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商法试题及答案

2024-11-11

法学专业商法试题及答案(共7篇)

1.法学专业商法试题及答案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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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硕专业基础课民法学部分试题二完整版及答案解析

民法学部分

七、单项选择题

31.甲对乙为要约,下列哪种情况该要约可以撤销()A 要约到达乙之前 B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 乙对甲发出承诺之前

D 乙善意地信赖甲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作好了准备

32、甲与乙约定,由丙为乙刻制一枚藏书章。后乙与平交恶,丙未为乙刻制印章。那么甲对乙()

A 承担赔偿责任 B 承担履行责任 C 不承担责任 D 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33、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受甲之委托为甲提供抵押物担保债权的清偿。若丁与乙协议,由了承担甲的债务,此时乙丙所设定的抵押权()A 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B 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C 除非丙有承认的表示以外,不再担保乙债权的清偿 D 不因丁承担甲之债务而消灭

34、甲与花店约定,于其友6 月1日生日时,由花店将99 朵玫瑰送至乙处。花店由于雇员的疏忽,于6月3 日才履行合同,甲乙拒收并且拒付价款,则()A 甲因没有催告,不得拒收

B 花店迟延履行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甲可以拒收 C 花店本身无过错,故花店未违约,甲不得拒收 D 甲未给花店合理期限,放不得解除合同

35、下列物品中,不属于不动产的是()

A 桥梁 B 伐倒的树本 C 田中的禾苗 D 房屋的地板

36、下列属于抵押权成立要件之一的是()A 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B 债权的发生须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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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债权已届清偿期

D 债权人须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

37、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定金作为金钱债权的担保,除双方有特约的外()A 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用定金扶抵价款,也可以将其返还债务人 B 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定金返还债务人 C 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将其析报价款 D 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只能要求返还定金

38、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A 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B 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C 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D 保证人出于赠与而作保证的,原债权人的债权不得移转于保证人

39、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A 半年 B 一年 C 二年 D 四年 40、可以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的是()A 机关法人 B 事业单位法人 C 社会团体法人 D 个体工商户

41、下列哪种情况下构成侵害肖像权()

A 为追求真实的艺术效果,未经公民同意,导演以记实手法将路人的特写镜头作为电影场景的一部分

B 为发泄心中不满,离婚的前夫将前妻的照片置于马桶下面 C 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他人的肖像装饰商店的橱窗 D 新闻记者将有影星参加的场面拍摄后,刊登于报刊

42、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将其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转归自己。此种请求权在性质上是()A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 准合同上的请求权 C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D 缔约过失责任

43、下列不得授予专利的是()

A 发明 B 实用新型 C 科学发现 D 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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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的时候()A 因著作权之取得无需登记,放设定质权亦无须登记 B 著作权虽无须登记,但其质权的设定却须登记 C 书面质押合同于订立时生效登记仅为对抗要件 D 只要有口头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即可

45、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清形是()

A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以后却有悔改表现的

B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生前予以宽恕的 C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被继承人在其生前又表示宽恕的 D 伪造遗嘱情节严重,以后又有悔改表现的

46、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从()A 法院判决之日开始

B 不论判决书有无确定的日起均以法院宣判之日开始 C 以法院判决所确定的日期没有确定日期的要以宣判之日开始 D 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间届满之日开始 47、2000 年,李英与刘宏结婚,育有一子刘晓,2005 年刘宏因病去世,此后李英一直在侍奉公婆。2007 年李英与王强结婚,仍赡养公婆。2008 年刘宏的父亲去世,留下其个人所有的私房一幢,该房屋应由()

A 李英与刘晓各得一半 B 刘晓与刘宏之母各得二分之一

C 李英、刘晓及刘宏母各三分之一 D 李英、工强与刘晓各三分之一

48、甲企业与乙经纪公司签约,取得丙影星的肖像所有权。甲企业随之将同的肖像用在了自已产品的外包装上,实际上乙经纪公司并未得到丙影星的授权。此时,丙若要求甲企业停止侵害,则()

A 丙须证明甲有故意 B 丙领证明甲有过失 C 丙须证明自己有损失 D 丙须证明甲无权使用

49、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A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 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C 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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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共同侵权行为人,应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0、甲在乙的鱼塘边钓鱼,不小心将鱼竿碰到高压线,当场电死。经查,该电路属于丙供电局,则谁应当对甲的死亡付赔偿责任()A、甲本人B、乙

C、丙供电局D、供电局丙和乙

八、多项选择(51-5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1、甲厂和乙厂都需要汽油,两厂与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石油公司在3 个月内供给汽油2400吨,每吨价格为1900 元。在汽油运到后,甲厂与乙厂再按4:6 分配。该合同之债是()A.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 C.选择之债 D.种类之债

52、周某向余某借款20 万元,借款协议中言明以周某家传宋版《金刚经》一部用作抵押。随后,周某又暗将此书以10 万元卖给傅某。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A.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违法而无效

B.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未征得余天同意而无效 C.余某与周某的抵押条款有效

D.余某有权就周某卖书所得10 万元价款优先受偿

53、下列抵押行为有效的是()

A.甲以其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后该房屋被确认为违章建筑

B.乙欲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便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同时抵押 C.丙幼儿园以其所有的小轿车向银行抵押借款

D.丁以与其两兄弟共同继承的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但其兄弟明知丁的行为亦不表示反对

54、甲收藏有一幅珍贵书法作品,交给某书画装裱店装裱,双方约定:“装裱费400 元,如有损坏,装裱店负责赔偿。”几天后,装裱店经理的一个朋友乙在店内看到这幅作品,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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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借去观赏、临摹,一日即归还。经理勉强同意,再三要求乙务必精心爱护并及时归还。乙将书法作品拿回家中,临摹时不慎将桌上的墨汁打翻,将该作品染黑。甲欲行使赔偿请求权。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可以以装裱店违反合同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

B.甲可以以乙侵犯自己对书法作品的所有权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 C.甲可以分别以违反合同和侵犯所有权为由同时要求装裱店和乙赔偿损失 D.如果装裱店依据合同向甲赔偿了损失,则不能再从乙处获得赔偿。

55、时年72 岁的吕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 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00 元。为了安度晚年,吕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一年,何某对吕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二年,何某突然不按照协议履行,吕某生病,何某也不管。吕某发现何某在忙于药材收购和出售生意,于是提出解除协议。两年后,吕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A.吕某的遗产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全部归何某继承

B.何某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吕某有权解除协议

C.吕某解除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补偿何某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为照顾他支付的费用 D.何某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吕某的遗产应当归集体组织或国家所有

九、简答题(每小题6 分,共12 分)

56、简述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及其条件

57、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十、辨析题8 分,58、我国民间有种说法“冤有头,债有主”,试用民法中的相关知识对此予以辨析。

十一、法条分析题10 分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

十二、案例分析题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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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甲死亡时留有个人遗产,其生前没有遗嘱。甲的遗产继承人包括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乙、成年的儿子丙、未成年的5 岁女儿丁。因为甲生前和妻子、女儿在农村生活,丙已独立并远在省城工作。甲兄戊帮助料理丧事后,将掌管在手的甲的遗产据为己有。丙知道后,认为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母亲和妹妹丁的继承权。戊则认为,自己一直在照顾乙和丁的生活,再说,一个是精神病患者,一个是未成年人,他们也不明白什么叫遗产。试说明:(1)戊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2)戊的行为是否侵害了丙的利益?有何依据?

2017法硕专业基础课民法学部分试题二答案解析 民法学部分:

七、单选 31——35CCABA36——40AABCD 41——45CCCBB46——50CBCAC

八、多选

51、ABD 52、BCD 53、BD54、AB55、BCD

九、简答题

56、简述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及其条件

答: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57、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答: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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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1)债权人占有动产。

(2)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3)债务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债务。

十、辨析题8 分,58、我国民间有种说法“冤有头,债有主”,试用民法中的相关知识对此予以辨析。答:(1)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该说法反映的是合同的相对性、共同侵权责任的确定。(2)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合同关系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效,具有相对性。在侵权责任上,侵权人或者其监护人要对侵害他人权利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从这点来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3)但是,在共同过错致人损害中,由于侵权行为实施的复杂性,不能准确地确定真正的侵权人。而只是按照“公平责任原则”等其他方式予以处理。从这一点上来看,该说法显得不正确。

因此,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十一、法条分析题

答:

(一)该条文是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4)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三)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有两种:(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十二、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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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戊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说明理由。

答:戊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他可以作为乙和丁的财产代管人,但不能将其财产据为己有。(2)戊的行为是否侵害了丙的利益?有何依据?

答:戊的行为侵害了丙的利益,因为虽然丙远在省城工作,但是他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遗产中也有他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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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法考试题及答案参考 篇二

A厂与B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A厂一辆汽车的保险合同。不久,该车在正常行驶时被C厂的一辆汽车撞损报废。A厂要求C厂赔偿损失遭到拒绝,遂向B保险公司索赔。A、B双方为此达成赔偿协议,偿付条件是A厂立即起诉C厂。10天后,A厂向人民法院起诉了C厂,其后要求B保险公司履行协议。保险公司反悔,要求A厂直接通过法律程序从C厂取得赔偿。

请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A厂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汽车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什么?

2.B保险公司与A厂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理由是什么?

3.A厂若先获得保险金,向C厂追索的赔偿金(或权利)归谁?

4.B保险公司能否直接向C厂追偿损失?如果可以,A厂应负何种义务?

3.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篇三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准用性规范属于()

A.确定性规范

B.不确定性规范

C.兼有确定性规范与不确定性规范的性质

D.可能是确定性规范,也可能是不确定性规范

2.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3.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所作的()

A.第一次修改 B.第二次修改

C.第三次修改 D.第四次修改

4.在我国,侵权的民事责任()

A.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B.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不区别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D.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也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

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6.某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已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某甲在主观上并不具有故意和过失。某甲对其行为()

A.不应负刑事责任

B.应负刑事责任

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7.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

C.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

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

8.一般认为识别的进行,主要应依()

A.法院地 B.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C.行为地法 D.当事人的属人法

9.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

A.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未到法定婚龄的C.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D.因胁迫而结婚的10.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11.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A.3000元 B.5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12.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13.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当应作出()

A.有利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解释

B.有利保险人与受益人的解释

C.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D.有利于保险人与投保人的解释

1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下列何种期限内审结()

A.2个月 B.3个月

C.4个月 D.6个月

15.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有()

A.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公司

D.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16.下列可适用国家豁免原则的是()

A.外国国家 B.外国国家元首

C.外国外交代表 D.外国领事官员

17.犯罪客体是指()

A.实施犯罪的行为和手段

B.法律所规定的犯罪的结果

C.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D.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18.下列各项,不属于代理的基本种类的是()

A.委托代理 B.本代理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

1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同时犯有数罪而判了数个附加刑的数罪并罚,实行()

A.吸收原则 B.相加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相加原则或者限制加重原则

20.某甲破门人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21.部门管辖又称()

A.职能管辖 B.审判管辖

C.级别管辖 D.专门管辖

22.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何种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调解()

A.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B.离婚案件

C.继承遗产案件 D.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3.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

A.一律不得实行调解

B.除一部分自诉案件外,不得实行调解

C.除一部分自诉案件和少数公诉案件外,不得实行调解

D.公诉案件不得实行调解,自诉案件可以实行调解

24.关于刑法的规定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我国刑法采取()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25.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纯国内民事诉讼中,允许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

A.合同纠纷案件 B.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C.离婚案件 D.不动产纠纷案件

26.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

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 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C.协助调整取证 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

27.国家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有定居的居民;有确定的领土以及()

A.有武装力量 B.有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C.具有主权 D.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

28.依我国批准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享有()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A.12 B.100 C.200 D.350

29.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

A.一般法律原则 B.国内立法

C.国际司法判例 D.国内司法判例

30.“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适用中国的法律”这一冲突规范属于()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性冲突规范 D.重叠性冲突规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区分法律历史类型的根据有()

A.法系 B.法律的阶级意志性

C.社会生产的发达程度 D.经济基础

E.法律制度

32.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

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

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

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

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

33.依据我国行政处罚制度中的保障当事****利原则,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的当事人的权利包括()

A.知情权 B.陈述和申辩权

C.申请行政复议权 D.提起行政诉讼权

E.要求行政赔偿权

34.下列各项,属于国际法的渊源的有()

A.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

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C.权威国际法学者的学说

D.国际条约

E.国际习惯

35.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后决定不服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37.申诉权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39.个人合伙

40.条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主要共同特征。

42.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43.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46.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l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人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A 2.A 3.C 4.D 5.D 6.A 7.A 8.A 9.D 10.B 11.B

12.D 13.C 14.B 15.A 16.B 17.C 18.B 19.B 20.C 21.A

22.B 23.D 24.D 25.A 26.D 27.C 28.C 29.B 30.A

二、多选题

31.BD 32.ACD 33.ABCDE 34.ADE 35.ABDE

三、名词解释

36.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申诉权:公民对于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规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的权利。

38.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一种非法人经济实体。

40.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四、简答题

41.(1)都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占有)关系基础上的法律。

(2)都是公开维护等级特权的法律

(3)都是残酷野蛮的法律

(4)都是落后的法律(特别是成文法不发达)

4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

(1)宪法。

(2)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3)行政法规。

(4)行政规章。

(5)地方性规章。

(6)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7)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43.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五、论述题

44.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凡聚居的少数民族均有权实行区域自治;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的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各自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5)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6)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

六、案例分析题

45.(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46.某甲的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4.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篇四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的差别是()

A.作出裁决的机关不同B.当事人称谓不同

C.所解决的实体问题和依据的实体法不同D.立法的根据不同 2.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形式基本上是()

A.弹劾式B.混合式

C.纠问式D.辩论式

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和法律渊源是()

A.刑法B.人民法院组织法

C.立法法D.宪法

4.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B.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关系B.协作关系

5.下列人员,只能是自然人的是()

A.被告人B.被害人

C.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D.证人

6.审判管辖包括()

A.普通管辖与立案管辖B.普通管辖与专门管辖

C.立案管辖与级别管辖D.地区管辖与级别管辖

7.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对出庭的检察院的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对此有权作出是否回避决定的人员是()

A.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B.检察长

C.法庭的审判长D.法院院长

8.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

A.被指控犯罪之日起B.开始侦查之日起

C.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D.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

9.证据划分为人的陈述和实物证据的标准是()

A.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B.证据的证明作用

C.证据的来源D.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程度

10.下列证据中,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物证B.鉴定结论

C.勘验、检查笔录D.被害人陈述

11.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自诉状后,经审查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当作出的决定是()

A.不予立案B.宣告无罪

C.终止审理D.令自诉人补充证据

1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其羁押期限的计算是()

A.从拘留之日起B.从逮捕之日起

C.从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之日起D.从查明其身份之日起

13.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接受其申诉的机关是()

A.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B.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C.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D.同级人民法院

14.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作出的决定是()

A.撤销案件B.不起诉

C.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15.独任制适用的法院是()

A.中级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

C.各级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

16.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继续审理时,人民法院依法可作出的决定是()

A.中止审理B.终止审理

C.延期审理D.定期审理

17.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有权请求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人是()

A.自诉人B.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D.被害人的近亲属

18.下列判处死刑的案件中,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是()

A.杀人案B.放火案

C.强奸案D.受贿案

19.人民检察院认为甲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提起抗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是()

A.甲县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D.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

20.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期限是()

A.5日内B.10日内

C.15日内D.20日内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21.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有()

A.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B.审判一般是秘密进行的C.与刑讯逼供紧密联系D.不告不理

E.检察机关行使控诉权

22.有权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有()

A.公安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人民检察院

D.军队的保卫部门E.监狱

23.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A.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要求检察院通知其立案的权利

B.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申诉的权利

C.对已生效的判决有申诉的权利

D.对一审判决不服有上诉的权利

E.在诉讼中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4.司法机关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已经追究的,应当是()

A.撤销案件B.不起诉C.宣告无罪

D.终止审理E.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25.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A.贪污贿赂罪

B.渎职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D.诬告陷害罪

E.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6.下列证据中属于人的陈述证据有()

A.证人证言B.鉴定结论C.被害人陈述

D.勘验、检查笔录E.视听资料

27.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刑罚的主要区别是()

A.适用的目的不同B.适用的对象和条件不同

C.适用的机关不完全相同D.适用时所依据法律不同

E.变更的程序不同

28.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的情形有()

A.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B.因案件改变管辖的C.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或者起诉到法院审判的D.第二审法院发回第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E.犯罪嫌疑人脱逃后又被抓获的29.立案的条件有()

A.认为有犯罪事实B.主要犯罪事实、情节清楚

C.证据充分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找到

E.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0.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有()

A.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B.证据确实、充分

C.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D.附有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照片

E.对被告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审判监督程序

32.合议庭

33.侦查

34.书证

35.当事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6.自诉案件审判程序有哪些特点?

37.简述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

五、论述题(15分)

38.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

六、案例分析(12分)

39.刘某、邱某、赵某因涉嫌共同抢劫杀人犯罪被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法庭调查中,为节约时间,对三人一同进行了讯问。经审理,一审判决刘某死刑立即执行,邱某与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刘某与邱某服判,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邱某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遂二审改判邱某死刑立即执行,改判赵某无期徒刑。

问:本案中有哪些程序错误?请说明理由。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C2.B3.D4.C5.D

6.B7.B8.D9.A10.D

11.A12.D13.A14.B15.D

16.C17.C18.D19.B20.D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AD22.ABCDE23.ABCE24.ABCDE25.ABC

26.ABC27.ABCDE28.ABCD29.AE30.ACD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予以提出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方式、方法和应遵循的顺序等。

32.合议庭是指由审判人员数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制度。也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

33.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军队保卫部门等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34.书证是指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载体。

35.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或辩护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6.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

(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再进行判决。但根据刑诉法172条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不适用调解。

(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撤诉;

(3)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条件是: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事实,(三)反诉的案件必须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4)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比如一个犯罪行为致多人受害,而受害者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独立向法院起诉;数人共同对某一人实施犯罪行为,受害者有权只对其中一人或几人提起诉讼等。

37.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必须遵循以下规则:①每个间接证据必须是客观的,确实可靠的,不能有虚假证据;②每个间接证据同案件事实之间都必须有客观联系;③间接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有矛盾,如果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的排除;④通过若干间接证据证明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

38.上诉不加刑原则,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事件,不可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原则。但是自诉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的还有几种情况:(1)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发回重审的案件;(2)经过二审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该变更控诉范围,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3)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案件等,均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运用上诉不加刑原则还应注意几点:(1)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人上诉的全案被告人均不得加重刑罚。(2)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既不能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一罪或几个罪的刑罚。(3)判处拘役或缓刑的罪犯,不得撤销原判缓刑或延长缓刑考验期;(4)判刑畸轻案件,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借口,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加刑。实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有:(1)有利于保护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2)有利于维护上诉和两审终审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3)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检察工作质量。

六、案例题(本大题12分)

39.(1)县法院无权受理本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法院。

(2)县法院在法庭调查中对三被告一同讯问是错误的,应分别讯问,以免互相串供。

(3)由于被告人的上诉引起第二审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是错误的,发现一审法院在管辖上有错误,应当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提审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

5.教育法学考试题及答案 篇五

一、名词解释

(A卷)

1、学校的法律地位

答:学校的法律地位,就是指学校在不同法律中的地位及其他主体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内容与责任。

2、教育法

答:教育法就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3、法律意义上的学校

答:从法学的视角看,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教育机构,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

4、行政法律责任

答: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为行政责任,进一步说,就是行为主体违反了属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在行政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5、教育法的遵守

答:指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教育法律规定的要求行为具体说,守法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谁守法,即守法的主体是谁;二是守什么法,即守法的内容。

(B卷)1.教育法的实施

答:教育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和实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它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个人都要遵守教育法;二,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教育法,准确适用教育法,保证法律的实现。2.教育法律救济

答: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校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节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3.法律意义上的学生

答:法律意义上的学生就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机构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4.教师聘任制度

答:学校教师聘任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教师管理制度,是学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确认教师的职务、职责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教师任用制度。5.教育立法

答:教育立法就是指由特定立法主体依照一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从事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法规的专门活动。

(C卷)1.教育法律责任

答: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的主体违反了教育法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义务,是由于违反教育法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它具有国家强制性、专权追究性、规则的特定性。2.法律上的教师

答: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3.教育法律规范

答: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原则,这种规则体现了通知阶级的意志,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警察、军队、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器作后盾的。4.教师申诉制度

答:《教师法》确立的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的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5.依法治教

答: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二、解答题

(A卷)1. 研究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

答:①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类别、性质;

②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内容; ③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形式。2.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及其结构。

答:涵义: 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

结构:

1、假定(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2、处理(处理是指教育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

3、奖惩(奖惩是指人们作出或不作出某种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时,在法律上引起的后果)

3.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与企业法人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

1、学校的设置目的不同于企业;

2、学校的经费来源不同于企业;

3、对学校的调节手段不同于企业。4.教育法的作用。答:

(一)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①指引作用;②评价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预测作用;⑤强制作用。

(二)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①确认和保障教育的性质和方向;②规范教育权力运行;③实现教育管理科学化; ④保障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⑤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⑥促进和保障教育平等。

(B卷)1.如何完善教师聘任制?

答:①从立法上讲,对教育法中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制定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下位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②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讲,加强对学校聘任权的监督是保证聘任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的有效途径;

③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明确教师聘任的法律依据是化解聘任纠纷的有效途径。

2.学校依法享有的权利。

答:①自主管理权;②实施教学权;③招收学生权;④管理处分权;⑤颁发证书权;

⑥聘任教师权;⑦管使设经权;⑧拒绝干涉权;⑨法定其他权。3.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答:从法、主体、权力和客体四个要素理解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①教育行政执法是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②教育行政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③教育行政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的活动;

④教育行政执法是以特定的事项和特定的教育管理相对人为对象的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

4.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内涵与内容及其成为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

答:

(一)内涵: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义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内容:第一,物和物质财富。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第二,非物质财富。主要是指智力成果;

第三,行为。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其权利和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三)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

(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

(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5.学生伤害事故及其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

答:

(一)广义的“学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校内发生的学生、教员、设施、设备的事故以及盗窃、火灾等其他灾害的总称;狭义的“学生伤害事故”是指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生活场地中发生的学生受伤、疾病、死亡事故。

(二)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元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P346)

(C卷)1.教育司法的要求。

答:①公正准确;②合法合理;③及时高效;④司法平等;⑤司法独立。2.教育法的特点。

答:

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定;

4、在教育法之上没有统一的法典。3.教育立法的意义和原则? 答:

(一)教育立法的意义:

1、是先打教育普及化的要求;

2、是现代教育公共化的要求;

3、是现代教育法制化的要求;

4、是现代教育民主化的要求:平等、开放、自由。

(二)教育立法的原则:较高的概括性、较强的操作性、相对的稳定性。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尊重教育的客观实际、要深入实际全面调查教育实践、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要求;

(2)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核心是体现教育公平——义务教育的机会、内容与过程的平等;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

(3)系统性的原则:按照层级来建设,要协调一致;

(4)稳定性与发展性原则:稳定性是其内在属性,体现的是权威性和严肃性;发展性就是与时俱进。

4.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答:①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②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③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肾虚制度;

④从对教育申诉的处理看,教育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育申诉的处理活动,是行使其职权的行为,并且其处理结果能够直接对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产生法律后果,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5.学校行使学生纪律处分的原则。答:①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一:比例原则;

②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二:法律保留原则; ③处分行使的原则之三:正当程序原则; ④处分行使的原则之四:平等原则。6.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

答:

(一)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化教育管理观念;

(二)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

(三)运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

(四)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五)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6.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答:

(一)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二)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五)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六)终身性原则。

5.教师惩戒权的内涵及其惩戒与体罚的不同?

答:

(一)内涵:是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

(二)与体罚的不同:

①从目的上看,惩戒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从而“不愿”犯错,体罚则侧重于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不敢”犯错;

②从程度上看,惩戒是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职业权利之一;而体罚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③从手段上看,虽然二者都是通过施罚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来达到最终的目的,但痛苦的内涵不同,惩戒中的“痛苦”是学生幡然悔悟后的痛苦,多是内发的;体罚中的“痛苦”更多地是教师施加给学生的,多是外铄的;

④从效果上看,惩戒能使学生最终心悦诚服地改掉错误,且能增进师生感情;而体罚虽然也能使学生改正错误,但学生完全是被动的,学生往往还会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违规行为。6.依法治教的意义。

答:

(一)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二)依法治教会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四)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五)依法治教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和教育管理参与权的需要;

(六)依法治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法律保障;

(七)依法治教是有效解决教育纠纷的法律手段。

1、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并重点阐述教育法律关系内容中权利与义务的表现形式及其二者的关系。

答:

(一)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表现形式: 权利的表现形式一般为:行为权、要求权、请求权三种; 义务的表现形式一般为:作为、不作为、接受国家强制三种。

(三)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为:结构相关、功能互补、数量相当、价值主从(权利本位)。

2、如何完善学校教师聘任制以及教师聘任制的未来走向?

答:

(一)完善:①从立法上讲,对教育法中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制定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下位法规是时分必要的;

②从法律监督的视角讲,加强对学校聘任权的监督是保证聘任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的有效途径;

③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明确教师聘任的法律依据是化解聘任纠纷的有效途径。

3、我国教育法的体系结构

依法治校为什么是学校管理的必由之路,并解释依法治校的内涵以及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途径?

答:

(一)当前,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必须在管理总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二)内涵:依法治校是指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三)基本途径:

1、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

2、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

4、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4、什么是教育执法?结合实际论述我国教育执法的特点和原则。

答:教育执法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针对特定事项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

特点:第一,教育行政执法主体的确定性;

第二,教育行政执法程序要求的严格性;

第三,教育司法审查的全面性。

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应急性原则;

3、合理性原则;

4、公开、公正原则;

5、权责统一原则;

6、不停止执行原则。

5、依据《教育法》的规定,学生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答:

1、接受并享有教育权;

2、获取物质保障权;

3、公正评价与获得证书权;

6.中央电大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篇六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3—2004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律专业民法二

04-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2.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5.遗嘱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

6.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1.债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3.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5.定金一般为(货币),不能为特定物。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B)。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D.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C)

A.中介人

B.代理人

C当事人

D.利害关系人

3。著作权自(B),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A.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B.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C作品完成构思之日起产生

D作品经国家著作权登记之日起产生

4、甲在木桶里养了一条毒蛇,一日外出,便将木桶盖紧,委托给乙看管,丙和丁到乙家里玩,当丙得知木桶里装着蛇时,好奇心起,趁乙不在,不顾丁的劝告,将木桶的盖子打开看蛇,结果被蛇咬伤。丙的受伤应由(D)。

A蛇的所有人甲负责

B.蛇的看管人乙负责

C第三人丁负责

D受害人丙自己负责

5,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D)申请续展注册。

A1个月内

B.2个月内

C.3个月内

D 6个月内

6.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商标可分为(A)。

A形象商标和非形象商标

B.制造商标和服务商标

C营业商标和防御商标:

D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7.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接受继承的方式是(C)。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代位继承 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胎儿(A)。

A没有继承权但应为其保留遗产份额

B.不享有继承权

C.享有继承权

D.享有遗赠权

9.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谣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C)

A.荣誉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

10.张某欠王某二千元债务,同时张为王修理汽车,王应向张支付修理费三千元,在此情况下,张和王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B)

A混合B.抵销

C。提存

D免除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

1.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ACD)。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B.债务具有时间性

C.债务具有特定性

D.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2.依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AB)。

A.变卖

B.抵押物折价

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D.抵押物留置

3.无效合同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ABD)。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履行合同

D.收缴财产

4.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ABD)。

A.赠与合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B.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C.赠与合同为单方合同

D.赠与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5.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包括(ACD)。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名称权

D.贞操权

6.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包括(ABD)。

A.为个人研究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报纸期刊刊登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C.为学校课堂教学出版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和学生使用

D.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

7.依照我国专利法不能被授予专利的领域有(ABC)。

A.智力活动规则

B.疾病诊断方法

C.动植物品种

D.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 8.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包括(ABC)。

A.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B.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的

C.同红十字的标志或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D.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9.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ABD)。

A.父母

B.配偶

C.兄弟姐妹

D.子女

10.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AC)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A.产品制造者

B.产品检验者

C.产品销售者

D.产品使用者

五、问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1.留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留置成立的条件有;

(1)必须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3分)

(2)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取得占有的同一合同约定的应付给的款项(3分)(3)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2分)2.民事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1)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故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2分)(2)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2分)

(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损失的范围相适应。(2分)(4)民事责任是一种对违法行为的强制措施。(2分)

六、案例分析(15分)

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年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去世。现甲和丁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

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1.甲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

2.丁无继承权,不能直接继承曾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丁与曾某系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是法定继承人。(2分)

3.丙是与曾某是夫妻关系享有继承权。(2分)

4.乙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1分)

5.乙之子因乙去世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3分)

6,因丙后于曾某死亡,因此丙所继承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由丙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3分)

7.民法学电大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篇七

一、单选

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A.配偶)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A.企业法人)

3.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B.厂长)

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A.诺成性法律行为)

5.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6.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特定物和种类物)

7.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无效的民事行为)

8.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C.单务法律行为)

9.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A.国家)

10.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C.确认之诉)

11.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既得权和期待权)

12.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3.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D.法人)

14.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5.我国法律规定,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遗产份额继承方式是(A.法定继承)

16.按照《民法通则》的要求,个人合伙成立的基础是(D.书面合伙协议和法定登记程序)

17.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C.视为同意)

18.根据物是否须依赖其他物而存在,可将其分为(C.主物和从物)

19.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D.依法并经法定程序可以限制)20.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B.二年)

21.张某不慎掉入下水道中,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五千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D.无效的民事行为)22.民法规定,公民的住所是(A.他的户籍所在地)

23.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B.二年)

24.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起算(D.从财产实际交付时起)

二、多选题

1.根据民法规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ABD)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D无民事行为能力

2.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D)A股票B债券C支票D提单

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A公平合理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4.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D)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

5.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BCD)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

6.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AC)A支配权C抗辩权

7.以下民法保护方法中适用于财产所有权保护的是(ABD)A请求排除妨害B请求恢复原状D请求返还原物

8.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是(ABD)A没收B劳动生产D收益

9.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CD)C绝对权D相对权

10.合伙的终止原因主要有(ABCD)A合作的存续期间届满B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协议C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已确定无法完成D合伙违反法律被撤销

11.土地、森林属于(BD)B不动产D限制流通物 12.书面形式一般包括(ABCD)A公证形式B鉴证形式C审核登记形式D公告形式 13.动产物权包括(ABCD)A动产所有权B留避权C动产的抵押权D动产质押

14.下列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有(ABCD)A矿藏B森林C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

15.公民依法对其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享有完全的(ABCD)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

1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AC)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7.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A不动产B流通物

18.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19.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的方式有(ABC)A实物分割B变价分割C作价分割

20.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可以分为(ABCD)A国有土地使用权B国有林地使用权C国有草原使用权D国有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三、填空题

1.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5.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6.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7.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

8.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9.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

10.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11.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

12.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

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1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

14.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

15.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

16.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17.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18.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9.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20.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确定根据,可将其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和意定期限

四、名词解释

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2.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3.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5.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6.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7.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8.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9.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10.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11.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2.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13.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4.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15.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1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7.除斥期间:指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若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18.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五、问答题

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其主要特点在于:(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思想意志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

2.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者转让。(3)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3.简述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

(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4)请求停止侵害(5)请求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4.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2)等价有偿原则(3)自愿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5.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1)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物权的标的是物(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6.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

从我国情况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7.简述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8.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哪四项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定形式。

9.财产所有权的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10.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1)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经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11.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

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12.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种类

(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六、案例分析题

1.某电镀厂从200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 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 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2.甲急需用钱,委托乙代其出卖在上海的的五间房屋。乙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丙,丙与乙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丙向乙表示,事成后愿赠乙1万元作为酬劳.乙电话联系甲,甲过于相信乙并因事情忙碌而没有时间对比价钱,即委托乙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事后得知乙与丙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问:乙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答:乙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丙是行使代理权。但是,乙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乙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3.甲急需用钱,委托乙代其出卖在上海的的五间房屋。乙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丙,丙与乙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丙向乙表示,事成后愿赠乙1万元作为酬劳.乙电话联系甲,甲过于相信乙并因事情忙碌而没有时间对比价钱,即委托乙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事后得知乙与丙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问:甲的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答:乙和丙共同造成甲的损失,甲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4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王强是雷州人,但家住广州,他经常自制药酒,一天让儿子王小军去某市场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王小军到市医药公司门市部买药材时,向售货员表示要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雷州话‚首乌‛与广州话‚草乌‛的声音十分相近,售货员误将8斤‚草乌‛卖给了王小军,王小军不认识中草药,遂将药材带回家。数日后,王强发现药买错了,找门市部要求退货,该门市部拒绝,王强遂诉至法院。问: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售货员把王小军买首乌误解为买草乌,显然双方在买卖的标的物上存在重大误解,违背行为人的真实意愿。(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误解而进行的民事行为,该纠纷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法院应变更或撤销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

5.王强做服装批发生意,李刚也做服装批发生意,王强要去广州进一批牛仔裤,李刚委托王强代购100条牛仔裤,回来之后李刚收下裤子并与王强结账。一个月后,王强又去广州进皮裤,见质量好,价格合理,便又替李刚购进30条皮裤,回来后李刚见市场不错,收下货物,进行销售。半个月后,王强卖完此批货又去广州进货,顺便又替李刚购进30条皮裤,李刚此时见市场饱和,拒不接货,王强提出要退连同及第一批牛仔裤、第二批皮裤)起退,否则就接货。问:王强和李刚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1)王强的理由不成立,李刚的理由成立。(2)李刚委托王强代理购买牛仔裤属于合法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王强第一次代理李刚购进100条牛仔裤属委托代理。(3)王强第二次代理李刚购进30条皮裤属无权代理,李刚收下货物是予以追认。第三次未追认。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6.王强做服装批发生意,李刚也做服装批发生意,王强要去广州进一批牛仔裤,李刚委托王强代购100条牛仔裤,回来之后李刚收下裤子并与王强结账。一个月后,王强又去广州进皮裤,见质量好,价格合理,便又替李刚购进30条皮裤,回来后李刚见市场不错,收下货物,进行销售。半个月后,王强卖完此批货又去广州进货,顺便又替李刚购进30条皮裤,李刚此时见市场饱和,拒不接货,王强提出要退连同及第一批牛仔裤、第二批皮裤)起退,否则就接货。问:此纠纷如何处理?

答:本案王强第一次代理购货行为是有效的,李刚应付钱,第二次行为是元权代理,但追认应当付钱,第三次是无效代理未追认由王强自行承担。

7.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 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 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民法学1期末

一、单项选择题

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C)。C.确认之诉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A.既得权和期待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C)。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D)D.法人

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6.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7.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A.财产权 B.人身权 C.绝对权 D.相对权 7.合伙的终止原因主要有(ABCD)。

A.合作的存续期间届满B.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协议C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已确定无法完成 D.合伙违反法律而被撤销 8.土地、森林属于(BD)。A.动产 B.不动产 C流通物 D.限制流通物

9.书面形式一般包括(ABCD)。

A.公证形式 B.鉴证形式C.审核登记形式D-公告形式

10.动产物权包括(ABCD)。

A.动产所有权

B.留置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动产质押

1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2.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A.不动产 B.流通会团体法人

3.某纺织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B)。A.党委书记B.厂长C.工会主席

4-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C)。

A.诺成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 D.单方法律行为

5·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是(C)

A.没收 B.劳动生产C.赠与D.取得孳息

6.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A)。A.2年 B.4年 C.5年 D.10年

7.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B)。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显示公平的行为

8.在甲乙双方的买卖交易过程中,丁某既作为甲的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8.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9.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C)。

A.实践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

D.单方法律行为

10.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A)。A.国家

B.城市 C.集体

D.个人 1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B)。A.一年 B.二年 C.四年 D.五年

12.张某不慎掉入路旁河道中,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5千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D)。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无效的民事行为

13.民法规定,公民的住所是(A)。A.他的户籍所在地

B.经常居住地C.工作所在地

D.出生地

1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B)。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15.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起算(D)。A.从合同签订时起

B.从合同生效时起 C.从财产约定交付时起

D.从财产实际交付时起 16.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A)。A.配偶 B.父母、子女 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1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A)。A.企业法人

B.国家机关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18.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B)。A.党委书记

B.厂长 C.工会主席

D.副厂长

19.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A)。

A.诺成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双务法律行为

D.有偿法律行为 20.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C)。‛A应当签订代理合同

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C视为同意

D不视为同意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民法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ABD)。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D无民事行为能力

2.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D)A.股票B.债券 C.支票

D.提单

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

A.公平合理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 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D.严格划分界限,互不侵犯

4.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D)。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

5.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BCD)A.占有权B.使用权 C.收益权D.处分权

6.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CD)。物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13.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14.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的方式有(ABC)。A.实物分割B变价分割C.作价分割 D.财产分割 15.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可以分为(ABCD)。A.国有土地使用权 B.国有林地使用权C.国有草原使用权 D.国有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三、填空题

1.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____。(宣告死亡)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____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追缴)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____ 权。(留置)

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____手续。(变更登记)

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

6.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____两大类。(行为)

7.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 三种形式。(合同型联营)

8.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 三类。(指定代理)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

10.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__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夫妻共有财产)

11.民法通则规定,年满____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12.货币是固定地充当__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一般等价物)

13.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___。(继受取得)

14.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天然孳息与____ 两种。(法定孳息)

15.物权分为____ 和其他物权。(所有权)

16.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关系和——关系。(财产流转)

17.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力可以分为——、——、——和-----,(支配权

请求权

抗辩权

形成权)

18.民法上的死亡分为——和——。(生理死亡、宣告死亡)19.《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资金

实物

技术)

20.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时产生,到————时消灭。(法人成立

法人终止)21.《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所有或返还——。(追缴

国家

集体

第三人)

22.担保物权主要包括:——、——和—---(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一、单项选择

1.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起自(D)

A.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之日B失踪人最后离开居所之日C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 D.战争结束之日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A)

A.企业法人B国家机关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D.社代理人,又作为乙的代理人,这种代理行为属于(D)。A委托代理 B复代理 C无权代理 D代理权的滥用

9.在农村,农民的联营企业属于(B)。A.国家所有 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C.社会团体所有D.个人所有

10.以下不属于继受取得的是(A)。A.没收

B.买卖C.遗产继承D.互易 1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B)。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

1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财产权和人身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1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C)。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

14.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D)。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

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

D.法人的意志

1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无效的民事行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A.股票 B.支票C本票D发货票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D)。

A.公平合理B.团结互助C.有利生产 D.方便生活

3.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D)。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

4.以下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ABCD)A。矿藏资源B.森林资源c.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

5.动产物权包括(ABCD)。A.动产所有权B.留置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以国库券作抵押

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AC)。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A.14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的公民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A.不动产 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A土地 B金银C房屋 D武器、弹药

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1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ABCD)。A物 B.行为C.智力成果D人身内容

12.公民死亡后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ABD)。

A.遗嘱发生效力B.财产开始继承C.债权债务消灭 D.婚姻关系消灭

13.法人终止的原因有(ABD)。

A.依法被撤销B.解敝 C.违约或侵权D.依法宣告破产 14.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屈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AD)。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B.条件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 C.条件是法定而非当事人议定的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15.《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BC)。有人)赔偿损失。

20.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 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1.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2.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哪四项有效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三、名词解释

1.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4.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5.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6.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7.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8.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9.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10.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1.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 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12.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3.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14.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5.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16.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7.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18.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6.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7.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18.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19.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20.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21.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16.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17.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18.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19.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1.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2.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4.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6.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予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4.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5.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V2.h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6.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2.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3.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4·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5·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6·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3.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3.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4.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四、问答题

1.简述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符合法定形式。

3.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22.筒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答:宣告死亡的条件有:(1)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3)经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23.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种类

答: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违法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24.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答:财产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财产进行的处置。2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其主要特点在于:(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思想意志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23.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答: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有:(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者转让。(3)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4.简述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答: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4)请求停止侵害。(5)请求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2)等价有偿原则(3)自愿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2.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答:物权的法律特点是:(1)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物权的标的是物;(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3.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我国情况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

1.简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2)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3)自愿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2.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答: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有:(1)占有权。就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的实际控制权。(2)使用权。就是民事主体对于财产的利用权。(3)收益权。就是民事主体取得基于财产所产生的物质利益的权利。(4)处分权。就是民事主体对财产的依法处置权。

1.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在:(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获取的。(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两者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互相对应、各自对立的两个不同概念。(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 2.简述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答: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布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

答:平等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 2.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代理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地位,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考,自主地作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

5.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内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乙收到支票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一、填空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三个要素。(主体

内容

客体)

2.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不满——的公民,以—— 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

l8周岁

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产生,到————终止。(法人成立时

法人终止时)

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一般等价物

种类物)5.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推定形式 沉默形式)6.物权分为——和——。(所有权

其他物权)7.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与——。(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8.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与——两种。(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

9.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泵,包括——关系和——关系。(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10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定形式。

2.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在:(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获取的。(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两者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互相对应、各自对立的两个不同概念。(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五、案例分析题

1.甲急需用钱,委托乙代其出卖在上海的五间房屋。乙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丙。丙与乙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丙向乙表示,事成后愿赠乙1万元作为酬劳。乙电话联系甲,甲过于相信乙并因事情忙碌而没有时间对比价钱,即委托乙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事后得知乙与丙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问:(1)乙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2)甲的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答:(1)乙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丙是行使代理权。但是,乙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乙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2)乙和丙共同造成甲的损失,甲有权向他们二人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王强是雷州人,但家住广州,他经常自制药酒,一天让儿子王小军去某市场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王小军到市医药公司门市部买药材时,向售货员表示要购买中草药‚首乌‛8斤,雷州话‚首乌‛与广州话‚草乌‛的声音十分相近,售货员误将8斤‚草乌‛卖给了王小军,王小军不认识中草药,遂将药材带回家。数日后,王强发现药买错了,找门市部要求退货,该门市部拒绝,王强遂诉至法院。问: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售货员把王小军买首乌误解为买草乌,显然双方在买卖的标的物上存在重大误解,违背行为人的真实意愿。(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误解而进行的民事行为,该纠纷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法院应变更或撤销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4分)

3.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4.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广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厂加工费60000元,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

6.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

问:l.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解决?

答:1.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甲的行为使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2.乙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

7.甲公司1992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

8.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赠李500元.李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问: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刘某损失应由谁赔偿? 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如何?

答: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与王某串通,故意压价,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投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中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和---不得侵犯。(组织 个人)

11.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力可以分为——权、——权、——权和形成权。(支配

请求

抗辩)12.民法上的死亡分为——和——。(生理死亡

宣告死亡)13.《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资金

实物

技术)1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时产生,到—--时效灭。(法人成立

法人终止)15.《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际、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所有或返还----。(追缴 国家 集体 第三人)

16.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2)——。(不可抗力

其他障碍)

17.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权、——权和——权。(抵押

留置)

18.财产的所有形式可以分为——和——两种。(单独所有

共有)

19.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关系和—关系。(财产所有、财产流转)

20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和—不得侵犯。(组织 个人)

21.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权、——权、——权和——权。(支配

请求

抗辩

形成)

22.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23.《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

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2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效灭。25.《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所有或返还——。(追缴

国家

集体

第三人)26.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

27.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权、——权和——权。(抵押

留置)

28.财产所有权形式可以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

29.思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表现丁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法律形式)

30.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和——。(管理

使用)

31.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登记机关)

32.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时生效。(符合所附条件)

33.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和——负连带责任。(被代理人

代理人)

34.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范围可分为 ——和——。(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35.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和——保护。(自我保护、诉讼)

36.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和——两种。(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37.占有分为——和——两种情形。(所有人占有

非所有人占有)

38.在发生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后,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它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39.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的权利。(占有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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