上现在公布的名录也有许多不妥之处,显得有些混乱。如易县东韩村的“拾幡古乐”,本是清代把南方的“十番”乐种纳入宫廷的“南府”,又从宫廷里流散到民间的“十番乐”,本应归入“十番音乐”一类里。可是在“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易县东韩村的“拾幡古乐”却非常委屈地被归入了“冀中笙管乐”一类中,这是极不合适的,它与“冀中笙管乐”(音乐会)之间完全是两码事!
二、保护工作需要“雪中送炭”的情怀
在冀中音乐会这个乐种里,今天进入国家级与省级名录的,大多是由于各种机缘闯出了名声的一些乐社——或是由于学者的长期考察,使该乐社名声在外(如高洛音乐会);或是由于乐社自身主动寻求有关专家和研究部门的关心、重视而闯出名声的(如固安县屈家营音乐会、雄县赵岗村音乐会、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等)。而更多的同类乐社正在迅速走向衰亡,亟待抢救和保护。
已经闯出名声的乐社,往往各级政府、有关机构的人纷纷来村里表示关心,各级各类媒体机构也一拨又一拨地有记者前来。最早出名的固安县屈家营音乐会,省里还为他们拨款百万元建成了建筑面积近千平方米、上下两层的音乐堂(这种“帮助”,实际上是在改变音乐会的文化属性,非常不合适)。
而与其同类的众多乐社,却在默默无闻中面临即将灭绝的危机。如易县神石庄村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仅一个村就有三个音乐会②,现在全都不在了;涞水县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音乐会十七个③,现在能够维持活动的仅有四、五个;定兴县易上营,易县流井,涞水县北白堡,雄县十里铺,安新县赵北口等村的音乐会虽然没有了往日的盛况,但尚可正常活动,有的乐社甚至在人员实力、演奏水平上一点也不比现在已经名扬天下的屈家营、高洛音乐会差,但由于普查工作没做好,现在基本上尚未纳入各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应少一些做秀,多做一些实事。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尽力将所有的遗产一并保护。一时进不了国家“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先进入省、市、县级“保护名录”,要让这些仅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政府关注的视野,给予合理的保护。冀中音乐会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内涵的乐种,需要一个保持一定量的种群环境才能正常生存,因此我们的领导者和各类媒体,不要将眼光只盯在已经名声在外的乐社。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该多些“雪中送炭”的情怀,少些“锦上添花”的浮躁。
三、录音、录像方面的问题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有“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的表述。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保定市于2008年3月份为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几个乐社进行录音录像。但办理这件事的过程,却显出了具体做这项工作的人非常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及相关的基本修养,没有把好事办好。
首先,市文化局要求这几个乐社统一到保定市电视台的某个工作室去集中进行录音录像。这是一个违反民族音乐学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本常识的做法——把它剥离了原生文化环境。这样的录音录像,实际上只留下了一个声音及图像的外壳,其文化内涵却全部被丢掉了。音乐会这类仪式音乐,“需按照传统规矩,在具有特定象征含义的场所和特定时间中与乡村仪式同步进行。它不能独立存在,不能按照个人意愿,随心所欲地展示于任何时间与空间,离开了它借以展演的仪式,便失去意义。”④
这样做好像是避免了在自然环境中录音产生的一些“杂音”,但“在当代音乐人类学的认识之中,这些所谓‘非音乐本体的‘杂音,不论是来自表演者还是来自观众和周遭的环境,只要是当场当时的实际音响和行为,都与所考察的音乐不可分割,都是这音乐活动和音乐文化的实际构成部分。……(我们)所要关注和采录的,不仅仅是狭义的‘音乐本体,而是这种实际音响整体及相关因素、这种织入现实社会和文化的音乐。”⑤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录音录像,“主要目的不是像商业音像公司那样为音乐欣赏者提供无‘杂音、‘纯音乐的‘漂亮音响,而是为……研究提供作为整体的音乐文化和社会现象的实际记录。”⑥
再有,当民间乐师们来到指定的录音录像场地后,他们被告知,为了提高效率、节省时间,每个乐社仅限录制两个小时的乐曲(而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每个乐社的若干套曲和文坛念唱总合起来,往往在十至几十个小时之间)。还规定:为了避免混乱,一个套曲不能连续演奏,要一个只曲一个只曲地分开录,这破坏了套曲的完整性。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录音、录像要“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的要求的。
就此我们得到的教训是: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录音录像,一定要坚持“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的原则,一定要将其“音乐本体”与它的原生文化环境一起录下。因为这种录音录像的主要目的,不是为音乐欣赏者提供“漂亮”的音、像,而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全面的文化信息档案。
四、文字、乐谱资料的整理与出版
文字、乐谱资料的整理与出版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涉及到冀中音乐会的文字、乐谱资料出版物,除了张振涛、钟思第等中外学者的研究著作和学术文章外,近几年还有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的《河北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考察》(张伯瑜编著)、由河北美术出版社2006年11月出版的《河北民间古乐工尺谱集成》(马维彬主编)及由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7月出版的《高洛音乐会》(涞水县宣传部、文教局编)。
《河北民间古乐工尺谱集成》共收录了河北省二十个有代表性的民间乐社的700多个曲牌的工尺谱。除乐谱外,本书还收集了一些乐器照片、现场演奏照片以及各乐会的简介等。虽然有关报道宣传得很“玄乎”,但实际上仅仅把这些乐曲的工尺谱出版,什么用都没有:对于研究者,它的资料作用很有限;对于一般懂音乐的人,那是一本看不懂的“天书”;甚至就是拥有这些乐谱的乐社,他们那些“学事”的学员们仅凭这些乐谱也难以学会演奏这些乐曲。
《河北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考察》是中央音院张伯瑜教授根据对安新县圈头村音乐会的考察编著的一本书。该书既有自己的个案研究成果,又有该乐社工尺谱的影印文本和工尺谱与五线谱对照的“译谱”文本,在书的后面还附有该乐社部分曲牌的演奏录音。工尺谱影印文本能夠使人们看到民间工尺谱的真实原貌(它比转换为以印刷体形式出版的工尺谱更能够保存全部原有音乐信息,因为手写工尺谱字的大小、谱字相互之间的距离等都是有特定的含义的,这些细节包含的信息在转换为印刷体形式时往往会丢失),工尺谱与五线谱的对照文本能够使一般懂音乐的人知晓其所演奏旋律的细节。书后所附该乐社部分曲牌的演奏录音,能够使我们对该乐社的演奏乐曲有一定的感性认识。该书不足之处在于:1.只有部分曲牌的演奏录音,显得不完整。2.没有视频资料,使人难以对该乐会演奏时的文化环境产生直观的印象。3.缺乏对该乐社打击乐曲牌的记录和整理,留有遗憾。
“高洛音乐会”是对高洛音乐会全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主要是涞水县的退休干部刘阜和我带领研究生尽义务做的具体工作)。该书也有民间工尺谱的影印文本及工尺谱与简谱对照的“译谱”文本;对于打击乐器演奏的状声谱,本书还创造性地以“舞谱”图示的方式将“舞钹”的动作套路进行了形象的记录;音乐会的“文坛”念唱部分,则将念唱的《后土宝卷》等文本全文刊出,并将原来甚至连工尺谱都没有,只凭口传心授的文坛曲牌一一用简谱的形式记录了下来;书中还附有许多资料图片及张振涛、薛艺兵、钟思第等学者的相关研究论文及论著节选(为了方便外国学者的参阅,一些文章还附带了英文译文),使这本资料集更有学术价值和资料价值。这本书也有一些不足:没有附上与这些乐曲相关的音频、视频资料,个别研究成果缺乏学术上的严谨性。
从有关冀中音乐会的文字、乐谱资料的出版所得到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今后出版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集提供了借鉴: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整理出版,应该贯彻“真实、系统和全面”的原则,把该乐社各方面的信息尽量都包容进去。2.在民间乐谱的整理方面,一定要有该乐社全部原谱的影印件及原谱与简谱或五线谱的对照文本,并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对传统乐谱进行今人能够理解的表述。不提倡将民间手抄工尺谱转换为印刷体形式,那样无法让人看到民间乐谱的原貌,还会造成音乐信息的丢失。3.要有对该乐社基本情况和相关研究成果的文字内容,从而帮助人们形成对该乐社各方面情况及其文化价值的理性认识。4.一定要附有与乐曲相关的音频、视频资料,从而使人们对该乐社的音乐及相关文化环境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并为这个乐社留下永久的音像信息。
五、不正常的“崇古”心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我们还看到一种现象,就是为了强调某个乐种的历史价值,常常不适当地、夸张地强调它的历史悠久程度。
涞水县高洛音乐会本来是冀中音乐会众多乐社中的一个,但是为了显示它的古老,就有人根据过去高洛音乐会每逢农历三月十五都要到易县后山庙(有人根据传说,认为这个后山庙曾是黄帝祭天、后人祭祀黄帝的地方)上香朝拜的事情,把它说成是“黄帝祭天、后人祭祀黄帝的音乐的留存”、“始于殷人祭祀始祖契”⑦,把这个音乐会神化,好像它是天下最古老的音乐了。这种说法把神话与史实混为一谈,本不值得一驳,却在河北省很有市场。
易县燕子村的音乐会,也有人根据其村落附近即为古燕下都遗址的地缘特点,一度把它附会为“燕国宫廷音乐的遗存”、“古燕乐”。
我们认为,对于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应该追溯,但是这种追溯要以严谨的科学考证方式来进行,而不能只凭想象和妄猜,这样做是非常不严肃、不合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也绝非简单到仅仅像出土文物那样越古越好,大可不必为了证明它的价值而去杜撰它的历史。
六、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
各级领导部门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往往表现得很积极。在年终季末总结工作时,也常常将其作为一项工作政绩、一种荣誉提及。可在一些地方,一旦某个项目申报成功后,除了向上伸手要钱之外,却见不到申报材料中所允诺后续保护措施的具体实施和落实,而一些热心人自发做的许多与保护工作有关的事情,却又被领导者拿来作为他们的工作业绩炫耀。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很高,这自然是可喜的。但是,一个项目的申报成功,实际上意味着要承担起一种曾经向国家、向全民族允诺过的责任——要努力、踏实地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为保护好我们民族的这个“DNA”而尽好当地政府的一份职责。只将其看作一项工作政绩、一种荣誉,是非常错误的认识,显示出了某些地方领导者浮躁的工作心态。
建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阶段,要将保护措施制定得是否完善、合理作为是否批准该项目立项的关键内容之一,重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相关申报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在项目被批准后,应该定期地、不走过场地检查相关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将写在纸上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对于保护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不可挽回后果的部门领导,应该实行问责制,追究其领导责任。
七、动员各方面的积极力量来参与保护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牵扯到方方面面,只靠一个机构或几个人是不行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够做好这项工作。
在社会各界,都有许多热爱传统文化、愿意为此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人。但是我们看到,过去社会力量对冀中音乐会保护工作的参与,往往是自发的,缺乏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和组织。如果有关部门能够主动地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种积极因素的作用,一定更有利于做好这项工作。在这方面,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如北京市和浙江省等地采取招募热爱传统文化的志愿者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相关信息的收集、保护政策的宣传、相关资料的整理和记录、申遗材料的编写等工作,这是一种少花钱多办事的好办法。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也是做好保护工作所必需的。如果在非遗项目的认定、申遗材料的编写、保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保护工作的监督等方面多请教有关专家,请内行人来把关,本文前面提及的冀中音乐会保护工作中的许多失误就都可以避免。
以上我们谈了冀中音乐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概不仅仅是冀中音乐会所遇到的,而是带有普遍性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刚刚开始,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并提出各种应对措施去解决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愿我们每个人都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未来!
①“鼓吹乐:以打击乐器、吹奏乐器等合奏形式为主的音乐,……”。见《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第234页。当然,有人对这个定义也持有异议。
②张振涛《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音乐会》,山东文艺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第75页。
③刘阜《涞水县民间音乐考察报告》,油印本,写于1983年7月“中国民间器乐集成”普查阶段。
④张振涛《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音乐会》,山东文艺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第428页。
⑤⑥杨沐:《从花儿研究现状思考中国民歌研究中的问题》,载《音乐研究》2004年第4期。
⑦见涞水县宣传部、文体局编《高洛音乐会》,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出版,第836-909页。
齐易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刘东兴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衡水学院音乐系讲师
3.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三
xx法律服务所于19xx年在我县工业区挂牌成立,主要服务的区域是我县工业系统,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于20xx年,随着我县经济体制改革,xx法律服务所将服务拓展到我县民间纠纷的各个领域。现今,我所工作人员共七人,具有法学本科以上文凭的有五人,法律专科二人,平均年龄在45周岁左右。xx法律服务所地处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对过,地理位置便利,对来信、来访及重大上访事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充分发挥窗口效应,上通下达,做到及时解决纷争,息事宁人的办事效果。
我所注重所容所貌,礼貌执法。为了工作便利,我所投入近万元资金进行内部设施改造,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从环境上给当事人一种信任感,提高本所法律工作者的服务热情及办公效率,同时还为周边法律服务所检索法律文件、打印复印法律文书带给便利,引领我县法律服务工作进入现代化办公模式。
除硬件设施的投入以外,我所还注重软环境建设:定期培训所内工作人员使用礼貌礼貌语言接待来访当事人;我所工作人员在主任的带领下每周进行例会,对手头的疑难案件进行分析、探讨;我所工作人员经常组织共同学习新法律,分享办案过程中搜集到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全面提升本所法律素质,使当事人得到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xx法律服务所工作业绩
今年以来,我所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30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89件;协办公证20件,带给法律咨询8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0份,起草合同100份,调解纠纷200起,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我所法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提高司法实践潜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更高层次。
基层法律服务所较律师事务所存在巨大优势,律师事务所一般深居高楼,门槛高、收费贵,超多的基层民事纠纷被拒之门外。xx法律服务所位于赵县法院立案庭对过,以“便利店”的方式为当事人带给服务,不管层次高低、事务大小,我所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服务,收
费低、立案快、办事效率高,为当事人节省超多宝贵的时间和金钱,依旧能够得到更为优质的服务。为低端收入人群能够合理处理纠纷,带给巨大的便利。我所立足于基层,与基层乡镇以及自然村广泛建立法律顾问点,法律服务网络遍及全县自然村落。我所有效利用调解确认程序,使当事人烦扰几个月的问题,经过调解确认在几天内得到迎刃而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弥补了我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资源有限的不足,满足了我县处理日常纠纷的法律需求,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锐意创新以xx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在赵县创设第一家专业调解委员会
为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委综治委“三项重点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省公安厅、司法厅、保监会《关于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实施意见》(冀公交[20xx]239号)的精神,由县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精诚合作,以xx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创设赵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妥善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到目前为止,调委会共计调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0余件,有力地化解纠纷,减少了上访、信访案件的发生。凡是经调委会调处的案件,无一件反复,无一件信访,为稳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秩序,化解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调委会的调解工作,涉及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多个部门,只有密切配合、优势互补、齐心合力,才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效率和水平。成立后的赵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成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纽带,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民事调解工作的又一道靓丽风景线。
四、法律服务发展过程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调委会自去年成立至今已正常运营一年有余。自成立以来,调委会只有办公场地,没有办公经费。调委会主任自筹资金购置办公设备、发放调解员工资以及其他办公经费近捌万元。由于法律环境变化,当
事人理解调解的案件由原先的30%上升到95%,当事人选取调解解决的案件日益增多。调委会每一天要面临10余起交通事故的调处。调解案件数量之多,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调委会迫于巨大的经济压力,不得已对人力、财力进行缩减,来维持日常调解工作。调委会期望上级领导能够批准在调委会内部设立公益岗位,使调解员的基本收入有保障,继续为人民调解工作做贡献。
调委会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密切配合有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作为我县首家专业调解委员会,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顺应了以调解为主解决纠纷的趋势,调委会不仅仅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还应触及到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作为一个大调解中心,构建多元化解决民间纠纷调解机制。调委会的存在价值,期望得到县人大代表的共识,并对设置专业调解委员会的编制、调解办公经费、人员配备提出合理化议案,使这一多元化解决民间纠纷的调解机制得到长远发展。
五、发展规划
xx法律服务所有效利用调解确认程序,以我所为依托创设我县第一家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委员会,是在我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创设调解解决纠纷机制的一个开始。调委会人员、场地固定化,活动经费有保障的迫切需要,期望得到县人大代表的高度重视。我所人才济济,各有所长,有从事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离婚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的专业法律工作者,以专业法律工作者为人民调解员,成立各专业调解委员会,巩固和发展专业化调解机构,构建多元化解决民间纠纷调解机制,成立大调解中心。
xx法律服务所在法律服务行业为我县人民做出了巨大贡献,较之我县律师事务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县人民邻里纠纷、日常生活纠纷的妥善处理带给了坚强的法律后盾。xx法律服务所在民商事纠纷及调解工作中取得了必须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以优质的法律服务稳定统揽全局,为保证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而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
xx法律服务所
4.上半年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四
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确立了“以改革为动力,以作为争地位,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两个办法”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以制治所,规范服务
近年来,板桥法律服
务所注重各项制度的建设,坚持用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首先,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我所制定了会议学习、廉政建设、所长职责、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等五项制度。原创:在规范各种制度的同时,在我所兴起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依法办事观念,心系群众观念,严明纪律观念,顾全大局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全所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
其次,注重所容所貌,文明执法。我所舍得在硬件上投入,去年,共投入近万元进行内部设施改造,增添了一间国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从环境上让当事人一种信任感。软件台帐都登记造册,查阅案卷十分方便。与此同时,我们在软环境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工作人员“十不准、三保证”。所内人员人人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当事人一到所,就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说宽心话,不厌其烦地倾听反映情况,解答疑惑,从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再次,树立良好形象,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我所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公开承诺书,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了收案审批制度,实行一案一卷,错案追究制,对因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追究办案人员行政及民事责任。
二是面向基层,谋求发展
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窗口,必须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身功能。面向基层,妥善处理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局的稳定敏感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寻求发展。
我所在妥善处理农村焦点问题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自身社会声誉,在农村广泛开展协办公证业务。我街道地处远郊,农民占绝大多数,经历了市场风雨的这些农家子弟们,如今已越来越感受到协办公证的好处,不论是在房屋的租赁、买卖上,还是在赡养抚养协议等方面,他们总是习惯来到板桥法律服务所,对达成的协议,合同要求法律公证。
三是以为争位,服务改革
结合司法部“两个办法”颁布实行,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抓住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这一契机,推动法律工作者更加积极投入以经济建设主战场,把法律服务触角伸及全街道各个环节,渗入领导决策层、渗入企业法人层、渗入公民守法层。
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单位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件,协办公证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接受法律咨询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份,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同时,我所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高层次。
年是企业改制攻坚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企业改制上求突破,真正把“包、租、卖、股”改革落至实处。为此,街道成立企业改制办,我所作为改制办的法律顾问,理所当然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在改制当中,我所主要负责经济合同草拟、审核。改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前人没有做过,无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因此,在改改制前,我所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把有关问题向雨花台区公证处进行咨询、协办;原创:向区法院请教学习,真正做到签订一份,一份就生效。避免了以往因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合法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出现的经济纠纷。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月,街道工委决定对下属企业凤翔码头进行产权拍卖,采取竞标的方式,逐轮进行,以过十二轮的较量,钢渣公司标出其出万元,超过底价额万元,此次招标会程序由法律服务所运作。这次企业改制采用产权公开拍卖方式在我街道尚属首次,中标价高了底价如此多,不但防止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而且有效地盘活集体资产,为企业注入新的经济活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无法估量的。难怪当时街道工委书记何宗春同志在总结此次招标会时说:“我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已渗入到所有制改革之中。”
5.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计划 篇五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配合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应该援助的对象,及时援助,不符合援助条件的,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6.蠡县打造冀中投资兴业乐土 篇六
突破传统产业束缚,实施产业调整转型
在蠡县经济开发区:鑫泽汽车零部件、天威恒达变压器、英利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三期、祥润纺织和PU革、凌爵单晶硅二期、方田牧业、中泰太阳能配套材料、江南化纤新型聚酯纤维、信誉楼九大项目在震耳的鞭炮声中集中开工。放眼这个诞生不到一年的开发区,亿元项目鳞次栉比,建设场景如火如荼,区内交通四通八达,消防站、燃气站、派出所、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齐全。蠡县开发区赫然以生机勃勃的姿态出现在了保(定)衡(水)沧(州)三地交汇之处。
为突破皮革和毛纺两大传统产业的束缚,实施产业调整转型,蠡县县委、县政府实施“大园区、大县城、大交通、大产业”目标。在县城东部规划了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新能源、纺织服装、装备制造、橡胶输送带和现代物流。这一招点中了“天元”,把蠡县的发展重新定位在了一个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
蠡县大气魄谋划实施了总投资110亿元、20项重点城建工程——
投资3.2亿元对蠡高路进行了改扩建,打通了蠡县连接高速路网的“生命线”。
大力实施旧城改造,投资6亿元开发建设了长瑞锦城等一批精品住宅工程。
投资2.8亿元建设了革命历史文化中心工程和广场公园。
投资1.2亿元的县城天然气站投入试运行,投资2400万元建成了县城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了总投资2亿元的信誉商厦,启动了总投资6.5亿元的新城市广场。
……
政策让客商心动,服务让客商感动
县城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好了铺垫。
产业的升级调整不可能通过市场来完成,必须依靠行政的强制力量。这是资本的利益最大化决定的。
自2008年11月开始,蠡县对传统的制革和纺织产生使出了征的手法:四铁四严,九龙治水,三面围城,网开一面,污染企业或者按政府既定的方向寻找活路和出路,或者被吃掉。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2亿元,完成节能减排工程269个,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0家,取缔小制革150户,整改重组11家。
在此大势下,蠡县翔宇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投资2.1亿元建设翔宇羊绒制品产业链项目,成为倒逼之下本地企业上档升级第一个进驻开发区的企业。蠡县企业家孙占标舍弃原来污染严重的皮毛皮革龙头企业,转型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首批入驻蠡县开发区,投资建设凌爵单晶硅项目,项目总投资14.2亿元。蠡县皮毛皮革业领军人物刘彦忠和纺织业领军人物石新乐强强联手,在开发区内投资建设中泰太阳能电池配套材料项目,成为两大传统产业向新能源产业转型的范例。
蠡县提出了“政策优惠得让客商心动,服务周到得让客商感动”的口号,出台了以“三零一优、两卡一护”为核心的优惠政策,县主要领导带队与北京富泰、日本英瑞、中国英利、河北长瑞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接洽联系,成功引进了一批高新产业项目。
国内最大的革基布制造商北京富泰为蠡县的优惠政策所吸引,2010年投资3.5亿元建设了蠡县富利革基布项目,一年之内又连续投入11.6亿元建设二期、三期项目。同时,又引进了浙江8家企业到蠡县投资祥润纺织工业园项目,与富利革基布项目配套,形成革基布完成产业链,成为以商招商的典范。
蠡县推出了马上办的制度。出台了严格落实马上办的一系列文件,建立无缺位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不作为记录备案制。对违反上述制度的由监察部门严厉问责。
县委书记田钧说:“如果说环境是水,那么企业就是鱼,水质不好,鱼就无法生存,这些鱼不是死亡,就是拼命游到水质比较好的地方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我们通过弘扬马上办作风,蠡县的发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英利、富泰、天威等上市大公司才纷纷到蠡县开发区投资置业。”
目前,该开发区已入驻企业67家,累计投资51.9亿元;在建项目有11个,新签约项目4个。2011年,区内企业销售收入58.3亿元,吸纳就业人数10200人,出口创汇1.1亿美元。
县长李自贤说:“2012年,蠡县将以‘1628’工程为统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高标准建设全省一流现代化经济开发区。”
7.法律服务者工作总结 篇七
一、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服务网络,打牢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融入“3+X”,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1个乡镇司法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配置相关制度和规范,在228个村居设置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有序开展咨询接待、案件受理、提供刑事案件线索等业务活动。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派驻律师值班。自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我中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工作衔接,及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促进我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情况
xx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号一卷,认真审核,严格把好三个关口:
1、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案件承办关。按照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承办人认真细致了解案情,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辩护词或代理词。在办理刑事援助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能够及时阅卷、会见被告人。
2、注重规范化管理,把好卷宗归档关。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卷宗封面,按照统一的归档目录和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做好一案一卷,案卷卷面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对卷宗材料不齐,要求援助人员补齐,否则不予结案和发放办案补贴。
3、开展案件跟踪,把好质量监督关。在指派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同时,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案件办结时,统一收回,并附卷归档,同时做好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庭审旁听,案件旁听率达5%。通过回访没有发现援助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向受援人收取财物以及拒绝、拖延或无故终止法律援助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没有发生投诉。
(三)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
1、经费管理规范。按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专款特别是中央转移支付专款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单列法律援助科目,与县财政部局共同制定的《xx县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的,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
2、经费使用规范。20xx年,我县法律援助经费预算9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45万元,县级财政预算45万元,全部支出。案件补贴已发放40万,计划本周再发放5万元。宣传费用10万元,设备购置20万元,法律书籍10万元,办公等费用5万元。
(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全方位、多层次地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工作。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在黄金时段发布两期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火车站、公交车内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同时,印制了宣传册、杯子、雨伞、手提袋等宣传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农村、学校等场所,通过咨询、授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全县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01场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8万份,市级以上报刊、载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27条。
二、存在问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提升,以适应社会需求。人员业务水平需提高,我中心及工作站人员只有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人才资源有限。经费结构有待合理化,案件补贴与其他支出比例持平。
三、下一步打算:
8.冀中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八
**镇今年上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我镇稳定,着力打造“平安泊头”。回顾全年来的工作,特总结如下。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我所制订了《**镇二oo六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以党委文件发至各村、各单位,对全镇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充分利用在校学生带回家庭,带给邻居的形式,发至各户,教育面达80%,制作普法宣传版面150余块;利用通俗、顺口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
三、“148”法律服务建设
2、基层调委会工作。我镇共有52各行政村,村村建立了调委会组织,并办理了调解员证,并达到“四落实”,坚持纠纷排查制度,对派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了台帐,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解决。上半年共调处民间纠纷32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达98%以上。
3、发挥公正工作在经济建设忠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作用。我所上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8件。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我们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干好一切工作,不断树立好自己的形象。
**镇司法所
9.冀中十强赛 永权拔头筹 篇九
石家庄李永权(先胜)秦皇岛杨德琪
(2001年7月14日弈于石家庄市)
中炮对三步虎
1、炮二平五马2进32、兵七进一炮2平1
3、马八进七车1平24、车九平八车2进4
5、炮八平九车2进56、马七退八车9进1
这是本次比赛第六轮的一局棋。前五轮的积分情况是:杨德琪三胜两和独自领先,王向明、李永权等人紧随其后。双方由中炮对三步虎开局,黑方此时抢出左车乃积极的下法,另一种平稳可行的选择为卒7进1,以下红方接走马二进三,马8进7,车一平二,车9平8,车二进六,炮8平9,车二平三,炮9退1,双方另有攻守。
7、马二进三车9平28、马八进七炮8平5
9、车一平二马8进710、车二进五卒7进1
红方进车骑河抢占要点,黑方强送7卒对抢先手,双方弈来针锋相对。
11、车二平三炮5退112、马七进六………
马跃河口,伺机谋兵取势。另有两种选择:(一)兵三进一,炮5平7,车三平六,卒3进1,车六平七,车2进1,炮五平六,炮7平3,车七平三,车2进6,黑方通过追逐红方大车抢得先手,并在三路线潜伏攻势,取得理想局面。(二)马三退五,炮5平7,车三平六,象7进5,车六退一,车2进3,黑方顺利升起巡河车利攻利守,足以与红方抗衡。
12、…………炮5平713、车三平六象7进5
14、车六进一炮7进515、车六平七…………
先得一卒取得实惠,同时迫黑车保马,使其不能顺利左调,步数上抢得一先。如直接马六进五,马3进5,炮五进四,马7进5,车六平五,炮7进3,仕四进五,车2平7,马三进四,车7进3,黑方足可抗衡。
15、…………车2进116、马六进五马3进5
17、炮五进四马7进518、车七平五炮7进3
19、仕四进五车2进220、车五平九车2平7
21、相七进五炮7平922、炮九平六车7平8
软着。黑方平车叫抽似先实后,自动放弃七路线牵制红马,是局面失去平衡,落入下风的根源。此时应车7进2压马,红如续走车九平二,炮1平2,炮六平八,炮9退2,车二退四,炮9平7,车二平三,车7平5,双方大体和棋。临场黑方不愿简化局势,也许是求胜欲望强烈的缘故吧。
23、车九平四炮1平2
平炮意义不大,反给红方调整阵型的机会。应直接炮9退2打相较好。
24、炮六平八士4进525、车四退五炮9退2
26、仕五进六…………
扬仕保相,红方稳住后防,以下可从容跃马出击。
26、…………车8平727、马三进二炮9进2
28、炮八进四车7平529、车四进二车5退1
30、炮八退二车5平431、仕六进五车4平8
32、兵一进一车8进133、车四进二象5进7
34、车四退二炮2平935、仕五退六车8退1
36、马二进四…………
以上一段,红方在占优的局面下并未急于求攻,而是耐心调整兵力,不给对方一丝反击机会。此时策马过河,准备渡兵参战,使攻击力量继续加强,而黑方则陷入了苦战。
36、…………象3进537、车四平一车8进6
红方平车捉炮下得繁琐,应直接兵五进一渡兵,更加有力。黑方进车叫将破仕牵制,正确的选择。如车8平6顶马,红可马四退三调整马位,黑方徒劳。
38、帅五进一车8平439、兵五进一前炮退4
吃回边兵后,黑后加强了防守的力量,局面上有所缓和。
40、车一平六车4平241、马四进六后炮退1
42、炮八进一车2退143、帅五退一车2进1
44、帅五进一前炮退145、炮八退二车2退1
46、帅五退一车2进147、帅五进一前炮进4
48、车六平二车2退149、帅五退一车2退1
50、帅五进一车2平451、车二进三卒9进1(图)
如图形势,黑方通过顽强的防守,将局面拉回对峙。对于红方来讲,如何迅速锁定优势,减少对方的反扑是当前首要课题,毕竟己方缺仕少相,一旦对方九路边卒渡河之后,局势将更趋向复杂,难以控制。实战中红方左炮右调,伺机镇上中炮,将局面的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52、炮八平四后炮平6
收炮肋道作用不大,不如直接卒9进1渡河,加快进攻速度较好。
53、炮四进二卒9进154、炮四平五卒9进1
55、马六退八车4退356、马八进七车4平1
57、车二平六车1退458、兵七进一炮6进1
59、兵七进一卒9平860、帅五平六炮6平3
61、兵七进一车1平262、帅六退一卒8进1
红方退帅老练,形成胜势局面。黑方如不下卒而直接车2进9叫将,红方可相五退七化解。
63、相五退七炮9退764、炮五进一卒8平7
65、兵五进一卒7平666、车六退三卒6进1
67、兵九进一车2平368、兵九进一卒6平5
69、兵九进一
末后阶段,红方利用中炮和肋车形成铁门栓之势,将黑车逼至底线,然后再渡边兵形成围攻之势。黑方眼见局势已是无法挽回,很难续弈下去,便推枰认负。
邯郸苗利明(先胜)石家庄李永权
(2001年7月13日弈于石家庄)
五七炮对屏风马左炮封车
1、炮二平五马8进72、马二进三车9平8
3、车一平二马2进34、马八进九卒7进1
5、炮八平七车1平26、车九平八炮8进4
两位青年棋手以流行的五七炮对屏风马布局揭开战幕,黑方左炮封车是对攻性较强的变例,此外另有炮2进2相对稳健的应法及炮2进4讲究攻守平衡的选择。
7、车八进六…………
黑方左炮出击后,其右马失根是明显的弱点,红方进车压境攻击,合乎战理。
7、…………炮2平18、车八平七车2进2
9、车七退二…………
退车河口,攻守两宜。此时红方如过于看重此车压制黑方3路马的作用而改走兵九进一,则象3进5,仕四进五(仍应车七退二),士6进5,车二进二,马7进6,黑方待阵地巩固后,左马从容出击,红方五七炮的局形弱点暴露无遗。看来“宜速不宜久”,应作为五七炮布局的主导战略。
9、…………马3进2
跃马出击,战术紧逼,不给红方兵三进一从容兑兵之机,弈来针锋相对。
10、车七平八马2退411、兵九进一…………
稳步进取。如改走车八平六,马4进2,炮七进七,士4进5,车六平七,炮1进4,互有顾忌。
11、…………象3进5
方向有误,黑方的潜在弱点在右翼,因此改走象7进5利于防守。
12、车二进一…………
灵活的调动,及时解除右翼被封状态,是红方保持先手的“急所”。接下来黑方显然不能走炮8平5,因红有炮五进四的反击。
12、…………车2进313、马九进八士6进5
14、车二平四…………
平车右肋,着法新颖,以往红方多走车二平六,则马4进2,马八进六,车8进5,成对抢先手之势。
14、…………卒7进1
弃卒走得草率,虽然有些反击,但损失毕竟大了些。可改走车8进5,红如马八进六,则车8平4,马六进四,炮1退1,黑势不弱。
15、兵三进一炮8平716、相三进一炮7平3
表面上看,黑方通过弃7卒抢得了先机,但接下来的变化,却令黑方始料不及。
17、马八进六(图)…………
超凡脱俗的一手。如图形势,红方置底相于不顾,毅然跃马进击,弈来有胆有识。同时也是对黑方近似于无理的弃卒反攻给予最有力的回击。假如红方此时稍微软弱而改走相七进九,则车8进4,战机稍纵即逝,红方且有中计之感,而黑方“歪打正着”,轻松取得满意之势。
17、…………炮3进318、仕六进五车8进1
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黑方车路不畅,在对攻中,红方“居高临下”,主动权在握。现黑方高车先守一着,虽显委屈,但却无奈。如改走炮1进3,则炮七平九,黑方子力分散,难以组成有效攻势,以下红有马六进四及车四进三等多种攻着,黑方边炮轻发后,其防线更加脆弱。
19、兵三进一…………
渡兵参战,红方渐入佳境。
19、…………士5退620、仕五进六…………
未雨绸缪,不给黑方乱战之机,老练。如改走兵三进一虽无不可,但无此必要,正所谓“赢棋不闹事”是也。
20、…………车8平2
红兵在象口,黑方却不敢食之,因红有炮七进七叫将后,再车四平八转向攻击的手段。
21、兵三进一马7退8
如改走炮3平1或车2进8,红方均走车四进三,黑方难以改善困难局势。
22、炮五进四士4进523、车四平七…………
兑子抢先,战术灵活。
23、…………炮3平224、炮七进二…………
如改走炮七平八,则将5平4,马六进八,炮1平2,红方反添麻烦。现升炮巡河,伏有多种闪击手段,黑方实难防范。
24、…………车2进325、炮七平三将5平4
26、马三进四…………
红方马结连环后,黑方已无力抵抗,红方胜势已不可动摇。
26、…………马4退227、车七进五马8进9
28、车七平九炮2平129、车九平八车2退1
30、马六进八卒9进131、炮三退三
10.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十
为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市、镇关于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关工作要求,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法律服务需求,我村于2015年建立了***村公共法律服务站。2016年在镇党委政府及镇司法分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村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村党工委干部高度重视,特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由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积极谋划、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事项。
年初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古伟芳同志为我村提供法律服务。
二、增设了专门的法律咨询平台,在服务窗口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标识。每月由法律顾问坐班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在服务中,法律顾问带领志愿者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活动,今年村法律顾问常驻法律咨询平台律师值班37天,接待法律咨询38起,参与法制宣传3场,开展法律讲座4次,参与纠纷调解1起,参与村规民约修订2次。
法律顾问每月在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值班,每季开展1次法治讲座,值班与开展讲座计划在村务公告栏上提前公布,努力为广大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通过全体人员不懈努力,我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逐步迈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服务工作也逐步向纵深推开。
三、以村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依托,主动出击
依托村法律顾问、村联络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走访辖区内的村民、新莞人,搜集各类人员的法律服务需求信息。今年还特地深入我村各企业单位,搜集企业老板、员工的法律服务需求,以便各部门更好的依法行政。这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动静结合、有的放矢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力回应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渴求。
村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还利用群众在节假日有时间的机会,积极深入,在安全生产月组织环保办、安全办等部门一道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等。于此同时,还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深入**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讲座,鼓励同学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犯罪。
村法律顾问不仅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讲座,还创新服务方式,如利用亲身经办过的案件,生动形象的讲解了民间借贷、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对“借条”、“担保”、“担保人”等常见注意事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结合我村重新登记确权的当下,举办了租赁合同及土地承包法律讲座,在签订租赁合同、经营权流转、法律纠纷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
四、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虽然搭建完成,但实体化运作尚有不足之处。
(二)是在服务广度、深度、力度上尚有很大提高空间。
(三)是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与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系不够密切,可供借鉴与分享的资源存在局限性,处于单兵作战境地。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
11.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一、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一)重点工作
——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做好省、州对我市“七五”普法检查的迎检工作
8月17日,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来我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我市“七五”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月宫街道富强社区和图们江广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督导组对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顺利通过验收。
——积极开展新修订《宪法》的普法宣传工作
以“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为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多进”活动。重点宣传推广新修订《宪法》,着力打造“宪法广场”。在图们江广场,设立12个大型LED宣传板,大力宣传宪法,在图们江广场江坝两侧,利用40余个路灯杆和江坝围墙,设立宣传标语和宣传板,宣传新修订宪法内容,宣传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重点夯实青少年普法宣传基础。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利用“法律进学校”和“五老法治讲师团进课堂”活动契机,组织律师、公证员、政法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进校园为青少年专题讲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目前,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图书余套,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学法氛围。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创新普法手段,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项目,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图们法律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以市法院“模拟法庭”工作为依托,重点开展青少年“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以市法院审理案件为原型,生动展现了法庭现场和法律的威严,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目前已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7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2场次。
亮点工作: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打造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市50个行政村三委班子全部实行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工作制度。“七五”期间全市共有3个行政村、2个社区被评为延边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20xx年7月,图们市月晴镇水口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一)重点工作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成立市专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机构
成立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我局已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图们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民调解中心。聘请2名在法院和消协退休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为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中心具体负责与全市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配合,共同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争取经费,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纳入20xx年财政预算,确定了调解案件补贴发放范围。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分别与向上、新华、月宫等3个街道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专业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专业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指导,特别是对国庆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等敏感时期、敏感节点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进一步扩大法援范围,对指定特殊群体经济困难标准放宽
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立足本职、服务民生,组织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贫困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以“法律援助基本常识”、“12348综合服务热线”、“xxx图们法律援助热线”、“婚姻家庭维权知识”、“民间借贷基本常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工维权知识”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宣传、法制讲课、法律咨询等活动。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设立“脱贫攻坚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窗口”,在全市12个贫困村张贴“12348”宣传板并发放宣传册,指定联络员,建立了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司法所负责人及12个贫困村联络员组成的微信群,方便联络员及时与援助中心沟通和联系,保障贫困户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作标准的1.5倍,年初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82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网络等法律咨询、百姓热线500多人次,法律文书65多份,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3000多份。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在检法两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被告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12.程子华与冀中地道战 篇十二
程子华同志是1939年1月到达河北抗战腹地——冀中抗日根据地就任八路军第三纵队和冀中军区政治委员的,后兼任中共冀中区委书记。他按照毛泽东主席关于“兵民是胜利之本”的指示,很快建立了人民武装委员会,组建了青年抗日先锋队、游击小组、基干民兵和自卫队等武装组织。而这些武装组织在对日作战中运用自如的主要战术就是“地道战”。
冀中是个大平原,开展地道斗争比较早。最初的地道比较简陋,是由地洞发展起来的。这在当时是件新生事物,免不了评价不一。有的人反对,说它是畏敌情绪;有的人赞成,认为能攻善守,就是在区党委内部也有争议。为此,1941年程子华同志亲自深入到开展地道斗争比较早的蠡县、高阳等地调查。在掌握了大量事实和情况后,他向区党委报告了调查情况,认为,挖地道是敌伪碉堡附近的群众在敌人残酷蚕食的特殊情况下,为保存自己、反对敌人的一种有效斗争形式,应予肯定和推广。经认真研究讨论,区党委和军区领导统一了认识,要求各地普遍地开展地道斗争。
1942年夏,程子华同志又将他的亲身经历和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写成了《冀中平原上的民兵斗争》一书,全面介绍了冀中人民武装斗争的历程,总结了冀中人民创造的在平原地区建设根据地和开展游击战的经验。在程子华的大力推动下,冀中平原上的地道得到迅猛发展。以后的实践证明,冀中的地道成了一种“人自为战、村自为战、户户相连、村村相接”的特殊形式的平原游击战争的主要战术,这是冀中人民在反抗外来侵略的实践中做出的杰出创举。就是这个杰出创举,使得冀中平原成了敌后抗战的一面大旗,始终屹立不倒。冀中军民所挖掘的地道成了中国抗日史上著名的“地下长城”,名扬海内外。
1944年6月,八路军总政治部将《冀中平原上的民兵斗争》一书压缩整理后发表,并加了按语,其中有一段评语是这样写的:“敌后各根据地都应该学习冀中组织人民武装的经验,把敌后每一个根据地都变成敌人的火阵,把这匹吃人的野牛活活地烧死。”
实用能战的地道战,又反转来促进了冀中平原民兵队伍的快速发展。到日军投降时,冀中民兵已发展到20万之众,自卫队员已达到250万之多。就连日军华北派遣军也不得不承认,由于冀中平原民兵组织的不断壮大,导致“军与民混成一片,将一望千里的冀中平原由农地变成阵地”。由冀中人民自己创造、由程子华同志总结推广的“地道战”,终于将侵冀日军埋葬在了冀中平原上!
13.冀中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篇十三
一、主持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维权服务全面工作。
二、认真执行工会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三、指导、检查全市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法律维权服务工作。
四、负责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维权服务案件的受理和批转工作。
五、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维权工作和参与社会管理活动。
六、按时撰写信息,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七、完成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流程
困难职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经济生活困难证明;
4、与所申请事项有关案件材料。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当由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及经济困难标准,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给予法律授助。
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告知不予法律援助。
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告知授权人权利义务并指派律师。
承办律师与受援人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办理案件。
案件完结后,受援人交回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组织机构
14.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总结 篇十四
参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法律专项行动已经将近一年了,我的服务单位是司法所。
在司法所做志愿服务工作的这段时间,让我体验了一段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到服务单位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我已了解了这里,了解了这里的人,理解了我的工作。虽说是告别了家乡来到这里做志愿服务工作,却又是不可能的告别,因为那里有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们,还有那些放在心底的美好回忆。来到这里,之前脑海里想象的孤单的场景,在这里并没有呈现,因为在这里有领导的深切关心,同事们的热情帮助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里。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工作这段时间,终于深刻理解了这句话。本来以为能靠脑子记住每天要做的工作,并在心里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能把工作做好,可是每天琐碎的工作却使自己偶尔也会忘记一些工作,以致把工作都挤到一起。现在每天把要做的工作写在记事本上,做完一项划去一项,使自己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每当拿着红笔划去一项项做完的工作,心里也感到一点点儿的高兴。这段时间,每天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宣传工作写稿子发稿子,和同事看着我们写的稿子一篇篇发出去,被刊登到网站上,俩人都会为此高兴的跳起来。我想这就是工作的快乐吧。
工作偶尔也有失误的时候,虽然是一些小错误,但心中不免有些自责,但自责中也慢慢的意识到自己对这份工作的责任。既然走到了这个工作岗位,就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就要把自己的工作一定要做
到位,要慢慢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一些本不该犯的错误决不能犯。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这是工作本身的要求,也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
作为一名志愿者,在工作之余还和他志愿者一起组织志愿者义务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女活动等一些列志愿活动,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人生在世,晃晃几个春秋,每个人都希望在有限的时间做些有价值的事情,我也不例外。生命完美的答案,无非走过没有遗憾,这份志愿工作让我感觉到了自己人生价值的一次体现。所以在一年服务起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续签了一年,我将用实际行动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铭刻进我的人生日历里面,用不退色。
去年夏天,我选择了西部。也许我只是这里如流水的匆匆过客,也许我会成为西部大家庭的一员,不管怎样,这段美好的时光——也许不是我最幸福,肯定不是我最灿烂,但必定会成为我最怀念的时光。
我在不停的努力。
15.更加系统的法律服务 篇十五
1.专门的律所服务。这一内涵改变了传统的“临聘”模式的律师雇佣办法。相反,企业首先会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选择和自己业务相近的法律服务机构,然后会进行长期的、专门的服务。
2.互动的合作方式。传统的律所服务是单向的,即律所接受委托,然后按照委托内容代理企业的法律业务,最后跟企业汇报处理结果。在新的模式中,律所不仅要提供法律服务,还要根据企业的业务发展来提高自己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以满足企业未来的业务拓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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